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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和认定2007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和认定2007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和认定2007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中青发[2008]19号【发布部门】共青团中央【发布日期】2008.06.20【实施日期】2008.06.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团体规定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和认定2007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2008年6月20日中青发[2008]19号)一年来,各行业、各地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创建,继续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职业青年在实施“十一五”规划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一大批优秀青年集体的涌现。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过对各地申报的候选单位严格考核和集中公示,共青团中央决定,命名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制造部等328个青年集体、继续认定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轿车厂总装车间等1957个青年集体为2007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准予原福建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轧制班等133个青年集体更名并予以继续认定;河北省武安市九龙商贸有限公司等60个单位由于自然条件不符、单位改制或其他原因而未通过审核,不再继续认定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青年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工作岗位上切实弘扬良好的职业文明,不断取得新的工作成绩。

希望各级团组织创新活动内涵,丰富活动内容,加强科学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进一步动员和带领广大职业青年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07年度新命名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团组织独立开展活动的行业)2.2007年度新命名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金融系统)3.更名且被继续认定为2007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名单4.不再继续认定为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名单附件1:2007年度新命名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团组织独立开展活动的行业)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制造部北京京仪集团京仪世纪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电子材料与设备分公司技术质量部北京市第十七中学英语教研组天津冶金集团冷轧薄板厂轧钢作业线乙班天津隆兴集团寰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会计柜组天津8890家庭服务网络中心河北省中钢邢机加工五分厂电工班河北省省级财政支付中心河北省衡水市烟草公司电访中心山西省华夏银行太原桃园南路支行山西省榆次区会计核算中心山西省阳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山西省临汾市琛士通公路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公路煤焦交易大厅山西省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线桥工程分公司机械化养路工程段内蒙古自治区中国兵器内蒙古北方重工集团液压机械厂402车间数控大件加工段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水资源管理处节水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商业银行科技支行内蒙古集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查布嘎车务段草原巾帼号车队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文体交通台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机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辽宁省盛京银行营业部辽宁省锦州市商业银行上海路支行辽宁省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一分厂02号机组辽宁省朝阳市城市信用社营业部吉林省长春世界雕塑公园青年职工服务组吉林省吉林市市场管理办公室吉林省白山市林业局三道沟国营林场公益林管护办公室吉林省集安市宏达城市信用合作社黑龙江省海林市横道河子东北虎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一中学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工商局注册大厅上海市杨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待服务大厅上海烟草(集团)上海卷烟厂二车间日班电工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西路支行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液压泵厂李斌班组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财政局江苏省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进分中心江苏省如皋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如城信用社江苏省秦淮新河闸管理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会计核算中心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环保局三溪环境管理所浙江省绍兴市高级中学高三C学部浙江省丽水市农科所农业智能化快繁中心浙江省浙能公司台州发电厂运行部7(8)号机组集控中心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销售兑奖中心安徽省巢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安徽安港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房务部安徽省安庆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安徽中汽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福建省厦门思明区工商局注册管理科福建省泉州商业银行惠安支行福建省漳州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福建省南平延平区检察院公诉科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语文教研组江西省南昌市商业银行营业部江西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江西省抚州崇仁县城市管理局江西省鹰潭市行政服务中心江西省景德镇三龙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山东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山东省威海市商业银行文登支行山东省德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人才服务中心河南省周口市财政支付中心河南省濮阳市契税征收管理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财政支付中心河南省义煤集团跃进煤矿机修厂河南省中铁十五局集团南京工程指挥部湖北省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4800新闻纸生产线湖北省荆州市国库收付局湖北省大冶市国库支付中心湖北省广水市财政局财会核算中心湖北省嘉鱼县国土资源局城区国土资源所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业务一部湖南省株洲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政稽查大队湖南省龙山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湖南省宜章县会计核算中心湖南省望城县坪塘镇农村信用合作社广东省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调度室广东省中建三局股份钢结构公司广州分公司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部“0066青年文明号”机调组广东省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工伤保险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站式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国际会议展览有限责任公司会展服务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档案局管理科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冷加工厂曲轴工段车拉一精磨海南省海南铜锣湾拍卖有限公司海南省儋州市政管理处路灯组海南省澄迈县人才劳动力市场海南省海口旅游职业学校政教处海南省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客服中心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四川省自贡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四川省遂宁市明星康年大酒店四川省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酿酒国窖班四川省华蓥山广能集团绿水洞媒业公司青安岗重庆市轨道交通总公司杨家坪车站重庆市商业银行营业部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行政服务大厅重庆市嘉陵集团技术中心研究室一所设计一室重庆市黔江区财政票据管理和收费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商业银行花溪支行营业部贵州省遵义会议纪念馆宣教部贵州省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屋基矸石发电厂主控室贵州省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瓮福磷肥厂机修分厂贵州省中国航天科工集团061基地国营3651厂电机工程部云南省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管网管理所供水管网维修调度中心云南省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制造中心胶囊组云南省云天化集团云南盐化昆明盐矿盐硝分厂云南省云南煤化集团云维公司沾化分公司净化工艺一班云南省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解一厂三车间二工段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市政设施管理局大修所陕西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前厅部陕西省烟草公司西安尚德大厦甘肃省兰州兰石集团换热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全焊车间甘肃省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动力厂运行车间整流所甘肃省兰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甘肃省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集控运行三值青海省多巴劳动教养管理所青海省西部矿业百河铝业公司动力车间运行一工段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拖拉机养路费征收稽查站宁夏回族自治区民航宁夏空中交通管理分局技术保障部气象服务室宁夏回族自治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西大滩洗煤厂洗煤车间集控班宁夏回族自治区神华宁夏集团石沟驿煤业公司机电队充电室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青铜峡市文物管理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神新公司铁厂沟煤矿综采二区生产一班新疆乌鲁木齐市道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南郊客运站新疆八刚物业管理分公司配餐部炼铁配餐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新湖农场物资供应中心物资科中央办公厅毛主席纪念堂管理局宣教处宣传科中国外文局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技术部中国出版集团新华书店总店信息中心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穿黄工程建设管理部工程管理处国家安全局八局四处国家物资储备局甘肃储备物资管理局二五七处泵工输油班国家物资储备局宁夏储备物资管理局一七七处物管科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八三七处业务二部附件2:2007年度新命名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金融系统)央行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信贷政策管理科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经常项目管理处出口收汇管理科中国人民银行黄骅市支行国库会计股中国人民银行佳木斯市中心支行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科技处软件科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科技科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调查统计科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营业部国库科中国人民银行崇信县支行中国人民银行青铜峡市支行中国人民银行特克斯县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资本项目管理处投资管理科南昌印钞厂胶印车间甘锋豪机台上海造币厂二车间压印甲班证监会深圳证监局机构一处中国民族证劵有限责任公司鞍山人民路证卷营业部上海证监局浙江证监局深圳证劵交易所系统运行部保监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日照市东港支公司岚山营业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泰安市新泰支公司新汶营业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枣庄市中支公司综合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河源市分公司营业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分公司营业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城北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定西市通渭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武威市古浪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白银市分公司理赔客户服务中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杏林支公司。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有关要求,促进青年文明号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发展,进一步动员引导广大青年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立足本职工作弘扬时代文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特制定本办法。

二、青年文明号是指在工作岗位上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

三、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引导青年增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业精神,树立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内容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展示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基本条件五、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1.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60%,原则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2.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行业(系统)、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3.全体成员能够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能够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行业(系统)的行家里手;4.在工作中表现高度的职业文明水平,取得突出成绩,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5.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6.重视发挥青年的作用,共青团的工作扎实有效。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22.02.22•【文号】中青办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2.2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青办发〔2022〕1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经共青团中央书记处批准,现将《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2022年2月22日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2022年1月26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2月22日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年文明号活动由共青团联合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旨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于融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面向各行业一线青年,主要在政务服务、商业服务、社会服务等“窗口”行业和单位开展,弘扬职业文明、引导岗位建功、建设先进集体、培育青年人才,是一项具有群众性、实践性、品牌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提升共青团特别是基层团组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的重要载体。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集体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过程中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以“敬业、协作、创优、奉献”为共同理念,以实施科学管理、人本管理、自我管理和开展岗位创新创效创优活动为基本手段,具有过硬政治素质、高尚职业道德、高超职业技能、优良工作作风、突出岗位业绩的集体。

第三条青年文明号一般分为全国、省、地市三个等级(行业系统、企业可参照设立相应等级,中管企业、中管金融机构评定的青年文明号按省级青年文明号管理)。

县区、基层单位可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创建评选等工作。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中央相关部门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分工方案》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中央相关部门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分工方案》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中央相关部门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06.04.26•【文号】中青办发[2006]11号•【施行日期】2006.04.26•【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中央相关部门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分工方案》的通知(中青办发[2006]11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为了贯彻《关于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的意见》[中青发(2006)28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和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团中央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团中央相关部门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

分工方案根据近年来各部门在城市社区开展的志愿服务和“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工作要求制定,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战线的工作职责,合力推进。

现将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参照制定当地的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工作计划和分工方案。

附件:团中央相关部门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分工方案共青团中央办公厅2006年4月26日附件:团中央相关部门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分工方案一、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服务。

进一步深化“真情助困进万家”、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助万家”等原有工作项目,继续扩大和发挥青年中心“爱心超市”的影响,服务社区孤老病残和下岗失业等生活困难群体特别是社区困难青少年,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物质、精神上的帮助。

坚持“一助一”、“多助一”等长期结对服务方式,在社区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

(社区和权益部、志愿者工作部、学校部、青工部负责)二、积极倡导并组织社区互助。

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上线运行的通知》

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上线运行的通知》

关于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上线运行及组织开展创建集体网络报备的通知各青年文明号:接到团区委转发的团中央《关于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上线运行及组织开展创建集体网络报备的通知》(见附件1),请按通知要求在10月25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各青年文明号集体登录系统(网址:/User/)的编号(即用户名)及密码见附件2,请登录后自行修改密码,并完善本集体的网络报备信息,新一届次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范围将限定在通过网络报备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之内。

未尽事宜请与桂林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联系。

联系人:冯晓霞电话:2888862 2883152邮箱:glqnwmh@。

共青团桂林市委城市青年工作部2011年10月24日附件1:关于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上线运行及组织开展创建集体网络报备的通知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为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青年文明号的先进性和示范性,促进青年文明号工作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按照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会议和《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对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现已正式上线运行。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省级活动组织管理部门应做好网络办公协同系统的学习使用工作(《青年文明号网络办公协同系统使用操作说明》已在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公布),组织好拟申报新一届次地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的网络报备工作。

新一届次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范围将限定在通过网络报备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之内。

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包括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和已参与1年以上创建工作的新命名省(部)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省(部)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地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网络报备参照执行。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2011年10月11日附件2桂林市各青年文明号网络办公协同系统登录编号及密码34。

青年文明号细则(5部分)

青年文明号细则(5部分)

第一部分“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油田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规范、持久地开展,提高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实践诚信、文明服务的职业素养,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弘扬良好信用道德,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车间、班、组、队)、岗位和青年工程。

第三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由共青团组织发起,与有关行业和部门联合实施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建功活动。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重点在油田勘探、开发、油建、运输及社区服务、通讯、电力、医疗等窗口行业中开展。

第四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敬业意识、创新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业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油田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五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着眼于倡导行业文明新风,营造健康向上的胜利企业文化,着眼于创造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的外部环境,维护青年职工的正当合法利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青年文明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35周岁以下青年占职工总数的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

(二)有规范的岗位创优标准,有完整的“青年文明号”创建计划、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且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三)创建氛围浓厚,全体成员须了解“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意义和宗旨,熟练背诵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熟悉服务承诺内容。

青年文明号细则(5部分)

青年文明号细则(5部分)

第一部分“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油田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规范、持久地开展,提高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实践诚信、文明服务的职业素养,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弘扬良好信用道德,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车间、班、组、队)、岗位和青年工程。

第三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由共青团组织发起,与有关行业和部门联合实施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建功活动。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重点在油田勘探、开发、油建、运输及社区服务、通讯、电力、医疗等窗口行业中开展。

第四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敬业意识、创新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业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油田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五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着眼于倡导行业文明新风,营造健康向上的胜利企业文化,着眼于创造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的外部环境,维护青年职工的正当合法利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青年文明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35周岁以下青年占职工总数的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

(二)有规范的岗位创优标准,有完整的“青年文明号”创建计划、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且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三)创建氛围浓厚,全体成员须了解“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意义和宗旨,熟练背诵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熟悉服务承诺内容。

青年文明号相关内容

青年文明号相关内容

青年文明号相关内容什么是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

自1994年起共青团中央在全国开展了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效益、安全、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

“青年文明号”简介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共青团组织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服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而实施的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在于引导广大职业青年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推动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贡献。

1994年4月,江泽民总书记为"青年文明号"亲笔题词,极大地鼓舞了全国广大青年。

七年来,这项活动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通过拓展领域、丰富内容、加强管理、完善机制等切实措施,取得了广泛的认同,产生了极大的综合效益,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

目前,活动在30多个行业、500多万个青年集体中展开,涌现出全国青年文明号3000多个,省级青年文明号20000多个,地市级青年文明号11万多个。

实践证明,青年文明号活动有效地把握了职业道德建设的本质规律和内涵特点,开辟了新时期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崭新途径,成为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职业文明建设中的一道绚丽的风景线。

联手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成为行业管理行为。

青年文明号活动从一开始就是走社会化的发展道路,采用分行业下文的方式启动的。

目前,团中央已经联合国家22个部委组成了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委员会,并分别与17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专门文件,召开了专门会议,金融、公安、公交、铁道、交通、邮电、卫生、税务、民航、旅游、工商、内贸、电力、供销等主要窗口行业都开展了这项活动。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等宣传舆论阵地建设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等宣传舆论阵地建设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等宣传舆论阵地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21.11.15•【文号】中青办发〔2021〕6号•【施行日期】2021.11.15•【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等宣传舆论阵地建设的通知中青办发〔2021〕6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团属宣传舆论阵地,是党的新闻宣传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共青团改革发展、引领社会价值风尚等重要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年报》、《中国青年》杂志等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好用好团属宣传舆论阵地,是共青团改革发展的重要要求,是全团的共同责任《中国青年报》是团中央机关报,《中国青年》杂志是团中央机关刊,《中国共青团》杂志是团中央面向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的工作指导刊物,《中华儿女》杂志是全国青联机关刊,《中国少年报》、《辅导员》杂志是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报、队刊,它们都是共青团事业发展的重要阵地依托。

长期以来,团属宣传舆论阵地在传播党的声音、展示青年风貌、宣传团的工作、凝聚组织力量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新形势下,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的要求,团属宣传舆论阵地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全团要从政治高度认识做好团属宣传舆论阵地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建好用好团属阵地的重要职责。

二、团属宣传舆论阵地要聚焦主责主业,与团的工作和建设更好融合发展团属宣传舆论阵地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共青团的根本任务和政治责任,主动与团的工作和建设相融合,突出政治要求、把握时代脉搏、体现青年特色,不断增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更好服务团的事业发展。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实行全国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的意见》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实行全国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的意见》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实行全国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01.03.01•【文号】中青办发[2001]9号•【施行日期】2001.03.0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实行全国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的意见》的通知(中青办发[2001]9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现将《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实行全国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二00一年三月一日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实行全国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的意见为完善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机制,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监督管理,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健康发展,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从2001年起,对全国级青年文明号的评选将实行公示制。

一、目的意义青年文明号公示制,是指在评选全国级青年文明号过程中,公布申报单位青年文明号活动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制度。

实行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目的在于贯彻江泽民同志“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扩大群众的参与面,更好地听取群众意见,把青年文明号真正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提高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的科学性,确保青年文明号质量,使青年文明号真正成为讲文明、树新风、讲信用、重信誉的典型。

二、公示办法公示采取申报单位自行公示和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办法。

凡申报全国级青年文明号的单位必须在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将申报单位的自然情况(人数、平均年龄、负责人姓名及年龄、35周岁以下青年数等)、创建情况(指采取了哪些创建措施,取得了什么业绩,获得过什么荣誉等)、申报情况(指申报哪个行业的文明号,由什么组织往上申报等)、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管理部门(包括行业主管部委有关部门和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监督电话及通讯地址、电子信箱等公布于众,主动接受基层群众监督。

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关于命名2013-2014年度全国青年

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关于命名2013-2014年度全国青年

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关于命名2013-201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中青联发[2015]11号【发布部门】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发布日期】2015.04.27【实施日期】2015.04.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团体规定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命名2013-201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中青联发〔2015〕11号)2013年以来,各级各类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围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青年文明号“两带头,双争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促进行业改革发展,争创诚信示范窗口、争创敬业模范集体)行动,结合岗位实践,围绕生产创效、服务创优、管理创新等开展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工作业绩突出、业务能力精湛、工作作风过硬、社会评价优良的优秀青年集体。

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经综合考察、择优遴选、社会公示,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铁路总公司决定,命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等来自全国38个行业(领域)的1442个青年集体为“2013-201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这些青年集体在服务、生产、研发、行政、执法的第一线脚踏实地、争创佳绩,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了突出成绩,在服务群众中弘扬了职业文明,在攻坚克难中展现了青春风采,在改革创新中贡献了智慧力量,充分体现了青年文明号“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理念。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2009―2010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2009―2010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2009―2010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0.12.24•【文号】中青办发[2010]55号•【施行日期】2010.12.24•【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2009-2010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通知(中青办发[2010]55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为了推动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深入持续发展,结合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有关要求,共青团中央决定于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4月底开展2009-2010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周期自2009年起,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周期改为2年,于双数年度开展评选工作。

各地(行业)、各级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均照此执行。

二、评选资格1.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2.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新命名的省(部)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三、团组织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的行业(系统)团中央将联合法院、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贸、卫生、中央企业、海关、税务、质检、广电、旅游、海洋、供销等16个行业(系统)开展评选工作,评选通知另行下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要与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推荐工作。

四、团组织独立开展活动的行业1.评选范围上述行业(系统)之外的其他行业青年集体;工业企业(不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管理的中央企业)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重点建设工程中的青年突击队;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室、科。

金融系统、国家物资储备系统评选纳入团组织单独评选序列。

2.评选名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的新申报名额为149个(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团青工战线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团青工战线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团青工战线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05.10.12•【文号】中青办发[2005]34号•【施行日期】2005.10.1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团青工战线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办发[2005]34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现将《全团青工战线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共青团中央青工部。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二○○五年十月十二日全团青工战线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在全团青工战线扎实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团十五大和团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青年企业家协会组织的实际,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以动员广大青年职工立足岗位作贡献为途径,切实增强青工战线共青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解决基层团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二、目标任务1.增强意识。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筑广大团员的精神支柱,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对团员进行团史团情和团员权利义务教育,提高团员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切实增强组织意识;组织广大团员学习《团章》,重温入团誓词,认真查找自身与团员标准的差距,引导团员在学习和工作中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增强模范意识。

党团知识竞赛题目[1]

党团知识竞赛题目[1]

福州市"学理论知团情"党团知识竞赛题库(二)201、在共青团十三大开幕式上,胡锦涛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致祝词,题为《肩负起历史的重任》。

这个祝词充分肯定了 C 以来中国青年和共青团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的积极贡献,总结了中国青年运动最重要、最根本的宝贵经验。

A. 共青团十二大B. 共青团十一大C.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202、1993年12月,共青团召开了十三届二中全会。

这次全会强调共青团工作要 C 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要求各级共青团组织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青年工作的新路子。

A. 紧紧围绕B. 切实适应C. 服从和服务于203、1994年 A , 全国青联、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志愿服务协调委员会、欧洲志愿服务组织联盟,共同举办了"青年志愿服务国际磋商会"。

A. 12月6日B.8月10日C.5月4日204、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团中央联合主办的第一届全国 C 年评选活动于1994年12月8日在北京揭晓并举行颁奖大会。

A. 优秀社会科学人才奖B. 优秀调研成果奖C. 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205、C 团中央向全国发出了《关于在全国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意见》,对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进行了总体上的安排和部署。

A. 1994年1月5日B. 1994年2月1日C. 1994年2月5日206、1995年8月14日,团中央颁布了《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试行办法》,同时组建了由团中央、国家计委、公安部等十几个部委参加的全国"青年文明号" C 委员会。

A. 指导B. 管理C. 监察207、为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团中央会同中宣部、全国人大司法委员会、国家教委、司法部,在1994年1月19日联合发起实施主题为" C " 的"保护明天行动"。

(完整)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完整)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20XX年10月修订)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证和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加强对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广泛、深入、生动、持续开展,发挥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各行各业改革发展、服务职业青年成长成才的积极作用,特制订本办法.二、青年文明号(英文名称为:Youth Model Unit Award)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

三、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以促进职业青年发展和职业文明进步为根本功能,以各行各业一线青年集体为创建主体,以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文化一流、效益一流等为争创目标,以实施科学管理、人本管理、自我管理和各类岗位创新创效创优活动为基本手段,在实践中培育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好、职业技能好、工作作风好、岗位业绩好的五好先进集体和培养青年人才的群众性创建活动.四、青年文明号以“敬业、协作、创优、奉献”为共同精神理念,落实于集体成员的思想行动,创建的全部过程和示范效益中.敬业,即恪守职业道德、掌握过硬本领、体现职业精神;协作,即具有集体观念,互帮互爱互促,工作协同默契,团队战斗力强;创优,即共同追求进步,矢志争创一流、善于创新创造;奉献,即思想觉悟高,勇担重任、竭诚为民、传播社会正能量。

五、青年文明号分为全国、省(部)、市(地、州)、县(区)四个级别(行业、系统、企业可参照设立相应级别)。

第二章基本条件和创建措施六、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创建主体、建制保持稳定的工作集体(班组、车间、厂站、科室等),人数一般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有一名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中国国籍人员占集体人数60%以上,且主要负责人为中国国籍。

符合上述条件规模较小的单位可整体参与创建.基本标准是:1。

共青团中央、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二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二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二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4.01.08•【文号】中青联发[2014]3号•【施行日期】2014.01.0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共青团中央、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二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3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支持单位:2014年是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二十周年。

为把握好这一重要契机,总结青年文明号活动发展的基本经验,明确青年文明号活动创新发展的基本方向,开辟青年文明号活动新局面,共青团中央、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举办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二十周年系列活动。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岗位建功创一流文明点亮中国梦二、活动时间2014年1月-12月三、主要内容1.拓展创建领域,丰富活动内涵向新兴领域、基层一线拓展活动领域。

团中央将联合国家邮政局启动快递物流行业的系统创建;依托电商龙头企业在电子商务领域开展创建活动;指导全国餐饮行业团指委启动餐饮企业的系统创建;指导各级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做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系统创建工作;联合国家工商总局面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基层单位开展系统创建;联合国家卫计委将计生系统基层单位纳入创建序列。

开展青年文明号区域联创活动。

结合城市区域化团建的要求,重点在城市的商贸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开展“青年文明号区域联创活动”。

构建资源集合、行业联合、条块结合的新载体新机制,以点带线、连线成面开展青年文明号整体创建,为提升区域功能、服务民生建设、弘扬城市文明、促进青年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国共青团杂志等团属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国共青团杂志等团属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国共青团杂志等团属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0.10.22•【文号】中青办发[2010]48号•【施行日期】2010.10.2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国共青团杂志等团属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的通知(中青办发[2010]48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共青团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的目标和党中央书记处对进一步做好青年思想引导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国共青团杂志等团属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国共青团杂志等团属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国共青团杂志等是宣传共青团工作的主阵地,是团组织影响青年的重要依靠力量。

多年来,这些团属媒体积极传播党的主张、推动团的工作、反映青年风貌,在团组织引导青年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新的形势下,团组织通过传媒路径引导青年,首先要运用好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国共青团杂志这些基础性的重要载体。

各级团组织要站在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党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国共青团杂志等团属媒体建设的重要意义,努力扩大其对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更好地发挥引导青年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提高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国共青团杂志等团属媒体的宣传引导能力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国共青团杂志等要深入贯彻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团重点工作部署,适应时代发展和青年特点,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内容形式,进一步提高宣传团的工作、引导青年的能力。

《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试行办法》

《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试行办法》

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十三届二中全会关于《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我国青年工作战略发展规划》,推动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促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青年岗位(岗、台、车、船、站、所、店)和青年工程。

三、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公安、铁道、公交、内贸、旅游、邮电、民航、个体劳动者、金融、工商税务、交通等窗口性行业及重点建设工程、工业企业中开展。

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

五、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进步做贡献。

六、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一方面要将青工战线以往开展的类似活动与“青年文明号”有机结合,逐步在名称上统一,操作上并轨,另一方面要深入认识“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丰富内涵,紧密结合实际,开展独具特色,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

第二章条件与标准七、“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1.35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

2.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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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实行全国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层文化活动
【发文字号】中青办发[2001]9号
【发布部门】共青团中央
【发布日期】2001.03.01
【实施日期】2001.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青年文明号
活动组委会关于实行全国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的意见》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1]9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现将《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实行全国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00一年三月一日
为完善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机制,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监督管理,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持
续健康发展,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从2001年起,对全国级青年文明号的评选将实行公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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