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商品房预售款一般户监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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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监管协议书5篇

账户监管协议书5篇

账户监管协议书5篇篇1甲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资金安全、透明、合规使用,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账户监管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关于账户监管事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账户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促进合作双方的诚信合作。

二、账户监管范围1. 监管账户:乙方在甲方指定银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 监管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监管账户内的存款、收益、回款等所有资金。

三、监管内容1. 乙方承诺将其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资金汇入监管账户,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2. 甲方负责对监管账户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

3. 甲方有权对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明细查询、对账、核算等操作。

4. 乙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监管资金,不得擅自挪用、转移或用于非法活动。

5.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账户监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账户余额、交易明细等。

四、监管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月,到期后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1)对监管账户实施监控和管理;(2)对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查询、对账、核算等操作;(3)如发现乙方存在违规行为,有权采取措施暂停支付或冻结账户。

2. 甲方义务:(1)确保监管账户资金的安全;(2)及时向乙方提供账户监管报告;(3)保守乙方商业秘密。

3. 乙方权利:(1)查询监管账户交易明细;(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监管资金;(3)在协议到期后,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申请返还剩余资金。

4. 乙方义务:(1)确保其汇入监管账户的资金来源合法;(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监管资金,不得擅自挪用、转移;(3)配合甲方进行账户监管,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六、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三方协议)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三方协议)

赣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开发企业):乙方(监管银行):丙方 (监管机构): ()为保证预售商品房相关工程建设的资金需要,依据《赣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开发并拟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名称为,坐落在,拟预售楼栋号,拟预售面积平米,预售价格总额万元。

甲方委托乙方对上述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存入、支出进行监管。

甲方授权乙方按时向丙方报送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账务信息及相关业务数据。

二、甲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全部存入其在乙方设立的预售资金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名称(开发企业名称):;账号: ;本次资金监管额度为预售价格总额的25%为万元。

具体节点监管额度见附表。

三、乙方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对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进行监管,并负责对进入监管账户的到账资金进行核查。

进入专用账户的预售资金数额超过监管额度后,甲方可以向乙方申请将超出部分转出,应优先用于工程建设。

四、入账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甲方可按照《办法》规定,向丙方申请使用监管资金,丙方审核通过后在《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申请表》签署意见。

五、甲方申请使用监管资金时,应向乙方提交以下材料:凭丙方批复同意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申请表》,以及相关施工单位签订并已备案的工程建设合同或材料采购合同,向乙方申请拨付资金。

甲方应对上述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乙方、丙方仅承担上述材料的形式审查责任,不对具体内容的真实性承担审核责任。

乙方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予以拨付。

如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因、清算系统或不可抗力因素使拨付资金无法满足上述时限的除外。

不符合拨付条件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出具不予拨付通知书。

六、入账资金未达到监管额度前,甲方与购房人解除购房合同的,甲方可持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向乙方申请退回相应购房款,乙方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拨付。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乙方为购买甲方开发的商品房的买方,双方就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目的为了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甲方同意将预售资金存入双方共同指定的监管账户,由乙方进行监管。

第二条监管账户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在乙方指定的银行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

2. 监管账户的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资金存入1.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付款后____天内,将相应款项存入监管账户。

2. 甲方应确保所有预售资金均存入监管账户,不得挪用。

第四条资金使用1. 甲方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仅限于支付本项目的开发建设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等。

2. 甲方使用资金时,应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五条监管责任1. 乙方有权对甲方使用监管账户内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

2.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供监管账户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存入或使用预售资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违约资金金额的____%。

第七条协议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甲方:广州市商品房开发商(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购房者(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为向乙方销售商品房,为确保乙方交付预售款项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的义务1. 甲方将在乙方购买商品房时,按照政府部门规定,在银行开立专用款账户(以下简称“账户”)。

2. 甲方应在与乙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同时,将该账户信息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在交付预售款项时使用。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时间,在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交付预售款项。

2. 乙方应在交付预售款项时,通过转账等合法方式将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提供交易凭证给甲方。

3.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交付预售款项,甲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已支付的定金或违约金。

第三条账户监管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一经开户,即享有账户资金的监管权。

2. 乙方对账户的操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转移、挪用账户资金。

3. 甲方对账户的运营负主要责任,应确保账户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4. 甲方有权根据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随时查询和汇报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

5. 甲方有权就账户监管事宜与乙方进行合理的沟通和交流,并及时解答乙方提出的相关问题。

第四条账户资金的使用1. 甲方承诺,账户资金只限于相关商品房预售款项的收付和相关费用的支付。

2. 如账户资金未按约定用于相关用途,甲方将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乙方。

3. 乙方对账户资金的使用具有监督权,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账户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协议的解除1. 本协议一经签署生效,并在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作为附件。

2. 双方一致同意,在商品房销售合同履行完毕之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2. 如发生甲乙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裁决。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标的1.1 本合同的标的为甲方出售给乙方的该房屋,房屋具体信息如下:(1)房屋坐落:__________(2)房屋结构:__________(3)房屋面积:__________(4)房屋用途:__________1.2 乙方支付的预售资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第二条预售资金监管2.1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的预售资金支付至本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具体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2.2 甲方应确保预售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乙方支付的预售资金。

2.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和金额向甲方支付预售资金。

2.4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交付及质量保证3.1 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3.2 甲方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关于房屋质量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乙方。

3.3 甲方应在交付房屋时,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房屋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预售资金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的预售资金的1%。

4.2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预售资金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的预售资金的1%。

4.3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的预售资金的1%。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房屋资金监管协议6篇

房屋资金监管协议6篇

房屋资金监管协议6篇篇1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注册号):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购买乙方房产,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维护各方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房屋资金监管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房屋交易过程中资金的监管流程,确保交易资金安全、透明、公正,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监管资金1. 甲方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金额,将购房款交至丙方指定的监管账户。

2. 监管资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监管期限1. 监管期限自甲方将资金划入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至房屋过户完成之日。

2. 若因特殊原因造成房屋过户延迟,双方应协商延长监管期限,并及时通知丙方。

四、资金解付1. 在房屋过户完成后,丙方收到甲乙双方提供的过户证明文件,经核实无误后,将监管资金支付给乙方。

2. 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房屋过户,乙方可向丙方申请返还监管资金。

3.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房屋过户,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返还监管资金。

五、权利义务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将资金交至丙方指定账户,并确保资金来源合法。

2. 乙方应确保房屋权属清晰,无争议,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3. 丙方应设立专门的监管账户,对监管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4. 甲乙双方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应相互协作,配合丙方完成资金监管工作。

六、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将资金交至丙方指定账户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太原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太原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太原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开发商):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银行/监管机构):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 。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

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丙方(购房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

鉴于:甲方为太原市某新建商品房的开发商,计划通过预售方式筹集资金,以完成该项目的建设。

乙方作为资金监管方,负责对该项目的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

丙方为该项目的购房人,希望通过购房预售协议的签订,确保预售款项的合理使用并按时交付房屋。

基于此,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资金监管的目的为了保证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购房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开发商按时完成建设工程,三方同意对预售资金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资金的使用专款专用。

二、预售资金的来源与金额1. 预售资金来源:甲方通过销售新建商品房获取的购房款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的首付款、按揭贷款等款项。

2. 预售资金的总金额:根据房屋的销售价格及购房人支付的款项,总金额会有所不同。

每笔预售款项应当按照购房人支付的实际金额转入乙方监管账户。

三、预售资金的监管账户乙方将为本项目专门开设一个监管账户,该账户专门用于存放由购房人支付的预售款项。

该账户的基本信息如下: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 。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

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

房屋资金监管协议3篇

房屋资金监管协议3篇

房屋资金监管协议3篇篇1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购买乙方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为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房屋交易中的风险,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房屋资金监管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各方在房屋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资金监管的具体流程和规则,确保交易资金的合法、安全、有效。

二、监管资金1. 甲方按照约定将购房款项支付至丙方指定的监管账户。

2. 监管资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 监管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定金、首付款、贷款等。

三、监管期限1. 监管期限自甲方将资金支付至丙方监管账户之日起至房屋过户完成且乙方完成房屋交付之日止。

2. 若在监管期限内完成房屋过户及交付,丙方在确认相关手续齐备后,将监管资金支付给乙方。

3. 若监管期限届满未能完成房屋过户及交付,丙方将继续监管资金,并视情况与各方协商处理。

四、房屋交易条件1. 乙方确保所售房产无产权纠纷、无抵押、无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

2. 乙方在房屋过户前,应结清物业、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确保房屋交付时无任何遗留问题。

3.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购房款项,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五、资金监管流程1. 甲方将购房款项支付至丙方指定的监管账户。

2. 乙方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后,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丙方。

江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doc

江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doc

江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乙方(监管机构):分行/支行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行为,根据《江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暂行)》的规定,经甲、乙方协商,现就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宜议定如下:一、监管机构选定甲方本次申请预售楼栋所在土地项目抵押情况:□有抵押□无抵押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是否为本次申请预售楼栋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是□否乙方应按照《江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暂行)》的规定,就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预售项目预售资金的入账、支付等进行监管,履行相应监管职责。

二、监管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坐落:土地使用权证书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监管面积:平方米竣工日期:重点监管资金总额(人民币):(万元)三、监管账户1、甲方在乙方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监管项目的所有预售资金应进入监管账户。

2、双方确认本协议约定的监管账户是预售资金监管项目的唯一专用存款账户,并非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

预售账户名称:;账号:。

四、监管资金使用申请及拨付(一)甲方申请使用监管资金时,应当向乙方提交下列资料:1、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申请表;2、工程已达到给监管资金给付节点的证明材料;3、监管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二)乙方应当在收到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对符合监管协议用款条件的,应当自审核通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予核准使用预售资金:1、无正当理由超出用款计划额度的;2、实际用途、收款单位与申请不符的;3、已拨用款未按规定使用的;4、开发企业未将预售款足额存入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的;5、未按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或履行处罚的;6、其它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预售资金的。

(四)其他约定六、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前,应当先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内填写并提交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申请表、企业基本信息、项目施工进度表及资金使用计划书等相关表格。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5则范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5则范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5则范文第一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银行机构)乙方:(房地产开发商)丙方:(工程监理单位)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坐落位置:,土地证证号:,土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丙方为监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

二、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预设资金账户账号三、甲方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湖南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负责实施对本协议确定的上述监管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甲方应当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乙方和购房人办理预售资金存转业务和按揭贷款、结算等手续。

五、乙方在甲方开立资金账户,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唯一专用存款账户。

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由购房人直接存入该资金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收存;各银行机构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直接划入上述资金账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乙方或者转作他用。

六、乙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人。

七、协议的终止本协议项下监管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根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乙方提出的资金账户撤销申请,经协议三方一致书面同意,资金账户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方可解除监管,同时本协议终止。

乙方应当及时将预售资金监管撤销情况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2022版)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2022版)

附件1××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协议(示范文本)协议号:甲方:(监管部门)乙方:(监管银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西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晋建房字〔2022〕74号)、《市(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承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提供金融服务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是市(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主管部门,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乙方是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该行及其分支机构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具体承办机构,为甲方履行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职责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二)甲乙双方要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系统对接,根据工作要求做好线上监管。

(三)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对方的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的技术资料、监管账户等任何信息具有终身保密义务,即使协议终止的情况下未获得对方的书面许可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信息以及《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通知书》,作为乙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户及拨付资金的依据。

2.甲方享有对预售资金的收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

3.乙方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使用有异议的,由甲方出具处理意见。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及其分支机构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设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保证资金的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并严格履行账户管理、资金收存、资金划拨等义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2.乙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形成的数据等归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他主体不得用作资金监管外的其他用途。

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监管三方协议书范本模板

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监管三方协议书范本模板

甲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乙方:(监控银行)丙方:(预售人)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行为,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位于市市(市、区),项目名称为楼盘的预售资金收存和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丙方在乙方开设预售商品房售房款专用帐户,其帐号为。

乙、丙方同意由甲方按照《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依法行使对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进行监管。

二、乙方应按银行业务的有关规定,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当事人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取业务。

三、丙方应要求预购人按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付款时间,将预售资金直接缴入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

四、丙方应将该项目全部的预售资金(含定金)及银行提供给购房人的按揭贷款存入专用帐户,不得另设非专用帐户。

五、乙方收到预售资金时,应向购房人出具缴款凭证;丙方凭乙方出具的缴款凭证,换发不动产售房发票。

六、丙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日内应为预购人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时,丙方应同时附送监控银行出具给预购人的预售资金存入监控专户的凭证(即送票回执复印件,原件核对)。

七、乙方为丙方办理预售资金拨付时,应凭丙方出具的甲方核准意见办理拨付手续。

拨付金额以甲方核准同意支付数额为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拨付。

八、丙方使用预售资金,只能按甲方批准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九、若工程总造价变更,丙方须及时将变更情况报甲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十、甲方应在收到丙方使用预售资金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不同意使用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十一、丙方应将经银行盖章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的对帐单于下一个月日前提供给甲方。

十二、预售商品房项目竣工通过验收备案后并办理项目产权初始登记,且相关施工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工程款结算协议或无拖欠工程款的前提下,丙方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撤销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监控。

2024年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范文

2024年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范文

2024年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范文根据《广州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的监管,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监管协议书。

一、监管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的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工作。

监管对象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存款银行和监管部门。

二、监管原则:按照诚实信用、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专款监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销售预售房款全额存入专用款账户,不得挪用、挤占。

三、监管措施:监管部门将建立健全的专用款账户监管制度,明确账户的使用范围、资金流向和监管责任。

定期对专用款账户进行检查,确保款项安全。

四、违约处理:对违反监管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措施。

五、合作机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存款银行和监管部门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合作机制,及时解决监管中出现的问题。

六、监管效果:通过严格监管措施,保障预售款项的安全,提升购房人的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七、其他:本监管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在执行中如有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本监管协议书共同遵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监管责任,确保专款账户资金安全并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杭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杭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杭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鉴于,为了确保杭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安全有效地使用和管理,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监管账户设立1.1甲方在甲方主办银行开设專用监管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存放、管理与商品房预售相关的购房者支付的款项,并进行相关费用的划拨支付。

账户开户行、账号、名称等信息将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1.2甲方监管账户的开户行和账户信息不得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甲方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1.3乙方将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管账户的监管工作,负责监管账户的日常操作,包括各项款项的收付、划拨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

二、资金监管2.1购房者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缴纳预售款项,款项应直接存入甲方监管账户,不得经由甲方或相关人员私自处置或变更用途。

2.2购房者的预售款项划拨至甲方监管账户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划拨凭证和资金流水等信息,确保乙方对款项的监管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

2.3甲方应按照杭州市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将购房者交纳的预售款项暂存于监管账户中,并严格按照杭州市相关规定确保购房者的权益,不得未经购房者同意挪用、占用或转用该款项。

2.4甲方须每月向乙方提供购房者预售款项的监管账户余额及相关资金流动情况报告,确保乙方可及时监控和核实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监管费用的划拨支付3.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将预售款项中的监管费用划拨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作为预售款项的一部分支付给乙方,费用比例根据当地市场行情和政策规定执行。

3.2甲方应提供与监管费用划拨支付相关的凭证材料,包括发票、核销单据等,以确保划拨支付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四、违约责任4.1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确认违约事实后,乙方有权要求重新制定协议,或暂停对甲方的相关项目的审批、备案等工作,并依法追究甲方的责任。

4.2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可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申诉或举报。

2024年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2篇)

2024年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2篇)

2024年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开发方):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购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保障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的安全和合规使用,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广州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相关法规,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账户的设立与使用1.1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在广州市合法设立前置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中,设立专用预售款账户,用于存放购房人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

监管账户的开户行为由甲方确定,并在开户过程中严格核实乙方的身份和资格。

1.2 甲方负责对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和管理,包括账户资金的划付、用途监控等。

甲方有权安排人员对账户的资金流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核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1.3 乙方在账户开立后应当立即向购房人告知账户的开户行、账户号码和账户用途,确保购房人能够及时、准确地向账户存入预售款。

1.4 购房人向监管账户存入的预售款仅能用于支付商品房的预售价款、公共维修基金、装修保证金、按揭贷款的利息、违约金等与商品房购买相关的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条监管账户的管理规定2.1 甲方在监管账户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账户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2 甲方应当建立相应的账户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流程。

在账户管理过程中,甲方应当及时跟进购房人支付和退款的情况,确保款项的正确入账和划转。

2.3 甲方应当确保监管账户的资金安全,防范账户资金被挪用、冻结等风险。

如发生账户资金遗失、被盗、冻结等情况,甲方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解决,同时及时向乙方和购房人报告。

2.4 甲方应当定期向购房人和有关部门报告监管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确保账户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第三条账户资金的划转与使用3.1 购房人向监管账户存入的预售款应当及时划入开发方的专款账户。

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模板范本

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模板范本

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协议编号:甲方: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小组住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乙方:分行/支行(监控银行)住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行为,根据《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甲、乙、丙方协商,就位于,项目名称为,监控账号为楼盘的预售款收存和划拨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权利1.甲方负责对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贯彻实施《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2.乙方在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时,应要求丙方出具《预售款专用资金拨付批准书》。

3.进入监控帐户的预售款未经甲方同意拨付的,一律不准使用。

4.楼宇竣工后,丙方凭竣工验收证明向甲方申请办理监控帐户销户手续。

经甲方审核批准销户的,丙方持销户批准书向乙方办理帐户取消监控手续。

5.根据《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甲方可以向预售人(丙方)收取监督管理款项分之的监督管理服务费。

在工程建设期内,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经甲方审核同意支付的,按拨付数额收取分之的监督管理服务费。

二、义务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开设监控专户及签定本协议。

2.甲方应在收到丙方使用预售款申请之日起天内作出答复;对不同意使用的,应当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监管工作,按甲方批准的支付额给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

4.乙方须将所有按揭贷款划入监控帐户,不得直接支付给丙方或转作它用。

5.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于每个工作日将前一天监控帐户的预售款收支情况填报到《房屋管理系统》上,同时要及时在《房屋管理系统》上对监控帐户内所收到的每一笔预售款作上标记。

6.丙方不得直接收存预售款。

7.丙方应根据《房屋管理系统》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与预购人协商拟订合同条款并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应要求预购人按《商品房预售款缴款通知书》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控帐户,并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为预购人换取交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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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商品房预售款一般户监管协议书
监管机构(简称甲方):
开发企业(简称乙方):
一般户开户行(简称丙方):
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管理,维护预售人和预购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预售款用于项目开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和《XX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开发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项目的预
售款实行监管。

订立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资料
土地使用证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预计竣工时间:
预售款监管专户账号:
二、甲方依法组织实施《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行使
对商品房预售款进行监管的权力。

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对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款进行监管。

乙方、丙方必须遵守《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及相关规
定,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三、乙方的开发项目与丙方合作开展商品房按揭业务,由丙方向购买乙方商品房的购房人提供按揭贷款。

乙方的开发项目在丙方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一般账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归集上述项目由丙方发放的按揭款。

四、乙方遵守以下约定:
1、按揭贷款划入上述一般户后,需在到账后15天内将按揭款划入项目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

2、按规定使用预售款,预售款监管没有撤销前,一般户中的资金只能划入监管专户,不得向其他帐户支付。

3、督促和协助丙方将项目账户信息与甲方“商品房预售款信息化平台”对接,并将开户情况报监管专户银行。

4、不在涉及预售资金的银行账户开设网银。

5、如监管专户银行无法通过甲方“商品房预售款信息化平台”获取按揭款到账信息的,应当在按揭款到账后将到账信息书面报告甲方。

五、丙方遵守以下约定:
1、丙方应当直接将按揭款划到项目监管专户,如将按揭款划入一般户账户的,
应当在收到甲方归集提醒或乙方归集要求后将按揭款划入项目监管专户。

2、丙方应当将项目账户信息与甲方“ 商品房预售款信息化平台”对接。

服从甲方关于资金监管信息化管理相关规定。

3、如监管专户银行无法通过甲方“ 商品房预售款信息化服务平台”获取按揭款到账信息的,应当把按揭款发出信息书面报告甲方。

4、每月月底将预售款监管账户的收存情况明细信息提交给甲方。

5、丙方不得为乙方在涉及预售资金的银行账户开设网银。

六、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撤销后,本协议终止,丙方在收到开发企业提供的甲方同意撤销专户监管的文件后,可不再向专户划拨资金。

七、乙、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进行违反商品房预售管理行为的,由甲方将其违规行为记录入企业信用档案、列入黑名单。

丙方有两次以上被列入黑名单的,在一年内不得开设资金监管专户,现有专户必须变更到其他商业银行。

八、乙方有违规行为的,应立即整改,整改未完成前,不得申请支取预售款。

九、甲、乙、丙方违规行为达到《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
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情况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一份送办理预售许可证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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