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差旅费支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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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差旅费开支标准的有关规定

一、实行新的差旅费开支标准后,出差人员由领导定任务,定人数,如有特殊情

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定天数的,需经领导批准,否则对超过天数的费用,财务不予报销。

二、出差人员外地市公共汽车、船费根据业务需要、凭据报销。在途期间连续乘

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按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

三、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

方可乘坐飞机。

四、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实行限额控制的方法。高级经理级出差

凭据按实际报销,执行中按限额严格掌握。其他人员在限额幅度内报销,超出限额部分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须有总经理的批准,详见下表:

公差标准表

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如有票据丢失,损失自负。对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七、出差前填制差旅费借款单,经审批后取得借款,返回后填制差旅费报销单,

并在一周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不得无故占用公司资金。

关于《报销指南》的有关通知

校属各单位:

自2005年6月8日,财务处下发《关于发布<报销指南>的通知》后,绝大部分经办人能按照《报销指南》的规定到财务报帐,但也有部分经办人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比如,《报销指南》明确指出“对于面积较小,不易单独装订保管的原始凭证,要按经济业务的内容,分门别类地均匀排开,呈鱼鳞状地粘贴在《单据粘贴单》上。”,但仍有部分经办人未按照规定办理,这样就给经办人带来不便,也增加了报销时间。为此,请校属各单位再组织相关经办人,认真阅读《报销指南》,了解相关规定,以便能准确、及时报帐。谢谢合作!

财务处

2006年9月8日

附:报销指南

报销指南

各位师生朋友:你们好!

欢迎您前来办理报销领款业务!我处全体财会人员将满腔热忱地为您提供快速便捷的优质服务。在您准备来我处办理报销领款业务之前,请您仔细阅览我们为您编写的这份《报销指南》,这将有助于提高您的办事效率,节省您的宝贵时间,同时也有利于您监督和帮助我们改进工作。以下就我处办理报销领款业务的时间、地点、报销领款前的准备工作、各项报销业务的要求、办事程序、以及主要的财务开支标准等,为您逐一进行简要的介绍。

一、报销时间:

由于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须预留内部对帐、结帐以及处理其他会计业务的时间,同时也与银行的营业时间相适应,因此,除特殊情况外,我处对外办理报销领款业务的时间为:

上午: 8:10------11:30

下午:(夏季)14:30----16:30

(冬季)14:00----16:00

另外,尚有部分专项业务的报销领款有限定的日期。例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保险公司对学生生病住院、意外伤害的赔付领款以及我校的补贴报销……等,其日期见我处在校园网发布的告示或留意我处其他方式的通知。

前款所称的“特殊情况”是指:

1.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

2.全处人员参加各级组织召集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3.进行必须由全体财会人员倾力协作、共同完成的工作(例如迎新收费、年终决算等);4.分管某项工作的会计人员因故不在岗位,而其他会计人员又无法替代其工作;

5.其他事先无法预料的突发性情况。

上述第2、3项情况发生前,我处会在校园网的公文栏内发布告示,请您注意及时浏览。

二、报销地点:

1.科研课题经费、中小学经费以及校设计院经费的报销领款在校综合楼一楼财务中心办公室;

2.教育事业费(其中门诊医疗费按校医院统一安排的时间在校医院报销)、基本建设费的报销领款在校综合楼八楼计财处会计室及出纳室;

3.为方便广大师生员工报销,我处在校园北区设有财务室(办公地点为高职学院办公大楼二楼),可办理教育事业费的大部分公用支出业务,但其中单位创收提成劳务费、以学校经费安排的房屋建筑物的大修改造支出、零星基建支出、设备购置支出等业务仍集中在校综合楼八楼办理,请您予以注意。

三、报销要求:

按我处对各项报销业务的要求,做好报销前的准备工作,做到单据合规合法,手续严密完备,是您能否顺利办完报销业务的前提和关键,请务必认真对待。

1.报销者对所涉及的每一笔经济业务,必须取得凭以报销的合规合法的原始报销凭证:

(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属购买商品、实物的,要载明品名(不得笼统以商品、实物的种类称之)、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金额。如果商品、实物品种较多,原始凭证中填写不下的,可由供货单位出具购物清单(要求同上),并加盖公章。清单的总金额必须与发票金额相符;属费用结算的,其正件及附件要清晰反映结算内容及计算依据。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其中对方单位(个人)收款属经营性收入的,应取得其填制的税务统一发票;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应取得其填制的财政部门监发的统一收据。

(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如发现有错,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4)凡领取加班费、夜餐费、劳务费、考务费、外聘教师课时费……等人员类支出款项,请按我处的要求,正确使用和填写我处印制的《华东交大人员类支出发放领款表》。如果自制表格的,必须具备上述表格的各项内容。对于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完备的单据,我处不予受理,请您注意。此外,凡报销差旅费、医药费、市内交通费及学生实习费等费用以及预借各类款项,我处都印有专用的自制原始凭证,请您在报销或借款前先来我处领取。

(5)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所在单位领导和计划财务处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当您取得了合规合法的原始凭证后,还应按下列要求整理、粘贴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要注意符合有关财政法规及财务制度的要求:

(1)对于面积较小,不易单独装订保管的原始凭证,要按经济业务的内容,分门别类地均匀排开,呈鱼鳞状地粘贴在《单据粘贴单》上。

(2)各类原始凭证报销前,均应由经办人、验收(证明)人及经费审批人签字,并注明经费列支项目和款项用途:其中以单张凭证报销的,在单据背面加盖的“财务报销专用章”的相应位置内签名;以《单据粘贴单》报销的,在粘贴单下方的相应栏目内填写单据张数、总金额并签名。根据学校规定,各项经费开支均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由各部门(或各经费项目)的经费负责人或其书面委托的临时代理人负责审批,其他人员签字无效。

(3)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手续,对其中需要入库的实物,必须随附材料入库验收单;凡购买应作学校财产管理的物品(图书除外),须先经物资处办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验收领用手续;凡购买图书资料(含中外文图书、期刊及电子图书)的,必须随附校图书馆填制的“图书资料采购、验收登记表”。

(4)差旅费、外出学习及调遣费的报销,先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调遣费的还须填写“预借调遣费申报表”),写明出差(学习、调遣)事由,并由所在单位(项目)经费负责人及出差(学习、调遣)人员签字(“预借调遣费申报表”须经人事处签字)。出差(学习)期间一般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且不得乘坐飞机。如有特殊情况,乘坐出租车的,须说明原因,报单位(项目)经费负责人批准;乘坐飞机的,须事先征得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同意,出差完毕,书面说明原因,经所在单位经费审批人签注意见,报分管财务的校领导批准后予以报销。对于因会议召集单位、招生点、组织学习单位集中安排住宿而造成的住宿费超标,必须随附有关通知或证明。“差旅费报销单”的填写,要求“一人一差一单”,如二人以上为同一任务出差,或一人二次以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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