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范本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入住管理第一条:学生在入住宿舍前需持有效证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登记手续,包括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相应材料等。
第二条:宿舍的分配原则为:同年级、同专业、同性别、同班级的学生优先分配在同一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入住名额不可转让、借用,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分。
第四条:宿舍入住期间,禁止擅自更换宿舍,必要情况需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
第五条:学生离校或长时间离开宿舍时,需向所在班级或辅导员做好请假手续,宿舍须有其他同学看管。
第六条:宿舍内不得随意携带外来人员或无关人员,并禁止私自留宿。
第七条:学生在入住宿舍前需接受宿舍管理规定的培训,了解相关安全常识和消防知识。
第八条:宿舍内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毒害等物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处理。
第二章:卫生管理第一条:学生宿舍实行定期保洁制度,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每天进行简单卫生清理。
第二条:学生宿舍内外墙面保持清洁,不得涂写乱画,如有损坏需负责修复。
第三条:严禁将垃圾随意丢弃在宿舍内外,要定时倒掉垃圾,保持宿舍环境整洁。
第四条:宿舍内厕所、浴室要保持清洁,使用后要及时清理,保持卫生。
第五条:床铺要勤换勤洗,保持整洁,禁止在床上进食。
第六条:禁止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并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七条:使用学校提供的电器设备需注意安全使用,如有问题及时报修。
第八条:宿舍内禁止乱拉乱扯电线,不得私拉乱接电源。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一条:学生宿舍必须加强安全意识,防止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
第二条:严禁在宿舍内烟花爆竹、明火等危险物品,禁止燃放烟花。
第三条:学生宿舍禁止饲养宠物,禁止养殖植物。
第四条: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布置。
第五条:如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学生需立即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如发生意外事故,学生须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七条: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赌博、涉及违法行为或有悖道德规范的活动。
宿舍管理制度(完整版)7篇
宿舍管理制度(完整版)7篇宿舍管理制度(完整版)篇1为确保学生寝室住宿安全、学生人身安全,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宁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1.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学生进入寝室后须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服从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
2.学生要严格遵守寝室秩序及安全管理规定。
不得擅自在寝室留客住宿;严禁在寝室内大声喧哗、打架斗殴、赌博酗酒、打麻将、打扑克;严禁在寝室楼道上停放自行车或放置其他物品;严禁在寝室内和阳台上打球、踢球和攀跃阳台。
3.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回寝室;关门后回宿舍的,必须到值班室登记并说明原因。
4.非入住人员不得入内,若有特殊情况须持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并在值班保卫人员处作审查登记后持临时出入证方可入内。
5.上课(自习)期间回寝室,须有校牌、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证明并到值班保卫人员处作审查登记后持临时出入证方可入内。
6.严禁男女生串宿舍,宿舍内不准留异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7.严禁在楼内经商,随意张贴广告;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贩进入寝室楼。
8.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按程序报告。
学生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锁门。
现金要存银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发现失盗案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跟值班室、学生宿舍管理科和安全保卫部门联系。
9.严禁在宿舍楼内自炊、私拉电线、使用多功率插座;严禁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
10.违反上述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造成损坏的按损坏物品原价予以赔偿;造成严重后果者,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1.对维护学生寝室公共秩序及安全做出贡献者,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宿舍管理制度(完整版)篇2为确保我校毕业班学生有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学习中去,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相关的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每一位学生必须遵守:1、学生必须服从学校老师(包括不任本班课程的老师)和学校保卫的管教和安排。
(完整word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桂林旅专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学习和休息秩序,营造一个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育人环境,制定本条例。
2、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娱乐和休息的基本场所,同时又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重要阵地,公寓管理部门要不断提高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管理制度,做好育人工作,加强公寓建设,逐步实现公寓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住宿学生须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增强文明意识和规则意识,注重个人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支持、参与公寓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4、在学校和后勤部门的指导下,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住宿管理1、学生住宿,须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持住宿单和交费收据,由管理员负责按照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安置住宿。
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床位、家具和门锁或将床位、家具、钥匙转借他人使用。
2、在住宿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宿舍的学生,须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调整手续,不得擅自更换宿舍。
3、学生住宿应按照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管理要求,在日常生活中做到:文明住宿、讲究卫生、遵守公德、爱护公物、遵守公寓秩序、维护公寓安全,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和公寓管理人员指导检查和教育管理。
4、每个公寓设室长一名,负责管理本宿舍公物、秩序、安全、内务和卫生等事务。
公寓成员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谦虚礼让、互帮互助,支持、协助室长搞好公寓建设。
5、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
公寓开关门时间为,早上6:00开门;晚上,周日至周四23:00关门;周五、周六(含节假日)23:30关门。
6、午休时间和夜晚熄灯后不准喧哗、打闹、吹拉弹唱、播放音像制品和玩电脑游戏等。
大门关闭后,不得随便外出,晚归者须说明情由并履行验证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7、寒暑假期间,学校不主张学生留校,如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其住宿必须服从公寓管理中心的安排。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5篇)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5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1381字)一、学生宿舍楼卫生管理(一)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1、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由相对应宿舍负责,实行门前“三包”,每日打扫两次,保持地面清洁,墙面干净、无蜘蛛网、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3、严禁在楼内随地泼水、吐痰、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4、严禁在宿舍楼内楼外墙壁上张贴字画、涂写、刻画。
5、严禁随地大小便。
6、宿舍内禁止隔窗向外倒水、扔杂物。
(二)学生宿舍内部卫生l、学生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宿舍成员负责,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坚持做到每日一清扫。
2、学生禁止把早、午、晚饭带入宿舍食用。
3、宿舍内垃圾物,由各宿舍值日生每天将其倒入垃圾池,不准将垃圾扫到宿舍门外。
4、宿舍公物摆放要按学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摆放。
5、宿舍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尘土、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
6、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墙壁无尘土,无蛛网,无杂物。
7、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
8、箱子上及空铺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9、宿舍内墙壁上无任何不健康张贴物,可适当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乱接,晾挂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叠放整齐,不拖沓,床上无其它物品;床单、枕巾干净,床单抻平整,无褶皱;个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摆放整齐。
11、学生宿舍门外墙壁及宿舍所对应地面位置,归属各宿舍卫生区,实行门前“三包”,保证墙壁无球印、脚印污染,地面无垃圾物,无泼水现象。
(三)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1、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
主要包括:扫帚、垃圾桶、清理用具,其中,扫帚、垃圾桶、清理用具由学校发疯放,学生宿舍内卫生用品由舍长负责管理,。
二、宿舍纪律管理1、睡眠铃声响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不得使用台灯。
2、在楼内轻手轻脚,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不得自行串楼层、串宿舍。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与秩序管理,保障入住学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建立安全、文明、健康向上的公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遵守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维护学生公寓公共安全是每个入住学生的应尽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学生公寓入住的学生(含全日制学生中的本、专科生及成教生)。
第二章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
二、严禁在接通交流电情况下将台灯、接线板、随身听变压器、电风扇、充电器等容易造成火灾的电器放置于被褥、蚊帐、纸箱等易燃物品上。
三、严禁在学生寝室内使用或存放电炉、电水壶、电煮水器、充电式应急灯、电炊具等容易造成火灾危险的电热电器产品。
四、离开寝室时应关闭电源和拔掉负载电器电源插头。
五、严禁躺在床上吸烟或乱扔烟头。
六、严禁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蜡烛。
七、严禁在公寓内焚烧物品。
八、严禁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腐蚀、有毒、具有放射性的物品。
九、严禁擅自使用煤炉、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
十、严禁损坏和擅自使用灭火器和消防设施(灭火时除外)。
十一、万一发生火警时,学生要及时组织扑救,并立即报告管理员和保卫处,如火势较大,应及时拨打〃119〃报警或拨打保卫处值班电话:********。
同时要组织同学有序撤离和疏散。
严禁拥挤或跳窗等行为,若故意隐瞒不报或谎报,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
十二、公寓管理人员要对其负责的宿舍寝室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险情,问题严重时,应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
第六条治安安全管理规定一、学生公寓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不得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或空置床位。
二、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午休时和熄灯后禁止大声喧哗、弹拉乐器、打球、踢球和进行其它有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学生公寓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的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加强内务建设,根据军队有关内务建设,并结合本院实际,在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基础之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是我院学生公寓内务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本院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公寓的内务建设,是学院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学习、生活和军事训练的重要保证。
基本任务是,使每个学生明确和认真执行,建设纪律严明、干净整洁、安全舒适、文明和睦的生活秩序,保证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纪律要求第三条学生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和门卫制度。
(一)开灯时间为早上6:00,熄灯时间为晚上22:30;(二)开门时间为早上6:30,关门时间为晚上22:00;第四条公寓门关闭后,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须向公寓管理员说明情况,并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征得同意并予以登记后方可进出。
第五条学生严格按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不迟到;起床、就寝做到快、静、齐,就寝铃声响后,不得在寝室讲话和床上吃东西。
第六条学生请假、周末或放假回家,需在辅导员处履行请假登记手续,以学院为单位报学生所属公寓楼栋宿管员处,否则按未归处理。
第七条学生一律不准擅自在外住宿,一经查实,学院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时,学生未经批准在外租房住宿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后果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八条学生住宿确定后,若有特殊情况需调整住宿的,须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和辅导员认可并签字,报由学工部根据住宿资源进行审核、调整。
若涉及费用变动的,由学工部出具证明材料,学生到财务中心办理补费手续,再到所住公寓楼栋值班室更换钥匙。
第九条学生严禁在寝室及公寓内吸烟,一经发现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及通报,并作出检查,累计被查到三次及以上者,根据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视情况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情节严重者,可直接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第三章内务标准第九条床铺应当铺垫整齐。
被子竖叠3折,横叠4折,叠口朝前,置于床铺一端中央。
学校宿舍的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宿舍的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生公寓的正常秩序,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保障广大住宿学生的生活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学校学生公寓内住宿的学生,并对在学校学生公寓内的一切活动有约束力。
第三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自觉维护学生公寓内的秩序,做到自律、互助、守法,努力营造一种和谐、安全的住宅环境。
第二章住宿管理第四条住宿学生须按时到达学生公寓,不得擅自外宿,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晚归,需提前向辅导员请假和登记。
第五条住宿学生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入住,并积极配合公寓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和核对。
第六条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不得违反指定宿舍规定。
第七条住宿学生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或非宿舍学生,不得私自接纳他人留宿。
第八条住宿学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违禁品,不得在宿舍内私设养宠物。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九条住宿学生须保持宿舍内的清洁卫生,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第十条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乱扔废弃物,违者将受到警告、罚款等处理。
第十一条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饮酒,不得私设火源,不得违规使用电器。
第十二条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生活。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住宿学生须加强自我安全意识,注意个人和宿舍内的防盗、防火安全。
第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内进行擅自烹饪和烧煮行为,不得占用宿舍走道及楼梯,不得私自改动宿舍内部设施。
第十五条住宿学生须遵守学校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拉电线、乱接电器,不得使用劣质电器或超负荷使用电器。
第十六条住宿学生如发现宿舍内有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公寓管理人员报告,并积极配合处理。
第五章备品管理第十七条住宿学生使用公寓备品应负责任,不得私拿、私用、破损备品,不得擅自挪用公用备品。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不得将公用备品用于非正常用途,不得将公用备品擅自带出宿舍。
第十九条住宿学生如有不当使用或破坏公用备品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公寓管理规定
学校公寓管理规定第一节入住申请和分配1. 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公寓入住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信息、学籍证明、健康证明、申请理由等。
2. 公寓管理部门根据学生的申请情况、学校的分配计划以及公寓的实际空置情况,进行公寓的分配工作。
3. 公寓分配结果将以公示形式发布,学生如有异议,可以向公寓管理部门申请调查和复核。
4. 公寓入住申请一旦获得通过,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
第二节居住环境和设施1. 居住环境的维护是学生和公寓管理部门共同的责任。
学生应保持自己的居住区域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或破坏公共设施。
2. 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安装气体和电器设备。
3. 学生公寓内严禁吸烟、饮酒等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
4. 使用公共洗衣机和烘干机时,学生应确保自己的衣物清洁,不得滞留或占用他人的使用时间。
5. 学生公寓内不得养宠物。
第三节安全与保障1. 学生公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烹饪。
2. 学生应注意个人和财产的安全,不得私自外借公寓钥匙、门卡等物品。
3. 学生公寓内配备了监控设备,学生不得随意干扰或毁坏设备。
4. 学生需保存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遇到丢失或盗窃情况,应及时向公寓管理部门报告。
5. 发生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时,学生应按照学校公寓紧急预案执行。
第四节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学校公寓管理规定的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应的处罚条款进行处理,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限制使用公共设施等。
2. 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公寓管理部门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学生的入住资格。
第五节其他规定1. 学生如需变更入住公寓的层次、房间等,需提前向公寓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经其批准。
2. 学生在公寓内组织活动,需提前向公寓管理部门报备,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 学生不得私自转租、转借公寓房间。
4. 学生公寓内的水电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按照学校的收费标准进行结算。
以上就是学校公寓管理规定的内容,各位学生应严格遵守,保持公寓的良好秩序和安全。
学生公寓楼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楼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学生公寓楼的常规管理,维持正常的纪律秩序,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学生住宿规则1、按班主任编定的床位住宿,在床沿贴上住宿生的名字。
2、按时就寝、起床,休息时间保持社会宿舍安静,熄灯后不得有影响休息的音响,更不得随意走动。
3、起床后要整理床铺,被帐整齐清洁,用具按要求统一摆设,整齐有条理。
4、不准在窗口、走廊、楼梯倒水和乱倒垃圾,不准在室内洗衣物。
(洗衣必须在洗衣槽内洗)5、为加强安全工作,上课时要锁门,上课及自习、自修时间不得在室内逗留(有病的要报告班主任)。
未经保卫人员批准,不得让外人留宿。
6、内宿生外出过夜须经班主任批准(女生可由女生辅导员批准)。
7、爱护公物,不得随意安装电器用电,不得在宿舍内煮东西。
8、各班成立治保小组,负责宿舍安全工作;制止同学追打嬉戏,爬楼顶、护栏等危险行为。
9、宿舍每天设值日1----2人,负责清洁卫生工作。
宿舍内值日安排表保持完好无损。
10、宿舍设舍长1人,负责安排监督值日生工作,督促同学按时休息与检查安全保卫工作。
二、学生公寓楼卫生公约1、从我做起,维护公共卫生。
2、不乱倒垃圾。
3、不乱丢果(瓜)皮、蔗碴、纸屑、食品袋等废物;剩饭菜要倒到本宿舍内指定的桶(盆)里,并由当天值日生在晚餐过后拿到猪栏旁的剩饭(菜)池里倒。
4、不随地吐痰、大小便。
5、大便纸用后顺手丢到坑里去,并用水冲干净。
6、室内六面清洁(宿舍的上、下、左、右、前、后)。
7、床铺整齐清洁(蚊帐拉直翻搭帐顶,被折成四方并放在床铺的中央,枕头放在被子上面,床上不要堆放杂物)。
8、衣箱、书籍摆入要整齐。
9、鞋、帽、雨具、洗漱用具、餐具摆放整齐划一。
10、每月洗刷一次门、窗、灯具。
三、检查、评比、奖惩1、以班为单位,每周评比一次,用不着100分制记录,分男、女生宿舍,按《住宿规则》及《卫生公约》中的各项要求检查评比。
每月按每周各间宿舍的得分评出“十佳宿舍”和“十差宿舍”。
学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宿舍是住校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规范化管理,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
强化学生宿舍的素质教育管理功能,实现科学、文明、安全、美观的学生宿舍管理目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
第二条学生宿舍的管理必须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与学院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学生参与管理,确保学生在宿舍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正式注册并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的所有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四条学院成立专门的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成员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宿舍管理中心负责人、各二级院系(部)学生工作主要领导等成员等组成。
第五条在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小组和学院党委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学院广大党员、干部定期深入学生宿舍,广泛开展各类联系指导工作。
第六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宿舍管理办法,对宿舍教育、管理、服务重大措施进行决策,监督检查宿舍管理、服务。
协商解决住宿学生和学校各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院学生工作部门下设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具体职责是: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秩序、文化建设和物业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学生宿舍的分配与调整,负责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及奖惩工作,坚持开展“文明宿舍评选”等文明创建活动。
负责学生宿舍资产的管理,为学生提供宿舍资产日常报修、维修等服务。
定期开展住宿生代表会议,并收集、反馈学生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和各二级院系(部)对学生齐抓共管,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达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目的。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园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整洁、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公寓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的主要场所。
学校建立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后勤、保卫等部门协同,以二级学院为主要负责实施,相关单位参与的管理服务机制。
第二条学生住宿床位统一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分醐口调整。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不得占用学生寝室或在公寓园区范围内从事其它活动。
第三条凡入住学生须认真仔细阅读本规定,入住宿舍后将视为同意并接受本规定所有条款。
学生如违反本规定;!各按照相关规定等进行相应处分。
如违纪情节轻微,可通过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查等,督促其改正错误;如因违反校纪校规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不利影响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住宿管理第四条入住须知(一)学生必须严格按学校分配的寝室床位入住。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位,不得占用其他床位。
如有特殊原因需调换寝室和床位的,需按相关流程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批和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科)同意后,方可调整;(二)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得出借、出租床位;(三)不得将寝室钥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更换门锁或另加挂锁;(四)学校根据需要对寝室进行调整整合时,应按要求完成调整或搬迁工作;(五)要自觉爱护公寓内的所有资产和公共设施。
不得擅自拆卸或挪动、破坏公物和设备,不得私自在墙体安装挂钩、柜子、保险箱等设施设备。
如发现公物损坏应及时报修。
因个人原因导致设施设备损坏或资产遗失的,须照价赔偿。
(六)节约用水用电,严禁盗用水电。
第五条走读管理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学生公寓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公寓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公寓。
第三条学生公寓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公寓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公寓的整体规划、建设、维修、分配、使用和管理,各学院负责公寓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第二章入住与分配第五条学生公寓的入住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第六条学生公寓的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按照学生类别、年级、性别等因素进行分配;3.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长生、优秀学生等。
第七条学生公寓的入住程序:1. 学生在入学时,根据公寓管理中心的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入住通知书;2. 学生凭入住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3.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学生的入住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为学生分配公寓房间。
第八条学生公寓的入住要求:1. 学生应按照公寓管理中心规定的入住时间办理入住手续;2. 学生应如实填写入住登记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件;3. 学生应遵守公寓管理中心规定的入住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房间布局。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学生公寓的使用:1. 学生应爱护公寓设施,不得随意损坏;2. 学生应保持公寓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3. 学生应合理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电线;4. 学生应遵守公寓作息时间,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第十条学生公寓的管理:1.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公寓的日常管理,包括安全、卫生、设施设备维护等;2.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定期对学生公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公寓消防、用电、食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4.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建立健全学生公寓的维修、报修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一、住宿与退宿1.本校在籍学生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集体住宿。
个别特殊情况申请不在学校集体住宿的,必须根据《学生走读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相关走读手续。
2.学生在每学年开学报到注册时,按财务处规定缴纳住宿费。
新生报到时,凭缴费证明到辅导员处领取住宿单,持住宿单到指定的公寓楼宿管值班室办理住宿手续,按指定的室号、床号住宿,不得私自调换。
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注册而需住宿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或校区签发暂住单,办理住宿。
学生在办理住宿时,需交宿舍管理部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3.受到学校开除学籍处分或退学处理的学生,在接到学校决定书一周内,先到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再到公寓宿管部值班室及时办理退宿手续。
对拒不及时办理退宿手续或拒不搬出宿舍者,由学校保卫处采取相应措施。
4.毕业生在毕业手续办理结束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文明离校。
有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要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批准。
二、日常管理1.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和学生安全由宿管部门负责。
学生要自觉服从管理,遵守宿舍一日常规制度,按时作息。
在校期间,每晚按照学校要求自觉在规定时间内于易三江平台进行晚点签到。
2.男女学生不得互串宿舍,不得留宿非本室人员。
家长来校探望学生,应自行到校外住宿。
校外人员来学校宿舍会客,应在公寓宿管值班室登记,在门厅会客,不准进入学生宿舍,并于当日晚7时前离开公寓。
3.学生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早晨按时起床,进行晨读,晚上按时就寝,保持宿舍安静。
每晚22:00前,学生要进入宿舍,就寝后不准互串宿舍、打牌、大声喧哗等影响其他同学休息。
22:30公寓楼大门关闭,迟归的学生凭学生证等有效证明,经宿管人员登记后方可入舍。
4.宿舍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炉、电水壶、应急灯、充电电筒、暖手煲、电热毯、电火锅、电炒锅、电热杯、电视机、电发夹、取暖器、电梳子、微波炉、无“三C”标志的插座、打火机、蜡烛、洗衣机、甩干机等违章电器,不准将台灯放在床上使用,禁止私接电源和用明火照明。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3篇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3篇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旨在保障学生健康,加强校园文明建设,提高学生公寓卫生总体水平,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给学生学习、生活提供良好条件,特制定本规定:学生公寓管理规定1一、学生公寓公共卫生由公寓清洁员负责打扫和保洁。
楼道洗漱间、卫生间每天两拖三扫;保持地面清洁;厕所每天冲洗两次。
保证无臭味、无污垢和下水道畅通;定期对定期对定期对定期对公寓所有角落进行消毒公寓所有角落进行消毒公寓所有角落进行消毒公寓所有角落进行消毒;墙面瓷砖、楼梯扶手每日擦拭一次;墙面、天花板每周除尘一次,保证无尘土、蜘蛛网;垃圾每日清倒两次,保持公寓空气清新。
二、为了使责任明确化,采取卫生个人责任制,宿舍卫生分为非值日生责任卫生、值日生责任卫生、寝室长责任卫生。
具体如下:1、非值日生责任卫生:要求个人床铺干净平整,被子叠放整床下物品、洗漱用品摆放整齐,室内不乱贴字画,不乱挂衣物。
2、值日生责任卫生:值日生应做好个人的责任卫生,同时打扫地面,擦拭门窗、玻璃、灯具等。
3、寝室长责任卫生:负责宿舍全面卫生,带领并督促全寝室成员整理好寝室内务,并定期安排好门、窗、玻璃的卫生及维护。
寝室学生须自觉保持室内卫生,做到地面、墙面干净,室内整洁,物品放置规范有序。
三、宿舍卫生要做到“六净”、“六无”。
“六净”即地面、墙壁、床铺、铁皮橱、门窗、玻璃等每天擦洗干净。
“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具体做到:1、地面:地面干净,无积水、果皮、纸屑等杂物,床下鞋子等物品摆放有序。
2、墙壁:墙壁无乱张贴、乱钉钉、拉绳、乱挂衣物,顶棚洁净,无尘土、蜘蛛网等。
3、床铺:床面平坦、床单、被单、被罩、枕巾洁净;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摆放位置统一;床棱干净,床头卡位置对称,床上无挂帘。
4、门窗:门窗擦试干净,门框上无尘土,玻璃完好,明亮,无污痕,标志美观。
5、灯具:灯管、灯罩擦试干净,无尘土、污痕。
6、生活用品:桌凳干净,桌面物品摆放有序合理;洗漱用具、饭具干净,无剩饭菜,摆放统一,壁柜整洁;行李摆放整齐;拖把摆放位置合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选12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篇1学生宿舍住宿管理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安排。
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
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新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学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办理住宿证(以班为单位),签定《学生住宿协议》。
在住宿期间如违反协议,按协议条款处理。
三、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在校期间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扣罚款项的,应先扣后还);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行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宿舍门锁、钥匙统一由宿管中心配备、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如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负责。
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登记。
如因丢失钥匙而造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
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卫生、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
亲人来访一律住学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10元处罚。
七、女生宿舍原则上不准异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
因公务或工作需要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八、住宿的学生要讲道德、讲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其劳动,接收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指导,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学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一、学生宿舍区设立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该区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细则10篇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细则10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细则篇1一、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入宿舍区必须身份验证并检测体温,若体温超过37.2度,请勿进入宿舍住宿,及时联系家长带到医院就诊。
疫情防控期间谢绝访客。
二、每日宿舍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天气较好时,白天可长时间保持通风。
三、实行宿舍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
四、学校实行宿舍专人管理和检查。
要教育学生勤换洗衣物、勤晒衣被,做好废弃物等垃圾清理和阳台清洁,保持环境卫生,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状况,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及时上报学生在生活区内的异常情况。
五、学生较密集的宿舍,床位间用寝室床帐隔离成相对独立空间,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
六、每天宿管员按照以下要求对宿舍进行消毒处理。
1.对大门、楼梯、卫生间水龙头、宿舍门等人员经常接触的地方每日使用70-80%乙醇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2.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5:30,对地面、走廊、厕所等使用浓度为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2次;3.每日使用浓度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对生活垃圾桶消毒3次。
七、体温检测时,宿舍管理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至少间隔1米距离。
八、执行宿舍全天候人员值班制度,分管校长带班,对宿舍学生纪律和秩序进行监督与管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细则篇2为使学生公寓(以下简称公寓)有一个安全、宁静、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住宿制度第一条入宿1、学生凭学生证、录取通知书或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1)缴费(住宿费);(2)领取公寓安排通知单;(3)按指定宿舍及床位住宿;第二条退宿1、学习期满(毕业、转学、退学)按学院规定时间凭《离校审批表》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2、退宿手续办理:(1)到所在公寓楼退床位,由公寓管理人员对学院配给个人的公物进行验收、签字;(2)到管理中心、财务科等部门结清相关费用;(3)到管理中心签证盖章;(4)离宿。
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四篇)
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校内住宿,住宿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第二条学生住宿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利的原则,保障学生的权益,营造良好的住宿环境。
第三条学生住宿按照学校的统一管理,根据学生人数和住宿资源情况进行合理规划。
第四条学生宿舍分为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严禁男女生混住,违者将被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条学生宿舍内禁止养宠物,禁止吸烟、酗酒、赌博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学生宿舍配备基本家具和设施,包括床、衣柜、书桌、椅子、空调等,学生应爱护宿舍设施,妥善使用。
第七条学生住宿期限一般按照一个学年为单位,每学年结束后,学生需要重新申请住宿。
第二章住宿申请与分配第八条学生需要提前在指定时间内申请住宿,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第九条学生住宿申请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如实提供个人信息。
第十条学生住宿分配根据学生的申请顺序、住宿资源情况和学生个人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第十一条学生住宿分配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学生。
第十二条学生住宿分配结果一经公示即生效,不得随意更改。
如有异议,学生可以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学生住宿续住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未申请或未通过申请的学生将不予续住。
第三章宿舍管理第十四条学生宿舍管理员是对宿舍负有管理职责的学校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宿舍楼入口处设有门禁系统,严禁非住宿学生及其他人员进入。
第十六条学生进出宿舍楼需刷卡,不得擅自让他人进入宿舍。
第十七条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第十八条学生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第十九条学生宿舍内禁止将窗户打开后离开宿舍,切勿随意乱扔物品。
第二十条学生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宿舍环境整洁和安静。
第二十一条宿舍内居住学生共享公共空间,需相互尊重、互帮互助,禁止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
第二十二条学生宿舍内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学生应配合做好卫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内共用厕所和浴室,学生应协商好使用时间,保持卫生。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的住宿行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保障学生住宿的基本权利,创建优美、文明、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校风和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以及《大学章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及其他相关人员管理。
第三条全日制学生原则上应当在校内学生公寓住宿,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在校外住宿。
特殊情况需在校外住宿的,必须经学校批准。
第二章学生住宿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在校内住宿的学生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有使用公寓内配套设施及楼内各相关商用服务的权利;(二)对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做出客观、公正的工作评价,对其工作提出建议、意见;(三)参加有关学生公寓管理的学生组织,参与学生公寓管理、教育、服务活动;(四)对公寓管理中侵犯其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五)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在校内住宿的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校规校纪;(二)服从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人员的住宿安排,尊重公寓服务人员的劳动,自觉配合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三)合理使用并维护学生公寓的相关设施和设备;(四)按照规定缴纳住宿费;(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六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学校建立由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财务处、研究生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及其他学生管理部门等组成的“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小组”,并邀请学生代表参加,共同负责协调学生公寓管理的有关事宜。
各有关部门和学院要密切配合,做好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对公寓的学生教育、管理、服务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各学院、有关部门在公寓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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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桂林旅专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学习和休息秩序,营造一个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育人环境,制定本条例。
2、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娱乐和休息的基本场所,同时又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重要阵地,公寓管理部门要不断提高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管理制度,做好育人工作,加强公寓建设,逐步实现公寓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住宿学生须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增强文明意识和规则意识,注重个人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支持、参与公寓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4、在学校和后勤部门的指导下,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住宿管理1、学生住宿,须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持住宿单和交费收据,由管理员负责按照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安置住宿。
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床位、家具和门锁或将床位、家具、钥匙转借他人使用。
2、在住宿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宿舍的学生,须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调整手续,不得擅自更换宿舍。
3、学生住宿应按照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管理要求,在日常生活中做到:文明住宿、讲究卫生、遵守公德、爱护公物、遵守公寓秩序、维护公寓安全,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和公寓管理人员指导检查和教育管理。
4、每个公寓设室长一名,负责管理本宿舍公物、秩序、安全、内务和卫生等事务。
公寓成员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谦虚礼让、互帮互助,支持、协助室长搞好公寓建设。
5、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
公寓开关门时间为,早上6:00 开门;晚上,周日至周四23:00关门; 周五、周六(含节假日)23:30关门。
6、午休时间和夜晚熄灯后不准喧哗、打闹、吹拉弹唱、播放音像制品和玩电脑游戏等。
大门关闭后,不得随便外出,晚归者须说明情由并履行验证登记手续方可进7、寒暑假期间,学校不主张学生留校,如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其住宿必须服从公寓管理中心的安排。
8、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办理离校手续,办完离校手续者,必须在学校规定离校之日起3日内离开宿舍,违者按校规处理。
确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住宿时间,必须经公寓管理中心同意,统一安排住宿,并按每天5 元交纳住宿费。
9、非公务活动,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宿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留宿校外人员,严禁留宿异性。
三、公物管理与维修1、学生住宿后,须在两天内清点公寓公共物品,填好公寓资产设施登记册。
生活中要爱护公物,注意保管。
公物不准私自调换、搬出、外借。
禁止在公寓和公物上乱刻乱画,公物若丢失、损坏、要照价赔偿。
2、公寓门锁和钥匙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配置发放,每把钥匙交费 1 元。
学生不准私自更换门锁和配钥匙,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告,需配钥匙或更换锁的,视情况定,费用由丢失者负责。
3、借用值班室钥匙须凭学生有效证件,管理员验证后予以开锁,禁止破门而入。
4、学生调整公寓时须交回原公寓钥匙,原公寓钥匙如丢失需赔偿。
5、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在退住宿时必须交回钥匙,不交钥匙者,不予办理退住宿手续。
6、学生公寓公物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使用者不得损坏和擅自拆装公共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挪移,变换已按规范摆放的设备和设施。
7、调整公寓,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在调整或退住宿前,要进行公物移交验收,公寓楼管理员执行验收。
8、公物维修、宿舍需要维修的家具或设备设施,由室长到值班室将维修项目名称以及公寓号登记清楚,应交费的须交费。
管理员根据维修登记应及时向有关维修部门申报联系维修,及时予以解决,维修完毕,应有维修人员的签字。
对有困难而一时难以修复的项目,要做出解释说明,并尽快设法解决。
9、后勤服务集团要作好计划,申请并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公寓进行物业、安全大检查、大维修,处理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学生生活需要。
四、公寓秩序与治安管理1、公寓午休时间12:30至14:00和夜晚22:00以后不准会客,午休和夜晚熄灯(按学校作息规定时间)后应保持安静,不得侵犯他人正当休息权益,禁止一切影响、干扰、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行为发生(包括收看电视、播放声像制品、玩电脑游戏、打牌、下棋、聊天等)。
2、公寓楼内不准停放自行车,自行车应整齐地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公寓楼不准推销和张贴广告、不准打球、拍球和踢球。
3、宿舍禁止私接乱拉电线、网络线,禁止烹饪、禁止吸烟、存放和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器(学校统一配置的除外)、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等器具。
4、讲究个人卫生,爱护公共卫生,禁止向窗外、走廊、楼道乱扔果皮、纸屑、包装袋等废弃物和倒水,禁止随地吐痰、便溺、饲养动物,禁止将饭菜带入公寓内、禁止在走廊楼道内放置脏、杂物、垃圾带等。
5、个人生活垃圾装袋扔到楼下指定的垃圾箱内。
6、公寓内禁止酗酒、猜拳、摔瓶、打麻将、赌博、张贴大小字报,聚众喧哗、起哄砸物、打架斗殴。
7、禁止焚烧废弃杂物,禁止携带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声像制品,禁止搞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8、学生不得在外住宿,因特殊情况需在外住宿的,须经学工处批准,并报有关系和公寓管理中心备案。
9、非公务活动,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宿舍,禁止采用不正当方式进入公寓,禁止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
10、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学生本人财物应慎重保管,宿舍无人时要锁门,洗晒衣物要记得收回,宿舍钥匙不准外借。
11、爱护消防设施,非灭火不得使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公寓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公寓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做到有备无患。
12、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来访登记制度。
来访人员(包括非本楼学生)须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来访结束后应予注销。
管理员视情况有权拒绝来访人员进入公寓。
13、在日常管理活动中,管理人员要勤巡逻、勤观察、勤检查,认真维护公寓秩序,严格秩序与治安管理。
五、毕业生离校管理规定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使毕业生能及时、顺利毕业离校,特制定本规定。
1、毕业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离校。
毕业生毕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手续单),并经有关部门检查核实,(交还宿舍钥匙)后即可离校。
2、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离校之日起三日内退住宿离校。
因故不能按期退住宿者,按每天5 元标准收取住宿费,若因公需要延长住宿者,由所在系(部)出具证明。
无论何种原因需继续住宿的,均应到公寓管理中心重新办理住宿手续,并按指定宿舍住宿。
3、毕业生离校前必须遵守学校与学生公寓的有关制度和纪律,保持良好形象,做到文明离校:(1)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不违反作息制度,不起哄打闹,不干扰影响在校学生的期末复习考试。
(2)爱护公物,不损坏拆毁校园及宿舍的公共设施(包括:门、窗、桌、椅、柜、床、线路、灯具等),不在公共场所和宿舍内乱刻乱画,违者除赔偿损失外,并处以50 元以上的罚款。
(3)不在宿舍摔砸墨水瓶和个人杂物,不在过道、走廊焚烧废弃物。
(4)文明聚餐(严禁在宿舍聚餐),不酗酒,不能划拳猜码和摔砸酒瓶。
(5)离校退住宿时应将自己所住宿舍打扫干净,营具摆放整齐。
最后一名学生离开宿舍前应与管理员说明,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离校,如发现问题,必须做出解释。
4、毕业生离校前应将自己的行李物品收拾干净,妥善归拢保管好个人有关证件、材料和物品,并全部带走。
因个人保管不当致使遗失的,由学生个人负责。
5、桂林及外地留在桂林的毕业生应按时将自己的行李物品带走,不准乱串宿舍住宿,退住宿后不准再次住宿。
6、毕业生毕业期间,不准在校园和宿舍区出售个人处理物品。
7、毕业生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做到文明离校,做好表率。
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校规校纪处理。
六、公寓管理职责公寓管理系后勤集团下属管理服务型实体,在后勤集团的领导下,负责在校学生住宿的管理服务工作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为学生创造一个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
其职责是:1 、对学生公寓实行公寓化管理,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制定学生公寓具体管理办法,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学生住宿安置、调整、退住宿手续。
3、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秩序、卫生、水电和星级公寓检查评比管理,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及其相应的管理资料。
4、对学生公寓的房屋、设备、物品等国有资产负有使用、管理和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固定资产档案,负责报修并协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公寓的房屋、设备、家具、水电设施等进行管理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5、加强纵向和横向联系,协调好学校有关部门对学生公寓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充分发挥学生会和“学生宿管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性,鼓励、支持学生参与公寓建设,实现管理目标。
7、完成学校和后勤集团交办的任务。
七、工作人员守则1、不准擅自脱岗、串岗、离岗;2、不准在工作时间干私活、做私事;3、不准带小孩上班;4、不准在值班室与人长谈、闲聊;5、不准非工作人员顶班或在值班室留宿非工作人员;6、不准动学生任何物品或向学生索要任何物品;7、不准在非休息时间躺在床上休息;8、不准在值班室聚众打牌、下棋和进行其他娱乐活动;9、不准擅自批准学生住宿和学生留宿外人;10、不准发现问题后不处理、不汇报,隐瞒推诿、敷衍了事。
八、公寓管理组长工作规范1、素质要求掌握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和学生工作的有关理论、业务知识与特点,熟悉有关政策、法令,了解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和需求,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2、工作职责组长在公寓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工作。
(1)根据学校确定的管理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主持制订学生公寓工作计划,完善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2)主持实施学生公寓各岗位管理工作规范,建立系统管理档案和相应管理资料,推进学生公寓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3)负责组织做好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组织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4)负责本小组人力调配,人员聘用(或解聘)、管理、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工作定额和计量指标,协调理顺本部门工作人员之间和各有关部门工作之间的关系。
(5)完成学校和后勤集团交办的任务。
九、学生公寓管理员1、素质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本职工作,有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
掌握学生公寓管理的基本知识、特点、规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岗位职责(1)在组长的指导下,负责本楼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坚持服务育人的宗旨,努力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认真贯彻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完成组长下达的各项任务。
(2)实施办理学生住宿、宿舍调整和退住宿手续及学生住宿人数的登记录入工作。
(3)负责本楼公共卫生清扫与保洁,保持公寓楼整洁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