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方案【精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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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方案司法局“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在中共xx市委的领导下,决定在全市青少年中启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零犯罪学校”和“零犯罪行政村”试点工作。按照创建“零犯罪”的基本要求,制定创建计划、目标和保障措施,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加强法律常识教育,提高全市中小学生、村(居)青年的法律意识培养他们明辨是非,远离极端和遵纪守法的观念,促进青少年整体法律意识的提高,培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对象

在校高中、初中、小学生及村(居)青年。

三、组织机构

为扎实做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成立xx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

下:

组长:

执行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法律常识普及活动

1、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做到“教育课本”教材和宣传挂图、课时、师资、经费四落实,充分利用教材和挂图开展活动。

2、以“教育读本”为基本内容,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宪法知识考试、读后感征文活动、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学法活动,组织观看普法教育专题片,开展普法教育讲座和报告会,千方百计加强对青少年法律常识的普及教育。

3、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由全国活动办公室统一开展的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二)组织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1、发挥各学校法制副校长、普法宣讲团、“五老”志愿者的作用,有针对性的进行普法宣讲活动。明确每位宣讲团成员所负责的学校、班级。特别要加强对“失足、失管、失学、失亲”等特殊、弱势青少年群体实施关爱帮扶,以一帮一、多帮一的形式,开展警示性、劝导性和渗透性教育。对法制教育工作先进“五老”进行表彰。

2、依托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普法宣讲团成员和“五老”志愿者走进家庭,走进社区,走进企业。

(三)开展普法体验教育活动

1、加强普法教育阵地建设,组织青少年参观法庭等校外普法教育基地,使青少年对法律知识铭刻在心,打牢青少年终生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基础。

2、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开展演讲比赛、模拟法庭、摄影比赛、征文比赛等体验活动。

(四)开展创建全国“零犯罪学校”、“零犯罪行政村”活动

按照“零犯罪”的标准,学校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作为参与争创“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校、村”创建活动点。

(五)探索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

1、坚持党政主导、关工委协调、部门参与、学校实施、家庭配合、社会共管六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坚持师生为主对象,读本为主教材、课堂为主渠道,活动为主载体,资料为主依据、效果为主标志的工作方法,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3、充分利用社区这一重要平台,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青少年普法教育网络、全天候、全覆盖、无缝隙地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五、活动安排

自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5月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9月-10月)

全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九月在市二中举行xx市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启动仪式,聘请组建青少年法制宣讲团成员和“五老”法律志愿者队伍,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0月-2017年4月)

按照活动方案,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读书、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按照全国“零犯罪学校的标准”开展创建活动;按照“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分别制定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职校的法制课宣讲计划;利用我市红色的资源优势和德育法制教育基地,组织青少年进行体验、交流和研讨活动;利用相关媒介宣传典型事迹,大力推广先进经验。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7年4月-2017年6月)

将单位活动情况和效果进行全面总结,并以书面形式向区关工委汇报;评选表彰优秀宣讲团成员、先进个人,具备“零犯罪学校”资格的单位,由市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参加全国的评选表彰活动。

六、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单位责任与分工

组长:负责活动的全面工作,指导青少年普法活动的顺利开展,决定活动中重大事项。

司法局:负责组织各单位的法制宣讲团成员进校园,按照“零犯罪学校”的标准,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按照青少年普法教材进行全面授课。为申报“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校”上报总结材料,及时向国家“青少年普法办公室”提供活动报道,截至日期2017年5月之前。

综治办:参与策划、组织青少年普法活动的实施,指导协调法制宣讲团成员进行工作。指导“五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及时了解全社会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

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市学校积极投入普法活动,指导督促各学校按时统一安排进行活动,做好教材的征订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按照教材进行全面授课。督促指导各学校做好“零犯罪学校”的申报和组织青少年参加“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参与率达到100%。

关工委:负责活动的统一协调。组织“五老”同志参与活动,与市、省、国家活动办联系,争取帮助和指导。负责“先进个人”、“先进宣讲员”的申报工作,负责创建“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和“零犯罪学校”的协调组织工作。

团委:协助司法部门做好村(居)、企事业单位青年的普法教育工作;协助关工委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和材料整理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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