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之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

合集下载

【法学案例分析】 请求权基础方法分析

【法学案例分析】 请求权基础方法分析

题目:以请求权基础方法分析该案案例:高碧珍是贵州省江口县双江镇城郊村的一名农村妇女,她因做小生意曾一度在省城贵阳市居住生活。

其长子杨政锡于1993年与向素英结婚,婚后在江口县城居住生活,并于1994年生育一女名杨丽文。

从1995年3月,高碧珍征得杨丽文父母杨政锡、向素英的同意,带孙女杨丽文前往省城贵阳跟随其居住生活,直至2000年4月止。

其间,高碧珍多次带杨丽文返回江口县住于杨政锡、向素英家,而杨政锡、向素英也多次前往贵阳市高碧珍住处探望杨丽文。

1999年11月,杨政锡与向素英离婚。

2000年4月,杨丽文被送回江口县跟随其已离异的父母分别生活。

2001年10月,高碧珍向法院起诉,要求杨政锡、向素英承担从1995年3月至2000年4月止共5年时间,高碧珍抚养杨丽文所支付的生活费,每月按250元计算,共计为15000元。

一审裁判:一审法院认为,高碧珍是杨丽文的祖母,其在杨丽文之父母尚健在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对杨丽文不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杨丽文的法定抚养人是其父母杨政锡、向素英,因而高碧珍带养杨丽文所支付的生活费由应小孩的法定抚养人杨政锡、向素英承担。

故一审法院判决:由杨政锡、向素英各自给付高碧珍抚养杨丽文的生活费7500元合计15000元。

二审裁判:二审法院认为,虽然高碧珍对其孙女杨丽文不具有法定抚养义务关系,但是其对杨丽文的抚养照料,是现实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基于血缘、亲情关系所实施的相互帮助行为,这种行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对高碧珍来说是自愿的,且是默认的无偿行为,因此不属于无因管理行为。

现高碧珍因杨丽文之父母离异而起诉,要求杨丽文之父母承担高碧珍抚养杨丽文所支付的生活费,高碧珍此行为是对其当初自愿、无偿行为的反悔,该反悔并无溯及力,不能因为杨丽文之父母的离异而改变当初高碧珍自愿、无偿照料杨丽文的初衷,因而高碧珍的实体请求既无双方约定的依据,也无法律规定的根据,依法不应支持。

故二审法院判决:撤销原判,驳回高碧珍的诉讼请求。

民法案例分析基本方法探析——以请求权基础分析法为视角

民法案例分析基本方法探析——以请求权基础分析法为视角
成 良先 生认 为 ,法律 思 维是 指严 格遵 循 法律 本 同时 ,也 应注 重价值 判 断 ,否则过 分 注重形 式
身 的形 式 逻 辑 ( 包 括 法 律 的规 范 、原 则 和 精 合 理 性 ,就 可 能 导致 机 械 法 学 。著 名 的 四川 泸 州遗 赠 案 ”若 严 格 按 照 法 律形 式 合 理性 标 神) ,在 此 基 础 上来 分 析 案 件 ,适 用 法 律 解 决 “
据 ,而应 当 以逻 辑思 维 为 主 ,辅 以价 值 判 断 、 例 ,其 中 ,该法 条前 半句 规定 属 于法定 事实 构 经 验思 维 ;第 i ,法 律思 维 的程序 性 。法律 思 成 ,后半 句规定 则属 于法 律后 果 ,此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具备法 维 区别 于道 德 思维 、经 济思 维等 显著 的特 点在 定事 实 与法律 后果 的法 条 既是完 全性 法条 。而 于其 注重程 序 正义 。在 裁判个 案之前 ,必 须按 后者 则 是指 不能够 独立 作 为请 求 权基 础依 据 的
照法定 程序 听取 双方 当事人 的陈述 和辩解 ,对 法条 ,其 往往 缺乏 法定 事实 或者 法律 后果 ,只
问题 的思 维 方 式 。【 2 ] 从 学 者 对法 律 思 维 的定 义 准 ,认 定 遗赠 合 同有效 ,则 严重 背离 了 民法善
我 们不 难发 现 法律 思维 的共 同点 :第 一 ,法 律 良风俗 的基本 原则 ,此 时 ,只能牺 牲 法律 的逻
规 范是 法律 思维 的前 提 ,法 律思 维离 不开 法律 辑 合 理 性 以维 护 法 律 所 追 求 的 价值 理 念 。 当
6 9
法制长廊
张春龙
民法案例分析基本方法探析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
在法律领域中,请求权是指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请求权的行使是当事人行使法律权利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实现法律保护的手段和途径。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分析请求权的基础。

某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一定的购房款,并在一定时间
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但是在约定的时间内,甲一直未支付购房款,也未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乙无法正常使用房屋。

乙多次向甲催告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但甲仍置之不理。

乙只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甲支付购房款并办理过户手续。

在这个案例中,乙作为原告,依法行使了请求权。

首先,乙依据购房合同的约定,可以合法地向甲请求支付购房款并办理过户手续,这是乙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其次,乙在向甲催告履行合同义务后,甲仍未履行,这进一步加强了乙行使请求权的合法性。

最后,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甲支付购房款并办理过户手续,这是乙行使请求权的法律途径,也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请求权的基础是合法权利的存在和合法权利
的侵害。

当事人在行使请求权时,需要依法合理地主张自己的权利,并通过法律途径来实现权利保护。

同时,当事人在行使请求权时要注意合理的诉讼请求和证据证明,以便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请求权作为当事人行使法律权利的基础,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当事人在行使请求权时,需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合理地主张自己的权利,并通过法律途径来实现权利保护。

希望以上案例分析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请求权的基础和行使方式。

法律关系分析法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的应用

法律关系分析法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的应用

法律关系分析法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的应用按王利民教授《民法学》教材的观点,民法案例分析的方法包括法律关系分析法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两种。

法律关系分析法,是指通过理顺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从而全面地把握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三段论的适用以准确适用法律,得出妥当的结论。

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又称为归入法、涵摄法,是指通过寻求请求权基础,将小前提归入大前提,从而确定请求权是否能够得到支持的一种案例分析方法。

下面笔者将通过本周协助指导老师办理的一个案例来说明两种方法的应用。

案情:包工头W雇佣其老乡即当事人X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双方未就雇佣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作出约定。

W向钢材经销商Z 订购钢筋,双方约定Z负责送货至W施工的奉贤区西渡镇某工地。

Z 委托货车司机T送货及卸货,司机T在将钢筋送至工地卸货过程中不慎将X右脚砸伤。

一、法律关系分析法第一步是考察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因雇主W与雇员X并未约定雇佣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故与X受伤相关的法律关系有X因受雇佣遭受损害及第三人货车司机T不慎将X右脚砸伤形成的侵权法律关系。

W与钢材经销商Z的买卖合同关系及Z与货车司机T的运输合同关系与本案争议点没有直接关联性,不在本案分析的法律关系范围内。

第二步是考察法律适用。

即在第一步确定的案件事实(小前提)的基础上,查找适用于相关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大前提),这一步就是逻辑三段论运用的过程。

X因提供劳务受伤,可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即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X因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遭受人身损害,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即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X既可以请求司机T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W承担赔偿责任。

以请求权为基础的案例分析方法

以请求权为基础的案例分析方法

以请求权为基础的案例分析方法一、提问:原告东光公司是否有权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要求被告徐州宏达水泵厂和李传营偿还到期债务?二、假定结论:假设原告有权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要求被告徐州宏达水泵厂和李传营偿还到期债务。

那么应当符合下列前提条件:1.根据《合同法》第60条规定,应当存在一个有效的合同。

本案中,被告投资人李传营以水泵厂名义和原告于2002年8月达成还款计划,约定余款于2003年5月前还清。

该合同是一个有效合同。

2.原告拥有请求权。

本案中,原告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故原告拥有买受人偿还价款的请求权。

3.被告应当支付价款。

本案中,双方于2002年8月达成还款计划,约定余款于2003年5月前还清。

根据《合同法》第161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

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此时还款日期已到,故被告应当支付价款。

4.被告适格问题。

本案中,徐州宏达水泵厂工商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

而个人独资企业因其有自己的名称,且必须以企业的名义活动的特性,使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人格上具有相对独立性,因此对企业债务的承担亦应具有相对独立性。

所以在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是水泵厂而非当时的投资人李传营,因此水泵厂作为被告适格,李传营则不适格。

三、结论1.因为李传营作为被告主体不适格,所以假设不成立,原告东光公司无权依据《合同法》请求徐州水泵厂和李传营承担到期债务的清偿责任。

2.但是因为水泵厂作为被告适格,所以依据《合同法》,徐州宏达水泵厂所负债务应首先以企业财产偿还,在其财产不足偿还的情况下原告有权请求现在的投资人即王某以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偿还,若由此而致王某利益受损,王某可依其与李传营签订的转让协议向李传营追偿。

法学案例分析

法学案例分析

法学案例分析一、案情简介2004 年10月辽宁省鞍山市李民因购买福利彩票中奖190万元人民币,税后所得款为153万元人民币。

李民弟弟以公司缺乏资金为由,向哥哥李民借用100万元人民币,并且口头承诺一个月归还。

李民在没有征得妻子张红意见的情况下,将100万元人民币以口头的方式借给了其弟李航。

弟弟李航并没有在一个月之后归还,在两年的时间内总共归还69.5万元,还剩30.5万元。

弟弟李航将事先带好的底稿,以不签字不还钱的威胁方式要求哥哥李民在底稿上签字,底稿上写道:为了让父母颐养晚年,李民经和妻子商量,将中福利彩票的30万元从弟弟李航手上转交给父母。

李民担心弟弟李航不归还钱,于是,在没有与妻子张红商量的情况下签了字。

妻子对这件事全然不知,最终,李民夫妇将李航告上了法庭,要求李航归还借给他的钱。

最终,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了李民夫妇的诉讼请求。

李民夫妇不服一审的判决,将李航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案件受理费为10628元,由二原告承担10278元,其余由二被告承担,李航归还李民夫妇5000 元。

二、案情分析从案情中,我们可以概括出解决本案件的三个焦点:第一,李民购买福利彩票税后款153万元归谁所有?第二,李民借给李航的100 万元是否有效?第三,李民的赠与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有平等的处理权,故李民购买福利彩票税后款153万元归李民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6 条明确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因此,李民将100万元借给李航的借贷合同是成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明确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合同。

但由于李民购买的福利彩票所得款归夫妻共同所有,李民并没有征的妻子张红的意见下,在底稿上签了字,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证明张红对底稿签字一事全然不知,所以这是一个效力待定的问题,如果张红能够证明这一事,那么该赠与合同无效。

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分析案例的实例演示审批稿

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分析案例的实例演示审批稿

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分析案例的实例演示审批稿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即由美国法学家利维特(Arthur S. Lief)于20世纪40年代提出的一种分析法,用来评估被迫行政审批的合理性。

该分析法认为,当一个人必须通过请求他人的许可来行使其中一种行政权力时,他可以依据请求权基础分析法来确定是否满足行政程序的要求。

下面以一个实例演示审批稿为例,具体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进行分析。

假如公司的员工申请了一笔费用报销,需要经过主管经理的审批才能获得报销。

审批稿如下所示:----------------------------------------------------------------------------------员工姓名:XXX部门:XXX申请报销金额:XXX报销事由:XXX审批意见:XXX审批时间:XXX主管经理签字:XXX----------------------------------------------------------------------------------根据请求权基础分析法,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权限界定:首先要明确员工是否有申请报销的权力,是否是在公司规定范围内的合理请求。

如果员工没有相关权限,则审批稿本身就存在问题。

2.程序公正:审批稿上是否展示了所有的必要信息,如员工姓名、部门、申请报销金额等。

是否公正地记录了员工的请求和主管经理的审批意见。

如果存在任何遗漏或者失实,都可能会影响审批结果的公正性。

3.程序透明:员工是否清楚了解了公司的报销审批程序和标准,是否明确知道需经过主管经理的审批才能获得报销。

如果程序不透明或者存在变动,可能会给员工带来困扰。

4.决策合理性:审批意见是否合理、合法、公正,是否充分考虑了员工的申请理由和报销金额,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审批标准。

如果审批意见不合理或者不符合公司规定,可能会引发员工的不满和其他问题。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对审批稿进行评估和改进。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报告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报告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报告在法律领域,请求权基础的分析是解决纠纷和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关键。

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深入剖析,能够更清晰地理解和运用请求权基础的理论。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背景具体时间,_____(原告)与_____(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原告将其位于具体地址的房屋出租给被告,租赁期限为起止时间,租金为每月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为每月月初支付。

然而,在租赁期间,被告连续三个月未支付租金,原告多次催告无果。

二、请求权基础的确定(一)合同请求权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这一请求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

(二)损害赔偿请求权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例如,原告可能因为被告未支付租金而无法按时偿还房屋贷款,产生了额外的利息支出。

三、法律分析(一)合同请求权的构成要件1、有效的合同:原被告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合同。

2、义务违反:被告连续三个月未支付租金,违反了合同中关于租金支付的约定。

3、损害:原告未能按时收到租金,导致其经济利益受损。

4、因果关系:被告未支付租金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原告的经济损失。

(二)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构成要件1、违约行为:被告未支付租金构成违约。

2、损害:原告因被告的违约行为遭受了实际的经济损失。

3、因果关系:违约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四、证据收集为了支持自己的请求权,原告需要收集以下证据:1、租赁合同: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租赁关系以及关于租金支付的约定。

2、催告通知:证明原告已经多次催告被告支付租金。

3、银行流水:证明原告未收到被告的租金以及因被告违约而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

五、诉讼策略(一)选择合适的诉讼请求原告可以同时主张合同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请求权为基础的民事案例分析

以请求权为基础的民事案例分析

以请求权为基础的民事案例分析摘要民事法律关系系统庞杂,内容丰富,在实际的案件分析当中,一套行之有效并规范严谨的分析方法不仅可以规范司法审判活动,也有利于实体正义的实现,对于一般性的案件可以普遍使用法律关系分析法,而对于特殊性的给付之诉则应优先适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案件的分析应按照既定的程序步骤,规范分析思路和分析路径,作出符合逻辑的判断过程和正义的裁判结果。

关键词民法法律关系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是法学的方法论的组成部分,对现实当中存在的争议运用规范的法学方法进行分析,是法学教学中常常用到的方法,在审判实务中,我国对于案例的分析也并没有统一的固定的模式,所以一些在法官在审判时就不严格遵循法律分析的方法,推理的过程不完整。

一、案例分析方法简介民法学中案例的分析方法是案件分析的标准化的方法,是一个规范的流程,就是让每一个案件的裁判者都按照这样的思维方式、流程、步骤进行对案件的了解,法律的查找和适用,统一化、规范化。

要成为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的分析方法,首先,必须是能整体上涵盖现实当中具体情况的方法,突出共性问题而不讲求个性;其次,这个完整的过程不仅包括对案例的分析事实的认定,还包括法的解释和使用,使案件事实和法律的规定相吻合。

基本的案例分析方法包括法律关系分析方法,是基础性的分析方法。

而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相对于一般性的使用范围来说具有特殊性,它适用的案件范围必须是具有请求权存在基础的,单纯的确认法律关系的诉讼和不需相对人做出相应法律行为的形成诉讼是不能使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的。

(一)法律关系分析方法法律关系分析法是萨维尼提出的,他将其当作是建立民法上层建筑的基础,对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掌握对于民法的内在实质性的体系的理解具有重要作用。

这种以法律关系为线索的分析方法是案例分析的基础方法,适用范围广泛。

法律关系分析方法的具体应用中,要想查明案情,就要进行法律关系的分析,首先,要进行案件事实的整理,根据案件的事实判断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分析案例的实例演示

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分析案例的实例演示

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分析案例的实例演示请求权基础分析法是一种分析法律诉讼中诉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方法。

本文将以某个案例作为例子,演示如何使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来分析该案件的合法性。

案例:甲方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规定乙方承租甲方的办公室,租金为每月5000元。

租赁期为一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中还规定,乙方须每月按时支付租金,且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书面告知是否续租。

在2019年4月,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要求其补齐欠款。

乙方不仅拒不支付,还拒绝续租,希望提前解除合同,但未提供有效理由。

从请求权角度进行分析,本案涉及以下请求:1.甲方请求乙方按时支付租金;2.乙方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相应押金;3.乙方请求不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以上各个请求,需要进行请求权基础分析,以确定其合法性和可行性。

对于第一条请求,甲方请求乙方按时支付租金,这是合法的。

该请求基于租赁合同中的规定,乙方应当按时支付租金。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兑现合同中的约定。

因此,该请求是合法的,并且有行使的基础。

对于第二条请求,乙方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相应押金,这是需要进一步分析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

乙方在合同期内想要解除合同,需要提供有效的解除理由。

本案中,乙方未提供解除合同的有效理由,因此该请求不具有合法性。

此外,退还相应押金要求也不具有合法性,因为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其应该对违约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不能指望甲方退还押金。

对于第三条请求,乙方请求不承担违约责任,这也需要进一步分析。

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已经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并且没有提供有效的理由来解除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的约定,可以按照逾期支付租金的利息率进行赔偿,或者要求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总体来说,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可以帮助我们分析法律案件中各方的请求是否具有合法性和可行性。

在本案中,甲方的请求是合法的,并且有基础可行性;乙方的请求在某些方面不具有合法性和可行性。

案例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之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

案例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之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

案例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之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Anspruchs method)请求权基础分析法(Anspruchs method),又称请求权规范基础检索法或归入法、涵摄法(Subsumtionsmethod)。

该方法通过考察当事人的请求权主张,寻求该请求权的规范基础,从而将小前提归入大前提,最终确定请求权是否能够得到支持的裁判结论。

其考察以当事人的请求权为基础展开,因此首先探讨请求权的基础理论,再探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在分析案例中的具体运用。

(一)请求权(arspruch)概述所谓请求权(arspruch),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请求权人自己不能直接取得作为该权利的内容的利益,必须通过他人的特定行为间接取得。

请求权包括债权请求权、绝对权的请求权、继承法上的请求权、亲属法上的请求权等。

请求权的概念最早由德国学说汇纂学派代表人物温德夏特(Windscheid)于1856年发表的《从现代法的立场看罗马私法上的诉权》一书中提出。

他认为,请求权就是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

此种观点为《德国民法典》所采纳,并为许多大陆法国家的民法所运用。

请求权的特点是:1.请求权具有相对性。

请求权都是发生在特定的相对人之间的一种权利,不论是基于债权产生的请求权,还是基于物权和其他绝对权利产生的请求权,都要转化为相对人之间的关系。

也就是说,请求权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

请求权作为相对权,产生于特定当事人之间具有特定给付内容的关系。

2.请求权作为独立的实体权利,连接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权利,因为民事诉讼程序上的诉可分为三种,确认、给付和变更之诉,这三种诉讼中给付之诉是民事诉讼的核心,而给付之诉的基础就是实体法上的请求权。

只有理解了请求权,才能理解给付之诉的基础。

3.请求权既可以作为独立的权利,也可以作为实体权利的内容。

请求权大多表现为实体权利,例如物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等。

正是因为请求权可以采取独立的形态,因此权利人可以转让、抵销、准许延迟或免除请求权的具体内容。

法学方法论与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

法学方法论与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

法学方法论与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王利明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在英美国家,注重归纳法和论题式的思维,往往采用个案分析(case by case)的方法;而在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国家,强调演绎法和体系化的思维。

下面分析案例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即:法律关系分析法和请求权基础的分析法。

一. 法律关系分析法所谓法律关系分析方法,是通过理顺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从而全面地把握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依据逻辑三段论以准确适用法律,做出正确的判决的一种案例分析方法。

(一)法律关系分析法的特点其一:此方法首先着眼于对案件事实的考察,在此基础上再适用法律,把对案件事实的分析于法律的适用作为两个步骤。

其二:它是对法律关系三要素的全面考察,而非仅对法律关系的某一特定内容即请求权的考察。

请求权基础的分析方法则是通过考察当事人的主张,探究其法律基础和事实依据。

其考察范围限于与请求权有关的法律事实和规范事实。

采用法律分析方法,可以高屋建瓴地分析各种法律关系。

在一种法律关系中,可能有多个权利,而不仅仅包括请求权。

其三:法律关系的分析方法是法学最基本的分析方法和分析框架。

它不仅是一种案例分析的方法,而且适用于法学研究和民法体系的构建。

(二)此方法的运用分为两个步骤1.考察案件事实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这一步又包括以下几步:第一个步骤是明确争议点及其相关的法律关系,即明确争议的核心关系,围绕核心关系还有哪些“有关联的法律关系”,二者的关系如何。

第二个步骤是明确是否产生了法律关系。

如好意实惠等就不构成民法上债权债务关系。

第三个步骤分析法律关系的性质,如分析究竟是合同关系,侵权关系,无因管理关系还是不当得利关系,确定不同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对于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影响很大。

第四个步骤是考察法律关系的各要素,即考察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

第五个步骤是是否发生了变更,消灭的后果,以及考察变更,消灭的原因何在。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
在法律体系中,请求权是指当事人凭借法律规定的权利主张其合法权益的一种
权利。

请求权的行使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依据和条件,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分析请求权的基础。

某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乙应在一年内将房屋交付给甲并支付全部
购房款项。

然而,在约定交付房屋的日期到来之时,乙却以各种理由推迟交付房屋,并且拒绝支付购房款项。

甲在多次催促无果后,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首先,甲主张的请求权基础是合同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
关规定,甲与乙签订了购房合同,乙有义务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屋并支付购房款项,而乙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因此甲有权依法主张其在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

其次,甲主张的请求权基础是违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之一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未按时交付房屋并且拒绝支付购房款项,已构成违约行为,甲有权主张乙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最后,甲主张的请求权基础是法院裁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
事人对民事案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甲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乙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这是甲行使请求权的法定途径。

综上所述,通过上述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请求权的基础。

在实际
生活中,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使请求权,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同时,也需要在行使请求权的过程中,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法学案例分析】请求权基础分析

【法学案例分析】请求权基础分析

【法学案例分析】请求权基础分析2013年9月1日,甲到乙公司(家居商场,购物模式类似宜家家居)为自己的家庭采购家具。

甲选中了一款书桌,于是自己从货架上取下一个书桌(包装于纸盒内的组件),在收银台支付了1000元价款后带出购物区。

甲突然又想买一个沙发,于是重新入场挑选。

根据样品展示,他看中了一款价格为15000元的沙发。

甲希望由乙公司送货上门。

工作人员告知,无须其自行提货,可以根据售货员开具的单据直接在收银台支付价款,然后办理送货手续,乙公司将在送货日之前代为从库房中提取货品并在约定日期送到指定地址。

于是,甲在收银台支付了15000元价款后,来到乙公司办理送货手续的服务台,要求将书桌与沙发一同在9月3日送货。

服务台收下了书桌。

根据乙公司送货服务单,办理送货服务的货品可以免费存储三天,第四天起每日收取20元/天/件的仓储费用。

经乙公司工作人员提示,甲同意并签字。

甲支付了送货费用(沙发300元、书桌70元,共370元)。

9月3日早晨,乙公司工作人员从仓库中提取了一个沙发(甲所购的款式),与甲所购书桌一起装上货车。

两件物品的包装纸盒上均有单据标明其为甲所购物品。

该货车为乙公司所有,司机和装卸人员均为乙公司的工作人员。

上午十时许,在货车行驶途中天降大雨。

突然,一个闪电击中了一株护道树,大树断折。

货车躲避不及而被压中。

书桌和沙发均严重损坏,其残值分别为300元和3000元。

乙公司将受损物品运回。

上述事件发生后,乙公司当日(9月3日)通知了甲。

甲要求乙公司另行送交完好的沙发和书桌,乙公司不同意,仅同意交付受损的两件物品,并表示随时可以送交。

甲表示不会接受。

双方交涉无果。

请假定:货物装载、送货汽车司机的驾驶行为、护道树管理单位均无过错。

也无须考虑是否应当投保的问题。

另:关于物权法问题,甲在将书桌带离收银台时已经取得其所有权;关于沙发,由于尚未交付,甲尚未取得其所有权。

因为尚未学习物权法,此问题在答题时无须分析。

审理民事案件的两种基本分析方法

审理民事案件的两种基本分析方法

案件分析方法的概念和特点
例如:假如有人未经我的许可把我的一个古董花瓶卖掉了。 请求权基础分析的方法,首先要判断谁可以对谁提出请求, 然后要分析它涉及到哪些请求权。首先它涉及到侵权的请 求权,因为你未经我的许可把我的花瓶卖掉,这就侵害了 我的财产权,构成了侵权。其次,它涉及到物权的请求权, 因为未经许可将我的花瓶卖掉,我有权要求占有人返还原 物。第三如果出卖人和我之间具有合同关系,那么还涉及 到合同的请求权。未经我的许可卖花瓶的行为,构成违约。 四是涉及到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未经我的许可,把我的 花瓶卖掉,这也构成不当得利。在考察了这些请求权之后, 就要进一步分析,应该选择哪一个请求权,然后分析这些 请求权的对应的法律规则。接着就要分析满足这些法律规 则的要件,以及案件的事实是否符合这些要件。最后,才 能得出这些规则能不能适用的结果。在这个分析的过程中, 其思维的步骤和程序是固定的。
案件分析方法的概念和特点
2、案件分析方法不仅是一种案件事实的分析方法, 同时也是法律解释的工具。也就是说,案件分析 方法主要不是一个证据的分析和运用的过程,不 是单纯确定客观的事实,而更重要的是它是为了 确立一种法律上的事实,一种符合法律构成要件 的事实,也就是确认三段论中的小前提。并且, 在这个分析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法律的适用, 也就是如何使小前提符合大前提,这样就必须对 适用的法律(即大前提)进行解释。所以,案件 的分析是一个事实认定和法律解释的过程。
审理民事案件的两种基本 分析方法
案件分析方法的概念和特点
1、案件分析方法必须具有一定规范性。一 方面,它应该是一个统一的方法,适用于 不同的案件,而不是每一个案件就有一种 方法;另一方面,这种方法不是每个人自 我设计或自我构思的方法,在分析案件中, 可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方式,这些方 式方法未必不能有效的分析案件,但是如 果没有一套规范的分析方法,就缺乏方法 论上的统一性,以至于在讨论问题时出现 各说各话的现象。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一案例概述权基础案例分析旨在提供一个解决问题的框架或基础,帮助个人或组织更好地管理权力、领导和决策。

本文将介绍一个权基础案例,通过对其分析,以及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来说明权基础案例分析的重要性和应用价值。

案例背景:公司的销售部门长期处于低迷状态,销售额持续下滑,导致公司利润大幅度减少。

经初步调查发现,该团队的销售人员缺乏士气,团队合作不够紧密。

此外,该公司内部的管理方式也存在问题,部门之间的沟通不畅,决策缺乏透明度。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公司决定进行一次权基础分析,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权基础分析1.权力分配:权力分配包括领导者和下属之间的权力关系。

在该案例中,销售部门的领导者应该有明确的权力,能够给予团队成员指导、支持和激励。

然而,很显然这种权力分配出现了问题,导致团队士气低迷。

2.决策:决策包括制定目标、制定计划以及评估和调整计划的能力。

在该案例中,管理层的决策缺乏透明度,部门之间的沟通不畅,导致销售团队不知道如何有效地销售产品。

因此,改进决策过程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3.团队合作:团队合作对于提高销售绩效非常重要。

在该案例中,团队合作不够紧密,影响了销售业绩。

因此,需要改善团队合作的方式,例如通过举办团队建设活动或定期召开团队会议来促进成员之间的合作和沟通。

4.人员激励:激励机制对于提高员工的士气和工作动力至关重要。

在该案例中,销售团队的士气低下,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激励机制,鼓励销售人员积极参与销售活动。

三解决方案1.重新分配权力:领导者需要重新评估并调整权力分配,明确各个团队成员的角色和职责。

此外,领导者还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鼓励员工提供反馈并参与决策过程。

2.改善决策过程:管理层应该通过设立决策委员会、定期会议等方式,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和参与度。

此外,还可以提供培训和教育机会,帮助员工提升决策能力。

3.促进团队合作:通过组织团队建设活动、定期召开团队会议等方式,鼓励成员之间的合作和沟通。

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分析案例实例演示

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分析案例实例演示

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分析案例实例演示请求权基础分析法(Rights-based Approach)是一种用于分析和评估人权问题的方法。

该方法着重强调个体的请求权和需求权,将人权视为个体的权利与需求之间的平衡,以满足个体的基本生存和发展需求。

下面将以针对教育权利的案例实例演示请求权基础分析法。

案例背景:在国地区,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滞后,教育资源相对匮乏,许多年轻人无法接受到高质量的教育。

一些家庭无法承担教育费用,导致他们的子女无法上学。

此外,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资源更为有限,导致少数民族儿童面临更大的教育困境。

基于请求权基础分析法,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步骤来分析和解决该案例。

步骤一:明确个体的基本权利与需求通过与案例中的个体、家庭和社区成员的对话和参与,我们可以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和诉求。

从中我们可以明确以下基本权利与需求:1.教育权利:所有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包括平等的机会和可及性。

2.经济权利:家庭应当具备经济能力,以支付子女接受教育所需的费用。

3.文化权利:教育应当尊重和维护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与特点。

4.平等权利:教育机会应当平等分配,不论个体的社会经济背景和族群。

步骤二:评估和确立责任人在此步骤中,我们需要明确政府、社会和个体在满足教育权利与需求方面的责任分工。

1.政府责任:政府是满足教育权利的最主要的责任方,包括提供足够数量和质量的教育资源、制定合适的教育政策与法规,保障教师的培训和待遇等。

2.社会责任:社会应当通过建设合适的教育环境和设施,提供教育援助、奖学金和志愿者支持等,协助政府提供教育服务。

3.个体责任:个体和家庭应当有责任培养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意愿,确保自己能够充分利用提供的教育机会。

步骤三:采取相应措施与解决方案在确定责任人和责任后,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教育问题:1.政府层面: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提高教育预算以增加教育资源。

制定法律和政策,确保教育机会平等,并为经济困难家庭提供教育援助和补贴。

法律关系分析法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的应用

法律关系分析法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的应用

法律关系分析法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的应用在法律实践中,法律关系分析法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是两种重要的法律分析方法,它们为解决法律纠纷、确定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有力的工具。

法律关系分析法,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梳理案件中涉及的法律关系,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种方法首先要确定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种类,比如是合同关系、侵权关系还是物权关系等。

然后,再对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进行详细的分析。

比如说,在一个买卖合同纠纷中,我们首先要判断这是一个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接着,确定买卖双方分别是谁,这就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交易的商品就是客体,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卖方交付货物的义务、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等,就是法律关系的内容。

通过这种逐步深入的分析,我们能够清晰地了解案件中各方的地位和应承担的责任。

而且,法律关系分析法有助于全面把握案件的整体情况,不会遗漏重要的细节。

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则是从请求权的角度出发来分析法律问题。

它要求我们首先明确当事人提出的请求是什么,然后寻找支持这一请求的法律规范。

以一个常见的借款纠纷为例,如果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我们就要找到相关的法律规定,比如合同法中关于借款合同的条款,来确定债权人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的优点在于它的针对性很强,能够直接聚焦于当事人的具体请求,迅速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法律依据。

在实际应用中,这两种方法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常常结合使用。

比如在一个复杂的民事纠纷中,我们可以先用法律关系分析法对整个案件的基本框架进行梳理,了解各方之间存在的多种法律关系。

然后,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具体请求,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精确地找到支持这些请求的法律条文。

而且,在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多个法律规范的情况下,两种方法的结合使用能够提高分析的准确性和效率。

然而,无论是法律关系分析法还是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在应用过程中都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对于法律关系分析法,准确判断法律关系的性质是至关重要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案例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之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Anspruchs method)请求权基础分析法(Anspruchs method),又称请求权规基础检索法或归入法、涵摄法(Subsumtionsmethod)。

该方法通过考察当事人的请求权主,寻求该请求权的规基础,从而将小前提归入大前提,最终确定请求权是否能够得到支持的裁判结论。

其考察以当事人的请求权为基础展开,因此首先探讨请求权的基础理论,再探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在分析案例中的具体运用。

(一)请求权(arspruch)概述所谓请求权(arspruch),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请求权人自己不能直接取得作为该权利的容的利益,必须通过他人的特定行为间接取得。

请求权包括债权请求权、绝对权的请求权、继承法上的请求权、亲属法上的请求权等。

请求权的概念最早由德国学说汇纂学派代表人物温德夏特(Windscheid)于1856年发表的《从现代法的立场看罗马私法上的诉权》一书中提出。

他认为,请求权就是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

此种观点为《德国民法典》所采纳,并为许多大陆法国家的民法所运用。

请求权的特点是:1.请求权具有相对性。

请求权都是发生在特定的相对人之间的一种权利,不论是基于债权产生的请求权,还是基于物权和其他绝对权利产生的请求权,都要转化为相对人之间的关系。

也就是说,请求权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

请求权作为相对权,产生于特定当事人之间具有特定给付容的关系。

2.请求权作为独立的实体权利,连接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权利,因为民事诉讼程序上的诉可分为三种,确认、给付和变更之诉,这三种诉讼中给付之诉是民事诉讼的核心,而给付之诉的基础就是实体法上的请求权。

只有理解了请求权,才能理解给付之诉的基础。

3.请求权既可以作为独立的权利,也可以作为实体权利的容。

请求权大多表现为实体权利,例如物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等。

正是因为请求权可以采取独立的形态,因此权利人可以转让、抵销、准许延迟或免除请求权的具体容。

但请求权也可以只是某项权利的容。

请求权与诉权在罗马法上是完全统一的,而温德夏特第一次将之区分开,严格的讲请求权是产生诉权的基础,只有存在请求权,才能够产生诉权,但从实体法的角度来看,请求权不能等同于诉权,其原因在于:第一,请求权既可以作为独立的实体权利的容存在,这些权利在没有受到侵害和未进入诉讼程序以前,也是客观存在的。

第二,在当事人进入诉讼领域之后,请求权确实将派生出诉权,诉权正是请求权在诉讼上的具体表现。

但是,在此种情况下,请求权也未必等于诉权。

例如,当事人可能享有实体法上的请求权,但其起诉不符合诉讼法关于起诉条件的要求,其起诉被驳回或不予受理,在此情况下当事人仍然可以基于其请求权向行为人提出请求,所以请求权未必完全等同于诉权。

诉权只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包括起诉权、反诉权和上诉权,但即便当事人抛弃这些权利,也不意味着其请求权就完全消灭。

第三,诉权是程序法上的权利,请求权是实体法上的权利。

请求权可诉诸于法院,请求保护,这时,它表现为诉权。

请求权必须是向对方提出请求。

例如,代位权必须通过提起诉讼才能行使,因此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实体法上的权利,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请求权。

在民法上,研究请求权的意义是重大的,表现在:第一,请求权的概念使得民法典中有关债权的规定能够适用到其他非债之请求权上。

请求权是作为一种民事权利而存在的,它不仅仅存在于债权法中,在物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等领域都普遍存在。

例如,在所有人的财产遭受他人非法侵占的情况下,所有人可以根据物权请求权要求返还,此种请求权并非债权上的请求权。

所以,请求权是与支配权、形成权、抗辩权相对应的权利。

由于债权主要是请求权,而其他的各项权利在受到侵害以后也都转化为请求权。

所以,请求权概念的产生进一步增进了民法的体系性,民法也进一步形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第二,由于请求权体系理念的发展,为从整体上把握和运用民法,从体系的角度运用民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例如,在各项请求权是否可以并用,以及是否有优先顺序,这些都为法官准确适用法律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三,请求权概念的产生确立了诉讼时效制度适用的围。

一般认为,诉讼时效适用的对象为请求权。

从而使诉讼时效和取得时效之间具有明显的区别。

(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Anspruchs method)的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Anspruchs method)又称为归入法、涵摄法(Subsumtions method),是指通过寻求请求权基础,将小前提归入大前提,从而确定请求权是否能够得到支持的一种案例分析方法。

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来分析案例,其构造为“谁得向谁,依据何种法律规,主何种权利”。

依此,解题的主要工作在于探寻得支持一方当事人向他方当事人有所主的法律规和依据。

有学者将请求权基础的运用称为“找法”,即寻找该请求权的实体法依据,尤其是现行法律依据。

采取请求权检索方法的好处在于:因该方法逐一检索,因此很少会遗漏请求权;也不会遗漏法律条文的适用;因为在讨论请求权能够成立的时候必然要检索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所以可以发现抗辩权是否存在。

请求权和责任的确定,对请求权进行检索时应当考虑请求权的先后顺序进行检索,首先将请求权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之中进行先后顺序的考虑。

但这只是一个学理上的方法,是对法官裁判以及法律学人研究案例具有指引作用的操作指南和思维方法,但不是法律的明文规定的裁判规,并不具有强行性。

并且,请求权的检索还涉及运用者的角度,作为一名法官、律师或案件的当事人,其在纠纷解决中所处的位置不同,其检索的容和顺序也各有侧重,有一定区别,也未尝不可。

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在适用常分为如下几个步骤:第一步,判断请求权的性质由于此种方法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因此我们首先要判断究竟是确认之诉、形成之诉还是给付之诉。

如果当事人提出的不是给付之诉,则没有该方法适用的余地,此时应当采取法律关系分析法。

在确定了可以适用该方法后,则应当判断请求关系的主体和容,即谁基于何种理由向谁提出何种请求,因为这是案例分析的前提。

例如,甲请求乙返还借款,或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请求权基础检索法既是按照三段论的方法展开,同时又穿插了对规要件满足与否的判断,因此这又涉及了法律解释的问题,所以归入法在德国学者认为其不是完全的逻辑推理法,主要是一个解释法。

而这个解释的过程又必须依靠经典的解释方法,这就是说为什么要把请求权检索与法律规则结合起来。

请求权规基础检索法在德国被作为法学方法论,其原因就是因为涉及了法律的解释问题。

简言之,判断请求权性质的步骤具体分为:1.确认究竟是确认之诉、形成之诉还是请求之诉。

2.如果是其他之诉,则应当采取法律关系分析法。

如果是请求之诉,则应当采取归入法。

3.判断请求关系的主体和容。

即谁基于何种理由向谁提出何种请求。

例如,甲请求乙返还借款,或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步,请求权检索请求权的检索通常是由于原告虽然提出请求,但并未提出请求权的基础,例如,只是提出赔偿损失,但没有指出是基于什么请求权而提出的。

另一种情况是,虽然原告提出了某种请求并指出其请求权基础,但法官仍然依职权对其请求权基础进行检索,即“原告提出事实,法官确认权利”。

但在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在提出请求时,原告必须对其起诉案由进行选择。

但理论界对原告的选择的标的存在争议,究竟原告是选择请求权还是选择请求权的规基础。

但无论如何,原告应当在提出自己作出选择。

1.列举原告的请求可能涉及的请求权。

例如在无权处分他人财产场合,就可能涉及到合同请求权、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等。

2.确定各种请求权的类型。

我认为,根据民法的各个法律制度,即根据请求权的基础关系的不同,可将请求权分为如下几类:(1)债权的请求权,包括合同履行的请求权、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缔约过失请求权、无因管理请求权、侵权的请求权、不当得利所产生的返还请求权。

但是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责任形式,因本质上不是一种给付关系,不应当包括在债权的请求权中。

(2)物权请求权,具体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妨碍预防请求权。

(3)占有保护请求权,主要包括在占有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而使占有人享有的占有返还请求权、妨碍排除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

(4)人格权和身份权上的请求权,人格权上的请求权,主要是指在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产生的停止侵害的赔偿损失的请求权。

身份权上的请求权主要包括抚养请求权、赡养请求权等。

(5)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主要是指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产生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权等。

3.遵从请求权分析的逻辑顺序。

确定请求权分析的逻辑顺序,即对可能适用的请求权依特定次序进行通盘的检索。

应当看到,民法上的请求权是由一系列不同基础的请求权所组成的体系,这些不同基础的请求权形成了请求权的完整体系,因而确定不同基础的请求权间的检索次序,可以避免请求权的遗漏,从而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并且依次检索,优先考虑的请求权往往排除顺序在后的请求权,在确定权利的性质方面具有一定的思维经济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