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井人员检身清点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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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2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2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为了杜绝违禁物品上下井,确保改造和生产现场安全,减少或防止重大突发事故的人员伤亡,便于抢救或营救遇险人员,促进安全生产的稳步发展。

依据《规定》。

根据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入井人员下井时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用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井口检查人员必须严格监督检查,对违反者严禁入井。

二、在井口每班设____名验身员,负责对所有上、下井人员的验身工作。

三、验身员要认真负责,对每位上、下井人员都要认真检查,发现携带违禁物品上、下井的人员,要没收其违禁物品,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四、所有上、下井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制度,自觉接受检查,不准无礼取闹,逃避检查。

对违反制度的人员要严肃处理,从重处罚。

五、每月末验身员要把验身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汇总、上报,要求各项记录齐全完整,数字要准确无误。

六、对于认真负责,避免违禁物品上下井做出突出成绩的井口验身员给予一定奖励。

七、所有干警职工下井前到所在科室、监区签字,上井后到所在科室、监区销号,科室、监区对本单位下井人员准确统计汇报负责;信息员下井前必须到信息办挂牌,上井后摘牌销号,以便安检信息的收集。

八、罪犯入井由当班管理队长清点记录,每班入井前向调度室汇报工作地点和当班罪犯出工人数,罪犯完活上井后由当班带工队长向调度室汇报任务完成及人员上井情况。

当班带工队长对本班次罪犯出工人员准确统计汇报负责。

九、所有下井人员凭灯牌领灯下井,矿灯房妥善管理好灯牌,上井后及时交灯收牌。

矿灯房应及时掌握上、下井人数情况。

十、分监区带工队长职工要与罪犯同下井、同上井,当班完活后把本班全部罪犯清点收齐销号后方可下班。

十一、调度室接到各监区出工情况汇报后,根据各单位汇报的工作地点、施工地点人数,分别掌握其避灾路线和通讯联系电话。

做到警钟长鸣,常备不懈。

一旦发生突发性灾害事故,立即按抢救总指挥命令下达撤退令。

2024年煤矿检身站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二篇)

2024年煤矿检身站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二篇)

2024年煤矿检身站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出入井人员清点工作由井口检身员担任,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

二、每班工人及管理人员入井前必须到井口检身站接受清点登记,检身员必须认真作好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工作,并作好记录,记录包括:入井人员姓名、入井时间、矿灯灯号,最后统计出当班总入井人数。

三、没有进行入井清点登记的工人不准入井,否则立即报送安全科处理。

四、每一出井人员必须到井口检身站作好出井登记,若有在井下换用备用矿灯的,要在“备注”栏上注明清楚,以便进行核查。

五、井口检身员必须作好出井清点登记,认真填写每一出井人员的具体出井时间、矿灯灯号,最后统计出当班总出井人数。

六、当班人员下班出井结束后,井口检身员必须及时核对入井人数和出井人数是否一致,若有不一致情况,必须立即根据入井清点登记记录和出井清点登记记录核对出具体人员及其矿灯灯号,并及时报矿安全科进行调查。

七、井口检身站严禁空班清点或弄虚作假。

检身员坚持____小时工作制,严禁私自代班或换班。

八、本制度制定之日起必须严格执行。

2024年煤矿检身站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二)第一章:引言1.1 背景煤矿是我国主要能源来源之一,但煤矿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

其中,煤矿事故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人员进出不规范、煤矿工作人员清点不准确导致。

为了确保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煤矿的正常生产,现有的煤矿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1.2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检身站的出入井人员清点流程,确保清点准确性,降低事故发生率,提高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第二章:术语定义2.1 煤矿检身站:负责出入井人员的进出安全检查和清点记录的区域。

2.2 出入井人员:包括煤矿工人、管理人员和来往人员等。

第三章:制度内容3.1 检身站职责3.1.1 检查出入井人员的行李和工具,确保不携带违规物品进入井下。

3.1.2 验证出入井人员的身份,核实身份证件和工作证。

3.1.3 记录出入井人员的信息,包括姓名、工种、工龄等。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为防止禁止入井的人员和物品进入煤矿井下,不能带出井下的物品携带出井,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13条“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1.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都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

2.检身员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查。

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必须制止其入井:(1)未戴安全帽的;(2)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矿灯或所携带矿灯、自救器不完好(过期)的;(3)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工程技术人员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4)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的;(5)穿化纤衣服的;(6)酒后、精神萎靡不振、神志意识不清的人员;4.检身员对陌生人员必须询问清楚,确认为煤矿人员或有煤矿人员陪同后方可放行。

5.检身员要工作认真,待人礼貌,检查入井人员有无携带违禁物品。

(三)入井、出井人员清点制度1.入井人员接受检身后及时统计人数并做好记录,详细记载入井时间、单位、总人数。

2.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入井必须由煤矿领导或职能部门人员陪同,准确记录总人数。

3.发现出井人员携带不能带出井的设施或材料的,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4.调度室应随时与矿灯发放室和人员定位管理系统核对入井人员的数量,确认井下每班人员数量。

5.发生事故或其他原因采取撤人的紧急措施时,矿灯发放室、自救器发放室、井口检身室都必须将出、入井人员情况向调度室报告。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2)井工煤矿是通过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来确保矿井的安全和生产秩序。

1. 入井检身制度:- 所有进入矿井的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检身程序,包括体温、呼吸、血压等生理指标的检测,以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 检身人员会对每个人员的身份证或矿工证进行核对,确保身份真实。

- 人员进入矿井前,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设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4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4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需要进入井下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目的:通过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确保每个进入井下的人员的身体状况良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二章入井检身第四条入井检身的操作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相应的技能和知识,且持有合法的入井检身证件。

第五条入井检身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体检、体温测量、呼吸功能检查、血压测量等。

第六条入井检身的流程如下:1. 检身操作人员确认检身被测人的身份信息。

2. 检身操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确保被测人体温正常。

3. 检身操作人员进行呼吸功能检查,确认被测人呼吸正常。

4. 检身操作人员进行血压测量,确保被测人血压正常。

5. 检身操作人员记录检身结果和时间,并提供给被测人一份检身报告。

第七条入井检身应每天进行,凡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进行补测:1. 被测人在井下工作时间超过一天。

2. 被测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症状。

3. 被测人接受了相关药物治疗。

第八条入井检身报告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第三章上下井人员清点第九条上下井人员清点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并且要求必须熟悉井下作业的流程和人员的信息。

第十条上下井人员清点的流程如下:1. 清点人员在井口设置专门的清点登记表,记录每次上下井的人员的姓名和时间。

2. 清点人员要确认上下井人员是否佩戴了必要的安全装备。

3. 清点人员要与井下作业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明确相关指令和安全注意事项,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一条上下井人员清点应每次上下井都进行,任何单独进入井下的人员都要进行清点。

第十二条清点登记表应每天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第四章管理和责任第十三条进入井下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加强对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的监督和管理,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清点制度2023-11-06CATALOGUE目录•引言•入井检身制度•出井人员清点制度•特殊情况处理•责任与监督•附则01引言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井下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目的和意义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生产的企业不适用于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等其他矿产资源开采适用范围02入井检身制度在每天煤矿工人入井前进行检身,以确保工人安全入井。

检身时间在煤矿入井口设置专门的检身室,为矿工提供安全的检身环境。

检身地点检身时间与地点检身人员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安全员担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检身装备配备有专业的安全检查设备,如检测仪器、防护服等。

检身人员与装备检身流程与方法检身流程首先由安全员对矿工进行个人防护装备的检查,确保没有携带危险物品;然后对矿工进行健康状况检查,询问是否有不适宜下井的症状;最后对矿工进行安全知识考核,确保了解相关安全规定。

检身方法采用询问、观察、触摸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以确保矿工身体状况良好且没有携带危险物品。

03出井人员清点制度清点时间与地点时间每次出井时,必须在井口进行人员清点。

地点井口附近的安全区域,一般设在井口附近、灯光充足、视线良好的地方。

负责出井人员清点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熟悉井下巷道和各个作业点的分布情况。

清点装备清点时需要使用安全帽、矿灯、自救器等必要的装备,确保人员安全。

清点人员清点人员与装备VS流程1. 人员到达井口后,由负责清点的人员进行初步清点。

2. 初步清点完成后,由负责清点的人员带领出井人员进入安全区域进行二次清点。

清点流程与方法•二次清点完成后,由负责清点的人员填写出井人员清点记录表,并签字确认。

清点流程与方法清点流程与方法方法1. 声音确认:负责清点的人员可以通过喊话或点名的方式确认出井人员的数量和身份。

2. 灯光确认: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灯光或手电筒进行照明,以便看清出井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装备情况。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第一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按照教育培训制度接受入井培训,且培训合格,取得入井安全资格证,否则不得入井。

第二条入井人员必须穿戴统一配备的工装,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第三条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矿用胶靴,随身携带自救器、数字式瓦斯检查器和矿灯。

第四条人员出入井清点采用人员定位系统入井前和升井后清点的方式进行,调度室做好人员定位系统维护和清查工作。

第五条井口每班设两名检身清点工,由井口把钩工兼任。

检身清点工必须佩戴标志(或穿安监标志服),每班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逐一检身清点,所有入井人员自觉接受把罐工的检身。

在人员入井通道利用人员定位系统监控。

第六条凡入井人员,一律在等候室候车(候罐),统一按规定进行入井前安全宣誓及安全确认,严禁在规定以外的地点候车(候罐)。

第七条井口检身工经过安全宣誓和安全确认后,方可允许人员入井,入井人员要逐一接受检身人员的检查。

第八条检身人员发现不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一律禁止入井,发现强行入井者,立即汇报安监部信息站,并按严重“三违”论处。

第九条职工所佩戴的“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损坏、新调入和外来人员,必须到矿灯房审领“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否则,严禁入井。

第十条入井前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严禁喝酒。

第十一条非防爆型电子仪器、仪表严禁携带入井,特殊情况确需入井,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下井进行照相、摄像等工作时必须使用防爆设备,否则,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入井。

第十二条人员携带工器具长度超长、超重等物件下井时,严禁人、物同车(罐),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时,要经调度室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入井。

第十三条乘座罐笼、人车人员数不得超过乘坐规定,严禁超员乘座罐笼、人车。

第十四条把罐工负责挂好防护链,经全面安全确认合格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任何人员上、下罐笼或人车。

未打停车信号,严禁任何人员上、下罐笼或人车。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4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4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是矿山安全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目的是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防止人员迷失或发生意外事故。

以下是一份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的示范:1. 入井检身程序:- 井下人员在进入井口前必须进行检身,包括检查身体状况和佩戴相关的防护装备;- 检身人员应熟悉井下工作环境和危险因素,以便鉴别不适合下井工作的人员;- 检身人员应对佩戴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 检身记录应详细记录井下人员的姓名、时间、身体状况等信息。

2. 出入井人员清点程序:- 井下人员在进入和离开井口时,必须经过清点,由专人负责;- 清点人员应掌握井下人员名单,确保所列人员全部出入井;- 清点时应与人员核对身份,确认身份与清单一致;- 清点人员应记录人员出入井的时间和数量,以备后续安全管理和监督。

3. 管理制度落实:- 相关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的程序要求;- 井下人员应积极配合检身与清点工作,并向相关人员如实汇报身体状况;- 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出现井下人员迷失或其他意外情况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采取紧急救援措施。

以上是一份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的示范,实际应根据具体矿山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该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相关人员的严格执行和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落实。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井下作业安全,防止未经许可或未经检查的人员进入井下作业场所,以及及时掌握井下人员的动态情况。

以下是该制度的基本内容:一、入井检身制度:1. 执行人员:入井检身工作由专门负责的入井检身人员负责,由矿山或井下管理部门指派。

2. 检身时间: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场所的人员,在进入井下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检身。

3. 检身内容:检身人员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包括检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体格和精神状态,以确保其适应井下作业的环境。

入井人员检身清点制度

入井人员检身清点制度

入井人员检身清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入井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禁止入井的人员和物品进入煤矿井下,将不能带出井下的物品携带出井,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煤矿企业入井人员检身清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入井人员检身清点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入井人员检身清点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入井人员检身第五条入井人员检身是指对进入煤矿井下的人员进行的身体检查和安全检查。

第六条入井人员检身应当在井口设置专门的检身房,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设施。

第七条检身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入井人员检身内容包括:(一)检查入井人员是否穿着符合煤矿安全规定的工作服、安全帽、防尘口罩、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二)检查入井人员是否携带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矿灯、自救器等安全设备;(三)检查入井人员是否携带烟草、点火物品等禁止下井的物品;(四)检查入井人员是否患有不宜井下作业的疾病;(五)检查入井人员是否饮酒、休息不好、情绪不稳定或疲劳上岗;(六)检查入井人员是否穿着化纤衣服;(七)检查外来人员是否签订入井安全协议,是否有矿方人员陪同。

第九条检身工作人员应当详细记录检身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入井人员,应当禁止其入井。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检身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确保检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出入井人员清点第十一条出入井人员清点是指对入井人员和出井人员进行数量清点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在井口和井下设置专门的人员清点岗位,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清点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出入井人员清点内容如下:(一)入井人员清点:入井人员接受检身后,清点工作人员应当统计入井时间、单位、总人数,并将信息录入电脑系统。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3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3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井工煤矿是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对人员的安全和管理提出了高要求。

为了确保矿工的身体健康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井工煤矿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只有合格的人员进入矿井进行工作,并记录下每个人的进出情况,以便在发生不测时进行追溯和调查。

为了实施这些制度,应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并加强对矿工的培训和教育。

下面是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入井检身制度1. 入井前检身要求:(1)对所有进入矿井进行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全面体检,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呼吸系统、视力、听力等方面的检查。

只有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矿井。

体检报告必须保存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2)入井前,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熟悉矿井工作环境、了解应急措施、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等。

(3)入井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特别是对于进入井下的设备和工具,要进行消毒防疫,以避免传染病的扩散。

2. 入井检身程序:(1)在入井口设立专门的检身室,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检查。

对每个人员进行全面体检,包括测量体温、查看体检报告、检查呼吸系统、视力和听力。

(2)检身室内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以应对突发情况。

医护人员应随时准备进行急救。

(3)对于有疑似疾病的人员,必须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诊断。

如有必要,应及时请专科医生进行会诊。

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 出井清点要求:(1)所有从矿井出来的人员,必须进行清点。

清点包括身份核对和人数统计,确保每个人都安全出井并记录下来。

(2)出井清点必须由专门的人员负责,不得有差错和遗漏。

出井人员应按规定顺序排队,以便进行有序地清点。

2. 入井清点要求:(1)所有进入矿井的人员,必须进行清点。

清点包括身份核对和人数统计,确保每个人都符合入井条件并记录下来。

(2)入井清点必须由专门的人员负责,不得有差错和遗漏。

入井人员应按规定顺序排队,以便进行有序地清点。

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新大地公司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一、总则(一)公司必须在井口设置检身工岗位,负责入井人员检身工作,信息中心负责设立人员定位系统基站,统计出入井人数,定期将出入井人数报总调度室,并时时掌握出入井人员情况。

(二)检身工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杜绝不佩戴自救器、矿灯和安全帽人员下井,杜绝穿化纤衣服人员下井。

(三)信息中心必须随时掌握井下人员动态,对出、入井人数不符及不能按时出井人员,及时通知调度室要查明原因,及时报值班领导落实。

头灯、自救器发放单位必须随时掌握当班头灯、自救器的发放回收情况,出现意外情况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四)公司必须在调度室和井口按标准悬挂核准的入井人员公示牌,按规定核准人数入井,严禁超定员。

(五)严格检查井口附近情况,严禁在距井口20米范围之内抽烟和设置明火装置。

二、入井人员清点(一)所有人员入井必须佩带人员定位识别卡下井,对不佩戴人员定位卡的人员给与考核。

(二)职工入井前,必须参加施工队组班前会接受班前工作安排,施工队组队干和班组长班前必须安排施工过程中安全注意事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清点上班入井人数掌握上岗人员身体精神状况。

(三)检身工负责对入井人数进行统计汇总,灯房负责对下井领取头灯数量进行统计,并及时向调度汇报。

三、出井人员清点(一)所有出井人员必须按规定将人员定位识别卡交回灯房,负责信息中心和灯房必须认真清点出井人数,及时汇报公司调度室。

(二)严禁出井后不交灯或延时交灯,发现有不能按时出井人员要及时通知所在单位和调度室、公司值班人员,并由当天值班长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四、出入井检身规定(一)对所有出、入井人员都要进行认真检查,看是否携带安全资格证等证件,着装是否规范,发现入井人员未戴安全帽、自救器和矿灯,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穿化纤衣服,有喝酒及疲劳上岗现象者禁止其入井。

(二)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排队,并出示证件,自觉接受检查,严禁携带超长、超宽材料和不宜入井的物品入井。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为防止禁止入井的人员和物品进入煤矿井下,将不能带出井下的物品携带出井,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入井人员检身(1)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工的检查。

(2)检身工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查。

(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必须制止入井:1)未穿防冲服,未戴防冲安全帽的;2)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矿灯、自救器不完好的;3)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工程技术人员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4)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的;5)穿化纤衣服的;6)未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7)酒后、精神萎靡不振、神志意识不清、情绪波动的人员;(4)外来人员入井未在矿井对接部门人员带领下入井的和未填写外来人员入井告知书的;(5)入井人员携带有其他违禁物品的。

第二条入井、出井人员清点1)入井人员接受检身,检身工统计入井时间、单位、总人数。

2)外来人员入井必须在矿井对接部门人员带领下入井的,由对接部门填写外来人员入井告知书,并告知外来入井人员入井安全须知。

3)发现出井人员携带不能带出井的违禁品时,及时汇报调度指挥中心,由调度指挥中心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调度指挥中心应随时与人员定位管理系统、井口检身工核对入井人员的数量,确认井下每班人员数量三对口。

5)发生事故或其他原因采取撤人的紧急措施时,井口检身工必须将出井人员情况向调度指挥中心报告。

第三条考核(1)检身工如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漏检的每发现一次,考核50元,如造成爆破物品流失的,按照矿井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相关条款考核。

(2)每一入井出井人员要积极主动接受检查,不得拒绝,否则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携带烟火物品或爆破物品的,按照矿井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相关条款考核。

(3)检身工要做好当班出入井人员的登记,不得漏考、多考,否则每发现一次考核当班检身工100元。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四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四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是煤矿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确保矿工安全进入和离开井下工作场所。

1. 入井检身制度:a. 矿工进入井下前,应按规定站定,接受安全员的检查。

安全员将对矿工的身份进行核对,并查验其工作证件、安全防护用品等是否齐全。

b. 安全员还将对矿工佩戴的呼吸器、瓦斯报警器等个体防护装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功能正常。

2.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a. 矿工离开井下时,应先到指定地点进行人员清点。

清点工作由专门人员负责,确保所有人员能够平安回到地面。

b. 清点时,人员应按照特定顺序进行排队,待安全员逐个核对身份。

出井人员应出示工作证件,并进行身份核查。

c. 安全员还将对人员佩戴的个体防护装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通过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执行,可以有效控制矿井内外人员的流动,减少非法人员进入,降低事故发生风险,提高煤矿的安全性。

同时,这些制度也有助于追溯和调查事故时的责任和责任属地,提高追责效果。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二)井工煤矿是一个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特殊行业,为了保证矿井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必须加强对入井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井工煤矿的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是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能够起到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的数量和确保人员安全的作用。

以下是针对井工煤矿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详细介绍:一、入井检身制度1. 制定检身标准为了确保入井人员的安全,煤矿应根据矿井特点和安全要求,制定详细的入井检身标准。

这些标准应包括个人防护装备、个人卫生、身体健康等方面的要求。

2. 检身工作前的准备在进行入井检身工作之前,应制定详细的检身方案,并组织专门的检身人员进行培训,熟悉相关知识和技巧。

3. 严格的检身程序入井检身程序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a. 入井人员到达指定地点,验明身份,展示身份证明和工作牌。

b. 对入井人员进行集中体温检测,并记录温度。

c. 检查个人防护装备是否完好,并依次进行检查、修复或更换。

入井人员检身清点制度(3篇)

入井人员检身清点制度(3篇)

入井人员检身清点制度1、营城矿业公司对招用的井下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严格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完成其就业前的培训,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严禁使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井下作业。

3、对每一入井人员要进行检查,核对入井安全资格证,有问题有疑问者要制止入井,做到每一入井人员都要持证上岗,酒后严禁入井。

4、对每一入井人员要认真检查是否随身携带烟草,火源点火物品。

检查是否有携带电子表,电子打火机,手电筒等物品。

5、严禁穿尼龙、化纤织物衣服、安全帽、胶靴、矿灯、自救器是否安全可靠。

锋利工具是否带好笼头。

6、各种娱乐品、书刊、报纸等、不许带入井下。

7、检查升井人员是否携带电管、火药、严禁火工品升井、是否携带与本工种无关的材料。

入井人员检身清点制度(2)是指在进行地下作业之前,对进入井下的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清点的规定和程序。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井下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避免因个人身体状况不适合井下作业而导致事故发生。

同时,通过对人员的清点,可以确保所有进入井下的人员都得到了恰当的准备和培训,具备了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入井人员检身清点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身体健康检查:对进入井下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包括测量体温、血压、心率等指标,以确保个人身体状况适合井下作业。

有必要时,还可以进行特定的健康检查,例如肺功能测试或化验检查。

2. 个人防护装备检查:检查人员是否佩戴了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例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3. 工具和设备清点:确认人员携带了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并检查其完好性和可用性。

4. 培训记录核查:核查人员是否接受过必要的培训,例如地下作业安全培训、紧急逃生培训等,并记录相关信息。

5. 井下作业签到登记:记录人员进入井下的时间、地点和任务等信息,以便对井下人员进行监控和跟踪。

入井人员检身清点制度是地下作业安全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通过严格执行该制度,可以降低井下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5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5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1.检身人员必须对每一个下井人员检身,防止入井人员携带违禁物品或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入井。

2.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入井检身,不论何职务的人员下井前都必须接受检身,入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检身。

3.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或携带违禁物品的人员不准入井,不听劝阻强行入井的,检身工应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检身人员应尊重接受检身的入井人员,不得以检身为名侮辱入井人员。

4.检身人员应做好出、入井签名登记记录工作。

发现有不按规定时间出井人员,应向项目部值班领导汇报,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2),是指在矿井、工地、建筑工地等深井或者高空作业场所,为了保障人员的安全,制定的一套登记和检身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进入井下或高空作业现场的人员身体状况良好,同时控制进入井下或高空作业现场的人员数量,提高人员的安全性和作业的效率。

具体的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入井检身:进入井下或高空作业现场的人员,在进入前必须接受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不患有影响安全的疾病。

检身包括常规的体格检查,例如血压、体重、视力等,同时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其他的检查项目。

2. 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在入口处设置登记点,在进入和离开井下或高空作业现场时,每个人员都需要在登记点登记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工种、身份证号等。

这样可以确保每个人员的身份得到明确,有助于实施全员管理和事故发生时的追责。

3. 定期复检:除了入井检身外,定期进行复检也是必要的。

例如,在一些高风险作业的工地,可能需要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全员身体检查,以确保人员的身体状况长期保持良好。

4. 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定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后,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或岗位,负责执行该制度的具体工作。

同时,对违反制度的人员和问题进行追责,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总的来说,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是一种保障井下或高空作业现场人员安全的措施,通过严格的登记和检身流程,可以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本(三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本(三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井上井下人员的身份可靠,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入井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三、入井检身程序1. 井下人员应提前30分钟进行入井准备工作,包括穿戴所需工装、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等。

2. 入井点设有检身区域,井下人员应进入检身区域进行检身。

3. 检身前,井下人员应解下任何可能影响身体检查的配饰,如手表、项链等。

4. 检身区域设有专门检查人员,井下人员应配合检查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5. 身体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等常规指标,确保井下人员身体健康适宜进行作业。

6. 井下人员通过身体检查后,检查人员将签发入井证明,并将其记录在相关登记本中。

7. 井下人员应将入井证明随身携带,以备井上人员查验。

四、井下人员清点程序1. 井下人员在进入井下作业区域前,应由井口监护人员进行清点。

2. 清点时,井下人员应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如工作证、身份证等。

3. 井口监护人员应核对井下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与其本人是否一致。

4. 清点完成后,井口监护人员将记录井下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签署确认。

5. 井下作业结束后,井下人员应与入井人员进行清点,确保每个人员都能安全上井。

6. 清点过程中,井下人员应出示入井证明,入井人员应核对入井证明与井下人员是否一致。

五、井上人员清点程序1. 井上人员在上井前,应提前与井下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2. 井上人员应记录井下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与井下人员进行核对。

3. 上井后,井上人员应与事前确认的井下人员进行清点,确保每个人员都能安全上井。

4. 清点过程中,井上人员应出示井下人员清点记录,井下人员应核对清点记录与自己是否一致。

5. 清点完成后,井口监护人员应签署确认,并将清点记录进行备案。

六、违规处理1. 井下人员未按照入井检身程序进行检身的,不得进入井下作业区域。

2. 井下人员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不得进入井下作业区域。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4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4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 背景介绍煤矿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煤矿作业环境的复杂性和潜在的安全风险,煤矿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控制事故发生的风险,确保煤矿工人的身体安全和生命安全,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应运而生。

2.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2.1 入井前检身2.1.1 入井前应检查的项目入井前检身是为了确保煤矿工人的身体状况符合安全上岗的要求。

入井前应进行的检查项目包括:-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个体的健康状况,包括心脏、肺部、呼吸系统等各项指标。

- 身体适应能力:个体是否适应井下高温、高湿等特殊环境的能力。

- 身体缺陷:检查个体是否有身体缺陷,如视力、听力、四肢残疾等,以确定其是否适合从事煤矿工作。

2.1.2 入井前应检查的程序- 医疗体检:煤矿工人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以确保身体健康。

- 体温检测:入井前应对工人进行体温检测,以排除有发热症状的工人。

- 井口检查:工人在进入井下之前,应接受检查,确保身体适应井下环境。

2.2 入井后的安全防护用具2.2.1 矿工帽矿工帽是煤矿工人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用于保护头部免受破碎物体和坠落物体的伤害。

2.2.2 矿用安全鞋矿用安全鞋是矿工个人保护装备的一种,具有防震、防砸、防刺穿等功能,用于保护脚部免受损伤。

2.2.3 矿灯矿灯是矿山工人必备的安全装备之一,用于照明和指示。

3.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3.1 出入井人员清点的目的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每个矿工在进入井下和离开井下时都能被正确清点,以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和避免人员漏报和多报的情况发生。

3.2 清点程序3.2.1 入井时的清点- 入井前,应由专门负责矿工清点工作的人员对矿工进行逐一清点。

- 清点时,应核对矿工的身份证明和井下工作证,并确认各人员是否在岗。

- 清点时,应注意工人的身体状况,确保没有发热和其他不适症状。

煤矿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煤矿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CATALOGUE 目录•引言•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出井人员清点制度•安全责任和监督•相关文件和记录目的背景目的和背景范围适用性范围和适用性入井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煤入井人员未接受检身或携带禁止物品进入煤矿,将被拒绝入井并接受相应处罚。

检身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检身或徇私舞弊,将接受相应处罚并可能被撤职。

违规处罚清点流程4. 如出现不符的情况,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协助调查。

清点要求异常处理1. 如出现出井人员失踪或未登记的情况,检身员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协助开展搜寻工作。

2. 如发现出井人员携带煤矿设备或资源,检身员应予以制止并上报领导处理。

3. 如出现出井人员受伤或生病的情况,检身员应立即通知现场急救人员展开救治,同时向领导汇报情况。

安全责任分工安全管理部门班组长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检查机构应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情况符合要求。

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监督检查机构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罚。

煤矿企业应建立监督检查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应急处理预案煤矿企业应制定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应急处理预案,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措施。

应急处理预案应包括应对突发事件的流程、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

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应按照预案要求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相关文件清单相关文件清单应急预案矿工考勤制度矿工入井安全培训计划相关文件清单入井人员检身记录表出井人员清点记录表矿工考勤表记录表格示例记录表格示例安全检查表通风系统图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记录保存要求01020304。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模版(5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模版(5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井下人员安全管理,确保井下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煤矿生产安全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包括矿井工作人员、外来施工单位人员等。

第二章入井检身制度第三条任何人员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都必须进行入井检身。

第四条入井检身包括对人员身体和携带物品进行的安全检查。

第五条人员经过入井口后,需在专门检查区域接受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身体检查:体温测量、矿井毒素筛查等;2.携带物品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进入井下。

第六条安全检查人员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检查,保证检查过程的公平、公正。

第七条安全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操作技能和专业知识,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检查工作。

第八条人员出示准确的身份证明和工作证件,配合安全检查人员的工作。

第九条安全检查人员需将检查情况记录在相关表格中,保存至少一年。

第三章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第十条上下井人员清点是指安全员对井下上下井人员进行清点登记的工作。

第十一条上下井人员清点包括井下上井和井下下井两个环节。

第十二条上井人员清点的流程如下:1.井下工作区域出入口设有井下上井点,工作人员在此处凭工作证件刷卡上井;2.安全员在井下上井点设置清点登记台,上井人员需按要求排队进行清点登记;3.上井人员应主动向安全员出示身份证明和工作证件,安全员进行核对;4.安全员通过计数器统计上井人数,记录在清点表格上;5.核对完成后,安全员向上井人员发放安全帽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下井人员清点的流程如下:1.井下工作区域设有井下下井点,工作人员在此处凭工作证件刷卡下井;2.安全员在井下下井点设置清点登记台,下井人员需按要求排队进行清点登记;3.下井人员应主动向安全员出示身份证明和工作证件,安全员进行核对;4.安全员通过计数器统计下井人数,记录在清点表格上;5.核对完成后,安全员向下井人员发放安全帽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2024年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三篇)

2024年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三篇)

2024年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一)入井检身制度1、立井、二号主井、一号皮带井的井口运输安监员每班应有不少于____人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下井人员进行检身,检身内容包括:下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携带矿灯和自救器,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酒后下井。

2、检身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下井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检身工的检查,不得拒绝、阻挠或无理取闹。

不接受检查私自下井按“严重违章”论处。

4、下井人员不戴安全帽或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或穿化纤衣服下井经检身不合格,应立即改正,穿戴符合要求后方可下井作业;对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或酒后下井者,检身工应通知单位值班人员或公安科将其领回,凡制止不听,情节严重的,一律交人力资源中心下岗待业。

5、检身工应将每班检身情况做好记录,下班后交安监处综合科,安监处综合科负责对检身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并对每天的检身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6、各单位值班人员在班前会上应强调下井检身的重要性,把好第一道关口,对不符合下井条件的物品严禁带入井下,对酒后上岗的人员要拒绝其下井作业。

(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1、生产调度室、安监处每班必须严格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对各科室、单位人员每班下井情况认真核实,及时准确的掌握每日出勤,保证安全生产。

2、井下单位、科室必须召开班前会,并对当日下井人员进行签字登记,及时报井口候车室,备查。

3、矿灯发放室对每班所发放的矿灯、自救器,做好清点核实,并做好下井人员下井时间、姓名、单位记录。

4、立井、二号主井、一号皮带井的井口运输安监员负责上下井人员清点,做好记录,安监处综合科根据各区队上报下井人数和各井口运输安监员清点人数,做好登记,每班收集、汇总,整理后报调度室和安监处。

5、矿灯发放室每班将发放的矿灯、自救器及时报井口信息站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6、每班上井后,上井人员要回单位逐个签字登记,有单位值班人员审核无误签字后,报送井口信息站,进行人员核对。

2024年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二篇)

2024年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二篇)

2024年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井下生产安全,强化对入井人员的管理,随时掌握和控制实际入井人数,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控股煤矿。

第三条各矿井必须使用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制定《井口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考勤制度》,配备检身员和考勤员。

第二章入井前规定第四条煤矿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方准入井,新工人要签订“师徒合同”。

第五条临时人员入井,要明确审批程序,进行入井培训,配带临时入井证,并由本矿人员陪同。

外来人员无本矿人员陪同,不得入井。

第六条各区队、班组必须召开入井班前会,做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并配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等。

第三章入井登记第八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考勤、登记。

第九条煤矿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入井人数的规定,并在井口公示当班入井人数。

第十条考勤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做好出、入井人员登记、清点、统计工作。

第四章出入井检身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入井:(一)未戴安全帽、自救器、人员定位卡和矿灯者;(二)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三)穿化纤衣物者;(四)被测试饮酒者;(五)休息不好,精神恍惚、疲劳上岗者;(六)因工作、家庭及其它原因造成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者;(七)携带禁止下井的物品、材料者;(八)生产作业人员未持有关安全资格证者;(九)患有不宜进行井下作业的疾病者(《煤矿安全规程》第666、667、668条所列病症)。

第十二条检身员有权对入井人员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许入井;检身员有权维持井口乘车秩序以及井口其他安全事项;检身员应将当班检身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入井后规定第十三条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遇有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撤出危险区域内的所有人员。

第十四条所有入井人员要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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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城矿业公司对招用的井下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严格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完成其就业前的培训,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严禁使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井下作业。

3、对每一入井人员要进行检查,核对入井安全资格证,有问题有疑问者要制止入井,做到每一入井人员都要持证上岗,酒后严禁入井。

4、对每一入井人员要认真检查是否随身携带烟草,火源点火物品。

检查是否有携带电子表,电子打火机,手电筒等物品。

5、严禁穿尼龙、化纤织物衣服、安全帽、胶靴、矿灯、自救器是否安全可靠。

锋利工具是否带好笼头。

6、各种娱乐品、书刊、报纸等、不许带入井下。

7、检查升井人员是否携带电管、火药、严禁火工品升井、是否携带与本工种无关的材料。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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