医院民办非企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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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章程范本

民营医院章程范本

民营医院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医院的组织管理,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医院为民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本医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医疗卫生行业规范,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本医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确保医院管理的科学、民主和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医院设立董事会,为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负责决定医院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预算等重大事项。

第六条医院设立监事会,对医院的财务管理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七条医院设立院长,负责医院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院长由董事会任命,并向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医院设立医疗质量与安全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感染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负责医院的专业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药品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十二条医院应积极开展医疗科研工作,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确保医院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医院成立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医院董事会所有。

第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

请注意,上述章程仅供参考,实际制定时应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进行具体调整和完善。

在正式实施前,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规范其组织和活动,促进其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国境内新设立及变更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适用于宗教组织。

第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出资或者由一人出资设立的,自愿组织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含有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的内容。

第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坚持党的领导、自愿组织、独立核算、非营利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风尚。

第二章组织第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者应当拟定章程,遵循依法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

第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发起人会议、代表大会、理事会等组织。

第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起人会议是指共同出资或者由一人出资设立该单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召开的会议。

第九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者在发起人会议上应当通过发起人名单、章程、财务和财产出资情况等文件确认该单位的设立和组织形式。

第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代表大会是单位最高权力机关,设立者应当根据本章程的规定选举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理事会是单位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单位的工作计划、审议单位的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等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

第三章活动第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宗旨和办事范围开展活动,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外提供公益性服务。

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其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状况等信息。

第四章解散第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解散,解散时应当依法处理其财产和债务。

第十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解散后,其财产应当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不得私分或者挪用。

非企业医院章程模板

非企业医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为:XXXX非企业医院(以下简称“医院”)。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社会服务活动。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人民健康。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XX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XX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为:XXXX。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为:XX公司(以下简称“举办者”)。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医院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医院董事会成员;(三)有权查阅医院董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为:XX万元人民币,出资者为举办者,出资比例为100%。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为:(一)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等;(二)外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等;(三)妇产科:妇科、产科等;(四)儿科:新生儿科、儿童内科等;(五)急诊科;(六)其他医疗服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单位设立董事会,负责医院重大决策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推荐,由5至9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至2名。

第十二条董事会设总经理1名,负责医院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医院财务、业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监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推荐,由3至5人组成,其中监事长1名。

第四章职责与权利第十五条医院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人员的职责与权利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五章财务与会计第十七条医院财务收支应当合法、合规,接受国家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是为规范本单位的行为、规范本单位的组织生活、规范本单位的管理制度、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基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营利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注册成立,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本单位的名称为(具体名称),简称为(简称),本单位注册地址为(地址),机构代码为(代码),法人代表为(姓名),副法人代表为(姓名),监事会主席为(姓名),监事为(姓名)。

第四条本章程是本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组织章程,是本单位的根本法规,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机构、工作人员及成员的行为,对有关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

第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单位的监事会。

本单位的监事会应当依法行使职权,确保本章程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第七条本章程经本单位的成员大会通过后生效,并报相应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本单位的组织架构分为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

第九条成员大会是本单位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本单位的会员组成,召开时间应当表决会议议程,法定人数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常设机构,主持本单位的一般工作,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

第十一条监事会是本单位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财务状况和会员的权益,由主席和监事成员组成。

第十二条秘书处是本单位的行政机构,担负会务工作,协助理事会和监事会开展工作,由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

第三章会员及入会管理第十三条本单位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专业会员和荣誉会员。

普通会员是本单位的基本成员,由本单位会员推荐,经理事会审批通过后加入;专业会员是在特定领域内有权威、声望或重大贡献的人士,经理事会推举、主席批准后加入;荣誉会员是曾在本单位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或为本单位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员。

医院民办非企业章程

医院民办非企业章程

医院民办非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机构名称为XXX医院。

第二条机构类型本机构为非营利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注册地址本机构注册地址为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第四条法律地位本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营利组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了合法的法人资格。

第五条目的和任务本机构的目的是:为广大市民提供高品质、医学先进的医疗服务,推动医学科学研究和人类医学事业的发展。

本机构的任务是:1.创造舒适、安全、便利的医疗环境,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2.积极倡导公益事业,开展医学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医院品牌影响力;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六条机构设置本机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董事会。

第七条董事会本机构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由5-7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3名为医学专家。

董事会主要职责是:1.制定本机构的发展战略和重要决策;2.选聘和解聘执行董事;3.检查和审议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以及财务报告。

第八条监事会本机构设立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主要职责是:1.监督本机构的经济、财务状况;2.监督执行董事的工作;3.提出向董事会提出有关本机构经营管理的建议。

第九条执行董事会本机构设立执行董事会,由1名执行董事负责。

执行董事主要职责是:1.主持本机构日常管理工作;2.落实董事会的决策;3.拟订本机构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4.安排、调度本机构的各种业务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条资金来源本机构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1.政府拨款;2.社会捐赠;3.医疗服务费用;4.投资收益。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本机构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营利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管。

第十二条财务报告本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進行审计并公布年度财务报告。

第四章变更和解散第十三条变更如需变更本章程,必须经过董事会的决定,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变更。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企业单位的管理,规范其组织和运行,充分发挥其社会服务职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XXX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

本单位的住所为XXX。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服务社会公益事业,推动社会进步,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改善提供有力支持。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民办、非营利的社会组织。

第五条本单位依法承担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本单位所从事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和服务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单位设置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七条理事会是本单位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代表组成。

理事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决策,监督和检查本单位的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由本单位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会议决定。

第九条理事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第十条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会负责处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第十一条理事会主席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秘书处是本单位的执行机构,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

秘书长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本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处、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等机构,提高办事效率。

第三章会员第十四条本单位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五条单位会员是指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机构。

第十六条个人会员是指自愿加入本单位的个人。

第十七条会员享有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权利,有权参加会员大会,参与讨论和决策。

会员应当遵守本单位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第十八条本单位会员大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由本单位理事会召集,并由主席团主持。

会员大会的决议要作出记录。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本单位的财产来自会费、捐赠款、社会捐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2篇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2篇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精选2篇(一)前言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民办非企业单位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它们以非盈利的方式,致力于社会服务、文化传承、教育推广等公益事业。

本章程旨在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和行为,确保其合法、有序、高效地运作,同时激发成员的参与热情,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名称为____,是依法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第二条本单位的宗旨是____,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为____。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单位设立____,作为最高权力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是本单位的执行机构,由____名理事组成。

第六条监事会是本单位的监督机构,由____名监事组成。

第三章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第七条本单位的经费来源包括____。

第八条本单位的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

第四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九条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____通过。

第五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十条本单位解散时,应依法进行清算。

第十一条清算结束后,剩余财产用于____。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____。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____起生效。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精选2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名称为:。

第二条本单位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以____为宗旨。

第三条本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本单位住所为:。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为:。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单位设立以下组织机构:。

第七条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如下:。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八条本单位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第九条本单位的收入来源包括:。

第十条本单位的支出主要用于:。

第五章会员第十一条申请成为本单位会员的条件为:。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____。

第六章决策与执行第十四条本单位的重大决策由____作出。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完整版)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完整版)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完整版)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private non enterprise unit (partnership)(合同范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W-HT-026914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民发(1999)129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地方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必须载明:全体合伙人自愿出资举办、从事的行(事)或业务领域、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接受业务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_________________,应载明住所的详细地址,如:_______市_______县_______街_______巷_______号。

民办非企业卫生室章程模板

民办非企业卫生室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卫生室的组织和运作,明确其宗旨、业务范围、管理机制等。

第二条本卫生室名称为:[卫生室名称]。

第三条本卫生室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本卫生室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秉承人道主义精神,提供优质、便捷、安全的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第五条本卫生室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名称]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卫生室业务范围:(一)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二)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服务;(三)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如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宣传等;(四)配合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举办者第七条本卫生室举办者为[举办者名称],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本卫生室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卫生室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举办者应承担以下义务:(一)提供开办资金,并确保资金合法、合规;(二)对本卫生室的发展方向、重大决策等进行监督;(三)保障本卫生室合法权益,维护本卫生室声誉。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卫生室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本卫生室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十条理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推荐,并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理事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

第五章事务执行第十二条本卫生室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财务、医疗等工作。

第十三条本卫生室设立医务科,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

第十四条本卫生室设立财务科,负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

第十五条本卫生室设立监事会,负责对本卫生室财务、业务等方面进行监督。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本卫生室财务管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七条本卫生室财务收支必须合法、合规,接受理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

第十八条本卫生室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本卫生室财务进行审计。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范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范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机构名称为×××××××××××,以下简称“本机构”。

第二条本机构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是一家非营利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本机构的宗旨是:服务社会,促进社会进步和谐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第四条本机构按照非营利性的特点,采取组织民主、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本机构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监事会。

第六条理事会是本机构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本机构的发展战略和方针、监督本机构的日常工作,并对重大决策进行决策。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责是:(一)制定和修订本机构的章程,决定本机构的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二)选举和罢免本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三)决定本机构的重大事项,如合并、分立、转型等;(四)监督本机构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五)其他与本机构管理相关的职责。

第八条理事会由30名理事组成,其中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会议。

第九条理事会会议的形式可以是实体会议或者网络会议。

实体会议需提前10天通知,网络会议需提前5天通知。

第十条监事会是本机构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本机构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监事会的职责是:(一)监督本机构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二)审查本机构的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三)向理事会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主席一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监事会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会议,会议形式与理事会相同。

第三章会员权益和义务第十四条本机构的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机构会员。

第十五条个人会员是指经过本机构审核通过,并且愿意遵守本机构章程的个人。

第十六条机构会员是指经过本机构审核通过,并且愿意遵守本机构章程的非营利性机构。

第十七条个人会员享有以下权益:(一)参与本机构的理事会选举;(二)参与本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提出对本机构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章程模板6篇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章程模板6篇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章程模板6篇第1篇示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的运作,保障合伙人的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的组建、运作和解散等事宜。

第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是指由合伙人依法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的经济组织。

第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的名称为________,以下简称合伙单位。

第五条合伙单位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经营期限为________。

第二章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 参与合伙单位的决策;2. 分享合伙单位的收益;3. 查询合伙单位的财务状况;4. 获得合伙单位的信息披露。

1. 出资;2. 遵守章程和协议规定的各项约定;3. 共同经营,共担风险;4. 参与决策,维护合伙单位的利益。

第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共享合伙单位的收益和承担合伙单位的风险。

第九条合伙人不得私自占有合伙单位的收入,不得挪用合伙单位的资金。

第十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参与合伙单位的管理和经营。

第三章合伙单位的管理和决策第十一条合伙单位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合伙人选举产生,负责合伙单位的管理和决策。

第十三条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合伙单位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决策方案等。

第十五条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合伙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保障合伙单位的稳定发展。

第十六条合伙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进行全面、准确的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合伙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

第十八条合伙单位应当定期向合伙人公布财务报告,接受合伙人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合伙单位应当依法纳税,按时缴纳各项税费。

第二十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退出合伙单位:1. 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提前________个月;2. 后果不致对合伙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 达到约定的经营期限;2. 合伙人数少于________人;3. 重大亏损,无法继续经营。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和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人、会员、理事会、监事会等。

第三条本单位的名称为XXX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注册地点为XXX,注册资金为XXX万元。

第四条本单位遵循“自愿、平等、民主、合法”的原则,依法开展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五条本单位的宗旨是XXX,具体活动范围包括XXX。

第六条本单位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本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归本单位所有,不得侵占、挪用或私分。

第八条本单位的章程是本单位的基本组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单位设立理事会、监事会。

第十条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由本单位的会员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决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监事会是本单位的监督机构,由本单位的会员组成,负责监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本单位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第三章成员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本单位的成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的决策、监督和活动,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十四条本单位的成员有义务遵守本章程,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活动。

第十五条本单位的成员有权利利用本单位的资源和平台开展相关活动,但必须经过本单位的批准。

第十六条本单位的成员有义务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必须合法合规,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八条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必须经过理事会的审批,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九条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定期进行审计,向监事会和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二十条本单位的财产不得用于非法活动,不得挪用或私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单位理事会所有。

最新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适用社会组织)

最新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适用社会组织)

最新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适用社会组织)XXX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为XXX。

第二条本单位为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践行“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理念,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优质服务,提升他们的能力,改善他们的处境,增进社群的福祉,同时推动社工行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单位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X、登记管理机关XXX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为XXX。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为XXX、XXX(可以是多人,单位,但需要至少两名助理社会工作者或一个初级社会工作者)。

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的开办资金为X万元(至少3万元),出资者为XXXX,金额为X万元;出资者为XXX,金额为X万元;出资者为XXX,金额为0.09万元。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为开展XXXX等方面的社会工作服务,承接政府和有关部门、机构、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社会服务项目及购买服务。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3人。

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每届任期4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以下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聘任或解聘本单位主任和其提名聘任或解聘的本单位副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七)罢免、增补理事;八)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

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医院民办非企业章程

医院民办非企业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管单位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 (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金额: XX,出资者: XX ;金额:。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二)(三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荐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者终止;(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及财务负责人;(七)罢免、增补理事;(八)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 3 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二)1/3 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 1 名,副理事长 1—2 名。

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者罢免。

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由 1/2 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

医院民办非企业章程

医院民办非企业章程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救死扶伤,为病人服务,“老年病临床医疗、康复、临终关怀、医养结合”。
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XX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XXX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XXXXXXX。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十八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本单位院长对理事会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本单位理事、院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院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院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通用3篇)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通用3篇)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通用3篇)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民发(1999)129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地方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必须载明:全体合伙人自愿出资举办、从事的行(事)或业务领域、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接受业务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_________________,应载明住所的详细地址,如:_______市_______县_______街_______巷_______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必须具体明确,如果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中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并领取执业许可证的,则必须载明:本单位已经_________(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并领取了_________许可证,业务范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私立医院章程模板

私立医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医院的运营管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医院名称:[医院名称]第三条本医院性质:私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第四条本医院宗旨: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贡献力量。

第二章设立与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医院设立地点:[医院地址]第六条本医院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院长、副院长、各部门负责人等。

第七条股东大会是本医院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医院重大事项。

第八条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医院经营方针和战略。

第九条监事会是本医院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及院长的行为,维护医院及股东权益。

第十条院长是本医院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全面领导医院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院长授权,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注册资金与经营范围第十二条本医院注册资金为人民币[注册资金]元。

第十三条本医院经营范围: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科研、教学等。

第四章产权与责任第十四条本医院产权归股东所有,股东享有按出资比例分享医院权益。

第十五条本医院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十六条本医院设置以下部门:1. 医疗科;2. 行政科;3. 财务科;4. 人力资源科;5. 科研科;6. 教学科;7. 保卫科;8. 工会;9. 其他部门。

第十七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医疗科:负责医疗业务的开展,确保医疗质量;2. 行政科:负责医院行政事务管理;3. 财务科:负责医院财务收支、资金管理等工作;4. 人力资源科:负责医院人力资源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5. 科研科:负责医院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成果转化等工作;6. 教学科:负责医院教学工作,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7. 保卫科: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8. 工会:负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文化活动;9. 其他部门:负责医院其他相关工作。

中山市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中山市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中山市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城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其他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城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社会捐资兴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对社会开放的,且其总财产中非国有资产份额占三分之二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有或集体资产与医疗机构职工集资合办的,且其总资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占三分之二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一、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中山市登记成立的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制定章程应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补充。

说明1、宗旨应说明单位设立的目的,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宗旨内容总字数应在100字以内。

2、住所应符合有关要求,具体明确,并载明所处镇区,如中山市XX镇区XX路XX号。

3、举办者可以是个人或单位,应有2个以上个人或1个以上单位申请举办。

4、开办资金应不少于3万元,且必须达到本行(事)业所规定的最低限额,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出资金额和所占比例。

5、业务范围应说明单位从事的活动范围,可根据领域类型制定,但必须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且必须载明:“依法依规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活动”。

业务范围内容总字数应在100字以内。

6、理事会成员应不少于3人,一般为3-25人,且为奇数。

7、行政负责人的职务名称与其组织形式相一致,可另填其他职务。

8、人数较多的应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为奇数,可设监事长1名。

人数较少的可不设监事会,但必须设1名监事。

9、法定代表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一般为理事长或负责人。

10、其它填写说明:(1)“(XXXXXXXXXXX)”内容为说明文字,请在打印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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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医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XXXXXX医院。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救死扶伤,为病人服务,“老年病临床医疗、康复、临终关怀、医养结合”。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XX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XXX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XXXXXXX 。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XX XX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 (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XX万元;出资者:XXX;金额:XX
万元,出资者:XX ;金额:10万元。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老年病临床医疗、康复、临终关怀、医养结合”;
(二)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门诊);妇产科:妇科专业(门诊);耳鼻咽喉科(门诊);口腔科(门诊);急诊医学科(注:设急诊室);临终关怀科;
(三)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 6 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 3 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

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

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

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
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本单位院长对理事会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成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单位院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 4 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院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院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院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

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XXXXXX。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辑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八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 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2015年1月10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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