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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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模版(2篇)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模版(2篇)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模版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必须重视和保障的重要内容,严重的医疗事故不仅影响患者的权益和利益,更对医疗机构的声誉和信誉造成严重损害。

为了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尤为重要。

一、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模板1.报告范围和要求:(1)凡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后果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无论是由医疗机构内部还是外部发生,均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造成的原因、已采取的应急措施、事件的后果以及进一步处理和改进措施等;(3)报告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并在发生事件后24小时内报告。

2.报告程序和流程:(1)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部门或岗位,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进行统一管理与报告;(2)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给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部门或岗位,报告人员要求真实、客观地提供事件的基本情况;(3)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部门或岗位应对报告的事件进行核实与调查,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4)上级主管部门应对报送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进行审查与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报告考核和评价:(1)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部门或岗位要定期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的程序与流程进行考核与评价;(2)医疗机构要设立专门的考核与评价机构,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3)上级主管部门要对医疗机构的报告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或处罚措施。

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模板1.责任的界定和区分:(1)对于未发生严重后果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主要在医疗机构的管理层和相关人员之间,包括医务人员、护理人员、医疗技术人员等;(2)对于发生严重后果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主要在医疗机构的管理层和直接相关人员之间,同时还可能涉及到监管部门、政府部门等,具体责任需要根据事件的性质和情况进行界定与分析;(3)责任追究应该以事实为依据,既要注重事实的查明,又要辨别责任的轻重缓急,实行科学、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范文(3篇)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范文(3篇)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范文一、引言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1.制定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的背景和意义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的制定是为了及时发现、纠正医疗质量安全问题,保障患者权益,提升医疗质量水平。

通过规范的事件报告制度,可以有效地收集、统计和分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为医疗机构提供改进和提升服务的依据。

2.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的对象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的对象应包括医务人员、护理人员、相关管理人员以及患者家属等。

3.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的内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件的基本信息(如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等)、事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事件的影响和处理措施等。

4.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的程序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的程序应包括事件的报告、核实、评估、处理和反馈等环节。

具体而言,医务人员在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后应立即向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报告,相关管理人员应及时核实和评估事件的真实性和严重程度,然后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相关人员。

5.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的保密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应保证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和滥用。

三、责任追究办法1.建立医疗质量安全责任追究的原则和标准医疗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应遵循公正、公平、客观、及时的原则。

责任追究的标准应明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事件的性质、后果和责任人的过失程度等进行判定。

2.责任追究的主体和程序责任追究的主体包括相关医务人员、护理人员、管理人员和医疗机构等。

责任追究的程序应包括调查、鉴定、听证和决定等环节。

具体而言,医疗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事件调查和鉴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最终由相关管理人员做出责任追究决定。

3.责任追究的手段和措施责任追究的手段和措施应包括警示教育、行政处罚和法律追究等。

对于轻微的责任追究事件,可以采取警示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较为严重的责任追究事件,可以采取行政处罚的措施进行处理;对于涉及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事件,应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管理是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而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医疗机构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医疗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性、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及实施步骤等方面,详细介绍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是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

在医疗质量管理中,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医务人员履行责任,维护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可以为医务人员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使其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促使医疗机构更加注重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明确医务人员的责任,包括医疗质量责任、患者安全责任和职业道德责任等。

医务人员作为医疗机构的主要工作力量,应当充分认识到其在医疗过程中的重要性和责任,树立起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

其次,明确医疗机构的责任,包括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安全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等。

医疗机构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在医疗质量管理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医务人员的责任,并进行合理分工,确保医疗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最后,明确追究责任的制度和程序。

责任追究制度应当明确追究责任的条件和追究责任的程序。

当发生医疗事故或质量问题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追究制度应当明确处理的程序和流程,以确保公正、合理的追究责任。

要建立和实施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首先,明确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责任追究制度应当明确目标是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原则是依法、公正、透明、公开、有利于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发展。

其次,制定制度的具体内容。

可以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内容包括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责任、责任追究的条件和程序等。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3篇)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3篇)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为建立更加科学的医疗纠纷预防体系,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管理,推动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根据____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江西省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1.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____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不包括合理使用的药品不良反应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三级: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造成____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____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1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____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2造成____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____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

2.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主动向科主任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

科室主任根据事件的情况可采用书面、电话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根据情况____、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当天给予调查处理,紧急情况立即处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减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并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工作。

责任人及科室主任必须全程参与事件的处理过程。

3.医务科负责通过网络直报向市卫生局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在发现之日起____日内上报;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在发现之时起____小时内上报;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在发现之时起____小时内上报。

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1.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处理结束后,责任科室要及时____相关人员对事件整个过程进行认真分析、讨论,吸取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行成书面材料报医务科。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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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为了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保障患者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三、责任追究原则1. 公平公正:责任追究应当公平公正,依据事实和证据,不偏袒、不包庇。

2. 依法依规:责任追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进行。

3. 责任到人:明确各级人员职责,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个人。

4.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在责任追究的同时,注重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医疗质量与安全意识。

四、责任追究内容1. 违反医疗操作规程,造成患者损害的。

2. 未按规定进行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导致医疗质量下降的。

3. 未按规定进行医疗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和维护,影响医疗质量的。

4. 未按规定进行患者安全教育和管理,导致患者安全事故的。

5. 泄露患者隐私,违反医疗伦理道德的。

6. 其他违反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责任追究程序1. 发现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查明原因和责任。

2. 调查核实后,根据责任大小和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批评、警告、罚款、暂停执业、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3. 处理结果应当及时通知责任人,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 对涉及医疗事故的,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 对涉及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责任追究监督1.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

2.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

4. 医疗机构应当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责任追究制度培训与教育1.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培训和教育。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1. 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2. 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规范医疗行为。

3. 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二、责任追究制度的原则1.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坚持责任到人、责任追究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三、责任追究的范围和对象1. 医院全体医务人员。

2. 医院各部门和科室负责人。

3. 医院各级管理人员。

四、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序1. 警告:对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医务人员,给予警告。

2. 罚款:对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情节较重的医务人员,给予罚款。

3. 停职:对严重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医务人员,给予停职。

4.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医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5. 行政处分:对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医院管理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五、责任追究的程序1. 调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医疗质量和安全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确定责任。

2. 报告: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将调查结果报告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

3. 处理: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根据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4. 公示:医院将责任追究的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反馈:医院对责任人进行反馈,督促其改正错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六、责任追究的监督和保障1. 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2. 医院设立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医疗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3. 医院建立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医疗质量和安全信息的实时监控和分析。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3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3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与安全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方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是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的有效手段。

为了做好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基本原则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分级管理原则。

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规模的不同,制定相应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责任的精准落实。

(二)全员参与原则。

全体医务人员都应对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负有责任,而不仅仅是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专业人员的责任。

(三)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

通过建立一套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四)公正透明原则。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应公正、透明,不偏袒任何一方,所有参与机构和人员都要接受监督。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主体责任(一)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1.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2.明确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到人。

3.组织医疗质量与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

4.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5.定期进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6.对医疗事故和严重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医务人员的主体责任1.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和安全规范,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2.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3.积极参与医疗质量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

4.主动发现和报告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配合调查。

5.积极配合医疗质量和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接受监督。

6.自觉接受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具体措施(一)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档案,备案情况由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范文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疗机构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从而明确医务人员的责任与义务,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并对不履行职责和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追究和惩处。

下面是一个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

三、责任体系及分工1. 医疗机构负责人:(1)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的整体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得到有效实施。

(2)制定和修订相关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和政策。

(3)对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工作成绩进行表扬或奖惩。

2. 科室负责人:(1)负责本科室的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组织和指导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2)及时发现和纠正本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问题,并报告上级领导。

(3)对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工作成绩进行表扬或奖惩。

3. 医务人员:(1)遵守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范和操作规程。

(2)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3)发现医疗质量和安全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或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整改。

四、责任追究制度1. 对于违反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采取以下惩处措施:(1)口头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提醒医务人员及时改正错误。

(2)书面警告:对多次或严重违规行为,可以采取书面警告,要求医务人员认真思考问题原因,并签订书面承诺方可解除警告。

(3)记过处分:对严重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记过处分,限制晋升或考核等权利,必要时可以暂时停职或降职。

(4)记大过处分:对故意或严重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记大过处分,取消晋升或考核等权利,必要时可以调离原部门或开除。

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订立本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并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包含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医疗技术人员。

第二章质量安全管理第三条质量安全目标医院将建立和维护高水平的医疗质量安全体系,确保医疗行为和结果符合国家标准和患者期望。

第四条质量安全组织医院设立质量安全委员会,负责订立和监督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推行。

质量安全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任命,并有专业人员构成。

第五条质量安全责任1.医院领导对医疗质量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必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订立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

2.各级管理人员负有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要加强对下级人员的监督和引导,确保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3.各类从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医疗质量安全,乐观参加质量安全相关培训和教育,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

第三章质量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六条培训计划医院订立年度质量安全培训计划,包含基础培训和定期复训。

培训计划应考虑不同岗位、不同职业水平的人员需求,确保全员参加培训。

第七条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2.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宣传3.临床操作规范和操作技能的培训4.医疗设备使用和维护培训5.患者安全和感染管理的培训第八条培训评估医院将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效果评估,确保培训成绩的质量,发现培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第九条培训记录医院将对培训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培训档案。

培训档案应包含培训时间、参加人员、培训内容和评估结果等。

第四章医疗质量安全掌控第十条质控活动医院将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掌控活动,包含但不限于医疗工作情况的监测、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分析、医疗纠纷的处理等。

第十一条不良事件报告和分析1.无论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医务人员必需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同时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失事故原因和责任。

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追究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疗活动及相关工作人员。

3. 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是医疗机构的生命线,所有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责任追究原则1.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责任。

2. 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明确、处理公正”的原则。

3. 医疗质量与安全问题一经发现,应立即启动追究程序。

三、责任划分1.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医疗质量与安全负总责。

2.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医疗质量与安全负直接责任。

3. 医务人员对本人的医疗行为负责。

四、追究范围1. 违反医疗操作规程,导致患者损害的行为。

2. 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纠纷。

3. 医疗文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及时。

4. 医疗设备使用不当,造成患者损害。

5. 其他违反医疗质量与安全规定的行为。

五、追究程序1. 发现医疗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管理人员。

2. 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调查,收集证据,明确责任。

3. 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4. 对于重大医疗事故,应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并配合调查。

六、处理措施1. 根据医疗事故的严重程度,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理。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医疗事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对于医疗差错,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 对于医疗纠纷,应积极协调解决,必要时可依法进行诉讼。

七、预防措施1. 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

2. 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3. 完善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活动规范进行。

4. 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进行。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1、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德规范,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诊疗护理常规,确保医疗安全。

2、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及时规范的完成各种医疗文书。

3、医疗质量考核时,对出现乙级病案的医务人员处以120元的罚款并扣质量考核分3分;对出现丙级病案的医务人员处以400元的罚款,并扣质量考核分10分。

4、全年累计扣分达40分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正常加薪或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加薪时间或聘任时间必须顺延不称职年数,或高职低聘,全年累计扣分达60分者,除给予上述处罚外,有执业资格者吊销执业资格六个月。

5、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按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强化内部制约,落实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制,保障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正确贯彻实施,保证医疗安全,制定本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过失,是指在实施医疗质量管理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等引起医疗争议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医院院长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

(一)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2、有错必究、依法追究;3、过错与责任相当;4、惩戒与教育相结合;(二)医疗质量管理过失行为及责任的认定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人及其他相关直接责任人有下列行为,应承担过错责任:1、依法应当履行法定职责而不履行的;2、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纠正、查处而导致医疗争议、事故发生的;3、对重大医疗事件监督不力或不及时报告,导致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三)医疗质量管理过失责任追究方式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人及其他相关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1、性质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并改正;2、性质较轻的,责令全员大会检讨,并给予通报批评;3、性质较重,造成医疗争议、事故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

凡病员及家属坚持上告法院或要求上级作医疗事故鉴定或投诉者,则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相关规定由争议、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1、性质特别严重,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追究责任:(1)主动承认过错并及时纠正的;(2)过错行为明显轻微的;(3)因过失出现过错且没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4)定案后出现新证据,使原认定事实和性质发生变化的;(5)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责任的情形。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从重追究责任:(1)凡发生医疗争议、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者则加倍处罚,并按医院医务人员奖惩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2)对医院行政管理部门纠正其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拒不执行的;(3)不配合有关部门调查,阻挠追究责任的;(4)对知情人进行打击报复的;(5)全年累计被追究二次以上过失责任的;(6)其他应当从重追究责任的情况。

医疗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经院办会研究决定制定我院医疗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医疗质量、安全保证措施(一)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

向新上岗的同志严格进行岗前教育和技术培训。

门急诊工作坚持首诊负责制,首诊科室必须严格遵守临界病员处理规定,妥善处理危重急诊、多发伤及疑难病例。

不允许科室之间互相推委。

医技科室必须树立为病人热情服务的观点。

各种急诊及日常检查项目,应及时作出安排。

坚持质控管理制度,提高医技检测质量水平,为临床科室提供优质服务。

临床科室必须加强对重点病员的医疗管理(重点病员包括:危重急诊、疑难、高龄术后及高干病员),认真组织病例讨论,解决诊疗难题。

各临床科室要做好各项抢救工作,保证各种抢救设施完好,抢救药品齐全。

重大抢救工作要成立抢救小组,各班之间应做好床头交接。

对突发性事件,应反应迅速,不得延误拖延,要加强毒剧药品的管理。

高层病区应注意意外事件的防范。

各行政职能科室,后勤保障部门要做好为第一线的服务工作,对影响工作的关键部门(如水、电、氧、重要诊疗设备)加强定期保养、维修,保证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医院总值班及医务处、护理部应做好各项抢救医疗任务的调度。

各部门应服从裁决,有不同意见时,执行后再反映讨论,但不得抵制。

分管院长负有总的指挥、组织责任。

二、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科室负责人负责科室的医疗质量、安全,应做到督促科室质控小组和各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参与协调和处理发生的医疗纠纷。

对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应及时报告医务处。

在落实经济补偿时承担相应比例的扣款。

医务处、护理部应定期对各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反馈。

医务处、护理部负责医疗纠纷的日常接待,调查事宜。

应做到及时调查医患双方反映的问题,总结后书面报告分管院长。

医务处负责组织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对医疗责任进行鉴定。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前言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疗行业的核心问题,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是医务人员的首要责任。

为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管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本制度制定。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体和范围,规范责任的追究程序与方法,加强医务人员的管理,提升医疗质量与安全水平。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事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四、责任主体(一)医务人员个体责任:医务人员对自己完成的工作负有直接的责任。

(二)科室责任:科室负责对所属医务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医疗机构领导责任:医疗机构领导要对全院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负总体责任,落实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五、责任范围(一)医务人员个体责任范围:1. 患者安全责任:医务人员应当尽职尽责,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2. 临床诊疗责任:医务人员应当准确把握患者的病情,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并进行科学、规范的治疗。

3. 技术操作责任: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并正确使用医疗设备和技术,确保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4. 信息记录责任:医务人员要准确、完整地记录患者的病历信息,确保患者的信息安全和可查询。

5. 患者知情责任: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提供诊疗过程中的风险和可能的后果,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二)科室责任范围:1. 组织培训责任:科室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

2. 监督管理责任:科室负责对所属医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医疗机构领导责任范围:1. 制定相关制度:医疗机构领导要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相关的制度和政策,明确各级责任。

2. 落实人员配备:医疗机构领导要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配备,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

3. 质量检查与评估:医疗机构领导要对医疗质量和安全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责任追究程序与方法(一)责任追究程序:1. 接到投诉或发现问题后,应当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对问题进行调查和初步分析。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一、建立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机制1.明确医疗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医疗机构领导是医疗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应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推进和监督。

2.明确科室负责人的职责:科室负责人应对本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和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负有科室内部医疗质量的全面责任。

3.明确医务人员的责任:医务人员应积极履行职业道德,保证医疗质量的安全和有效,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

二、建立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1.建立医疗质量管理评估和考核制度:通过评估和考核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情况,对医疗工作中的责任进行追究。

2.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医疗事故应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3.建立医疗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对患者的投诉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涉事人员的责任,及时处理医疗质量问题,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4.建立医疗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追责问责。

三、医疗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的意义和作用1.提高医疗质量:通过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医务人员会更加注重医疗质量,提高认识和责任感,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保证患者权益:医疗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对于解决医疗事故和患者投诉问题非常重要,保证了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改善医疗环境:通过追究责任,可以淘汰落后的医疗机构和医生,促进竞争,改善医疗环境和服务水平。

4.提高社会满意度: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可以增加社会对医疗行业的满意度,提升公众对医疗机构的信任。

总之,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它将有力地推进医疗质量的提高,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满意度。

对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来说,建立和健全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只有通过追究责任,才能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安全、有效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5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5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为了更好地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增强广大医务人员安全意识,特制定此制度。

一、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一)急、危、重患者的处理1.凡急、危、重患者来院就诊,接诊医师必须积极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或抢救。

本人不能胜任抢救工作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

需住院的由首诊医师收入病房,交给住院部接诊医师。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____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未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需住院而未收入院,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2.对不属于本专业诊治范围的患者,首诊医师将问诊、查体、相关检查或处理后的情况记录在门诊病历中,请相关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将会诊情况记录门诊病历中;需住院时由首诊医师协助相应科室收入病房,交给住院部接诊医师。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____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3.涉及两个科室以上患者,首诊医师必须积极、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或抢救,并根据病情请相关科室会诊,视患者病情判断患者归属,根据病情需要必要时请科主任会诊。

需要住院的患者,病房不得借故拒收。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____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4.对于发生严重推诿患者的医师,责任人扣____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责任人承担。

(二)慢诊患者的处理1.患者来院就诊,接诊医师应根据此次就诊的主要病情来进行诊治,不能明确诊断及治疗的应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____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不能明确诊断及治疗的如果未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2.接诊医师经过问诊、查体及辅助检查结果认为不属本科疾病时,如患者一般状况欠佳,接诊医师负责组织送往相关科室并落实接诊。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范文(三篇)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范文(三篇)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范文医疗质量安全是一项关系到病患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大事项。

为了保障病患权益,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质量安全问题,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并对责任进行追究。

下面是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的一个范本。

一、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1. 定义和范围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涉及医生、护士、药师、患者等各方责任,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或危害的行为、事件或结果。

2. 报告责任人医疗机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和管理工作。

同时,所有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药剂师等与患者直接相关的工作人员也应负有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的责任。

3. 报告依据和内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应依据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医疗质量安全的要求进行。

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件的基本情况、责任人员、原因、处理措施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等。

4. 报告途径和流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电话通知等途径进行。

报告流程应包括事件发生—责任人员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收集信息并评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事件的处理和记录等步骤。

5. 保密和保护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应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并保护相关人员的隐私权和利益。

每个报告都应被视为机密信息,仅在必要的情况下与相关人员共享。

二、责任追究办法1. 责任追究的原则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应遵循以下原则:(1) 事实真实、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相关证据和调查结果,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事实真相的认定,做到客观公正。

(2) 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并重原则:既要严格追究主体责任人员的责任,也要对监管或管理不力的人员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3) 事故性质与责任程度相匹配原则:根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方式和措施。

2. 追究的方式和措施对于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和措施:(1) 警告或通报批评:对于责任轻微的人员,医疗机构可以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的处理。

医疗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医疗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

建立医疗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落实责任制。

二、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承担科室医疗安全管理责任。

三、治疗组长为本组医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要配合科主任、护士长积极进行医疗安全教育和医疗风险防范工作,依法规范做好各项医疗工作和医疗风险评估。

四、主治医生、经治医生和护士为所管患者的责任人,承担所管患者的安全责任。

要做好各项诊疗工作,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件及时向治疗组长、科主任或护士长报告;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院领导汇报。

五、各级医疗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优化医疗流程,为临床规避医疗风险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因管理不善、缺乏执行力或应对危机不力造成医疗安全责任事件或严重影响者,追究当事者和管理者的责任。

六、医疗安全责任事件是指因管理失职或严重违反医疗核心制度、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未履行或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未执行临床技术准入标准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等造成严重后果,给医院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管理和诊疗行为。

对于造成下列医疗安全责任后果的医务人员或相关管理人员将予以责任追究:1.手术病人(包括治疗或检查)身份错误;2.手术部位错误;3.组织或器官错误切除或严重损伤;4.手术器械或物品遗留体内;5.血型输入错误;6.严重用药错误;7.非法执业或超越自身能力水平实施诊疗造成伤害后果;8.严重疾病的诊断错误或漏诊;9.没有手术指征或存在手术禁忌症实施手术造成伤害后果;10.因管理混乱或违反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医院感染等伤害后果;11.值班医生救治不到场或急诊会诊不及时造成伤害后果;12.随意涂改、篡改、隐匿、销毁或丢失病历;病历项目不全、缺失临床操作或重要记录、没有执业医生签字或病历严重缺陷造成举证不能;13.延报、漏报、瞒报医疗安全或医疗事故隐患造成伤害后果;14.有创治疗或有创检查、贵重治疗或贵重检查、特殊治疗或特殊检查、自费治疗项目或自费药物(耗材)等各类没有告知的行为;15.排查、监督不力或不能及时发现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而酿成安全事故;出现严重并发症没有及时请示上级医生和科主任;16.发现不良医疗事件或安全事故后,不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及整改,造成伤害扩大或导致严重安全事故发生;17.经医院医疗纠纷鉴定专家委员会和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原因引发的医疗责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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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为确保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落到实处,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投诉和恶性医疗事故,医院实行医疗质量医院----科室----个人三级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把医疗质量管理真正落实到科室和个人。

一)临床、医技科室科主任为本科室医疗质量责任人,具有确保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核心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在本科室的贯彻、落实。

二)各临床病床主管医生为病床医疗质量的责任人,病房专业组管理者,职称高者为病床医疗质量责任人,具体负责医院各项医疗质量管理法规、制度及诊疗常规、程序在临床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尽量避免让患者承担不合理的医疗安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

三)各医技部门的项目检查医生为具体检查项目的责任人,为项目检查结果的客观、准确负责。

四)科室应制定科室对个人的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执行。

五)临床科主任质量责任要点1、严格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确保病历及时完成,内容客观、真实、完整、准确,无漏项。

2、严格依法行医,科室内无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不得在科内独立开展工作,无独立操作权、处方权;不超范围行医,开展新业务、新技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3、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会诊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制度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新业务、新技术准入制度等在本科的贯彻执行。

4、根据本科的专业特点,制定本科常见疾病的诊治流程并严格执行;手术科室有本科的手术分级制度并严格执行。

六)放射科(含CT、MRI室)主任质量责任要点1、严格依法行医,科室内无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不得在科内独立开展工作,无独立操作权、处方权;不超范围行医,开展新业务、新技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2、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确保集体阅片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报告内容,提高报告的准确性。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根据本科特点,制定诊查流程并认真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经常深入临床科室,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七)超声科(含心超、腹部、妇科)主任质量责任要点1、严格依法行医,科室内无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不得在科内独立开展工作,无独立操作权;不超范围行医,开展新业务、新技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2、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规范报告内容提高报告的准确性。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根据本科特点,制定诊查流程并认真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经常深入临床科室,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八)检验科(含核医学科、输血科)主任质量责任要点1、严格依法行医,科室内无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不得在科内独立开展工作,无独立操作权;不超范围行医,开展新业务、新技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2、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规范报告内容提高报告的准确性。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根据本科特点,制定诊查流程并认真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九)药剂科主任质量责任要点1、严格依法行医,科室内无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不得在科内独立开展工作,无独立操作权;不超范围行医,开展新业务、新技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2、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3、经常深入临床科室,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4、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特别是抗生素的合理使用,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十)麻醉科主任质量责任要点:1、严格依法行医,科室内无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不得在科内独立开展工作,无独立操作权;不超范围行医,开展新业务、新技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2、领导本科人员做好麻醉工作,科内人员分工科学、合理,能密切配合手术和对危重病员进行抢救。

3、领导全科人员坚持对择期手术病人进行麻醉前查房,对手术准备和麻醉选择提出意见。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本科业务特点制定操作规范及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严防差错事故。

十一)在医疗工作中出现医疗质量缺陷时,根据医疗质量缺陷的影响和后果不同,采取相应的处理办法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二)临床科室主任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要点及判定标准:十八)药剂科主任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要点及判定标准:十九)发生安全缺陷后的处理1、发生Ⅲ级安全缺陷,全院通报批评,当月科主任奖金分配系数下调0.3。

如发生经济损失,科主任承担损失总数的15%,总金额不超过400.00元。

缺陷当事人承担85%,总金额不超过1500元。

当月不得评为先进科室。

2、发生Ⅱ级安全缺陷,全院通报批评,当月科主任奖金分配系数下调0.4。

如发生经济损失,科主任承担损失总数的15%,总金额不超过600.00元。

缺陷当事人承担85%,总金额不超过2500元。

三月内不得评为先进科室。

3、发生Ⅰ级安全缺陷,全院通报批评,当月科主任奖金分配系数下调0.5。

如发生经济损失,科主任承担损失总数的15%,总金额不超过800.00元。

缺陷当事人承担85%,总金额不超过3500元。

一年内不得评为先进科室。

4、因安全缺陷引发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除按上述各项进行处罚外,同时按《医疗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二十)医疗事故及医疗差错的认定机构及认定标准1、医疗事故及医疗差错的认定机构1)医疗差错事故防范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业务副院长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成员:山德生朱雁鸿李桂萍汤子孝张锡光陆建环罗国林罗志伟罗林海侯钢董庆汉郝应录普秀芬童宗武简波工作职责(1)定期对全院医疗、医技、护理人员进行医德医风和医疗安全教育,使每个医务人员从思想上重视医疗安全工作。

(2)监督检查全院医务人员对各自岗位职责和医疗规章制度,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的遵守执行情况。

(3)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科室医疗安全防范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医疗安全评比活动,及时发现、纠正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不安全隐患。

(4)查处各科室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及医疗纠纷事件。

2)医疗、护理差错事故责任认定技术小组组长:业务副院长副组长:罗志伟童宗武组员:王健王建龙朱雁鸿罗林海徐欣郝应录古利民唐元旭侯钢舒蕾师艳(护)杨宝仙邓惠琼汤子孝何云峰山德生张锡光普秀芬马丽红工作职责:(1)在医疗差错事故防范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接受医务科、护理部委托,分析、认定院内协商处理的事故争议案件和经过鉴定或人民法院判决案件的责任科室及责任人。

(2)对医患双方争议的事实及事实形成的原因进行具体分析,认定院内医疗事故争议的责任程度。

(3)对科室及其医务人员施行的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的行为与事实依据进行分析、认定。

(4)确认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并确认相关责任人。

2、医疗事故及医疗差错的认定标准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具体认定标准详见国务院2002年4月4日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有关配套文件。

2)医疗差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存在着漏诊、误诊、误治、漏检、错检等过错事实,但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纠纷。

根据给患者造成的严重程度不同,医疗差错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二大类。

一般差错是指存在着漏诊、误诊、误治、漏检、错检等事实,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纠纷。

严重差错是指存在着漏诊、误诊、误治、漏检、错检等事实,延长了患者的住院时间、增加了患者的住院费用、增加了患者的痛苦,但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纠纷。

(二十一)发生医疗、护理过失及医疗事故争议后的处理措施1、在发生医疗、护理过失后,应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尽量防止或减少可能对患者造成的医疗损害。

当事医务人员或发现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立即核实并报医务科及分管副院长,同时积极组织抢救。

2、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当事科室应如实向患者说明情况,积极、主动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双方意见分歧时,应按规定将病历、各种原始资料及实物妥善保管,并报告医务科,医务科听取意见后,按规定办理封存手续。

患者死亡,如死因不明或家属对患者死因提出疑义,应按有关规定动员患者家属在48小时内进行尸体解剖。

对可能因医疗事故争议引发恶性事件时,还应向保卫科或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3、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当事医务人员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了解、核实情况后,应在8小时内报医务科及分管院领导。

发生重大医疗事故争议,医院应在1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相关科室应在一周内进行讨论,及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处理意见,并将讨论结果分别报医务科(护理部)及分管院领导。

4、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在事实未调查清楚之前,首先应由当事科室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后对患者及家属做必要的解释和疏导,个人不得随意答复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问题。

若有原则性争议,应告知方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二)医疗差错及医疗事故的处理权限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由科室负责人组织本科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如事实清楚,可以认定为一般差错,由科室依据本规定进行调解处理,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报医务科备案。

如经调查难以认定当事人或当事人为科室负责人,由当事科室报医务科组织医疗差错、事故责任认定委员会进行认定、调解并根据本条例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科室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后,不能认定事件性质,或认定为严重差错以上(含严重差错)医疗事故时,应在12小时内将调查结果书面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协助当事科室进行调查认定,认定结果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由科室依据本条例进行调解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如经调查难以认定当事人或当事人为科室负责人,由医务科提请医疗、护理差错事故责任认定技术小组进行认定,结果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根据本条例进行调解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3、发生重大医疗事故争议,经当事科室及医务科对患方解释仍存有原则性意见分歧时,应动员患方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患双方对医疗技术鉴定结论无原则性异议后,由医疗差错、事故责任认定委员会认定当事科室及当事人,认定结果报院务会集体讨论同意,根据本条例进行调解并对当事科室及当事人进行处罚。

4、因医务人员服务态度问题、收费问题等医疗因素以外引发的医患纠纷,不属于医疗事故争议,由党办、审计科、财务科等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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