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钦州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钦州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

【法规类别】劳动模范
【发文字号】钦政发[2010]21号
【发布部门】钦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07
【实施日期】2010.05.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钦州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钦政发〔2010〕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近年来,全市各族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团结奋斗,顽强拼搏,迎难而上,积极推进我市各行各业协调发展,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他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勇于创新,为推动钦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是我市改革开放新时代的楷模。

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和调动全市广大人民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投身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韦瑞光等20人钦州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黄秀东等10人钦州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创佳绩。

希望全市各族人民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