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转移业务流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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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流程一、工作职责:1、新增参保、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待遇领取、人员注销等日常工作。
2、保险集中续费收缴工作。
3、定期整理、汇总业务台帐信息,并及时、准确、完整上报统计信息。
4、受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咨询、查询和举报工作。
5、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6、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等情况公示。
7、档案管理工作。
8、新老农保制度的衔接、合并发放工作。
9、协助办理异地参保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二、工作流程:(一)新增参保办理范围:16周岁以上,非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户籍地居民。
提供材料:户口簿索引页、目录页、本人页及身份证复印件4份。
办理程序:1、参保人在户籍所在的村办理参保申报,填写《参保登记表》一式四份。
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
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8个档次。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市政府按照缴费最低标准(100元)每年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缴费补贴。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在制度实施时年龄45周岁以上的,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在制度实施时年龄45周岁以下的,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缴费人员填写《缴费明细表》一式三份、补缴人员人员填写《补缴申请表》一式四份。
2、村协办员每月5日前将本村当月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表》、《缴费明细表》、补缴人员的《补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集中报镇(街)人社所审核。
3、人社所初审后,每月10日前将《参保登记表》、《缴费明细表》、《补缴申请表》报市社保处审核,市社保处复核后,将符合参保缴费及补缴条件的参保人员人员信息、缴费信息通知人社所。
4、人社所凭市社保处反馈的《缴费明细表》、《补缴申请表》,进行基本信息、缴费申报信息录入,并开据专用收据。
上海个人社保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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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个人社保转移流程(大纲)一、个人社保转移概述1.1转移原因1.2转移条件1.3转移范围二、转移前的准备工作2.1查询个人社保信息2.2准备相关材料2.3了解转入和转出地的社保政策三、办理社保转移手续3.1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3.1.1提交申请材料3.1.2办理社保关系转出3.1.3领取社保转移资料3.2在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3.2.1提交申请材料3.2.2办理社保关系转入3.2.3确认社保转移信息四、社保转移后的相关事宜4.1确认转移成功4.2了解新社保账户信息4.3办理后续相关业务(如:社保卡更换、社保待遇调整等)五、注意事项5.1社保转移期限5.2社保转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5.3社保转移政策的变动及影响六、常见问题解答6.1如何查询社保转移进度?6.2社保转移是否会影响个人社保待遇?6.3社保转移过程中,遇到问题如何解决?6.4社保转移后,个人账户金额是否会有变化?七、总结7.1个人社保转移流程的要点回顾7.2建议与注意事项汇总7.3社保转移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分析一、个人社保转移概述上海个人社保转移流程概述1.1转移原因个人社保转移的主要原因通常涉及到个人工作变动或跨地区就业。
当个人因就业需要,从一个城市转移到另一个城市时,为了确保其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可以申请社保转移。
东莞社保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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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转移流程东莞办理社保转移的流程是什么,办理社保转移的条件有哪些。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东莞社保转移流程,希望你们喜欢!东莞社保转移流程一、外市转入办理条件:在本市已办理停保登记办理材料: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转入社保局填写)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流程:1、参保人打印参保缴费凭证2、携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滴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二、转出外市办理条件:在本市已办理停保登记的参保人办理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办理流程:1、已办理停保;2、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到东莞市任一家社保局自助终端机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3、如市民咨询能否代办,答可以。
只需将委托人身份证给代办人即可。
如市民问能不能给身份证复印件,答可以。
但是需要委托人写份委托书,委托书要双方签名且盖指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委托人最后参保地社保局前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地点及时限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各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外市转入办理条件:在本市已办理停保登记办理材料: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转入社保局填写)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流程:1、参保人打印参保缴费凭证2、携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滴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转出外市办理条件:在本市已办理停保登记的参保人办理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办理流程:1、已办理停保;2、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到东莞市任一家社保局自助终端机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3、如市民咨询能否代办,答可以。
只需将委托人身份证给代办人即可。
如市民问能不能给身份证复印件,答可以。
但是需要委托人写份委托书,委托书要双方签名且盖指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委托人最后参保地社保局前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地点及时限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各社保经办机构前台东莞社会保险变更单位信息变更办理条件:《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缴费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一)单位名称;(二)住所或地址;(如地址是同镇街变更,则直接到参保社保局变更地址即可;如果地址是跨镇街变更,则需带变更证明到原参保社保局撤销后在新地址重新办理登记)(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四)单位类型;(五)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六)主管部门;(七)隶属关系;(八)开户银行账号;(九)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城镇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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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1、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可自行到所属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申请转入。
3、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件,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4、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5、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6、确认完成转移接续。
郑州社保转移流程
![郑州社保转移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d79e1330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86.png)
郑州社保转移流程对于郑州社保转移流程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基本养⽼保险转移(⼀)本地养⽼保险关系转往外地本地参保⼈员到外地就业的,凭单位证明或参保⼈员本⼈有效⾝份证(户⼝簿)到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申请出具《基本养⽼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如有⽋费,须先结清⽋费)后,持此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养⽼保险关系。
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接到对⽅社保经办机构发来的《基本养⽼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出具《基本养⽼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发给对⽅社保经办机构,同时按国家规定转移个⼈账户和统筹基⾦。
(⼆)外地养⽼保险关系转⼊本地外地参保⼈员到本地就业的,需先在本地参保缴费,再持本⼈有效⾝份证、户⼝本及复印件和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到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填写《基本养⽼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基本养⽼保险关系。
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对符合以下条件之⼀的⼈员出具《基本养⽼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办理养⽼保险关系转接⼿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性不满40周岁;2、本地户籍⼈员;3、本地为其最后⼀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4、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资源和社会保障⾏政部门批准调动。
对符合转⼊条件的⼈员,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向对⽅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待收到对⽅社保经办机构《基本养⽼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的资⾦后,办结有关转接⼿续。
⼆、基本医疗保险转移参保⼈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以下流程经办:(⼀)由本⼈或新就业地⽤⼈单位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指定窗⼝办理,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起15个⼯作⽇内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三)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起的15个⼯作⽇内完成以下⼿续:1.核对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凭证⼀式三联。
公司员工社保转移流程
![公司员工社保转移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47b24733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d7.png)
公司员工社保转移流程公司员工社保转移流程导语:社保现在不用转移,只要原来的单位,把社保做停,不用办手续,现在的单位凭身份证号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分享的公司员工社保转移流程,欢迎借鉴!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如果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诉讼期间公司是否应该代缴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依然存续;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动者明示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确认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时间即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时间。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不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同意解除或根据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时间。
所以,只要法院没有认定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该支付由单位应当承担的社保份额。
审理当中一般会有法庭示明程序,询问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是否要求继续履行的态度。
当劳动者明示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在法庭认定劳动合同已不具有继续履行的客观条件时,则可以确定双方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的具体时间。
当月离职,公司把代缴的社保算在工资一并扣除合理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后,有责任于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
由于社保转移是单位的责任,故单位应当支付由单位应当承担的`社保份额,,单位不应当把应由单位交纳的社保额转嫁给个人.同时,单位还需要尽快办理退工。
至于为不能转嫁给个人,道理很简单,单位缴纳的部分是进入社保款中“社会统筹”部分的,并不是直接进入你个人账户,此行为属于单位的社会责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社保转移流程1.第一步: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卡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参保缴费凭证》;2.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陕西省机关养老与城职养老转移接续操作手册
![陕西省机关养老与城职养老转移接续操作手册](https://img.taocdn.com/s3/m/094d75c13169a4517723a3f9.png)
陕西省机关养老与城职养老转移接续操作手册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目录一、功能说明 (3)二、业务流程图 (3)三、操作指南 (4)➢ 省内转移 (4)1. 城职养老(转出)转机关养老(转入) (4)2. 机关养老(转出)转城职养老(转入) (12)➢ 跨省转移 (17)3. 省外城职养老、机关养老(转出)转机关养老(转入) (17)4. 机关养老(转出)转省外城职养老、机关养老(转入) (22)一、功能说明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7〕7号)的要求,在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扩建机关保转移功能,支持机关保转移电子化流程。
省内转移平台搭建完成后,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跨地区转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制度转移。
二、业务流程图图 1 业务流程图三、操作指南➢省内转移1.城职养老(转出)转机关养老(转入)1.1城职养老转出参保人员向机关养老参保单位提供《参保缴费凭证》;1.2 机关养老参保单位于【机关养老网上经办系统】办理以下操作:1.2.1 公共业务管理——>>人员参保管理——>>人员增员图 2 人员增员1.2.2 养老保险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提示:如转移人员已存在机关养老系统,此操作可忽略,直接办理联系函打印业务。
图 3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1.2.3 养老保险转移——>>打印联系函1.2.4 养老保险转移——>>联系函上传图 4 打印联系函、联系函上传1.3 城职养老经办人员进行联系函下载,身份证号必输,此处可以对数据发送方业务进行撤销处理,撤销已上传未下载的联系函图 5 城职养老联系函1.4城职养老经办人员接收联系函1.5 城职养老经办人员于跨数据中心转移,办理转出图 6 城职养老转出1.6 城职养老经办人员上传信息表图7 城职养老信息表上传1.7 机关养老参保单位下载信息表办理转入业务经办顺序:养老保险转移——>>信息表下载养老保险转移——>>人员转入图8 机关养老信息表下载、人员转入1.8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所在地养老经办机构经办人于机关养老中心端系统办理人员转入审核相关业务。
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
![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88015f0852ea551810a68720.png)
鲁人社办发〔2010〕14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50号)精神,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第一条为统一规范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流程,根据《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和省内跨市(设区的市,含省直管企业,下同)流动就业后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本规程办理。
第三条全省各级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建立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进行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数据信息交换。
在信息系统建立前,暂通过纸质方式办理转移,可先通过传真传送相关材料,但同时仍需通过信函邮寄正式函、表等材料。
第四条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后,先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再按本规程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
第五条参保人员流动就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5、具有我省户籍的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返回我省就业以及在外省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且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我省,按照鲁政办发[2010]50号文件有关规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工作流程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工作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6532054d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09.png)
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工作流程一、参保登记工作流程一参保登记条件:凡``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和城镇户籍居民,均可进行参保登记;二登记资料:参保人员持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村居委会、农林场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三信息审查:劳保员审查参保人员的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对不符合参保登记条件的不得为其参保登记;对户口簿、身份证信息不符且有错误的,暂不接受参保登记申请,待到公安部门对相关信息修改后再予办理参保登记;四参保信息登记:参保人员符合参保登记条件的,应登记参保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户籍地、居住地址、等;并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名盖手印确认;五接受参保申请:劳保员介定属于60周岁以上和未满60周岁两种情况,分村分组进行填写申请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名册以下简称名册在农保群里下载,每月汇集一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然后将名册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报县农保站;六参保确认:县农保站参保缴费业务员将电子名册上与城镇参保人员数据库进行比对后,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录入湖南省新农保信息系统,确认为参保对象,其中16至59周岁参保人员为应参保缴费人员,6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为享受待遇人员;八通知打印卡折:各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每月定期在县农保站领取社会保险卡,然后分发至参保人员,要求参保人员在社会保险卡领取登记表上签字;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及时将社会保险卡领取登记表送至县农保站;二、养老保险收缴工作流程一缴费公示:县农保站每年初利用信息工作平台,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新农保缴费档次和标准,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同时公布特困群体政府补贴名单,接受群众的监督;二缴纳依据及地点:参保人员根据自己意愿确定缴费档次和标准,凭社会保险卡到金融机构缴纳当年或补缴以前年度的养老保险费;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缴纳期;三打印缴费记录:参保人员缴费后,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据参保人员确定的缴费档次,一次性收取当年的养老保险费,连同当年政府的缴费补贴,在缴费补贴登记卡上打印缴费信息;同时缴费人员在新农保缴费记录单上签字确认;四批量缴费: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经授意可开具票据进行代收代缴养老保险费,填写批量缴费登记表,将缴费资金集中解缴到新农保基金收入户,再在缴费补贴登记卡上打印金额;五特困群体缴费补助:根据乡镇民政或残联提供的资料,由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填写批量缴费登记表,上报县农保站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直接给予特困群体缴费补助,其中参保人员应补缴的部分养老保险由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代收之后缴入新农保基金收入户;六集体补助缴费:乡村集体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对个人缴费的补助,直接到县农保站缴款,开具社保收款收据,然后录入信息系统,批量补助到人;七缴费引导和提醒:平时,各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公布缴费进度、及时代缴代办等方式,对参保缴费进行宣传引导,提醒参保人员及时进行缴费;八对账及查询:县农保站应及时与县金融机构进行保费收缴对账,将核对无误后的缴费记录录入个人账户信息;同时将缴费情况挂入信息工作平台,方便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及参保人员进行査询和核对;三、基本信息修改工作流程一申请受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如需进行修改的,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材料,对资料符合要求的,由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将其汇总并上报纸质、电子名册到县农保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当面告知理由;二修改工作:县农保站信息修改业务员审查各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上报的纸质、电子名册,在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并将纸质名册整理归档;三换发新卡折: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动保障站将参保人员要修改的缴费补贴登记卡或养老金存折收回,待县农保站在系统中将信息更正后,再通知参保人员到金融机构办理新卡折的换发手续;四、养老金待遇核定工作流程一领取资格:已年满60周岁指2011年7月1日前满60周岁的、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居民,均可享受养老金待遇;已年满60周岁指2011年7月1日前满60周岁的、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在确认其符合条件的同村子女参保登记后,均可享受养老金待遇;二受理申报:县农保站待遇领取业务员定期在系统内搜索确定养老金领取资格条件的到龄参保人员,将名册下发,由劳保员督促缴费后,将缴费补贴登记卡上收,交到县农保站;再由县农保站待遇领取业务员填写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待遇领取审核表,受理待遇领发申报;三计算养老金待遇:县农保站受理到龄待遇领取人员申报;核查个人账户记账情况,计算出养老金待遇,生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拟领取养老金人员情况核对报告表,网上提供给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核对;四组织核对: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将打印的核对报告下发,交给参保人员核对;参保人员确认核对报告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之后,经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保员签字盖章确认,于当月20日前上报至县农保站;核对有异议的,由参保人员填写书面说明并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上报到县农保站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五确认待遇:县农保站对签字确认对象在系统内复核确认待遇,将到龄参保人员的待遇信息传送至金融机构;发现信息错误,按信息修改程序修改;待遇计算和复审时,应重点检查个人账户记账、待遇计算结果是否有异常;六打印养老金存折:金融机构在系统内调取已核定养老金人员的名单,生成养老金领取人员存折信息开户网点、账号等,反馈给县农保站导入信息系统数据库中,打印养老金存折;七领取存折: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在县农保群下载当月领取待遇人员名册,及时到县农保站领取存折;八社会化发放:养老金委托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发放,每月在25号左右发放到位;九养老金领取:待遇领取人员凭养老金存折到当地金融机构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存折遗失到当地金融机构挂失,再补发;养老存折毁损可到当地金融机构直接换发;十养老金发放查询:待遇领取人员可在当地金融机构、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或县农保站查询;对养老金发放有异议的,可直接到县农保站核对;四、养老金待遇支付工作流程一前期准备工作:待遇审核业务员在支付月内办理的业务进行审核,包括养老金领取人员新增待遇计发,待遇调整,待遇停发、续发、终止、恢复,待遇核定的冲销,待遇补发、退发,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等;此项工作必须在每月20日前做完;二支付核定:待遇审核人员选择发放对象,输入核定月份,进行支付核定,生成以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为单位的支付核定台账;在信息系统中打印XX年X月月度支付比对表,比对无误的,固化当月支付结算数据;一经发现核定有误,严格按程序查实,经改正并说明理由后,方可实施待遇支付;三申请用款计划:待遇审核业务员在信息系统中生成并打印XX年X月支付计划表,按规定程序报主管业务的副站长、主管财务的副站长、站长审批后,移交财务部门;四待遇支付和发放:站财务部门将发放明细传给银行系统,同时将签章后的支付凭证于每月22日前提交给发放银行;发放银行查验资金到位后,在每月25前,根据明细将钱发放到享受待遇人员的存折账户上,并随即将发放的结果反馈给农保站;五、注销登记工作流程一注销登记情况: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失踪、出国定居、户口性质变更、跨统筹范围转移、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等情况的,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二提供证明材料:办理注销登记时,应提供的材料:1、参保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2、参保人员死亡的,应提供户口簿、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特殊情况还要提供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相关证明;3、出国定居的,应提供出国定居证明;4、参保人员失踪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失踪告示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5、跨统筹范围转出的,应提供户籍关系转移证明;三汇总上报: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接到家属申报、或其他人员举报参保人员死亡或失踪的信息后,可暂先用或网络快捷方式报出,县农保站做暂停支付;再收集当月死亡或失踪人员名单,于次月5日前向县农保站集中报送纸质死亡申报表;每月报出时,各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应再次落实终止人员名单;五终止保险关系:县农保站待遇审核人员受理并审查注销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为其终止保险关系,停发其养老金;同时通过信息系统核算出返还的个人账户余额,将资料移交财务部门;六财务复审:县农保站财务部门审核后,打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返还结算单,将资料移交出纳人员;出纳人员留存一份作支付,将另一份返还结算单交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保员,送至参保人员家属;六、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流程一县内转移:参保人员在县域内跨乡镇或村居委会转移的,按信息修改处理程序要求,只变更户籍地和居住地,不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二省内县外转移:参保人员需要办理省内县外的保险的,劳保员受理并审查参保人员提交的资料:1、户籍关系转移证明资料;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介绍信;县农保站关系转移业务员根据转移介绍信,在信息系统中审核确认转出入人员基本信息,对转出方做出标识并调出至省内转移人员库,而转入方在省内转移人员库中查找到该转入人员并进行比对,及时办理其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信息转移,不需要转移账户储存额;三、跨省转移:参保人员跨省转移的,要办理其保险关系、个人账户信息和储存额转移;由县农保站受理并审查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提交的资料:1、户籍关系转移证明资料及复印件;2转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接续信息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台账,省外转出的还要有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关系转移业务员对省外转入的,根据受理资料,在公安信息系统中进行查找和比对确认,在核实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到账后,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确认,同时接收跨省转移接续信息表和缴费台账,为其办理新参保手续;对省外转出的,根据受理资料和转移接收函,在信息系统内完成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转出,打印跨省转移接续信息表和缴费台账并加盖印章交参保人员,为其办理新农保关系转出注销登记手续;四挂户留存: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县农保站暂时将参保人员的新农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留存,待达到转移条件时再办理转移手续;留存期间个人账户储存额仍按规定计息;七、资格年审工作工作流程一待遇名单公示: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要在新增加发放对象时,以及每年6月和11月底前,在各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醒目处张榜公示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名单,公示其不少于10天,同时公布县、乡镇举报,接受群众的监督;二领取人员生存认证:以村居委会为单位,乡镇劳动保障站配合,每年要对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进行一次年审;通知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村居委会驻地接受年审;对一年以上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人员,可由劳保员上门年审;对长期居住在异地的领取人员,可委托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协查认证年审;三举报奖励: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对冒领养老金的行为投诉举报,县农保站和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应公布举报,及时受理举报事项,对举报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四追究处理:经查实属于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县农保站应封存被冒领人员的个人账户、核实冒领的具体数额,经执法部门依法追缴,并按有规定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流程(现行)
![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流程(现行)](https://img.taocdn.com/s3/m/ddfb8a3d0029bd64783e2ccc.png)
报销人员 呼市社保局
5.3.1所需材料:
5.3.1.1报销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5.3.1.2报销人员本人内蒙古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1份,需在空白处注明人员姓名及银行卡(或存折)账号。
5.3.1.3病情诊断书原件1份(有医院盖章)。
5.3.1.4病历原件1份(有医院盖章),要求记录内容完整,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总结等。
7.2.7支付经济补偿金证明3份(加盖公章,附件2)。
7.2.8事业部失业保险人员发文稿纸1份(附件3)。
7.2.9享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请示3份(加盖公章,附件4)。
7.2.10享受失业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花名册3份(加盖公章,附件5)。
7.2.11享受失业人员通报3份(加盖公章,附件6)。
6.1.2.4若医疗卡办理过程中出现问题,可拨打电话12333或亲自到社保局进行咨询。
6.2医疗手册
6.2.1医疗手册办理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进行。
6.2.2医疗手册挂失、补办流程:
参保人员 部门社保专员 人力社保专员 呼市社保局
7.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 部门社保专员 人力社保专员 呼市社保局
3.1.1固定工(指在伊利公司有个人档案且个人档案统一在集团总部)的退休事宜(含医疗退休)统一由集团办理(所需材料和流程请与集团社保专员沟通)。
3.1.2合同工退休所需材料:
3.1.2.1退休人员个人档案,指来伊利前原单位的档案,没有的则无需准备。
3.2.1.2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3.2.1.3退休人员个人申请(需要本人签名及手印)。
7.2.2享受失业人员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1份。
养老保险转移撤销流程
![养老保险转移撤销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3ddaf435178884868762caaedd3383c4ba4cb441.png)
养老保险转移撤销流程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
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时,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在新就业地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原参保地)协办。
最终确定的待遇领取地与原参保地不一致的,也参照本流程的主要环节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流程如下:1.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系统:本地业务管理系统。
办理方:原参保地。
流程: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原参保地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提供给参保人员。
说明:在打印前,需判断参保人员是否存在欠费。
如果不存在欠费,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如果存在欠费,提示参保人员需要补缴,参保人员进行补缴或者确认放弃补缴后,再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新参保登记系统:本地业务管理系统。
办理方:新就业地。
流程: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费。
3.受理转入申请系统:本地业务管理系统。
办理方:新就业地。
流程: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地将《申请表》录入到本地业务管理系统,并根据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
4.发送《联系函》系统:本地业务管理系统(后台接口方式)或异地转移系统(远程登录方式)。
办理方:新就业地。
流程:将《联系函》电子数据发送至异地转移系统。
5.接收《联系函》系统:本地业务管理系统(后台接口方式)或异地转移系统(远程登录方式)。
最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2
![最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2](https://img.taocdn.com/s3/m/18284e9527284b73f24250ec.png)
2017最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2)3.向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送《年金信息表》,同时将转移资金划转至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业年金归集账户;4.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职业年金关系。
(四)职业年金关系转入。
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年金信息表》和确认转移基金账实相符后, 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1.核对《年金信息表》及转移基金,进行资金到账处理;2.将转移金额按项目分别记入参保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3.根据《年金信息表》及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4.将办结情况通知新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
第十五条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已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原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申请办理职业年金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存在职业年金补记、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等情形的,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上述业务后,4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转出手续:(一)受理并审核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年金联系函》;(二)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生成《年金信息表》,将赎回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划转至新参保单位的企业年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三)将《年金信息表》通过新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反馈至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四)终止参保人员的职业年金关系。
第十六条参保人员从已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以下流程办理转入手续:(一)受理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提出的转移接续申请,15个工作日内向其出具《年金联系函》;(二)审核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参加企业年金的证明材料;(三)接收转入资金,账实匹配后按规定记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第十七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保人员的职业年金基金不转移,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业务系统中标识保留账户,继续管理运营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一)参保人员升学、参军、失业期间的;(二)参保人员的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
陕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办事流程
![陕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办事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f97d9ecc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ca.png)
陕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办事流程
1.网上办理
通过下载“陕西社会保险”APP即可办理。
办理流程:陕西社会保险——业务办理——选择居民养老保险——我要参保——输入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和参保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确认——提示参保成功等待经办机构审核(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参保成功)。
2.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村协办员检查登记人员的相关材料符合要求后在《参保登记表》上加盖村(社区)公章,村协办员收集后交街办工作人员初审,初审合格,街办经办人员将参保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后交区经办中心进行复核后,参保成功。
安徽省内社保转移流程
![安徽省内社保转移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97deca5458eef8c75fbfc77da26925c52dc59157.png)
确保参保人员在不同地区间的社 保权益得到连续记录和有效保障 ,避免因工作地变动而导致社保 权益受损。
省内与跨省转移区别
省内转移
参保人员在本省内流动就业时,只需 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无需转移 个人账户资金。
跨省转移
参保人员跨省份流动就业时,需要同 时办理社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的转 移手续。
政策法规依据
01
社保转移流程将进一步简化
随着政府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深入推进,未来安徽省内社保转移流程
有望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将更加精简,办理时限将进一步缩短。
02 03
信息化手段将得到广泛应用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安徽省内社保转移流程将 更加注重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如网上办理、手机APP等,提高办事效率 和便捷性。
关材料。
保持沟通顺畅
在办理过程中,保持与两地社保机 构的沟通顺畅至关重要,及时咨询 和解决问题有助于加快办理进度。
耐心细致处理
遇到问题时,要保持耐心和细心, 认真核对材料和信息,确保准确无 误。
对未来工作建议
01
加强政策宣传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社保转移政策 的宣传,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理 解力。
02
优化办理流程
加强部门间协作与沟通
继续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形成 更加紧密的工作机制和氛围,确保社保转移 流程的顺畅进行。
THANKS。
安徽省内社保转移流程
汇报人:XX 2024-01-24
contents
目录
• 社保转移基本概念及意义 • 安徽省内社保转移条件与要求 • 具体办理流程详解 • 常见问题解答与注意事项 • 成功案例分享与经验借鉴 • 总结回顾与展望未来发展趋势
013.202109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013.202109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https://img.taocdn.com/s3/m/d604de12998fcc22bdd10d1b.png)
2010.8.29 鲁政办发〔2010〕50 号
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 法
《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 2010.9.21
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鲁人社办发[2010]149
(试行)>的通知》
号
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 办规程(试行)
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 的通知
注意:转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还需提供军队出具的职业年金 凭证,确认基金到账后办理军人职业年金转入。
五、城乡养老转移条件
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 )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 ;
②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 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④系统中缴费数据不完整不准确的,转出前应先携带养老 保险手册到窗口办理早期缴费数据核对及维护 ; ⑤机关事业之间跨省转移的同时开具养老信息表附表 。
企业养老信息表
机关养老信息表
机关养老信息表附表
职业年金信息表
城乡养老信息表
(3)转入地: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审核无误(企业之间
养老转移的发送信息表确认指令)、转移基金到账后办理 转入。 注意:如存在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3年)的 ,还要提供规定的能证明补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文 书。
后财[2015]1726号
总后勤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
14
保障部财政部总 《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 2015.9.30
参谋部总政治部 题的通知》
后财[2015]1727号
总后勤部
15
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总后勤 部
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
![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88015f0852ea551810a68720.png)
鲁人社办发〔2010〕14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50号)精神,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第一条为统一规范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流程,根据《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和省内跨市(设区的市,含省直管企业,下同)流动就业后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本规程办理。
第三条全省各级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建立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进行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数据信息交换。
在信息系统建立前,暂通过纸质方式办理转移,可先通过传真传送相关材料,但同时仍需通过信函邮寄正式函、表等材料。
第四条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后,先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再按本规程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
第五条参保人员流动就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5、具有我省户籍的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返回我省就业以及在外省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且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我省,按照鲁政办发[2010]50号文件有关规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
养老保险业务流程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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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社保办事处养老保险业务工作标准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养老保险日常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确保集团公司的奋斗目标如期实现,结合社保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标准。
一、养老保险费申报、征缴工作内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报与征缴。
工作标准和要求:(一)、《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申报征缴单》1、每月3日前按规定填写《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申报征缴单》,按时向社保处申报。
2、申报征缴单所有项目不得空白;数字要清晰、准确,不得涂改,大小写要一致。
3、单位盖章,要盖缴费单位行政章,单位负责人、制表人要盖章。
4、《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申报征缴单》中的“缴费工资总额”、“本期职工人数”和“本期职工工资总额”与本单位上月劳资统计上报数一致;缴费人数为上月实际应缴费人数,本期缴费基数之和为本单位上月实际缴费人员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相加之和。
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当月本人全部工资收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职工的,按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
(二)、申报职工养老保险费时,要带本单位职工劳动工资报表;申报的职工人数和工资要与劳资统计报表相吻合。
(三)、参保人数发生增减变化时,要报《参加养老保险职工增加花名册》和《参加养老保险职工减少花名册》。
1、《参加养老保险职工增加花名册》:缴费人数当月发生增加的,要另附参加养老保险职工增加花名册。
花名册中的“增加原因”是指:新招工、学生分配、军队转业、外单位调入、恢复养老保险关系、其他。
2、《参加养老保险职工减少花名册》:花名册中的“减少原因”是指:离退休、死亡、调动、正常解除合同、除名、开除、劳教、判刑、辞职、自动离职、其他。
(四)、《参加养老保险职工增减变化汇总表》:是反映本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以及增加变化汇总情况。
浙江社保转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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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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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
一参保业务手续:
身份证、户口本、农村商业银行账号复印件
二死亡退保业务手续:
1、村居死亡证明;
2、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派出所死亡销户证明;
三满60岁办理退休业务手续:自愿选择是否一次性补足
1、村不补足一次性缴费证明;不补足一次性缴费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
2、补足一次性缴费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责任单位:社保所
二、农转城养老保险
一参保条件:
1、退出宅基地领取补偿款后三个月之内
2、全家农转城
二参保业务手续:
1、退宅基地领取补偿款证明;
2、全家农转城确认书;
3、土地复垦协议;
4、身份证、户口本、邮政储蓄账号复印件
超龄人员养老保险
一参保对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1年6月30日含之前,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2、2021年6月30日含之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3、曾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
4、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二参保业务手续:
1、本人填写申报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照片2张;
4、曾在我市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相关原件和复印件;
5、有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还需提供被招录用等其他符合计算连续工龄的本人《职工档案》活能证明曾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相关资料;
退休管理工作
退休管理业务手续:
持本人身份证、退休证进行退休人员审核验证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