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众参与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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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众参与村庄规划
摘要:村庄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根据目前公众参与村庄规划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了公众参与架构下村庄规划的新思路。
关键词:村庄规划;公众参与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而村庄规划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如何对村庄规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促进村庄规划的顺利实施一直以来都成为规划工作者面临的一个大难题。而目前为止,公众参与村庄规划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新方式,因为新农村建设必须是符合村民意愿,能够带给村民实惠并且得到村民拥护的,在这一基础上村民载参与到村庄规划中能够更有效的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1.村庄规划中公众参与的含义
村庄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指政府为之服务的主体民众参与社会主义村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保证规划行为的民主与科学,使规划更能符合实际情况和切实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并确保规划工作的成功实施。公众参与村庄规划实质上是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其目的是集思广益,使政府关于村庄的规划和建设能被当地民众认可和接受,以此来提高项目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公众可以在村庄规划的调研、目标制定、规划方案、信息反馈等各个环节参与到村庄规划中来,提出自己对目前村庄的意见以及对村庄未来发展的看法供规划者参考。
2.公众参与村庄规划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村庄规划的编制中也开始注重公众参与的重要性,比如规划前期在村庄的调研工作以及规划方案制定完成后的公示等,但公众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参与的不足依然存在。总得来说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2.1公众参与村庄规划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的村庄规划建设中,村民参与只是少数农村社区的创新之举,大多数农村规划建设的各项活动几乎都与村民分离,成为乡村领导自我意志充分表现的舞台,只有极少数村民对于村庄的规划和未来发展方向提出自己的看法。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多数村民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事关每一个公民甚至子孙后代发展的村庄大事熟视无睹,漠不关心。在村庄规划方案公示之后,得到的村民主动反馈的信息也很少,需要规划人员再次去村里面进行信息收集。因此,对农村社区决策产生影响的只是少部分人,这与真正意义上的村民参与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2.2公众参与村庄规划的效果不佳
虽然村民参与已在我国部分农村社区推进,但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参与。另外,由于规划工作专业性强,同时还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知识,而目前大多数村民整体素质不高,知识层次不同,很难对规划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多数百姓对规划看不懂也听不懂,因此对于方案的修改难以提出有参考价值性的建议;再则,就只关心自己所在的村什么时候能拆迁等涉及切身利益的项目,如多数村民关注的是村庄的道路规划、未来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而对于村庄的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方向等方面的规划则兴趣不高。
2.3公众参与村庄规划的形式较为单一
现阶段,我国村庄规划中村民参与的主要方式仍以乡镇政府为主导,这种参与方式无法真正实现自主性和持续性,效果很难得到保证。目前的公众参与主要体现在前期调研阶段,主要包括对村干部、村庄主要企业的访谈,对村民的问卷调查、入户访谈,规划人员发放的传单和情况说明书以及初步规划方案公示阶段规划人员的宣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公众关于初步规划方案的意见收集等。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涉及到村民的切身利益,村民很少主动参与,不会把自己的立场表达出来,因而相关的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也很难得到有效监督。
2.4公众参与村庄规划的机制有待健全
同发达国家公众参与成熟机制相比,我国公众参与规划的相关体制尚不健全,尤其是公众参与组织机制和规划后期维护监督管理体制亟待进一步完善。在公众参与村庄规划中,由于公众意见尚未合法化,规划人员对公众意见的处理存在很大灵活性;公众利益表达渠道尚不完善,有些建议无法正常反馈上来,缺乏有效的利益传输机构;规划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维护监督管理制度约束等。村庄规划公众参与也并未渗透到每个环节,多数尚停留在前期规划编制阶段。据调查,公众普遍认为,后期的监督管理工作是政府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事,与村民没多大关系。
3.提高公众参与村庄规划的建议
公众参与村庄规划既能更好的分配社会资源,又能大大增强村庄规划政策的合法性、提高村庄规划决策的质量,也能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那么如何使村民有序地参与到农村规划建设中来?应该针对农村规划建设中村民参与中出现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村民参与机制,以充分地发挥村民在村庄规划建设中的作用。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村庄规划中公众的参与度。
3.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一是要完善村庄规划公众参与宣传机制。明确村庄规划宣传部门的职责,确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宣传任务。落实好城乡规划宣传设施、规划展示厅、规划网站
的建设。二是,要重视村庄规划建设知识的普及教育,增强村民参与意识,帮助村民进一步认识到自身的参与对于农村社区管理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此,要加强对农村社区负责人、村民代表的培训,培养一批有一定知识、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农村社区精英骨干,他们能积极参与到村庄规划建设中来,并较好地表达大多数居民的要求。三是,增强乡村基层干部的参与意识教育,强化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不把村民参与作为一种表面功夫。在农村社区建设的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多与村民交流探讨,敢于采纳不同意见,多方论证,谨慎决策,切实提高农村社区建设决策的水平。
3.2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完善公众参与方式
新农村建设需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而就目前来说大多数农民的文化素质、技能素养和政治素质比较差。要提高村庄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度就要靠公众素质的提高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一方面,广大民众要不断培养学习意识,积极主动地融入到新农村建设的热潮。另一方面,政府要为民众综合素质的提高提供一个好的平台。可以通过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等措施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政府则可以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资力度,改善教育设施,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
在村庄规划中公众参与应采取更符合农村现实的公众参与方法,如进行公众座谈会、村民意见公投、村民代表大会、民意问卷调查、入户访谈、规划培训等方式,鼓励村民能够更加自由地表达自己的看法。在以后规划过程还可以举行听证会、规划信息反馈活动来增加公众在村庄规划中的参与度。
3.3健全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法制建设
法制建设包括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就目前村庄规划公众参与而言,法制建设方面的任务是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制定详尽的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在有法可依的同时,需要花大力气去解决执法方面的问题,以此来促使政府工作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各项公众参与制度。目前,村庄规划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公众参与村庄规划的意识也在逐渐增强,因此,需要制定一些村庄规划的法规和具体实施细则,为村庄规划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保障公众在村庄规划过程中的参与权。
3.4完善规划信息公开制度,坚持进行高质量的反馈
信息公开是村庄规划公众参与的前提,没有信息公开就没有公众参与。要将相关文件在政府专门的办公室备案和存档,所有非涉密文件都必须公开。村庄规划初步方案制定后,在村民集中的地点还需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规划人员进行现场讲解,确保公众的知情权。规划实施前,还须按需要发布法定公告,告知公众其权利。必要时,向相关组织及个人发出通知及文书。尤其要注重确定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公众参与的反馈是取得参与实效和建立公众对参与的信心的关键,没有反馈,参与的效果则会大为减损。要对所有提出的建议从地方发展政策及其他发展因素等方面进行考量,并公布接受或是不接受该建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