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防指南》与原来的省消防纪要的比较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修订稿(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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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令狐采学(2017年修订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多部国家标准已经相继修订、发布并执行了一段时间,2015年编制发布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
为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并解决实际项目设计、审核、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7年5-8月组织召开了《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
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8月30-31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技术指南(2017年修订稿)》,具体内容如下: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室内高度”应按建筑层高计算;“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层数,对于住宅建筑还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
无楼梯到达且与其他建筑功能空间采取无洞口的墙体和楼板完全分隔的建筑屋顶的闷顶层(采用不燃性结构)可不计入高度和层数。
附图1.1 坡屋顶建筑高度计算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起算)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的楼面的高度取较大值。
(附图1.1)住宅建筑单元平-坡结合的屋面,应按照最高屋面计算建筑高度,当平屋顶部分占屋面面积(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投影线起算围合面积)不大于1/4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建筑高度。
(附图1.2)附图1.2 平-坡结合屋顶建筑高度计算:b≤1/4a建筑屋面坡度不大于3%时,建筑高度计算时,屋面面层算至靠外墙处的屋面最低点。
消防验收新规范(2015年5月1日)与老规范有多少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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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新规范(2015年5月1日)与老规范有多少区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已经于2013年9月发布,并从2014年5月开始正式实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已经于2014年8月发布,并从2015年5月开始实施。
两本规范对建筑设计行业非常重要,而对电气专业来说,其将会为设计带来怎样的变化也引起了行业内的众多关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对电气设计的影响从大的方面来说有以下几点:(1)新规3.1.5增加火灾报警控制器地址总数(不大于3200点)、单回路设备总数(不大于200点)、回路设备余量(不少于10%)、模块总数(不超过1600点)、联动回路中设备总数(不宜超过100点)、联动回路设备余量(不少于10%)的详细规定。
增加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的要求(每不超过32点)。
对电气设计的影响:电气设计中消防平面的连线与之前会有所不同,需要每32点加设隔离器,且需要分别计算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的数量和联动的各类模块的数量,以确定回路不超过点位限值。
(2)新规增加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对电气设计的影响:此新规一出,大家都在讨论住宅户内究竟设不设烟感?原来的规范对住宅(超高层除外)没有硬性的规定一定要设烟感等,并且原“高规”9.4.2“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明确把住宅排除在外。
“新规”对住宅的火灾报警设置有了明确的要求。
引进了家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概念。
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8.4.2条要求,“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17浙江省消防指南定稿(9月14日版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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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17年修订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多部国家标准已经相继修订、发布并执行了一段时间,2015年编制发布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
为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并解决实际项目设计、审核、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7年5-8月组织召开了《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
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8月30-31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技术指南(2017年修订稿)》,具体内容如下: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室内高度”应按建筑层高计算;“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 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层数,对于住宅建筑还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
无楼梯到达且与其他建筑功能空间采取无洞口的墙体和楼板完全分隔的建筑屋顶的闷顶层(采用不燃性结构)可不计入高度和层数。
附图1.1 坡屋顶建筑高度计算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起算)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的楼面的高度取较大值。
(附图1.1)住宅建筑单元平-坡结合的屋面,应按照最高屋面计算建筑高度,当平屋顶部分占屋面面积(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投影线起算围合面积)不大于1/4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建筑高度。
(附图1.2)附图1.2 平-坡结合屋顶建筑高度计算:b≤1/4 a 建筑屋面坡度不大于3%时,建筑高度计算时,屋面面层算至靠外墙处的屋面最低点。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17修订稿(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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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17年修订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多部国家标准已经相继修订、发布并执行了一段时间,2015年编制发布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为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并解决实际项目设计、审核、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7年5-8月组织召开了《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
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8月30-31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技术指南(2017年修订稿)》,具体内容如下: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室内高度”应按建筑层高计算;“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层数,对于住宅建筑还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
无楼梯到达且与其他建筑功能空间采取无洞口的墙体和楼板完全分隔的建筑屋顶的闷顶层(采用不燃性结构)可不计入高度和层数.附图1.1 坡屋顶建筑高度计算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起算)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的楼面的高度取较大值。
(附图1.1) 住宅建筑单元平-坡结合的屋面,应按照最高屋面计算建筑高度,当平屋顶部分占屋面面积(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投影线起算围合面积)不大于1/4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建筑高度。
(附图1。
2)附图1。
2 平-坡结合屋顶建筑高度计算:b≤1/4 a 建筑屋面坡度不大于3%时,建筑高度计算时,屋面面层算至靠外墙处的屋面最低点。
消防新旧规范对比成本分析201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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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要求,减小了每层最大建筑面积的要求,超过200平米需增加一部 楼梯,楼梯增加增大,使用面积减小,增加成本。
民用建筑——安全疏散和避难
差异性
条文对比
GB50016-2014(新规) GB50016-2006(老《建规.8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 5.5.15 公共建筑内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 筑中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 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每个房间 且不应少于2 个,该房间相邻2 个疏散门 相邻 2 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 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m 。 不应小于5m。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1个: 建筑、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 1 房间位于2 个安全出口之间,且建筑面 端的房间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间可 积小于等于120m2,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 设置1 个疏散门: 于0.9m; 1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 2 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外,房 的房间,对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 间位于走道尽端,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疏 2 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50m ;对于医疗建 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15m、其疏散门 2 筑、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75m ;对 的净宽度不小于1.4m; 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 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小于 120m2; 等于50m2 的房间。 2 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 50m2 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0m,或 5.3.12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安全出口 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 和房间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 于 15m 、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m 且疏散门 …… 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 3 房间建筑面积小于等于 50m2 ,且经常 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不大 停留人数不超过 15 人时,可设置 1 个疏 于 50m2 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 15 人的厅、 散门; 室或房间; 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 2 4 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 的地下或半地下 少于2 个,其中每个厅室或房间的疏散门 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 且经常停 不应少于 2 个。当其建 筑面 积小于等于 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 50m2 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 15 人时, 间。 可设置1 个疏散门;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浙公通字〔2015年〕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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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14年以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㊁‘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多部国家标准相继修订㊁发布,2014年编制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以下简称 ‘指南“ )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㊂为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5年3月30日至4月2日召开‘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㊂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㊁设计单位㊁施工图审查机构征求意见,并于2015年4月28 29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本‘指南“㊂具体内容如下: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 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 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 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 2m的自行车库㊁储藏室㊁敞开空间 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㊂4㊀㊀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的楼面的高度取较大值㊂建筑屋面坡度不大于3%时,建筑高度计算时,屋面面层算至靠外墙处的屋面最低点㊂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含商业住宅组合楼)屋面面层算至屋面的建筑完成面(包含绿化层㊁保温层等屋面构造厚度);住宅(含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屋面面层可算至屋面结构板面㊂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不同部5位之间采用防火墙(不能用防火卷帘替代)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㊂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无法满足分别计算各自建筑高度的条件时,应按下列原则确定建筑高度:(1)需要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其较低室外地坪和较高地坪应形成环形消防车道或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当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按地下室执行时,可按较高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当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满足建筑进深小于30m且具备自然采光通风条件按地上部分设计时,可按较低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㊂(2)不需要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应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当消防车道设置在较高地坪时,可按较高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应按地下室设计;当消防车道设置在较低地坪时,当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满足建筑进深小于30m且具备自然采光通风条件按地上部分设计时,可按较低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㊂6㊀㊀2 超过24m的单层厂房宜按单层厂房设计㊂3 电子厂房是指生产㊁加工电子元器件的工业建筑㊂4 木器厂房是指以木材为原料,进行生产㊁加工各类木质板材㊁家具㊁构配件㊁工艺品㊁模具等成品㊁半成品的工业建筑㊂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第8 3 1条第2项规定的类似生产厂房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 4 1条第1项规定的类似用途的厂房是指 单一建筑任一生产加工车间或防火分区,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超过200人或者人均建筑面积小于20㎡的丙类厂房 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第8 5 2条第2项规定的丁类生产车间是指 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任一层或任一个空间的丁类生产车间 ㊂6 对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和烟花爆竹工程的建筑内部工艺与布置㊁危险品储存与运输等设计内容可不予审核,且应当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和‘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㊂上述标准中关于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㊁消防车道等建筑外部的消防设计要求低于现行国家7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时,应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㊂7 宿舍楼的消防设计应符合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规划部门认可按照成套住宅功能设置的除外),宿舍楼不得与其他建筑(配套用房除外)共用疏散楼梯㊂高层宿舍楼走道和房间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㊂公寓式办公楼应按办公楼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公寓式酒店㊁酒店式公寓应按旅馆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上述用房均需设置完全独立的疏散楼梯㊂8 当裙房与主体之间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含投影线)采取防火墙分隔后,该裙房的楼梯间形式和防火分区可按单㊁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㊂多种功能组合的高层建筑下部的附属建筑,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附属建筑的楼梯间形式和防火分区可按单㊁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8(1)该附属建筑与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㊂(2)该附属建筑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及穿越通风管道的防火墙和不开设洞口(消防电梯井㊁上下管道井除外)且耐火极限不低于2 5h的楼板分隔㊂(3)该附属建筑与高层建筑主体的疏散完全独立㊂(4)该附属建筑外墙与高层建筑主体外墙相接处设置高度不小于1 2m的窗槛墙㊂9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设置配套营业用房(办公㊁卫生间㊁仓储和建筑面积不超过100㎡的小卖部等除外)应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㊂该配套用房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处于同楼层不同防火分区且疏散完全独立或者处于不同楼层不同防火分区时,可按其实际功能进行消防设计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计算最大容纳人数时,按厅室建筑面积计算,连接厅室的公共走道面积不计入在内㊂10 儿童活动场所是指托儿所㊁幼儿园㊁儿童福利院㊁孤儿院的儿童用房以及儿童游乐厅㊁亲子儿童乐园㊁儿童特长培训班㊁早9教中心等学前儿童的活动场所㊂11 鉴于监狱医院综合楼建筑的特殊性,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监狱建设标准“(建标1139-2010)在相关规定中出现不一致情况的,可按‘监狱建设标准“(建标1139-2010)执行㊂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款中出现的 重要公共建筑 可参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2012)附录B关于重要公共建筑物认定的标准来界定㊂13 半地下汽车库是指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小于等于1/2的汽车库㊂半地下汽车库的消防设计应按地下汽车库的要求执行㊂14 摩托车库㊁电动汽车库应按内燃机驱动的汽车库的消防设计要求执行㊂摩托车库应按照每40㎡折算成1个汽车车位确定其防火分类,折算时余数不足40㎡的按1个汽车车位考虑㊂二、总平面布置(一)消防车道15 高层厂(库)房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㊂16 按规范要求需要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其消防车道距离外墙不宜小于5m㊁不应大于30m,距离最不利防火分区的主要出入口不应大于60m;按规范要求不需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其消防车道距离最不利防火分区(住宅的最不利单元)主要出入口不应大于80m㊂0117 高层㊁多层建筑的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应分别不小于12m㊁9m,可采用作图法画出一条满足转弯半径的4m宽消防车道进行校核㊂(如下图)18 消防车道净宽以车道路面相对较窄部位以及车道4m净空高度内两侧突出物最近距离处进行计算,以最小宽度确定;消防车道净高以消防车道正上方距车道相对较低的突出物进行计算;不规则回车场以消防车可以利用场地为回车场地㊂19 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㊁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㊂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㊁消防车道应采用硬质铺装面层㊂(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20 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应当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连接登高操作场地的消防车道,其长度不应少于建筑一个长边或周长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㊂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连续布置㊂11高层住宅和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确有困难时,可不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的间隔不应大于30m㊂住宅建筑端头底部设置有裙房时,当裙房和住宅的交接部位长度不大于10m且消防车登高可到达至该单元的楼梯间或每户时,该住宅可视作满足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要求㊂21㊀㊀21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应能保护居住建筑的每个单元和工业建筑㊁公共建筑靠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侧的每个消防救援口㊂22 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入口可以为通往楼梯间的门厅㊁走道㊂23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原则上应设置在用地红线内,如设置在红线外时,应征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取得其认可文件,还应确保登高场地范围无高乔木行道树及架空线路等影响登高操作的障碍物㊂(三)灭火救援24 厂房㊁仓库和商业建筑的消防救援口应当直通走道或大空间区域(卫生间㊁楼梯间及前室的开口均可兼作灭火救援口);其他公共建筑的消防救援口可设置在与走道相连的普通房间内㊂当防火分区不靠外墙时可不设置消防救援口㊂31㊀㊀(四)防火间距25 汽车库不应与托儿所㊁幼儿园㊁中小学校的教学楼㊁老年人建筑㊁病房楼等组合建造;当确需组合建造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组合建造在上述建筑的地下室;(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00h的楼板完全分隔(管道井㊁电梯除外);(3)汽车库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4)汽车库的开口部位(汽车库的楼梯间开口除外)与上述建筑的外墙开口之间应保持ȡ6m的距离㊂26 建筑屋顶和地下室顶板上开设消防排烟口㊁采光等开口41时,该开口与上部建筑开口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6m㊂当上述开口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时距离可不限㊂27 屋顶停车场的汽车坡道按地上汽车库要求设置;与建筑其它部分或相邻建筑的间距按地面停车场与建筑的防火间距确定㊂地面机械式车位应按汽车库控制防火间距㊂28 当丙㊁丁㊁戊类厂房与丙㊁丁㊁戊类仓库相邻时,应符合厂(库)房间防火间距的规定;当相邻外墙符合‘建规“表3 4 1注2㊁3允许减小的条件时,防火间距可相应减小㊂29 与明火散发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产生明火的固定点进行控制㊂当相邻建筑通过连廊㊁天桥或底部的建筑物等连接时,其间距不应小于两个建筑防火间距的要求,连廊㊁天桥宽度不宜大于6m;当其连接物为封闭时,应设置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㊂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第6 6 4条规定符合安全出口条件的天桥㊁连廊,通过该连廊㊁天桥向相邻建筑的疏散宽度不应大于本建筑楼层疏散总宽度的30%㊂5130 同一座回字形㊁U型㊁L型民用建筑两翼属于不同防火分区时,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㊁窗㊁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回字形民用建筑相对的两翼距离应符合防火间距要求,U型民用建筑相对的两翼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确有困难,可在两窗之间 U 形底边处挑出一片垂直防火隔墙,该隔墙的外端应与相对的两个窗的最外边平齐㊂31 住宅内天井应设置成U型,应按图例设置,图例中的A和B宜对应设置,当B>6m时B可取6m;如需设置连廊时应为敞开连廊,该敞开连廊可兼作前室或者合用前室㊂三、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一)建筑墙体构造32 除‘建规“㊁本‘技术指南“中明确为 不开设门窗洞口的61防火墙 ㊁ 防火墙不能用防火卷帘㊁防火分隔水幕等措施替代 以及设于防火间距不限处的防火墙外,其余关于防火墙的描述,均可按规范要求开设防火门(窗)㊁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措施㊂33 墙体上嵌有箱体时应在其背部用不燃材料封堵,并满足该墙体的相应耐火极限要求㊂34 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㊁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㊁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水泥砂浆粉刷可以作为保护层)㊂防火墙应从楼面基层隔断至梁㊁楼板或屋面板的地面基层㊂工业建筑中,当采用钢框架㊁钢梁支撑防火墙时,钢框架㊁钢梁的防火保护措施宜采用不燃烧体包覆,其耐火极限应满足防火墙耐火极限要求㊂35 防火分隔部位是指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相接的部位㊂当汽车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的1/3㊂中庭四周作为上下层防火分区划分使用的防火卷帘,应结合建筑结构靠近中庭开口设置,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第6 5 3条中关于中庭的要求设计防火卷帘的长度;71中庭的防火卷帘设在同层防火分区间的隔墙上时,其长度不计入防火分区间隔墙的总长度和防火分区隔墙上防火卷帘的长度㊂在中庭无可燃物的情况下,中庭的回廊与中庭间的防火卷帘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卷帘(可不考虑耐火隔热性)㊂自动扶梯㊁敞开楼梯等上㊁下层相连通的开口,可参照中庭要求设计防火卷帘㊂不应使用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要求的水平㊁侧向等开启方式的防火卷帘和弧形㊁L型等不规则型的防火卷帘㊂36 地下自行车库直通室外的自用坡道与自行车库可不进行防火分隔㊂37 住宅底层楼梯不通过门厅直通室外时,其直通室外的楼梯门最小有效净宽可按0 9m控制㊂38 自然排烟窗应设置在顶棚上或外墙上方,当设置在外墙上时,自然排烟窗下沿(有效自然开窗面积计算起算点)距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储烟仓(或挡烟垂壁)下沿高度H(H=1 6m+0 1∗净空高度);对于走道或室内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自然排烟窗下沿距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其净高的1/2;自然排烟81窗应沿火灾烟气的气流方向开启,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㊂不符合前述要求的开窗面积不应计入有效自然开窗面积㊂楼梯间(含前室㊁合用前室)的自然通风窗的设置高度及开启方向可不受此限;走道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建筑物,当房间建筑面积不大于300㎡时,其自然排烟窗的设置高度及开启方向也可不限㊂(二)防火分区39 地下商业与汽车库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若有连通口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开敞区域㊁避难走道㊁防火隔间或防烟前室连接㊂40 地下汽车库同一层停车区域建筑面积大于50000㎡时,应分隔成若干个停车区,停车区之间(主车道处除外)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在主车道处可利用防火隔间相连,防火隔间两端可为特级防火卷帘㊂防火隔间可不设置防排烟设施㊂41 下列场所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防火分区内设有甲级防火门的水泵房㊁消防风机房以及桑拿浴室的洗浴部分㊁厕所㊁盥洗间㊁室内游泳池㊁真冰溜冰场的冰面面积㊁消防水池;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㊁消防电梯前室及其合用前室㊁设置有防火门的封闭楼梯间;敞开连廊㊁阳台㊂厂房内的操作平台㊁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10人时,平台的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㊂42 金融机构内部使用的金库防火分区面积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000㎡,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增加1 0倍㊂金融机构金库可设一个安全出口㊂91四、安全疏散(一)安全出口43 招待所(旅馆)㊁公共娱乐等场所不宜设置在集贸市场内㊂当必须设置时,招待所(旅馆)㊁公共娱乐场所应与集贸市场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且招待所(旅馆)㊁公共娱乐等场所和集贸市场的疏散楼梯在首层均应能直通室外㊂44 餐饮场所的营业面积是指餐厅面积,不包括厨房面积;餐厅应明确餐厨布置,当餐厅未设置固定座位时,其疏散人数应按就餐面积(不含厨房㊁前厅㊁点菜㊁吧台区域)1 3㎡/人或以餐厅使用面积(不含厨房,含前厅㊁点菜㊁吧台区域)按商店营业厅的人员密度计算确定;当餐厅设置固定座位时,其疏散人数按照固定座位数的1 1倍计算;有独立隔间(用固定构件分隔)的包厢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 1倍计算㊂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 1倍计算,该场所为电影厅时,其疏散人数应为影厅内座位数㊁工作人员数和候场人数之和,每层候场人数应按该层各厅平均座位数且不小于该层各厅总座位数的20%计算㊂办公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按使用面积(扣除核心筒后的面积)6㎡/人计算确定,使用面积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㊂45 地下商业可利用通往避难走道的门作为任一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使用,但应满足以下要求:(1)地下商业每层疏散总宽度应符合规范要求,通向下沉式02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门以及疏散楼梯的宽度计入疏散总宽度,通向避难走道门的宽度不应计入疏散总宽度㊂(2)任一防火分区利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门或疏散楼梯作为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少于2个但疏散宽度不符合要求时,可利用避难走道和相邻防火分区进行疏散,通往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门和疏散楼梯的疏散宽度之和不应小于该防火分区疏散总宽度的50%㊂(3)任一防火分区仅有1个安全出口通往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或疏散楼梯时,可利用避难走道作为第二安全出口,通往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门或疏散楼梯的疏散宽度不应小于该防火分区疏散总宽度的70%㊂(4)避难走道内任一点至室外㊁疏散楼梯或下沉式广场等开敞区域的距离不应大于60m㊂避难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走道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㊂(5)避难走道不能用于人员疏散外的其他用途;其顶板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 5h的不燃烧体,顶板下不得穿越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㊂(6)避难走道的其他做法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第5 2 5条执行㊂46 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以下简称 下沉广场 )的消防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2(1)地下室朝向 下沉广场 的外墙与 下沉广场 之间的回廊进深不应超过6m,回廊区域仅作为人员通行使用,可不划分防火分区面积㊂(2) 下沉广场 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69㎡,且该空间的短边不应小于13m(不含回廊)㊂(3)当 下沉广场 用于地下或半地下商业20000㎡之间的分隔时,分隔后不同区域通向 下沉广场 的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同一区域内不同防火分区通向 下沉广场 的门窗之间的距离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第6 1 3㊁6 1 4条的有关规定㊂(4) 下沉广场 通往室外地坪的楼梯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 下沉广场 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㊂(5)其余设计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的要求执行㊂47 一㊁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疏散内走道两侧的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墙,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墙上的门可为普通门㊂当墙上设置普通窗(洞)时(窗台离地1 5m以上的高侧窗(洞)除外),从房间内任一点至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且行走距离不应大于45m㊂当上述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直线距离可增加25%,行走距离不应增加㊂48 当厂房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可增加25%㊂22当多厅电影院的观众厅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按规范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要求执行(该疏散距离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长度不可增加)㊂49 除托儿所㊁幼儿园㊁老年人建筑㊁医疗建筑㊁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托儿所㊁幼儿园㊁老年人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50㎡;对于医疗建筑㊁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75㎡;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120㎡;(2)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 90m,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㊁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 40m;(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厅㊁室或房间;(4)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㊂建筑底部(地上)直接对外或二层直接开门至室外连廊(此连廊通过疏散楼梯通至室外地面)的商铺可按上述要求执行㊂50 三个及以上防火分区不得共用同一个疏散楼梯㊂51 多功能组合建筑中商场㊁营业厅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与办公用房(自身配套办公用房除外)共用疏散楼梯;餐32饮㊁宾馆(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的配套用房)与办公用房之间可以共用疏散楼梯㊂52 多单元组合的住宅建筑各单元的高度不同且单元间墙符合防火墙要求(较高单元比相邻较低一单元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且较低一单元屋顶无天窗或洞口㊁屋顶耐火极限不小于1h)时,可按各独立单元的高度来确定其楼梯间形式㊁消防电梯的设置,各单元(已设置两个安全出口者除外)疏散楼梯间应通至屋面,且应在较低单元屋面连通㊂(附图)53 汽车坡道可不考虑防火分区和疏散距离㊂汽车停车位的设置不得影响消防设备用房㊁室内消火栓箱㊁消防管道井的正常使用㊂地下车库内最远疏散直线距离的计算不必考虑车辆对路线的阻挡,但应考虑实体墙等障碍物对路线的阻挡㊂54 为商场服务的附属库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隔墙分隔,如隔墙上需要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㊂该附属库房不得储存甲乙类物品㊂同一防火分区总面积超过500㎡的地上和超过200㎡地下附42。
审验收业务的相关人员编制了浙江消防技术规范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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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验收业务的相关人员,编制了《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经专家评审同意,《指南》决定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作为我省消防设计、施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依据。
为确保《指南》内容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指南》实施之日起,2007年省建设厅与省公安消防总队联合印发的《2006年浙江省消防工程技术专家组研讨会纪要》(建设发〔2007〕36号)、2008年省公安消防总队印发的《浙江省高层居住建筑消防设计若干问题研讨会纪要》(浙公消〔2008〕180号)和2013年省公安消防总队印发的《2013年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浙公消〔2013〕42号)废止。
二、本《指南》实施之前下发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本《指南》有冲突时,应按本《指南》执行。
三、已经专家评审同意但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的项目,当消防设计与本《指南》有冲突时,应按原专家评审纪要执行。
四、各市公安消防支队按本《指南》第63、65、161、162、165条进行审批时,应以正式公文形式向省公安消防总队请示,省公安消防总队按本《指南》的要求进行批复后,各市公安消防支队方可出具审批意见;各市公安消防支队按本《指南》第54、106、160条进行审批时,应将工程概况和审批意见报省公安消防总队备案。
五、各市公安、建设部门要迅速将《指南》精神传达至辖区内
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单位,省公安厅和省建设厅也将适时组织
主送单位:各市公安消防支队。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办公室2014年3月14日翻印。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浙公通字〔2015〕54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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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14年以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㊁‘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多部国家标准相继修订㊁发布,2014年编制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以下简称 ‘指南“ )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㊂为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5年3月30日至4月2日召开‘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㊂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㊁设计单位㊁施工图审查机构征求意见,并于2015年4月28 29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本‘指南“㊂具体内容如下: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 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 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 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 2m的自行车库㊁储藏室㊁敞开空间 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㊂4㊀㊀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的楼面的高度取较大值㊂建筑屋面坡度不大于3%时,建筑高度计算时,屋面面层算至靠外墙处的屋面最低点㊂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含商业住宅组合楼)屋面面层算至屋面的建筑完成面(包含绿化层㊁保温层等屋面构造厚度);住宅(含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屋面面层可算至屋面结构板面㊂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不同部5位之间采用防火墙(不能用防火卷帘替代)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㊂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无法满足分别计算各自建筑高度的条件时,应按下列原则确定建筑高度:(1)需要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其较低室外地坪和较高地坪应形成环形消防车道或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当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按地下室执行时,可按较高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当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满足建筑进深小于30m且具备自然采光通风条件按地上部分设计时,可按较低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㊂(2)不需要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应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当消防车道设置在较高地坪时,可按较高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应按地下室设计;当消防车道设置在较低地坪时,当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满足建筑进深小于30m且具备自然采光通风条件按地上部分设计时,可按较低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㊂6㊀㊀2 超过24m的单层厂房宜按单层厂房设计㊂3 电子厂房是指生产㊁加工电子元器件的工业建筑㊂4 木器厂房是指以木材为原料,进行生产㊁加工各类木质板材㊁家具㊁构配件㊁工艺品㊁模具等成品㊁半成品的工业建筑㊂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第8 3 1条第2项规定的类似生产厂房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 4 1条第1项规定的类似用途的厂房是指 单一建筑任一生产加工车间或防火分区,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超过200人或者人均建筑面积小于20㎡的丙类厂房 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第8 5 2条第2项规定的丁类生产车间是指 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任一层或任一个空间的丁类生产车间 ㊂6 对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和烟花爆竹工程的建筑内部工艺与布置㊁危险品储存与运输等设计内容可不予审核,且应当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和‘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㊂上述标准中关于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㊁消防车道等建筑外部的消防设计要求低于现行国家7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时,应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㊂7 宿舍楼的消防设计应符合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规划部门认可按照成套住宅功能设置的除外),宿舍楼不得与其他建筑(配套用房除外)共用疏散楼梯㊂高层宿舍楼走道和房间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㊂公寓式办公楼应按办公楼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公寓式酒店㊁酒店式公寓应按旅馆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上述用房均需设置完全独立的疏散楼梯㊂8 当裙房与主体之间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含投影线)采取防火墙分隔后,该裙房的楼梯间形式和防火分区可按单㊁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㊂多种功能组合的高层建筑下部的附属建筑,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附属建筑的楼梯间形式和防火分区可按单㊁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8(1)该附属建筑与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㊂(2)该附属建筑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及穿越通风管道的防火墙和不开设洞口(消防电梯井㊁上下管道井除外)且耐火极限不低于2 5h的楼板分隔㊂(3)该附属建筑与高层建筑主体的疏散完全独立㊂(4)该附属建筑外墙与高层建筑主体外墙相接处设置高度不小于1 2m的窗槛墙㊂9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设置配套营业用房(办公㊁卫生间㊁仓储和建筑面积不超过100㎡的小卖部等除外)应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㊂该配套用房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处于同楼层不同防火分区且疏散完全独立或者处于不同楼层不同防火分区时,可按其实际功能进行消防设计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计算最大容纳人数时,按厅室建筑面积计算,连接厅室的公共走道面积不计入在内㊂10 儿童活动场所是指托儿所㊁幼儿园㊁儿童福利院㊁孤儿院的儿童用房以及儿童游乐厅㊁亲子儿童乐园㊁儿童特长培训班㊁早9教中心等学前儿童的活动场所㊂11 鉴于监狱医院综合楼建筑的特殊性,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监狱建设标准“(建标1139-2010)在相关规定中出现不一致情况的,可按‘监狱建设标准“(建标1139-2010)执行㊂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款中出现的 重要公共建筑 可参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2012)附录B关于重要公共建筑物认定的标准来界定㊂13 半地下汽车库是指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小于等于1/2的汽车库㊂半地下汽车库的消防设计应按地下汽车库的要求执行㊂14 摩托车库㊁电动汽车库应按内燃机驱动的汽车库的消防设计要求执行㊂摩托车库应按照每40㎡折算成1个汽车车位确定其防火分类,折算时余数不足40㎡的按1个汽车车位考虑㊂二、总平面布置(一)消防车道15 高层厂(库)房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㊂16 按规范要求需要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其消防车道距离外墙不宜小于5m㊁不应大于30m,距离最不利防火分区的主要出入口不应大于60m;按规范要求不需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其消防车道距离最不利防火分区(住宅的最不利单元)主要出入口不应大于80m㊂0117 高层㊁多层建筑的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应分别不小于12m㊁9m,可采用作图法画出一条满足转弯半径的4m宽消防车道进行校核㊂(如下图)18 消防车道净宽以车道路面相对较窄部位以及车道4m净空高度内两侧突出物最近距离处进行计算,以最小宽度确定;消防车道净高以消防车道正上方距车道相对较低的突出物进行计算;不规则回车场以消防车可以利用场地为回车场地㊂19 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㊁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㊂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㊁消防车道应采用硬质铺装面层㊂(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20 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应当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连接登高操作场地的消防车道,其长度不应少于建筑一个长边或周长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㊂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连续布置㊂11高层住宅和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确有困难时,可不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的间隔不应大于30m㊂住宅建筑端头底部设置有裙房时,当裙房和住宅的交接部位长度不大于10m且消防车登高可到达至该单元的楼梯间或每户时,该住宅可视作满足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要求㊂21㊀㊀21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应能保护居住建筑的每个单元和工业建筑㊁公共建筑靠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侧的每个消防救援口㊂22 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入口可以为通往楼梯间的门厅㊁走道㊂23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原则上应设置在用地红线内,如设置在红线外时,应征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取得其认可文件,还应确保登高场地范围无高乔木行道树及架空线路等影响登高操作的障碍物㊂(三)灭火救援24 厂房㊁仓库和商业建筑的消防救援口应当直通走道或大空间区域(卫生间㊁楼梯间及前室的开口均可兼作灭火救援口);其他公共建筑的消防救援口可设置在与走道相连的普通房间内㊂当防火分区不靠外墙时可不设置消防救援口㊂31㊀㊀(四)防火间距25 汽车库不应与托儿所㊁幼儿园㊁中小学校的教学楼㊁老年人建筑㊁病房楼等组合建造;当确需组合建造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组合建造在上述建筑的地下室;(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00h的楼板完全分隔(管道井㊁电梯除外);(3)汽车库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4)汽车库的开口部位(汽车库的楼梯间开口除外)与上述建筑的外墙开口之间应保持ȡ6m的距离㊂26 建筑屋顶和地下室顶板上开设消防排烟口㊁采光等开口41时,该开口与上部建筑开口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6m㊂当上述开口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时距离可不限㊂27 屋顶停车场的汽车坡道按地上汽车库要求设置;与建筑其它部分或相邻建筑的间距按地面停车场与建筑的防火间距确定㊂地面机械式车位应按汽车库控制防火间距㊂28 当丙㊁丁㊁戊类厂房与丙㊁丁㊁戊类仓库相邻时,应符合厂(库)房间防火间距的规定;当相邻外墙符合‘建规“表3 4 1注2㊁3允许减小的条件时,防火间距可相应减小㊂29 与明火散发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产生明火的固定点进行控制㊂当相邻建筑通过连廊㊁天桥或底部的建筑物等连接时,其间距不应小于两个建筑防火间距的要求,连廊㊁天桥宽度不宜大于6m;当其连接物为封闭时,应设置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㊂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第6 6 4条规定符合安全出口条件的天桥㊁连廊,通过该连廊㊁天桥向相邻建筑的疏散宽度不应大于本建筑楼层疏散总宽度的30%㊂5130 同一座回字形㊁U型㊁L型民用建筑两翼属于不同防火分区时,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㊁窗㊁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回字形民用建筑相对的两翼距离应符合防火间距要求,U型民用建筑相对的两翼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确有困难,可在两窗之间 U 形底边处挑出一片垂直防火隔墙,该隔墙的外端应与相对的两个窗的最外边平齐㊂31 住宅内天井应设置成U型,应按图例设置,图例中的A和B宜对应设置,当B>6m时B可取6m;如需设置连廊时应为敞开连廊,该敞开连廊可兼作前室或者合用前室㊂三、建筑构造和防火分区(一)建筑墙体构造32 除‘建规“㊁本‘技术指南“中明确为 不开设门窗洞口的61防火墙 ㊁ 防火墙不能用防火卷帘㊁防火分隔水幕等措施替代 以及设于防火间距不限处的防火墙外,其余关于防火墙的描述,均可按规范要求开设防火门(窗)㊁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措施㊂33 墙体上嵌有箱体时应在其背部用不燃材料封堵,并满足该墙体的相应耐火极限要求㊂34 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㊁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㊁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水泥砂浆粉刷可以作为保护层)㊂防火墙应从楼面基层隔断至梁㊁楼板或屋面板的地面基层㊂工业建筑中,当采用钢框架㊁钢梁支撑防火墙时,钢框架㊁钢梁的防火保护措施宜采用不燃烧体包覆,其耐火极限应满足防火墙耐火极限要求㊂35 防火分隔部位是指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相接的部位㊂当汽车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的1/3㊂中庭四周作为上下层防火分区划分使用的防火卷帘,应结合建筑结构靠近中庭开口设置,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第6 5 3条中关于中庭的要求设计防火卷帘的长度;71中庭的防火卷帘设在同层防火分区间的隔墙上时,其长度不计入防火分区间隔墙的总长度和防火分区隔墙上防火卷帘的长度㊂在中庭无可燃物的情况下,中庭的回廊与中庭间的防火卷帘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卷帘(可不考虑耐火隔热性)㊂自动扶梯㊁敞开楼梯等上㊁下层相连通的开口,可参照中庭要求设计防火卷帘㊂不应使用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要求的水平㊁侧向等开启方式的防火卷帘和弧形㊁L型等不规则型的防火卷帘㊂36 地下自行车库直通室外的自用坡道与自行车库可不进行防火分隔㊂37 住宅底层楼梯不通过门厅直通室外时,其直通室外的楼梯门最小有效净宽可按0 9m控制㊂38 自然排烟窗应设置在顶棚上或外墙上方,当设置在外墙上时,自然排烟窗下沿(有效自然开窗面积计算起算点)距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储烟仓(或挡烟垂壁)下沿高度H(H=1 6m+0 1∗净空高度);对于走道或室内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自然排烟窗下沿距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其净高的1/2;自然排烟81窗应沿火灾烟气的气流方向开启,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㊂不符合前述要求的开窗面积不应计入有效自然开窗面积㊂楼梯间(含前室㊁合用前室)的自然通风窗的设置高度及开启方向可不受此限;走道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建筑物,当房间建筑面积不大于300㎡时,其自然排烟窗的设置高度及开启方向也可不限㊂(二)防火分区39 地下商业与汽车库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若有连通口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开敞区域㊁避难走道㊁防火隔间或防烟前室连接㊂40 地下汽车库同一层停车区域建筑面积大于50000㎡时,应分隔成若干个停车区,停车区之间(主车道处除外)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在主车道处可利用防火隔间相连,防火隔间两端可为特级防火卷帘㊂防火隔间可不设置防排烟设施㊂41 下列场所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防火分区内设有甲级防火门的水泵房㊁消防风机房以及桑拿浴室的洗浴部分㊁厕所㊁盥洗间㊁室内游泳池㊁真冰溜冰场的冰面面积㊁消防水池;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㊁消防电梯前室及其合用前室㊁设置有防火门的封闭楼梯间;敞开连廊㊁阳台㊂厂房内的操作平台㊁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10人时,平台的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㊂42 金融机构内部使用的金库防火分区面积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000㎡,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增加1 0倍㊂金融机构金库可设一个安全出口㊂91四、安全疏散(一)安全出口43 招待所(旅馆)㊁公共娱乐等场所不宜设置在集贸市场内㊂当必须设置时,招待所(旅馆)㊁公共娱乐场所应与集贸市场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且招待所(旅馆)㊁公共娱乐等场所和集贸市场的疏散楼梯在首层均应能直通室外㊂44 餐饮场所的营业面积是指餐厅面积,不包括厨房面积;餐厅应明确餐厨布置,当餐厅未设置固定座位时,其疏散人数应按就餐面积(不含厨房㊁前厅㊁点菜㊁吧台区域)1 3㎡/人或以餐厅使用面积(不含厨房,含前厅㊁点菜㊁吧台区域)按商店营业厅的人员密度计算确定;当餐厅设置固定座位时,其疏散人数按照固定座位数的1 1倍计算;有独立隔间(用固定构件分隔)的包厢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 1倍计算㊂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 1倍计算,该场所为电影厅时,其疏散人数应为影厅内座位数㊁工作人员数和候场人数之和,每层候场人数应按该层各厅平均座位数且不小于该层各厅总座位数的20%计算㊂办公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按使用面积(扣除核心筒后的面积)6㎡/人计算确定,使用面积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㊂45 地下商业可利用通往避难走道的门作为任一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使用,但应满足以下要求:(1)地下商业每层疏散总宽度应符合规范要求,通向下沉式02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门以及疏散楼梯的宽度计入疏散总宽度,通向避难走道门的宽度不应计入疏散总宽度㊂(2)任一防火分区利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门或疏散楼梯作为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少于2个但疏散宽度不符合要求时,可利用避难走道和相邻防火分区进行疏散,通往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门和疏散楼梯的疏散宽度之和不应小于该防火分区疏散总宽度的50%㊂(3)任一防火分区仅有1个安全出口通往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或疏散楼梯时,可利用避难走道作为第二安全出口,通往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门或疏散楼梯的疏散宽度不应小于该防火分区疏散总宽度的70%㊂(4)避难走道内任一点至室外㊁疏散楼梯或下沉式广场等开敞区域的距离不应大于60m㊂避难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走道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㊂(5)避难走道不能用于人员疏散外的其他用途;其顶板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 5h的不燃烧体,顶板下不得穿越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㊂(6)避难走道的其他做法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第5 2 5条执行㊂46 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以下简称 下沉广场 )的消防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2(1)地下室朝向 下沉广场 的外墙与 下沉广场 之间的回廊进深不应超过6m,回廊区域仅作为人员通行使用,可不划分防火分区面积㊂(2) 下沉广场 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69㎡,且该空间的短边不应小于13m(不含回廊)㊂(3)当 下沉广场 用于地下或半地下商业20000㎡之间的分隔时,分隔后不同区域通向 下沉广场 的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同一区域内不同防火分区通向 下沉广场 的门窗之间的距离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第6 1 3㊁6 1 4条的有关规定㊂(4) 下沉广场 通往室外地坪的楼梯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 下沉广场 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㊂(5)其余设计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的要求执行㊂47 一㊁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疏散内走道两侧的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墙,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墙上的门可为普通门㊂当墙上设置普通窗(洞)时(窗台离地1 5m以上的高侧窗(洞)除外),从房间内任一点至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且行走距离不应大于45m㊂当上述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直线距离可增加25%,行走距离不应增加㊂48 当厂房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可增加25%㊂22当多厅电影院的观众厅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按规范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要求执行(该疏散距离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长度不可增加)㊂49 除托儿所㊁幼儿园㊁老年人建筑㊁医疗建筑㊁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托儿所㊁幼儿园㊁老年人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50㎡;对于医疗建筑㊁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75㎡;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120㎡;(2)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 90m,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㊁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 40m;(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厅㊁室或房间;(4)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㊂建筑底部(地上)直接对外或二层直接开门至室外连廊(此连廊通过疏散楼梯通至室外地面)的商铺可按上述要求执行㊂50 三个及以上防火分区不得共用同一个疏散楼梯㊂51 多功能组合建筑中商场㊁营业厅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与办公用房(自身配套办公用房除外)共用疏散楼梯;餐32饮㊁宾馆(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的配套用房)与办公用房之间可以共用疏散楼梯㊂52 多单元组合的住宅建筑各单元的高度不同且单元间墙符合防火墙要求(较高单元比相邻较低一单元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且较低一单元屋顶无天窗或洞口㊁屋顶耐火极限不小于1h)时,可按各独立单元的高度来确定其楼梯间形式㊁消防电梯的设置,各单元(已设置两个安全出口者除外)疏散楼梯间应通至屋面,且应在较低单元屋面连通㊂(附图)53 汽车坡道可不考虑防火分区和疏散距离㊂汽车停车位的设置不得影响消防设备用房㊁室内消火栓箱㊁消防管道井的正常使用㊂地下车库内最远疏散直线距离的计算不必考虑车辆对路线的阻挡,但应考虑实体墙等障碍物对路线的阻挡㊂54 为商场服务的附属库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隔墙分隔,如隔墙上需要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㊂该附属库房不得储存甲乙类物品㊂同一防火分区总面积超过500㎡的地上和超过200㎡地下附42。
《消规》中新老规范对比的规定差异点总结
![《消规》中新老规范对比的规定差异点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4b67c8c6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d171f54.png)
《消规》中新老规范对比的规定差异点总结1、室内、外消火栓规范要求的用水量(L/s)增加,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按公共建筑执行。
(详见3.3.2、3.3.3、3.5.2、3.5.4)2、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隔水幕或防火冷却水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
(详见3.6.4)3、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应设置消防水池。
(详见4.3.1)(《建规》为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L/s)4、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
(详见4.3.3)5、消防水池有2根补水管,且发生火灾时能连续补水的,消防水池可根据补水量做小点,但不能小于100立方,如果只有消火栓系统的不能小于50立方。
(详见4.3.4)6、消防水池大于500立方的,宜分成两格;大于1000立方的,应分成两座。
(详见4.3.6)7、增加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水位、通气管和呼吸管的规定。
(水泵房内应能显示消防水池水位,消控室内应能显示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正常水位,以及高水位、低水位报警功能。
)(详见4.3.9、4.3.10)8、消控室内应能显示稳压泵的运行状态。
(详见11.0.7)9、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泵出水管中心线或水位不能保证离心泵吸水时,可采用轴流深井泵。
(详见5.1.9)10、<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25L/s或室内消防用水量≤10L/s的建筑可不设置备用消防水泵。
(增加了住宅)(详见5.1.10)11、消防水泵组应设置流量和压力检测装置。
(详见5.1.11)12、消防水泵吸水方式(自灌式或直接从市政管网抽水)。
(详见5.1.12)13、消防水泵能有效可靠工作而对吸水管、出水管和阀门等做出规定。
(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和出水管应有100%备用,吸水管上应设置偏心大小头,以避免形成气囊。
)(详见5.1.13)14、增加消防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过滤器、压力表的规定。
关于对《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的修改意见20200714
![关于对《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的修改意见20200714](https://img.taocdn.com/s3/m/2a8d072a04a1b0717ed5dd33.png)
关于对《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的意见建议一、总则1、参照国家标准规范,建议增补“总则”章节,对编审原则、适用范围、不适用范围、论证评审、解释权归属、特殊情况等进行明确规定。
确定适用范围、不适用范围时,应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综合考虑:地区,建设工程类型及规模,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热能动力、石油化工、水电水利、煤炭等行业及专业,设计、审查、检测、评定、验收等环节。
2、《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属于现行《标准化法》规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中的哪一类?应依法对《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进行标准类别定性,建议将《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定性为浙江省地方强制性标准(DB33),并改名为《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标准》。
3、依据现行《标准化法》第二十一条“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目前,“GB”是强制性国家标准,“GB/T”是推荐性国家标准。
故此,《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的技术要求依法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凡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的,均应取消或修改。
二、对《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17年修订稿)的意见建议如下:1、第1条中的“无楼梯到达且与其他建筑功能空间采取无洞口的墙体和楼板完全分隔的建筑屋顶的闷顶层(采用不燃性结构)可不计入高度和层数。
”建议改为:除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检修人孔外,无人员能进入,无易燃、可燃物,采用不燃材料装修,与其它建筑空间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完全分隔的建筑屋顶的闷顶层(采用不燃性结构)可不计入高度和层数。
原因:无楼梯不能代表无人员能进入,也不能代表无易燃、可燃、难燃物堆放,且无门窗洞口的墙体和楼板也应明确具体的耐火要求,不应是任何墙体和楼板都可以。
2017浙江省消防指南
![2017浙江省消防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9d409c1876eeaeaad0f3308d.png)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17 年修订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多部国家标准已经相继修订、发布并执行了一段时间,2015 年编制发布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
为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并解决实际项目设计、审核、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 2017 年5-8 月组织召开了《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
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征求意见,并于2017 年 8 月 30-31 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技术指南(2017 年修订稿)》,具体内容如下: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室内高度”应按建筑层高计算;“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 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 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层数,对于住宅建筑还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
无楼梯到达且与其他建筑功能空间采取无洞口的墙体和楼板完全分隔的建筑屋顶的闷顶层(采用不燃性结构)可不计入高度和层数。
附图1.1 坡屋顶建筑高度计算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起算)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的楼面的高度取较大值。
(附图 1.1)住宅建筑单元平-坡结合的屋面,应按照最高屋面计算建筑高度,当平屋顶部分占屋面面积(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投影线起算围合面积)不大于 1/4 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建筑高度。
(附图 1.2)附图1.2 平-坡结合屋顶建筑高度计算:b≤1/4 a 建筑屋面坡度不大于 3%时,建筑高度计算时,屋面面层算至靠外墙处的屋面最低点。
新旧《消防法》对比及浅析
![新旧《消防法》对比及浅析](https://img.taocdn.com/s3/m/ae8024da6f1aff00bed51e96.png)
新旧《消防法》对比及浅析来源:奔驰发表网[2010-06-23 21:32 ] 作者:在水一方新旧《消防法》对比及浅析摘要:本文对新旧《消防法》进行对比,简要分析《消防法》重新修订的原因和依据,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一家之言,抛砖引玉,为大家学习新《消防法》提供参考。
关键词:消防法;对比;浅析消防安全关系人民的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消防工作十分重要。
国务院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
同时,消防工作又是一项地方性很强的政府行政工作,许多具体工作,必须由地方政府负责。
新《消防法》在宏观规划、火灾预防、农村消防工作、消防组织建设、灭火救援、执法监督等方面,对政府具体消防工作责任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009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正式实施,相比1998年9月1日起实施的《消防法》,新《消防法》的变化值得我们关注:一、健全社会化网络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消防工作原则。
旧《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工作原则: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
新《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工作原则: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格局。
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工作齐抓共管,这是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属性决定的。
二、加强完善了应急救援工作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公安消防队伍在抢救受灾群众生命和财产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另据统计,目前公安消防队伍实际承担的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任务量,已超过了火灾扑救的任务量。
为此,新《消防法》吸取抗震救灾的成功经验,增加了相关法律规定。
新《消防法》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在总则第一条就增加了“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内容,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彰显出应急救援、拯救生命成为消防队伍的法定职责。
新规范作出的修订与旧规范的差异
![新规范作出的修订与旧规范的差异](https://img.taocdn.com/s3/m/6efb98f4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1c.png)
新规范作出的修订与旧规范的差异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与GB50116-98的区别解读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笔者对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与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区别做了整理,列出了新规范在以往的基础上新增的内容,以方便大家对GB50116-2013与GB50116-98之间做出清晰区分。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在探测器选择方面除了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缆式感温探测器和线型感烟探测器外,新增了光纤光栅测温系统、火焰探测器、图像型探测器、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选用规定等等。
突出在特定场合选择合适的探测器更能有利于火灾的探测。
一、目录1、增加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2、增加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以及高度大于12米的空间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3、取消第3章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4、将原第4章(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第5章(系统设计)与第6章(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联动控制)内容合并为新的第3章(系统设计)5、增加区域显示器、模块、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等设备设置规定。
二、术语不再引入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定义;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信号、联动反馈信号、联动触发信号的定义。
三、基本规定①3.1一般规定、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场所规定: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用于人员居住和经常有人滞留的场所、存放重要物资或燃烧后产生严重污染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
2增加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接口通讯协议的强制性规定:3.1.4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讯协议的兼容性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增加火灾报警控制器地址总数、单回路设备总数、回路设备余量;模块总数、联动回路中设备总数、联动回路设备余量的详细规定。
新版防火规范与老规范的差异(建筑)
![新版防火规范与老规范的差异(建筑)](https://img.taocdn.com/s3/m/6f08064fbe1e650e52ea991c.png)
现行建筑防火规范与整合规范在民用建筑防火设计中的不同规定(建筑设计部分)1、整合规范1.0.4条,当同一建筑物内设置有多种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
本条为整合规范与现行规范的最大差别,使建筑防火设计和安全疏散可符合实际,界定更清晰。
2、建筑分类中,将住宅以层数确定一、二类和多层住宅与公共建筑统一按高度确定,与《住宅建筑规范》、《住宅设计规范》一致,以3.0m为标准层高,以此确定多层、一、二类高层住宅。
3、完善裙房定义。
明确了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含义,即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外,建筑高度不大于24m并与建筑主体相连的附属建筑。
高层主体投影范围内应为高层建筑部分。
4、明确了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判定方法,引入了平均净高的概念,利于判断在山地、台地建筑中一面或两三面外墙全部或部分凌空时其室内空间如何判断,是地上层还是半地下、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5、完善了安全出口的概念,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增加了室外楼梯的出入口和直通室内安全区域的出口。
室内安全区域如超高层建筑中的避难层、避难间、避难走道、下沉式广场,避难走道和地下、半地下建筑用实体防火墙分隔的设有向疏散方向开启的甲级防火门的相邻防火分区。
6、建筑分类7、耐火权限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权限不应低于2.0h。
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屋面极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h时,屋面板上的防水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2级,且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构造措施。
8、防火分区1)、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1500m2现行规范规定二类高层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1500m2,一类高层为1000 m2。
整合规范统一为1500 m2。
2)、地下、半地下、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面积1000m2。
新《消防法》与旧版《消防法》主要区别
![新《消防法》与旧版《消防法》主要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1539e9bf284ac850ac024218.png)
新《消防法》与旧版《消防法》主要区别新《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 8年10月28日通过,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相对于旧版《消防法》,它们的主要区别有哪些?笔者经分析后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章总则区别一:在立法宗旨上,新《消防法》结合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的成功经验,强化了消防队的应急救援中的作用,表述为“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它标志着新《消防法》将对消防队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进行了强化,这在后面的具体条文中能得到具体体现。
区别二:在消防工作的原则上,新《消防法》进一步进行了完善,这与2006年的国发15号文件的表述一致,突出了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的重要性,表述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这是我国消防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升华,也是消防工作既具有较强的法规性、政策性和专业技术性,又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群众性的本质所决定的。
与现行《消防法》的“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表述相比,它更加具有针对性。
区别三:新《消防法》在第四条明确了公安机构对军事设施消防工作的协助职责,这也是新增的职责。
同时根据消防工作实际,将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明确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区别四: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上,新《消防法》增加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职责规定。
这与新《消防法》明确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原则也是一致的,凸显了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的必要性。
第二章火灾预防区别五:新《消防法》第10、11、12、13、14条均为关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审核备案、验收和验收备案的规定,这是本次《消防法》修订的主要变化之一。
现行《消防法》参照世界通行做法,确立了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审核验收职责。
《浙江省消防指南》与原来的省消防纪要的比较
![《浙江省消防指南》与原来的省消防纪要的比较](https://img.taocdn.com/s3/m/c3b08c9183d049649b6658b0.png)
项目规范编号规范内容指南编号指南内容备注管道井封堵50016-5.3.3高层2-3层51条全部每层严格汽车库疏散2007-36-条60米73 60米+考虑墙自行车库疏散/ / 97条30米放宽大空间疏散(观众厅、展厅、餐厅、营业厅)50016-5.3.1330(37.5) 68 30(37.5)/45行走距离,且加10米专用疏散通道建材城人数=商业63 =0.3商业放宽设备间与车库分开200方计入车库放宽坡屋面高度50016-1.0.2檐口1条1/2(檐口+屋脊)严格菜场分区5000(10000)2500(5000)严格物流:加喷淋分区=2*2500 165条=3*2500 放宽住宅非住宅分隔1.5H板/2H板(千岛湖纪要55条-高层商住)90条 2.5H板严格住宅、商服楼梯疏散计算2007-36-2 1.5倍水平投影159(3)164(1)水平投影放宽住宅\办公:剪刀梯底层出口分开出口84条合用出口放宽,便于门卫管理49条住宅剪刀梯室外直接出口0.9米巨型汽车库/ / 54条5万方,防火隔间新增,1200辆防火卷帘+墙/ / 47条2/3墙+1/3卷帘(上限20米)禁:水平侧弧L形新增高层住宅的消防通道50045-4.3.1 环通/两条长边20条一条长边放宽,*1消控中心负一,连可直通室外楼梯167条负一,且开向下沉广场严格直升停机坪/救助设施50045-6.1.14 不明确106 R21 /15X12 细化住宅自行车库喷淋121条五百方+整体无喷淋可不设放宽>12米中庭:消防炮/ 127条办公楼中庭:可不设放宽厨房:自动灭火、断油气50016-8.5.8 500方餐厅的烹饪间:需设128条1仟方餐厅的烹饪间:需设放宽幼儿园:设报警136 大中型:需设严格高层商住楼/办公综合楼裙房:算裙房11条2H板隔开、1.2窗槛墙、疏散独立放宽*1、住宅厨房北面,单元入口(连接楼电梯)北面,单边过火可能性大。
新版防火规范与旧规的区别之欧阳音创编
![新版防火规范与旧规的区别之欧阳音创编](https://img.taocdn.com/s3/m/4aa20f1905087632311212e9.png)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2015年5月1日执行。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比,新版的变动较大,设计师和工程师们必须注意了!新版进行了哪些变化和调整?一、增加了两个章节,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新版《建规》合并了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同时,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并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不仅如此,新《建规》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还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并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二、外保温系统的5个关注点1.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注释:A级材料属于不燃材料,火灾危险性很低,不会导致火焰蔓延,因此在建筑内外保温系统中,尽量选用A级保温材料。
2.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3.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4.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小时。
5.在保温系统中每层应设置高度不小于300毫米且燃烧性能为A级的水平防火隔离带。
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毫米,其它层不应小于5毫米。
三、独设的“灭火救援设施”专章,补充了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供消防人员救援进入的窗口等内容1.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2.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并对消防电梯的技术指标等提出要求;3.补充的灭火救援设施内容:1)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米;2)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和场地的总长度要符合规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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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范编号规范内容指南编号指南内容备注管道井封堵50016-5.3.
3
高层2-3层51条全部每层严格
汽车库疏散2007-36-
条
60米73 60米+考虑墙
自行车库疏散/ / 97条30米放宽
大空间疏散(观众厅、展厅、餐厅、营业厅)50016
-5.3.13
30(37.5) 68 30(37.5)/45行走
距离,且加10米专用
疏散通道
建材城人数=商业63 =0.3商业放宽设备间与车库分开200方计入车库放宽坡屋面高度50016-1.0.
2
檐口1条1/2(檐口+屋脊)严格
菜场分区5000(10000)2500(5000)严格物流:加喷淋
分区
=2*2500 165条=3*2500 放宽
住宅非住宅分隔1.5H板/2H板(千
岛湖纪要55条-高层商
住)
90条 2.5H板严格
住宅、商服楼梯疏散计算2007-36-2 1.5倍水平投影159(3)
164(1)
水平投影放宽
住宅\办公:剪刀梯底层出口分开出口84条合用出口放宽,
便于门卫管理
49条住宅剪刀梯室外
直接出口0.9米
巨型汽车库/ / 54条5万方,防火隔间新增,1200辆
防火卷帘+墙/ / 47条2/3墙+1/3卷
帘(上限20米)禁:水平侧弧L形
新增
高层住宅的消防通道50045-4.3.1 环通/两条长
边
20条一条长边放宽,*1
消控中心负一,连可直
通室外楼梯
167条负一,且开向下沉广场严格
直升停机坪/
救助设施
50045-6.1.14 不明确106 R21 /15X12 细化
住宅自行车库
喷淋
121条五百方+整体无喷淋可不设放宽
>12米中庭:
消防炮
/ 127条办公楼中庭:可不设放宽
厨房:自动灭火、断油气50016-8.5.8 500方餐厅的
烹饪间:需设
128条1仟方餐厅的烹饪间:需设放宽
幼儿园:设报
警
136 大中型:需设严格
高层商住楼/办公综合楼
裙房:算裙房11条2H板隔开、1.2窗槛墙、疏散
独立
放宽
*1、住宅厨房北面,单元入口(连接楼电梯)北面,单边过火可能性大。
门净宽、住宅与商业问题
1、门净宽0.9米,门洞多少?
答:取决于门框、门厚度及开启角度。
2、住宅与商业有几种组合?
答:住宅+商服【纯住宅】、【住宅+非住宅】、住宅+大商业【商住楼】
防火门
防火等级净宽(米)其他依据
户门
(住宅开向前室)乙级(30层、18层单
元式)
甲级(18层塔式)
0.9 不超过3个50016
-5.3.14
楼梯门乙级0.9
(单扇<=1.1米)50045 -6.1.10
商店疏散人数表
层别折算(人/方) 换算(人/方) 宽度(米/百人) 合计(米/100方)
四0.5 0.6 1 0.3
三0.5 0.77 0.75 0.28875
二0.5 0.85 0.65 0.27625
一0.5 0.85 0.65 0.27625
负一0.7 0.85 0.75*(与地上完
全分开)
0.44625
负二0.5 0.8 1 0.4
疏散人数对比表
功能住宅建材城办公商店娱乐录像放映*1 餐厅电梯
每方人数0.03 0.09 0.1 0.3 0.5 1 1.3
*2
2
人均建
筑面积
30 10
人均使
用面积
20 16 6 3 2 1 0.7 0.5
*1:多厅电影院:疏散人数=座位数+工作人员+候场人数(按20%最大座位数)
*2:(与座位1.1倍取大者)
专设疏散通道(加10米长)避难走道*1(任一点到室外、楼梯、下沉广场:<=60米)
占总疏散宽度比例0.5 0.3
疏散情况已有二个安全出口已有二
个安全
出口已有一个安全出口
*1 用于地下商业
*2 用于大空间
2007-36纪要:
规范编号规范内容纪要编号纪要内容备注出口借用50045-6.1.12.1 任意借25条借0.3 严格
半地下车库:排烟50016-9.1.3 200方,人多、
可燃物多
60条30米+2%排烟放宽,=14-30-148
条
菜场分区50016-5.1.7 2500(5000)10条5000(10000)放宽,14-30取消住宅楼梯转换不明确54条允许放宽,=14-30-82条
超高层
1 每个防护单元+避难间>100住宅, 设避难层
剪刀梯第二出口禁用3M2前室
>54住宅,每户设避难间(乙级门窗)
2 防火间距不可减少(防火墙)
3 楼板按2小时(目前1.5小时)
4 避难层设备门,加5米防火隔间
一个疏散口
面积
(M2)
人员功能位置备注
50 15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半)地下中间临时聚集,密闭隔绝
50 托幼、老年未成年(认知不全)、行动迟缓75 教学、医疗未成年、行动受限
120 除幼、老、教、医外
200 设备间、库房(地下)
底层商铺、二层商铺(对室外
走廊)
15米+尽端+1.4米
500 库房(地上)
地上地下完全分开,地下商场才能按0.75米/百人.
排烟
防火分区
场地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