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家、用人单位和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职责..
了解劳动法对工会与劳动关系协商的规定
了解劳动法对工会与劳动关系协商的规定劳动法对工会与劳动关系协商的规定劳动法,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对工会与劳动关系协商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本文将就劳动法对工会与劳动关系协商的规定进行详细解析。
一、工会的地位和作用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会是代表劳动者利益的组织,具有以下主要职责和权益:1. 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会在劳动关系中起到监督、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作用。
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工会可以促使用人单位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工资、工时、休假等。
2. 参与劳动合同订立: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工会有权参与并提出建议。
这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3. 参与劳动争议解决:工会在劳动争议解决中起到调解、协调的作用。
当劳动纠纷发生时,工会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等。
二、工会与劳动关系协商的主要内容工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协商是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资双方合作和谐的重要途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会与劳动关系协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薪资福利待遇:工会有权就劳动者的薪资、福利待遇等问题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工会可以通过集体谈判等方式,争取劳动者的合理权益,确保薪资福利的公正和合理。
2. 工作时间和休假:工会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制定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相关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会可就提高休假天数、保障法定节假日等方面提出合理要求。
3.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工会有权就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问题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并提出相关要求。
这有助于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4. 培训与晋升机会:工会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培训、晋升机会等问题进行协商,提出对劳动者个人发展有利的建议。
这有助于提升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促进职业发展。
三、工会与劳动关系协商的程序和方式工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协商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和方式进行:1. 协商议定书:工会与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签订协商议定书的方式,明确双方在协商过程中达成的共识和约定。
工会的四项基本职能是什么
⼯会的四项基本职能是什么⼯会组织成⽴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资薪⽔、⼯作时限和⼯作条件等等。
在现在很多的企业或者是很多的劳动组织中都会出现这么⼀个组织,这样可以保护我们的劳动⼈员的利益以及发⾔权。
下⾯就有店铺⼩编来为⼤家介绍⼀下相关⼯会的四项基本职能把,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会的四项基本职能是什么⼀、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是⼯会代表职⼯权益,依法维护职⼯利益的重要渠道、途径和形式。
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过程中,⼯会履⾏参与职能更具迫切性和必要性。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运⾏主体都是相应的法律规范。
所以,⼯会要加⼤对法律法规执⾏情况开展群众性监督的⼒度,主动参与⽴法,从源头上依法维护职⼯的权益。
⼆、维护职能维护职⼯合法权益是⼯会的基本职责。
由于劳动关系主体存在⾪属性,劳动者⾪属于⽤⼈单位,在劳动者和⽤⼈单位这对⽭盾中很明显劳动者是弱者,是需要保护的对象。
劳动者为了取得平衡,应该依法组建⼯会,加⼊⼯会,在⼯会的组织下为⾃⼰的合法权益⽽进⾏抗争,这是⾮常现实⽽有效的途径之⼀。
⼯会维护了职⼯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了党与群众的⾎⾁联系,就是维护了稳定的⼤局,就是维护了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三、建设职能在我国,社会的主要⽭盾是⼈民群众⽇益增长的物质⽂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产之间的⽭盾。
解决这个⽭盾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改⾰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产。
⼯会代表和维护的职⼯具体利益的最终实现也在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产⼒的提⾼。
所以,⼯会必须从⼯⼈阶级的长远利益出发,引导⼴⼤职⼯群众参加建设和改⾰,努⼒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积极推动社会经济效益和⽣产⼒的提⾼。
四、教育职能⼯会教育职能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化技术教育。
在新时期,劳动者已成为独⽴、⾃主、⾃由的劳动者,他要⾃我决策、⾃我负责、⾃我发展;劳动⼒进⼊市场,在劳动⼒市场中,劳动者的地位、利益完全取决于个⼈的素质,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要有效地维护⾃⼰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有较⾼的素质。
《劳动合同法》中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法》中工会的权利和义务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扩大,劳动关系越来越复杂,如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此,《劳动合同法》既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也规定了工会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保障了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
以下是《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内容:一、工会组织《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设立工会。
工会是代表职工群众利益的组织,是职工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力量。
用人单位不得干预、侵犯工会组织的合法活动。
二、工会代表用人单位应当与工会代表就劳动条件和待遇进行协商。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工会代表提出的合法要求,应当向工会代表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并提出修改建议。
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在协商完成后签署协议。
协商不一致的,可以采取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诉诸法院等方式解决。
三、工会监督工会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和待遇进行监督,并向有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公众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辞退、降薪、侵犯工会代表和活动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工会培训工会应当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培训,提高职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工会的培训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五、工会协助总之,《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工会的权利和义务,要求用人单位与工会代表协商解决问题,维护工会的合法权益。
同时,工会也要协助用人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提高职工的工作技能和文化素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通过双方的努力,劳动关系可以得到有效的调节和控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环境。
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介绍
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介绍劳动关系是指雇佣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矛盾斗争的关系。
为了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提高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三方机制在当前的劳动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介绍劳动关系中的三方机制,主要包括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和协调。
一、劳动者劳动者是劳动关系中的一方,他们通过提供劳务来获得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享有一系列权利,包括工资、福利、休假和工作安全等。
劳动者的权益受到劳动法律的保护,他们可以通过工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工会是由劳动者组成的组织,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谈判和协商。
工会主要通过集体合同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工会在劳动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保护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
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中的另一方,他们通过雇佣劳动者来获得劳务。
用人单位拥有雇佣和解雇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也有责任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律的规定,提供合理的工资、福利和工作条件,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另外,用人单位还应当与工会进行协商和谈判,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工会之间达成的协议,约定劳动者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责任。
通过集体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更好地了解劳动者的需求,加强与工会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三、政府政府是劳动关系中的第三方,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劳动法律法规,监督和管理劳动关系。
政府的职责包括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促进劳动市场的公平和有序运行。
政府通过制定劳动法律法规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义务。
政府还可以通过设立劳动保障机构和劳动仲裁机构,解决劳动关系中的争议和纠纷。
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可以有效地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在现代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是劳动关系中的三个主要主体,通过他们之间的合作与协商,可以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办法。
本条中的“劳动制度”,此外作广义上理解,不仅仅指用人制度,还包括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安全卫生等制度。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本条第一款中的“企业”是指从事产品生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济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如工厂、农场、公司等。
本条第二款所指劳动法对劳动者的适用范围,包括三个方面:(1)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2)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3)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本法的适用范围排除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本条中的“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得到的全部工资收入。
本条中“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加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参加劳动竞赛的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
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劳动者权益保障是现代社会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要保障。
文章将探讨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以期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国家和政府作为最高权力机构和法治国家的代表,国家和政府在劳动者权益保障中承担着重要责任。
国家应当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并提供有效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制。
政府则负责推行和执行相关政策,加强对企业和用人单位的监管,并依法处理劳动纠纷和违法行为。
同时,国家和政府还应积极促进劳动者的薪酬合理化,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就业权益。
二、企业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的直接参与者,企业和用人单位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责任主体。
首先,企业和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薪酬、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规范的工作时间和休假权利等。
其次,企业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制度,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都符合法律规定,并保证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另外,企业和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竞争力。
三、工会和劳动者代表机构工会和劳动者代表机构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组织形式。
工会作为代表劳动者利益的组织,在劳动者权益保障中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工会应当积极履行职责,组织劳动者参与劳动关系协商、集体谈判和劳动争议解决,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劳动者代表机构则是在企业内部代表劳动者的组织,其职责是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用人单位公平对待劳动者,履行各项法定职责。
四、社会各界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责任不仅仅局限于国家、政府、企业、用人单位、工会和劳动者代表机构,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
各级媒体应当加强对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的报道,推动形成舆论监督。
社会组织、专业协会、公益机构等应当加强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宣传和教育,提供相关服务和法律援助。
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工会
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工会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定,保护员工的基本权益,是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
而在劳动法中,工会的作用也是非常重要的,工会作为员工权益的代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劳动法和用人单位的角度,来探讨工会的作用及其重要性。
一、劳动法对工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是劳动者的根本性质组织,是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社会力量。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组织工会,并保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保护劳动者参加工会的权利,不得扣留、拒绝或降低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或者其它合法权益,以妨碍劳动者参加工会。
用人单位还应当支持工会开展职工文化、体育等活动,提高职工的文化、技能水平。
此外,用人单位还必须与工会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协议关系,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共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总之,劳动法对工会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工会组织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证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工会的作用及其重要性1.代表员工利益,维护员工权益工会是代表职工群体利益的组织,其最主要的作用是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为员工争取更好的工资待遇、福利保障和工作条件,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
本着“维护权益、服务职工、促进和谐”的宗旨,工会开展工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咨询服务、法律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不断提高职工的生活品质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效果,有效推进社会和谐进程。
2.促进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协调与和谐工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有着协调和平台的作用,促进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的协调与和谐,调解劳动争议,化解职工因工作与用人单位因管理所调子发生的矛盾甚至对抗,为双方在和平稳定的环境下开展生产经营、工作、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3.参与用人单位的企业管理与决策工会还可以参与用人单位的企业管理与决策,为用人单位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为员工发声争取更好的福利待遇,为企业合理规范运营发展,服务职工创造更好的工作和发展环境。
经济师考试(中级人力):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劳动关系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1. 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1) 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和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 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 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1) 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主要有:劳动用工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工资奖金分配权。
2) 用人单位承担的义务主要有:为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实现提供条件保障;履行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组建工会及工会依法开展的活动提供帮助;依法保证并合理安排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及各项待遇;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保障女职工和未成年劳动者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待遇;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并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依据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创造条件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改善和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等。
二、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1.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执行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2. 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三、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内容1. 劳动关系协商机制体现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原则,政府、用人单位组织和工会组织三方的职能不能替代,各有侧重和相互独立,相互没有隶属关系2. 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实际上是一种平等对话的机制。
3. 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内容:1) 首先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应坚持平等原则,互惠互利、互谅互让,通过直接协商谈判、缔结契约等方式,建立和调整相互问的关系,解决出现的问题2) 政府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中起调节和干预作用,以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共赢3) 我国工会组织是劳动者利益的代表,企业中的职代会也代表劳动者的利益4) 用人单位组织是用人单位利益的代表5) 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政府的主要代表,其中主要职能是劳动争议仲裁、劳动监察等三、集体协商的6个特征1. 集体协商是劳动者团体与企业或企业团体之间的谈判1) 劳动者团体在我国主要是指工会;企业团体是指企业(雇主)组织(如企业家协会)。
工会职责和工作内容
工会职责和工作内容工会是由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组织,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社会力量。
工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维护职工权益,也包括促进企业发展,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工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首先,工会的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要代表职工维护劳动权益,包括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工会要积极参与劳动合同的谈判和签订,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此外,工会还要关注职工的生活福利,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
其次,工会的职责是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工会要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管理,维护企业内部的和谐稳定。
工会要协助企业管理层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促进企业内部的和谐发展。
此外,工会还要积极参与企业的文化建设,传承和弘扬企业的优秀传统文化,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另外,工会的职责还包括推动职工教育培训。
工会要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和职业培训,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为职工的个人发展和职业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工会还要关注青年职工的成长成才,组织开展各种青年职工培训和交流活动,为青年职工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平台和机会。
最后,工会的职责还包括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工会要积极参与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协调和调解工作,化解劳动纠纷,维护企业内部的和谐稳定。
工会要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劳资双方的和谐共赢,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劳动关系环境。
总之,工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包括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工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实际需求,积极履行自身的职责,为职工和企业的共同发展贡献力量。
希望广大工会组织和职工朋友们共同努力,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环境,共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劳动关系问答题
1、谈谈你对劳动关系的含义和本质的理解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雇员)与雇主(我国称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劳动关系的本质是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2、如何理解冲突与合作,以及产生冲突与合作的各种根源?合作,是指在组织中,管理方与雇员要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规则和行为。
合作的根源主要由两方面组成,即“被迫”和“获得满足”。
(一)“被迫”“被迫”是指雇员迫于压力而不得不合作,即雇员如何要谋生,就得与雇主建立雇佣关系。
而且如果他们与雇主利益和期望不符、或作对,就会受到各种惩罚,甚至失去工作。
即使雇员能够联合起来采取集体行动,但长期的罢工和其他形式的冲突,也会使雇员收入受到损失,还会引起雇主撤资不再经营,或关闭工厂,或重新择地开张,最终使雇员失去工作。
事实上,劳动者比雇主更依赖这种雇佣关系的延续,而且他们非常愿意加强工作的稳定性,获得提薪和增加福利的机会。
从这个角度讲,利益造成的合作与冲突同样重要。
(二)“获得满足”(1)“获得满足”主要建立在员工对雇主的信任基础之上,这种信任来自对立法公正的理解和当前管理权力的限制措施。
西方劳动关系领域对这种信任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种解释。
一是认为工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处于一种接受社会的状态,雇主可以通过宣传媒体和教育体系向工人灌输其价值观和信仰,减少工人产生“阶级意识”的可能性,工人被塑造成“团队成员”,而非“麻烦制造者”二是认为大多数工人都是很现实的,他们明白没有其他可靠的选择可以替代当前的制度安排,并认为从整体上看,当前体系运行得还不错。
三是认为工人的眼界有限,他们总是与那些具有相似资格的其他人进行比较,并且相信只要他们在这个圈子里过得不错,就没什么好报怨的。
因而那些从事“较差”工作的工人往往很乐于工作。
工会的四大基本职责
工会的四大基本职责【摘要】:工会基本职责是工会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的基础工作和首要任务,在党的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发展历程中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现实意义。
如何将这些基本职责付诸实践,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升级,是工会组织面临的重要理论和实践课题。
针对此,本文主要阐述工会的四大基本职责,能够为工会职责落实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工会;基本职责;技术措施1 工会的四大基本职责(1)维护职能工会的基本职能之一是维护职能,这是工会最重要的职能之一,也是工会之所以存在的基础。
第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工会应当帮助和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当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有权事先得到通知并发表意见。
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
第二,参与民主管理。
工会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等。
工会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各项政策制度的制定。
第三,劳动竞赛与合理化建议。
工会组织职工参与劳动竞赛,鼓励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
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激励职工提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四,提高职工素质。
工会组织进行岗位培训和技术竞赛等活动,提高职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工会参与有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制定过程,确保从源头上为职工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第五,民主监督。
工会代表职工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工会对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维护职能的核心在于确保职工能够在公平合理的条件下工作,并享有应有的权益和福利。
这一职能的实现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同时也为职工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护。
(2)建设职能工会的建设职能是指工会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
劳动关系中工会的作用有哪些
劳动关系中工会的作用有哪些劳动关系中工会的作用一、履行职责,服务大局工会在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设上作用很大,主要职责就是实现和谐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
对工会性质与职能而言,相比于一般社会组织,煤炭企业工会能够将职工利益表达出来,能够协调企业劳动关系。
第一,政治优势。
巩固党的群众基础是工会政治优势,能够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第二,组织优势。
工会组织拥有完整的组织体系,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可以让职工之间更加团结,将各方劳动关系协调好。
第三,工作优势。
长期以来,工会组织始终坚持为大局、煤炭企业和群众服务,在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四,煤炭企业工会还要做好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样有利于企业秩序更加和谐、稳定。
工会维权主要内容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民主权利、各种劳动权利、精神文化娱乐权利、身体健康及心理健康权利等,工会必须维护好职工的这些权利。
工会要将困难职工群体、下岗失业人员视为重点对象,让职工在安全卫生、技术培训、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权益得到维护。
工会必须立足本职,履行好维权的职责,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二、深入基层,加强沟通随着煤炭企业改革的深化,劳动关系若处理不好,将严重影响职工积极性。
为发挥出工会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应加强沟通。
工会代表着广大职工的利益,现阶段应加快沟通平台建设,确保表达渠道的畅通,尤其是要实现工会和职工的双向沟通。
沟通方法众多,其中最常用到的形式是各种会议。
同时工会还应经常性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工作,重视职工来信来访,掌握职工基本思想与生活情况。
此外要加强非正式场合的沟通,工会应及时了解职工情绪变化状况,在工作时间、休闲场所等方面,都应采用有效的措施,提升职工思想工作的针对性。
工会应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正确认识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应是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企业,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矛盾,并及时解决矛盾的企业。
劳动法的组织结构和职能
劳动法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劳动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规定了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在劳动法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的制度保障,并建立了相应的组织结构和职能,以便更有效地实施和维护劳动法的规定。
一、劳动法的组织结构我国的劳动法组织结构包括了多个部门和机构,其中主要的包括如下几个:1.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是负责制定劳动法的最高机关。
它可以制定、修改和废止国家重要法律,以及监督、审查和批准国家政治机关的工作。
在制定劳动法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主要包括起草和审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文件。
2.国务院:国务院是我国的执行机关,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政策、法规和规划。
在劳动法的贯彻和执行中,国务院的职能主要包括颁布和修改《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制定和颁布关于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的规定、协助地方政府设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等。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我国的最高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劳动政策、法规和规划。
它的职能主要包括颁布和执行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就业、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服务,以及管理和监督工会等。
4.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我国各地的行政机关,负责管理和服务当地的居民和企业。
在劳动法方面,地方政府的职能主要包括设立和管理本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制定本地的劳动保护条例等。
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我国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处理职工与企业之间因工作、劳动合同等问题引起的争议。
它的职能是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公正、客观地处理和解决劳动争议,保护职工权益。
以上部门和机构组成了劳动法的核心组织结构,在劳动法的制定和实施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劳动法的职能劳动法作为一种法律体系,主要发挥的职能是规范和保障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
工会的五大职能
工会的五大职能工会是由一群劳动者自愿组成的群体,它的存在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实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会有着五大职能,即代表职能、维权职能、服务职能、教育培训职能和社会监督职能。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五大职能。
一、代表职能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能够在劳动者和雇主之间起到沟通的桥梁作用。
工会可以代表劳动者与雇主进行协商,争取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会还可以参与劳动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为劳动者争取更多的权益保障。
通过代表职能,工会能够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维权职能工会有责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当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工会可以采取各种合法的手段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例如提起劳动仲裁、劳动纠纷调解等。
工会还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劳动者解决法律问题。
通过维权职能,工会能够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服务职能工会作为劳动者的组织,有责任为劳动者提供各种服务。
工会可以为劳动者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劳动者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工会还可以为劳动者提供社会福利、住房保障等服务,提升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通过服务职能,工会能够满足劳动者的各种需求,提高劳动者的福利水平。
四、教育培训职能工会有责任为劳动者提供教育培训。
工会可以组织各种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供各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帮助劳动者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
工会还可以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劳动者的学习和交流。
通过教育培训职能,工会能够提高劳动者的专业水平和技能水平。
五、社会监督职能工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有责任对社会进行监督。
工会可以监督雇主的用工行为,确保雇主遵守劳动法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工会还可以监督政府的劳动政策和劳动法规的执行情况,推动政府更好地关注和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通过社会监督职能,工会能够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工会的五大职能分别是代表职能、维权职能、服务职能、教育培训职能和社会监督职能。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三、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范围:
1、调整范围:《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 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 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依照本法执行。 2、排除范围: 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非劳动合同关系; ②农民;③现役军人;④家庭保姆。
第二章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关键词:
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
第一节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 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与劳 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只产生在劳动过程中; 2、劳动关系只能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 3、必须以劳动为目的; 4、劳动关系既具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 的隶属性;
(三)因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
无效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免除自 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劳动合同订立后未实 际履行前,合同全部自始无效。如果只是关于劳动条件的 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只限于该违法部分无效,其 余部分继续有效。(2)雇员如果已经开始工作,劳动合 同因错误、欺诈、胁迫而被撤销时,其效果不溯及既往。 《劳动合同法》第28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 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 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 报酬确定。
工会条例最新2018
工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会是由职工根据自愿原则组成的群众团体,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为宗旨,以发展劳动关系协调与促进劳动社会和谐为基本职责。
第三条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中总)、各级工会都必须依据宪法、法律及章程的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并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国家保护工会依法开展活动,维护其合法权益,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阻挠、干扰、侵犯工会的正常活动。
第二章工会组织第五条工会按照以下原则组织:(一)职工自愿参加;(二)地区、行业和不同层次的工会之间相互协作;(三)独立自主地处理工会事务;(四)实行民主管理,用人单位不得干涉和制约工会活动。
第六条工会的章程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工会组织批准后生效。
工会的章程应当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和国家的政策。
第七条工会委员会是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
工会主席是工会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第三章工会会员第八条工会会员要履行以下权利和义务:(一)有权参加工会活动和表达意见;(二)有权推选和被选举为工会的职务;(三)有义务缴纳会费;(四)有义务支持工会的工作;(五)有义务遵守工会章程的规定。
第四章工会经费第九条工会经费的筹集和使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由正式工会会员自愿缴纳;(二)接受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的监督;(三)经过公开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工会监督第十条工会依据法律法规、章程和决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工会有权向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要求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章劳动争议处理第十二条工会应当积极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和处理工作,发挥工会调解协调纠纷的作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工会应当促进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制度建设,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维护。
劳动者工会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与规定
劳动者工会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与规定劳动者工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工会代表着劳动者的集体权益,而用人单位则是劳动者的雇主。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相关的法规和规定来管理和调节这一关系,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首先,工会的成立和组织起源于对劳动者权益的关注和保护。
工会的目标主要是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争取更好的工资待遇、提供社会福利等。
工会代表着劳动者的集体利益,通过与用人单位展开谈判协商,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工会还可以提供法律援助、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劳动者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此同时,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的雇主,也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用人单位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和劳动保护政策,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支付合理的工资待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福利和保险,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工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和规定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也存在差异。
在一些国家,工会有法定的代表权和谈判权,用人单位必须与工会进行协商和谈判,并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执行。
而在另一些国家,工会的地位和权力相对较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决定劳动条件和待遇,但通常也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
此外,工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也存在一些争议和冲突。
工会可能会组织罢工、示威等集体行动,以反对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
同时,用人单位可能采取一些策略和手段来限制工会运作,如雇佣临时工、阻挠工会组织工作等。
这些争议和冲突需要通过法律、调解和谈判等方式进行解决,以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总的来说,工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工会代表着劳动者的集体权益,通过与用人单位的谈判协商,争取更好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用人单位则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通过法律和政策的规范和调节,工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可以得到平衡和维护,从而实现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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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在劳动关系中的 职责
1.促进就业
建立并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职业介绍、就 业培训、失业保险等);
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
对存在员工下岗的国有企业普遍建立再就业服 务中心;
重视残疾人的就业问题;
扩大内需,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积极促进就业。
一、国家在劳动关系中的 职责
2.发展职业教育
《劳动法》第66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 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 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 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小兰原来是南方一个纺织企业的女职工,1995与这 个单位签订了10年的劳动合同,刚开始时,企业的产 品销量好,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待 遇都高。每月的工资加奖金能有800多元,职工们的 工作积极性都很高,干劲也足。但是没过多久他们企 业生产的产品没有打开市场,经济效益直线下滑。不 仅奖金没有了,固定工资也变成了300块钱。因此小 兰想找人替自己到单位代班,既可以在外面找兼职挣 钱,也完成了任务,但是单位发了好几次通知要求小 兰尽快自己到单位上班,否则将按旷工处理并进行除 名。小兰私自找人替班单位是否可以按旷工进行处理 呢?
一、国家在劳动关系中的 职责
《劳动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 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 调节劳动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 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规定:“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 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 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 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4.依据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同时创造条件,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改善和提 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三、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 职责
1.工会的概念
罗伊•亚当斯认为“工会是以领取工资生活的人们以维 持和改进工作、生活条件为目的建立起的组织”。
劳动经济学“工会是工业化的必然产物,在工业化经济 中,工人组织成工会同盟保护自己,避免遭受雇主的剥 削或可能发生的剥削,并寻求建立公会成员愿意接受的 工资或条件”。
7.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 为劳动者休息、修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8.提倡、鼓励先进
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 中的职责
1.为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实现提供条件保障
用人单位负有坚持平等就业,不歧视,不非法 招用童工的职责;
一、国家在劳动关系中的 职责
6.协调劳动关系
通过指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各种规范, 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等,实现国家对劳动关系 的协调职责,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一 种稳定和谐的关系。
• 促进集体谈判 • 帮助解决劳资争议 • 改进劳动关系的咨询服务 • 促进协商与合作
一、国家在劳动关Biblioteka 中的 职责劳动与社会 保障法学概论
第二讲 国家、用人单位和 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职 责
一、国家在劳动关系中的职责
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职责 三、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职责
劳动关系
某工厂招工10名,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工厂能对10名工人进行 管理,能依据法律及工厂的规章制度对工人进行奖励、处分。该 工厂与10名工人是劳动关系。 同时,该工厂为清理门口垃圾,同1个人签订了劳务合同,由该 人将垃圾拉到垃圾处理场,工厂支付5000元报酬,如果10天内 拉完,工厂多支付200元,如果20天没拉完,工厂少支付200元。 如果该人在1个月你未将垃圾全部清理,工厂不支付报酬。工厂 与这个人就是劳务关系,工厂仅有权利依据合同约定给该人报酬, 并依据合同多支付、少支付或者不支付报酬,没有权利对该人进 行管理,如不能要求该人按时上下班,也不能依据自己工厂的制 度扣该人的劳动报酬。
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不擅自或非法解除劳动合 同和辞退劳动者;
保证并合理安排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不得任 意延长工作时间和强制加班;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 护。
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 中的职责
2.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 职业培训经费,并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 培训 3.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律师提示:小兰的行为应该认定为旷工,因为小兰每次 当班虽然都因请人替班而没有空岗,但是劳动关系是一 种特定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相应的 权利和义务只能由特定主体――劳动关系当事人承担,所 以说小兰私自请人替班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相关法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规定:职工 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 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 有权予以除名。
一、国家在劳动关系中的 职责
4.调节社会收入
制定最低工资制度,企业或个人收入调节税, 津贴制度,奖励基金制度等,实现劳动报酬制 度以及《劳动法》的立法目的。 5.完善保险制度 《劳动法》第70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 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 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情况下 获得帮助和补偿。”
一、国家在劳动关系中的 职责
3.制定劳动标准
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各种行为; 包括合同统一格式和标准、工资标准、奖励标 准、津贴标准、安全卫生标准、职业危害防治 标准、伤残鉴定标准、劳动强度标准、高处作 业标准、职业分类标准、职业技能标准、劳动 保险及待遇发放标准等。 制定最低标准以保证劳动者最基础的权益。
案例分析:待业人员做兼职是劳动关系?
小陆是明年准备考研,今年毕业后没有找工作,而 是待业在家。为了维持生计,小陆找到一份出版社 兼职校对的工作,在家即可自由开展,主要校对当 下流行的教辅读物,约定按成果计费。可自今年7 月交上第一份成果至今,小陆一分钱的报酬都没有 收到。而在此期间,出版社也在招聘网站渐渐消失 了。小陆致电询问,那家公司也是遮遮掩掩、支支 吾吾,总推说没有结算好。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 托词越来越难以让小陆信服。由于小陆在上海只身 一人,生活渐渐陷入窘迫。他想,自己该如何来拿 回自己的应得报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