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编制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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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全省水资源量、多年均径流量等
水环境功能区划及水质目标情况
主要结论和建议
第二章:污染源调查
污染源排放去向调查和控制单元划分
污染源基础数据调查方法、过程、技术关键
各类源强系数、计算系数一览表及其确定依据
污染源调查计算数据表以及分流域、分地市等不同级别、不同层次的汇总表
污染源调查数据与各类统计数据的差异及其分析说明

需获得近3-5年的工业GDP和排污量数据,绘制GDP-工业排污量关系曲线,对比每年单位GDP排污量的变化,总体应为下降趋势。

从典型调查数据入手,结合现有达标排放水平,分析污染物总量与水量之间的关系,应符合一般污染物浓度的范围。对于异常数据,应加以分析。

考虑各典型工业行业污染物排放系数(单位物料投入的污染物排放)和清洁生产水平,估算工业污染源的排放系数,可以佐证工业污染源调查数据。
一是校核同样一条河流在各省、市之间各类参数取值是否基本一致。
二是根据流量、水质情况的差异,综合衰减系数往往处于一定的范围,复核各地降解系数是否超出这个范围,或者校核是否出现违反规律的现象,如同等情况下,小河的降解系数大于大河,现状水质好的河流讲解系数小于水质恶化的河流。
三是与规划院掌握的全国部分河流综合衰减系数的数据相差较大的,需要重点校核。

以人均综合排水量计算城市污水排放量,人口基数需考虑流动人口,计算值与调查值对比,如差异较大,需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

综合考虑,与以前研究成果、规划院掌握的各地污染源构成相对比,尤其需要注意排放量与入河量的关系。

从用水、排污等各方面,综合比较环保、水利、城建以及本次调查数据,可以结合取水量、城市污水处理率、万元GDP综合用水量等指标,给出详细分析说明。

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大纲

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大纲

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大纲(修改试行稿)(一)目的与意义1.编发水资源公报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定期向社会各界公告我国水资源情势、开发利用保护情况和重要水事活动,引起各级政府对水资源的关注,提高全民的节水、惜水、保护意识,是编发水资源公报的主要宗旨。

2.编发水资源公报是推进水资源统一规划和强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所提供的信息,是各级政府决策和有关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所积累的资料,是编制各级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的基础。

(二)基本要求1.水资源公报的编制工作,应考虑社会各界关注的主要水资源问题,兼顾水资源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所需基础资料的要求,全面调查统计来水、蓄水、用水、耗水、水质等有关资料,分析水资源变化情势及其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

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用水指标及用水效率和效益,揭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

2.为了满足水资源统一规划和管理的要求,应按流域分区和行政分区提出两套数据成果。

从2003年度开始,水资源公报统一采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规定的分区体系,详见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2003年5月印发的《全国水资源分区(修订稿)》。

各省、自治区可按地级行政区套水资源三级区编制,应按地级行政区套水资源二级区上报;各直辖市可按区(县)套水资源三级区编制,应按区(县)套水资源二级区填报(城市中心区可以合并)。

3.编制水资源公报的资料来源,应以收集利用有关部门已有资料为主,辅以必要的典型调查、观测试验和专题研究工作。

人口、产值、产量采用统计主管部门的数据;水利工程、农田灌溉面积、林牧渔用水面积采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数据。

来水、蓄水、用水、水质统计分析所需资料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掌握的为主,并收集其他有关部门的资料进行补充。

4.根据水资源公报编制内容拟定的20张表格,是反映水资源情势及开发利用状况的主要定量依据,是编制水资源公报的基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按照规定的技术要求和项目含义,全面收集资料,按时逐项填报,不得随意改变表格形式或增减项目内容,更不可缺表漏项,以免影响流域和全国汇总。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中国环境规划院2003年9月一、总论 (4)1.1 工作目标 (4)1。

2 工作内容 (4)1。

3 工作原则 (6)1。

4 时间要求 (8)1.5 组织机构 (9)1.6工作成果 (9)二、污染源调查 (12)2.1技术路线 (12)2。

2水陆对应关系调查 (14)2.2。

1确定水域范围 (14)2。

2。

2确定排污控制城镇 (16)2.2.3确定排放去向 (18)2。

3基础数据调查 (22)2。

3.1工业污染源调查 (23)2.3。

2城市生活污染源调查 (27)2.3。

3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 (28)2。

3.4农田径流污染源调查 (29)2.3。

5畜禽养殖污染源调查 (30)2.3。

6城市径流污染源调查 (30)2。

3.7矿山径流(固体废物)污染源调查 (31)2.3。

8城市供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调查 (32)2.3。

9入河排污口调查 (33)2。

4数据计算分析 (35)2。

4.1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6)2.4。

2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6)2。

4。

3农田径流污染物计算 (37)2。

4。

4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8)2.4。

5城市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9)2。

4。

6矿山(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40)2.5数据汇总分析 (42)2。

5。

1水量核定 (42)2.5.2污染物量核定 (42)2。

5.3水环境功能区数据汇总 (42)2.5.4河流数据汇总 (43)2。

5.5地市级数据汇总 (44)2。

5。

6省级数据汇总 (45)三、水环境容量计算 (46)3.1 基本概念 (46)3.2 计算步骤 (48)3.3 设计条件 (50)3.3.1 计算单元 (50)3.3。

2控制点 (51)3。

3.3水文条件 (51)3.3。

4边界条件 (52)3.3.5排污方式 (53)3。

4 水质模型 (54)3.4.1零维模型 (55)3。

4.2一维模型 (60)3。

水资源评价报告编制参考提纲

水资源评价报告编制参考提纲

水资源评价报告编制参考提纲
1. 研究背景
- 介绍研究报告的背景和目的
- 引出水资源评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 水资源现状分析
- 收集并分析当地水资源的现状数据
- 包括水源情况、水质状况、供水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评估水资源的可持续性和可利用性
3. 水资源利用状况分析
- 分析水资源的利用方式和用途
- 包括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生活用水等方面的评估- 评估水资源利用的效率和合理性
4. 水资源问题识别
- 识别当前存在的水资源问题
- 包括供水不足、水质污染、水生态破坏等问题- 分析问题的原因和影响
5. 水资源评估指标建立
- 建立水资源评估的指标体系
- 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 确定评估指标的权重和评价方法
6. 水资源评价模型构建
- 建立水资源评价的数学模型
- 结合评估指标和权重,进行水资源评价
- 使用合适的模型工具进行模拟和分析
7. 水资源评价结果
- 分析和解释水资源评价的结果
- 提出改进和优化水资源利用的建议
- 评估建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8. 结论
- 总结报告的主要观点和发现
- 强调水资源的重要性和保护的必要性
- 提出进一步研究和工作的方向
以上是编制水资源评价报告的参考提纲,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具体内容的填写和扩充。

在编写报告时,请确保内容准确、客观,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中国环境规划院2003年9月一、总论 (4)1。

1 工作目标 (4)1.2 工作内容 (4)1.3 工作原则 (6)1.4 时间要求 (8)1。

5 组织机构 (9)1.6工作成果 (9)二、污染源调查 (12)2.1技术路线 (12)2。

2水陆对应关系调查 (14)2。

2。

1确定水域范围 (14)2。

2.2确定排污控制城镇 (16)2.2.3确定排放去向 (18)2.3基础数据调查 (22)2。

3。

1工业污染源调查 (23)2.3。

2城市生活污染源调查 (27)2.3。

3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 (28)2.3。

4农田径流污染源调查 (29)2.3.5畜禽养殖污染源调查 (30)2.3。

6城市径流污染源调查 (30)2。

3.7矿山径流(固体废物)污染源调查 (31)2.3。

8城市供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调查 (32)2。

3.9入河排污口调查 (33)2。

4数据计算分析 (35)2。

4。

1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6)2.4。

2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6)2.4。

3农田径流污染物计算 (37)2。

4。

4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8)2.4.5城市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9)2。

4。

6矿山(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40)2.5数据汇总分析 (42)2。

5。

1水量核定 (42)2.5.2污染物量核定 (42)2.5。

3水环境功能区数据汇总 (42)2.5.4河流数据汇总 (43)2。

5。

5地市级数据汇总 (44)2。

5.6省级数据汇总 (45)三、水环境容量计算 (46)3。

1 基本概念 (46)3.2 计算步骤 (48)3.3 设计条件 (50)3。

3。

1 计算单元 (50)3。

3。

2控制点 (51)3.3.3水文条件 (51)3.3.4边界条件 (52)3。

3。

5排污方式 (53)3。

4 水质模型 (54)3。

4。

1零维模型 (55)3。

4。

2一维模型 (60)3。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对于水环境容量计算,也应该根据全国各地具体情况有所差异。原则上推荐按照零维或一维模型进行模拟计算。对于大江大河以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情况,可以结合二维模型进行校核计算,取模拟计算的最小结果作为确定的水环境容量,大江大河水环境容量也往往取决于混合区(岸边污染带)计算的水环境容量。一般情况下,设计流量选择近10年最枯流量,但是有条件的地区,对于丰平枯水期特征明显的河流,以及按照最枯流量计算没有水环境容量的情况,可以分水期进行水环境容量的计算,汇总得到全年的水环境容量。
地市是本次水环境容量核定的工作主体。地市应在基础数据调查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污染源排放系数,计算相应的排放量,以地市为单位,向省级上报基础数据和计算数据,同时,进行容量模拟计算工作。
县(区)一级环境保护部门,在省的组织下和地市的指导下,进行对于污染源排放去向和排放量的调查。
2、分类指导,相互校核
本次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大,时间紧,任务重,是一个基础性的工作,是以工作的方式完成科研层次的任务,因此需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及其技术人员,充分重视以往各种数据资料的积累,按照工业、生活、非点源的不同特征,对水质水量统筹考虑,分类指导。
污染源基础数据调查方法、过程、技术关键
各类源强系数、计算系数一览表及其确定依据
污染源调查计算数据表以及分流域、分地市等不同级别、不同层次的汇总表
污染源调查数据与各类统计数据的差异及其分析说明
各类污染源分析
第三章:水环境容量计算
本省市水环境容量的前期工作积累
水环境容量计算的模型选用、参数确定、模型校验情况
报告应图表数据与数据分析相结合,数据结论与计算方法、关键参数选择相结合,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内容(重点城市和全省报告格式基本类似,如下格式,仅供参考):

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大纲设计

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大纲设计
(二)基本要求
1.水资源公报的编制工作,应考虑社会各界关注的主要水资源问题,兼顾水资 源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所需基础资料的要求,全面调查统计来水、蓄水、 用水、耗水、水质等有关资料,分析水资源变化情势及其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并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用水指标及用水效率和效益,揭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 社会发展、生态环境间的关系。
(1)绘制等值线的底图大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上报图的尺寸 可适当缩小。为了便于全国拼图,要求上报图中标明经纬度线(线距为 20’),并在 省界线附近加注有关点据资料。
(2)年降水量等值线图的线值要求为:25、50、200、400、600、800、1200、 1600、2000、2400、3000、4000、5000 毫米,各省级行政区在满足上报要求的前提 下,可以自行加密等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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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大纲
(修改试行稿)
(一)目的与意义
1.编发水资源公报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定期向社会各界公 告我国水资源情势、开发利用保护情况和重要水事活动,引起各级政府对水资源的 关注,提高全民的节水、惜水、保护意识,是编发水资源公报的主要宗旨。
2.编发水资源公报是推进水资源统一规划和强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所提 供的信息,是各级政府决策和有关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所积累的资料,是编制各 级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的基础。
2.为了满足水资源统一规划和管理的要求,应按流域分区和行政分区提出两套 数据成果。从 2003 年度开始,水资源公报统一采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规定的 分区体系,详见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2003 年 5 月印发的《全国水资源分区 (修订稿)》。各省、自治区可按地级行政区套水资源三级区编制,应按地级行政区 套水资源二级区上报;各直辖市可按区(县)套水资源三级区编制,应按区(县) 套水资源二级区填报(城市中心区可以合并)。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中国环境规划院2003年9月一、总论 (4)1.1 工作目标 (4)1。

2 工作内容 (4)1。

3 工作原则 (6)1。

4 时间要求 (8)1.5 组织机构 (9)1.6工作成果 (9)二、污染源调查 (12)2.1技术路线 (12)2。

2水陆对应关系调查 (14)2.2。

1确定水域范围 (14)2。

2。

2确定排污控制城镇 (16)2.2.3确定排放去向 (18)2。

3基础数据调查 (22)2。

3.1工业污染源调查 (23)2.3。

2城市生活污染源调查 (27)2.3。

3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 (28)2。

3.4农田径流污染源调查 (29)2.3。

5畜禽养殖污染源调查 (30)2.3。

6城市径流污染源调查 (30)2。

3.7矿山径流(固体废物)污染源调查 (31)2.3。

8城市供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调查 (32)2.3。

9入河排污口调查 (33)2。

4数据计算分析 (35)2。

4.1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6)2.4。

2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6)2。

4。

3农田径流污染物计算 (37)2。

4。

4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8)2.4。

5城市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9)2。

4。

6矿山(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40)2.5数据汇总分析 (42)2。

5。

1水量核定 (42)2.5.2污染物量核定 (42)2。

5.3水环境功能区数据汇总 (42)2.5.4河流数据汇总 (43)2。

5.5地市级数据汇总 (44)2。

5。

6省级数据汇总 (45)三、水环境容量计算 (46)3.1 基本概念 (46)3.2 计算步骤 (48)3.3 设计条件 (50)3.3.1 计算单元 (50)3.3。

2控制点 (51)3。

3.3水文条件 (51)3.3。

4边界条件 (52)3.3.5排污方式 (53)3。

4 水质模型 (54)3.4.1零维模型 (55)3。

4.2一维模型 (60)3。

《地表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编制说明.doc

《地表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编制说明.doc

附件3《福建省地表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福建省地表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编制组二〇一七年八月项目名称:编制《福建省地表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牵头承担单位:泉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院项目负责人:编制组成员:1 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提出“2015年至2017年,选择部分省份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

从2018年开始,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到2020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2016年12月,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探索地区(厦门、泉州)应按生态环境要素分类研究制定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技术标准和专项技术规范上报省环保厅和省质监局等部门审查后发布。

为积极推进我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体系建设, 2016年11月7日,福建省环保厅以“闽环保科﹝2016﹞183号”向泉州市环保科研所下达了“福建省大气、地表水、土壤、森林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项目任务书。

同时,向福建省质监局推荐申报标准立项。

根据《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6年第三批福建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闽质监标〔2016〕242号),《福建省地表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以下简称“《技术方法》”列入我省2016年地方标准修制订计划。

《技术方法》编制承担单位为泉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泉州市环境监测站、福建省环境科学院、厦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中国环境规划院2003年9月一、总论 (4)1.1 工作目标 (4)1。

2 工作内容 (4)1。

3 工作原则 (6)1。

4 时间要求 (8)1.5 组织机构 (9)1.6工作成果 (9)二、污染源调查 (12)2.1技术路线 (12)2。

2水陆对应关系调查 (14)2.2。

1确定水域范围 (14)2。

2。

2确定排污控制城镇 (16)2.2.3确定排放去向 (18)2。

3基础数据调查 (22)2。

3.1工业污染源调查 (23)2.3。

2城市生活污染源调查 (27)2.3。

3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 (28)2。

3.4农田径流污染源调查 (29)2.3。

5畜禽养殖污染源调查 (30)2.3。

6城市径流污染源调查 (30)2。

3.7矿山径流(固体废物)污染源调查 (31)2.3。

8城市供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调查 (32)2.3。

9入河排污口调查 (33)2。

4数据计算分析 (35)2。

4.1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6)2.4。

2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6)2。

4。

3农田径流污染物计算 (37)2。

4。

4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8)2.4。

5城市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39)2。

4。

6矿山(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40)2.5数据汇总分析 (42)2。

5。

1水量核定 (42)2.5.2污染物量核定 (42)2。

5.3水环境功能区数据汇总 (42)2.5.4河流数据汇总 (43)2。

5.5地市级数据汇总 (44)2。

5。

6省级数据汇总 (45)三、水环境容量计算 (46)3.1 基本概念 (46)3.2 计算步骤 (48)3.3 设计条件 (50)3.3.1 计算单元 (50)3.3。

2控制点 (51)3。

3.3水文条件 (51)3.3。

4边界条件 (52)3.3.5排污方式 (53)3。

4 水质模型 (54)3.4.1零维模型 (55)3。

4.2一维模型 (60)3。

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要点(征求意见稿01)中国环境规划院2004年2月一、总体校核要求本核定要点是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大纲的征求意见稿简本。

规划院将根据各地反馈意见,同时系统补充各类基本参数,进行完善,形成最终的技术复核大纲。

有关文件更新可以查阅中国环境规划院网站()。

各省环保局组织进行全省城市水环境容量核定具体数据的技术校核。

本技术复核要点可供各省环保局组织技术校核时参考。

各省应在完成污染源调查数据校核以及相关各类系数校核后,将全省数据汇总,报规划院进行技术复核。

在此基础上,规划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照省域、省内各流域、区域性控制单元等层次,对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进行技术复核,并对有问题的具体单元、容量较大的典型单元等,进行模拟计算抽查,并复核各类系数。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的具体工作目标为如下2项:1、整合出一套系统基础数据:点面结合,分类指导,在系统分析原有各类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和监测,获得污染源排污去向(对应到水环境功能区)和排污量,并整合得到水环境功能区、河流、地市、省、流域各个不同层次的排污状况基础数据。

2、获得一套全国容量数据:以工业、生活污染物入河量为输入,通过水质模拟,获得水环境功能区、河流、地市、省、流域各个不同层次的水环境容量数据。

对应地,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复核主要对象包括2个方面,一是污染源调查数据,二是水环境容量计算数据,两者相辅相成,但规划院对各省的技术复核以水环境容量数据复核为主。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复核的总体要求包括:数据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等3个方面。

其中,数据的准确性在后续的复核步骤2-7中详细论述,是技术复核工作的重点。

总体要求侧重对数据的系统性和规范性的要求,侧重表达的规范性和信息的全面性。

其中,规范性要求全国各地水环境容量核定提交的基础数据要完备、信息表达要一致。

系统性要求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各类数据相互匹配、相互照应。

(完整word版)全国参考资料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完整word版)全国参考资料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要点(征求意见稿01)中国环境规划院2004年2月一、总体校核要求本核定要点是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大纲的征求意见稿简本。

规划院将根据各地反馈意见,同时系统补充各类基本参数,进行完善,形成最终的技术复核大纲。

各省环保局组织进行全省城市水环境容量核定具体数据的技术校核。

本技术复核要点可供各省环保局组织技术校核时参考。

各省应在完成污染源调查数据校核以及相关各类系数校核后,将全省数据汇总,报规划院进行技术复核。

在此基础上,规划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照省域、省内各流域、区域性控制单元等层次,对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进行技术复核,并对有问题的具体单元、容量较大的典型单元等,进行模拟计算抽查,并复核各类系数。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的具体工作目标为如下2项:1、整合出一套系统基础数据:点面结合,分类指导,在系统分析原有各类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和监测,获得污染源排污去向(对应到水环境功能区)和排污量,并整合得到水环境功能区、河流、地市、省、流域各个不同层次的排污状况基础数据。

2、获得一套全国容量数据:以工业、生活污染物入河量为输入,通过水质模拟,获得水环境功能区、河流、地市、省、流域各个不同层次的水环境容量数据。

对应地,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复核主要对象包括2个方面,一是污染源调查数据,二是水环境容量计算数据,两者相辅相成,但规划院对各省的技术复核以水环境容量数据复核为主。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复核的总体要求包括:数据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等3个方面。

其中,数据的准确性在后续的复核步骤2-7中详细论述,是技术复核工作的重点。

总体要求侧重对数据的系统性和规范性的要求,侧重表达的规范性和信息的全面性。

其中,规范性要求全国各地水环境容量核定提交的基础数据要完备、信息表达要一致。

系统性要求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各类数据相互匹配、相互照应。

规划院将根据各地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最终要求的报告格式以及各类基础数据、汇总分析数据的清单和格式。

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

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要点(征求意见稿01)中国环境规划院2004年2月一、总体校核要求本核定要点是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大纲的征求意见稿简本。

规划院将根据各地反馈意见,同时系统补充各类基本参数,进行完善,形成最终的技术复核大纲。

有关文件更新可以查阅中国环境规划院网站()。

各省环保局组织进行全省城市水环境容量核定具体数据的技术校核。

本技术复核要点可供各省环保局组织技术校核时参考。

各省应在完成污染源调查数据校核以及相关各类系数校核后,将全省数据汇总,报规划院进行技术复核。

在此基础上,规划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照省域、省内各流域、区域性控制单元等层次,对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进行技术复核,并对有问题的具体单元、容量较大的典型单元等,进行模拟计算抽查,并复核各类系数。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的具体工作目标为如下2项:1、整合出一套系统基础数据:点面结合,分类指导,在系统分析原有各类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和监测,获得污染源排污去向(对应到水环境功能区)和排污量,并整合得到水环境功能区、河流、地市、省、流域各个不同层次的排污状况基础数据。

2、获得一套全国容量数据:以工业、生活污染物入河量为输入,通过水质模拟,获得水环境功能区、河流、地市、省、流域各个不同层次的水环境容量数据。

对应地,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复核主要对象包括2个方面,一是污染源调查数据,二是水环境容量计算数据,两者相辅相成,但规划院对各省的技术复核以水环境容量数据复核为主。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复核的总体要求包括:数据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等3个方面。

其中,数据的准确性在后续的复核步骤2-7中详细论述,是技术复核工作的重点。

总体要求侧重对数据的系统性和规范性的要求,侧重表达的规范性和信息的全面性。

其中,规范性要求全国各地水环境容量核定提交的基础数据要完备、信息表达要一致。

系统性要求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各类数据相互匹配、相互照应。

《水资源管理年报》编制技术大纲

《水资源管理年报》编制技术大纲

附件 1《水资源管理年报》编制技术大纲水利部水资源司2014 年 4 月目录一、编制目的 (1)二、编制范围 (1)三、基本要求 (1)1、资料上报要求 (1)2、资料报送方式 (2)3、编制时间要求 (2)四、编制内容 (3)五、章节编写要求 (3)1、综述 (3)1.1 编写要求 (3)1.2 统计表格要求 (4)2、总量控制制度落实情况 (4)2.1 水量分配 (4)2.2 水资源调度 (5)2.3 水权交易 (5)2.4 水资源论证 (6)2.5 取水许可管理 (6)2.6 取水计划与用水计量 (7)2.7 水资源费征收与使用 (8)3、用水效率控制制度落实情况 (8)3.1 用水定额管理 (8)3.2 计划用水管理 (9)3.3 节水技改工程建设 (9)3.4 节水载体建设 (10)3.5 非常规水源利用 (10)4、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落实情况 (11)4.1 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11)4.2 饮用水水源地管理 (12)4.3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12)4.4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13)4.5 地下水保护 (13)5、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落实情况 (15)5.1 水资源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15)5.2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落实情况 (15)6、试点建设 (16)6.1 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 (16)6.2 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含全国重要河湖健康评估试点) (16)6.3 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及示范区 (17)6.4 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试点 (17)7、水务管理 (17)7.1 水务管理体制 (17)7.2 水务系统基本情况 (18)8、能力建设 (18)8.1 监控能力建设 (19)8.2 机构建设 (19)8.3 人员队伍建设 (20)8.4 培训与宣传 (20)9、水资源管理大事记 (21)六、其它 (21)ii一、编制目的《水资源管理年报》是全面准确反映全国水资源管理工作进展、成效、经验与问题的统计资料。

水资源量调查评价报告编写大纲

水资源量调查评价报告编写大纲

附录:地表水资源量调查评价报告编写大纲(参考)第一章概况第一节水文气象第二节水文地质第三节河流水系第四节社会经济第五节水利工程第二章主要水文要素时空分布第一节降水一、分析依据与方法二、降水地区分布三、降水多年变化四、降水年内分配第二节径流一、径流资料的选用、审查二、径流资料的插补、延长三、径流还原计算四、径流系列代表性分析五、径流统计参数等值线图的绘制及合理性检查六、年径流的地区分布七、年径流的多年变化八、年径流年内分配第三节蒸发一、水面蒸发二、干旱指数三、陆地蒸发四、降水、蒸发、径流水平衡三要素的综合平衡第四节悬移质泥沙一、泥沙资料的选用、审查二、河流含沙量的分布三、输沙模数的地区分布四、沙量变化分析第三章分区降水量第一节分区降水量的计算方法第二节分区降水量的计算成果第三节降水量变化分析第四章分区地表水资源量第一节计算方法第二节计算成果第三节分区地表水资源量的合理性分析与检查第三节地表水资源量变化分析第四节出入境及人海水量第五章地表水可利用量第一节基本概念与计算方法第二节生态环境需水量的计算第三节汛期难于控制利用洪水量的分析与计算第四节地表水资源量可利用量的计算结果及合理性检查第六章开发利用现状第一节供水基础设施概况第二节供水量调查统计分析第三节用水量调查统计分析第四节用水消耗分析估算第五节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分析第七章存在问题及对策(略)附录C成果文字报告参考编写提纲C.1成果文字报告名称地下水资源量评价报告c.2成果文字报告的章节结构及各章节的内容要求前言叙述任务由来,评价目的和意义,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工作过程,参与评价的骨干人员,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第一章自然概况分节叙述:评价区域内及其附近区域的地形地貌,气象水文,水资源开发利用及其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骨干河流、渠系、渠灌区、井灌区的分布等概况。

第二章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分节叙述:评价区域内及其附近区域的岩土类型、地质构造,含水层类型、分布及富水性,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特征,地下水动态特征与地下水化学特征等。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大纲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大纲
15
全国水环境容量内涵
全国范围内 不含地下水、近岸海域
分不同层次
以环境功能区划为基本计算水域和水质目标 现状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不变 默认上下边界达标,现状超标只设计到削减问题 分计算、校核、核定3个阶段(管理容量)
容量涵义图示
W自净
自净容量是指由于沉降、生化、 吸附等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 给定水域达到水质目标所能自 净的污染物量。
14
水环境容量计算分类指导
原则上推荐按照单因子、一维模型进行模拟计算。 对于大江大河以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情况,可 以结合二维模型进行校核计算,取模拟计算的最小结 果作为确定的水环境容量(一维计算,二维校核) 大江大河水环境容量也往往取决于混合区(岸边污染 带)计算的水环境容量。 一般情况下,设计流量选择近 10 年最枯流量,但是有 条件的地区,对于丰平枯水期特征明显的河流,以及 按照最枯流量计算没有水环境容量的情况,可以分水 期(季平均)进行水环境容量的计算,汇总得到全年 的水环境容量。
26
问题5:关于控制单元
• 水陆关系是贯穿水环境容量核定的中心 环节控制单元在水环境容量计算过程中 的中心作用没有体现 • 污染源调查、水质评价、容量计算、入 河量调查都要对应到控制单元
水质评价与控制单元脱节 污染源调查与控制单元脱节 容量计算参数和结果与控制单元脱节
27
以水环境功能区为基础
• • • • 水环境功能区划,明确了各水域的水质目标 以上下功能区均达标和相互衔接为计算前提 可以通过入河排污口与陆域污染源衔接 下游反映上游区划,省际容量资源国家调配
23
问题4:关于验收复核对象
规划院技术复核的对象是省级水环境容量核定的技术报告。 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编制系统的水环境容量核定 报告,分流域水系以及行政区2个层次逐一汇总、分析,水系 为主,行政区汇总 处理好省内市界衔接关系,提出省界要求和依据 在分析过程中,还需利用各市水质目标、水量等参数对环境 容量数据大的河流进行整体测算 在汇总分析过程中完成对省内各市的数据合理性校核。 各省可以省内所辖各市技术报告可以作为附件参加技术复核, 但不是国家层次复核的重点,只是有关基础数据参考。

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

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
在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的基础上,按照现有排放方式或已规划的 排放方式,确定各水环境功能区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提出具体的总量 削减方案,对工业污染源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落实到污染源。本次水 环境容量核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水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污染源调查与 评价、水环境容量计算与核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确定、总量分解等。 污染源调查和水环境容量核定是本次工作的难点、重点。
壶东溪
湖洋溪
东溪干流
锦斗溪
山美水库 罗东溪 梅溪
诗溪 桃溪
康美溪
××干流
金谷溪 坑仔口溪 都溪
小兰溪
龙潭溪
埔兰溪 英溪
西溪干流
龙门溪
双溪
图 1 ××水系概化图
三、控制单元
1、××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环保局 2000 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 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及 1999 年 4 月国 家环保总局《关于城市功能区划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1999]38 号) 的 答 复 , 以 及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关 于 上 报 地 面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方 案 的 通
二、 ××市地表水资源基本情况
××市 区 域 内 溪 流 多 , 密 度 大 , 较 大 的 河 流 有 ××、 ××水 系 的 大 樟 溪 、 尤溪部分支流和九龙江北溪支流等,除此之外,沿海还有一些单独入 海的短小溪流。
发源于××市境内、流域面积在 100 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共 35 条, 其中:××16 条(东溪 5 条、西溪 10 条、直接汇入干流 1 条),××9 条(大 樟溪 6 条、尤溪 3 条),九龙江 5 条。单独入海 5 条。这些小流域河流 具 有 流 程 短 、 支 流 少 、 汇 流 面 积 小 、 流 量 变 化 较 大 等 特 点 。 ××水 系 概 化 图见图 1。

关于对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有关问题的进一步说明

关于对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有关问题的进一步说明

关于对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有关问题的进一步说明中国环境规划院年月日中国环境规划院陆续发布了《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和总量分配工作方案》、《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编制大纲》、《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常见问题辨析》、《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有关技术问题的说明》、《关于大江大河混合区容量计算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二维混合区容量计算公式的说明》等技术规定,结合在北海市、成都市召开的两次验收(预验收)会议出现的问题,在原有的技术路线和技术规范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明确有关问题,便于各省进一步完善技术报告,现将有关问题进一步强调、明确、补充说明如下:、关于数据口径对应问题污染源调查是全省范围的,既包含排污去向为有天然径流量的功能区划水域(其中又分法律上不允许排污的单元、湖库等不测算单元和容量测算单元),也包容量测算设计流量等于零的功能区划水域,还包含没有进行功能区划的水域(如排海),因此,有些省份需要有针对性地补充遗漏的污染源。

另外,各省对功能区—控制单元—容量测算单元处理和关系说明上也比较薄弱,需要加强。

对于非容量测算单元,要提出目标总量控制方案。

在数据分析上,各省应密切注意上述口径之间的差异,明确数据覆盖范围,加强口径对应关系说明,在技术报告中要有分类汇总结果。

、关于一维计算问题严禁计算单元长度过长。

所有的市界、县界、监测断面、取水口均应作为容量测算的水质控制节点输入,保证各节点均达到相应的功能区划要求。

正向试算计算单元长度应该控制在~,并考虑河长达标率,以不低于%的达标率为基准。

反向计算计算单元长度应该在10km 左右,并考虑河长、河宽等因素,进行不均匀系数的修正。

对于河宽大的河流,尤其需要注意参与混合计算的并不是全江段流量,要进行河长、河宽方向等的不均匀系数的修正。

对于现状没有工业生活集中排污口、难以利用水环境容量的区域,采用反向计算的容量测算结果需要从严控制。

采用规划院模型进行正向试算时,严禁将排污口浓度调高到不符合排污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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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编制大纲根据《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和总量分配工作方案》(环发[2003]141号)和《2003年-2005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环办[2003]36号)精神,现制定《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编制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本大纲是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应参照本大纲编制辖区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分流域水系、行政区两个层次汇总、分析,处理好省内市界的衔接关系,提出省界要求和依据,对环境容量大、跨市界的河流进行整体测算,在汇总分析过程中完成对辖区数据合理性校核。

各地市(区)技术报告可作为省级报告附件参加技术复核,有关基础数据仅作参考。

技术报告应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系统性和规范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技术报告应包括数据准确性分析,并将其作为各类数据的有机组成部分;规范性要求各地水环境容量核定提交的基础数据完备、信息表达一致;系统性要求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各类数据相互匹配、相互照应;报告中图表数据要与数据分析相结合,数据结论要与计算方法、关键参数选择相结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报告名称╳╳╳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第一章总论1.1工作过程列出本次工作的组织机构、技术组成员及分工、时间进度等情况,应附联系方式,说明省、市、县工作分工和相互衔接情况。

附各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的水环境容量核定实施方案、各省组织审查情况、有关文件等。

介绍本省内有关水环境容量核定的前期工作积累情况及其有关数据。

1.2 工作内容叙述基本的工作思路,列出技术路线,并分步骤说明相应的工作重点及技术要求。

对影响计算结果关键的技术环节应特别说明,包括基础数据的收集、处理过程,模型选择、计算的依据等。

1.3 主要结论对控制单元划分、水质评价、污染源调查、水环境容量测算、剩余环境容量等分别做出结论。

1.4 问题与建议对容量测算过程、环境容量测算结果、容量总量控制方案等技术、管理方面提出建议。

第二章区域背景2.1 自然环境主要内容应包括:(1)地理位置:毗邻省市、所属的流域分区、辖区土地面积、各市区面积等。

(2)气候条件:降雨量、水期分布特征、气温和日照强度等。

(3)地形地貌与土地利用方式:地质构造、森林覆盖率、植被类型、土地面积构成、土地利用类型、农田分布、人类经济活动强度等。

2.2 社会经济主要内容应包括:(1)概述行政区划情况(2)各市人口(含流动人口)数、非农业人口数;(3)2002年全市GDP值、第二产业GDP值;(4)经济结构、工业布局和经济发展情况。

2.3 水资源状况给出省内流域、水系以及与行政区域的对应关系,分流域或水系分别论述对应的河流水系、水资源状况等。

分水系和行政区给出水资源总量、多年均径流量等。

给出近10年来全省水资源变化趋势,应尽可能将设计流量条件对应到典型年,并说明典型年或设计流量条件下全省水资源状况与污染源调查基准年(2002年)之间的差异。

2.4 用水排水状况给出调查基准年各类统计口径下全省和各地市地表水、地下水取水量及变化趋势,供水、用水和排水数据,该数据应对应到工业(不含电厂等间接冷却水)、农业、生活等类型和各地市,并与区域数据挂钩,并注意各类数据统计口径上的差异。

说明重点用水排水行业。

给出统计口径的各类用水排水系数(如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人均生活用水量、人均综合用水量等)。

第三章控制单元控制单元的水陆对应关系是贯穿水环境容量核定的中心环节,应特别注意将污染源调查数据、水环境容量计算参数、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都分别对应到控制单元。

3.1 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简要论述说明省级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说明各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状况。

3.2 确定控制单元(1)确定水域范围。

应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情况,结合入河排污口分布和容量计算需要,确定适宜污染源调查和容量测算的控制单元水域范围。

可以对原水环境功能区划进行适当合并、整合(需说明原因),划分控制单元的水域范围,确定水域范围的起点、终点、长度、面积等属性。

技术报告中需要特别注意阐明水环境功能区和控制单元的关系,分析水环境功能区与控制单元水域范围的对应关系。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以及功能区划为I类的水域不进行水环境容量计算,可以不划分为控制单元。

应单独列出省界控制单元和市界控制单元的划分及其属性情况表,提出有关要求。

说明对于功能区划空白地区的处理情况、对于排污河道的处理情况。

对于新增、调整情况应特别注明,不能新增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较大的水环境功能区,确有必要新增的功能区应控制在II类和I类的目标水质。

没有进行功能区划的河流,可作为已进行功能区划河流的支流或入河排污口处理,防止重复计算。

在水环境容量计算过程中,若出现上游功能区水质目标低、下游水质目标高、河流长度形态等难以保证足够自净能力、功能区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为负的情况,应将省内相应水环境功能区合并,执行目标水质标准,重新计算。

对已完成功能区划的,直接按照区划水质目标进行水环境容量的计算;没有区划的,需要说明水质目标确定的依据。

对上下游存在水质目标纠纷的水域,属省内跨市、县界的,功能区协调方案由各省解决。

需单独列出省界断面水质目标的确定情况,以本省功能区划目标水质进行容量测算。

可进行详细分析,提出相应水质要求和协调建议。

对于国家已经批准的水质目标(如各类国家级流域规划),应在技术报告中指明。

(2)确定控制断面。

一般情况下,以功能区的上、下界面或功能区内的常规监测断面作为控制断面。

如果某一功能区划水域内存在多个常规性监测断面,可以选取最高级别的监测断面、最有代表性的监测断面或反映最大量取水口水质的监测断面作为控制断面。

控制断面确定后,应以控制断面进行控制单元的水质评价工作,水环境容量测算时,也应以确保控制断面达标为基本前提。

对于重点模拟计算的典型水域,需要注意控制断面与功能区划水域下界面之间的差异。

(3)确定排污控制城镇。

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基础信息表,初步确定功能区对应的排污控制城镇,并进一步结合排污情况、主要污染源去向分析、管网分布、陆上自然汇流情况等因素,明确控制单元水域的排污控制城镇。

3.3 控制单元水质评价结合原有资料积累,简要给出各地水环境质量状况。

重点对各控制单元断面水质进行说明。

按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考察常规水质监测的COD、氨氮两项指标(湖库增加总氮、总磷),根据基准年水质现状数据,评价各单元的水环境质量,并分析超标原因和超标因子,开列达标和不达标控制单元清单。

特别注意水质评价和容量计算因子的相互关系,对于重金属等非容量计算因子超标的,应特别说明,并视做达标。

应分析确定COD cr与COD mn之间的转换关系。

3.4 控制单元基本属性调查通过分析调查,填写表1(所有所附表格仅表示格式要求,可以以多个表格、多种形式、另加参数等形式出现,下同)。

第四章污染源调查应强调工业、城镇生活、非点源三类污染源排放量、入河量的系统调查,同时调查数量和排放去向,说明数据合理性,并对应到控制单元, 分水和陆2个系列分别进行调查、分析和汇总。

4.1 调查技术路线对污染源调查范围、各类关键系数选择、技术路线、总体校核等情况予以说明。

4.2工业污染源获取环境统计数据、排污申报登记数据,与本次调查数据进行对比,如数据之间出现不匹配情况,需从统计口径、统计范围等方面对数据差异进行分析。

有条件的需要进行重点污染源的调查和实测。

根据调查数据,分别推算不同地市排水系数、工业GDP(第二产业GDP)排水(排污)系数、工业废水污染物等,如某一地市数据有较大差异,需分析原因,核实数据。

规模化畜禽养殖调查结果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个数、COD和氨氮排放量、年用水量及排水量、排污方式、处理工艺等内容。

要分析本次调查采用的排放系数是否合理,理清产生量、排放量、入河量关系。

4.3 城镇生活污染源生活污染源主要是通过各类用水、排水、排污系数进行测算,要对比分析生活污染源数据与环境统计等的差异,明确本次污染源调查的范围,各地可以将建制镇纳入城镇生活污染源考虑范畴,但需要注明。

确定不同地市的排水系数、人均综合用水量(生活与市政综合用水量)、污染物浓度、人均生活污染物排放量等数据,进行分析,确定生活污染源调查、测算数据的合理性。

要结合各地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对于纳入污水处理厂的生活污染源和工业污染源进行核算,需要防止将污水处理厂污染物量与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量重复计算。

4.4 非点源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分农村生活源、农田径流、城市径流、矿山径流4种类型,调查非点源污染物,并基于污染物类型、按照面积河长等分配到各控制单元。

非点源调查要求充分利用原有研究成果、典型水域测算等工作基础,要分析非点源与点源排放量、入河量关系对比是否符合一般认识,给出各控制单元非点源入河量在全部入河量中的比例,定性分析其合理性。

工业和生活污染源排放去向应对应到控制单元,而非点源调查仅要求对应到各县(区)。

4.5 入河量调查应根据污染源的位置、排污渠道性质以及当地的自然条件等,确定各控制单元中各类污染源具体的入河系数和入河量,估算、汇总每个控制单元的废水、COD和氨氮入河量,理清各类污染源结构比例。

应注意入河量是进入功能区划水体的污染物量。

对于直接排入没有进行功能区划水域、最终间接进入功能区划水域(控制单元水域)的,需要充分考虑污染物在这些没有功能区划水域的降解作用,此时入河系数实际上包括降解作用,相对较小。

入河系数在各类污染源、各控制单元之间应有一定差异,即使是同一类型的污染源,在各控制单元之间也依污染源位置差异而有所不同。

应特别注意非点源高产生、低排放、少入河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入河系数。

以各控制单元各具体污染源入河系数等基础数据,分别汇总得到各控制单元内工业、生活、非点源入河系数的平均值,并进一步得到在各地市和全省分内工业、生活、非点源入河系数的平均值。

4.6 数据汇总分析对于污染源调查结果,应点面结合,填写污染源调查计算数据表以及分流域、分地市等不同级别、不同层次的汇总表,具体格式见表2、表3和表4。

污染源调查要注意对各类污染源比例关系的分析。

应以各控制单元工业、生活、非点源入河量的比例系数,并相应汇总分析确定各地市、全省工业、生活、非点源入河量的比例系数。

该数据应与环境管理的定性认识基本一致。

要与水利、环保、建设各类用水、排水数据进行综合平衡分析,考虑利用人均生活用水量、人均综合用水量、排放浓度等数据进行校核。

对于同口径的工业、生活等污染源调查数据与环境统计数据之间的差异,要有所说明。

有条件的,应结合污水处理厂运行数据、实际入河量监测数据等进行数据的核实分析。

第五章容量计算一般计算和重点模拟相结合,以模型计算结果为理想水环境容量,考虑扣除各控制单元非点源入河量、来水本底后,作为水环境容量,按照各控制单元工业生活入河平均系数,反向折算到陆上,得到最大允许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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