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追溯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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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药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药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药店销售的食品(以下简称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追溯等环节。

第三条本药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遵循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追的原则。

第四条本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二章追溯体系建设第五条本药店应当配备食品安全追溯设施,包括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等信息标识,以及食品进货查验、销售记录等系统。

第六条食品生产环节,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等食品相关信息,并做好记录和保存。

第七条食品流通环节,应当对食品的运输、储存、销售等情况进行记录,确保食品在流通环节的安全。

第八条食品销售环节,应当对消费者的购买信息进行记录,以便在食品安全问题时及时追溯。

第三章追溯信息管理第九条本药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数据库,统一管理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信息。

第十条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篡改、删除、隐瞒。

第十一条本药店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分析食品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追溯责任落实第十二条本药店应当明确食品安全追溯责任,建立健全追溯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条本药店应当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追溯知识培训,提高追溯能力。

第十四条本药店应当对食品安全追溯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五条本药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控制、召回、报告等措施,并及时告知消费者。

第十六条本药店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药店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药店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范本

药店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范本

药店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安全追溯,是指通过食品生产经营者采集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从原料采购、储存、配送、销售等环节的信息,实现食品全链条质量状况可查询。

第三条凡在本药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食品原料采购、储存、配送等相关活动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追溯体系构建第四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追溯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实施。

第五条药店应当采集记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信息,包括原料采购来源、储存条件、配送过程、销售记录等,保证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三章追溯信息管理第六条药店应当明确追溯信息的内容、格式、采集、存储、传输、查询等要求,确保追溯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七条药店应当建立追溯信息查询系统,便于消费者、监管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查询、追溯食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情况。

第四章追溯制度实施与监督第八条药店应当制定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等,确保追溯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药店应当加强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内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对追溯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店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本制度的药店依法进行查处。

第五章责任与追究第十一条药店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追溯责任,对因追溯制度不健全、不落实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监管部门、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泄露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药店所在地监管部门。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实施需结合药店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药店追溯码管理制度范文

药店追溯码管理制度范文

药店追溯码管理制度范文药店追溯码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药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加强药品追溯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追溯码作为一种重要的溯源手段,可以对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

为此,本文将详细介绍药店追溯码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二、追溯码的定义和作用1. 定义:药店追溯码是指通过给药品赋予独一无二的标识码,通过扫码等方式进行查询和追溯,从而实现对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和追溯。

2. 作用:追溯码可以帮助药店追踪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发现问题和隐患,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三、追溯码管理制度的要求1. 追溯码生成和标识要求(1)追溯码的生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其唯一性和防伪能力。

(2)追溯码应在药品生产过程中进行标识,确保每一件药品都有追溯码。

2. 追溯码数据库管理要求(1)药店应建立健全追溯码数据库,确保追溯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药店应对追溯码数据库进行备份和存档,以防止数据丢失和篡改。

3. 追溯码查询和溯源要求(1)药店应提供追溯码查询的方便渠道,例如通过扫码查询、在线查询等方式,让消费者方便获取药品信息。

(2)药店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对追溯码查询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药店应与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建立追溯码数据共享机制,实现药品的全链条追溯。

4. 追溯码管理和运营要求(1)药店应建立追溯码管理制度,对追溯码的生成、标识、存储、查询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

(2)药店应定期进行追溯码的检测和验证工作,确保追溯码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3)药店应加强对员工的追溯码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追溯码管理意识和技能。

(4)药店应建立追溯码运营团队,负责追溯码相关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四、追溯码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1. 追溯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修订(1)药店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法规要求,制定和修订药店追溯码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药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范文药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追溯管理。

第三条药品质量追溯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是:公开透明、法定程序、追责问责、协同共享、风险导向。

第四条药品质量追溯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健全药品质量追溯体系,提高药品质量监管水平,保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第五条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保障药品质量追溯管理的有效推进。

第六条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药品质量追溯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的可追溯。

第二章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第七条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包括基础数据库、应用系统、技术标准和工作流程等。

第八条基础数据库是药品质量追溯体系的核心,包括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药品仓储企业、药品使用单位的基本信息、产品信息、流通信息和质量信息等各种数据。

第九条应用系统是药品质量追溯体系的组成部分,包括药品追溯系统、药品监管系统、药品信息系统等。

第十条技术标准是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的基础,包括数据标准、信息安全标准、业务流程标准等。

第十一条工作流程是药品质量追溯体系运行的方法和步骤,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分析和数据应用等。

第十二条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监督检查,确保药品质量追溯体系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药品质量追溯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十三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药品流通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药品流通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药品流通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五条药品仓储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药品仓储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药品仓储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药品仓储质量管理体系。

零售药店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目的:为加强药品经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确保药品质量,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门店药品经营全过程的追溯管理。

内容:
1 .门店经营的所有药品,均从“广西正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并与“广西正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2 .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通过计算机系统应能查询所经营药品的相关资料或记录,实现药品可追溯。

2. 1通过计算机系统能够查询药品的生产企业、供货企业、购进人员、购进记录、配送记录、验收记录、陈列药品检查记录、销售记录及销后退回记录等。

2. 2通过计算机系统能查询生产企业或供货企业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
(三)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四)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五)销售人员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质量保证协议书;
(七)注册批件、检验报告书、质量标准等产品相关资料。

大药房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大药房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大药房药品追溯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药品的经营管理,确保经营药品的可追溯性。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

3、范围:适用于药品的追溯管理。

4、职责:门店在册上岗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规定内容:5.1药品经营的可追溯是指药品从购进到销售过程中的每一步骤均有据可查,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以保证药品经营过程中患者用药的安全性;5.2门店的药品追溯管理从票据、雨人ERP医药管理系统等环节进行质量管理控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药品追溯系统,从而实现药品经营过程的可追溯;5.3票据环节:门店所购进药品必须具有配送企业配送清单,配送清单内容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做到票据环节可追溯;5.4雨人ERP医药管理系统管控环节:门店配备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雨人ERP医药管理系统从采购、收货、验收上架、销售、养护等环节进行质量管控,做到进销存相符,以满足国家药品追溯的要求;5.4.1采购环节:门店应当遵循《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以雨人ERP医药管理系统编辑要货计划从委托配送企业采购药品,配送企业需以电脑配送单和纸质随货同行单的方式向门店传递采购信息;5.4.2收货环节:当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核实运输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并核对电脑配送单,实货和随货同行单做到票、帐、货相符。

核对完成后在雨人ERP医药管理系统中做验收记录;5.4.3验收上架环节:门店需及时对到货的药品按照《药品验收管理制度》进行验收,并按照规定在电脑上做好验收记录备查,验收完后及时上架;5.4.4销售环节:门店销售药品时应在电脑上同步操作,处方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还应当严格按照处方销售,并做好处方药销售记录以及特殊管理药品销售登记记录。

5.5在药品零售经营过程中,门店还需按照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及时记录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备案待查,以满足药品追溯的需求。

药店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药店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药店药品追溯管理制度一、背景在药品销售领域,药品追溯管理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药店作为药品的经销商和销售商,必须建立健全的药品追溯管理制度,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防止假冒伪劣药品的流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保障患者安全:药品追溯管理制度可以帮助药店追溯药品的来源、流向等信息,及时发现和处理有问题的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防止假冒伪劣药品:建立完善的药品追溯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假冒伪劣药品的流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提高药店管理效率:药品追溯管理制度可以帮助药店建立规范的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风险。

4.建立品牌信誉:通过严格执行药品追溯管理制度,可以树立药店的良好形象和品牌信誉,吸引更多顾客。

三、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的要求1.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药店应建立健全的药品档案管理制度,记录药品的来源、生产批次、流向等信息。

2.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药店应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对进货药品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真实性。

3.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药店应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药品信息的准确性。

4.建立药品销售追溯机制:药店应建立药品销售追溯机制,记录销售药品的信息和销售记录,以便追溯药品流向。

四、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的执行1.药品追溯管理责任人:药店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追溯管理工作,定期审核和完善制度。

2.培训和考核:药店应对员工进行药品追溯管理方面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管理意识和执行力。

3.定期检查和评估:药店应定期对药品追溯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升制度的执行效果。

五、总结药店药品追溯管理制度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提高药店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药店应严格执行药品追溯管理制度,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确保药品的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控制,提升药店的管理水平,维护患者的用药安全。

药品追溯制度范文

药品追溯制度范文

药品追溯制度范文
药品追溯制度是指针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和质量问题出现时,可以通过追溯药品的整个生命周期,找到责任方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种管理制度。

下面是药品追溯制度的范文:药品追溯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追溯制度是指在药品生产、流通过程中,凡涉及药品批次、质量问题的,相关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追溯措施,从源头到终端,记录并保存相关信息,以实现药品全程档案追溯。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

第四条药品追溯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药品追溯信息的录入和管理。

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追溯信息录入和管理系统,记录药品的生产、流通等信息,并进行合理的分类和管理,以便随时查询和追溯。

(二)药品追溯责任的明确。

相关单位应当明确药品追溯工作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药品追溯工作的及时、准确进行。

追溯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方应当进行相应的整改和处罚。

(三)药品追溯系统的建设。

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追溯信息系统,包括技术设备、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建设,以确保追溯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药品追溯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的,依法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仅为药品追溯制度的范文,具体实施细则,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具体制定。

药店商品和服务质量追溯制度

药店商品和服务质量追溯制度

商品和服务质量追溯制度
1、严格审验所经销商品的质量及相关证明,审核供货商资格,对供货方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保证所经销的商品渠道正规,质量安全,标识说明真实、清晰。

2、推行购销挂钩、统一配供等协议准入制度,如实记录所购进商品名称、规格、批次、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络方式等内容,并按时间顺序或者类别有序保管、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3、定期检查库存商品,并进行登记,对自检或经执法部门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立即停止销售、撤柜退市,公告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商品,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对行政执法机关通报、厂家通知或自行检查、群众举报投诉(经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定性)发现的不合格、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商品,立即下架退市。

4、下架商品进行销毁或按照与供应商、厂家之间协议处理的,留有文字记录备查,不得将下架退市商品改头换面再进入市场销售。

药店药房药品追溯的规定

药店药房药品追溯的规定

药店药房药品追溯的规定文件编号文件题目文件种类编制人编制日期质量管理制度年月日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版本号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A/1□√新订□修订批准人批准日期页数共2页年月日药品追溯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经营全过程追溯系统的管理。

3.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4.责任:各岗位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在药品采购、销售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

5.2药品追溯系统由计较机办理环节,票据追溯环节,采购、销售流向查询环节,款项检查环节统组成。

5.4系统追溯:建立购进、销售全过程质量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各类数据的录入、修改、保存等操作应当符合授权范围、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5.5票据追溯:仔细核对相关票据,确保票,账,货,款一致,实现可追溯。

5.6随货同行单追溯:药品到货后,收货验收人员应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和采48购记录核对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

随货同行单(票)应与公司留存的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的一致,内容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5.7追溯: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供货单位提供的。

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销售药品,如顾客需要开具,应当如实开具,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7购销流向追溯:7.1采购、销售药品应当建立采购、销售记录。

7.2采购记录应当有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药品溯源管理规程

药品溯源管理规程

药品溯源管理规程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程旨在确保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和可追溯。

适用于药品的采购、入库、储存、出库、配送、使用、退回以及追溯环节的管理工作。

二、术语与定义1. 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2. 溯源:是指追踪物质实体及其相关信息的来源和应用情况的过程。

3. 药品溯源:是指追踪药品的来源和去向,记录药品的流通和使用情况,确保药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三、职责与分工1. 采购部门:负责药品采购,核实供应商资质和药品质量,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 验收部门:负责对入库药品进行验收,核实药品数量、规格、批号等信息,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

3. 储存部门:负责药品的储存和养护,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防止药品变质和损坏。

4. 出库部门:负责药品的出库和配送,核实发货信息,确保药品流向的准确性。

5. 使用部门:负责药品的使用和退回管理,记录药品使用情况,及时退回问题药品。

6. 追溯部门:负责药品追溯信息的管理,建立追溯体系,记录药品追溯信息,确保可追溯性。

四、药品采购管理1. 采购部门应核实供应商资质和药品质量,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2. 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质量、规格、批号、数量等内容。

3. 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合理制定采购计划,确保药品库存的合理性。

五、药品入库验收管理1. 验收部门应对入库药品进行逐一验收,核实药品数量、规格、批号等信息,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

2. 对于不合格或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验收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

药品追溯规定管理制度

药品追溯规定管理制度

药品追溯规定管理制度一、目的:以适宜的方法标识药品, 确定药品的类别及检验状态, 对购进、销售药品流向进行控制,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需要时实现追溯。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管理办法》、《药品追溯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范围:适用于本企业购进以及销售出现的问题药品的追溯召回的全过程。

四、责任: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药品追溯召回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五、内容:1、本制度所称药品追溯召回,是指本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停止销售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协助药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履行药品追溯召回义务。

安全隐患的药品主要包括:研发缺陷或生产不当造成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药品,且该药品尚未被药品督管理部门确认为假药或劣药,但确认前药品度。

2、接到生产企业或供应商药品追溯召回通知后,应协助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履行追溯召回义务,按照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制定的追溯召回计划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追溯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3、因客户投诉等市场流通药品质量信息或药品养护种类信息收集中,发现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质量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协助药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履行追溯召回义务,按照追溯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追溯召回信息,控制和追溯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5、销售部门接到追溯召回药品通知后,应立即停止销售,根据销售记录确定追溯召回范围并通知客户停止销售和使用追溯召回药品。

业务销售人员负责清理客户的追溯召回药品库存数量,配合相关部门的收回工作。

6、储运部门接到追溯召回药品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出库。

根据生产企业或供货方的追溯召回计划和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要求,安排追溯召回药品的储存保管和运输事宜。

7、发现本企业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处理(1)质量管理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应当立即发出停止销售该药品的通知,同时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中加停销标识,对系统库存进行隔离控制。

药品追溯制度范本

药品追溯制度范本

药品追溯制度范本以下是药品追溯制度的范本:药品追溯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加强药品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法实施药品追溯制度。

第二条药品追溯制度适用于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包括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和其他与药品有关的单位。

第二章追溯系统建设第三条药品追溯系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功能:(一)药品生产环节的信息追踪;(二)药品流通环节的信息追踪;(三)药品销售环节的信息追踪;(四)药品召回和处置的信息管理;(五)药品质量问题的预警和监测。

第四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和零售药店应当建立与国家药品追溯系统相连接的本地追溯系统,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信息上报和数据共享。

第三章数据管理和追溯过程第五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并将相关数据报送至本地追溯系统。

第六条药品流通企业应当对药品的进货、销售、分发等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并将相关数据报送至本地追溯系统。

第七条零售药店应当对药品的销售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将相关数据报送至本地追溯系统。

第八条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对进口药品的追溯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并与国际药品追溯系统进行数据对接。

第四章召回和处置第九条出现药品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时,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流通和使用,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召回和处置。

第十条药品召回和处置工作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相关单位应当配合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第五章罚则第十一条违反药品追溯制度的行为,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上述为虚构的范本,实际实施的药品追溯制度需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制订。

)。

最新药品追溯管理制度范文

最新药品追溯管理制度范文

最新药品追溯管理制度范文最新药品追溯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药品追溯管理的监管,保障公众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生产和流通的所有药品,包括西药、中药、生物制品等。

药品追溯管理的范围包括药品生产、流通、零售及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药品追溯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范、公正、及时的原则,依法保护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药品追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五条药品追溯管理应当采用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和物理追溯标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追溯过程的真实、可靠。

第二章药品追溯管理体系第六条药品追溯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信息采集、信息上传、信息查询和信息利用四个环节。

第七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系统,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录像,并将相关信息上传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库中。

第八条药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系统,对药品的流通环节进行追踪监测,并将相关信息上传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库中。

第九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系统,对销售环节进行追踪监测,并将相关信息上传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库中。

第十条药品使用者应当主动提供所用药品的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批号、生产企业等,以便进行药品追溯。

第十一条药品追溯管理体系应当做到信息准确、及时、可追溯。

对于信息不准确或者追溯效果不明显的案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权进行追踪核实并予以纠正。

第三章追溯标签管理第十二条药品追溯标签应当由药品生产企业统一制作,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质量审查和编号审核。

第十三条药品追溯标签应当包括药品名称、药品代码、批号、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以及追溯码、二维码等追溯信息。

第十四条药品追溯标签应当统一使用,并确保在药品包装上牢固粘贴,不易脱落。

第十五条药品追溯标签的制作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防伪技术,确保追溯码和二维码的唯一性。

医药公司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医药公司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药品追溯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药品的生产、经营、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以及与药品相关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全程追溯:确保药品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全过程的信息可追溯;(二)真实可靠:保证追溯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三)动态更新:及时更新药品追溯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四)责任到人:明确各环节责任,确保追溯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药品追溯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药品追溯管理制度,协调解决药品追溯过程中的问题。

第五条药品追溯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以下机构:(一)药品追溯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药品追溯工作,包括信息采集、录入、审核、更新、维护等;(二)药品追溯信息库:负责存储和管理药品追溯信息,确保信息的安全、完整、准确;(三)药品追溯监督小组:负责对药品追溯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生产部门:负责生产环节的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和录入;(二)经营部门:负责经营环节的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和录入;(三)储存部门:负责储存环节的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和录入;(四)配送部门:负责配送环节的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和录入;(五)使用部门:负责使用环节的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和录入。

第三章药品追溯信息管理第七条药品追溯信息包括以下内容:(一)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等基本信息;(二)药品生产、流通、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的追溯信息;(三)药品质量检验、不良反应报告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和录入要求:(一)真实、准确、完整地采集和录入药品追溯信息;(二)及时更新药品追溯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三)定期对药品追溯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特殊管理药品追踪与溯源管理规则

特殊管理药品追踪与溯源管理规则

特殊管理药品追踪与溯源管理规则1. 引言特殊管理药品指的是那些具有较高风险,需要特殊管理和监管的药品,例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毒性药品等。

为了确保特殊管理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殊管理药品的追踪与溯源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特殊管理药品追踪与溯源管理的规则和要求。

2. 追踪与溯源要求2.1 追踪要求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环节应建立健全的追踪系统,确保每一批次的药品都能追溯到具体的生产企业或药店。

追踪系统应记录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销售地点等信息,以便快速追溯药品的来源和流向。

药店应建立与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上报药品销售和库存情况,以便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和控制。

2.2 溯源要求生产企业应合法合规地生产特殊管理药品,并在药品包装上标注唯一的溯源码。

药店在销售特殊管理药品时,应扫描溯源码,并在追溯系统中记录相关信息,包括销售时间、销售数量等。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随时抽样检测药店销售的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规性。

3. 追踪与溯源管理的意义提高公众用药的安全性,确保用药过程中不会出现质量问题。

防止假冒伪劣药品的流入市场,保护公众健康和权益。

提高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效能,减少药品流失和盗窃等问题。

为监管部门提供便利的数据支持,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和控制。

4. 追踪与溯源管理的挑战追踪与溯源管理虽然具有重要意义,但也面临一些挑战特殊管理药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导致追踪与溯源系统的建设和管理难度较大。

药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的复杂性,追踪与溯源系统需要与多个环节的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共享和集成。

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追踪与溯源系统需要确保药品信息的安全和保密,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5. 总结特殊管理药品的追踪与溯源管理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加强监管的重要举措。

追踪与溯源要求包括建立健全的追踪系统和溯源码,确保特殊管理药品的来源和流向可追溯追踪与溯源管理能够提高公众用药的安全性和满足监管部门的监管需要,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医药公司(连锁店)药品追溯管理制新增模版

医药公司(连锁店)药品追溯管理制新增模版

医药公司(连锁店)药品追溯管理制新增模版药品追溯管理制度是医药公司(连锁店)为实现药品质量跟踪和安全控制的一个重要步骤。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需包括药品生产、经营、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全过程追踪和记录,并在制度内予以明确规定和操作流程。

下面给出一份医药公司(连锁店)药品追溯管理制度模版,供参考。

一、制度目的为切实保证公司药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和利益,实现从生产到销售、从供应到使用过程中的药品全过程质量跟踪和安全控制。

依据《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药品生产、经营、销售和使用全过程中的药品追溯和记录工作。

三、工作职责1. 部门领导:负责制定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确定追溯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并严格落实追溯管理工作。

2. 药品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整个追溯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标准化记录格式,确保药品追溯工作按时完成。

3. 采购部门:负责药品采购环节的追溯工作,检查每批次药品准确无误的附有具体药品批件、生产日期、有效期、药品统一编码等信息。

4. 生产车间:负责对生产过程中采用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的来源和质量记录、种类和数量追溯记录、过程环境卫生和工艺日志等记录和追溯工作。

5. 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所有批次药品的质量情况,并准确追溯相关过程记录和报告,报告结果需要主管管理层审核后给出。

6. 销售部门:负责销售环节的追溯工作,检查每批次药品准确无误的附有具体销售日期、销售地点、销售数量、药品用途等信息。

7. 客户服务部门: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等与药品追溯管理制度有关的问题,并将问题汇报给药品企业管理部门。

四、工作内容1. 记录药品信息所有涉及到的药品都需要确保其具有唯一的且可追溯的药品批次、生产日期、有效期、药品统一编码,以确保其能够被准确的追溯。

这些信息应该在买进、卖出、存储、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文件(如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发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运输单据、签收单等)中进行记录并存档。

单体药店-药品追溯体系质量管理制度

单体药店-药品追溯体系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为强化企业主体质量责任,以落实药品质量可追溯管理为基础,以适宜的方法识别药品,确认药品类别及状态,对购进、销售药品流向进行控制,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企业药品购进、储运、销售管理。

4、责任: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信息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建立计算机系统药品追溯管理平台,按照设定的程序开展采购、储运、销售等工作,从而使药品在采购、储运、销售环节中质量得到管控,实现药品质量可追溯管理。

5.2、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追溯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当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提升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药品追溯体系管理制度。

5.3、企业药品追溯管理应按照要求配备有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设备,要保证药品从采购到销售终端可追溯性;特殊药品等法律、法规规定品种的药品追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对药品追溯体系管理实施监督,药品质量标准检查、抽验、投诉与查询、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做到信息可查、可追溯。

5.5、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的建立应贯穿整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药品必须从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对供货方的资质以及提供的药品资料要严格审查,并建立档案。

5.6、计算机系统对供货方和采购药品品种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管理,实时更新,做到可查询药品来源和保证药品的可追溯性,不能追溯药品来源的,发现问题及时在计算机系统中锁定,暂停业务往来,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5.7、收货验收人员负责采购到货药品的管理, 核对票据,核实来货药品的真实性;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上架),对不能确定药品追溯来源的应当拒收,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

5.8、在库药品保管、养护等岗位的人员应加大检查力度,利用计算机系统检索查询,确保在库药品的账物相符和质量安全。

5.9、信息管理人员负责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药品追溯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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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追溯管理规程
起草部门:质管部起草人:
修订部门:审核部门:
1.目的:建立健全药品全链条可追溯体系,以便于在发生药品质量问题时,及时召回药品,防控风险扩散;便于发生药品质量问题时的责任界定;便于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和消费者确认药品的真实性,以利于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索赔。

2.依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GSP》及其附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品追溯体系的管理。

4.职责:质量管理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本公司建立以电子追溯系统为基础,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销售复核、台账记录为核心的药品追溯管理体系,以实现从药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

5.2电子追溯系统:电子追溯系统包括企业资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KSOA系统)、电子监管码系统、省市局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监管系统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监管系统)。

5.2.1质量管理部应当在KSOA系统建立供货单位基础数据
库,并将相关印章(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质量管理专用章、出库专用章)、随货同行单、发票、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样式上传到计算机系统,供采购、收货及验收人员查对。

供货单位基础数据库应当包含以下信息:供货单位编码、供货单位全称、注册地址、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营业执照编号及有效期、《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及有效期、经营范围、开户银行及账号、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
5.2.2质量管理部应当按照《商品基础资料描述标准》的规定在KSOA系统建立药品基础数据库,药品基础数据库应当包含以下信息:商品编码、药品通用名称、制剂规格、最小销售单元包装规格、大包装规格、剂型、生产厂、批准文号及批准文号有效期、所属药品经营范围、药品本位码、贮存条件及仓库、养护周期、近效期预警周期、批准文号预警周期等内容,中药饮片还应当包含产地。

5.2.3 KSOA系统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记录、收货记录、验收记录、库存记录及配送出库记录,记录应不可更改,并按日备份。

(1)采购记录:商品编码、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采购员姓名、供货单位销售员姓名、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
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2)收货记录:商品编码、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到货日期、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随货同行单及出库专用章查验情况、收货员姓名等,冷藏、冷冻药品还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进行记录。

(3)验收记录:商品编码、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论、验收日期、验收员姓名等内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4)配送出库记录:商品编码、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门店全称、配送数量、单价、金额、配送日期、运输员姓名、运输工具等内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5.2.4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在购进入库、配送出库时应按规定进行扫码,并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

5.2.5质量管理部应定期将药品购进、出库、库存及不合格药品数据上传至省市局药品电子监管系统
5.3购进药品应当对药品和供货单位的资质进行查验,确定药品的合法性和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5.3.1查验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其是否真实、有效:
(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的证件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4)相关印章(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质量管理专用章、出库专用章)、随货同行单、发票、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样式;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5.3.2采购首营品种应当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审核药品的合法性,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1)药品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2)药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3)药品说明书、最小销售包装标签原件或复印件;
(4)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5.4采购药品时,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随货同行单和发票。

(1)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单价、金额、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销售员姓名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2)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
(3)随货同行单应按照KSOA系统入库单流水号顺序逐月整理装订归档,并按规定至少保存五年;
(4)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发票应按有关规定保存。

5.5收货人员应当按照药品收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收货,收货时应查对随货同行单、出库专用章是否与供货单位留存的随货同行单、出库专用章样式一致,不一致的应拒收,并向质量管理部报告。

5.6验收人员应当按照药品验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查对随货同行单、出库专用章及药品检验报告收加盖的质量管理专用章是否与供货单位留存的随货同行单、出库专用章、质量管理专用章样式一致,不一致的应拒收,并向质量管理员报告。

5.7出库复核人员应按照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出库药品逐批进行复核,确保配送药品票、账、货相符。

5.8门店销售药品时,应对照KSOA系统核对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并向顾客提供至
少包含商品编码、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生产批号、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的销售小票。

5.9门店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应详细登记顾客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销售日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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