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商法案例分析题练习
法律商法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于2008年开发了某居民小区,并于同年交付使用。
小区共有业主1000户,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按照相关规定向业主收取了房屋维修基金。
然而,自交付使用以来,小区内部分公共设施出现损坏,如楼顶防水层老化、外墙脱落等,需要进行维修。
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在了解情况后,向开发商提出维修申请,但双方就维修基金的使用产生争议。
二、争议焦点1. 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决定使用房屋维修基金?2. 开发商是否有义务承担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责任?三、案例分析1. 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决定使用房屋维修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有权代表业主决定使用物业管理费、房屋维修基金等资金。
”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接受业主监督。
”因此,业主委员会有权代表业主决定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在本案中,业委会作为小区业主的法定代表机构,有权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维修。
开发商无权干涉业委会的决定。
2. 开发商是否有义务承担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由业主共同承担费用。
”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由业主共同决定。
”因此,开发商作为小区的开发商,在小区交付使用后,对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
在本案中,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向业主收取了房屋维修基金,且小区公共设施的损坏并非由开发商直接造成。
因此,开发商无义务承担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责任。
四、答案及法律依据1. 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2. 开发商无义务承担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责任。
商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商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商法案例一,合同纠纷。
案例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1000台手机,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一个月后。
然而,在交货期限届满后,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导致甲方无法按时履行自己的销售合同。
甲方因此向乙方提起诉讼,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构成了违约行为。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因乙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在此案例中,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因延迟交货而导致的损失,如合同约定的罚款、因延迟交货而导致的利润损失等。
商法案例二,侵权责任。
案例描述,甲公司在市场上推出了一款名为“快速充电宝”的产品,并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了乙公司的商标。
乙公司发现后,立即向甲公司提出警告,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甲公司却以为乙公司的商标并未注册,因此拒绝了乙公司的要求。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的使用受到法律保护,无需注册也可以主张权利。
在此案例中,甲公司未经乙公司授权擅自使用其商标,构成了侵权行为。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名誉损害赔偿金、经济损失等。
商法案例三,股东责任。
案例描述,甲公司是一家刚刚成立不久的公司,乙、丙、丁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该公司。
然而,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丁因个人原因长期不履行股东责任,导致公司出现了经营困难,最终破产。
乙、丙两人因此向丁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公司破产的责任。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应当履行出资、监督、决策等责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在此案例中,丁因长期不履行股东责任,导致公司经营困难甚至破产,构成了股东责任不当的行为。
乙、丙两人有权要求丁承担公司破产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结论,商法案例中,合同纠纷、侵权责任、股东责任等问题都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合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商业活动的合法、有序进行。
商法司考真题(附答案和解析)
商法一、单项选择题:1.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的承兑汇票。
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承诺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乙公司持票向丙银行请求付款,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29题)A.乙公司只能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B.丙银行拒绝付款不符法律规定C.乙公司应先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不能得到清偿时方能向丁追偿D.丁属于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解析:选项A错误。
《票据法》第61条第1款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据此可知,乙在遭到丙拒绝付款时,可以行使追索权,请求出票人、保证人等承担票据责任,而不是只能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
选项B正确。
票据上的法律关系具有无因性,即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的有效票据为必要。
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则在所不问。
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因此,本题中丙银行不能以出票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该拒绝付款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C错误。
丁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乙公司可以直接要求丁承担责任。
选项D错误。
《票据法》第46条第(一)项规定,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表明“保证”的字样。
本题中,丁的行为不是在票据上签章的票据行为,不属于票据保证,根本就不是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丁只承担民法上的保证责任。
2.辽沈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清算。
法院受理后,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人的债权申报。
对此,下列哪一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属于应当受偿的破产债权?()(2010年卷三单选第32题)A.债权人甲的保证人,以其对辽沈公司的将来求偿权进行的债权申报B.债权人乙,以其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进行的债权申报C.债权人丙,要求辽沈公司作为承揽人继续履行承揽合同进行的债权申报D.某海关,以其对辽沈公司进行处罚尚未收取的罚款进行的债权申报解析:选项A正确。
法律民商法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男,35岁,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被告:李四,男,30岁,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第三人:王五,男,28岁,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张三、李四、王五分别持有该公司30%、40%、30%的股份。
公司成立初期,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关系融洽,共同经营公司。
然而,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三人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
2018年,张三因个人原因需要资金周转,欲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李四。
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三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李四,股权转让价格为300万元。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李四支付了300万元股权转让款,但未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2019年,王五认为张三将其股权转让给李四违反了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张三与李四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并要求张三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自己。
二、争议焦点1. 张三与李四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2. 王五是否有权要求张三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自己?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四、案例分析(一)张三与李四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案中,张三与李四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进行的,且张三已将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张三与李四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
(二)王五是否有权要求张三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自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工商法律知识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成立以来,凭借其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口碑,在市场上取得了一定的地位。
然而,在2019年,甲公司因涉嫌侵犯他人商标权被当地工商局查处,引发了一场工商法律纠纷。
二、案情简介2018年,乙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向甲市工商局投诉,称甲公司生产的某款手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权。
乙公司提供的证据显示,甲公司生产的手机外观设计与其注册商标图案高度相似。
经调查,甲公司确实存在侵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
甲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
三、法律分析1. 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3)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在本案中,甲公司未经乙公司许可,在其生产的手机上使用了与乙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图案,且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符合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
2. 侵权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甲公司侵犯了乙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案例分析1. 甲公司侵犯商标权的动机甲公司侵犯乙公司商标权的动机可能是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通过使用与乙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图案,甲公司可能认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乙公司的商标保护,从而降低侵权风险。
2. 甲公司侵犯商标权的后果甲公司侵犯乙公司商标权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乙公司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司法考试三卷《商法》案例分析题
司法考试三卷《商法》案例分析题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商法》案例分析题【案例一】:爱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拟增加注册资本,公司监事会全部七名成员坚决反对,但董事会坚持决议。
于是,监事会中的三名成员联名通知全体股东召开监时股东会议。
除两名股东因故未参加股东会以外,其他股东全部参加。
与会股东最终以2/3人数通过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董事会决议。
监事会认为会议的表决未到法定人数,因而决议无效。
董事会认为,监事越权召开股东会,会后又对会议通过的决议横加指责,纯属无理之举。
问:(1)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2)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是否合法?(3)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是否有效?【分析】:(1)该公司董事会无权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我国公司法规定,对增加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应当由股东会作出。
(2)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合法。
公司法规定,1/3以上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本次临时股东会由三名监事召集,该公司共有监事七人,达到1/3以上。
(3)股东会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无效。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应当由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而此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只是参加本次股东会的2/3股东通过。
【案例二】:张×、李×、赵×3人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
张×出资20万元人民币,李×以价值20万元的房屋出资,赵×出资人民币10万元。
后经营失败,公司欠甲100万元,公司资产价值50万元,甲知道张×具有偿还能力,在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要求张×偿还所欠的债务。
若你是甲的法律顾问,对甲的要求如何回答?下载全文。
商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商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商法案例分析题:某公司的销售员小张在与客户谈判时,误将自己的意图当作公司的实际意图表示,导致产生误解。
客户据此签订了一份合同,并向该公司支付了合同项下的款项。
后来,客户发现合同中的附加服务并未提供,要求公司返还已付款项。
公司认为是小张个人的问题,不应该由公司承担责任。
请根据以上情况,分析小张对公司的代理责任及公司的违约责任。
答案:小张作为公司的销售员,是公司代理人的一种。
根据代理法的有关规定,代理人应在代理行为中代表委托人的利益,并发挥必要的勤勉和忠诚。
在本案中,小张作为公司的代理人,他的行为是代表公司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
尽管小张在谈判中发生了误解,但由于他是代表公司的意图行事,因此公司应对客户的误解承担相关责任。
客户根据小张的陈述和谈判结果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款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概括性文件,合同内容应符合双方的真实意图。
在本案中,虽然客户根据小张的错误陈述签订了合同,但合同是客户基于小张代表公司意图的理解而签订的,客户是合法的合同订立方。
因此,客户有权要求公司履行合同项下的附加服务,并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公司认为小张的错误陈述属于个人问题,并不应由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其代理人的行为是承担代理责任的,即代理行为应当视为公司自身行为。
因此,公司不能以小张个人问题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代理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小张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在代表公司期间,其行为代表了公司的意图。
因此,小张对公司的代理责任应由公司承担。
客户根据小张的陈述签订的合同有效,并有权要求公司履行合同,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公司不得以小张个人问题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商法复习(案例分析题)
1 . 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
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
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答:D. 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2. A公司向凤凰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水泥,价值150万元,A公司开具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背书“不得背书转让”字样。
凤凰有限责任公司在汇票到期日前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B公司。
由于凤凰有限责任公司与B公司是多年的商业伙伴,就接受了汇票。
B公司为了偿付贷款,又将其背书转让给某服装厂。
服装厂购买原材料,又将汇票背书后转让给轮胎厂。
轮胎厂用汇票支付了丁的租赁费。
丁于汇票付款期届至时,去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该汇票上有不得背书转让的记载拒绝付款。
丁向B公司、凤凰有限责任公司和A公司等等追索,均遭拒绝。
丁无奈之下,将轮胎厂告上法庭。
当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时答: A. 凤凰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将汇票转让给B公司C. 服装厂可不以将汇票转让给轮胎厂3. 刘、关、张约定各出资40万元设立甲有限公司,因刘只有20万元,遂与张约定由张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
公司设立时,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
后债权人发现甲公司注册资本不实。
甲公司欠缴的20万元出资应如何补交?答: A. 应由刘补交20万元,张、关承担连带责任4. 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
甲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如果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
下列对该票据有关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答: C. 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D. 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5. 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
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
2021年司法考试 商法主观题
2021年司法考试商法主观题
一、案例分析题(共两题,每题50分)
第一题:公司设立与股东责任
案情概述: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甲以货币出资20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150万元出资,丙以一项专利权作价150万元出资。
公司成立后,发现乙的机器设备实际价值仅为100万元,且乙未补足差额。
同时,甲在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股权以1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丁,并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
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债务,债权人A公司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
问题:
乙的出资不足行为应如何处理?其他股东和债权人A公司有哪些权利?
甲转让股权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若公司最终被宣告破产,乙是否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第二题:证券发行与信息披露
案情概述:
上市公司X公司计划通过公开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规模。
在编制招股说明书时,公司董事张某明知公司上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但为顺利融资,仍授意财务部门修改了相关财务数据并对外公布。
后该虚假信息披露被媒体曝光,导致股价大幅下跌,投资者B因此遭受重大损失。
问题:
分析X公司及其董事张某在证券发行过程中的行为是否违法?并说明理由。
投资者B是否有权要求X公司及张某赔偿其损失?如果可以,请说明法律依据及赔偿范围。
证券监管机构在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后,可以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答题要求:
请针对每个问题分别作答,条理清晰,逻辑严密。
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时,请注明具体条款或规定。
分析应结合案情,理论联系实际,展现对商法相关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司法考试《商法》专项练习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商法》专项练习题及答案2015年司法考试《商法》专项练习题及答案【案例一】: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
2010年7月,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增资扩股,再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为此,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新股发行的有关工作。
同年8月18日,该公司在某报上刊登了公司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中全面介绍了前阶段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本次募股的数额、目的、预期利益等等。
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前7个月的净销售额和净收入额分别达到3.4亿元和8000万元。
此外,招股说明书中还介绍了公司准备向高新技术领域发展,因此,公司已与某单位谈妥,决定高价购买一项有关电子信息方面的非专利技术。
这项技术的引入,将给公司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并将使公司在新技术领域开拓出无限的商业良机。
同年10月,该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新股发行的全部报批工作,并开始向社会募集股份。
募股期间,有股民发现,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净销售额和净收入额的数字与该公司此前公布的数字有很大差异,要求对此进行核实。
经有关部门查明,该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介绍的公司前7个月的净销售额和净收入额,比审计机构审计的结果高出了18%和76%,是该公司董事会有意在招股说明书中杜撰的。
此外,还查明所谓的高价购买某项电子信息方面的非专利技术也完全是虚构的。
为此,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了该公司的新股发行。
针对该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虚假内容的行为,有关部门在决定是否给予查处时,产生了争议。
【问题】:公布虚假招股说明书是否构成欺诈?应追究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分析】:本案中该股份有限公司制作虚假招股说明书是事实。
是否构成欺诈发行公司股票行为的关键在于该公司是否利用所制作的虚假招股说明书向社会发行了股票。
根据《公司法》规定,欺诈发行公司股票,是指公司及发起人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发行股票的行为。
倘若仅制作虚假招股说明书或认股书而未发行股票,自然不构成欺诈发行公司股票的行为。
商法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商法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设立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是多少?A. 10万元B. 30万元C. 50万元D. 100万元2. 以下哪项不是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内容?A. 公司名称B. 公司住所C. 公司经营范围D. 公司员工人数3. 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议,需要多少比例的股东同意?A. 1/2B. 2/3C. 3/4D.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4. 公司合并,需要经过哪些程序?A. 董事会决议B. 股东大会决议C. 债权人同意D. 所有上述程序5. 公司破产清算时,债权人的债权按照什么顺序清偿?A. 按债权金额大小B. 按债权成立时间先后C. 按债权类型D. 按债权人申请时间先后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6. 以下哪些属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A. 董事会审议B. 股东大会批准C. 监事会审核D. 总经理决定7. 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减资?A. 公司亏损严重B. 公司需要偿还债务C. 公司需要调整资本结构D. 公司需要扩大生产规模8.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需要哪些程序?A. 董事会审议B. 股东大会批准C. 债权人同意D. 总经理决定9. 以下哪些属于公司解散的原因?A. 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B. 股东大会决议解散C. 公司合并或分立D. 公司破产10. 公司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可以进行哪些行为?A. 继续经营B. 清偿债务C. 分配剩余财产D. 转让公司财产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1. 简述公司设立的条件。
12. 简述公司合并的法律效果。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25分)13.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货物,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支付货款。
然而,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由于经营不善,未能按时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款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分析甲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五、论述题(每题20分,共20分)14. 论述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及其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司法考试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男,35岁,个体商人,住址:某市XX区XX路XX号。
被告乙,男,30岁,某公司职员,住址:某市XX区XX路XX号。
2019年3月,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将其位于某市XX区XX路XX号的一套住宅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3年,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合同中约定租金为每月5000元,乙应于每月的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此外,合同还约定,在租赁期间,乙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有权解除合同。
2019年5月,乙在未征得甲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内的部分设施进行了改造,包括将阳台改为卧室,增设了一间卫生间。
甲发现后,多次要求乙恢复原状,但乙以方便居住为由拒绝。
2019年12月,甲与乙发生纠纷,甲要求乙支付拖欠的租金,并恢复房屋原状。
乙承认拖欠租金,但拒绝恢复房屋原状,认为自己的改造是为了提高居住舒适度。
2020年1月,甲将乙诉至法院,要求乙支付拖欠的租金、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因其擅自改造房屋给甲造成的损失。
二、争议焦点1. 乙是否应支付拖欠的租金?2. 乙是否应恢复房屋原状?3. 乙是否应赔偿甲的损失?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3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租赁物的使用并不得损害租赁物的方法使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修缮。
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修缮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6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支付的租金。
”四、案例分析1. 关于拖欠租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6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在本案中,甲与乙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为每月5000元,乙应于每月的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
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一、单项选择题:1.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
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
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分]A.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B.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D.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债务2.2022年1月,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
2022年2月,甲与戊结婚。
2022年7月,甲因车祸去世。
甲除戊外没有其他亲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分]A.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戊依法自动取得合伙人地位C.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合伙人资格D.只能由合伙企业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3.甲将自己的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财产损失险,附加盗抢险,保险金额按车辆价值确定为20万元。
后该汽车被盗,在保险公司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之后,该车辆被公安机关追回。
关于保险金和车辆的处置方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分]A.甲无需退还受领的保险金,但车辆归保险公司所有B.车辆归甲所有,但甲应退还受领的保险金C.甲无需退还保险金,车辆应归甲所有D.应由甲和保险公司协商处理保险金与车辆的归属4.甲公司在交易中取得汇票一张,金额10万元,汇票签发人为乙公司,甲公司在承兑时被拒绝。
其后,甲公司在一次交易中需支付丙公司10万元货款,于是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承兑时亦被拒绝。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分]A.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票上的金额B.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交易中的对价C.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要求其给付汇票上的金额D.丙公司应当请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5.甲股份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对公司设立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如何承担发生了分歧。
商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商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甲方”)与一家软件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软件开发合同。
合同约定,乙方负责为甲方开发一款新的移动应用程序,甲方需支付乙方开发费用共计100万元。
合同还规定,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软件,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问题:1. 若乙方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完成了软件开发,但甲方在验收后发现软件存在严重缺陷,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如何处理?2. 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软件开发,甲方是否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可以,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什么?3. 假设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是否可以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可以,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什么?答案:1. 甲方在发现软件存在严重缺陷后,首先应当与乙方沟通,要求乙方修复缺陷。
若乙方拒绝修复或修复后软件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修复义务、减少合同价款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 根据合同约定,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软件开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违约金 = 合同金额× 违约金比例× 逾期天数。
在本案例中,违约金比例为千分之五,即0.5%。
3. 若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是否可以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一般情况下,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通常由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损失来确定。
分析:在商法案例分析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以及合同解除等问题是常见的讨论点。
本案例中,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
对于软件缺陷问题,甲方应首先寻求乙方的修复,若乙方无法满足要求,则甲方有权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对于违约金的计算,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应按照约定执行。
司法考试商法历年习题及答案解析:案例分析题
四、案例分析题:案情:国有企业川南商业大楼于1998年拟定改制计划:将资产评估后作价150万元出售,其中105万元出售给管理层人员(共4人),45万元出售给其余45名职工,将企业改制为川南百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
该改制计划于同年12月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原管理层人员宋某认购45万元,李某、王某、周某各认购20万元,其余职工各认购1万元。
公司成立后,分别向各认购人签发了出资证明书。
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宋某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某、王某为公司董事,周某任监事会主席兼财务负责人。
2001年,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将注册资本增加为300万元,周某列席了董事会,并表示同意。
会后,董事会下发文件称:本次增资计划经具有公司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可以实施。
同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300万元。
增加部分的注册资本除少数职工认购了30万元外,其余120万元由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平均认购,此次增资进行了工商登记。
同年10月,王某与其妻蓝某协议离婚,蓝某要求王某补偿25万元。
王某遂将其所持股权的50%根据协议抵偿给蓝某,董事会批准了该协议。
2003年5月,川南公司因涉嫌偷税被立案侦查。
侦查发现:除王某外,宋某、周某、李某在1998年改制时所获得的股权均是挪用原川南商业大楼的资金购买,且2001年公司增资时,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四人均未实际出资,而是以公司新建办公楼评估后资产作为增资资本,并分别记于个人名下。
同时查明,偷税事项未经过股东会讨论,而是董事会为了公司利益在征得周某同意后决定实施的。
后法院判决该公司偷税罪成立,判处公司罚金140万元,宋某等亦分别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问题:1.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在1998年改制时所取得的股权是否有效?为什么?答案:有效。
理由:股东出资即取得股权,其出资的资金来源不影响股权的取得或者答:(1)股东取得股权仅以出资为条件;(2)根据公司法的资本充实原则,股东出资不得退回(除非有法定事由),如果出资取得的股权因资金来源违法而无效,必然导致出资返还,影响公司资本充实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传统商业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是一家从事服装批发业务的企业,成立于2005年,主要经营国内外知名品牌的服装。
公司成立初期,凭借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在市场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A公司逐渐面临诸多法律风险,尤其是在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争议等方面。
以下将结合具体案例,对A公司在传统商业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例描述1. 合同管理问题2019年,A公司与B服装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B服装厂向A公司提供一批服装,总价为100万元。
合同中明确了货物的质量标准、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
然而,在货物交付过程中,B服装厂提供的服装存在质量问题,导致A公司无法按期完成销售任务。
A公司遂要求B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但B服装厂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质量标准为由拒绝赔偿。
2.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A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一批与公司经营的品牌服装外观相似的仿冒产品,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利益。
A公司立即采取措施,收集证据,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经调查,该批仿冒产品由C服装厂生产,C服装厂承认其侵犯了A公司的知识产权。
然而,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C服装厂以A公司未及时申请商标注册为由,主张其不构成侵权。
3. 劳动争议问题A公司员工D因工作原因与公司发生争议,认为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加班费。
D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在仲裁过程中,A 公司承认存在加班费未支付的情况,但以公司财务状况不佳为由,拒绝全额支付。
三、案例分析1. 合同管理问题本案中,A公司与B服装厂之间的合同纠纷主要源于合同条款不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
本案中,合同未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导致双方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
A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1)完善合同条款,明确约定质量标准、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关键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对合作方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其信誉和履约能力。
司法考试三卷《商法》案例分析二
司法考试三卷《商法》案例分析二2015年司法考试三卷《商法》案例分析汇总(二)【案例一】:A、B、C三人经协商,准备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主要从事家具的生产,其中A为公司提供厂房和设备,经评估作价25万元,B 从银行借款20万元现金作为出资,C原为一家国有企业的家具厂厂长,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提出以管理能力出资,作价15万元。
A、B、C 签订协议后,向工商局申请注册。
请问:(1)本案包括哪几种出资形式?并分析A、B、C的出资效力。
(2)甲公司能否成立?为什么?【分析】:(1)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本案例中有三种出资形式:即实物,现金,无形资产。
其中A的出资为实物出资,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B虽然是从银行借的资金,当并不影响其出资能力,故属货币出资,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C的出资是无形资产,但我国《公司法》只规定知识产权可作为无形资产出资,以管理能力作为出资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2)甲公司能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案例二】:2008年3月1日,某有限责任公司甲经董事会2/3以上董事决议,分立为两个有限责任公司乙和丙。
其中,甲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和人员等主要资源都分给了乙公司,只有一小部分资产分给了丙公司,甲公司同时终止。
商法司考案例题至
(2021年)案情:2021年5月,兴平家装(下称兴平公司)与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一起出资设立大昌建材加工(下称大昌公司)。
在大昌公司筹建时期,兴平公司董事长马玮被指定为设立负责人,全面负责设立事务,马玮又委托甲协助处置公司设立事务。
2021年5月25日,甲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与戊签定衡宇租赁合同,以戊的衡宇作为大昌公司以后的记录居处。
2021年6月5日,大昌公司记录成立,马玮为公司董事长,甲任公司总领导。
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兴平公司以一栋厂房出资;甲的出资是一套设备(未经评估验资,甲申报其价值为150万元)与现金100万元。
2021年2月,在马玮知情的情形下,甲伪造丙、丁的签名,将丙、丁的全数股权转让至乙的名下,并办理了记录变更手续。
乙随后于2021年5月,在马玮、甲均无异议的情形下,将记录在其名下的全数股权作价300万元,转让给不知情的吴耕,也办理了记录变更等手续。
现查明:第一,兴平公司所出资的厂房,其所有权原属于马玮父亲;2020年5月,马玮在其父归天后,以伪造遗言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并于同年8月,以该厂房投资设立兴平公司,马玮占股80%.而马父遗产的真正继承人,是马玮的弟弟马祎.第二,甲的100万元现金出资,系由其朋友满钺代垫,且在2021年6月10日,甲将该100万元自公司账户转到自己账户,随即按约还给满钺。
第三,甲出资的设备,在2021年6月初,时值130万元;在2021年1月,时值80万元。
问题:1.甲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与戊签定的衡宇租赁合同,其效劳如何?什么缘故?2.在2021年1月,丙、丁可否主张甲设备出资的实际出资额仅为80万元,进而要求甲承担相应的补足出资责任?什么缘故?3.在甲不能补足其100万元现金出资时,满钺是不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什么缘故?4.马祎可否要求大昌公司返还厂房?什么缘故?5.乙可否取得丙、丁的股权?什么缘故?6.吴耕可否取得乙转让的全数股权?什么缘故?参考答案:1.有效,设立中的公司能够实施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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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商法案例分析题练习
2017司法考试商法案例分析题练习
案例分析
宏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有股东5人,刘某、关某,张某和赵某是自然人股东,各持有公司2万元的股份,甲企业是法
人股东,持有公司12万元的股份。
刘某欲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刘
某书面通知关某、张某、赵某和甲企业,关某不同意刘某将股份转
让给乙企业,张某、赵某同意刘某转让,甲企业收到刘某的书面通
知后迟迟不作出答复,直至两个月后通知刘某不同意转让。
张某、
赵某都向刘某主张优先购买权,但是购买的比例协商不成。
张某和
赵某提出的购买条件低于乙企业,甲企业拒绝购买刘某的股份,刘
某遂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关某坚决反对刘某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刘某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后,关某要求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公司
拒绝购买,关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法院判
决关某败诉。
张某决定出国定居,在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
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公司后来经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降低
至8万元,并且办理了变更登记。
由于公司经营困难,关某、赵某
和甲企业均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根据《公司法》,回答下列问题:
1.刘某是否有权转让自己的股份?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
刘某有权转让自己的股份。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转让股权的股
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
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题中刘某书面通知了其他股东,甲企业收
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未答复,应视为同意转让,张某和赵某也同意
转让,4个股东中有3个同意转让,已超过半数,所以刘某有权转
让股份。
2.张某和赵某如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各购买刘某多少股份?刘
某能否有权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
张某和赵某如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各自购买刘某1万元的股份。
刘某有权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公司法》第72条第3款规定,两
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
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题中股东
张某和赵某均主张优先购买权,协商购买比例不成,应当按照转让
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张某和赵某的出资各占注册资
本总额的10%,他们相互之间的出资比例是1:1,所以应各购买刘某50%的股份,即1万元股份。
根据该款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
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张某和赵某提出的购买条件低于乙企业,所
以刘某有权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3.法院判决关某败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
法院判决关某败诉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
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
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
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
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
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条规定了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
份的法定情形,只要不符合这些情形,股东无权请求公司收购自己
的股份,本题中反对股东向公司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份的情形不符
合公司收购股东股份的法定情形,所以法院判决关某败诉符合法律
规定。
4.张某是否有权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乙企业?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
张某有权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根据
该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相互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者部
分股份,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本题中乙企业已经成为公司
股东,所以张某有权不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5.宏图有限责任公司能否继续存在?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
宏图有限责任公司不能继续存在。
《公司法》修订后确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地位,但是同时对一人公司设置了比一般有限
责任公司严格的限制。
《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一人有限责
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该条规定一人公司的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比一般有限责任公司高,必须为10万元,本题中
宏图公司的注册资本已降低至8万元,不符合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
资本限额,各股东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后,乙企业成为宏图公司惟
一的股东,宏图公司不能继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