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设甲烷传感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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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管理制度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管理制度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管理制度第1条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9-2007)的规定要求。

第2条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和回风流设置甲烷传感器。

第3条井工矿井的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

1、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在距工作面回风口不大于10m处,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安设在切顶线对应的煤帮处。

甲烷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1.2%,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8%。

2、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安设在距回风绕道口10~15m的回风流中。

参数设定(包括增设的甲烷传感器):甲烷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0.8%,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回风巷或掘进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8%。

3、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安设在距工作面不大于5m处,且无风筒一侧。

甲烷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1.2%,断电范围是掘进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8%。

第4条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联工作面进风巷口以里10~15m范围必须装设甲烷传感器,甲烷报警浓度为≥0.4%、断电点浓度为≥0.4%,断电范围是进风巷、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4%。

第5条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联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3~5m范围必须安设甲烷传感器,甲烷报警为≥0.4%、断电浓度为≥0.4%,断电范围是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4%。

当瓦斯浓度≥1.2%时,同时还要切断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复电浓度为<0.4%。

第6条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大于3.0%,必须对局部通风机实施闭锁使之不能启动。

在必要时,只有通过密码操作软件解锁或使用专用工具人工解锁;当掘进工作面及巷道中甲烷浓度低于1.2%时,自动解锁。

传感器的安装标准

传感器的安装标准

一、传感器安设标准1、回采工作面传感器安装位置:上隅角安装T0传感器;往外10米围安设T1传感器;在回风口10—15米处安设T2瓦斯、温度、CO传感器;当回采顺槽巷道大于1000米时,安装T中传感器。

2、开掘工作面的传感器安设位置:在风筒出口对帮距工作面迎头3-5米处,安设T1传感器,距回风口10—15米处安设T2传感器,当掘进到1000米时,安装T中传感器。

3、双巷掘进期间工作面、回风流安设甲烷传感器标准同开掘工作面的传感器安设标准一样,另外需在两工作面混合回风流中安设一台甲烷传感器。

4、开掘工作面开口5米时,可只在工作面安设T1传感器,但巷道推进到30米起必须安设T2传感器;采煤工作面推进到停采线附近,而采到T1、T2传感器相距缺乏50米时,可只安设T1传感器,但采掘工作面的断电功能必须贯穿整个生产过程,即从开场到结尾全过程具备断电功能。

5、采区回风巷安设甲烷、CO、风速传感器。

6、井下各机电硐室需安设温度传感器,报警值≥34℃。

7、甲烷、温度、CO传感器应垂直吊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米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其悬挂应采用硬连接方式固定,风速检测口应垂直于风流方向。

8、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m处应设置烟雾、一氧化碳传感器。

9、开关量传感器的设置:〔1〕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

〔2〕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必须设置风门传感器。

当两道风门同时翻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上应安设风筒传感器,风筒传感器须设置在距掘进面不超过20米处。

〔4〕必须通过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设置馈电传感器或在被控开关取馈电状态接点信号的方式可靠监测被控开关的馈电状态。

二、职责划分1、开掘队组负责本队施工巷道围〔从巷道开口位置到工作面之间〕的设备看管、工作面50米围线缆的规吊挂及其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工作面线缆延长、回风流传感器的规吊挂和巷道所有传感器的标校及故障处理。

强化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强化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强化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管理规定范文1. 目的强化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管理,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采矿企业的矿山工作面,包括井下采掘工作面和露天采掘工作面。

3. 安装要求3.1 采矿企业在采矿工作面的每个进风和回风巷道,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并按照标准将其固定在合适的位置。

3.2 甲烷传感器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确保传感器的正常工作。

3.3 如发现任何甲烷传感器损坏或工作异常,必须立即更换或修复,并进行记录。

4. 检测要求4.1 采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甲烷浓度的定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记录保存,备查。

5. 报警与应急措施5.1 当甲烷浓度达到预警线时,甲烷传感器会发出警报信号,矿工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如撤离危险区域。

5.2 采矿企业必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甲烷浓度达到不同预警线时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5.3 甲烷浓度达到事故预警线时,采矿企业必须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理。

6. 管理责任6.1 采矿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必须负责甲烷传感器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

6.2 采矿企业必须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能够对甲烷传感器进行正确的维护和管理。

6.3 采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甲烷传感器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评估。

7. 培训要求7.1 采矿企业必须对矿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教育他们正确使用甲烷传感器,并提醒他们甲烷事故的危害性。

7.2 新进矿工必须接受甲烷传感器使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3 采矿企业必须随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矿工能够正确操作甲烷传感器。

8. 罚则8.1 采矿企业如果未按照规定进行甲烷传感器的安装和管理,将被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并进行整改。

8.2 如因采矿企业的违规行为导致甲烷事故发生,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9. 附则9.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之前已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部分,以本规定为准。

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及回风流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吊挂和使用标准

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及回风流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吊挂和使用标准

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及回风流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吊挂和使用标准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及回风流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吊挂和使用标准一、甲烷传感器1、吊挂标准:①.通用要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字面显示朝向行人侧。

②.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距老塘侧土袋墙、切顶线或挡风帘及上帮不大于800mm,不小于200mm,距顶板不大于300mm(以传感器进气口计算)。

③.采煤工作面距煤帮不大于10m。

④.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大于5m。

⑤.采掘工作面回风侧甲烷传感器吊挂位置:距回风口以里10~15m;有新鲜风流汇入处必须在风流交叉口前10~15m处增加甲烷传感器。

⑥.采用串联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前3~5m内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

⑦.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距其进风口3~5m内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

2、调校及设置:①.调校时间为7天。

②.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报警浓度≥1.0%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0%CH4采煤工作面:报警浓度≥1.0%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0%CH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报警浓度≥1.0%CH4,断电浓度≥1.0%CH4,复电浓度<1.0%CH4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③.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报警浓度≥1.0%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0%CH4掘进工作面回风流:报警浓度≥1.0%CH4,断电浓度≥1.0%CH4,复电浓度<1.0%CH4采用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④.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硐室: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⑤.采区回风巷:报警浓度≥1.0%CH4,断电浓度≥1.0%CH4,复电浓度<1.0%CH4⑥.矿井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报警浓度≥0.7%CH4⑦.采区回风巷、矿井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内机电设备处: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必须能够断开该机电设备的电源)二、风筒传感器1、安装地点应无淋水,不影响行人,维护方便。

传感器的安装标准

传感器的安装标准

传感器的安装标准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一、传感器安设标准1、回采工作面传感器安装位置:上隅角安装T0传感器;往外10米范围内安设T1传感器;在回风口10—15米处安设T2瓦斯、温度、CO传感器;当回采顺槽巷道大于1000米时,安装T中传感器。

2、开掘工作面的传感器安设位置:在风筒出口对帮距工作面迎头3-5米处,安设T1传感器,距回风口10—15米处安设T2传感器,当掘进到1000米时,安装T中传感器。

3、双巷掘进期间工作面、回风流安设甲烷传感器标准同开掘工作面的传感器安设标准相同,另外需在两工作面混合回风流中安设一台甲烷传感器。

4、开掘工作面开口5米时,可只在工作面安设T1传感器,但巷道推进到30米起必须安设T2传感器;采煤工作面推进到停采线附近,而采到T1、T2传感器相距不足50米时,可只安设T1传感器,但采掘工作面的断电功能必须贯穿整个生产过程,即从开始到结尾全过程具备断电功能。

5、采区回风巷安设甲烷、CO、风速传感器。

6、井下各机电硐室需安设温度传感器,报警值≥34℃。

7、甲烷、温度、CO传感器应垂直吊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米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其悬挂应采用硬连接方式固定,风速检测口应垂直于风流方向。

8、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m处应设置烟雾、一氧化碳传感器。

9、开关量传感器的设置:(1)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

(2)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必须设置风门传感器。

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上应安设风筒传感器,风筒传感器须设置在距掘进面不超过20米处。

(4)必须通过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设置馈电传感器或在被控开关内取馈电状态接点信号的方式可靠监测被控开关的馈电状态。

甲烷传感器和其它传感器的设置规定

甲烷传感器和其它传感器的设置规定

甲烷传感器和其它传感器的设置规定1.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9-2019)的规定要求。

2.所有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和回风流设置甲烷传感器。

3.高瓦斯矿井和瓦斯矿井高瓦斯采区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 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一台甲烷传感器。

4.高瓦斯矿井和瓦斯矿井高瓦斯采区的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

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在距工作面回风口不大于10m处,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安设在切顶线对应的煤帮处。

甲烷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1.2%,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8%。

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安设在距回风绕道口10~15m的回风流中。

参数设定(包括增设的甲烷传感器):甲烷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0.8%,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回风巷或掘进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8%。

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安设在距工作面不大于5m处,且无风筒一侧。

甲烷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1.2%,断电范围是掘进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8%。

5.回采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联工作面进风巷口以里10~15m范围必须装设甲烷传感器,甲烷报警浓度为≥0.5%、断电点浓度为≥0.5%,断电范围是进风巷、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5%。

6.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联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3~5m范围必须安设甲烷传感器,甲烷报警为≥0.5%、断电浓度为≥0.5%,断电范围是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5%。

当瓦斯浓度≥1.5%时,同时还要切断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复电浓度为<0.5%。

7.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大于3.0%,必须对局部通风机实施闭锁使之不能启动。

甲烷传感器和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甲烷传感器和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甲烷传感器和其它传感器的设置2019年4月29日一、在矿井的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按图1所示设置。

T1-回采工作面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T2-回采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T1、T2 、应为高低浓度组合式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T1≥1%CH4,T2≥0.8%CH4断电浓度:T1≥1.5%CH4,T2≥0.8%CH4复电浓度:T1<1%CH4,T2<0.8%CH4断电范围:T1-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2-工作面及其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回采工作面经过批准采用专用排瓦斯巷的,还必须在距专用排瓦斯巷回风口15米处设置T3(高低浓度组合式),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均为T3≥2.5%CH4,复电浓度为T3<2.5%CH4,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未经批准设立专用排瓦斯巷的,也必须设置T3,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与T2相同。

二、在矿井的回采工作,甲烷传感器按图2所示设置。

Tl-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T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T1≥1%CH4,T2≥0.8%CH4断电浓度:T1≥1.5%CH4,T2≥0.8%CH4复电浓度:T1<1%CH4,T2<0.8%CH4断电范围:T1、T2--均为掘进巷道内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三、掘进与回采工作面串联通风时,甲烷传感器的设置除分别按上述两条规定设置外还须在回采工作面煤壁线以外3-5米处(进风侧)设置甲烷传感器。

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均为≥0.5%CH4,复电浓度为<0.5%CH4,断电范围被串联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仓房式回采工作面(小穿与回采串联)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联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均为≥O.5%CH4,复电浓度为<0.5%CH4,断电范围为被串联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设甲烷传感器的规定

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设甲烷传感器的规定

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装甲烷传感器的规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二款“井下个别机电设备设在回风流中的,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具备甲烷超限断电功能”的规定。

咨询有关专家,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对部分省份关于本条款的批复意见和其他煤矿企业制定的实施细则,结合集团公司各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若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已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和晋煤集团企业标准《甲烷传感器设置规范》安装了甲烷传感器,且甲烷传感器能够正确反映机电设备所在地点的甲烷浓度并能够实现超限断电功能时,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安设地点可不再单独设置甲烷传感器。

第二条当个别机电设备设置在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其他地点(如联络巷)时,应在机电设备设置地点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具有超限断电功能。

其报警值为≥0.8%CH4,断电值为≥0.8%CH4,复电值<0.8%CH4,断电范围为该机电设备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第三条当钻机设置在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时,在钻机下风侧距开孔处5~10米处各设置一台甲烷传感器,其报警值为≥0.8%CH4,断电值为≥0.8%CH4,复电值<0.8%CH4,断电范围为该钻机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5-10。

T 。

第四条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上风侧5米范围内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采区回风巷道内电气设备上风侧甲烷传感器报警值为≥0.8%CH4,断电值为≥0.8%CH4,复电值为<0.8%CH4,断电范围为该机电设备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电气设备上风侧甲烷传感器报警值为≥0.7%CH4,断电值为≥0.7%CH4,复电值<0.7%CH4,断电范围为该机5。

电设备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5。

T5。

永煤公司关于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设甲烷传感器的规定

永煤公司关于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设甲烷传感器的规定

止机械设备和电缆横行穿过专用回风巷。

三、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应安装在进风流中。

低瓦斯矿井安装在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由矿机电部门采取措施,尽可能合理集中布置。

四、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甲烷传感器安装位置:
1、单台设备:甲烷传感器安装在机电设备风流上风侧10~15m处;
2、多台设备处:参照《煤矿安全规程》78页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设备集中放置长度不超过20m的安装一台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安装在迎风侧第一台设备上风侧5~10m处;集中放置长度超过20米的,增设一台甲烷传感器,安装位置为20m第一台设备上风侧10~15m处。

3、采掘工作面回风流施工煤层钻孔的液压钻机下风侧5~10m处应吊挂一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五、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甲烷传感器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断电范围:
1、采掘工作面回风流机电设备甲烷传感器的报警点:≥1.0%CH4;断电点:≥1.0%CH4;复电点:<1.0%CH4(参照《煤矿安全规程》92页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九款规定);断电范围:当采掘工作面回风流机电设备处风流中瓦斯浓度≥1.0%时,必须能够自动断开该机电设备的电源或者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道内所有机。

准确把握规程甲烷传感器安装

准确把握规程甲烷传感器安装

准确把握《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
甲烷传感器的安装问题
江西魏乐平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井下个别机电设备在回风流中,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实现甲烷电闭锁。

”有关煤矿安全规程解读或释义对此条叙述都比较简单,导致不少人员误读,实践中造成资源浪费,维护困难。

笔者在煤矿的安全监察中,发现多处矿井回采工作面回风流中,安装了不少于3个甲烷传感器,其中一个矿井回采工作面因安装了多台水泵、绞车等设备,致使甲烷传感器达12个之多,犹如农民兄弟农架下的南瓜。

问其为何如此安装,矿井陪同检查的人员苦不堪言。

故此,提出如下解读意见,供大家参考。

1.无论是回采工作面,还是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只要采掘工作面风流、回风流(回风隅角、大于1000米采面中部传感器)甲烷传感器检测到甲烷超限,达到断电浓度后,能够切断回采或掘进工作面回风流所属电气设备总闭锁开关电源的,无论采掘工作面回风流有多少电气设备,不再需要加装甲烷传感器。

2.当矿井采区、一翼回风道中有单个或多个电气设备,其设备的最上风侧10~15米应当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实现全部甲烷超限断电闭锁。

3.当电气设备安装在采区回风道,其回风只是某一采掘工作面回风流时,如果该采掘工作面已对采区回风电气设备实现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该电气设备上风侧无需加装甲烷传感器。

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专用回风道,原则上不得有电气设备,当需要对巷道临时维修、运输材料特殊需要时,应制定专门措施,除相关的采掘工作面需要停止生产作业外,其上风侧10~15米应当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实现甲烷电闭锁功能。

标准44甲烷传感器设置规范

标准44甲烷传感器设置规范

甲烷传感器设置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的设置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晋煤瓦发字(2011)1091号文件《关于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办法{2011}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监察监管的通知】的通知》3 术语和定义3.1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2 甲烷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4 一般要求4.1 矿井应按安全监控系统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传感器。

4.2 安装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A 环境温度:0-40℃;B 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C 大气压力:(80-110)kPa。

4.3 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传感器进行口距顶板(顶梁、屋顶)大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当巷道高度大于2米时,传感器应加装人工升降装置。

4.4 甲烷传感器的安设位置、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AQ1029-2007的规定,同时断电值下调20%。

4.5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有井下作业地点的甲烷传感器应选择量程上限不低于40%CH4的高浓甲烷传感器;高瓦斯矿井应选择量程上限不低于10%CH4的甲烷传感器。

5 设置标准5.1 采煤工作面5.1.1 一条回风巷的采煤工作面5.1.1.1 用U型通风方式时,按图5-1-1所示设置:在上偶角(最后一排支架切顶线处,距煤壁不大于600mm)设置甲烷传感器T0,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在超前支护范围内设置甲烷传感器T3。

甲烷传感器的使用规范

甲烷传感器的使用规范

甲烷传感器的使用规范甲烷传感器的使用规范一、甲烷传感器的安设位置(一)临时停工巷道1.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不设栅栏时,甲烷传感器保持原有位置。

2.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设置栅栏时,栅栏以里的甲烷传感器移动至栅栏上方,如栅栏以里有多台甲烷传感器,只在栅栏上方安设1台,其余传感器拆除。

3.当临时停工巷道不能保证监控系统的供电电源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向监测监控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监测监控中心、生产科、机电科联合制定方案后,报通风副总、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止电源供电,否则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500元/次。

(二)新开口巷道1.巷道开口使用扩散通风时,当掘进深度小于5m范围时,迎头可暂时悬挂便携仪,在开口处下风侧10-15m处安设1台甲烷传感器。

2.巷道掘进长度大于5m小于20m时,回风流中甲烷传感器位置不变,在工作面增加1台甲烷传感器,悬挂在风筒对侧距工作面小于5m范围内。

3.巷道掘进长度大于20m时,甲烷传感器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22)规定执行。

(三)回风流中机电设备1.机电设备安设在采掘工作面的回风巷道内,不再单独设置甲烷传感器。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和掘进工作面长度超过1000m,必须在回风巷或掘进回风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2.机电设备安设在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硐室,甲烷传感器安装在硐室口以内3-5m处,岩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机电硐室不再单独设置甲烷传感器。

3.设置在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钻场,机电设备硐室内安装甲烷传感器;钻机施工硐室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5.在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或者总回风巷内安装单台机电设备,甲烷传感器安设在机电设备上风侧10-15m处。

5.在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或者总回风巷内设备集中放置长度不超过20m的安装1台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安装在迎风侧第一台设备上风侧10-15m;集中放置长度超过20m的,增设一台甲烷传感器,安装位置为20m第一台设备上风侧10-15m处。

甲烷传感器设置规范(探究)

甲烷传感器设置规范(探究)

甲烷传感器设置规范(探究)1范围本标准基于自身公司经历及行业有关标准总结归纳,标准规定了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的设置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安监总煤装(2013)2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监测和报警工作的通知晋煤瓦发字(2011)1091号文件《关于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监察监管的通知>的通知》3术语和定义3.1传感器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2甲烷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4一般要求4.1 矿井应按安全监控系统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传感器。

4.2 安装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a)环境温度:0~40℃;b)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c)大气压力:(80~110)kPa。

4.3 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传感器进气口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当巷道高度大于2米时,传感器应加装人工升降装置。

4.4 甲烷传感器的安设位置、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同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下调20%。

4.5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有井下作业地点的甲烷传感器应选择量程上限不低于40%CH4的高低浓甲烷传感器;高瓦斯矿井应选择量程上限不低于10%CH4的甲烷传感器。

5设置标准5.1 采煤工作面5.1.1 一条回风巷的采煤工作面5.1.1.1 用U型通风方式时,按图5-1-1所示设置:在上隅角(最后一排支架切顶线处,距煤壁不大于600mm)设置甲烷传感器T0,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T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进风巷在超前支护范围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T3。

强化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管理规定

强化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管理规定

强化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管理规定一、引言在采掘工作面的矿山安全管理中,甲烷是一种具有高度危险性的气体。

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强化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规定,确保甲烷传感器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监测。

二、甲烷传感器的安装和维护1. 甲烷传感器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备灵敏度高、抗干扰性强等特点。

2. 甲烷传感器应按照矿井安全规定的要求,合理布置在工作面主通风巷、回风巷等关键位置,确保对甲烷气体能够进行及时、准确的监测。

3. 甲烷传感器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4. 定期对甲烷传感器进行校准,校准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以确保传感器的准确度。

三、甲烷传感器的操作与监测1. 甲烷传感器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操作证书。

未取得操作证书的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操作。

2. 操作人员应熟悉甲烷传感器的使用说明书,了解其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3. 定期对甲烷传感器进行运行状态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对甲烷传感器的监测数据进行实时记录,并及时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四、甲烷传感器的报警处理1. 当甲烷传感器监测到甲烷浓度超过预设阈值时,应立即发出报警信号。

报警信号应明确可辨,以便矿工能够及时采取逃生和防范措施。

2. 报警信号的处理应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确保矿工的安全。

3. 报警信息应第一时间通知所有相关责任人员,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甲烷浓度的升高。

五、甲烷传感器数据的管理与分析1. 甲烷传感器监测数据应进行实时记录,并保存一定时间,以备追溯和分析。

2. 甲烷传感器数据的分析应定期开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和综合分析。

3. 分析结果应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报告,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矿山甲烷气体控制水平。

六、甲烷传感器的维修和更新1. 甲烷传感器的维修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遵循相关的操作规程。

传感器设置标准

传感器设置标准

传感器设置标准一、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局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保护方便,不阻碍行人和行车。

二、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必需符合以下要求(1)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需按图1设置。

U型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如下图。

Z型、y型、H型和W型等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下图:T0: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数非本质平安型电气设备。

T1: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数非本质平安型电气设备。

T2: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数非本质平安型电气设备。

假设煤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1不能操纵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数非本质平安型电气设备那么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3;煤矿u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设置2T3: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进风巷内全数非本质平安型电气设备。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纳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4。

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T:4: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断电范围: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数非本质平安型电气设备。

煤矿z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设置煤矿y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设置煤矿H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设置z型、H 型、y型、w型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均为:T1: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数非本质平安型电气设备。

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

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
<1.5%CH4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专用排瓦斯巷
≥2.5%CH4
≥2.5%CH4
<2.5%CH4
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0.5%CH4
≥0.5%CH4
<0.5%CH4
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
≥1.0%CH4
≥1.0%CH4
<1.0%CH4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
(仅限于低瓦斯矿井,对于南桐镇煤矿仅有全兴为低瓦斯矿井,其余均为突出矿井,严禁煤巷半煤巷及工作面的串联通风)
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
甲烷传感器设置地点
报警浓度
断电浓度
复电浓度
断电范围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1.0%CH4
≥1.5%CH4
<1.0%CH4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1.0%CH4
≥1.5%CH4
<1.0%CH4
利用瓦斯时的瓦斯抽放泵站输出管路中
≤30%CH4
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的瓦斯抽放泵站输出管路中
≤25%CH4
井下临时抽放瓦斯泵下风侧栅栏外
≥1.0%CH4
≥1.0%CH4
<1.0%CH4
抽放瓦斯泵
≥0.5%CH4
≥0.5%CH4
<0.5%CH4
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

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

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装甲烷传感器的规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二款“井下个别机电设备设在回风流中的,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具备甲烷超限断电功能”的规定。

咨询有关专家,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对部分省份关于本条款的批复意见和其他煤矿企业制定的实施细则,结合集团公司各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若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已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和晋煤集团企业标准《甲烷传感器设置规范》安装了甲烷传感器,且甲烷传感器能够正确反映机电设备所在地点的甲烷浓度并能够实现超限断电功能时,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安设地点可不再单独设置甲烷传感器。

第二条当个别机电设备设置在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其他地点(如联络巷)时,应在机电设备设置地点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具有超限断电功能。

其报警值为≥0.8%CH4,断电值为≥0.8%CH4,复电值<0.8%CH4,断电范围为该机电设备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第三条当钻机设置在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时,在钻机下风侧距开孔处5~10米处各设置一台甲烷传感器,其报警值为≥0.8%CH4,断电值为≥0.8%CH4,复电值<0.8%CH4,断电范围为该钻机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第四条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上风侧5米范围内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采区回风巷道内电气设备上风侧甲烷传感器报警值为≥0.8%CH4,断电值为≥0.8%CH4,复电值为<0.8%CH4,断电范围为该机电设备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电气设备上风侧甲烷传感器报警值为≥0.7%CH4,断电值为≥0.7%CH4,复电值<0.7%CH4,断电范围为该机电设备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2-1. 227 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详解

2-1. 227 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详解

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详解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在我们的工程项目中我们经常遇到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参数设置,由于缺乏相关知识,经常使得我们安装设置不规范,验收不合格,出现很多问题。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把我们在工程中经常遇到的相关传感器的正确的安装及设置方法做以下总结。

一、甲烷(瓦斯)传感器的设置:1、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2、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3、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4、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5、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7、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宜设置甲烷传感器。

8、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内必须在室内设置甲烷传感器。

9、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10、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二、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1、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地点可设置在上隅角、工作面或工作面回风巷,报警浓度为≥0.0024%。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m~15m处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

3、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

4、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

甲烷传感器报警断电规定(煤矿安全规程)

甲烷传感器报警断电规定(煤矿安全规程)
≥1.0
≥1.5
<1.0
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
≥1.0
≥1.0
<1.0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0.5
≥0.5
<0.5
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0.5
≥0.5
<0.5
≥1.0
≥1.0
<1.0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的进风分风口处
≥0.5
≥0.5
<0.5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
≥0.5
≥0.5气设备
≥0.5
≥1.5
甲烷传感器(便携仪)的设置地点,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
设置地点
报警浓度/%
断电浓度/%
复电浓度/%
断电范围
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
≥1.0
≥1.5
<1.0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1.0
≥1.5
<1.0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采区回风巷
≥1.0
≥1.0
<1.0
采区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
≥0.75


使用架线电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内装煤点处
≥0.5
≥0.5
<0.5
装煤点处上风流100m

甲烷传器的设置

甲烷传器的设置

四、甲烷传感器的设置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一)、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选型及配置1、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0-1-1设置。

U型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其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5%CH4,复电浓度为<1.0%CH4,断电范围为采煤工作面及回风顺槽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其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5%CH4,复电浓度为<1.0%CH4,断电范围为采煤工作面及回风顺槽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工作面回风顺槽设置甲烷传感器T2,其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0%CH4,复电浓度为<1.0%CH4,断电范围为采煤工作面及回风顺槽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2、瓦检员、安检员、放炮员、电工、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瓦斯报警仪。

二)、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选型及配置1、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0-1-2设置:在工作面混合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1,其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5%CH4,复电浓度为<1.0%CH4,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其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0%CH4,在工作面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T2复电浓度为<1.0%CH4,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该矿配置2个掘进头,掘进面甲烷传感器共4台。

2、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的掘进工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0%CH4,复电浓度为<1.0%CH4,断电范围为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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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
安装甲烷传感器的规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二款“井下个别机电设备设在回风流中的,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具备甲烷超限断电功能”的规定。

咨询有关专家,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对部分省份关于本条款的批复意见和其他煤矿企业制定的实施细则,结合集团公司各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若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已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和晋煤集团企业标准《甲烷传感器设置规范》安装了甲烷传感器,且甲烷传感器能够正确反映机电设备所在地点的甲烷浓度并能够实现超限断电功能时,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安设地点可不再单独设置甲烷传感器。

第二条当个别机电设备设置在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其他地点(如联络巷)时,应在机电设备设置地点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具有超限断电功能。

其报警值为≥0.8%CH4,断电值为≥0.8%CH4,复电值
<0.8%CH4,断电范围为该机电设备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
备。

T
第三条当钻机设置在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时,在钻机下风侧距开孔处5~10米处各设置一台甲烷传感器,其报警值为≥0.8%CH4,断电值为≥0.8%CH4,复电值
<0.8%CH4,断电范围为该钻机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5-10。

T 。

第四条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上风侧5米范围内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采区回风巷道内电气设备上风侧甲烷传感器报警值为≥0.8%CH4,断电值为≥0.8%CH4,复电值为
<0.8%CH4,断电范围为该机电设备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电气设备上风侧甲烷传感器报警值为≥0.7%CH4,断电值为≥0.7%CH4,复电值<0.7%CH4,断电范围为该机
5。

电设备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
电气设备。

5。

T
5。

T。

T。

第五条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安设地点甲烷传感器具体安设标准为:
一、单台设备:在该机电设备风流上风侧5米范围内安装一台甲烷传感器。

二、多台设备:设备集中放置地点,其长度不超过20米时可安装一台甲烷传感器,安装在第一台设备风流上风侧5米范围内;其长度超过20米时,每20米为一个单元增设一台甲烷传感器。

5。

20。

20。

5。

T。

T
T。

5 。

第六条
处在回风流中的 127V
及其以下电压等级的非本安小型电
器和高低压电缆接线盒可不单独安。

5。

T。

127V 。

装甲烷传感器,但必须由其上风侧的甲烷传感器集中控制,并能够实现超限断电功能。

检查要点:
一、是否在回风流中有设备的地点按规定设置甲烷传感器。

二、安装的甲烷传感器是否在规定距离内。

三、甲烷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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