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深圳地区出口监管仓库 “入仓退税”试点资格年度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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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深圳地区出口监管仓库“入仓退税”试点资格年度审查结果的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方法》(海关总署令133号公布,243号修改)等有关规定,深圳海关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开展了深圳地区2022年度出口监管仓库"入仓退税'试点资格年度审查工作。现将年审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深圳海关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审核,2022年深圳地区实行"入仓退税'试点资格的出口监管仓库共14家,13家通过年度资格审查。
(一)通过年审的仓库(13家)。
1.深圳市勤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口监管仓库;
2.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出口监管仓库;
3.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出口监管仓库;
4.深圳市裕泰出口监管仓有限公司出口监管仓库;
5.深圳市盐田长江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出口监管仓库;
6.深圳市棋洋出口监管仓有限公司出口监管仓库;
7.深圳盐田港普洛斯物流园有限公司出口监管仓库;
8.深圳市恒盛辉仓储有限公司出口监管仓库;
9.深圳市金运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出口监管仓库;
10.深圳市立航货运股份有限公司出口监管仓库;
11.深圳市同和工贸有限公司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
12.深圳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
13.深圳市深国际华南物流有限公司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
(二)1家仓库已注销。
深圳和记内陆集装箱仓储有限公司出口监管仓库。
二、深圳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将联合向上述符合"入仓退税'试点资格的出口监管仓库颁发《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退税资格证书》。
三、上述"入仓退税'资格年审合格的出口监管仓库的试点资格有效期限至2024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