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发〔2014〕26号调整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1]
整理渝建发〔2014〕26号调整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
![整理渝建发〔2014〕26号调整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29f9035987c24028915fc3e5.png)
附件JUNE 2021整理人尼克知识改变命运附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第三章概算编制方法………………………………………第一节概算编制层次…………………………………第二节概算章节划分…………………………………第三节定额采用与工程费用取费标准………………第四节概算费用种类…………………………………第五节概算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程序………………第四章费用内容及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费………………………第二节设备购置费……………………………………第三节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第四节预备费…………………………………………第五节专项费用………………………………………附录一概算文件编制单元划分基本规定表………………附录二概算章节表…………………………………………附录三概算基本表格(式样)……………………………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需要,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方法及相关费用标准,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规定,并在认真总结和调研已运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经验的基础上,对原《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建标[2006]279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宏观调控和进行项目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
三、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
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反映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构成的主要文件。
概算编制应完整反映设计范围内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符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投资构成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要求,有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和使用渝建发 2014 25号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和使用渝建发 2014 25号](https://img.taocdn.com/s3/m/b7c93eeabb4cf7ec4bfed02c.png)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发布时间: [2014-03-20] 点击数: 2838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272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及我市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与生活条件和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与监控以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等所需要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见附表1、2)。
一、安全施工费: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二、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三、环境保护费: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四、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和摊销等费用。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不同的单位工程根据附表2所规定的标准计算,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结)算、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及签订合同价时应单列计算,该费用为非竞争性费用,不得参与浮动。
重庆13清单及25、2、27号文解析
![重庆13清单及25、2、27号文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961e5f13fad6195f312ba6f2.png)
重庆13清单及25、26、27号文解析一、背景:1、2013年8月19日,重庆市建委发布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渝建发〔2013〕85号,原文如下:同时发布的还有2个文件,即《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渝建发〔2013〕83号、《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渝建发〔2013〕84号,本次13清单实施细则实际还整合了13年的另外2个文件,《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渝建发〔2013〕51号、《关于计取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用的通知》--渝建〔2013〕19号2、2014年3月20日,重庆市建委又发布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4〕27号安全文明施工费文件如下:面对这6个文件,大家心里可能会有疑惑,有业务方面的疑惑,也可能有软件方面的疑惑,那就让我们业务与软件结合来看看吧。
二、业务与软件解析1、首先看单价构成。
老的单价构成新的单价构成此处涉及到2个文件,如软件内备注栏标注的文件号,即《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渝建发〔2013〕51号和《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4〕27号。
关注点:1.1、人工调整增加的单价,不能进入基价进行取费(渝建发〔2013〕51号第五条五、调整的定额人工单价(基价)与原定额人工单价(基价)之差部分按价差处理,不作为计取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的基数。
),增加的部分并未进入基价取费,这点可以从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填写的计算基数看出来。
1.2、上面的单价构成,都是三类,但是企业管理费费率降低了,原因是把档案管理费从企业管理费里面剥离出来了。
1.3、单价构成里面多了个风险因素,仔细看会发现基数与费率,等同于08定额费用定额里面的包干费。
渝建发〔2014〕25号
![渝建发〔2014〕25号](https://img.taocdn.com/s3/m/d966bc205022aaea988f0fd7.png)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建质〔2012〕32号)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和实体水平,保障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合理计取与有效投入,不断规范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行为,根据国家及我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修订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272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及我市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与生活条件和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与监控以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等所需要的费用。
2014.03.17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标准
![2014.03.17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8264558fe53a580216fcfe8d.png)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合理反映施工企业编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成本投入,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质量,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0号)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1〕103号)的规定,我们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从原施工企业管理费中分离单列,并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包括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收集、整理、制作、装订、归档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所发生的费用。
二、调整后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详见附表。
三、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应单独计列,实行定额计价的在“税金”项目前计列,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在“施工组织措施清单计价表”中计列。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执行。
附表: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标准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3月17日附表: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标准注:1.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建筑修缮工程、炉窑砌筑工程以定额基价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安装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园林工程、绿化工程、安装修缮工程以定额基价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2.轨道交通工程中:机械土石方工程、地上工程、地下工程、盾构工程、轨道工程以定额基价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人工土石方工程、通信信号工程、智能与控制工程、供电工程、机电设备工程以定额基价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3.本表所列费用标准是按施工企业编制完成三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制定的,若建设单位要求增加套数时,每增加一套费用标准上浮10%。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9ade42f30126edb6f1aff00bed5b9f3f90f7293.png)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的规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的要求,为适应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的需要,保障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顺利平稳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原则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2008计价定额),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2011轨道定额),2013年《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以下简称2013清单计价),均按照“价税分离”和营改增前后各项费用水平不变的原则调整计价依据。
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建筑业增值税税率11%)其中,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渝建发〔2014〕25号
![渝建发〔2014〕25号](https://img.taocdn.com/s3/m/e8e05bf7b14e852458fb5750.png)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精品文档,超值下载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建质〔2012〕32号)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和实体水平,保障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合理计取与有效投入,不断规范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行为,根据国家及我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修订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272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及我市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与生活条件和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与监控以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等所需要的费用。
整理渝建发〔2014〕26号调整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
![整理渝建发〔2014〕26号调整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9902f7e7fbb069dc5022aaea998fcc22bcd143d8.png)
整理渝建发〔2014〕26号调整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附件JUNE 2021整理人尼克知识改变命运附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第三章概算编制方法………………………………………第一节概算编制层次…………………………………第二节概算章节划分…………………………………第三节定额采用与工程费用取费标准………………第四节概算费用种类…………………………………第五节概算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程序………………第四章费用内容及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费………………………第二节设备购置费……………………………………第三节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第四节预备费…………………………………………第五节专项费用………………………………………附录一概算文件编制单元划分基本规定表………………附录二概算章节表…………………………………………附录三概算基本表格(式样)……………………………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需要,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方法及相关费用标准,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规定,并在认真总结和调研已运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经验的基础上,对原《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建标[2006]279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宏观调控和进行项目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
三、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
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反映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构成的主要文件。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12bc550f01dc281e53af0f1.png)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建发[2006]177号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九月六日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0]39号)、《重庆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暂行标准》(渝建发[2004]132号)等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及我市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0]39号)及《重厌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暂行标准》(渝建发[2004]132号)中所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全部费用内容。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定额费用、专项费用、按实计算费用三部分组成。
(一)定额费用:是指在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房屋修缮工程定额及费用定额中已包括的各施工工序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
(二)专项费用:是指按本规定附表规定标准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0]39号)、《重庆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暂行标准》(渝建发[2004]132号)中规定的,除“定额费用”和“按实计算费用”之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内容所发生的费用。
渝建发〔2014〕25号精编版
![渝建发〔2014〕25号精编版](https://img.taocdn.com/s3/m/9b355a11915f804d2a16c135.png)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建质〔2012〕32号)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和实体水平,保障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合理计取与有效投入,不断规范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行为,根据国家及我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修订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272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及我市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与生活条件和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与监控以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等所需要的费用。
渝建发[2014]25号(安全文明施工费)
![渝建发[2014]25号(安全文明施工费)](https://img.taocdn.com/s3/m/cfc74dd58bd63186bcebbc16.png)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272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及我市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与生活条件和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与监控以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等所需要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见附表1、2)。
一、安全施工费: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二、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三、环境保护费: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四、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和摊销等费用。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不同的单位工程根据附表2所规定的标准计算,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结)算、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及签订合同价时应单列计算,该费用为非竞争性费用,不得参与浮动。
实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在费用总价表税金前计列;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相关规定单列计取。
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费用单列
![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费用单列](https://img.taocdn.com/s3/m/cc92e6abfd0a79563c1e7264.png)
In f o r ma t Io n动态792014年第4期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费用单列近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从原施工企业管理费中分离单列,并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进行了调整。
这是该市贯彻落实《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0号)取得的重要成果,从根本上解决了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费用来源不明确、使用无保障、审核无依据的问题。
《通知》规定,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费用包括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收集、整理、制作、装订、归档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两大类共23项。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南昌市“数字城建档案馆”项目(二期)上线试运行近日,南昌市“数字城建档案馆”项目(二期)正式上线试运行,该项目的建成及投入运行,将全面推进城建档案行业信息化工作。
南昌市城建档案馆2005年完成“数字城建档案馆”应用系统(一期)建设,采用城建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档案信息输入、整理立卷、查询检索和数据输出,实现了传统城建档案管理模式向现代化管理模式的转变。
为推进城建档案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发展,2012年10月,南昌市城建馆启动“数字城建档案馆”项目二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建设工程管理、城建档案信息服务和自动化办公为核心的城建档案数据库和应用系统。
南昌市“数字城建档案馆”是一个以妥善管理实体档案为基础的信息控制中心,是由数字化信息、管理、传输和提供利用组成的整体,具备城建档案数据远程访问、交换及互操作能力,能实现建设工程资料在线收集与跟踪指导同步,城建档案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双套接收同步、城建档案归档与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同步等功能,内容丰富、结构合理、富有特色的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ad87d501a300a6c30d229f08.png)
渝建价发〔2014〕6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和《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4〕27号)的规定,我们对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和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中的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部分工程计价表格进行了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2. 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3. 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工程计价表格。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4年4月3日附件1: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注:1.此表为调整后的建筑、市政、机械土石方、仿古建筑、炉窑砌筑、建筑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件规定,建筑、构筑物、仿古建筑、炉窑砌筑、建筑修缮、道路、桥梁、隧道、其他市政均以税前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为基础计算,机械土石方工程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注: 1.此表为调整后的装饰、安装、市政安装(含给水、燃气安装及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人工土石方、园林、绿化、单拆除、安装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件规定,装饰(含幕墙工程)、安装、市政安装、园林、绿化工程以人工费(含价差)为基础计算;单拆除、安装修缮工程以税前工程造价为基础计算;人工土石方工程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渝建发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渝建发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https://img.taocdn.com/s3/m/9d3028c2f46527d3250ce091.png)
渝建发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
依据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附件2
定额计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通用表格
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1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3
注:燃料动力费中的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入。
组织措施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4
注:二次搬运费按实签证计算时,应按不含税价格计取,不再采用扣减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进项税计算表
表5
进项税额汇总计算表
表6
定额计价工程费用计价程序表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程费用计算程序。
2.机械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不作调整。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机械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人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费用计价程序表
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
重庆市规划和测绘档案收费项目及标准
![重庆市规划和测绘档案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dd3383cb4028915f804dc217.png)
道路管线工程
提供一定数量有价值、翔 实可靠的材料(已按前3项 收费的,不得另收此费) 备注: “一书三证”是指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规 划验收合格证。 4 咨询服务费
பைடு நூலகம்
附表:
重庆市规划和测绘档案收费项目及标准
序号
1
项
目
规
格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 (元)
服 务 内 容
档案查阅费: 纸质档案查阅 电子档案查阅 套 套 120.00 查阅“一书三证”及附图 40.00
2
复制费: 复印文字资料 B5、A4纸 A3纸 复印图纸资料 A3图幅 A2图幅 A1图幅 A0图幅及以上 打印文字档案资料 A3幅面以下 A3幅面及以上 页 页 张 张 张 张 页 页 0.50 1.00 4.00 8.00 13.00 18.00 1.00 1.50 无纸质档案,需从档案管理 系统打印后加盖鲜印
3
证明费: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面积10㎡(含10㎡)以下,占 地面积1亩(含1亩)以下 建筑工程面积10-20㎡(含20㎡),占 地面积1-5亩(含5亩) 建筑工程面积20-100㎡(含100㎡), 占地面积5-10亩(含10亩) 建筑工程面积100㎡以上,占地面积 10亩及上 20m以下 20m(含20m)-100m 100m(含100m)-1000m 1000m(含1000m)-2000m 2000m(含2000m)-4000m 4000m及以上 10.00 50.00 100.00 400.00 10.00 50.00 100.00 200.00 300.00 400.00 每人次/ 工作日 20.00 出具“一书三证”规划审 批情况的相关证明
安全文明施工费2014年27号文
![安全文明施工费2014年27号文](https://img.taocdn.com/s3/m/626e43b8d0d233d4b04e692f.png)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272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及我市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与生活条件和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与监控以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等所需要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见附表1、2)。
一、安全施工费: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二、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三、环境保护费: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四、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和摊销等费用。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不同的单位工程根据附表2所规定的标准计算,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结)算、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及签订合同价时应单列计算,该费用为非竞争性费用,不得参与浮动。
实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在费用总价表税金前计列;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相关规定单列计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0.19
0.10
0.19
0.23
2.45
基础设施工程中: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建筑修缮工程、炉窑砌筑工程以定额基价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安装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园林工程、绿化工程、安装修缮工程以定额基价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装饰
工程
安装
工程
市政
安装
工程
人工
土石方
工程
园林
工程
绿化
工程
安装
修缮
工程
0.28
0.23
0.10
0.31
0.23
0.23
1.49
2.53
2.49
0.23
0.06
0.05
1.97
轨道交通工程(%)
机械
土石方
工程
地上
工程
地下
工程
盾构
工程
轨道
工程
人工
土石方
工程
通信
信号
工程
智能与控制工程
供电
工程
机电设备
工程
0.10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
渝建发〔2014〕26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合理反映施工企业编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成本投入,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质量,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0号)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1〕103号)的规定,我们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从原施工企业管理费中分离单列,并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轨道交通工程中:机械土石方工程、地上工程、地下工程、盾构工程、轨道工程以定额基价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人工土石方工程、通信信号工程、智能与控制工程、供电工程、机电设备工程以定额基价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3.本表所列费用标准是按施工企业编制完成三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制定的,若建设单位要求增加套数时,每增加一套费用标准上浮10%。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执行。
附表: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标准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3月17日
附表: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标准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
建筑
工程
市政
工程
机械
土石方工程
仿古
建筑
工程
建筑
修缮
工程
炉窑
砌筑
工程
一、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包括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收集、整理、制作、装订、归档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所发生的费用。
二、调整后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详见附表。
三、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应单独计列,实行定额计价的在“税金”项目前计列,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在“施工组织措施清单计价表”中计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