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课件-张 (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PPT30页).pptx
(三)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我国知识产权虽然对外观设计、著作权作了保护,但无法对知名商品 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提供一般性的全面的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5条第2款填补了这一空缺,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提 供了一般性的保护。
如何理解经营性?
营利性不是指专门营利、主要营利或惯于营利,而是指该行为可以或 者可能带业利润。
营利性一般伴随盈利后果,但盈利后果不是必要条件。
营利性一般要求有营利目的,但是鉴于目的属于主观范畴,难以认定, 不要求行为人有营利宗旨或专门、清楚的营利目的,只要发生盈利后 果不违背行为人的意愿,即不影响行为营利性的认定。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滥用竞争权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如何理解违法性?是严格的法定主义还是一般条款主义?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了一般条款,为什么?
在我国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各级法院根据一般条款认定的不正当竞 争行为大致有以下几类:
1、注册、使用域名构成不正当竞争。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定义
2、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有联系又有区别:首先,两法保护利益的侧重点不同;其次,反不正 当竞争法对商标法起着某补充作用。
3、商标与企业名称混淆问题
将商标与企业名称混淆的行为包括:将与他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 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商标,引起相关公众对企业名称所有人与商标 注册人的误认或者误解的;或者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 字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引起相关公众对商标注册人与企业名称 所有人的误认或者误解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正式版)
• 伪造或者冒用名优标志的违法行为:
• (一)未经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经营者伪造名优标志在商品上 使用; • (二)虽为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但经营者未参加评比,却擅自 在商品上使用名优标志; • (三)虽为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经营者参加了评比,但未被评 比为名优产品,却擅自在商品上使用名优标志; • (四)被取消名优产品称号的产品,经营者继续使用名优标志; • (五)级别低的名优产品,经营者擅自使用级别高的名优标志; • (六)其他伪造或者冒用名优标志的行为。 • 名优称号、标志的有效期为3至5年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 (一)市场混淆行为 • (二)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 营者限制竞争的行为 • (三)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的行为 • (四)商业贿赂行为 • (五)虚假宣传行为 • (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 (七)低价竞销的行为 • (八)附条件交易的行为 • (九)有奖销售中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 (十)商业诋毁行为 • (十一)串标行为
宁波胡某以“香港(红双喜)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先后向国家 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香喜”、“喜港”两个商标,其中“香” 字和“港”字字体、字型一样,两个“喜”字字体、字型一样,这两 个商标一拿到商标注册证后,又将其合并一起的压力锅上使用,就变 成了“香喜喜港(香港红双喜)”,达到其“傍”沈阳“红双喜”品 牌的目的。据反映,有人正在以香港雅戈尔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向 商标局申请注册“香雅”、“戈尔港”商标。 “海尔”、“红双喜”、“雅戈尔、”“杉杉、”“罗蒙”、 “苏泊尔”、“报喜鸟”、“樱花”、等一大批国内驰名、著名商标 和知名企业字号已被不法分子在香港恶意注册为企业名称或商标。
案例 (开心网正式起诉千橡集团不正当竞争.flv)
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一、什么是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侵犯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不正当竞争行为却会对市场环境和经济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假冒:擅自使用他人的名称、商标、包装等,误使公众误认为其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相同或有关联。
2.混淆:使用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容易使公众误认为其商品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相同或有关联。
3.诋毁:捏造事实、虚构业务关系等,造成商品或服务的诽谤、贬损,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
4.不正当比较:与其它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错误的比较,误导消费者。
5.不当承诺:擅自作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承诺,误导消费者。
6.附加不合理条件:对交易进行限制、排斥,加价或附加其它不合理条件。
7.恶意诋毁:通过谣言、恶意炒作等手段,捏造、散布对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信息,损害其商业信誉。
8.恶意起诉:以恶意使用诉讼权或滥用诉讼程序为目的,妨碍市场竞争秩序。
9.虚假宣传:发布虚假的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利益。
10.恶意注册:恶意注册他人的商标、域名等,扰乱市场秩序。
二、法律责任和处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罚。
具体的法律责任包括:1.停止侵权行为:如果涉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尚未造成实际损害,经营者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不正当竞争的影响。
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如造成实际损害,被侵权经营者有权要求侵权方消除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影响,恢复商业信誉。
3.赔偿损失:如果被侵权方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可以向侵权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包括停止侵权行为前的损失和停止侵权行为后的利润损失。
4.公开赔礼道歉:如果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被侵权经营者的商业信誉,侵权方应当向被侵权方公开致以赔礼道歉,并恢复商誉。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PPT
一、假名冒牌行为
假名冒牌行为指假借与冒用其她企业或商品得名称、品牌 等信息,以引人误解、损害竞争对手得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属于这类不正当竞争 行为得有:
1、假冒她人注册商标。商标就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 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得商品上或者其从事 服务得场所所使用得特殊标志,以便使自己得商品与服务 与她人得同类商品与服务相区别。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并刊 登在商标公告上得商标称为注册
六、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所谓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 得规定,就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 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得技术信息与经 营信息。
特征:①秘密性②实用性③保密性
手段: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她不正当手段获取权 利人得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她人使用上述 手段获取权利人得商业秘密。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她 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得商业秘密,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得要求,批 露、使用或者允许她人使用其所学握得商业秘密。
4、商业贿赂得形式除了金钱回扣之外,还有提供免费度假、 旅游、高档宴席、色情服务、赠送昂贵物品、房屋装修以 及解决于女、亲属入学、就业等多种方式。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在账外暗中给予 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得,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 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得,以受贿论处。”但就是,“经营者 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结对方拆扣,可以给中 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拆扣、给中间人佣金得,必须如 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得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①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得欺骗方式进行 有奖销售,
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正式版)
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程序,提高执法和司法的效率和质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 高法律的威慑力。
执法实践创新
建立更加完善的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制,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提高执法的整体效果。
创新执法手段和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 术手段提高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例如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
调查取证
行政执法机构在执法过程中, 有权进行调查取证,包括询问 当事人、查阅文件资料、现场
勘查等。
立案审查
行政执法机构对涉嫌违法行为 进行立案审查,确定是否符合 立案条件。
行政处罚
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行政执法 机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 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 营业执照等。
执行与监督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行政执 法机构将依法执行,并对执行
等。
虚假宣传的认定需要考虑宣传内 容与实际情况的差异程度、宣传 手段的合法性、宣传行为的持续
性等因素。
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取交 易机会或其他利益,向交易相对 方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提供财物
或其他好处的行为。
商业贿赂的类型包括:给予回扣 、提供旅游、娱乐等好处。
商业贿赂的认定需要考虑贿赂行 为的隐蔽性、贿赂金额的大小、 贿赂行为与交易的关联度等因素
国际公约
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反不正当竞争公约》等, 为各国在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的合作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框架。
国际合作机制
信息共享机制
各国通过定期交换信息,了解其他国家的竞争政策和执法动态,以便更好地协调 行动。
联合执法机制
针对跨国不正当竞争行为,各国可以联合开展执法,共同打击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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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课件-张 (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课件- 张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课件-张是法学本科专业的一门选修课程,目的是通过学习不正当竞争的相关法规,使学生对于不正当竞争的本质和特点,以及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对不正当竞争进行打击和预防有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1. 课程内容和设置
1.1 课程内容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课程主要包含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定义、侵权方式和应对措施。
1.2 课程设置
课程内容主要包括课堂讲解、案例分析和交互讨论等形式,讲解部分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概念和制度,案例分析和交互讨论则通过实际案例帮助学生深刻认识不正当竞争的特性和应对方式等。
2. 课程重要性和学习价值
2.1 课程重要性
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能会损害其他经济主体的利益,影响市场的公正和健康,增加企业和消费者的成本,因此,反不正当竞争制度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关键,其实施需要具备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因此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课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2 学习价值
通过教学课程,学生不仅可以了解到现行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法规,还可以学习到知识技能、发展思维和优秀品质等学习价值,包括:
2.2.1 深入理解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法律应对不正当
竞争的法律工具和措施,提高法律素养。
2.2.2 学习案例分析,了解实际问题,培养实战能力。
2.2.3 借助交互讨论平台,了解其他同学的思路和观点,提高逻辑推
理能力。
2.2.4 培养取得知识的能力和态度,使学生更好地应对日新月异的社
会的竞争。
3. 课程教学方式
3.1 讲授法
课程教学主要采用讲授法。
在讲解不正当竞争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教
学重点是对于现有法条的深入解读和理解,同时通过讨论案例的方式,明确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逻辑和解决方法。
3.2 授课方式
授课方式主要采用互动式教学,即老师和学生的互动。
老师不仅可以
讲授需要学生掌握的知识,也可以借助课堂讨论的方式来了解学生对
于授课内容的理解情况。
4. 课程评价标准
课程评价标准包括一次考试和平时成绩。
其中考试约占60%左右,平时成绩占40%。
在不正当竞争案例分析和交互讨论的过程中,学生的分享和参与情况也将占一定的评价比重。
总之,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课程旨在帮助学生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市场竞争的本质,从中培养实战能力和优秀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