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总承包业务中的涉税风险及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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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签订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提示

建筑施工合同签订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提示

建筑施工合同签订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提示建筑施工合同签订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提示一、引言建筑施工合同是建筑项目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但在签订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详细分析建筑施工合同签订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供防范提示,以各方避免潜在法律纠纷的发生。

二、建筑施工合同风险分类及预防措施1. 风险一:合同条款不明确或存在漏洞合同条款不明确或存在漏洞可能导致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

为预防此类风险,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各方应认真审查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在必要时征求法律意见。

2. 风险二:计价方式和支付方式不合理合同中的计价方式和支付方式如果设计不合理,可能导致工程款支付不及时或存在争议。

建议各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计价方式和支付方式,并加入相应的约束和限制条款,以确保款项的正常支付。

3. 风险三:分包商履行能力不足若分包商的履约能力不足,可能导致工程进度延误或施工质量不达标。

为降低此类风险,建议在选择分包商时,对其资质进行充分考察,并明确约定分包商的责任和义务。

4. 风险四:工程变更和索赔处理不明确工程变更和索赔处理不明确可能导致争议升级,影响工程进度和成本。

为预防此类风险,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程序与条件,并在变更或索赔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 风险五:违约和争议解决机制不明确合同中违约和争议解决机制不明确可能导致争议处理困难和成本增加。

为防范此类风险,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各方的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包括仲裁、诉讼等。

三、本所涉及附件1. 建筑施工合同范本2. 支付方式协议范本3. 工程变更申请表格4. 索赔处理程序流程图5. 争议解决机制协议范本6. 其他相关附件四、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合同条款: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和规定。

2. 计价方式:确定工程代价的方式,如总价合同、单价合同等。

3. 支付方式:确定工程款支付方式的约定,如分期支付、进度支付等。

建筑业总包方涉税风险及对策

建筑业总包方涉税风险及对策

浅析建筑业总包方涉税风险及对策摘要:建筑业属于营业税征税范畴,建筑业税收是地方重要税源之一,也是国家连续多年实施税务稽查的重点行业。

与建筑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税收政策、法规几经调整,逐步完善,对纳税人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建筑业总包方在业务链条中具有特殊重要位置,工程管理和纳税环节却问题不断,甚至出现了危及企业正常经营的涉税风险。

笔者结合所在单位相关工作实际,进行粗浅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关键词:建筑业;总包方;涉税风险;对策中图分类号:[tu-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2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修缮工程、装饰工程和其他工程作业等内容,具有种类多样、流动性大、施工条件多变、工程周期较长等特点。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本文的总包方系广义概念,不仅指工程总承包人,还包括从工程总承包人分包工程后再对外分包的施工单位。

一、税收政策与实务简介(一)根据《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6]128号)第九条规定,建筑业纳税人分为自开票纳税人和代为开票纳税人。

凡未在建筑业劳务发生地办理税务登记证,非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所辖企业,属异地提供应税劳务,须到该地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并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笔者单位主要从事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注册地为广州市,但承接的工程项目覆盖广东省多个地区,如梅州、河源、阳江、江门等地级市或所辖的县级市、区、镇等。

需要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持该证明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前往劳务发生地开展工程作业,就地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等建筑业流转税种,企业所得税仍回注册地缴纳。

(二)根据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简称“旧条例”)规定,“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建筑工程合同涉税风险防范

建筑工程合同涉税风险防范

建筑工程合同涉税风险防范甲方(发包方):[公司名称]- 乙方(承包方):[公司名称]-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二、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税务责任、义务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双方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合理规避税务风险。

三、税务合规1. 税务登记:乙方必须持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并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副本。

2. 发票管理: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合格发票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3. 税率变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双方应协商调整合同价格或税费承担方式。

四、税收筹划1. 税收优惠政策:乙方应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降低税负。

2. 成本控制:乙方应合理规划成本,确保合同价格中已充分考虑税收成本。

五、风险防范1. 风险评估:甲方应定期对乙方的税务合规性进行评估。

2. 风险提示:乙方在发现可能的税务风险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解决方案。

3. 风险控制:甲方应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对乙方的税务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

六、违约责任1. 乙方违约:如乙方未遵守税务法规或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甲方违约: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导致乙方无法按时纳税,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争议解决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税务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约定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解决。

八、附则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签订日期: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的草案,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和税务顾问,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建筑总承包业务中的涉税风险及其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

建筑总承包业务中的涉税风险及其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

建筑总承包业务中的涉税风险及其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建筑总承包业务是一个繁琐且风险高的行业,特别是涉及到税务方面的问题。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当明确控制税务风险的目标,并采取相应的合同签订技巧来保护自身利益。

本文将重点讨论建筑总承包业务中的涉税风险及其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

在涉税风险方面,建筑总承包业务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等方面的风险。

为了控制这些风险,合同签订方面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技巧。

首先,要明确税务义务和责任的分配。

在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应明确建筑总承包方的税务义务和责任,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例如,建筑总承包方应承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责任,而业主方应负责缴纳土地增值税等。

这样可以降低双方因税务问题引起的争议和纠纷,提高合作效率。

其次,要规范发票的开具和使用。

在建筑总承包业务中,发票是最重要的税务凭证之一。

双方应签订明确的合同条款,规定建筑总承包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开具发票,并在发票上明确标注合同的相关信息。

业主方在支付款项时,必须凭有效发票进行付款,以确保税务合规性和账务透明度。

第三,要合理安排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

在建筑总承包业务中,由于项目周期较长,支付款项通常分为多个阶段进行。

为了控制涉税风险,合同签订双方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支付方式。

例如,可以将款项支付分为多个阶段,每个阶段的金额与工程进展相匹配,并在每个阶段支付款项前要求提供相应的税务证明文件,如纳税申报表、缴税凭证等。

这样可以确保在税务层面的合规性,并防止因税款逃避或拖欠导致的纠纷。

此外,建议合同签订方在涉及到税务方面的条款中注明违约的后果和补偿责任。

例如,如果建筑总承包方未按时缴纳税款或提供虚假的税务文件,业主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款项。

通过明确违约责任,可以增强双方对税务合规性的重视,降低潜在的涉税风险。

最后,建议签订合同的双方在涉税风险控制方面寻求专业税务律师或会计师的帮助。

由于建筑总承包业务中的税务风险较高,合同签订方可能无法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的税务政策和法规。

建筑总承包业务中的涉税风险及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

建筑总承包业务中的涉税风险及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

建筑总承包业务中的涉税风险及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建筑总承包业务中的涉税风险及其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肖太寿博士原创,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建筑总承包业务建筑总承包合同是指具有建筑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与业主或甲方或建设方所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安装合同、装修合同和其他建筑工程合同的总称。

在这些建筑总承包合同中,涉及到包工包料、甲供设备和甲供材料现象,其中的税收风险是不同的。

要控制其中的涉税风险,根源在于如何正确签订合同。

本文基于现有的税收法律,对建筑总承包合同中的涉税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一定的涉税风险管控的合同签订技巧。

一、建设方代施工方扣缴水电费的税收风险及其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一)税收风险分析在实践中,由于水电费用都是由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委托其开户银行进行代收,实际承担水电费用的主体是水表和电表的所有权人,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往往是租用或借用甲方的水表或电表,因此,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水电费用,往往是由水表和电表的所有权人建设方或甲方进行代缴,并于今后与施工方进行工程结算时,从应给予施工方的工程款中进行扣缴。

这种由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水电费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增值税在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分析如下。

1、增值税的风险由于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款中代扣的水电费用,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了业主,导致施工企业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而业主(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收到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开具的水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含有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使用水电费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部分是不可以抵扣业主的增值税销项税。

2、企业所得税的风险施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前无法扣除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的水电费。

因为,施工方承担的水电费用,由建设方进行代扣代缴,而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收取水电费用后,开具的发票台头是建设方的名字,建设方把该张发票交给施工方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国税发[2008]40号和国税发[2008]80号文的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企业取得的发票没有开具支付人全称的,不得扣除,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申请退税。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及管控措施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及管控措施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及管控措施建筑业总分包合同是指建筑施工项目中,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签订的一种合作合同,总包方将部分工程转包给分包方进行施工。

由于总分包合同涉及到资金流转、税收管理、法律规定等多方面的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涉税风险。

本文将重点探讨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并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

一、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1.税收管理不规范。

在建筑业总分包合同中,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的资金流转复杂,如果双方未能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进行准确申报和纳税,就有可能存在偷税漏税的风险。

2.税收税费调整。

由于建筑业总分包合同一般是长期合作,施工周期较长,期间可能会发生税收政策的调整,如增值税率的变化、税制等,这将对双方的合同履行产生影响,增加涉税风险。

4.涉及跨地区业务。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往往涉及跨不同地区的施工,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有所差异,导致涉税管理的复杂性增加,增加了风险的存在。

二、建筑业总分包合同涉税风险的管控措施1.加强合同的规范性。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应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包括分包费用、税务处理、纳税义务等方面的规定,防止双方因税务问题产生争议。

2.建立税务合规管理机制。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税务合规管理机制,明确税务管理责任和流程,做到纳税义务的准确履行和税收风险的管控,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做好适应性调整。

4.加强跨地区税收管理。

对于涉及跨地区的建筑业总分包合同,企业需要详细了解各地的税收政策,加强税收风险的评估和管控,确保合同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5.建立良好的纳税记录和账务管理。

企业应建立规范的纳税记录和账务管理制度,保证纳税义务的准确申报和缴纳,加强对税务处理过程的监控和内部审计。

结论:建筑业总分包合同涉税风险的存在对企业的经营和合作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但通过建立健全的税务合规管理机制,加强合同规范性和风险管控,企业可以有效降低涉税风险,实现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建筑工程合同的涉税风险

建筑工程合同的涉税风险

建筑工程合同的涉税风险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背后,也隐藏着诸多风险,其中涉税风险就是一项不容忽视的问题。

建筑工程合同作为建筑企业与业主之间的重要协议,涉及到大量的经济利益,因此,掌握建筑工程合同的涉税风险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涉税风险概述1. 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涉税风险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合同内容不规范、合同条款不明确等问题,这可能导致企业在税务申报时出现偏差,从而引发税务风险。

例如,合同中的价款、税率、税种等表述不清楚,可能导致企业在税务核算时产生误差。

2.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涉税风险在建筑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工程款项支付不规范、发票管理不严格等问题,这可能导致企业在税务申报时出现违法行为,从而引发税务风险。

例如,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可能导致业主方未能及时开具发票,进而影响企业的税务申报。

3. 合同变更过程中的涉税风险在建筑工程合同变更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合同价款调整、工程进度变化等问题,这可能导致企业在税务申报时出现差异,从而引发税务风险。

例如,合同价款的调整未及时更新税务申报信息,可能导致企业在税务核查时出现问题。

二、建筑工程合同涉税风险的防范措施1. 加强合同签订环节的管理建筑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确保合同内容的规范性、明确性,避免因合同不规范导致的税务风险。

企业应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特别是价款、税率、税种等涉税内容,确保合同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强化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税务管理建筑企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规范工程款项的支付,确保及时取得合规发票。

企业应加强发票管理,防止出现发票丢失、滞留等问题,确保税务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

3. 优化合同变更环节的税务处理建筑企业在合同变更过程中,应及时更新税务申报信息,确保税务核查的顺利进行。

企业应加强对合同变更的税务评估,合理预计合同变更对税务的影响,避免出现税务风险。

建筑工程合同涉税风险防控

建筑工程合同涉税风险防控

建筑工程合同涉税风险防控甲方(发包方)与乙方(承包方)签订,旨在明确双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税务责任、义务及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合同执行过程中税务合规,降低税务风险。

二、合同双方信息- 甲方(发包方):[公司名称],地址:[地址],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

- 乙方(承包方):[公司名称],地址:[地址],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

三、税务责任和义务1. 税务登记与申报:双方应确保各自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并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税务申报。

2. 发票开具与获取: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甲方应确保按时支付款项并获取相应发票。

3. 税款缴纳:双方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税款。

四、税务风险防控措施1. 合同价格条款:合同价格应明确是否含税,以及税率的适用情况。

2. 税务合规审查:双方应定期进行税务合规性审查,确保合同执行符合税法规定。

3. 税务筹划:鼓励双方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以降低税负,但不得违反税法规定。

4. 风险告知:任何一方在知悉可能对对方产生税务风险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五、风险分配1. 违规责任:如因一方违反税法规定导致另一方遭受税务处罚或损失,违规方应负责赔偿。

2.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税务风险,双方应协商解决,合理分担风险。

六、争议解决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税务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约定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解决。

七、其他1. 合同修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同意,并应符合税法规定。

2. 法律适用:本合同的签订、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国家/地区]法律。

八、签署甲方代表: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的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定制。

在起草正式合同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和税务顾问,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建筑行业的税收风险点及风险防范措施

建筑行业的税收风险点及风险防范措施

建筑行业的税收风险点及风险防范措施在建筑行业做生意,大家都知道,挣钱不容易,想把钱赚到手里,税务风险可真是个大难题。

很多老板、经理、会计之类的,常常因为税务问题头大,尤其是那些不懂税法的,简直就像在刀尖上跳舞。

毕竟,建筑行业本身就复杂,一堆法规、合同、账目,稍不留神,税务问题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把你炸得七零八落。

想避开这些麻烦,关键就在于知道有哪些税收风险点,然后提前做足准备。

建筑行业的税收风险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你看,建筑项目涉及到的税种多,最常见的就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还有一些地方税种。

这些税种搞不好,不仅会被税务机关盯上,严重的甚至会被罚得体无完肤。

说白了,建筑行业的税务问题,根本就是一个“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的游戏。

很多建筑公司在项目开工之前,或者是项目进行过程中,没能及时对税务进行准确的规划,这样就容易出问题了。

再说了,建筑行业的合同特别复杂。

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分得五花八门。

一旦出了差错,税务局抓住把柄,你不但得重新审查合同,缴纳税款,还得支付一大笔罚款。

这些合同的风险可真不少,比如在合同签订时,没准确核算出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你别说,你觉得小问题,税务局可不这么看,他们就喜欢你这种觉得“没事”的心态,等你到时候为难了,才知道自己犯了错。

所以,签合同之前,务必找专业的税务人员来审核,别让小失误变成大问题。

再有就是建筑行业的工程款问题。

很多老板会想,工程款一到手,赶紧把账做完,大家都开心。

这里面的税收问题可多着呢。

比如,很多老板在收款时没有按规定开具发票,或者是把工程款通过“分期付款”这种方式绕过了税收。

结果呢,税务局一查,你就麻烦了,严重的公司直接被罚得血本无归。

你看着这些钱,觉得赚到了,但这可是在“偷税漏税”的边缘试探,后果就是大麻烦。

所以,做生意不能“钻空子”,一定得按规矩办事,发票、付款,都得正儿八经地操作。

再有个大问题,就是劳务外包。

建筑行业很多时候会有劳务外包的情况,很多时候这些劳务人员并不是正式员工,而是通过外包公司来解决。

建筑工程合同涉税风险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涉税风险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涉税风险分析一、合同签订前的税务考量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前,必须对合同双方的税务身份进行明确。

这包括确认承包商和业主的税务登记情况、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以及是否存在跨地区经营的情况。

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各项税费的承担方,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等。

二、发票管理的风险点发票管理是建筑工程税务管理中的关键环节。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发票的类型、开具时间、金额等内容,并要求承包商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任何延迟或错误的发票都可能导致业主无法及时抵扣进项税,从而增加税务成本。

三、税务合规性的审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定期审查税务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是否按时申报税款、是否正确计算税款、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等。

对于跨地区的工程项目,还需要关注地方税收政策的差异,确保符合当地的税务规定。

四、税务争议的解决途径合同中应预先设定解决税务争议的机制,包括争议的通知、协商解决的程序以及仲裁或诉讼的途径。

这有助于在出现税务分歧时,双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迅速解决问题,减少争议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损失。

五、税务风险管理措施为了有效管理税务风险,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内部税务管理制度,明确税务管理的责任人和流程。

2. 定期进行税务知识的培训,提高项目团队的税务意识和应对能力。

3. 与专业税务顾问合作,获取最新的税法解读和税务筹划建议。

4. 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税务问题。

六、结语建筑工程合同涉税风险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合同双方共同努力,从合同签订到项目结束的每一个环节都要细致考虑税务因素。

通过上述分析,希望能够为建筑行业的同仁们提供一些税务风险管理的思路和方法,确保项目能够在合规的前提下,高效、顺利地推进。

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税务风险

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税务风险

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税务风险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税务风险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税务风险主要涉及到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税收政策变化、税务筹划不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或法律纠纷。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税务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税收政策变化风险税收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政策调整具有不确定性。

在工程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若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承包方和业主方的税负发生变化。

这种风险对于双方来说都存在,但对于承包方尤为突出。

因为税收政策的调整往往会对承包方的利润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影响其合同履行能力。

应对措施:合同双方应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并在合同中约定因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的税负调整方式。

同时,合同双方可以共同承担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以降低单一方的负担。

二、税务筹划风险税务筹划是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

然而,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税务筹划不当可能导致合同双方产生纠纷。

例如,承包方为了降低税负,采取不合理的价格分配、费用转移等手段,可能导致业主方利益的受损。

应对措施: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税务筹划的要求和标准,确保税务筹划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同时,双方应加强对税务筹划的监督和沟通,确保筹划方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得到有效执行。

三、发票管理风险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发票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发票是双方核算成本、确认收入的重要依据,发票管理不善可能导致双方产生税务纠纷。

例如,承包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合规发票,可能导致业主方无法正常抵扣税款。

应对措施:合同双方应明确发票的开具、提交、审核等环节的要求,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及时性。

同时,双方应加强对发票管理的监督和沟通,确保发票管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得到有效执行。

四、税务合规风险工程承包合同双方都应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合规经营。

若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导致双方遭受税务处罚,甚至引发刑事责任。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及管控措施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及管控措施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及管控措施建筑业是指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等五大征税范围的建筑安装工程作业。

建筑业的总分包合同涉税问题较多,为了控制和降低总分包间的税收成本和控制税收风险,必须对总分包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加强管控。

为此,本文主要就建筑业总分包合同中的涉税风险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管控策略。

总分包合同的涉税风险分析笔者通过对全国建筑业的调研分析,发现建筑业总分包合同中主要有以下涉税风险。

(一)总分包间差额抵扣营业税的风险在建筑业总分包间差额抵扣营业税的风险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1.建筑工程的转包不可以差额抵扣营业税。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

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基于以上规定,在建筑工程总分包之间,如果总承包方把工程转包给建筑企业,则总承包方必须全额缴纳营业税,而不能差额抵扣营业税。

2.总承包人把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或没有建筑资质的公司,不可以差额抵扣营业税。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同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第十四条第(一)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是违法分包。

”根据以上政策法律规定,如果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或没有建筑资质的公司,必须全额缴纳营业税,而不可以差额抵扣营业税。

3.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和其他工程的总分包之间不可以差额抵扣营业税。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及管控措施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及管控措施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及管控措施一、涉税风险及影响1.阴阳合同:在建筑业总分包过程中,总包方可能与分包方达成合理的合作协议,但却采用两份合同进行签订,一份合同标明正常的合同金额,另一份合同上标明较低的金额并将其作为合同存档。

这种操作可能是为逃避税务部门的监管,从而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2.假冒发票:在建筑业总分包过程中,有些分包方可能会为了获得更高的出厂价或减少应纳税款,使用假冒发票进行虚增或虚减,并将其作为合同凭证,此举不仅侵害了税收利益,还可能导致税务部门对合同的真实性产生怀疑,从而引发税务风险。

3.不合规操作:由于建筑业总分包合同的细节复杂,包括实施方案、材料选择、施工周期等,分包方可能会采取一些不合规的操作,如虚报材料费用、虚报员工工资等,以降低税收负担,这可能导致税务风险。

二、涉税风险管控措施为了避免涉税风险和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建筑业企业应采取以下管控措施:1.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对涉税合同进行认真审查和真实记录,确保合同文件的一致性和真实性。

同时,应建立合同档案库,妥善保存合同文件,以备税务部门查阅。

2.正规发票核验:总包方在与分包方签订合同前,应核实分包方的纳税资质,确保其具备合格的发票开具能力。

同时,总包方要认真核对所收到的发票,确认其真实性,避免与假冒发票相关的税务风险。

3.加强内部控制:建筑业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内部审计,对涉税关键环节进行监控。

同时,建立成本核算和税务自查制度,定期对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加强培训和沟通:建筑业企业应加强税法和相关法规的培训,提高员工对税务风险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与税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及时了解涉税政策和要求,确保企业的税务合规。

5.强化合作关系管理:总包方应建立与分包方的良好合作关系,共同确保合同的合规性。

同时,对潜在分包方的纳税信用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选择正规的分包方进行合作,降低税务风险。

建筑企业总承包合同的涉税风险隐患源头及破解之道

建筑企业总承包合同的涉税风险隐患源头及破解之道

建筑企业总承包合同的涉税风险隐患源头及破解之道建筑合同往往与招标投标文件存在实质条款不一致的地方,这些不一致将会导致一定的财务、税务和审计风险,如何规避这些风险?且看为您详细解答。

建筑企业总承包合同的涉税风险隐患源头是建筑总承包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建筑合同与招标投标文件的实质条款不一致将会导致一定的财务、税务和审计风险。

为了防范以上风险,在签订建筑总承包合同前,必须审视和察看招标文件和建筑合同中的涉税条款,在签订建筑总承包合同时,务必在建筑合同与招标投标文件的实质条款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才签订合同。

(一)建筑企业总承包合同的涉税风险隐患源头:建筑合同与招标投标文件的实质条款不一致建筑总承包合同与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条款不一致是建筑企业总承包合同存在涉税风险的主要源头所在。

为了控制企业税务风险,必须掌握招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条款有哪些?必须洞察建筑合同与招投标文件实质条款不一致的财务、税务和审计风险。

1、基于税法视觉下的招标文件中实质条款分析在税收视觉下,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条款主要是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承包分包方式、建筑材料设备供应、价款调整和变动、工程结算等条款。

在这些实质条款中,要特别关注以下条款:第一、承包分包方式条款。

该条款主要涉及到总承包方承包的建筑工程能否在进行专业分包的问题。

如果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建筑总承包方承包下的工程不允许再进行分包,则总承包方就不可以与专业资质的建筑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否则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无效!今后发包方将给总承包方处以罚款,收取违约金等法律风险。

如果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禁止联合投标方式投标,则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就不可以联络其他建筑施工企业一起进行联合投标,否则将被废标处理。

第二、建筑材料设备供应条款。

该条款直接涉及到总承包方能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问题。

如果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由施工企业自行采购,则依据税法的规定,建筑总承包企业必须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按照10%的增值税税率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建筑工程总包合同风险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总包合同风险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总包合同风险应对措施一、风险识别。

1.1合同条款风险。

建筑工程总包合同条款往往繁多复杂,这里面隐藏着不少风险。

比如说,那些模棱两可的条款,就像隐藏在暗处的小怪兽,随时可能跳出来给你制造麻烦。

有些条款对于工程范围的界定不清,这就好比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蒙上了一层迷雾。

像“大概”“左右”这样含糊的用词,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引发争议。

一方可能觉得某个小工程是包含在总包范围内的,另一方却觉得不是,这就会导致矛盾,严重影响工程的进度和双方的合作关系。

1.2价格风险。

价格方面的风险也是不容小觑的。

建筑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就像小孩的脸,说变就变。

如果合同里没有对价格调整机制约定清楚,那可就惨了。

要是材料价格突然大幅上涨,而总包方按照固定价格合同执行,那很可能就会面临亏本的局面。

这就像在赌运气,赌材料价格不会变,这哪行呢?还有就是工程款支付条款,如果业主付款不及时,总包方就像被扼住了咽喉,资金链一旦断裂,工程就得停工,那可就是“按下葫芦浮起瓢”,麻烦不断啊。

二、风险应对措施。

2.1合同条款应对。

首先呢,对于合同条款一定要咬文嚼字,像对待稀世珍宝一样认真对待。

找专业的法务人员或者有经验的同行来帮忙审核条款。

把那些模糊不清的地方统统揪出来,明确工程范围,细化每一个可能存在争议的点。

比如说,把工程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不包括哪些内容,一条一条列清楚,就像列菜单一样,一目了然。

这样双方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就有了明确的依据,避免日后扯皮。

2.2价格风险应对。

对于价格风险,要在合同里设置合理的价格调整机制。

不能傻愣愣地只签固定价格合同。

当材料价格波动超过一定比例的时候,就应该允许调整合同价格。

这就像是给双方都上了一道保险。

同时呢,对于工程款的支付,要明确规定付款的时间节点、付款方式等。

如果业主不按时付款,要有相应的惩罚措施,比如收取滞纳金之类的。

这样就可以给业主一些约束,让他们不敢轻易拖欠工程款,保证总包方的资金流能够顺畅。

2.3风险转移。

建筑总承包工程合同风险

建筑总承包工程合同风险

建筑总承包工程合同风险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行业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在建筑行业中,总承包模式因其独特的优势而被广泛应用。

然而,在总承包工程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风险也伴随而来。

本文将从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和合同变更三个方面分析建筑总承包工程合同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合同签订风险1. 合同条款不明确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条款不明确是导致合同风险的主要原因。

合同条款不明确可能包括工程范围描述不清、承包商责任范围与业主责任范围之间界限不分明等。

这可能导致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承担额外的工作量和责任,从而造成经济损失。

应对措施: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工程范围、责任范围等关键条款明确无误。

如有疑问或模糊之处,应及时与业主沟通,明确具体要求,并将沟通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在合同附件中。

2. 合同价款不明确合同价款不明确主要包括合同价款的构成、计价货币和利率风险。

如果合同中未明确价款的构成,可能导致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产生额外的成本,影响工程利润。

此外,计价货币和利率风险可能导致合同价款波动,影响合同的执行。

应对措施: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列明合同价款的构成,明确计价货币和利率,并约定相应的风险承担方式。

如有必要,可采用固定汇率或浮动汇率机制,以降低利率风险。

二、合同执行风险1. 工程变更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变更可能导致承包商面临额外的工程量和成本。

工程变更的原因可能包括业主需求变更、设计缺陷等。

这可能导致承包商遭受经济损失。

应对措施:在合同中约定工程变更的程序和责任划分。

对于因业主需求变更导致的工程变更,应明确业主承担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

对于因设计缺陷导致的工程变更,应明确设计责任和赔偿方式。

2. 工期延误风险工期延误可能导致承包商面临违约金、工程贷款利息等额外成本。

工期延误的原因可能包括业主原因、承包商原因等。

应对措施:在合同中约定工期延误的责任划分和违约金计算方式。

对于因业主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应明确业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总包合同法律风险分析及防控建议书

总包合同法律风险分析及防控建议书

总包合同法律风险分析及防控建议书总包合同法律风险分析及防控建议书一、引言总包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商业合同形式,在建筑工程、信息技术、制造业等领域广泛应用。

然而,与其它商业合同相比,总包合同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对总包合同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控建议。

二、总包合同的法律风险分析1. 不明确的合同条款总包合同往往由多个子承包商参与,且项目范围广泛。

而部分总包合同的合同条款可能存在模糊、不明确的情况,导致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分歧。

2. 收付款条款争议在总包合同中,收付款条款是一项重要内容。

然而,由于工程进度、质量等因素的变化,总包合同中的收付款条款可能会引发纠纷。

例如,如何界定工程完工的标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等都可能成为争议点。

3. 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总包合同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会对合同的稳定性产生不良影响。

例如,总包商未能按时完成工程、提供合乎要求的产品等。

4. 施工质量问题在总包合同中,双方通常都会对施工质量进行约定。

然而,一些施工工艺可能对质量造成隐患,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可能引发纠纷。

5. 法律法规变动带来的风险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变化和完善,总包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也在不断演变。

例如,相关环保、安全、劳动等法规的变动可能对总包工程产生影响,增加合同风险。

三、总包合同的防控建议为了降低总包合同的法律风险,以下是一些防控建议:1. 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在起草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各项合同条款,特别是有关工程范围、工程进度、质量要求等相关内容,避免模糊不明的情况。

2. 合理规划收付款条款双方应合理规划收付款条款,明确工程完工与支付条件的关系,并约定好支付方式。

同时,应制定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工程进度与付款之间的平衡。

3. 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在总包合同中,明确各方之间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总包商与子承包商之间的权益与义务,以减少双方利益冲突导致合同风险的发生。

4. 加强质量管理在总包合同中,应严格约定和管理施工质量,建立相应的质量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整改质量问题,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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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总承包业务中的涉税风险及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2016-08-10 合同范本大全点击上面的蓝字关注我们哦!一、建设方代施工方扣缴水电费的税收风险及其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一)税收风险分析在实践中,由于水电费用都是由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委托其开户银行进行代收,实际承担水电费用的主体是水表和电表的所有权人,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往往是租用或借用甲方的水表或电表,因此,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水电费用,往往是由水表和电表的所有权人建设方或甲方进行代缴,并于今后与施工方进行工程结算时,从应给予施工方的工程款中进行扣缴。

这种由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水电费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增值税在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分析如下。

1、增值税的风险由于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款中代扣的水电费用,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了业主,导致施工企业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而业主(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收到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开具的水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含有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使用水电费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部分是不可以抵扣业主的增值税销项税。

2、企业所得税的风险施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前无法扣除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的水电费。

因为,施工方承担的水电费用,由建设方进行代扣代缴,而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收取水电费用后,开具的发票台头是建设方的名字,建设方把该张发票交给施工方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国税发[2008]40号和国税发[2008]80号文的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企业取得的发票没有开具支付人全称的,不得扣除,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申请退税。

因此,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收取水电费用后,开具发票台头是建设方名字的发票,该发票给予施工方入账是不可以在施工方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二)税收风险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为了控制和化解建设方代施工方扣缴水电费的税收风险,应采取以下合同签订技巧:1、将水电费计入施工企业产值的签订技巧第一,明确水电费用代扣代缴条款。

施工方与建设方在签定建设总承包合同时,必须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设方代施工方缴纳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水电费,并与今后与施工方进行工程结算时,从工程结算款中进行扣缴。

第二,明确发票开具条款。

建设方代施工方扣缴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业主自行从其开票系统中开具17%税率的售电和13%税率的售水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施工企业。

2、将水电费不计入施工企业产值的签订技巧在建筑总承包合同中约定:施工期间,施工企业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业主自己承担。

二、建筑总承包业务中违约金的税收风险及其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建筑总承包合同违约金现象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建设方违约而给总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二是总承包方违约而支付给建设方的违约金。

这两种违约涉及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

(一)违约金的税收风险分析1、营业税风险建筑总承包合同涉及的两种违约金现象的增值税风险,主要体现在收取违约金的一方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基于以上政策规定,如果建设方违约而给总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总承包方向建设方收取的违约金是一种提供建筑劳务的价外费用,必须缴纳增值税,必须向建设方开具“建筑业服务”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是漏税的风险;如果总承包方违约而支付给建设方的违约金,建设方向总承包方收取的违约金不构成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不需要向总承包方开具发票,否则是多缴纳增值税的风险。

2、企业所得税风险建筑总承包合同涉及的两种违约金现象的企业所得税风险,主要体现在支付违约金的一方怎样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收取违约金是否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上面两种违约金现象的增值税风险分析,可知,支付违约金是否需要开具发票是决定支付的违约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的关键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基于此规定,那么对未履约合同或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而取得的违约金,属于企业的其他收入所得,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企业适用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能履行合同按规定支付对方的违约金,是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又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

”因此,建筑总承包合同中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其他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控制税收风险的合同签订技巧根据以上对建筑总承包合同违约金的税收风险分析,应采取以下合同签订技巧控制税收风险:在总承包合同中有专门的违约金条款,该条款必须明确一些事项。

第一,总承包方违约而支付给建设方的违约金,由于不构成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建设方不需要给总承包方开具发票,只开收据给总承包方即可;只要凭借总承包合同中的违约条款规定和收据,总承包方就可以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第二,建设方违约而给总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总承包方向建设方收取的违约金必须向建设方开具建筑服务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建设方凭发票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三、建设方扣押总承包方质量保证金的税收风险及控制(一)税收风险分析建设方扣押总承包方质量保证金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建设方与总承包方进行工程结算时,扣押的质量保证金部分,总承包方不给建设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而漏掉增值税,将面临今后被税务局检查而被补税、罚款和缴纳滞纳金的税收风险。

(二)税收风险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在建筑总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单独的一项质量保证金条款,该条款必须明确: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

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建造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同时,建设方与总承包方进行工程结算时而扣押的质量保证金部分,总承包方必须给建设方开具建筑服务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业主能够抵扣增值税进项的情况下)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当业主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情况下)。

四、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的增值税计税方法选择的税收风险及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一)税收风险《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规定:工程造价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

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建筑企业的工程报价如下:税前建筑工程报价(裸价)=不含增值税的材料设备费用+不含增值税的施工机具使用费+不含增值税的人工费用+不含增值税的管理费用和规费+合理利润1、非EPC建筑工程报价=税前建筑工程报价+税前建筑工程报价×11%。

2、EPC建筑工程报价=(不含增值税的设计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设备费用+不含增值税的安装费用+合理利润)+不含增值税的设计费用×6% +不含增值税的设备费用×11% +不含增值税的安装费用×11% 。

以上工程报价是专门针对国家工程(因国家工程必须通过招投标程序进行报价)的工程报价,而有些工程。

例如非国家工程完全可以通过协议招标,而不通过国家招投标程序进行投标确定。

因此,有些非国家工程的业主在向业主招投标时,而且又是发生签订甲供材合同的情况下,业主完全有可能要求施工企业按照“税前建筑工程报价+税前建筑工程报价×3%”进行工程报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款“建筑房屋”第2项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在该条文件规定中有两个特别重要的词“可以”,具体的内涵是,只要发生“甲供材”现象,建筑施工企业在增值税计税方法上,具有一定的选择性,既可以选择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也可以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同时,根据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施工企业与业主或建设方签订包工包料合同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必须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

实践中,施工企业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在实践中体现为要么是包工包料合同,要么是甲供材合同。

而业主与施工企业签订甲供材合同的时候,体现的税收风险是:业主或建设方要求施工企业按照“税前建筑工程报价+税前建筑工程报价×3%”进行工程报价,并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向业主开具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让施工企业多缴纳增值税。

(二)建筑企业总承包合同的节税签订技巧1、尽量与业主签订包工包料合同如果是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业主,在策略上,我们一定要签包工包料合同,这样会更省税。

为什么签包工包料合同更省税?分析如下。

(1)材料费税负:营改增以后,如果签包工包料合同,我们给业主开发票,一定要按11%计算税额。

可是,材料和设备是施工企业自己采购的,可以抵扣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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