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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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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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7421-45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规范公司系统生产以及检修过程中的监护工作,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针对公司系统的生产和检修工作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正常生产过程中的监护工作
(一)联防监护
1、针对各岗位人员配置满足不了巡检监护工作,要求各车间根据岗位的区域特点以及工作特性,组成巡检联防监护组,实现生产巡检过程中的监护。
2、根据各岗位危险因素的不同特点,各车间对生产岗位配置相应的防护用具和防护用品。
3、监护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监护人马上发出警报,从而实现第一时间救援。
(二)防护用具的管理
1、各车间根据公司系统《气体防护器材使用及管
理制度》的要求,对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进行规范管理。
2、车间指派一名领导专门管理防护用具。做到定期检查,实时记录,以保证用具的完好备用状态。
3、各车间在生产岗位,设置事故柜,实现防护用具的有效保管,防止流失和意外损坏。
4、结合不同人员的体貌特点,建立防护用具档案,并在各生产岗位进行张贴,同时根据档案的数据,分别配备相应数量和型号的防护用具。
5、公司生产技术部不定期对各车间的防护用具进行检查,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二、检修过程中的监护工作
(一)确定气体安全监护地点
1、凡进入各种密闭的塔、罐、槽及地沟、地下室、污水井等有危险性的工作场所。
2、为切断物料来源,须抽加盲板时。
3、对发生泄漏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或操作时。
(二)监护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监护员由本车间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专人。重大的危险性检修项目,须由专职医护人员配合时,由车间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
1、监护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责任心强。
2、技术熟练,全面了解工作性质,熟悉监护场所的危险源情况,能熟练使用防护器材。
(三)执行监护前的准备
1、审查票证办理情况,符合要求后首先进行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
(1)有毒气体的隔绝情况(断开、加堵盲板)。
(2)置换分析情况。
(3)温度、压力情况。
(4)架子与走梯的搭设情况。
(5)安全带、安全灯及其它防护器材的准备情况。
(6)消防用具、工具准备情况。
(7)工作人员对安全措施的了解情况。
2、监护人员必须根据施工地点及任务的危险性,配备与之相适应的防护用具和用品,如防毒面具、救
生绳以及指挥旗、应急口哨等。
3、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在确认相互关系后,要制定联络手势或方式,并要求彼此明确。
4、在进行能放出有毒气体的工作时,监护人员应劝阻无关人员离开一定距离,并要求车间另派人把守毒区,以免造成与该项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后中毒。
5、监护人员必须根据情况事先提醒工作人员,不准用铁器敲打,对贮存输送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设备、管道应使用铜制工具。
6、监护人员必须提前选择一个适当的监护地点,并注意监护点既有利于自身保护,又便于监护工作。
7、一名监护人在正常情况下,不能担任多人工作的监护任务。如三人以上工作的监护,须提前增加监护人。
(四)监护人员的监护职责
1、在监护工作中监护人不得脱离监护岗位,并时刻注意着被监护人动态变化,禁止帮助被监护人工作而忘记了自己的监护责任,监护人要站在上风侧。
2、在监护期间,时刻注意被监护人的动作和身体情况,以保证不发生问题,同时又要做好万一发生问题自己将怎样行动的思想准备。
3、在工作中,被监护人若感到身体不舒服或呼吸困难,要离开工作地点后,才能脱下防毒面具,摘去面罩,到空气新鲜处休息,必要时可通知医护人员到现场,监护人员应禁止被监护人在工作环境中脱下面罩,以防中毒。
4、长管面具的空气吸口地点的选择,必须考虑风向和周围是否有毒源,同时要注意避免泥土灰粒被吸入的可能。
5、被监护人如违章不听指挥,监护人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车间领导报告。
6、监护人员在监护过程中,如因病或有急事时,须请领导另派监护人来顶替才能离开,若暂时找不到领导无人顶替而又必须离开,则应暂时停止被监护人的工作。
7、在进行时间较长,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时,工
作单位应准备两班人员轮换休息,监护人也应予轮换而不能进行两次或时间过长的监护工作。
(五)监护时意外情况处理原则
1、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使工作不能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时,必须采取保证该项目能顺利进行的安全措施,并有主管副总经理的书面同意,车间分管主任自始至终在场,监护人方能予以监护,否则,监护人有权拒绝监护。
2、在进行危险性较大、需要采取安全措施较多的工作,如果监护人员无法保证安全施工时,车间主任应另外指派车间副主任或工段长去协助监护。
3、监护过程中发现情况变化危及安全生产时,应通知被监护人中止工作,及时撤离。
4、如果被监护人发生意外(中毒或其他伤害),监护人(包括医护人员)给予迅速而有效的抢救,同时通知调度室及时求助于医院。在救护人员未来到前,不应停止现场抢救。
5、劝阻未戴防护用具的职工进入毒区抢救中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