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适用)
《行政处罚决定书》常见错误
《行政处罚决定书》常见错误《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处罚决定最具体的表现形式,是整个行政执法过程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关键的法律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规范化制作,直接关系到行政处罚是否成立,关系到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是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
该文书的制作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卫生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为核心内容,对执法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违法过程及处理结果进行客观表述。
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常见错误,笔者通过近几年来对基层执法文书制作的稽查,浅析《行政处罚决定书》常见错误,探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质量。
1.“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号、编号书写不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只适用于简易程序,但涉案《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未编号,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应属无效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可不执行处罚决定。
根据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如食、妆、医、消、公、职等)+执法性质(如罚、告等)+[年份]+序号,如“新卫食罚〔2007〕017号”。
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形式为年份+序号,如2007—005。
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混乱,如出现同一文号的几份不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个处罚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只有一个文号。
不同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不同,不应重复。
2.主体判定错误2.1执法主体判定错误《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主体只能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卫生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制作此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样式的适用依据有哪些?
The secret of competitive advantage is innovation, which is more so now than at any time in history.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样式的适用依据有哪些?该文书制作的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以及《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在作出行政处罚的时候都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很多人都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写的,关于其格式就更不是很清楚了,那么到底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样式的适用依据有哪些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出来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种类我们国家行政机关种类较多,各机关结合自身特点,都制定了适合自己的行政处罚法规,但有一点:它们制作的行政处罚文书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分为两种:一是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仅适用简易程序处罚,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二是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又称普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适合一般程序的法律案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的规定。
二、概念及其适用依据概念及适用依据1.概念《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文书。
采用简易程序处罚违法行为时,执法人员按照事先制作好的当场处罚决定书填写有关内容,而不通过立案审批等一般程序,节省了时间,便于提高效率,也有利于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2.适用依据该文书制作的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一、发案与立案.1、发案案源一般有:①上级部门交办;②有关部门移交;③群众举报;④消费者或者受害人投诉、申诉;⑤依据职权在日常监管、市场巡查中发现.2、发现案源并经初步核查、核实案源线索后,认为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办案机构应当及时立案.立案是合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首要环节和法律依据.立案应当填制规范格式的《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并附上相关材料,交由县级以上住建局主管副局长批准,同时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此处值得注意的是,办案机构查办案件的立案标准,有且仅有两项:一是发现有涉嫌违法违章行为的存在,二是认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在这两项立案标准中,前一项是客观存在标准,后一项是主观认识标准.而在立案时,并不要求必须查明涉嫌违法的确切当事人是谁、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具体财物状况以及情节、手段、结果如何等问题.凡经过初查,办案机构如果认为符合上述立案标准的,就应当及时填制《立(销)案审批表》,进入立案调查程序.二、调查取证.1、案件经县级以上工商机关批准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检查.2、办案人员调查案件、收集证据,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接受其他工商机关委托协助调查、取证的,还必须出具书面委托证明.3、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的证据类型主要有:①书证;②物证;③证人证言;④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⑤当事人陈述;⑥鉴定结论;⑦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上述证据必须经多方查证核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4、案件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领导指定的期间内调查完毕;因案情复杂需要延期调查的,应报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案件调查完毕,承办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草拟好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送本局案件核审机构核审并报主管副局长审批.三、案件核审. 根据现行体制,案件核审工作由县级以上住建局内设的法制机构负责.该法制机构应当对办案机构送审的所有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案件,指定本机构具体承办人员依法进行书面核审.四、行政处罚依法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辨意见或者举行听证.案件经核审机构书面核审、同意后,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办案机构应当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者《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拟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等事项,依法告知当事人.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办案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按照要求,制作规范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应当加盖办案机关的公章.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日期,以办案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六、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1、《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后,办案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及时送达当事人.2、办案机构代表县级以上办案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将罚缴的财物等及时上缴国家金库或者依法作出处理.七、案件备案和归档.。
《行政处罚决定书》常见错误
《行政处罚决定书》常见错误《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处罚决定最具体的表现形式, 是整个行政执法过程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关键的法律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规范化制作,直接关系到行政处罚是否成立,关系到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是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
该文书的制作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卫生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为核心内容,对执法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违法过程及处理结果进行客观表述。
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常见错误,笔者通过近几年来对基层执法文书制作的稽查,浅析《行政处罚决定书》常见错误,探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质量。
1.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号、编号书写不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只适用于简易程序,但涉案《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未编号,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应属无效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可不执行处罚决定。
根据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如食、妆、医、消、公、职等)+执法性质(如罚、告等)+[年份]+序号,如“新卫食罚〔2007〕017号”。
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形式为年份+序号,如2007—005。
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混乱,如出现同一文号的几份不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个处罚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只有一个文号。
不同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不同,不应重复。
2. 主体判定错误2.1 执法主体判定错误《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主体只能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卫生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制作此文书。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通用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通用流程图行政处罚一般程序通用流程图概述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单位和个人所施行的行政处罚行为。
本文将介绍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通用流程图,帮助读者了解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流程。
流程图以下是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通用流程图:mermdgraph LRA(开始) > B(收集证据)B > C(依法调查)C > D(制定处罚方案)D > E(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E > F(听证)F > G(作出处罚决定)G > H(送达处罚决定)H > I(履行行政处罚决定)I > J(结束)详细步骤以下是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通用流程的详细步骤:1. 收集证据:行政机关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收集相关证据来支持行政处罚的依据,在这一步骤中,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调查、询问、勘验、扣押等手段来收集证据。
2. 依法调查:行政机关会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情况和相关情节,包括调查行为的事实、性质、程度等。
3. 制定处罚方案:根据调查结果,行政机关将制定相应的处罚方案,包括具体的处罚内容和处罚依据等。
4.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将制定的处罚方案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形式送达给违法单位或个人,并告知相关权利和义务。
5. 听证:如果被处罚单位或个人要求举行听证,行政机关将组织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和相关证据,以便作出公正的处罚决定。
6. 作出处罚决定:行政机关根据收集的证据和听证结果,作出最终的处罚决定,决定具体的罚款额度、行政拘留期限等。
7. 送达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将作出的处罚决定书送达违法单位或个人,并告知违法单位或个人有关申诉和行政诉讼的渠道和期限。
8.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单位或个人需按照处罚决定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支付罚款、接受行政拘留等。
9. 结束:行政处罚程序在违法单位或个人履行完处罚后结束。
小结上述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通用流程图和详细步骤介绍了行政处罚的一般流程和程序。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及重点
❖ 二、调查取证阶段
❖ 这是一种最主要旳阶段,这阶段是基于备案时所掌握情况所作旳 进一步了解,应充分搜集整顿足以证明当事人有违法行为旳有关 证据材料,下列一步给整个案件定性提供事实根据。逻辑性、关 联性、真实性、正当性是证据旳基本要求,即1.证据必须是真实 旳,经得起推敲和检验来不得半点弄虚作假;2.证据旳取得必须 正当,在法律上能够作为证据来认定,这主要针对证据旳种类和 取得旳措施而言;3.证据应该和违法行为有关联性,即所取得旳 证据应从不同旳角度证明当事人进行了违法行为;4.证据旳逻辑 性即证据之间应该形成相互证明和补充旳逻辑关系,不能相互矛 盾产生逻辑推理上旳错误。 证据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 听资料、当事人陈说、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七类,这 七类证据都必须经有关人员确认和有关方式查证属实才干作为认 定事实旳根据。
❖ 五、送核审与行政处分提议审批 (一)、法制机构核审,填写案件核审表; (二)机关责任人审批行政处分提议书。 根据案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或强制措施 (1)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或者查封、扣押旳物 品(填写有关事项审批表报机关责任人审批); (2)填写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书; (3)当事人在清单注明取回有关物品并署名。
❖ 1.当事人情况 尽量写清楚,尤其是电话和住所一栏。
❖ 2.案发地 是指违法行为发生地(涉及行为开始地、经过地、实 施地和危害后果发生地)《行政处分法》要求违法行为由违法行 为发生地旳行政机关管辖,所以此点应明确看出办案机构是否有 管辖权。
❖ 3.案件起源(见第一段)
❖ 4.案件及备案旳理由。简要写明发觉(掌握)旳当事人有关行为 以及涉嫌违反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看出其行为可能违反 了有关要求并可能应受到行政处分)。此段不要求详细,但基本 要写清备案旳侧要点。承接人员应填写两个以上。
山东干部学习平台《案例教学—许可、处罚、合同》100分试卷答案
案例教学——许可、处罚、合同试卷[考试时限]:60分钟00 31 52 [分数]:87分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中国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
正确错误2、日常生活中,政府理应扮演多面手的角色,既是行政人,又是经纪人。
正确错误3、规定与约定均有约束力,均须遵守。
正确错误4、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正确错误5、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正确错误6、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
正确错误7、开采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等特定矿种的,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正确错误8、《行政许可法》规定,在已经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规章只能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不能设定新的行政许可。
正确错误9、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时,不仅要适用行政决定所属行业领域内的法律法规,也必须适用与行政决定有关的其他领域的法律法规。
正确错误1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正确错误11、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开采铁矿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12、行政处罚针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针对一般情节的违法行为,罚款()。
十万元以上十二万元以下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二万元以下13、简易程序适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叙述式表格式记叙式标准式14、《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没有涉及没收非法财产,故不需要告知原告听证权利。
三十三十二四十四十二15、一般程序适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违章处罚决定书的种类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违章处罚决定书的种类我们国家行政机关种类较多,各机关结合自身特点,都制定了适合自己的行政处罚法规,但有一点:它们制作的行政处罚文书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分为两种:一是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仅适用简易程序处罚,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二是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又称普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适合一般程序的法律案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的规定。
制作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最重要的执法文书,也是最终对管理相对人产生一定影响的法律文书。
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符合相关文书的要求,特别是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或者做出从重、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都必须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待清楚。
行政处罚告知书名称、文号及送达时间也应该在处罚文书中说明。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首部。
包括标题、编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正文。
包括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决定等内容。
1. 事实:(1)案件事实的表述要完整准确。
案件事实就是案件发生时的一切真实情况,包括:案件来源、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情节和结果等要素。
相关单位和个人,涉案违法物品标示生产厂家、生产批号、购进渠道、数量、货值、违法所得、剩余物品数量和价值、违法行为定性及相应的违法后果等内容应写全。
叙述一般应当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客观、全面、真实的反映案情,并抓住重点,详述主要情节和因果关系。
对影响自由裁量的从重或者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等情形,执法人员也应当写明。
另外,在叙述事实时不应加任何主观的评论性语言。
(2)证据的列举。
违法事实必须是经过调查核实,有充分证据证明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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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举行听证后行政处罚决定书篇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一、适用范围:除当场做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之外,均适用一般程序。
二、处罚实施程序: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决定立案的,执法人员首先填写《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立案呈批表》,法制机构填写《立案登记表》。
2.调查取证:由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及其它相关证据。
3.调查报告:执法人员应在7日内调查终结,并向法制机构提交调查报告及有关证据材料。
4.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5.事先告知:决定处罚的,由执法人员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在7日内送达;属于听证的案件同时下达听证告知书。
6.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7日后,当事人无异议或不成立,由法制机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报本部门法定代表人签发后到本部门财务领取罚没票据交执法人员送达。
7.执行:被处罚人应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或者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8.强制执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90日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履行的,由本部门法制机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听证程序1.适用条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2.步骤① 告知当事人有在3日内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② 当事人决定是否要求听证。
③ 环境保护部门在听证的7日前,告知当事人举行听征的时间、地点。
④ 听证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么的除外)。
⑤ 环境保护部门确定主持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持人回避。
⑥ 当事人可亲自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什么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什么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
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
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种类
我们国家行政机关种类较多,各机关结合自身特点,都制定了适合自己的行政处罚法规,但有一点:它们制作的行政处罚文书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
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分为两种:
一是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仅适用简易程序处罚,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二是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又称普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适合一
般程序的法律案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
三十九的规定。
特点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财产的依据之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要件,法律法规有
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措词、内容、格式和规范化
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证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质量,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行政处罚的程序为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主要流程有:1、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二、行政处罚的处罚原则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
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
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
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
一事不再罚原则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
(1)一行为不再理。
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
如。
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1. 引言1.1 背景1.2 目的1.3 适用范围2. 案件立案阶段2.1 税务机关接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2.2 形成案件立案决定书2.3 通知案件当事人并提供相关材料2.4 案件登记并案件编号2.5 案件分派给执法人员3. 立案审查阶段3.1 执法人员进行案件审查3.2 查证违法事实3.3 收集相关证据材料3.4 案件审查报告的编写3.5 负责人审查案件审查报告3.6 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立案4. 行政处罚决定阶段4.1 案件立案后指定调查员4.2 调查员进行调查取证4.3 调查员撰写调查报告4.4 调查报告审核并上报主管领导4.5 主管领导审批决定是否行政处罚4.6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编制4.7 送达处罚决定书给当事人5. 处罚实施阶段5.1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可以选择申请听证 5.2 进行听证程序(如适用)5.3 确定最终处罚决定书5.4 通知当事人支付罚款并在规定时间内执行5.5 进行罚款的缴纳和记账5.6 监督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6. 结案和归档6.1 确认罚款已支付并执行完毕6.2 编制结案报告6.3 所有相关材料归档6.4 案件销号6.5 自动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当事人附件:1. 案件立案决定书模板2. 相关证据材料清单模板3. 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4. 处罚实施通知书模板5. 听证申请表格模板6. 结案报告模板7. 结案通知书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 税务行政处罚:指税务机关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的处罚措施。
2. 立案审查: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并立案。
3. 行政处罚决定:税务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和违法事实作出的处罚决定。
4. 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书面文件。
5. 听证:指在行政处罚程序中,当事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进行听证程序,进行相关证据和意见的陈述。
6. 结案报告:对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做出的结案总结报告。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分为哪几个步骤
⾏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分为哪⼏个步骤⾏政机构是⼀个管理⾏政⼈员并且对违反⾏政法规的⼈做出相应的处罚的机构,在我们的⽣活中是必不可缺的,是维持⾏政秩序稳定的重要部门,⾏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分为哪⼏个步骤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政处罚程序⾏政处罚是对违法⾏为⼈的权利和利益的限制甚⾄剥夺,是⼀种较严厉的制裁⾏为,因此,⾏政处罚的适⽤必须遵守严格的程序。
简易程序⾏政处罚的简易程序⼜称当场处罚程序,指⾏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政违法⾏为,当场作出⾏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1.适⽤简易程序的⾏政处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对该违法⾏为处以⾏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2.⾏政执法⼈员当场作出⾏政处罚决定的,应遵守以下程序:(1)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员⾝份;(2)告知作出⾏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3)听取当事⼈的陈述和申辩;(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政处罚决定书;(5)将⾏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
⼀般程序⼀般程序是⾏政机关进⾏⾏政处罚的基本程序。
⼀般程序适⽤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对执法⼈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法作出⾏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般程序的具体内容有:1.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听证会;4.作出⾏政处罚决定;5.作出⾏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政处罚法》的规定,⾏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数额罚款等⾏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有要求举⾏听证的权利。
当事⼈要求听证的,⾏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紧急听证程序紧急状态之下,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及效率的考虑,⾏政机关在作出正常状态下应举⾏听证的三类⾏政处罚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数额罚款)之前,是否可以不经相应的听证程序就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由法律预先规定,授权⾏政机关根据紧急状态的程度并遵循⽐例原则予以确定,在强调保障公共⽬的实现的同时,应兼顾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
行政处罚的4种决定程序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行政处罚的4种决定程序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依法查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所应遵守的程序。
决定程序主要包括一般程序、共同程序、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
一般程序除了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外,其他行政处罚都应当遵循一般程序进行。
一般来讲,对公民给予5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1000元以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等,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对于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如果当事人与执法人员在认定违法事实方面有分歧,以致于无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也应适用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调查取证。
进行调查取证,必须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收集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材料,也要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必要时,还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询问或者检查应当按规定制作笔录;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抽取的样品应当封存,并由指定的机构进行鉴定或保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对需要保全的物证先行登记保存,责令当事人妥善保存,不得转移、损毁,行政机关在7日内对此作出处理决定。
调查取证要坚持回避制度,凡是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都应当回避,不得参与本案的调查、处理。
2.作出处理决定。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决定:(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办理流程(参考)
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办理流程(参考)1.接到交办事项、接到举报后或者巡查时发现案件,如果符合立案标准,申请立案。
填写《立案审批表》注意事项:是否立案,考虑三方面:一是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二是有无违法事实;三是是否需要给予行政处罚。
“案由”填写方法:单位(个人)+涉嫌+具体违法行为处罚决定审批前,所有文书都要在违法行为前加“涉嫌”两字。
承办人意见要注明“建议立案调查(结案、处罚等)”;承办机构和负责人意见,要注明“同意立案调查(结案、处罚等)”,要手写,不用按手印,签名不建议盖手戳。
“案由”一栏,要注明“***涉嫌***”。
接到投诉举报的,经审查发现不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及时书面通知当事人情况,也要做好书面记录。
例外:如开展现场检查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填写《检查(勘验)笔录》,此时《检查(勘验)笔录》记录的时间在《立案审批表》前。
检查中制作《检查勘验笔录》再补办立案的,必须在48小时内补齐立案手续。
2.对当事人开展调查询问(也可在现场检查后立即进行)。
当场进行调查询问的,填写《询问笔录》,当场不便进行调查询问的,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通知当事人某月某日某地进行调查询问。
注意事项:立案时间在前,调查取证在后,否则案卷0分;就事实进行询问,不能有引导的表述,把违法的事实记录清楚,何时何地发生何事,是哪单位管辖范围,是谁造成3.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4.固定证据,拍照或摄像。
填写《现场照片证据》注意事项:现场检查时可以全程录音录像,当事人要签字按手印,要有两名执法人员的姓名和执法证件号5.提取法人、公民身份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执照等复印件注意事项:由当事人备注上“与本人信息相符”或者“与原件信息相符”,签字按手印和时间,执法人员签字此时,需要抽样取证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的走相关程序,填写相关表格6.违法事项查清后。
办案人员填写《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可以后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注意事项:《审批表》要写明当事人情况、违法事实、调查经过、相关证据、定性分析、处罚依据及裁量权适用情况和处罚建议等,要有明确的负责人意见和审批意见,可后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
People will not suffer for a lifetime, but they will suffer for a whil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行政处罚的程序为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主要流程有:1、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二、行政处罚的处罚原则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
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
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
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
一事不再罚原则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范文本
⾏政处罚决定书的规范⽂本浅谈⾏政处罚决定书的规范化制作⾏政处罚决定书,是⾏政处罚决定最具体的表现形式。
凡⾏政处罚,必须制作和送达⾏政处罚决定书。
要求履⾏⾏政处罚决定,当以发⽣法律效⼒的⾏政处罚决定书为凭据;当事⼈不服⾏政处罚,亦以⾏政处罚决定书为凭据并针对⾏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政处罚决定⽽提起⾏政复议或者⾏政诉讼;当事⼈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政复议也不提起⾏政诉讼,逾期也拒不履⾏⾏政处罚决定,⾏政执法机关申请⼈民法院强制执⾏,当仍然是以已经⽣效的⾏政处罚决定书为法律凭据。
可见⾏政处罚决定书是整个⾏政执法过程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关键的法律⽂书。
可以这样说,⾏政处罚决定书规范化制作,直接关系到⾏政处罚的是否成⽴,关系到⾏政执法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政处罚决定书的规范化制作,是⾏政执法规范化要求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平。
⼀、⾏政处罚决定书应⼀律使⽤A4型纸⾏政处罚决定书乃⾄包括⾏政执法所有的法律⽂书,⾸先应当属于公⽂的范畴。
如属公⽂,就应该⾸先符合公⽂的标准。
⽽且这个标准还是国家标准。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12⽉27⽇发布的GB/T9704—1999《国家⾏政机关公⽂格式》国家标准以替代GB/T9704—1988国家标准。
新标准⾃2000年1⽉1⽇起实施。
国标规定,公⽂⽤纸幅⾯规格为A4型纸,其成品幅⾯尺⼨为210mmx297mm。
公⽂⽤纸天头(上⽩边)为37mm±1mm,订⼝(左⽩边)为28mm±1mm,版⼼为156x225mm(不含页码)。
未作特殊说明公⽂中图⽂的颜⾊均为⿊⾊。
正-⽂⽤3号仿宋体字,⼀般每⾯排22⾏,每⾏排28个字;双⾯印制;公⽂正-⽂在主送机关名称下⼀⾏,每⾃然段左空2字,回⾏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
公⽂如有附件,在正-⽂下空⼀⾏左空2字⽤3号仿宋字体标识“附件”,后标全⾓冒号和名称。
附件如有序号使⽤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一、发案与立案。
1、发案案源一般有:①上级部门交办;②有关部门移交;③群众举报;④消费者或者受害人投诉、申诉;⑤依据职权在日常监管、市场巡查中发现。
2、发现案源并经初步核查、核实案源线索后,认为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办案机构应当及时立案。
立案是合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首要环节和法律依据。
立案应当填制规范格式的《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并附上相关材料,交由县级以上工商局局长或者主管副局长批准,同时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此处值得注意的是,办案机构查办案件的立案标准,有且仅有两项:一是发现有涉嫌违法违章行为的存在,二是认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在这两项立案标准中,前一项是客观存在标准,后一项是主观认识标准。
而在立案时,并不要求必须查明涉嫌违法的确切当事人是谁、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具体财物状况以及情节、手段、结果如何等问题。
凡经过初查,办案机构如果认为符合上述立案标准的,就应当及时填制《立(销)案审批表》,进入立案调查程序。
二、调查取证。
1、案件经县级以上工商机关批准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检查。
2、办案人员调查案件、收集证据,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接受其他工商机关委托协助调查、取证的,还必须出具书面委托证明。
3、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的证据类型主要有:①书证;②物证;③证人证言;④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⑤当事人陈述;⑥鉴定结论;⑦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上述证据必须经多方查证核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4、案件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领导指定的期间内调查完毕;因案情复杂需要延期调查的,应报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案件调查完毕,承办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草拟好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送本局案件核审机构核审并报局长或主管副局长审批。
三、案件核审。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可以吗
⾏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可以吗在现实⽣活中,我们很多⼈可能都有了解到有关⾏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但是也有很多⼈对于⾏政处罚决定书可不可以公告送达产⽣了很⼤的疑问。
那么⾏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可以吗?店铺⼩编总结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起来看看吧。
⾏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公告送达。
⾏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期限公告送达的,以公告中明⽰的⽣效时间,算送达时间,,公告期为60天,⾃公告发布之⽇起经过六⼗⽇,即视为送达。
⾏政处罚的决定程序(⼀)⼀般规则⾏政处罚法规定了适⽤于各种⾏政处罚决定程序的两项⼀般规则。
1、必须⾸先查明违法事实才能给予⾏政处罚。
其基本要求是:先查证,后处罚;有违法事实,但是事实不清尚有疑义的,不得给予⾏政处罚。
所谓违法事实是指客观存在的违法⾏为诸情况的总和。
查清违法事实,是处罚决定程序的中⼼内容,也是处罚决定合法有效的必要条件。
2、保障当事⼈程序权利。
当事⼈的程序权利主要指了解权、陈述和申辩权、听证权和其他权利。
尊重和保证当事⼈了解权和陈述申辩权,是⾏政处罚决定成⽴的法定要件之⼀。
这⾥所说的了解权,是指在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当事⼈有权从⾏政机关知道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知道当事⼈依法享有的权利。
所谓陈述和申辩权,是指在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当事⼈有权提出⾃⼰的意见,提出⾃⼰掌握的事实、所持理由和证据,并对⾏政机关的指控进⾏辩解,申明⾃⼰的主张。
(⼆)简易程序⾏政处罚法区别⾏政处罚的不同情况,规定了简易程序、听证程序和⼀般程序三种程序。
简易程序是为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处罚较轻情形设置的,主要特点是当事⼈程序权利简单,执法⼈员可以当场决定给予处罚。
1、适⽤简易程序的条件。
有两项条件:第⼀,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第⼆,处罚种类和幅度分别是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
2、执法⼈员的权⼒和义务。
主要权⼒是执法⼈员当场作出⾏政处罚决定并依照法律规定填写⾏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
罚字[ ]第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事实及证据:
以上事实违反了的规定,依据的规定,决定给予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账号。
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行政执法部门名称(印章)
年月日
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文书适用于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其他有关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依照参考样式之二十四执行。
三、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交银行,一份由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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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适用)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件名称及号码:
地址:电话:
违法事实及证据: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与幅度:
处罚的履行方式与期限:
救济方式: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
年月日
(本决定书一式三份,一份随案,一份备存,一份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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