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群与陪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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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H为群( G, ∘)的子群,则|Ha|=|aH|=|H|。 • 一般地,H的左、右陪集并不相等。
• 设Ha,Hb是H的二个右陪集,则要么 Ha = Hb, 要么 Ha∩Hb = ∅。
定义7.4.4 群( G, ∘)中子群H的不同右(或左)陪集的 个数,称为H在G中的指数,记为|G:H|。 定理7.4.6 (Lagrange) 设G是有限群,则子群H的阶 数和H在G中的指数都能整除G的阶数,并且有如 下的关系: |G|=|G:H||H|。
定理7.4.2 群( G, ∘)的一个非空子集 H构成 G的子 群的充要条件是: 若a, b ∈ H, 则 a ∘b-1 ∈ H。
定理7.4.3 群( G, ∘)的一个非空有限子集H构成G的 子群的充要条件是: 若a, b ∈ H, 则 a ∘b ∈ H。
• 设H,S是群( G, ∘)的非空子集, 若H是包含S的唯 一的最小的子群,则称 S是子群 H的生成子集, 记为<S>=H。
例7.4.3 n对于S3的子群H={(1), (12)} ,
故有: (1)H={(1), (12)},H(1) ={(1), (12)}; (13)H={(13), (132)}, H(13) ={(13), (123)}; (23)H ={(23), (123)},H(23) ={(23), (132)}。
例7.4.4 考察三次对称群S3及其子群 H={(1), (12)} S3的阶是6;H的阶是2;H有3个右陪集,因此 H 在 S3中的指数是3。 当然2和3都整除6,并且6=2x3。 S3的6个元素是(1), (12), (13), (23), (123), (132),它 们的阶分别是1 2 2 2 3 3,都能整除S3的阶。 S3的6子群是{(1)}, {(1), (12)}, {(1), (13)}, {(1), (23)}, {(1), (123), (132)}, {(1), (12), (13), (23), (123), (132)}
于是有(13)H ≠ H(13), (23)H ≠ H(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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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7.4.4 设H为群( G, ∘)的一个子群,则H的左陪 集数与右陪集数相等。 即由~和 ∾ 诱导的 G的二个划分的基数相等。
证. 设子群 H的左陪集的集合为Pl ,右陪集的集合记为Pr 。 作 f : Pl →Pr , aH →Ha-1 。下面证明 f 是一个双射。 首先,若 aH=bH,则 b-1∘a ∈ H,即b-1∘(a-1)-1 ∈ H,从而 Ha-1 =Hb-1。说明 f 是一个映射。 其次,若Ha-1 =Hb-1,则 b-1∘a =b-1∘(a-1)-1 ∈ H,从而 aH=bH,故 f 是单射;对任意的 Ha∈ Pr,有a-1H ∈ Pl , 使得 f (a-1H)= Ha ,故 f 是满射。 因此, f 是一个双射。
定义7.4.3 设( G, ∘)是一个群,H为其子群,则定义 集合G中的一个等价关系 ∾ 如下: a ∾ b ⇔ b-1∘a ∈ H 由等价关系 ∾ 决定的G中元素的每个等价类,都 称为子群H的一个左陪集。 以 a为代表元的左陪集记为 aH。 • 与H的右陪集的结论类似地有: aH={ a∘h | h ∈ H }
定义7.4.2 由上述等价关系~决定的 G 中元素的每 个等价类,都称为子群H的一个右陪集。 以 a 为代表元的右陪集记为Ha。
• 用右陪集这个术语以及记号,是基于下面结论: 集合Ha恰好由在~下所有与 a等价的元素组成。 b~a ⇔ b ∘ a-1∈ H ⇔ b=h ∘a ⇔ b ∈ Ha h= b ∘a-1 h∈ H 故有 Ha={ h∘a | h ∈ H }
• 给定一个G的非空子集 S,则 S生成唯一的一个G 的子群H ;反之不然,即给定一个G的子群H , 则一般来说生成 H 的子集不唯一。通常,称生成 H的子集中一个最小的子集为H 的生成元集。
• G的子群H的生成元集是不唯一的。
例. 几个重要的群: 一般线性群 GL(n,R) = { A | |A|≠0 }
证. 设 H是有限群G的子群,则子群H的阶及 H在G中的指数 m都是有限正整数。 G中的|G|个元素被划分成 m 个右陪 集,而每个右陪集都恰好有|H|个元素,因此 |G|=|G:H||H|
推论7.4.6 设G是有限群,g ∈ G,则元素g的阶能 整除G的阶。 证 设元素g的阶是n,则元素g生成一个阶为n的循环 子群<g>,于是n 是子群<g> 的阶,因此n能整 除群G的阶。
正交群 O(n) = { A | AAT= E }
洛仑兹(Lorentz)群
Er Er L( n, r ) { A | A E A E , | A | 0 } n r n r
下面讨论子群的陪集。目的是定义集合G上的一个 等价关系及划分,由此得到群的一些重要性质。 • 设( G, ∘)是一个群,H为其子群,则可定义集合G 上的一个等价关系~如下: a~b ⇔ a ∘b-1∈ H
关系~满足下面的条件: (1)(自反性) a ∈ G,因为 a ∘a-1 ∈ H,故a~a; (2)(对称性)若a~b,则 a ∘b-1∈ H,因为H是子群,故 b ∘a-1 = (a ∘b-1)-1∈ H,即b~a; (3)(传递性)若a~b 且 b~c,则 a ∘b-1, b ∘c-1∈ H,故 a ∘c-1= a ∘b-1∘b ∘c-1 ∈ H,即a~c。 因此关系~是等价关系。
定理7.4.5 群( G, ∘)中子群H的每对右(或左)陪集之 间都存在一个双射。 证 只需证明在每一个右陪集与H之间都存在一个双 射。 作映射 f : H→Ha, h→h∘a 即得双射。
例. (p132-7.17) 设σ是集合S ={1,2,⋯,n}上的置 换,定义 S上的等价关系: i~j ⇔∃k∈Z , σk(i)= j。 称以i为代表元的等价类为 i 在σ下的轨道。 设S={1,2,⋯,8}, σ=(78)(465)(13), 求σ所有的轨道 解. σ2=(456),σ3=(78)(13),σ4=(465),σ5=(78)(456)(13) σ6=(1), 1,3 的轨道{1, 3}, 2的轨道{2}, 4,5,6的轨道{4, 5, 6}, 7, 8的轨道{7, 8}。
7.4 子群与陪集
定义7.4.1 设( G, ∘)是群,H 是G的一个非空子集, 若H 关于运算 ∘ 构成一个群,则称H是( G, ∘)的一 个子群。
• 任何群( G, ∘)都至少有两个子群:群G本身,以及 只包含单位元的集合{e}。称为群 G的平凡子群。
定理7.4.1 群( G, ∘)的一个非空子集 H构成 G的子 群的充要条件是: (1)若a, b ∈ H, 则 a∘b ∈ H, (2)若a ∈ H, 则 a-1∈ H。 推论7.4.1 若 H是群( G, ∘)的一个子群,则H的单位 元就是G的单位元;H的任意一个元素在H中的逆 元就是它在G中的逆元。
例7.4.2 设H={(1), (12)},则 H 是S3的一个子群。 由于,H = H(1) = H(12) ={(1), (12)} , H(13) = H(123) ={(13), (123)} , H(23) = H(132) ={(23), (132)} 。 因此,子群H 将S3划分成了三个互不相交的右陪 集并, S3=H(1)∪H(13)∪H(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