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和计算公式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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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和计算公式两篇

篇一:融资租赁计算公式汇编

▲宽限期末日合同成本计算公式

▲租金计算公式

(一)含本息的各期租金

不等额,租金先付法,其计算公式是:

等额,租金先付法,其第1期租金计算公式是:

等额,租金后付法,其计算公式是:

不等额,租金先付法时从第2期起的各期租金以及租金后付法时的各期租计算公式是:

式中的本期次,指在还本付息各期中的排序。

只付息不还本的租金的计算公式

▲资金占用额(积数)、应付利息及各类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公式

资金占用额A (积数)=借款额A ×计息期日历天数÷该年天数(365或366) 应付利息a =借款额A ×该笔借款年利率×该笔借款在该统计期间计息天数÷

⎪⎪⎭

⎫ ⎝⎛⨯+⨯⎪⎪⎭⎫ ⎝⎛⨯+⨯=第二宽限期天数第一宽限期末日年利率第一宽限期天数起租日年利率起租日合同成本宽限期末日合同成本36013601136036513603653603651-⎪⎪⎭

⎫ ⎝⎛⨯+⎪⎪⎭⎫ ⎝⎛⨯⨯⎪⎪⎭⎫ ⎝

⎛⨯+⨯=成本摊付次数成本摊付次数每年支付次数合同年利率每年支付次数合同年利率每年支付次数合同年利率同成本起租日或宽限期末日合各期租金

360各类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该类借款合计应付利息÷该类借款资金占用额÷该年天数×360

▲折现系数计算公式

▲项目综合利率计算公式

▲折现值计算公式

▲各期资金占用额计算公式

等额付租时式中,C 是成本,R 是各期等额租金,I 是期利率,x 是期次,Cx 是第x 期占用资金。

等额还本时

式中,N 是还本付息期数。

▲在只收租金或只考虑租金收入时的相关指标的定义或计算公式

租赁年利率是指该融资租赁项目的真实年利率

每期为3个月或6个月的租赁真实年利率=租赁年利率×365÷360

每期为12个月的租赁真实年利率=(租赁年利率×365÷360)+{〔(租赁年利率×365÷360)^2〕÷4}

每期为3个月或6个月的租赁真实期利率=租赁真实年利率÷(12÷每期月数) 每期为12个月的租赁真实期利率=每期为12个月的租赁真实年利率

期末支付时等额付租各期租金=租赁融资额×{(1+租赁真实期利率)^期数}×租赁

真实期利率÷〔{(1+租赁真实期利率)^期数}-1〕

期末支付时等额还本各期租金=(租赁融资额÷还本期数)+{租赁融资额-(租

()

每期月数总占用资金折合占用一年资金÷÷=12

赁融资额÷还本期数)×(本期次-1)}×本期租赁年利率×本期日历天数÷360 期末支付时第1期的资金占用额=租赁融资额

期初支付时等额付租各期租金=租赁融资额×{(1+租赁真实期利率)^(期数-1)}×租赁真实期利率÷〔{(1+租赁真实期利率)^期数}-1〕

期初支付时等额还本第1期期租金=(租赁融资额÷还本期数)

期初支付时等额还本其余各期租金=(租赁融资额÷还本期数)+{租赁融资额-租赁融资额÷还本期数)×(本期次-1)}×本期

租赁年利率×上期日历天数÷360期初支付等额付租时第1期的资金占用额=租赁融资额(1+租赁真实期利率)-第1期租金期初支付等额还本时第1期的资金占用额=租赁融资额×〔1-(1÷期数))

其余各期的资金占用额=上期资金占用额-上期租金+上期租金中所含租赁利

息=上期资金占用额×(1+上期期利率)-上期租金

合计占用资金额=第1期占用资金额+第2期占用资金额+....+第末前期资金占用额+第末期资金占用额

折合年占用资金额=合计占用资金额÷(12÷每期月数)

资金占用系数=折合年占用资金额÷租赁融资额

在预测某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收益时,我们必须确定筹资成本,即无论何种形式的借入资金的综合筹资利率。同时假设,借款合同的还款方式与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的支付方式匹配,以及融资租赁合同将完全履行。

在综合考虑该租赁交易项下的各项收入时相关指标的定义或计算公式

净现值收益=各项流入折现值-租赁融资额折现值(均以筹资综合利率为折现率)资金年净收益率=净现值收益÷折合年占用资金

篇二: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和税收政策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和税收政策

直接融资租赁

1)出租人会计处理

“营改增”后,融资租赁企业开始适用增值税,购买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应当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目前,各融资租赁企业对于融资租赁业务主流的会计核算方法是:购买资产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租赁开始日不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当收到租金时再确认当期增值税。

例题:假设某融资租赁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购入资产的价值成本为1000000元,融资租赁合同总额1500000元(不含税),分10年等额偿还。不考虑未担保余值,租赁期满后融资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租赁期间以第一年为例,计算出实际利率为8.14%(插值法计算),第一年末确认的融资收益为81400元,融资租赁的会计确认与计量如下:

⒈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资产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

贷:银行存款117万元

⒉租出设备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150万元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资产100万元

未实现融资收益50万元

⒊第一年收取租金,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17.55万元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15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中(销项税额)2.55万元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8.14万元

贷:租赁收入8.14万元

⒋租赁期届满

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出租方不需要做任何处理。

2)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悉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当采用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和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均无法知悉,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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