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扬尘治理检查情况的通报-陕建质发〔2018〕107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扬尘治理检查情况的通报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扬尘治理检查情况的通报陕建质发〔2018〕107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市政公用局、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关工作要求,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加快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省厅《关于开展污染专项治理督导检查等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建发〔2018〕189号)安排,省厅于2018年7月9日至31日对各市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此次检查由省厅领导带队组成五个工作组,通过听取主管部门汇报,查阅相关建设主管部门资料、随机抽查了23个工程项目,结合省环保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一次施工扬尘检查。
从此次督查检查总体情况看,全省各市能够按照《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8年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点》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能够第一时间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安排部署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本地专项行动方案,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了解扬尘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以及对自己的要求,能自觉按照行动要求开展工作,我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取得一定的效果。
主要体现在工地进出道路进行硬化,安装喷淋降尘系统、定时洒水,裸露泥土、建筑垃圾进行全部覆盖,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网,保证了施工现场干净整洁、文明施工。
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
申请执行人-陕西省建筑工
检测中心与西安众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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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08-31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
被执行人-西安众盟信息科 0113 执 3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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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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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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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浙江博远电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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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陕西省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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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0-06-28 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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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民初 804
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号
一审民事一案
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
原告-陕西省 XX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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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 陕
买 卖-30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
主要资质:
一、业绩表现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2~2023-02):
中标项目数(个)
0
同比增长:-100.0%
中标率
0.0%
同比增长:-100.0%
中标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0.0
同比增长:-100.0%
平均下浮率
0.0%
同比增长:0.0%
注:平均下浮率是指,项目下浮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下浮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8 日 生成
3 / 12
二、竞争能力
2.1 中标率分析
近 1 年月度中标率在 0%至 0%之间波动。目标企业在的中标率相对较高,在这些地方表现出较强的地 域优势。 近 1 年(2022-02~2023-02):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我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陕建发〔2020〕1109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我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我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陕建发〔2020〕1109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全省自2018年8月1日起,在建筑工程中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目前,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各地住建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建筑工人基本信息、在建项目、从业记录、建筑工人变动状态监控、诚信评价等信息采集录入量逐月提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截止2020年8月11日(16点30分),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已经纳入在建项目数2642个,有考核数据项目数1376个,有考勤数据项目监测上班工人数112057人,更新率为52.08%,在全国排名第13位。
平台在建项目数最多的是西安市,更新率前3名是榆林市、宝鸡市、延安市,进步幅度较大的是渭南市、安康市,进展较慢的是铜川市、西咸新区、汉中市。
二、主要成效(一)积极开展系统重复项目删除工作。
2020年4月初,住建部要求各省开展删除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平台上的重复项目工作,我省涉及重复项目163个。
为此,各地负责填报系统的同志按照“陕西省重复项目清单”上的项目,对照项目所在地区和项目名称,逐个项目认真组织开展删除工作。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6.11.16•【字号】陕科条发〔2016〕188号•【施行日期】2016.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设市(区)科技局,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15〕53号),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活力,省科技厅制定了《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16年11月1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发放对象第三章创新券形式与使用范围第四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章申请与审核第六章使用与兑现第七章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附件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15〕53号),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
为切实加强创新券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券主要用于鼓励本省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购买相关科技服务或使用各类科技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第三条创新券资金从省级财政科技专项中安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四条创新券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发放对象第五条创新券发放对象包括:(一)在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企业划型标准。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陕建发〔2020〕275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陕建发〔2020〕275号西安市、渭南市、宝鸡市、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根据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0〕7号),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工程技术进步和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经项目申报、城市推荐、资料审查、技术审查,现确定装配式建筑、地热能、低能耗建筑、数字化技术应用、生态环境工程、绿色农房6个类别10个项目拟列为2020年度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详见附件)。
一、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要聚焦支撑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科技需求,开展技术创新,形成工程应用技术成果,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产业支撑作用。
二、各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加强政策扶持,创新管理方式方法,支持项目开展工程技术创新应用、总结提炼创新应用成果,在本地区进行宣传推广。
三、各相关企业,要发挥技术创新的主体责任,推广采用新型建筑技术(工艺、产品、材料),科学安排工程进度,保质完成试点示范内容,并确保建筑功能提升、品质绿色低碳、成本经济等示范绩效。
我厅将对试点示范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评估;验收不合格,取消示范资格并列入企业不良记录计入诚信档案。
附件:2020年陕西省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计划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1月30日——结束——。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各市区2018年度节能“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各市区2018年度节能“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9.18•【字号】陕发改环资〔2019〕1115号•【施行日期】2019.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各市区2018年度节能“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2018年,在各市区的共同努力下,全省能源消费总量12900.38万吨标准煤,增长2.98%,达到年度控制目标;单位GDP能耗下降4.88%,超出年度目标任务2个百分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实现了预期目标。
按照《陕西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陕政发〔2018〕13号)要求,我委会同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成4个工作组,对各市区2018 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
经综合评价,西安(含西咸新区)、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含韩城市)、延安、商洛7个市(区)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榆林、汉中、安康、杨凌示范区4个市(区)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
咸阳、延安、榆林、汉中、安康、杨凌示范区6个市(区)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经省政府同意,对6个市(区)政府(管委会)予以通报。
各市区2018年度节能指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如下:一、能源“双控”指标完成情况(一)能耗强度降低方面。
各市区均完成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下降幅度超过目标任务2个百分点以上的有铜川、西安(含西咸新区)、商洛、宝鸡、汉中和渭南6个市(区),分别超过目标任务3.50、3.09、2.78、2.23、2.18和2.14个百分点;安康、杨凌示范区、咸阳、延安和榆林5个市(区)分别超过目标任务0.25、0.11、0.04、0.02和0.02个百分点。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专家库成员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专家库成员的通知陕建发〔2020〕19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企业: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发挥专家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推进全省建设工程专家论证、评优评奖、督查检查、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等工作有序开展,决定对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专家库成员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从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检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有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从事工程质量安全和检测管理工作的人员。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省厅(陕建质发[2017]61号)文件已入库的专家需重新申请。
二、专业类别1.工程质量类工程质量类专业分为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建筑电气、机电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路桥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铁路、冶金、煤炭、有色、石化、电力、水利水电等。
2.施工安全类施工安全类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3.工程检测类工程检测分为见证取样类(含土建原材料、安装原材料、市政原材料进场检测等专业)和专项检测类(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建筑智能、安装功能性、建筑节能、室内环境、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和轨道交通等专业)。
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
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科学技术部《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号)要求,为加快我省星创天地建设和发展,做好省级星创天地管理和服务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星创天地是指在我省范围内创办,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面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建设的集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等为一体的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
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打造农业领域的众创空间,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三条申请河南省星创天地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应是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成立并实际运营年以上,包括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类创业孵化器等。
(二)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
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三)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
具有建筑面积平方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建有一定规模的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实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如为租赁场地,租期须在年以上。
(四)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
至少有名以上创业导师(可兼职)和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人员组成的创业服务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五)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西安市技术转移转化领域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西安市技术转移转化领域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4.09.23•【字号】•【施行日期】2024.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西安市技术转移转化领域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部门)及科技主管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西安市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就我市技术转移转化领域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在我市各级企事业单位(含非公)从事西安市技术转移转化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
今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已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一)思想政治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申报人近2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按要求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具体参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 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227号)执行,申报时需提交近2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记录材料,工作年限未满2年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二)资格条件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技术转移相关工作1年期满;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技术转移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技术转移相关工作满4年。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转移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行业范围内一般性难题。
西安市建委关于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备案登记的通知
西安市建委关于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备案登
记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建委
•【公布日期】2012.05.18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5.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西安市建委关于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备案登记的通
知
各区县建设局、五区一港两基地规划建设局,纺织城地区发展办建设部、大兴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维护检测委托方和检测机构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执行《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管理的通知》(市建发〔2011〕183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行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现将具有有效资质并在我市进行备案登记的59家检测机构名单及其检测项目予以公示。
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辖区从事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及其出具的检测报告加强监督管理;各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且在我市进行备案登记的检测机构开展业务;各检测机构严禁超出核定的检测项目从事检测活动。
凡未进行备案登记或检测项目超出核定项目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在建筑工程验收时一律不予认可,并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各方责任主体予以处罚。
联系人:徐浩俊司文
联系电话:88668292 85579218
附件:2012年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附件:。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
体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24.09.26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9.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
正文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拟认
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西安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市科发〔2023〕90号)相关规定,拟认定“西咸新区西部云谷三期科技企业加速器”等17家为2024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反映。
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将按要求对异议内容进行审查和处理。
联系电话:86786492
邮寄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55号信箱西安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处邮政编码:710007
附件:2024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拟认定名单.doc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26日。
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介绍20151229
二、平台业务流程
5、平台审批事项的确立
2015年10月23日
陕政办函 〔2015〕236号
要求各级各部门确认审批事项及 申报材料清单 2015年12月16日
陕政办函 〔2015〕288号
公示已确认的审批事项及材料清 单
陕西省信息中心
二、平台业务流程
6 6、平台审批业务流程依据 、业务流程依据
陕西省信息中心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6、平台审批业务流程依据
4.用户名密码 2)正式上线后,用户名按照各部门报送信息表审批人员和审批事项绑定, 结合用户名配置规则,生成用户名并关联审批事项,通过电子版方式发
送至各部门
需要注意的事项:各级部门请尽快核实报送用户信息表, 确认是否完整、正确 ,以免影响使用系统★★★★★
报送至省发改委。
4、各开发区需要注意的问题:因审批权限不明确,暂不列入平台,具体 审批工作由各市发改委决定。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4.用户名密码 1)正式上线前,分发体验账户及密码。密码:123 用户名构成规则:地域码+部门名称简写大写+编号(001为管理员,
101为审批员)
610600-FG-001 延安市发改委部门管理员 610600-FG-101 延安市发改委部门审批员
陕西省信息中心
目录
1 2 3 4
平台整体情况 平台业务流程 平台工作体系 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平台业务流程
1、平台业务范围 范围:非涉密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阶段:审批、报建、施工阶段的审批
注:因施工相关审批较为复杂,初期不含施工阶段审批
二、平台业务流程
2、平台整体业务流程
在线监管 项目申报 人(以项 目获取唯 一码)
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促进创新创业环境升级(一)简政放权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最大化赋予市场主体主动权。
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重点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统筹推进“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改革,全面推进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办理环节。
推进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简化优化注销业务流程。
(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创新方式优化市场监管。
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
建立完善对“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的高效监管机制,严守安全质量和社会稳定底线。
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良性健康发展,推动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便利创新创业。
加快完善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动各级实体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实现各级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一点登录、一号认证、一网通办”。
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发布并完善全省行政权力通用目录。
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用工和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建设“网上社保”。
(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推动创新创业动力升级(四)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落实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享受的免征房产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机制。
对个人转让新三板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精神,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实施科技扶贫,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建设,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科技特派员选派和服务机制更加健全,农村科技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平台基本建立,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提高,基本形成高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群众团体、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机构等单位和社会实用人才广泛参与的科技特派员队伍,形成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科技特派员队伍不断壮大。
建设省、市、县三级3万人的科技特派员队伍。
在全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龙头企业等企事业法人单位中认定100个法人科技特派员。
——园区平台创新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
建设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30个,组建省级农业科技创新战略联盟20个,建成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500个。
——农村创新创业载体进一步完善。
建设省级以上“星创天地”(农业领域的众创空间)100个,完善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支持一批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的科技型企业、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更加优化。
激励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政策法规更加健全,以创新质量和实绩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有效实施,形成激励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和制度环境,引导广大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创业服务,把论文写在大地上。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26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2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国家有关精神,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提升人力资源质量,服务“三个经济”建设,推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深化我省产教融合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构建产教融合发展格局将产教融合发展融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推进“四个一流”建设,培养高水平创新型、技术技能型人才,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科研成果在陕转化。
加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及行业特色鲜明的高校转型发展。
加强高等职业院校“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
组织高水平大学对口帮扶非省会城市高校建设,优质职业院校“一对一”对口帮扶贫困县中等职业学校。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等与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实施“1155工程”。
构建重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骨干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中小企业研发创新服务、小微企业孵化培育的四级全链条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在重点产业领域,建设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持续推进技术成果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开发。
依托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建设“四主体一联合”等校企合作新型研发平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联合攻关,提升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能力。
坚定前进方向 释放创新潜能
坚定前进方向释放创新潜能作者:铜川市科学技术局来源:《新西部》2022年第06期铜川市委、市政府把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作为发展的头号工程,坚持高位推动、搭建平台、培育主体和集群,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加速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为主线,以重点产业“链长制”为统揽,以创建国家高新区和省级农高区为承载,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和“两链”融合“促进器”建设成效显著。
科技创新既是陕西省的优势所在,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新时代追赶超越的最大动力和潜能。
去年,陕西省委、省政府坚持高点谋划、强力推进,创造性地提出打造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
铜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作为发展的头号工程,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加速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为主线,以重点产业“链长制”为统揽,以创建国家高新区和省级农高区为承载,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和“两链”融合“促进器”建设成效显著,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统筹布局,成效显著1、高位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成立领导机构,召开秦创原铜川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暨铜川市创建国家高新区推进会,印发秦创原铜川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任务推进表》《政策包》和《任务颗粒化清单》,形成高位推动格局。
围绕“西安研发、铜川转化”“关中建设、铜川增材”“陕西制造、铜川配套”,深化与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西安理工大学等院校合作,初步形成了“秦创原铜川创新谷+N个飞地园区+铜川产业技术研究院+N个产业基地”的秦创原铜川模式。
2、建设平台,立体联动“孵化器”构建迈出新步伐一是高标准建设铜川产业技术研究院,与西安交通大学、航天科技和科工集团第六研究院等42家高校院所组建产业创新联盟,先后引进谢赫特曼、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光机所等团队,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21个,建成谢赫特曼诺贝尔奖新材料研究院、西安交通大学物联网绿色发展研究院、铜川空间科技研究院、铜川高端装备产业研究院等重点企业研究所(院)31家。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文明工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文明工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文明工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陕建质发〔2022〕18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向绿色低碳循环方向发展,提升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水平,现就在全省文明工地创建工作中加快推进新技术应用通知如下:一、推进应用的新技术类型(一)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架1.技术特点: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架的全部杆件做到了系列化、标准化,并且搭拆快,易于管理,具有安全可靠、稳定性好、承载力高的特点。
与传统钢管扣件式脚手架等相比,在同等荷载情况下,可以节省相应的人工费、材料费等,产品寿命长,绿色环保,技术经济效益较为明显。
2.应用范围: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及轨道交通工程中,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二)集成(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1.技术特点:集成(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具有智能化、标准化、装配化、美观化的特点。
其封闭性较好,能较大程度地消除高空坠物风险;构件的材质特点杜绝了架体火灾隐患;同时,其整体的安全可靠性更高。
2.应用范围: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组合铝合金模板施工技术1.技术特点:铝合金模板具有自重轻、强度高、加工精度高、拼缝严密、施工方便等特点。
长安区徐家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3(融创天朗-南长安街壹号DK-3)
专栏Special Column长安区徐家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3 (融创天朗-南长安街壹号DK-3)申报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参建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西安天磊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广源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实际竣工指标)总用地面积:6.4 5hm7总建筑面积:3Q.38R m p 住宅建筑面积:21.86万^12容积率:3.59建筑密度:31.30%绿地率:30.00%总户数:1855户停车位:地上178辆;地下1652辆so小区实景1项目简介长安区徐家寨村城中村改造顶目D K-3 (融创天朗南长安街壹号DK-3)位于西安市长安区,主要由W栋洋房和6栋高层住宅及附属商业组成。
该顶目于2016年4月幵工建设,2018年11月竣工交付。
2规划设计规划采用高低分区的布局方式,形成高低错落的空间效果,整体布局较为紧凑,内部景观设计精细。
3建筑设计1)该顶目由多层洋房与高层住宅组成,洋房采用坡屋顶形式,高层采用平屋顶形式。
高层住宅建筑立面采用三段式古典造型,端庄大气。
2)建筑体形平整方正,减少立面凹凸,有利于节能;高层建筑以经济适用为主,套型面积为98〜130m2,套型优势明显。
洋房立面4环境设计根据建筑空间布局特点,合理设置室外环境场地;控制风貌使之与建筑风格相协调,考虑邻里交往的环境需求;种植设计中植物配置丰富。
C8H-515工程质量顶目采用精装修交房,申 报资料齐全,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记录数据完整,质量 合格。
施工组织管理各参与方制度相对完善,各环节施工质量控制较好。
在建设过程中应用推广新技术21顶,取得良好效果,并 获得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陕西省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
本顶目施工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建筑业1〇顶新技术中的8 个大顶、21个子顶,顶目建设应用B IM技术,建立与施工过程一致的B IM信息模型,实时 指导施工。
西安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
西安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0.03.24•【字号】市科发〔2020〕33号•【施行日期】2020.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功能与定位第三章认定标准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五章奖励与支持第六章附则西安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快速健康发展,提升管理水平与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科技型创业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陕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陕发改高技〔2019〕948号)《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在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的场地和办公共享设施,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服务,为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培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
专业孵化器是指围绕特定技术领域或特殊人群,在孵化对象、服务内容、运行模式和技术平台上实现专业化服务的孵化器。
第三条市科技局负责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管理工作,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申请省级、国家级孵化器的备案或推荐工作。
各区县、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孵化器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章功能与定位第四条科技企业孵化器要建立创业培训、咨询和辅导的预孵化体系,完善企业成长加速机制,推动孵化器由物理空间服务向战略规划、资金、技术、人才和市场等深层服务构成的企业加速器建设,提高创业企业的存活率,满足毕业企业的高成长发展需求。
第五条科技企业孵化器要加快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并逐步实现自收自支、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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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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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18.03.21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3.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
正文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及《陕西省星创天地工作发展指引》要求,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建设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区县科技局组织本区县的星创天地建设主体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并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处。
联系人:麻恒86786633
附件:
1.《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2.陕西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方案提纲.doc
3.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doc
4.各市推荐指标表.doc
5.陕西省星创天地信息汇总表.doc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3月21日
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科技局,韩城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文件政策精神,推动全省农业领域创新创业工作,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陕西省星创天地工作发展指引》要求,省科技厅拟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科技局和韩城市科技局要按照《陕西省星创天地工作发展指引》要求,注重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依托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园区等平台,使星创天地建设与县域特色产业、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成为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的有效载体。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
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社会组织等。
2.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
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有较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形成一批适用的标准化的农业技术成果包,加快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促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的有机结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全要素融合,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
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4.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
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创意创业空间、开放式办公场所、研发和检验测试、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
5.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
有一支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加强科学普及,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
6.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
地方政府要加大对星创天地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制定完善个性化的财税、金融、工商、知识产权和土地流转等支持政策;鼓励探索投融资模式创新,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孵化初创企业。
7.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
运营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三、申报名额
为提升星创天地建设质量,杨凌示范区推荐3项,韩城市推荐2项,其余地市各推荐4项;同时,为促进贫困县区搭建平台,11个深度贫困县、佳县各推荐1项。
四、申报程序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科技局和韩城市科技局按照《陕西省星创天地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组织星创天地建设主体认真填写《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2)和《陕西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方案提纲》(详见附件2),并于4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申报的省级星创天地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上报
至省科技厅。
电子版文件材料以“推荐地市+星创天地名称+基本信息表”和“推荐地市+星创天地名称+建设方案”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省科技厅将对各市推荐上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在此基础上进行现场考察,优秀的将被授予省级星创天地,并以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
联系人:黄超
联系电话:************,135****7101
省农村科技开发中心
联系人:史文青
联系电话:************,186****5461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