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就《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答问
关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表
柴油车尾气处理 污染土壤修复
应用领域 餐厨垃圾处理 金属废物处理
电子垃圾、报废汽车处理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处理 医疗、工业领域危险废物处理
生活垃圾处理 应用领域
污染源废气监测(火电厂超低排放),垃圾焚烧 电厂废气在线监测
烟气脱硝氨逃逸检测
性能参数
吸声体平均吸声系数≥0.9;
基准长度消声器的全压损失系数ξ ≤0.7。
隔振效果≥18dB ;阻尼比≥0.08;轨面动态下沉量≤4mm 。
应用领域 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
生活和工业污泥处理 工业废水处理、重金属废水处理、黑臭水体处理 (进口水质:SS ≤500mg /L ;TP 在 1mg /L ~ 4mg /L 之间;油≤50mg /L )
属、塑料和其他杂质的有效分离,危险废物的安全回收;铁、有色金属回 收率及纯净度≥95% ,塑料回收率及纯净度≥90% ; 制冷剂、废油等危险废物回收率≥95% ;报废汽车处理能力≥
10t /h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能力≥1000kg /h 。
废旧动力蓄电池在物理环节的模组分离装备自动化拆解效率 ≥2kg /min ;单体单机分离装备自动化拆解效率≥3kg /min ;在湿法冶炼 条件下,镍、钴、锰的综合回收率≥98% ; 在火法冶炼条件下,镍、稀土的综合回收率应≥97% 。
处理量≥20t /d ;焚烧温度:一般危险废物≥1100℃,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废物≥1200℃,医疗废物≥850℃; 烟气停留时间>2s ;残渣热灼减率≤5% 。
处理量≥200t /d ;焚烧温度≥850℃;烟气停留时间≥2s ;残渣热灼减率 ≤5% 。
性能参数
可测量以下一种或几种参数:SO 、NO 、CO 、Hg 、HCl 、HF 、
企业所得税法练习题1
近三年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2021年〕企业从事以下工程取得的所得中,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
A.饲养家禽B.远洋捕捞C.海水养殖D.种植中药材『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企业从事以下工程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所以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A、B、D,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工程。
2.〔2021年〕企业处置资产的以下情形中,应视同销售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是〔〕。
A.将资产用于股息分配B.将资产用于生产另一产品C.将资产从总机构转移至分支机构D.将资产用途由自用转为经营性租赁『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以下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其他选项属于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3.〔2021年〕以下各项支出中,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A.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B.按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费C.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某中介公司的佣金D.赴灾区慰问时直接向灾民发放的慰问金『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选项A,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是不能税前扣除的;选项C,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D,直接向灾民发放的慰问金不能在税前扣除。
4.〔2021年〕甲投资公司2021年10月将2400万元投资于未公开上市的乙公司,取得乙公司40%的股权。
2021年5月,甲公司撤回其在乙公司的全部投资,共计从乙公司收回4000万元。
撤资时乙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0万元,累计盈余公积为400万元。
那么甲公司撤资应确认的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为〔〕。
A.0万元B.400万元C.1200万元D.1600万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自2021年7月1日起,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局部,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局部,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局部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环保部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
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后5个纳税年度中结转抵免。
许多银行机构根据综合名录,已经采取了差别化的信贷措施。
为了服务于市场主体,综合名录一方面清晰地为企业指明国家限制的“双高”产品、污染工艺,另一方面又为企业指明能够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在绿色税收、绿色贸易、绿色信贷等相关经济政策的引导下,企业应当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减少甚至避免对“双高”产品的采购、生产及使用,加大对环保专用设备等方面的环保投资力度,通过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自身环境违法风险。
该负责人说,综合名录的发布,除了服务于企业,还将有利于提高社会组织和公众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参与程度。
通过综合名录的指引作用,公众可以更便捷地对产品进行“双高”特性识别,进而有选择性地减少购买“双高”产品,从消费链末端减少“双高”产品的流通,从而倒逼企业绿色转型,解决“劣币驱逐良币”问题。
针对下一步综合名录工作,该负责人表示,一是进一步积极开展综合名录基础研究工作,不断扩大综合名录的覆盖范围,继续将环境影响大、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双高”产品纳入综合名录;二是积极推动综合名录的应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到经济管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研究制定推动绿色发展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环境成本合理负担机制,减缓和消除“双高”产品大量生产、出口、消费形成的环境损害和环境隐患,使绿色产品、绿色技术、绿色工艺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
政策环保部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半化学纸浆仍然属于“双高”产品本刊讯(环保部 消息) 环境保护部近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14个部门印送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简称综合名录),同时向社会全文公开。
根据国务院部署,自2007年以来,环境保护部持续开展综合名录编制工作。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环保产业》
【年(卷),期】2013(000)005
【摘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内容如下。
【总页数】2页(P21-2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32
【相关文献】
1.增强税收激励作用引导企业投入治污r——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环境保护专用r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答记者问
2.《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解读
3.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4.财政部税务总局应急管理部印发《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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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污水处理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政策论文-财政税收论文
谈污水处理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政策论文-财政税收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近几年,我国愈加重视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在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污水处理行业有着较为突出的贡献,因此针对该行业,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来降低企业的税负。
文章首先介绍了污水处理公司的现状,并对污水处理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分析,然后对税收政策在污水处理企业的影响做了探讨和研究,最后针对污水处理企业在申请税收优惠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关键词:污水处理;税收优惠;节能环保一、污水处理公司现状分析近几年,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节能减排战略,并且有效地进行了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污水处理行业的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经济正面临着转型的重要阶段,而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也导致了污水的产生越来越严重,我国的污水产生量目前是排在世界第一位的。
污水处理行业在当前是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为了更好地巩固该行业的发展,我国相继出台了许多行业标准,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加强监管,特别是污水的处理和排放问题,国家对污水水质和排放标准给予了重点关注,对于一些没有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要进行严格的惩罚。
与此同时,国家也对污水处理行业制定了很多的扶持制度。
二、污水处理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针对污水处理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增值税,另一方面是企业所得税。
这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一)关于污水处理行业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6月12日,国家税务局与财务部联合发布了财税〔2015〕78号文,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并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该目录中涉及污水处理行业的优惠政策有两条。
一条是关于再生水的优惠政策,如果再生水100%来自污水处理厂出水且符合《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规定的技术要求,即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 年版)
附件2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序号设备类别设备名称膜生物反应器污泥脱水机性能参数应用领域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生活和工业污泥处理膜通量≥10L/(m·h);21 2出口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
滤饼含水率≤50%。
工业废水处理、重金属废水处理、黑臭水体处理水污染出口水质:悬浮物去除率≥90%;SS≤20mg/L;TP在0.05mg/L~0.5mg/L之间,TP去除率80%~90%;油≤5mg/L;藻类去除率80%~85%;非溶解态COD去除率>80%。
超磁分离水体净化设备3 4 防治设备(进口水质:SS≤500mg/L;TP在1mg/L~4mg/L之间;油≤50mg/L)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出口水质:COD≤30mg/L;氨氮≤5mg/L;TP≤0.3mg/L;SS≤5mg/L。
(进口水质:COD≤450mg/L;氨氮≤50mg/L;TP≤4mg/L;SS≤200mg/L)出口烟尘排放浓度≤10mg/Nm;烟气排放达到林格曼一级;35 6袋式除尘器进出口压差≤1200Pa;出口温度≤120℃;漏风率≤2%;耐压强度≥5kPa。
燃煤发电行业除外的烟尘处理燃煤发电行业除外的烟尘处理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出口烟尘排放浓度≤30mg/Nm;烟气排放达到林格曼一级;3电袋复合除尘器进出口压差≤1000Pa;设备阻力<900Pa;漏风率<2%。
— 10 —序号 设备类别 设备名称 性能参数应用领域选择性催化还原 脱硝效率>80%;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2.5mg /m ; 37燃煤发电行业除外的脱硝(SCR )脱硝设备 SO 转化率<1%。
2VOCs 吸附喷涂、石油、化工、包装印刷、油气回收、 8净化率>90%。
回收装置涂布、制革等行业的VOCs 治理 生活污水厂、石化或化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厂、发酵堆肥行业、制药行业、饲料 和肥料行业、食品加工行业、皮革加工行 业等产生的有机废气、异味处理 生物治理生物降解净化效率>85%;9大气污染 防治设备VOCs 设备恶臭异味和VOCs 排放浓度达到有关行业环保标准要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
:
企 业 综合 利 用资 源 生 产 符 合 国家 产 业 政 策 规 定 的产品所 取 得 的
,
(二 ) 从事 国家 重 点 扶 持的公共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资 经 营所 得 投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 第
八 十七 条
:
收 入 可 以在计算 应 纳税 所 得 额 时 减 计 收 入
, 。
法 规解 读
法规 【
R e gu la t i
o n s
】
、
财政部
、
国家税 务总 局
财政部
:
国家税 务总 局
关 于执行 公 共 基 础 设 施 项 H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目录 有 关 问题 的 通 矢 ¨
企 业所得税法 及 实施条例的相 关规定
(《 业 所 得 税法 》 第 二 十 七 条 企
,
企 业 购 置 用于 环境 保护 节 能节 水
、
安 全 生产 等专 用设 备的投资
额 可以按
,
一
定 比 例实行税 额 抵免
。
有 分 开 核 算 的 不 得 享受 上 述 企 业 所得税 优惠 政 策
,
。
《 业 所得税 法 实 施 条 例 》 第 企
一
百条
:
3
,
.
企 业承 包经 营
、
承 包 建 设 和内部自建 自用 公 共 基 础 设 施 项
,
、
关 _ 执 行 资源 综 合 利 片 企 、 所 得 税 F 】 Ik 优惠 H 录 有 关 问题 的通知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及 实施 条 例 的 相 关 规 定
《 业 所 得 税 法 》 第三 十 三 条 企
专用设备最新纳税抵免操作
一是自筹资金,二是银行贷款,用这两种资金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3.购买专用设备享受了抵免优惠,是否可以转让?
企业购置并实际投入适用、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专用设备,如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转让的受让方可以按照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5年是购置并实际使用,是向以后年度结转的5年,也就是说,加上购置并实际使用专用设备的当年,实际享受的抵免年度其实是6年。例如,2019年2月,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专用设备,在计算税额抵免年度时,2019年当年即为第一个抵免年度,2019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时,可以向后结转至2024年。
2.牢记10%的含义
专用设备最新纳税抵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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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会计小白们必懂的6项实务操作,牢记6个关键数字及时间点,同时也不要忘记加强与当地税务局的沟通,接受当地税务局的指导。
这个区间是针对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这两类专用设备2008版优惠目录自2017年10月1日起废止,企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购置的专用设备符合2008年版优惠目录规定的,可享受税收优惠(财税〔2017〕71号)。
5.牢记2018年1月1日
《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税〔2018〕84号)。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解读
5CHIN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2018.2环境管理Environmental Management《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解读高晓晶,马立学,岳子明*,廖小卿,张坤,张纯(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北京 100037)摘 要:2017年9月,财政部印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该优惠目录对于促进企业使用先进环保设备,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从优惠目录的修订背景、修订原则、修订内容等方面对该政策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解读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5377(2018)02-0005-03前言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曾联合发布《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简称:2008年版优惠目录),旨在通过税收优惠,鼓励排污企业购买优惠目录中的环保设备,促进排污企业节能减排。
但实施9年来,该优惠目录已明显不能满足当前的环保需求。
2017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简称:2017版优惠目录),通知中规定:企业实际购置并实际使用优惠目录中规定的设备,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要求企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履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手续后直接享受税收优惠。
1 修订背景2008年版优惠目录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亟须修订。
该优惠目录的修订背景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解读。
1.1 适应环境保护工作发展的新要求近年来,国务院颁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政策,均对环境污染防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目标,“污水提标改造、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典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一系列新任务对环保装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 税 务总 局
税 劳务 ; ) ( 非正常 损失的购进 货 物及 相关的应 税劳 务; 非正 二 ( 三)
◎ 政策背景
常 损失 的在 产品、 产成 品所 耗 用的购进 货物 或者 应 税 劳务 ; ( 四)
新 业 所 得 税 法 三 十 四条 规 定 : 业 购 置 用于 环 境 保 国 务 院 财 政 、 务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纳 税 人 自用消 费 品; ) 条 第 企 第 企 税 ( 本 五 护 、 能 节 水 、 全 生 产 等 专 用 设 备 的 投 资 额 , 以 按 一 定 比 例 实 ( 项至 第( 项 规 定的货 物的运 输费 用和销售 免 税 货物 的运 节 安 可 一) 四) 行 税 额 抵 免 。 受 优 惠 设 备 的 投 资 额 金 额 的确 定 就 影 响 税 额 抵 输 费 用 。 果 企 业 购 入 的 专 用 设 备 用 于 上 述 项 目 其 进 项 税 额 不 享 如 , 免 的额 度, 因此 如 何 确 定 设 备 的 投 资 额 就 成 厂 题 的 关 键 。0 8 允 许 抵 扣 , 计 算 抵 免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时 应 以 价 税 合 计 金 额 作 为 问 20 在
进 项税 额不 允 许再 作为 投资 额抵 免企 业 所 得税 ; 项税额 未抵 进
( 2 119 号 以下 20 ) 办 提 扣 的 , 进 项 税 额 可 以 作 为 投 资 额 抵 免 企 业 所 得 税 , 除 了实 务 充 通 知 》国税 函[002 0 , 简 称 “9 号 文”就 法 》 出了 其 消
( ( 中华人 民共和国税收征 收管理 法 第十四条 : 所称 税务 本法
税 税 围内的专 用设 备 并取 得增 值 税专 用发 票的 、 务 分 局 、 务 所 和 按 照 国务 院 规 定 设 立 在按 财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执 行 环 境 保 护 专 用 设 备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目录 节 的 并 向社 会 公 告 的 税 务 机 构。 能 节 水 专 用设 备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目录 和 安 全 生 产 专 用 设 备 企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
GB 19577-2015电 机
驱动压缩机冷水机组
GB 29540-2013,溴化 锂吸收式
6
房间空气调节 器
符合执行标准范围和要求,且优于1级能效
水平
制冷(热)
GB 12021.3-2010定频
GB 21455-2013变频
7
水(地)源热 泵机组
符合执行标准范围和要求,且优于1级能效
水平
机械制造
24
通信用铅酸 蓄电池
35C工作环境温度,设计浮充寿命》10年,
电池最咼可承受工作环境温度:75Co
55C工作环境温度,80%DOD循环寿命大于12次大循环,每次大循环包含11次80%DOD放电循环。
通信基站 数据中心
YD/T2657-2013
二、节水设备
25
洗涤设备
工业洗衣机
用水量w18L/kg,洗净率〉35%
11
石油化工离心 泵
符合执行标准范围和要求,且优于1级能效
水平
输送液体
GB 32284-2015
12
空气压缩机
容积式空气压
缩机
符合执行标准范围和要求,且优于1级能效
水平
压缩空气
GB 19153-2009
13
变频器
1KV以下通用 变频调速设备
符合执行标准范围及技术要求
变频调速
GB/30844.1-2014
道路、隧道、工况照 明
21
_ED管等
电压220V,频率50Hz,规格T8/T5,600mm/1200mm,功率因数不低于0.9,显
色指数不低于85,寿命不低于25000小时, 色温为6500k/5000k/4000k时,初始光效不 低于120lm/w,色温为3500k/3000k/2700k时,初始光效不低于110lm/w
2017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哪些
2017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哪些小微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稳定扩大就业和加快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有关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政策有哪些可以关注的地方。
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有哪些优惠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希望你们喜欢!2017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一、免征与减征优惠(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如下: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l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加计扣除优惠加计扣除优惠包括以下两项内容:1.研究开发费,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财税〔2008〕115号
成文日期:2008-08-20
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2.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 年版)
附件1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序号设备类别设备名称性能参数应用领域执行标准(一)节能设备1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符合执行标准范围和要求,且优于1级能效水平。
电力拖动GB 18613-20122 电动机永磁同步电动机符合执行标准范围和要求,且优于1级能效水平。
电力拖动GB 30253-20133 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符合执行标准范围和要求,且优于1级能效水平。
电力拖动GB 30254-20134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符合执行标准范围和要求,能效比达到能效等级1级指标基础上再提高10%的要求。
制冷(热)GB 21454-2008GB 19577-2015,电机5 冷水机组符合执行标准范围和要求,且优于1级能效水平。
制冷(热)空气调节驱动压缩机冷水机组GB 29540-2013,溴化锂设备吸收式6 房间空气调节器符合执行标准范围和要求,且优于1级能效水平。
制冷(热)GB 12021.3-2010,定频GB 21455-2013,变频7 水(地)源热泵机组符合执行标准范围和要求,且优于1级能效水平。
制冷(热)GB 30721-20148 通风机符合执行标准范围和要求,且优于1级能效水平。
通风GB 19761-2009风机9 离心鼓风机符合执行标准范围和要求,且优于节能评价值水平。
鼓风GB 28381-2012— 5 —序号设备类别设备名称性能参数应用领域执行标准10 清水离心泵符合执行标准范围和要求,且优于节能评价值水平。
输送液体GB 19762-2007水泵11 石油化工离心泵符合执行标准范围和要求,且优于1级能效水平。
输送液体GB 32284-201512 压缩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符合执行标准范围和要求,且优于1级能效水平。
压缩空气GB 19153-2009131kV及以下通用变频调速设备符合执行标准范围及技术要求。
GB/T 30844.1-2014GB/T 21056-2007 变频器变频调速14 1kV以上不超过35kV通用变频调速设备符合执行标准范围及技术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附件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
序号
优惠事项名称
政策概述
主要政策依据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享受优惠时间
后续管理要求
1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5
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
由省税务机关规定。
预缴
享受
由省税务机关规定。
13
中国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
对按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签订的《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和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国际奥委会签订的《主办城市合同》规定,中国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按比例支付的盈余分成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
6.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当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事业发展情况或非营利活动的材料;
7.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的情况说明;
8.取得各类免税收入的情况说明;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
2.5%,线性误差≤±5%;流速测量范围 0~30m/s,流速测量
精度±12%;温度示值偏差≤±3℃。
20
氨逃逸激光 检测下限:0.1mg/L;重复性:1.0%F.S;线性误差:1.0%F.S; 烟气脱硝氨逃逸检测
在线分析仪 取样流量:10L/min~20L/min;环境温度:-20℃~45℃。
可测量以下一种或几种气态有机污染物成分:甲烷/非甲烷总
石油、化工、喷涂、电线电缆、制药等行 业的 VOCs 治理
土壤污染 防治设备
连续自动再生式 柴油车黑烟净化
过滤器
CO 的起燃温度<195℃;HC 的起燃温度<205℃;
黑烟颗粒 PM 的去除效果>90%(在所有的工况下);
柴油车尾气处理
黑烟颗粒的再生:开始再生温度为 200℃,全部烧完为 500℃,
大气污染 防治设备
生物治理 VOCs 设备
生物降解净化效率>85%; 恶臭异味和 VOCs 排放浓度达到有关行业环保标准要求。
生活污水厂、石化或化工污水处理、垃圾 处理厂、发酵堆肥行业、制药行业、饲料 和肥料行业、食品加工行业、皮革加工行 业等产生的有机废气、异味处理
VOCs 燃烧装置
燃烧净化效率>95%; VOCs 排放浓度达到有关行业环保标准要求。
烃、总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或其他特征有
环境监测
机污染物;
专用仪器仪表
最低检测限: 挥发性有机物
有机废气排放监测、厂界及周边无组织排
21
VOCs 分析仪
(1)C2~C5:1,3-丁二烯或者丁烯≤0.15ppb,其他≤0.5ppb; 放监测 (2)C6~C12:苯≤0.05ppb,其他≤0.5ppb;
高铁及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控制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57号——环境保护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57号——环境保护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1.24•【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57号•【施行日期】2017.11.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57号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国法函〔2017〕84号)的要求,我部对截至2017年6月底印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我部决定废止21件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环境保护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4日附件环境保护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关于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3〕75号,2003年3月20日公布)2.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通告(环函〔2005〕26号,2005年1月19日公布)3.关于发布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公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11号,2006年3月9日公布,2006年4月1日起施行)4.关于执行《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有关要求的通知(国核安函〔2008〕89号,2008年10月24日公布)5.关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擅自从事一般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活动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环函〔2009〕128号,2009年6月4日公布)6.关于印发《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通知(环发〔2009〕88号,2009年7月22日公布)7.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16号,2010年8月18日公布)8.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单位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国核安函〔2011〕37号,2011年3月29日公布)9.关于机动车维修企业产生的废弃机油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以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环函〔2011〕87号,2011年4月7日公布)10.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1117号,2011年9月19日公布)11.关于加强γ辐照装置退役工作管理的通知(环办函〔2011〕1150号,2011年9月27日公布)12.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通知(环发〔2011〕148号,2011年12月22日公布)13.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2号,2013年1月5日公布)14.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办法的通知(环发〔2013〕14号,2013年1月24日公布)15.关于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13〕667号,2013年6月18日公布)16.关于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98号,2013年8月28日公布)17.关于进一步加强造纸和印染行业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10号,2013年11月27日公布)18.关于对医疗污泥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进行认定的复函(环办函〔2014〕439号,2014年4月17日公布)19.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126号,2014年7月4日公布)20.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发〔2015〕56号,2015年4月30日公布)21.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属性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政法函〔2017〕573号,2017年4月17日公布)。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
2
取得的地方政 府债券利息收 入免征企业所 得税
企业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收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 税。
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 的通知》(财税〔2011〕76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 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
持有时间、票面金额、利率等相 关材料; 2.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科目明 细账或按月汇总表;
1.国债净价交易交割单; 2.购买、转让国债的证明,包括 持有时间、票面金额、利率等相 关材料; 3.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科目明 细账或按月汇总表; 4.减免税计算过程的说明。
享受优 惠时间
后续管理要求
预缴 由省税务机关(含计划单列市税务机 享受 关)规定。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 1.购买地方政府债券证明,包括
附件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 年版)
序号 优惠事项名称
政策概述
主要政策依据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
国债利息收入 免征企业所得 税
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 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 业所得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 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 3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 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9〕69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
明); 2.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 会)利润分配决议或公告、分配 表; 3.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算所得税处 理的,留存被投资企业填报的加 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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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就《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
录(2017年版)》答问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
年版)》答记者问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等5部门联合公布《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设备优惠目录》)是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内容。
由于我国企业所得税是按自然年度核算的,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将在2018年缴纳,所以,从2018年开始,符合规定的企业将从这项绿色税收中获得直接的经济效益。
就《设备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设备优惠目录》的出台有什么背景和依据?
答:根据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国务院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进一步明确,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后5个纳税年度中结转抵免。
根据这些法律规定,2008年,财政部牵头出台《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实施后对企业环保设备投资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但是,随着环保形势的不断发展,该目录难以完全满足实际需要。
对此,环境保护部连续五年开展了专项基础研究工作,从污染治理相关领域研究提出了建议纳入优惠目录的设备,并一直积极推动财政部牵头修订该优惠目录。
经过财政、税务、环保、发改等部门共同努力,修订形成了此次发布实施的《设备优惠目录》。
问:《设备优惠目录》有何重要意义?
答:《设备优惠目录》是财税、环保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有利于引导企业强化污染治理投资、实施绿色生产、担负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也有利于激励环保产业发展,带动绿色技术创新,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也将发挥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今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专章部署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明确了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等重点任务。
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今后3年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近年来,国家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都提出了环境改善的具体指标。
要在“十三五”期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上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引导和规范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除了强化法律等硬约束之外,税收等经济政策的“软激励”也非常重要,可以释放明确的政策信号、引导稳定的市场预期,让环保投入大、治理成效好的企业有“获得感”,提升其竞争力。
正是由于税收政策具有独特的市场引导作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也对绿色税收提出了具体要求。
例如,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一条专门规定:“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定:“落实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新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设备优惠目录》的实施,将切实落实这些规定精神,也将为进一步完善绿色税收政策提供实践经验。
问:《设备优惠目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答:《设备优惠目录》共包含水污染防治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土壤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物处置设备、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噪声与振动控制六大类24项设备。
与2008年发布的优惠目录相比,《设备优惠目录》具有以下特点和亮点:
一是更加注重直接服务于环境污染治理需求。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的治理任务,针对性增加了相关设备。
例如,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专门新增“土壤污染防治设备”大类;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新增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设备、氨逃逸激光在线分析仪等设备。
二是更加注重拓展激励政策的覆盖面。
《设备优惠目录》注重向现有激励政策尚未支持的领域适当倾斜,着力“补短板”,以引导更多领域的企业加强环保投资。
例如,钢铁、水泥等非电行业烟尘处理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领域,但是相应的激励政策较少。
《设备优惠目录》涵盖了该领域,非电行业的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袋式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器等设备,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三是注重促进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一方面,《设备优惠目录》纳入的设备更加突出技术先进性,对于已广泛应用、不具备技术先进性的设备不再纳入。
另一方面,注重先进性与前瞻性,对各项设备都设置较高的指标要求,有利于激励环保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和市场应用的步伐。
问:预期《设备优惠目录》将取得哪些效益?
答:在环境效益方面,随着税收政策的引导和刺激作用不断凸显,预期将有更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设备优惠目录》中的各项设备,从而直接提升环境治理成效,同时也将带动环保产业特别是环保设备制造业的发展。
在经济效益方面,据测算,《设备优惠目录》包含的24项设备,年产值近300亿元。
若购置这些设备的企业均获得企业所得税的10%抵免优惠,全国每年减轻企业负担最高可达30亿元。
根据税务机关的经验,由于政策实施中,不排除一些企业因未及时申报等原因没有享受税收优惠,实际税收抵免额度将低于30亿元,但是仍将大幅度降低企业负担。
问:环保部将如何推动《设备优惠目录》的实施?
答:环境保护部将积极组织落实《设备优惠目录》。
一方面,将推动和指导地方环保部门,向企业广泛宣传《设备优惠目录》,让愿意加强环保投资、努力治理污染的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提升竞争力。
另一方面,将指导地方环保部门,配合税务机关实施好《设备优惠目录》。
税务机关在执行该项优惠政策过程中,如果难以判定某项环保专用设备是否符合《设备优惠目录》相关技术指标的,可以提请环保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出具技术鉴定意见,环保部门将予以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