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充装工作质量控制程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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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装工作质量控制程序
1 目的
通过对充装工作质量的控制,以保证本公司的气瓶充装工作的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气瓶充装的全过程。
3 职责
3.1公司总经理是气瓶充装工作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3.2技术负责人按照其规定的岗位职责,负责充装工作质量的监督、技术把关。
3.3专职安全员负责充装站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3.4气瓶检查员负责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保证所充装气瓶以及出站气瓶是合格的;
3.5气瓶充装员负责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气瓶充装操作规程进行气瓶充装,保证气瓶充装的质量和安全。
4 程序
4.1 气瓶充装前的检查
4.1.1 气瓶检查员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规操作程》的要求,对充装前的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气瓶,严禁进入充装环节,并记入不合格气瓶处理记录:
(1)非本公司自有气瓶或者气瓶档案不在本公司的气瓶;
(2)由不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气瓶;
(3)气瓶钢印标志中气瓶名称与本公司充装气体不一致的;
(4)气瓶外表面颜色标志不符合规定的;
(5)气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或者已到达报废年限的;
(6)气瓶外表面存在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和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的;
(7)气瓶存在改装、翻新情况的;
(8)安全附件不齐或者安全附件有损伤的;
4.1.2对于新投入使用的气瓶和定期检验后首次投入使用后的气瓶,应用真空泵对气瓶抽真空,直至瓶内真空度达到-80KPa,方可进行充装;
4.1.3瓶内无剩余压力的气瓶,应判明瓶内介质性质。若无异常,可采用4.1.2的方式处理后,方可进行充装。
4.2气瓶充装
4.2.1经气瓶检查员检查合格的气瓶,方能进入气瓶充装环节;
4.2.2气瓶充装员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和本公司作业指导书《气瓶充装操作规程》,进行气瓶充装作业;
4.2.3每班充装前,充装员应检查充装计量衡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且每班校验一次,校验自动报警及自动切断连锁功能是否完好。
4.2.4充装前,应按充装记录规定内容记录气瓶的有关信息;
4.2.5充装时,应将快装接头与气瓶阀口紧密连接,并在自动衡器上设定充装量,气瓶充装量应不得大于气瓶规定的充装量。缓慢开启气瓶阀门和充装系统阀门,控制充装速度。并在充装过程中,用手触摸瓶身,检查气瓶温度有无异常,监听瓶内有无异常声响。
4.2.6观察计量衡器,在达到规定重量、连锁装置切断气源后,依次关闭烃泵、充装管路阀门和气瓶阀门。
4.2.7向气瓶阀口和阀门与气瓶连接螺口处和瓶阀阀杆处涂抹发泡剂,检查气瓶有无泄漏。
4.2.8用专用的复检衡器对充装量进行复核,其复核的充装量不得超过气瓶允许充装量。超过规定充装量的气瓶,由充装员通过残液回收系统将超出的介质导入至残液罐,并再次复核气瓶的充装量。气瓶的空瓶重量、
满瓶重量和复核重量和实际充装量均应记入充装记录;
4.2.9在气瓶充装期间,安全员或设备管理员应对充装现场、机泵房、储罐区以及管路系统进行巡回检查,防止充装过程中设备故障和系统发生
泄漏等事故。
4.3充装后的检查
4.3.1气瓶充装完成后,由气瓶检查员对气瓶进行充装后的检查。检查瓶身有无温度异常、气瓶有无泄漏、变形等,并将检查结果记入充装前后检查记录中。检查合格后,由气瓶检查员在瓶阀口粘贴产品合格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充装量、充装时间、充装员、检验员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