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创优工程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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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工程创优管理办法(2篇)

2024年工程创优管理办法(2篇)

2024年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1条为了有效达成工程创优的创优目标,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等过程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xx)、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及各地方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要求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创优目标的审批、创优工程的跟踪抽查、省市级以上创优工程的创优材料的审核以及创优完成后组织召开总结会、汇总和归档。

2.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创优目标的拟定和上报、协助项目部编制和制定创优策划书、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项目部开展创建活动,创优工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创优资料的整理和申报、组织省市级以下创优工程创优材料的审核及创优完成后的总结和归档。

3.项目部:负责按照创优指标及要求进行工程的施工、相关资料的收集、创优迎检及协助创优总结。

第二章创优目标制定第5条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规模,项目部和区域公司应积极制订各级创优目标。

第6条区域公司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将创优目标计划申报至主管部门及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第7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区域公司上报的创优目标进行审批。

在年初根据区域公司项目实施情况,编制本年度创优计划,并将计划目标分解落实至各区域公司。

第8条区域公司协助项目部编写创优目标策划书。

第9条项目部必须按创优目标策划书之规定条款进行施工。

第10条创优目标调整。

可酌情调整工程创优目标,调整原则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实际情况、集团管理中心的创优要求。

第三章创优目标监管第11条项目部按照创优标准进行工程建设。

具体可参照申报创优目标的评选办法、复查要求等相关创优要求,并在工程建设中收集相关过程的影音资料等。

第12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创优工程进行跟踪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四个阶段。

区域公司对工程全程监管,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正式)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创优管理办法(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4727-44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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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有效达成工程创优的创优目标,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等过程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及各地方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要求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创优目标的审批、创优工程的跟踪抽查、省市级以上创优工程的创优材料的审核以及创优完成后组织召开总结会、汇总和归档。

2.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创优目标的拟定和上报、协助项目部编制和制定创优策划书、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项目部开展创建活动,创优工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创优资料的整理和申报、组织省市级以下创优工程创优材料的审核及创优完成后的总结和归档。

3.项目部:负责按照创优指标及要求进行工程的施工、相关资料的收集、创优迎检及协助创优总结。

第二章创优目标制定第5条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规模,项目部和区域公司应积极制订各级创优目标。

创优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创优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创优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阐述创优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办法,以确保项目的质量控制和提升。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所有创优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道路、桥梁、水利等。

在项目进行中,创优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办法应被严格遵守。

2.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2.1 质量方针和目标在创优工程项目中,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制定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

质量方针应包括质量服务、质量改进、质量安全和质量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

质量目标则应明确、可衡量,能够指导实施工作。

2.2 质量组织及职责创优工程项目应设立质量管理组织,并明确各职责和权限。

质量管理组织应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确保能有效实施质量管理工作。

2.3 资源支持创优工程项目需要合理配置和管理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

所需资源的安排应与项目实施计划相匹配,以确保项目质量管理的顺利进行。

3. 质量管理计划3.1 编制依据质量管理计划的编制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项目合同等要求。

同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保质量管理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2 内容要求质量管理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质量目标和要求:明确项目的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质量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的达标。

•质量活动计划:列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质量活动,包括质量检查、测试、验收等。

•质量控制措施:规定质量管理过程中需要采取的控制措施,包括质量监督、文件管理等。

•质量责任分工:明确各参与方在质量管理中的责任和权限,确保质量管理的有效落实。

4. 质量控制措施4.1 质量检查和测试为了确保项目的质量,创优工程项目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测试。

质量检查和测试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施工工艺、设备安装等。

检查和测试的结果应详细记录并及时处理。

4.2 质量验收创优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是项目交付前的重要环节。

质量验收应按照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要求进行,包括工程量验收、质量评定等。

质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工程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承建工程质量,使工程质量处于“可控、在控”状态,做到工程质量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创建优质工程、精品工程,保持公司持续稳步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技术管理部为质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各专业工程师代表公司进行三级验收,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为二级验收,施工操作人为一级验收的三级质量验收管理体系。

第五条各级技术管理人员是质量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应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技术管理水平,有一定的工作阅历及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及各专业施工单位的行政正职是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直接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七条总工程师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质量方针、政策和制度。

2、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3、组织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组织已竣工工程的达标、创优工作。

第八条技术管理部1、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质量方针、政策和制度。

2、制定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目标、方针和政策,同时对各项目工地质量目标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负责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办法、工法、施工工艺纪律等文件的编写、修订和实施监督。

4、负责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5、具体负责工程达标、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6、负责新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部分的审核。

7、负责对各项目工地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1、项目经理部的专业工程师全面负责本工地的质量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

2、接受公司技术管理部的监督检查,及时落实上级及公司的有关质量管理文件精神。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工程质量,满足客户需求,降低工程风险,提高工程项目的完工率和绩效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稳定和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土木工程等。

三、工程质量责任1. 工程质量责任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全过程。

2. 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全面掌握工程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3. 工程项目当中,工程监理机构也应当负有责任,全程参与工程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四、工程质量管理措施1. 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质量管理制度。

2. 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审核,确保设计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工程要求和标准。

3.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培训,提高工人质量意识,提升施工质量。

4. 建立工程质量档案,对工程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便于验收和后期检查。

五、工程质量管理流程1. 工程立项阶段,确定项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责任。

2. 设计阶段,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 施工阶段,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控制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竣工阶段,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六、工程质量管理评价1. 建立定期评价机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评估,在评价中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绩效水平。

2. 对于工程项目的质量评价结果,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工程质量提供持续改进的动力。

3. 对于工程质量管理不达标的项目,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加强跟踪、督促工程质量的提升。

七、工程质量管理文件1. 工程质量管理手册,明确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

2. 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和要求。

创优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创优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创优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工程项目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相关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等,旨在规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二、质量管理体系1. 管理责任(1)公司领导层应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明确质量目标和方针,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计划。

(2)各部门负责人要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工作。

(3)项目经理要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组织协调各部门合理配合,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资质要求(1)公司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技术能力,保证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工程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熟悉施工工艺和流程,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 质量计划(1)在项目启动阶段,工程部门应制定详细的质量管理计划,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控制点和质量检查方法等。

(2)质量计划要得到相关部门的确认和批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得到有效执行。

4. 质量控制(1)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不影响工程质量。

(2)质量控制要包括材料检验、施工过程监控、工程验收等多个方面,确保工程的全面质量控制。

5. 质量检查(1)在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质量检查要建立相关记录和档案,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6. 质量评估(1)工程项目完成后,要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改进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2)质量评估结果要纳入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中,对质量管理责任人进行绩效评价,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的提升。

7. 信息化建设(1)要加强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质量管理系统,实现质量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

(2)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要与公司其他管理系统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提高质量管理效率。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和效益,推动工程创新和优化,加强工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督和验收过程中的创新和优化管理。

第三条工程创优的目标是通过技术创新、管理优化和成本控制,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并推动行业的发展。

第四条工程创优的原则是科学决策,依法依规,创新发展,合理配置资源,优化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五条工程创优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创新、管理优化、成本控制、风险防控和质量提升。

第二章技术创新第六条技术创新是工程创优的重要手段和保证,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不断进行工艺和技术的改进和创新。

第七条工程项目应采用先进的设计方法和技术,提高设计水平,优化设计方案,并充分考虑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技术的研究和创新,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

第九条工程项目应积极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加强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开展合作研究和技术交流。

第十条工程项目应注重技术创新的成果应用,推动科技成果与实际工程项目的结合,提高工程项目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第三章管理优化第十一条管理优化是工程创优的重要环节,应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管理,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工具,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应加强对供应商和承包商的管理,建立和完善供应商和承包商评估和监督制度,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稳定性。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应加强对项目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项目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团队合作和创新精神。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十六条成本控制是工程创优的重要任务,应根据项目的需求和经济条件,合理规划和控制项目的成本。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引导、推动和激励项目采用“四新”技术和一体化管理,持续保持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积极、全面开展创建优质工程、“双优”工地,创建名牌工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优活动分为优质工程、“双优”工地,其中优质工程包括:创优良样板工程(包括市优质工程、省部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和创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工程);创建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简称“双优”工地)等活动和成果。

第三条创优的总体原则是:“符合条件的工程必须创优;创优工程一次成优。

”开展创优活动,是以项目部为主体的活动行为,项目经理部要立足提高整体素质和质量总体水平,重在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实现一次成优;要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

第四条符合条件的工程是指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手续符合国家规定,工程的规模、数量或造价符合“创优”申报条件;其结构形式、建筑面积、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出、“四新”成果的采用等符合各地政府管理部门的创优评审管理规定,具备合理工期和施工条件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项目不列入创优计划。

第五条项目质量目标:杜绝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交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创云南省优质工程奖,配合项目公司争创鲁班奖。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项目部成立创优计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创优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组长:肖志国、李明副组长:廉巨博、曹鑫成员:王涛、程立光、王丹、张露优质工程日常检查应根据建设工程特点,对照国家相关标准和云南省、昆明市相关规定,按照工程部位,系统检查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性能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观感质量等项目;“双优”样板工地的日常检查应对照云南省、昆明市“双优”样板工地的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同时注意收集、准备相关文件资料。

创优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创优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创优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项目质量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制定本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二、项目质量管理组织1.成立项目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审核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并监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2.项目质量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三、质量管理计划1.在项目启动阶段,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并由项目经理批准。

该计划包括项目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质量控制方法和标准等内容。

2.定期修订项目质量管理计划,确保其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符。

四、质量控制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合适的质量控制手段,确保施工进度、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的符合要求。

2.执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

3.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并建立相关的供应商评估和管理制度,确保供货的质量可靠。

4.配备专业的质量检测设备和人员,对关键节点进行必要的检测,并建立检测记录和档案。

五、质量管理培训1.建立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培训机制,确保项目参与人员具备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组织定期的质量管理培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质量管理流程、质量检查方法、质量纠正和预防等。

六、质量问题处理1.在发现质量问题时,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并防止问题扩大化。

2.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质量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问责和处罚。

3.建立质量问题反馈和改进机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并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质量保证1.建立检验和审查制度,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并确保项目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八、质量管理档案1.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计划、质量检查记录、质量整改和验收记录等。

2.对所有的质量管理活动进行记录和存档,便于日后的查阅和追溯。

九、宣传和表彰1.在项目中宣传和弘扬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增强项目参与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工程创优管理水平,促进工程创优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完善工程创优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规,结合国家和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创优管理的宗旨是:突出科技创新,推进质量发展,提高工程水平,提升工程建设品质。

第三条工程创优管理适用于我国所有建设工程活动。

工程创优的主体是工程建设单位,承担工程创优的责任。

第四条工程创优管理应当注重创新,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促进工程创新和发展的过程。

第二章机构第五条工程创优管理由国家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工程创优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管理局、工程咨询机构等。

第七条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工程创优管理的主要负责机构,负责统筹和协调工程创优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管理局是具体负责工程创优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创优管理工作。

第九条工程咨询机构是为工程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机构,负责指导工程创优活动的开展。

第十条工程创优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工程创优管理规定,组织工程创优培训,指导和监督工程创优活动等。

第三章责任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是工程创优的主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创优活动。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工程创优管理制度,明确工程创优的目标和要求,确保工程创优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创优管理制度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等相关单位,确保工程创优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工程创优管理机构,明确工程创优的责任和职责,组织和实施工程创优活动。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创优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创优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创优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程创优管理水平,推动工程创优工作的开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内部创优标准和程序的规范和优化,有效地引导与促进各项目施工质量的逐步提升,充分调动各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明确职责与责任,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创优工作,有效的倡导过程质量管理理念及推进公司品牌建设深化,为公司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管辖范围内工程创优活动,皆按此办法执行。

第三条创优主要工作由项目部为主导并实施,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及相关岗位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工程创优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创优工程的申报流程及审核第一条项目开工后,各承包单位可根据合同要求及项目管理目标向公司提前申请,在30个工作日内填写《工程创优申请表》及《创优策划方案》交由工程管理部备案,便于公司统筹创优工作的开展。

对未及时提交《工程创优申请表》的项目,原则上公司将不列入公司内部的创优计划。

第二条工程管理部收到书面申请后,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与各承包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确定是否列入公司创优计划。

项目经过讨论列入创优计划后,公司工程管理部将联合组织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事前的策划交底与过程指导,并将及时跟踪记录项目部的执行情况与完成效果。

第三条市级创优申报时间及检查时间:质量类:市优申报时间在年初1月至2月,3月中上旬资料检查,3月底4月初现场实体检查。

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建筑业协会发布的报名通知。

安全类:1、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申报,在工程进入主体施工前就必须进行申报;2、建筑业协会在3月底进行申报,具体时间详见具体年度各地建筑业协会发布的报名通知。

第四条省级创优申报时间及检查时间:质量类:省优良样板工程申报时间在每年的4月上旬,4月底5月初进行资料与现场实体的检查。

安全类: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申报一般在4月中下旬和10月中下旬分两次申报,资料与现场评审分别在5月下旬及11月中下旬。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本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本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创优管理行为,提高工程创优效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创优是指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有效的管理手段,优化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法和管理流程,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

第三条工程创优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管理过程中,所有参与方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工程创优管理应遵循综合规划、科学设计、严格施工、精细管理的原则,以满足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的要求。

第五条工程创优管理应坚持全员参与、持续创新、科学决策、全面管理和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工程的优化和稳定。

第二章工程创优管理组织第六条工程创优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管理组织,负责协调、指导和推进工程创优工作。

第七条工程创优管理组织由企业高层领导任命,并由专业人员组成。

组织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程实践经验。

第八条工程创优管理组织应制定明确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做好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

第九条工程创优管理组织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程创优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和优化的措施。

第十条工程创优管理组织应协调各方资源,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进展。

第三章工程创优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工程创优管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确定创优目标。

根据项目需求和规划要求,制定工程创优的目标和指标。

(二)制定创优计划。

根据工程创优目标和指标,制定创优的具体计划,包括时间表、资源配置和工作分配。

(三)实施创优方案。

按照创优计划,组织实施创优方案,包括设计优化、施工改进和管理优化等。

(四)监测创优效果。

对实施创优方案的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达到预期的创优效果。

(五)总结创优经验。

对创优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提炼出有效的管理方法和经验。

第四章工程创优管理要求第十二条工程创优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依法合规。

工程创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遵循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
1.1开工前,工区应按确定的创优目标,成立工程创优工作领导组,负责保障工程创优资源的投入,负责工程创优的具体实施组织工作。

1.2工区施工技术部门负责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区应指定专人负责后期创优的事务联络、资料汇总工作,与所属子分公司共同做好单位工程创建优质工程的申报和现场复查接待工作。

1.3对已列入创优计划的,要进行重点监管,对施工关键环节要深入工地加强检查指导。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科技手段,开展科技创新,以确保创优项目的实现。

要加强对创优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保证做到资料的完整、准确。

工区应保管好各类优质工程、工程质量表彰获奖文件、证书,并及时上报。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精神,实施“质量兴企”的战略,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全员创优意识,规范项目工程创优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广州市**新区**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园管理局”)和广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管公司”)管辖的区块综合开发项目。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工程管理部是工程创优工作的管理部门和具体工作的实施部门:(一)负责审核公司各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创优计划及创优方案;(二)督促检查工程创优方案的落实及实体质量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三)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之相应的工作、行为的完成情况;(四)负责编制项目创优规划和实施细则,落实创优措施,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收集施工过程基础影像资料;(五)负责办理相关评优申报的审批手续,加强与省市建筑联合会和建设主管部门沟通联系。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工作,配合工程管理部收集、制作工程创优声像资料;成本合约部负责将要求进行质量创优的建设工程项目创优计划及奖励标准列入合同条款。

第五条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工程创优工作,参与项目创优规划的评审、施工过程创优活动控制的督促和检查、优质工程申报材料的编制和审查等工作。

第六条监理单位负责:(一)建立健全完善的工程创优组织机构,其机构内的人员构成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及合同要求,必须有明确的部门职责和岗位责任;(二)建立对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的考核制度、管理制度、监理月报制度、图纸会审制度、监理旁站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样板引路制度、质量通病防治、协调会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定期对项目进行巡视检查的制度,以确保工程质量创优目标;(三)运用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管理;(四)建立创优工程质量监理检查小组,依据创优文件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所有项目工程质量的创优工作。

工程创优过程质量管理考核奖罚办法

工程创优过程质量管理考核奖罚办法

工程创优过程质量管理考核奖罚办法为了加大中航天建设工程公司在质量管理方面的力度,实现公司全年无质量事故并实现公司工程质量真正上台阶,进一步提升航天建设质量品牌,适应社会不断发展要求,提高公司在激烈竞争市场中的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办法1、公司成立工程质量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公司创优目标的确定,审批报优工程项目、下达公司创优计划以及工程质量的奖罚。

质量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2、对公司领导、技术处、工程安全管理处的考核,以公司当年的质量计划完成情况为依据。

3、对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的考核主要是以工程(产品)过程中质量情况、最终质量情况、公司下达的指标为依据。

4、对分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的考核主要以单位工程过程质量情况、最终质量情况、公司下达的指标为依据。

二、工程质量考核奖罚办法1、对于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奖项,项目质量奖项完成与否公司不予奖罚,双方合同中没有约定而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对工程下达的质量奖项,奖罚办法如下:工程质量被评为省市级优质工程银奖的公司直属单位(直属项目部、分公司)按工程面积5元/平方米进行奖励。

被评为省市级优质工程金奖的公司直属单位(直属项目部、分公司)按工程面积1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

被评为国家优质工程银奖的公司直属单位(直属项目部、分公司)按工程面积15元/平方米进行奖励。

被评为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公司直属单位(直属项目部、分公司)按工程面积2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

被评为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的公司直属单位(直属项目部、分公司)按工程面积5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

另分公司(项目部)也可以制定本单位的工程质量奖励办法,经公司质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备案执行。

一个单位工程涉及两个直属单位的可按各自所占最终工程造价的比例进行分成。

各单位奖金可按各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分配,并报公司备案。

没有完成公司下达的质量奖项但完成了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按照以上奖励额度的一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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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质量教育,学习有关质量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适时开展“质量月”、“质量年”和上级有关单位开展的质量活动,增强全员的质量责任意识,使创建优质工程成为每一个建设者的自觉行为。

质量培训分部项管部、安质部、施工人员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组织开展对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的学习。

分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积极开展 QC 小组活动,采取自愿结合或者行政组织等多种方式,以坚持“小、实、活、新”为原则,以创效益、克服质量问题和实施技术攻关为目标,结合身边的具体问题展开力所能及的活动,并做好质量管理小组的活动组织、资料管理、成果推广和总结等工作。

坚持标准化管理。

各项创优工程应结合实际和工程特点将质量目标进行量化和分解,严格执行企业内控制标准和施工工艺标准,从严格标准上保证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强化企业质量自控能力,加强制度建设。

各创优项目部要坚持设计(图纸)审查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和施工测量换手复测及资料签审制度。

认真进行技术交底,编制必要的施工作业指导书。

施工中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技术变更。

重难点工序、部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应坚持跟班指导、监督。

记录。

各项目部、安质部要加强工程管理,做好各项质量记录的采集、整理、汇总、归档工作。

工程项目要做到施工与记录同步、做到“三专”(专人、专柜、专盒)管理。

记录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设计文件审查记录,设计变更签证记录,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评定记录,检查及讲评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抽检记录,不合格品报告及处置记录,施工总结等。

记录应满足《程叙文件》《项目管理计划》及业主、用户的要求,要保证工程竣工后资料能顺利交接。

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凡管理体系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方能上岗。

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工程项目创优计划管理和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对每项工程,明确负责责任人,工程质量出了问题,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要下力抓质量工作,要亲自监督检查。

所有参预建设的各施工队负责人都要按职责分工,承担相应责任。

各施工队还要把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和职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责任体系。

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人备案制。

实行逐级上报备案管理,备案资料待工程交验后,随同竣工文件存入档案备查。

各级管理负责人,要按各自的职责对其所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分部实行工程质量年度包保负责制。

每年年初与各施工队签订质量包保责任状,次年初按上一年度包保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奖罚兑现。

对不签订质量包保责任状的单位不予奖励,发生质量事故或者年度目标、指标未完成要赋予相应的处罚。

各级人员质量控制职责(一)项目经理质量控制职责1、项目经理是我单位在本项目的第一质量责任者,代表我单位履行对业主的工程承包合同,执行本单位的质量方针,负责协调分部与质量相关的各部门人员,保证质量目标和创优规划的实现。

2、根据业主和单位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本项目的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质量职责并进行监督,建立恰当的分配和奖惩办法,充分发挥参预项目建设所有员工的积极性。

3、负责本项目为保证质量工作顺利实施和完成所需的物资、资金及人员的调配,做好必要的保障工作。

4、主持分部质量工作会议,审定或者签发对内对外的重要质量文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修复和完善,防止发生质量事故。

5、完成业主下达的其他质量工作。

(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职责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单位质量方针和目标,组织制定创优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计划。

2、严格本项目的施工技术和质量检验管理,并对其工作质量负责。

加强对技术人员的管理和对现场施工过程的控制,对因技术管理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负责。

3、监督检查采购物资的检验和试验以及设备的控制,主持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理方案的编制。

4、组织推广应用统计技术,加强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建立质量记录。

5、制定和实施纠正及预防措施,严把“图纸、测量、试验”关。

6、主持编制项目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其技术保证和质量保证要求。

7、组织推广和应用“四新”技术,主持关键工序公关和人员培训,必要时制定工艺操作规程,编写有关成果报告和施工技术总结。

(三)质量员质量控制职责1、对项目经理负责,协助项目经理抓好项目的日常质量管理工作;2、主抓项目的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催促施工队做好质量工作;3、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催促整改到位;4、参预物资合格供应商的评价、选择。

5、参预工程质量的评比、考核和奖罚兑现。

(四)安质部质量控制职责1、负责质量控制管理的具体事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质量检验评定进行系统管理。

检查各施工队对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操作规程、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工艺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

2、根据项目质量计划,制订项目质量实施计划,确定项目的质量控制点、关键工序及控制方法,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编制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制订各阶段的质量保证措施。

对潜在的质量问题及时制订预防措施,以便消除质量隐患,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4、监督检查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对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的行为及使用不合格材料的现象及时制止,并向分部领导建议赋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5、及时采集、整理、审查施工原始记录,分类妥善保管,并确保其真实、准确、齐全,不得涂改和伪造。

负责建立项目质量通病档案、质量事故档案、交工验收档案。

6、制定并实施成品保护方案。

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中间验收。

7、组织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工程质量现场会。

参加上级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活动和建设单位组织的交工验收工作。

(五)质检员质量职责1、在安质部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工作。

对工程质量负直接监督责任,对内严把质量关,对外做好协调工作。

2、认真贯彻国家质量工作方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施工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合同技术条款等规定。

落实质量保证措施,检查规范、标准、指南、作业指导书执行情况,发现过程质量问题按规定实施处罚。

3、熟悉操作规程、验标,监督、检查、指导操作层施工。

4、深入施工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检查重难点和关键部位质检(技术)员履行职责情况。

催促施工对技术人员规范检查行为,做好本职工作。

抽查施工队工序质量控制、检查作业计划执行情况,评价工序质量控制效果,必要进行剥离或者开孔检查。

5、制定并检查成品保护方案的落实情况。

6、对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分项工程或者重点工序进行抽检,对关键工序及所有隐蔽工程必检,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

抽查施工队检验批、施工日志等工程质量记录填写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7、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及时完成有关指令。

对不按规定施工程序的提出整改意见,下达停工或者返工通知,并向领导报告处理意见。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行使纠正、停工、返工等质量否决权: (1)不按图纸施工,变更设计未经审批的工程; (2)不按批准的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作业; (3)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未经检验或者不符合规范、图纸要求; (4)未经检查的工序交接和施工质量不合格; (5)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认。

8、建立创优工程档案,建立质量工作台帐,按时上报各类质量报表。

9、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质量事故直接责任者及违反操作规程、隐瞒质量事故的人员、班组,及时提出处理建议。

(六)项目管理部质量职责1、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办法,组织有关人员审查现场核对施工图纸、编制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查。

负责有关科研课题研究工作和四新项目的推广应用工作。

2、根据设计技术交底,负责对施工队的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指导施工队对操作层的技术交底。

依据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关键工序施工作业指导书。

检查各施工队对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工艺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

3、负责图纸、资料的分发工作,及时向建设、监理、设计单位报送变更设计资料。

4、及时采集、整理、审查施工原始记录,并分类妥善保管,确保其真实、准确、齐全,不得涂改和伪造。

5、组织专业技术培训、技术交流。

组织做好测量及其复核工作,指导试验室的技术工作。

6、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中间交工验收。

7、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的调查工作,协助制订处理方案。

8、参加之级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活动和建设单位组织的交工验收工作,参加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做好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工作。

(七)工程管理部部长质量职责1、落实项目技术管理规划,执行分部技术管理制度,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对管段内的工程项目负技术质量责任。

2、负责组织施工图纸审查和现场核对,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编制关键工序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3、检查指导技术交底实施情况;检查指导检验和试验的技术工作,组织做好测量及其复合工作;组织做好测量放样、试验、隐蔽检查及预检等施工记录,催促检查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认、采集、整理和归档,审查施工技术资料。

4、按分部要求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

5、配合安质部做好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初步调查,组织有关人员从技术上分析查找原因,提出处理建议,落实纠正措施。

6、参加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准备。

(八)施工员质量职责1、掌握设计文件、验标、规范、指南、工法。

内控标准。

熟悉施工程序。

施工工艺流程,对工程施工技术指导的准确性和正确性负责。

2、认真执行技术复核制度和技术交底制度。

负责对施工队、班(组)长和全体操作人员进行现场书面技术交底。

3、适时对施工队进行技术指导,履行施工过程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职责。

4、协助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查,制止不合格材料、半成品、成品用于工程实体中。

5、严格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纠正违章操作,对施工中的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6、积极参加 QC 小组活动,运用四新技术,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7、认真填写施工日志,详细记录工程质量状况和有关质量信息,发现工程质量隐患和质量缺陷及时上报。

(九)资料员质量职责1、核查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错误、矛盾之处,如发现问题及时书面向建设、设计单位报告,并取得书面答复。

对工程内业资料的准确性和正确性负责。

2、分类登记、管理各类文件、技术资料。

如:原始记录、检查证、报验单,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德往来文件、函、电传、批示及其他单位的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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