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上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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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的分类病种及上报要求

传染病的分类病种及上报要求

传染病的分类病种及上报要求传染病是指能通过各种途径传播给其他人或动物,引起他们发生相同或类似疾病的一类疾病。

传染病根据病原体的不同可分为细菌性传染病、病毒性传染病、寄生虫性传染病、真菌性传染病以及其他传染病等。

1.细菌性传染病:细菌性传染病主要由各种细菌引起,包括结核病、霍乱、鼠疫、炭疽等。

这些疾病的特点是具有传染性、发热、毒性等。

细菌性传染病多通过空气、食物、容器、昆虫等传播途径。

上报要求:(1)及时发现和诊断疫情,包括对订购菌苗、菌种、化学试剂和培养基等实验室试剂及物品的购置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2)及时报告病例和疫情信息,包括每季度报告传染病、食物中毒病例,以及每月报告其它疫情(流行性腮腺炎、水痘等);(3)对商业集体食品加工、批发批零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上报。

2.病毒性传染病:病毒性传染病主要由各种病毒引起,包括流感、肺炎、乙肝、艾滋病等。

这些疾病的特点是易感染、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等。

病毒性传染病主要通过空气、飞沫、接触、垃圾污水等途径传播。

上报要求:(1)要加大病毒性传染病集中发病的监测和预报力度,及时发现传染病疫情,做到有效防范和控制;(2)每出现一起病例,应立即报告国家疾病控制中心;(3)公众对可能传染病症状出现时,应立即就医并向医生提供完整病史,及时上报。

3.寄生虫性传染病:寄生虫性传染病主要由各种寄生虫引起,包括疟疾、血吸虫病、包虫病等。

这些疾病的特点是寄生虫的卵或幼虫引起人体感染。

寄生虫性传染病主要通过食品、水源、土壤等途径传播。

上报要求:(1)发现寄生虫感染病例,应进行适当的检疫和治疗,并及时上报;(2)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监测和筛查,及时发现和治疗寄生虫感染;(3)对从疫情流行区返回的人员,进行密切监测、隔离,并进行适当检疫措施。

4.真菌性传染病:真菌性传染病主要由真菌引起,包括念珠菌病、三色念珠菌病、白色念珠菌病等。

这些疾病的特点是真菌感染引起人体的炎症和病变。

传染病的上报规定

传染病的上报规定

传染病的上报(1)鼠疫、霍乱:在本区县内发现鼠疫、霍乱首例病人或凝视病人1例及以上。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在本区县内发生首例病人或凝视病人1例及以上。

(3)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4)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有人要、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病例。

(5)伤寒(副伤寒):1周内。

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6)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7)麻疹、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病例。

(8)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9)登革热:1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10)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它集体单位飞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11)流行性腮腺炎、猩红热、水痘: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病例。

(12)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往):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

2食物中毒:(1)一次性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知道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传染病疫情报告规定及上报程序

传染病疫情报告规定及上报程序

传染病疫情报告规定及上报程序规定
1.传染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指由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等微生物或者其毒素引起,能够在人与人之间传播并危害人体健康的疾病。

包括但不限于:非典型肺炎、禽流感、新冠肺炎等。

2.报告对象: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医生、疾控中心、药店、肉类销售部门等。

3.报告责任:以上报告对象均有义务及时报告发现的任何疑似传染病病例。

4.报告内容:疑似传染病病例包括病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等)、病情表现、就诊时间和地点等。

5.报告时间: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应立即上报,不得迟延。

上报程序
1.发现疑似病例: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医生、疾控中心等在日
常工作中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

2.采取措施:对疑似病例应立即进行隔离,并进行相关检测和
诊治。

3.上报疫情:报告对象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疫情报告表,将报
告内容及时上报到指定的疾控中心或相关卫生部门。

4.上报渠道:报告对象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在线报告系统
等途径将疫情报告上报给指定的疾控中心或相关卫生部门。

5.卫生部门处理:收到疫情报告后,相关卫生部门应及时核实、分析和处理报告内容,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防护措施。

6.信息公开:卫生部门在处理疫情时,应及时向公众公布相关
信息,增强公众对传染病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以上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规定及上报程序的要点,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遵守,确保及时、准确上报疫情,从而共同维护公众健康安全。

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传染病疫情报告规定及上报程序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变化。

请在实施前确认相关章程,并不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

传染病上报工作制度

传染病上报工作制度

传染病上报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行政部门等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报告责任人和报告时限1. 报告责任人: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行政部门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为传染病报告的责任人。

2. 报告时限:(1)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在2小时内报告。

(2)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在24小时内报告。

四、报告内容1. 病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

2. 病例的临床信息,包括诊断、病情、治疗情况等。

3. 病例的流行病学信息,包括发病时间、地点、传播途径、密切接触者等。

4. 其他需要报告的信息。

五、报告程序和方式1. 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行政部门等责任人在发现传染病病例后,应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间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2. 报告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同时应提交书面报告。

六、信息核实和调查处理1.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处理。

2. 对于疑似病例,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并采集标本进行检测。

3. 对于确诊病例,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采取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七、培训和考核1. 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行政部门等单位应定期组织传染病报告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2.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传染病报告工作的考核,确保报告工作的质量。

八、法律责任1. 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行政部门等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的;(2)故意隐瞒、谎报、迟报传染病的;(3)未按照规定采取控制措施的;(4)未按照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5)其他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

传染病上报规定

传染病上报规定

传染病上报规定——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疫情报告第三十四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疫情报告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时限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并做疫情登记。

第三十五条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第三十六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

接到疫情报告的卫生防疫机构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上级卫生防疫机构和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

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发现甲类传染病和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报告后,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七条流动人员中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传染病报告、处理由诊治地负责,其疫情登记、统计由户口所在地负责。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的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

第三十九条军队的传染病疫情,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军队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军队的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疫机构,发现地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报告疫情,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四十条国境口岸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和港口、机场、铁路卫生防疫机构和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在发现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时,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常见传染病上报标准(一)2024

常见传染病上报标准(一)2024

常见传染病上报标准(一)引言概述:传染病是指能够通过传染源传播给其他个体并引起相应感染的疾病。

为了及时控制和预防传染病的蔓延,各国制定了相应的传染病上报标准。

本文将介绍常见传染病上报的标准(一),包括病例上报要求、上报对象、上报时间、上报方式以及相关数据要求等内容。

正文:一、病例上报要求:1. 上报范围:病例上报的范围应涵盖所有确诊和疑似传染病病例。

2. 上报的指标:病例上报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疾病诊断和治疗情况、传染源相关信息等。

3. 上报标准:上报病例应符合国家和地区规定的传染病上报标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4. 上报补充材料:根据需要,病例上报还应补充相关的临床资料、实验室检测结果等。

二、上报对象:1. 单位上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规定负责上报各自管辖区域内的传染病病例。

2. 级联上报:根据传染病流行的特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相关信息。

3. 职责分工:在病例上报过程中,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应明确,并建立上下级之间的沟通机制。

三、上报时间:1. 实时上报: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例,应立即上报,确保及时掌握疫情信息。

2. 按期上报:对于确诊传染病病例,应按照规定的上报周期上报,通常为每周或每月一次。

3. 特殊情况上报:对于重大或疫情爆发性传染病,应立即上报,并按照规定的频率持续上报。

四、上报方式:1. 电子上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子传染病上报系统,实现信息的快速上报和汇总。

2. 纸质上报:在电子上报系统暂未建立或设备出现故障时,可以采用纸质上报方式,确保及时上报传染病病例。

五、相关数据要求:1. 数据准确性:传染病上报数据应准确无误,避免错误数据对疾病监测和预防工作的影响。

2. 数据完整性:传染病上报数据应包含病例的所有关键信息,确保全面了解疫情。

3. 数据分析:上报的传染病数据应能够进行有效分析,为制定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总结:传染病上报标准对于疾病监测和预防具有重要意义。

传染病上报与政策要求

传染病上报与政策要求

传染病上报与政策要求一、传染病报告制度我国实行传染病报告制度,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农场、林场、煤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发现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同时,个人发现自身患有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的,也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二、传染病报告内容传染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发病日期、症状、体征、诊断、治疗情况、接触史、旅行史等信息。

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任何遗漏。

三、传染病报告时限传染病报告时限根据病种的危害程度和控制需要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乙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应当在6小时内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丙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四、传染病报告方式传染病报告方式主要有电话报告、网络报告和纸质报告。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报告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等应当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及时报告传染病信息。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可以使用传真、电话等方式报告。

五、传染病防治政策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了一系列传染病防治政策。

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

六、传染病防治措施传染病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预防、控制、治疗和康复四个方面。

预防措施包括疫苗接种、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整治、消毒灭菌等。

控制措施包括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治疗、疫源地处理等。

治疗措施包括病原治疗、对症治疗、支持治疗等。

康复措施包括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等。

七、传染病防治责任传染病防治责任主要包括政府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

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_1

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_1

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1(一)传染病1、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的病人,禽流感、肺炭疽、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告(2小时内)防保科,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2、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12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3、认定发现传染病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病区以化验室结果报出的时间为准,1天或1天以上为迟报,3天或3天以上为漏报。

4、门诊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符合临床症状的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按法定报告时间报出,否则,按不报定性。

5、对发现法定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不报或漏报的责任人,每发现一例,扣奖金100元;每发现一例迟报的责任人,扣奖金50元。

6、发现甲类、乙类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必须填写报告卡,填写报告卡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不得缺项,如发现缺项,每项扣奖金5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院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条款可予1000元以下的处罚,情节较严重的,按有关法律,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1、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因不报或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2、造成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

3、因执行职务人员工作疏忽,末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

(二)慢性病、职业病1、被确定为需要报告的慢性病,按规定的报告制度向防保科报告。

2、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工作中发现居住市区的病人,患有冠心病急性发作,新发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规定的慢性病必须在出院前报防保科,否则作漏报处理,每发现一例扣奖金50元。

3、填写报告卡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不得缺项,如发现缺项,每项扣奖金5元。

4、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病人中发现急性职业病、急性职业中毒或疑似病人,以及属于在生活中误服或口服引起的农药中毒病人时,应及时(2小时)向防保科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向防保科索要)。

传染病疫情情报上报制度

传染病疫情情报上报制度

传染病疫情情报上报制度引言为了及时、准确地收集、统计和分析传染病疫情情报,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情报上报制度。

该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公众健康安全,有效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并提供良好的应对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基础。

范围和适用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传染病疫情情报的部门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以及相关科研机构。

上报要求1. 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频率,上报传染病疫情情报。

具体时间节点和频率由卫生健康部门根据疫情的变化和需要进行调整。

2. 上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疫情发生地点和时间;- 病例数量和分布情况;- 疫情的流行趋势和变化;- 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和效果评估;- 需要协调和支持的资源。

3. 上报数据应准确、完整、可靠,并通过专门的数据系统进行记录和管理。

上报流程1. 每个上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情报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2. 上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上报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给上级部门或指定的机构。

3. 上级部门或指定的机构应及时审核、汇总和分析收到的传染病疫情情报,并按照需要向上级部门报告。

4. 上级部门应及时将汇总的传染病疫情情报向其他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共享,以便采取及时的措施进行防控和协调。

监督和评估1. 卫生健康部门应加强对上报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上报工作的质量和及时性。

2. 卫生健康部门可以定期对上报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提升。

3. 适时开展传染病疫情情报上报制度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上报单位的意识和能力。

结论通过建立传染病疫情情报上报制度,能够提升传染病疫情情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及时应对传染病的流行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切实履行上报义务,积极配合和落实本制度的要求。

传染病上报时限及流程

传染病上报时限及流程

传染病上报时限及流程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及时上报可以帮助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遏制疫情的蔓延,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因此,掌握传染病上报的时限及流程对于防控工作至关重要。

一、传染病上报时限。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将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疫情上报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具体的时限要求是,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疫情后,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给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给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给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这样的上报时限要求可以确保疫情信息的及时传递,为后续的防控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二、传染病上报流程。

1. 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疫情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隔离和治疗措施,同时进行病例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

2.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2小时内将病例报告及相关调查资料上报给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病例的基本信息、流行病学史、实验室检测结果等。

3.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报告后,在2小时内将病例报告上报给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 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工作,加强对病例的随访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同时将病例报告在2小时内上报给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5.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报告后,将及时组织专家会诊,制定防控方案,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

总之,传染病的及时上报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都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流程进行上报工作,确保疫情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准确汇总。

只有做到及时上报,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有效应对突发传染病事件的挑战。

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及流程

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及流程

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及流程一、概述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是为了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对突发的传染病疫情进行及时、准确、有效的报告和处理,从而降低疫情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信息畅通。

二、传染病疫情上报的范围和对象1. 范围:包括法定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涉及人群健康安全的传染病疫情。

2. 对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三、传染病疫情上报的原则1. 及时性:发现传染病疫情后,应当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2. 准确性: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谎报、漏报。

3. 保密性:报告过程中,应当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四、传染病疫情上报的程序和流程1. 发现疫情:医疗卫生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当立即报告给本单位的传染病防治部门。

2. 初步核实:传染病防治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对疫情进行初步核实,判断疫情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

3. 逐级上报: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将疫情逐级上报至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

4. 疫情评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疫情报告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疫情评估,分析疫情的传播途径、风险等级和影响范围。

5. 制定应对措施:根据疫情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如隔离治疗、消毒防疫、健康教育等。

6. 落实防控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制定的应对措施,迅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7. 监测与评估: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防控策略,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8. 信息公开与沟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加强与媒体、公众的沟通与合作,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传染病疫情上报的责任追究1. 对于未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上报传染病疫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对于隐瞒、谎报、漏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常见传染病上报标准(二)2024

常见传染病上报标准(二)2024

常见传染病上报标准(二)引言概述:传染病的上报是防控传染病的重要环节,能够及时识别、控制和预防传染病的传播。

本文将详细介绍常见传染病上报标准(二),包括上报的时间要求、上报的内容要求以及上报的途径。

正文:一、时间要求1.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发现的疑似个例上报至上级部门。

2. 一旦确诊为传染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12小时内将确诊病例上报至上级部门。

3. 若病例出现群体感染,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内容要求1. 上报疾病的基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 提供疾病的临床表现及发病情况,如症状、确诊时间、病程、治疗情况等。

3. 详细描述疫情传播的情况,包括可能的传播途径、传播范围、接触史等。

4. 提供疫情监测数据,如感染人数、死亡人数、康复人数等。

5. 上报疫情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如隔离措施、消毒措施、疫苗接种情况等。

三、上报途径1. 通过健康信息系统进行在线上报,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和报告。

3. 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通过各类媒体向公众发布疫情信息。

四、小点11. 监测疫情动态,及时上报疫情变化。

2. 加强疫情监测网格化管理,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 提升信息上报的技术能力,建立合理的信息采集和分析系统。

五、小点21. 及时总结疫情防控经验,提供科学依据。

2. 加强传染病上报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3. 定期评估传染病上报制度的实施效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总结:传染病上报是预防控制传染病的重要手段,本文详细介绍了常见传染病上报标准(二),包括时间要求、内容要求以及上报的途径。

通过规范的上报流程和准确的信息传递,能够更好地有效应对传染病的传播,保护公众健康。

传染病上报制度(五篇)

传染病上报制度(五篇)

传染病上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确保疫情数字及时、准确、完整,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特规定如下:1、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____种,乙类传染病____种,丙类____种。

2、报告制度:①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②门诊医师发现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应在门诊日志中认真填写,并填写传染卡在传染病登记册上登记,在门诊日志、病历上注明:“疫情已报”。

③住院患者如已确诊为疑似传染病,亦应填写传染卡,并应及时填写“转归订正”。

④传染卡的填写项目要求完整、清晰、字迹不得潦草。

⑤____电话报告,于____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出,再补送传染病报告卡,并在未确诊前作疑似报告;乙类传染病于____小时内报出;丙类传染病于____小时内报出。

⑥每天由院感疾控科专职人员下到临床科室将传染病报告卡汇总、登记并及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区cdc。

⑦一人同时患有两种传染病时,应同时报两张传染病报告卡。

迁延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未愈者,应每年报传染病报告卡一次。

院感疾控科____年____月____日医院发热腹泻预检分诊制度1、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发热腹泻的预检。

预检为发热腹泻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法定传染病上报时限

法定传染病上报时限

法定传染病上报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在发现或者初步判断为法定传染病的病例、病人或者病原体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具体的上报时限如下:
一、疑似病例:
疑似病例是指临床表现符合法定传染病定义,但病原学检测阴性或未能检测的病例。

疑似病例应在发现后6小时内上报。

二、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是指病原学检测或其他实验室检验明确为法定传染病
的病例。

确诊病例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上报。

三、病人:
病人是指临床表现符合法定传染病定义,但未做病原学检测或检测结果阴性的病人。

病人应在发现后12小时内上报。

四、病原体:
病原体是指从患者体内采集的样本,经实验室检测确定为法定传染病的病原体。

病原体应在检测出结果后2小时内上报。

以上时限为最长时限,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以确保及时、准确、有效地控制和预防法定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同时,也提醒广大民众,一旦发现或怀疑患有法定传染病的情况,应当及时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防控工作。

传染病上报程序及管理要求

传染病上报程序及管理要求

传染病上报程序及管理要求传染病的上报程序及管理要求是为了及时掌握传染病的发生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保护公众健康。

下面将从上报程序和管理要求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传染病的上报程序1.发现病例: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例,包括医生、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公安民警等,都应立即向相关部门上报。

2.病例报告:发现病例后,上报部门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病例报告,并提供详细的病例信息。

3.数据汇总: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对上报的病例信息进行及时的数据汇总和分析,以便及时了解传染病的发生趋势和规律,制定相应的防控策略。

4.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公众通报已确认的传染病病例信息,并提供预防、治疗等相关知识,引导公众正确应对传染病威胁。

二、传染病的管理要求1.建立健全的传染病监测系统: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传染病监测系统,实时监测传染病的发生情况,并及时上报。

2.加强传染病病例的查证工作:对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进行查证,确保病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虚报、漏报等情况的发生。

3.制定健全的防控措施:根据不同传染病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包括隔离患者、追踪密切接触者、加强个人防护等,以最大限度地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加强对公众的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传染病的发生。

5.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相关部门应及时公开传染病的疫情信息,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6.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交流:传染病的防控是全球性的问题,各国应加强合作,共享信息和经验,共同应对传染病的威胁。

总之,传染病的上报程序及管理要求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措施。

只有及时准确地上报传染病的病例,加强监测、防控和教育工作,才能有效遏制传染病的传播,保护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同时,相关部门和公众也应加强合作,共同努力,共同应对传染病的威胁。

传染病上报规定

传染病上报规定

传染病上报规定——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疫情报告第三十四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疫情报告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时限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并做疫情登记。

第三十五条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第三十六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

接到疫情报告的卫生防疫机构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上级卫生防疫机构和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

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发现甲类传染病和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报告后,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七条流动人员中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传染病报告、处理由诊治地负责,其疫情登记、统计由户口所在地负责。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的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

第三十九条军队的传染病疫情,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军队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军队的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疫机构,发现地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报告疫情,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四十条国境口岸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和港口、机场、铁路卫生防疫机构和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在发现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时,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传染病上报制度

传染病上报制度

传染病上报制度
是一种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旨在及时监测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确保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以下是传染病上报制度的一般要点:
1. 医疗机构责任:医疗机构应及时上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包括确诊、疑似和相关死亡病例,确保准确完整的病例信息提供给疾病控制机构。

2. 个人责任:大众和个人也有责任上报自己或他人的传染病情况。

公众应该积极向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报告疑似病例,并配合隔离和治疗措施。

3. 上报方式:传染病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在线系统等方式上报。

此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专门的疫情监测和报告系统,医疗机构可以通过这些系统进行上报。

4. 信息要求:传染病上报应提供病例的基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居住地、病情描述等。

有些传染病可能需要提供详细的实验室检测结果。

5. 保密性保护:医疗机构在上报传染病病例时应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确保病例信息的保密性。

6. 数据管理和分析:上报的传染病数据由疾病控制机构进行管理和分析,包括对暴发情况进行追踪、研究和控制措施的制定。

传染病上报制度的目的是监测传染病的传播趋势、提供准确的传染病数据、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加强防控措施、减少病例数量和传播风险,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传染病病上报原则

传染病病上报原则

传染病上报原则一、传染病(一)甲类(2小时内上报):鼠疫、霍乱(二)乙类(24小时内上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乙类传染病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丙类(24小时内上报):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斑疹伤寒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四)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24小时内上报):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肝吸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羌虫病、森林脑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人粒细胞无形体病、不明原因肺炎、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其它。

二、常见传染病报告细则(首诊医师负责制)(一)乙肝1、大三阳(1、3、5 )+慢肝体征(或肝功能异常ALT>40U/L )→慢性乙肝确诊病例2、小三阳(1、4、5)+体征(或肝功异常)+DNA阳性→急性(或慢性)确诊乙肝3、小三阳+症状、体征(或肝功异常ALT>40U/L)→急性(或慢性)疑似乙肝切记:仅仅大三阳、小三阳是不能诊断为乙肝的。

4、必须进行网络报告的情况包括:①首次诊断的疑似或确诊的急性乙肝病例和慢性乙肝病例;②以往曾被诊断过乙肝,报告情况不清楚的病例,对首次到本院就诊进行一次性报告③既往病例再次就诊时,如诊断结果发生变更或因乙肝死亡的,应再次报告5、不需要进行网络报告的情况有:①乙肝病原携带者。

②乙肝肝硬化、乙肝肝癌。

③以往曾在本院明确报告过且诊断结果没有发生变更者的乙肝病例。

传染病疫情上报要求

传染病疫情上报要求

传染病疫情上报要求一、传染病疫情上报的基本要求2. 完整性:报告单位应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详细填写疫情报告卡,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例特征、实验室检测结果等,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 规范性:报告单位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使用统一的报告表格和报告流程,确保疫情上报的规范性。

4. 保密性:报告单位在传染病疫情上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患者隐私和疫情信息的安全。

二、传染病疫情上报的具体要求1. 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报告单位应立即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将疫情信息上报至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对于涉及不明原因肺炎、人感染禽流感等特殊病例,应立即上报至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报告单位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开展调查,了解病例的基本情况、暴露史、接触者等信息,并在2小时内将调查结果上报至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应开展进一步的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疫情发展趋势,并在6小时内将调查报告上报至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 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应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疫情风险,并在2小时内将分析报告上报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应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开展跨区域协调,并在2小时内将分析报告上报至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应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指导各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传染病疫情上报的注意事项1. 报告单位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2. 报告单位在填写疫情报告卡时,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信息不实导致的疫情误报或漏报。

3.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为防控疫情提供科学依据。

4.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疫情。

医院传染病上报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上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院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成立医院传染病上报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公共卫生科及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对全院传染病上报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2. 公共卫生科负责传染病上报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传染病上报制度、组织培训、监督各科室传染病上报情况等。

三、传染病上报要求1. 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任何科室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2. 接诊医师在发现传染病患者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3. 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上报工作,确保传染病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 传染病上报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对传染病患者的诊断和报告负有直接责任。

5. 传染病上报时限:对甲类、乙类传染病,应在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对丙类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四、传染病上报程序1. 接诊医师发现传染病患者后,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2. 科室传染病管理信息员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科室传染病管理信息员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直报至公共卫生科。

4. 公共卫生科接到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至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五、传染病上报培训1. 公共卫生科定期组织传染病上报培训,提高医护人员传染病上报意识和能力。

2. 新入院职工、进修医师和实习学生应在入职、进修、实习期间接受传染病上报培训。

六、监督检查1. 医院传染病上报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传染病上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科室和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传染病上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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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上报规定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第三章疫情报告
第三十四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疫情报告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时限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并做疫情登记。

第三十五条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第三十六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

接到疫情报告的卫生防疫机构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上级卫生防疫机构和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

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发现甲类传染病和发生传染病暴发、
流行的报告后,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七条流动人员中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
病人的传染病报告、处理由诊治地负责,其疫情登记、统计由户口所在地负责。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的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

第三十九条军队的传染病疫情,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军队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军队的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疫机构,发现地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
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报告疫情,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四十条国境口岸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和
港口、机场、铁路卫生防疫机构和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在发现国境卫生
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时,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卫生防疫机构和畜牧兽医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四十一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对
辖区内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核实、检查、指导。

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报告卡片邮寄信圭寸应当印有明显的”红十字”标志及写明XX卫生防疫机构收的字样。

由E电部门应当及时传递疫情报告的电话或者信卡,并实行邮资总
付。

第四十三条医务人员未经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将就诊的淋病、梅毒、麻风病、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原携带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公开。

《最新法定传染病分类》
原定的法定传染病有37种,近年来增加2种。

现共39种。

1.卫生部2008年5月2日决定,将手足口病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2.2009年4月30日:卫生部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
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 实行分类管理。

(一)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二)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
26种: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肺结核、血吸虫病、疟疾、登革热、甲型H1N1流感
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乙型脑炎、
(三)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
11种: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肺结核、血吸虫病、疟疾、登革热、甲型H1N1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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