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托住应保尽保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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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托住应保尽保底线

市民政局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托住应保尽保底线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市民政局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通过出台政策、搭建平台、规范程序、公开信息,确保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及时。2014年1-7月,对全市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3类对象共计发放救助资金3428.3万元,其中低保对象10405人,发放低保金2415.7万元;医疗救助1948人,发放救助金769.9万元;临时救助2776人,发放救助金242.7万元,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的托底保障作用。2013年5月,该局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

况核对试点工作优秀单位”,并于2014年3月在台州市民政工

作会议上就社会救助工作作典型发言。其主要做法是:一、出台救助政策,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标准化建设一是细化社会救助家庭认定标准。针对社会救助申请家庭认定标准不够明确、细化的问题,结合社会救助工作实际,于2013年11月在台州市率先出台《温岭市社会救助家庭认定标准(试行)》,明确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等3类社会救助申请家庭在月人均收入、人均货币财产、生活用机动车辆、非居住类房屋、户籍地住房情况等5方面的经济状况认定标准。如对于特困申请家庭,在经济状况认定中要求其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等)低于当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值的1.5 倍, 或家庭货币

财产总额低于其申请日前一年自负医药费的三分之一以内。二是明确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范围。针对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范围不明确的问题,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出台《温岭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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