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灾害普查技术规范列表
2021年有效技术规范、标准目录清单(地质灾害治理类)
有效技术规范、标准目录清单(地质灾害治理类)
技术规范或标准名称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所在部门
备
1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 0219-2006)
2006/6/5 2006/9/1
2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 0218-2006)
2006/6/5 2006/9/1
( DB33/T
916-
2014/3/20
2014/4/20
19 边坡生态护坡技术规程(DB42/T 1355-2018)
2018/5/18 2018/7/7№: 注第 2 页,共 3 页
R05—02 序号
有效技术规范、标准目录清单(地质灾害治理类)
技术规范或标准名称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所在部门
备
№: 注
第 3 页,共 3 页
2013/6/27 2013/11/1
7 边坡与滑坡工程治理新技术应用手册
8 地质灾害排查规范(DZ/T 0284-2015)
2015/6/11 2015/10/1
9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 0286-2015)
2015/9/6 2015/12/1
10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程(DGJ 08-2007-2006)
2007/3/1
11 膨胀岩土滑坡防治工程技术规范(DB45/T 1250-2015)
2015/12/30 2016/1/30
12 集镇滑坡崩塌泥石流勘查规范 (DZ/T 0262-2014)
2014/9/22 2014/12/1
13 建筑边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 51351-2019)
2019/1/24 2019/9/1
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
附件2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方案(2013年)国家气候中心2013年4月目录一、普查目的 (1)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1)三、普查要求 (1)四、技术路线 (3)五、普查内容 (3)六、普查资料采集指南 (5)七、普查表及填表说明 (5)(一)中小河流洪水普查表 (6)(二)山洪灾害普查表 (32)(三)灾害汇总表 (59)(四)致灾临界阈值汇总表 (61)附件一:上报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前期降水资料要求 (67)附件二:上报降水历史极值统计要求 (69)附件三:上报水文数据格式要求 (70)附件四:上报GIS图件要求 (72)附件五:存在跨省界问题的普查原则 (72)一、普查目的通过开展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和隐患排查工作和基础资料的收集,建立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基础数据库,确定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致灾阈值,以及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为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及风险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全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普查的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河流域和山洪沟。
中小河流为流域面积小于3000km2的河流;山洪是山丘区小流域由降雨引起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
山丘区小流域的流域面积原则上小于200km2,对于山洪灾害特别严重的流域,面积可适当放宽。
普查范围:以中小河流域或山洪沟为单元,全面普查区域内的中小河流洪水或山洪等灾害。
三、普查要求1.流域的选取流域的选取与确定可参考下列标准:(1)所有中小河流。
(2)考虑本省山洪灾害信息,优先选择山洪重点防治区内的山洪沟。
2.收集方式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分解普查任务,通过与水文、国土部门信息交换、资料收集等方式开展工作,省级部门能够完成的,尽量在省级部门完成。
各县在省市级的指导下,开展实地调查及通过信息交换、资料收集等方式获取暴雨引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的信息。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技术规范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技术规范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 (1)一、目的和意义 (1)二、普查范围 (1)三、普查对象和内容 (1)四、普查组织 (1)五、普查流程 (1)六、普查时段和时点 (4)第二部分普查表式 (5)一、报表目录 (5)二、公共服务设施调查表式与填表说明 (6)附表A01.公共服务设施(学校)调查表 (7)附表A02.公共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机构)调查表 (11)附表A03.公共服务设施(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调查表 (15)附表A04.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文化场所)调查表 (18)附表A05.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景区)调查表 (21)附表A06.公共服务设施(星级饭店)调查表 (24)附表A07.公共服务设施(体育场馆)调查表 (27)附表A08.公共服务设施(宗教活动场所)调查表 (30)附表A09.公共服务设施(大型超市、百货店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调查表 (32)附表A10.基础指标统计表 (35)第一部分总说明一、目的和意义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是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中承灾体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服务设施调查重点是对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公共文化场所等重要承灾体的空间位置信息、保障服务能力及灾害属性等基本情况开展调查。
调查成果将为开展重点隐患排查和评估、风险评估和区划提供翔实可靠的本底数据,为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范围公共服务设施调查范围包括全国各省、市、县各级行政区(不含港、澳、台),按照“在地统计”的原则开展各项普查任务。
三、普查对象和内容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对象具体包括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共9类。
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内容包括上述调查对象的指标信息和空间数据信息,以及基础指标的统计。
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
附件 3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标准( 征采建议稿 )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的月、年与历史灾情( 灾情普查 ) 收集上报。
二、灾害种类气象灾害就是指由气象原因直接或间接惹起的、给人类与社会经济造成损失的灾害现象。
本标准将气象灾害划分为17 类。
各样灾害所属常有灾害、地方别名以及灾害说明等见附表 1。
附表 1气象灾害类其余划分及说明种类气象灾害类详尽说明及包括的灾害编号别01台风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非台风 ( 但包括台风外面云系影响) 降雨灾害 , 包括暴雨、强降水、02暴雨洪涝洪水、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涝灾、融雪性洪水、渍涝、农田积涝、城市内涝03干旱包括春旱、夏旱、秋旱、冬旱、冬春旱、春夏旱、夏秋旱、秋冬旱、黑灾。
其中牧区冬季发生的黑灾, 实质上就就是干旱灾害04暴风雷雨暴风、飑线均按暴风种类填写, 但台风、沙尘暴不属于暴风灾害。
5龙卷6冰雹7雷电08包括暴风雪、暴雪、雪( 冰 ) 崩与雪害、积雪、雪凇、吹雪、白灾雪灾等。
09零度以上的低温危害, 包括春季倒春寒、夏季低温、秋季寒露风、低温冷害冬季寒害、冷雨、湿雪等。
10零度以下的低温危害, 包括冰冻、冻雨、冰凌、电线结冰、道路结冻害冰、冰挂、雨凇、雾凇、混杂凇、霜冻等。
11沙尘暴包括浮尘、扬沙、沙尘暴、强沙尘暴、黑风等12高温热浪13大雾14连阴雨也称为秋雨、秋绵雨。
15地质灾害气象条件惹起的滑坡、泥石流、倒塌等地质灾害。
16寒潮森林草原火17气象条件惹起的森林火灾、草原火灾。
灾18其余不属于1-16类的灾害均填写为其余类三、灾情上报字段及说明县级过程灾情上报字段共包括35 项 , 分属 : 根本信息、灾情信息及附加信息等 3 类。
各项字段名称、数据种类、单位及说明等拜会附表2。
附表 2气象灾情上报根本字段及属性种类序号类别名称字段序号字段名称数据种类单位缺省说明备注1记录编号文本不可以空主键2上报所在地行政编码文本不可以空标准行政码1根本信息3上报单位所在地名称文本不可以空省市县4发生地域 (地图选择 )文本不可以空地图中发生地域 (点、线、地域、行政区等) 5填报人文本不可以空填报人姓名6联系文本不可以空上报单位联系7灾害种类文本不可以空参照附表 18陪同灾害文本可以填写多个灾害主类 (标准名称按附表1) 9事件编号文本 4 位 ,前 2 位为年份 ,后两位为事件序号10灾害开始日期日期型不可以空YYYY-MM-DD11灾害结束日期日期型YYYY-MM-DD12气象要素实况文本天气过程归纳13气象条件致灾强度等级整型灾害强度指标14灾情强度等级整型灾情强度指标2灾情信息发生灾害前宣布的预警情况,包括当地气象部15预警宣布情况描述文本门宣布的预警、预警信号、警报,以及宣布的手段与受众情况。
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
附件3全国气候灾情收集上报技巧规范(收罗看法稿)一.实用规模本规范实用于各级气候部分的月.年和汗青灾情(灾情普查)收集上报.二.灾祸类别气候灾祸是指由气候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给人类和社会经济造成损掉的灾祸现象.本规范将气候灾祸划分为17类.各类灾祸所属罕有灾祸.地方别号以及灾祸解释等见附表1.附表1 气候灾祸类此外划分及解释三.灾情上报字段及解释县级进程灾情上报字段共包含35项,分属:根本信息.灾情信息及附加信息等3类.各项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单位及解释等拜见附表 2.四.灾情填报规范(一)总体请求及解释月.年和汗青灾情(灾情普查)上报根本信息以灾祸性气象进程为时光单元.以县为地域单元,按照附表2所列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及单位等规范填报.(二)根本信息字段1:“记载编号”是由体系主动产生的记载独一性标识;字段2:“上报地点地编码”指上报单位地点地的尺度行政码;字段3:“上报单位地点地名称”指上报单位地点的省.市.县;字段4:“产生区域(地图选择)”指地图中标注的产生区域(点.线.区域.行政区等);字段5:“填报人”指报送本次灾情的人员姓名;字段6:“接洽德律风”填写填报人的接洽德律风,如填写办公德律风需包含区号;(三)灾情信息字段7:“灾祸类别”参照附表1规范填写灾祸名称;字段8:“陪同灾祸”指本次灾祸性气象进程中除重要致灾灾种以外的其他同时产生的灾祸类别;字段9:“事宜编号”由4位数字构成,如1501暗示2015年某种灾祸的第1次进程,前两位为年份后2位数,后两位为事宜序号,10以下的序号前面加0,假如该事宜为所属台风,直接按台风编号填写即可,事宜编号由国度气候中间依据全国气象气候事宜进程编写肯定;字段10.字段11:“灾祸开端日期”.“灾祸停止日期”指本次灾祸性气象进程产生的起止时光,两个时光可以雷同,按年-月-日填报(如2018-02-08);字段12:“气候要素实况”填写本次灾祸性气象进程的气象学指标;字段13.字段14:“气候前提致灾强度等级”.“灾情强度等级”依据国度气候中间制订的相干尺度肯定;字段15:“预警宣布情形描写”指产生灾祸前宣布的预警情形,包含当地气候部分宣布的预警.预警旌旗灯号.警报,以及宣布的手腕和受众情形;字段16:“受灾生齿”指灾祸进程中遭遇影响的总生齿情形,包含因灾致逝世.致伤.致病生齿和因灾使临盆.生涯受到破坏以及家庭财宝受到伤害的生齿;字段17:“逝世亡生齿”指以气候灾祸为直接原因导致逝世亡的生齿数目(含异常住生齿);字段18:“掉踪生齿”指以气候灾祸为直接原因导致下落不明.临时无法确认逝世亡的生齿数目(含异常住生齿);字段19:“受伤生齿”指以气候灾祸为直接原因导致的受伤生齿数目(含异常住生齿);字段20:“紧迫转移安顿生齿”指因受到灾祸威逼.攻击,应对灾祸时代分开其居处转移到其他地方的生齿数目;字段21:“倒塌衡宇数”指因灾导致衡宇两面以上墙壁坍塌,或房顶坍塌,或衡宇构造濒于解体.倒毁,必须进行裁撤重建的衡宇数目;字段22:“直接经济损掉”指本次灾祸造成的全社会各类直接经济损掉的总和(但因灾停产.停运等造成的间接经济损掉不统计在内).字段23:“农作物受灾面积”指因灾减产1成(含1成)以上的农作物收成面积,反应农作物受到灾祸影响的规模(假如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灾,只盘算个中受灾最重的一次);字段24:“农作物成灾面积”指因灾减产3成(含3成)以上的农作物收成面积;字段25:“农作物绝收面积”指因灾减产8成(含8成)以上的农作物收成面积,反应农作物受灾的轻微程度;字段26:“农业经济损掉”指本次灾祸对农业临盆造成的直接经济损掉(不包含牧业.林业.渔业损掉);字段27:“其它具体灾情”指除以上影响以外的其它影响描写,包含社会影响.农业影响.畜牧业影响.水利影响.林业影响.渔业影响.交通影响.电力影响.通信影响.地质灾祸等方面的灾情;(四)附加信息字段28:“图片”指与本次灾祸有关的灾情照片等图像信息;字段29:“图片信息解释”指照片中灾祸事宜的时光.地点及拍摄时光.人员等相干解释信息;字段30:“音频”指与本次灾祸有关的灾情音频信息;字段31:“音频信息解释”指音频材料的录制时光.地点.录制人及相干解释等信息;字段32:“视频”指与本次灾祸有关的灾情录像等视频信息;字段33:“视频信息解释”指视频材料的拍摄时光.地点.拍摄人及相干解释等信息.字段34:“数据起源”指本次灾情信息的起源;字段35:“备注”关于填报进程中须要解释或阐述的内容.五.罕有问题处理规范(1)“灾祸产生区域”字段的填写.当灾祸在全县2/3以上地区产生时,可以填写‘全县规模’或‘所有乡镇’,不然按现实产生灾祸的乡镇名称填写,或直接在填报体系中选择相干区域.(2)“灾祸类别”字段的填写.填写本次灾祸性气象进程的灾祸名称.如同时陪同其他类别灾祸,则该字段填写最重要的致灾灾种名称.举例:一次灾祸性气象进程中暴雨.雷电.大风.冰雹同时消失,并明白重要致灾灾种为‘暴雨’,本记载“灾祸类别”字段中则填“暴雨洪涝”,本记载中即填报‘暴雨’造成的各项损掉数据.如同时‘冰雹’(或‘雷电’.‘大风’)也有具体灾情数据且不与暴雨灾情反复,则再以‘冰雹’(或‘雷电’.‘大风’)为主灾填报另一记载,灾祸名称填‘冰雹’(或‘雷电’.‘大风’).为防止反复统计,本次进程中凡有具体灾情.且可以或许单独成为一笔记载的,其‘陪同灾祸’字段不再填其他陪同灾祸.(3)“陪同灾祸”字段的填写.本字段只填写灾祸进程中除主灾之外的.但又没有具体灾情数据或文字信息的陪同灾祸名称.举例:如(2)的例子中,‘雷电’.‘大风’.‘冰雹’个中一项或几项均没有具体灾情数据或文本信息,则“陪同灾祸”字段中填该项或该几项的名称,此字段可多填.(4)对于确切无法查清灾祸性气象进程的起止日期而只有隐约时段的,该灾情记载的开端和停止日期依据该时段的起止日期来肯定.如灾情记载中只有旬或月的,开端日期填写该旬或月的第一天,停止日期填写该旬或月的最后一天.假如隐约时段超出一个月,则联合气候材料卖力核查灾祸产生的大致时光,再以上述办法处理具体日期.举例:某灾祸性气象进程的隐约时段为‘5月上中旬’,则开端日期为5月1日,停止日期为5月20日.某年某地的春旱,经由过程查相干的降水材料肯定3月中旬至5月下旬降水偏少,则春旱的开端日期为3月11日,停止日期为5月31日.(5)“气候要素实况”字段的填写.本字段填写灾祸性气象进程中可以表达灾祸程度的相干要素如降水.气温.风等的量值.极值等情形以及如积雪深度.冰雹直径.中断时光等相干信息.(6)对于省或地市控制的多个市或多个县的合计灾情数据,应尽可能查明本次灾祸产生的规模,肯定具体县(市),在此基本上,查询拜访.核实个中各县在本次灾祸进程中的灾情数据,并从合计灾情数据中逐县分别.对残剩的灾情数据,则平均分派到其他各县,并在“备注”字段填报‘本记载为平均数据’.(7)当灾情数据为多种灾祸类型配合造成,且灾情数据无法细分至各灾种时,则将灾情数据填报至造成损掉最大或影响最大的灾祸类别中.(8)“农作物受灾面积”.“农作物成灾面积”和“农作物绝收面积”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农作物受灾面积”包含“农作物成灾面积”,“农作物成灾面积”包含“农作物绝收面积”.(9)“倒塌衡宇”统计时不包含自力的厨房.畜生棚等帮助用房.运动房.工棚.简略单纯房和临时衡宇.因灾倒塌的牧区帐篷,每顶按3间盘算.(10)凡“灾情不祥”.“灾情无法统计”.“不成胜数”等无法肯定具体数值的描写,可在响应栏目中以文字解释填报.(11)对一些特别的单位,如受灾生齿消失“户”.倒塌或破坏衡宇消失“幢”等,按1对3的关系换算.1户为3人,1幢衡宇为3 间.(12) 凡地名或地名所属关系产生变更的,同一按最新的地名及所属关系进行填写.(13)凡带“多”或“余”等表述的灾情数值,直接记入数据.如‘经济损掉20多万元’.‘受灾生齿1000余人’,记为‘经济损掉20万元’.‘受灾生齿1000人’.(14)凡带不肯定量值的数据 ,按折中数处理.如‘受灾生齿数百人’.‘受灾面积数千公顷’,记为‘受灾生齿500人’.‘受灾面积5000公顷’.。
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
附件2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方案(2013年)国家气候中心2013年4月目录一、普查目的 (1)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1)三、普查要求 (1)四、技术路线 (3)五、普查内容 (3)六、普查资料采集指南 (5)七、普查表及填表说明 (5)(一)中小河流洪水普查表 (6)(二)山洪灾害普查表 (32)(三)灾害汇总表 (59)(四)致灾临界阈值汇总表 (61)附件一:上报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前期降水资料要求 (67)附件二:上报降水历史极值统计要求 (69)附件三:上报水文数据格式要求 (70)附件四:上报GIS图件要求 (72)附件五:存在跨省界问题的普查原则 (72)一、普查目的通过开展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和隐患排查工作和基础资料的收集,建立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基础数据库,确定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致灾阈值,以及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为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及风险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全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普查的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河流域和山洪沟。
中小河流为流域面积小于3000km2的河流;山洪是山丘区小流域由降雨引起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
山丘区小流域的流域面积原则上小于200km2,对于山洪灾害特别严重的流域,面积可适当放宽。
普查范围:以中小河流域或山洪沟为单元,全面普查区域内的中小河流洪水或山洪等灾害。
三、普查要求1.流域的选取流域的选取与确定可参考下列标准:(1)所有中小河流。
(2)考虑本省山洪灾害信息,优先选择山洪重点防治区内的山洪沟。
2.收集方式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分解普查任务,通过与水文、国土部门信息交换、资料收集等方式开展工作,省级部门能够完成的,尽量在省级部门完成。
各县在省市级的指导下,开展实地调查及通过信息交换、资料收集等方式获取暴雨引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的信息。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规程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规程是为了系统全面地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监测工作而制定的。
该规程明确了普查的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为全国范围内的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该规程首先明确了普查的目标,即通过对自然灾害的风险进行调查、评估和监测,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有关自然灾害风险的信息,为制定自然灾害防治规划和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在普查范围方面,该规程规定了普查的对象、时间和空间范围,确保普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在普查内容方面,该规程明确了需要调查和评估的自然灾害类型、致灾因子、承灾体、历史灾害情况等,以及相关的社会经济信息。
在普查方法方面,该规程提出了多种调查方法,如遥感影像解译、地面调查、专家评估等,以确保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技术要求方面,该规程规定了普查数据的处理、分析和存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确保普查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总之,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规程为全国范围内的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有助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自然灾害是人类无法避免和控制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飓风、山火和干旱等。
其中,水灾是灾害的重要形式之一,它具有突发性、不可预测性和毁灭性等特点,对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和影响。
为了更好地了解水灾的风险和影响,必须进行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
本文将介绍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
一、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概述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是指在水灾情况下,由于地理位置、地形特点、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使得水系中的各类构筑物和设施受到灾害影响,从而导致严重的经济和社会损失。
水路承灾体包括水库、大坝、堤防、闸门、水利工程、桥梁、涵洞、河流、湖泊等。
二、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确定普查范围和目的在确定普查范围和目的时,需要考虑灾害历史和潜在风险,确定普查对象、范围和目的。
同时,需要考虑普查的时间、地点和周期。
2、制定普查方案普查方案应根据普查目的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调查方案,包括调查对象、范围、指标、方法、工具、人员和时间等。
3、收集基础资料应收集与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相关的资料,包括水文、地质、气象、地形、土地利用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信息。
4、实地调查和监测实地调查是指对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的实地检查和评估,包括地形、水文、建筑结构、设备状态和环境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监测是指对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进行实时或定期的监测和数据采集,包括水位、水流速度、洪峰流量、水温、水质等方面的监测和数据采集。
5、数据处理和分析数据处理和分析是根据收集到的基础资料、实地检查和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的风险和影响,制定预防和防范措施。
6、形成报告根据普查结果,形成相应的报告和数据分析结果,包括风险评估、影响分析、防御策略等方面,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结论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指南的科学性和全面性对于强化防御能力和降低灾害损失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区(县)应急行业普查标准及措施总结
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区(县)应急行业普查标准及措施总结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区(县)应急行业普查标准及措施总结自然灾害是人类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问题,灾害的发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国自然资源部首次开展了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本文将对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区县应急行业普查标准及措施进行总结与分析。
一、普查标准(一)范围与内容在全国范围内,普查标准主要包括七大类内容:气象和气候灾害、地质灾害、水文和水利灾害、海洋灾害、生态灾害、生物灾害以及其他自然灾害。
普查区县需要对这些不同类型的灾害进行全面、细致的搜集、整理与评估。
(二)方法与工具普查的方法与工具应当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如实地考察、问卷调查、采访等。
同时,应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遥感影像、地理信息系统、数学模型等,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度。
二、应急行业普查措施(一)建立完善普查机制和体系要建立健全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机制和工作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与职责。
同时,要完善各种普查工具、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普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普查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对于普查人员需要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其对于自然灾害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自然灾害知识、普查技能、危险评估与预警等方面,培养他们成为专业的普查人员。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可以借助专家的讲座和培训活动,提高民众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措施在普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加强预警与监测工作,完善救援和应急处置措施。
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同时,要强化与各级政府、公共机构和专业社会组织的协同作战能力,形成合力。
H-02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技术规范(2021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规范FXPC/YJ H-02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技术规范应急管理部2021年4月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发国家应急部门 adm i n 国家国家应急部门 adm i n 国家国家应急部门 a d m i n 国家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与定义 (1)4 调查范围和对象 (2)5 调查内容 (2)6 调查方法 (3)7 数据质量控制 (4)附录A (规范性附录)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表 (5)国家应急部门a d mi n国家国家应急部门a d mi n国家国家应急部门a d mi n国家前言本标准是应急管理部门开展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的基本规范。
本标准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云霞、张鹏、张妮娜、刘龙飞、汪洋、刘南江、丁一、孙舟、刘哲、陆野。
国家应急部门a d mi n国家国家应急部门a d mi n国家国家应急部门a d mi n国家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的调查范围和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法、数据质量控制。
本文件适用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中的重大历史自然灾害数据的采集、汇总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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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921-2012 自然灾害分类与代码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应急〔2020〕19号)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应急〔2020〕19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自然灾害由自然因素造成的人类生命、财产、社会功能和生态环境等损害的事件或现象。
[GB/T 28921-2012,2.1] 3.2洪涝灾害因降雨、融雪、冰凌、溃坝(堤)、风暴潮等引发江河洪水、山洪、泛滥以及渍涝等,对人类生命财产、社会功能等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与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则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与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则2021年5月编制说明本规则依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国灾险普办发〔2021〕6号)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与成果汇交和质量审核办法(试行)》(国灾险普办发〔2020〕14号)编制,用于规范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与成果质检核查流程和方法。
本规则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则的编制单位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规则主要起草人员:苏航、寇本川、孙冉、夏冬飞、陈昕、孙林、尹纪龙。
目录1工作原则和总体要求 (5)2工作职责 (7)3工作内容 (9)3.1质量自检 (9)3.2质量核查 (10)3.3质量抽查 (11)3.4成果汇集 (12)4工作成果 (14)4.1技术报告 (14)4.2附件 (14)附录A 水路承灾体调查成果 (15)水路承灾体调查空间数据表表A.1 (15)水路承灾体调查报告成果表A.2 (15)附录B 水路承灾体调查成果集成空间对象属性信息表 (16)港口属性信息表表B.1 (16)内河航道属性信息表表B.2 (20)通航建筑物属性信息表表B.3 (22)航运枢纽属性信息表表B.4 (24)附录C 水路承灾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需求信息 (26)港口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需求信息表C.1 (26)内河航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需求信息表C.2 (28)通航建筑物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需求信息表C.3 (30)航运枢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需求信息表C.4 (31)附录D 质量抽查记录表 (34)各类普查对象抽查的最低数量要求表D.1 (34)质量抽查汇总表表D.2 (35)附录E 相关报告 (37)质量检查报告表E.1 (37)质量审核报告表E.2 (38)质量抽查报告表E.3 (39)附录F 数据审核意见参考表 (40)1工作原则和总体要求1.0.1依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国灾险普办发〔2021〕6号)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与成果汇交和质量审核办法(试行)》(国灾险普办发〔2020〕14号)及相关工作要求,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与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详细调查规范
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详细调查规范(1)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参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提出和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部及有关单位共同起草。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殷跃平、张作辰、张茂省、郑万模、魏伦武、吴树仁、张永双、张开军、李晓春、胡瑞林、鄢毅、王军、王治华、李媛、孟辉、杨旭东、侯春堂、杨冰。
本标准由中国地质调查局解释。
引言为规范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指导全国地质灾害高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开展,制定本规范。
二十多年来,我国先后在全国有计划地开展了1∶50万环境地质调查、大江大河和重要交通干线沿线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
1999年以来开展了约700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初步摸清了我国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划分了易发区和危险区,建立了群测群防体系,有效减轻了地质灾害损失。
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呈加剧趋势,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亟需系统翔实,尤其是更大比例尺精度更高的调查资料。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将在全国地质灾害高发区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进行环境工程地质条件区划,将围绕人民生命、财产、生存环境和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重要矿山、国家级或省级旅游景区开展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详细调查工作(比例尺:1∶50000),为各级政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实施地质灾害预警工程提供基础依据。
全文共分十四章,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总则、基本规定、调查分级、区域地质环境条件调查、滑坡灾害调查、崩塌灾害调查、泥石流灾害调查、不稳定斜坡灾害调查、基本调查方法、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危险性评价基本原则、设计编写和成果报告编制、质量检查与成果验收等内容。
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详细调查规范(1∶50000)错误!未指定书签。
本标准规定了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详细调查的目的任务、内容、控制精度及基本调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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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频率图编制技术要求
22
中小流域洪水频率图编制技术要求
23
江河水库防洪能力评价技术要求
24
山区重点城集镇防洪安全隐患调查技术要求
25
重点水闸防洪安全重点隐患调查技术要求
26
蓄滞洪区蓄洪能力评价与隐患调查技术要求
27
山洪风险图及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编制技术要求
28
干旱灾害风险调查评估与防治区划编制技术要求
37
基层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38
家庭减灾资源调查技术规范
40
台风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气象部门*
41
暴雨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42
低温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43
气象干旱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44
冰雹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45
大风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29
年度自然灾害调查技术规范
应急管理部门
30
历史一般灾害事件调查技术规范
31
历史重大灾害事件调查技术规范
32
自然灾害次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源调查技术规范
33
自然灾害次生非煤矿山事故危险源调查技术规范
34
自然灾害次生煤矿事故危险源调查技术规范
35
政府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36
企业及社会应急力量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13
研究堆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排查数据采集与核查技术规范
14
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技术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5
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
16
农村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导则
17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
交通运输部门
18
自然灾害风险水路承灾体调查技术指南
19
暴雨洪水易发区调查技术要求
水利部门
20
暴雨洪水计算方法修订技术要求
附件
(具体技术规范另附电子版光盘)
序号
技术规范名称
责任部门
1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 000)
自然资源部门
2
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技术导则第1部分:风暴潮
3
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技术导则第3部分:海啸
4
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技术导则
5
海洋灾害隐患调查评估技术规范-总则
6
海洋灾害隐患调查评估技术规范-滨海旅游区
7
海洋灾害隐患调查评估技术规范-渔船渔港
8
海洋灾害隐患调查评估技术规范-海水养殖区
9
海洋灾害隐患调查评估技术规范-海堤
10
核电厂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排查数据采集与核查技术规范
生态环境部门*
11
核技术利用单位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排查数据采集与核查技术规范
12
核燃料循环设施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排查数据采集与核查技术规范
46
高温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47
雷电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48
雪灾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49
森林可燃物标准地调查技术规程
林草部门
50
森林可燃物大样地调查技术规程
51
森林和草原野外火源调查技术规程
52
活动断层探察1:25万地震构造图编制
地震部门
53
1:5万活动断层填图
54
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调查
(2)气象部门的9项技术规范本次暂未下发,预计8月中旬下发。
55
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及基础数据调查技术规范
56
地震灾害隐患等级确定方法
57
地震灾害重点隐患排查技术与数据规范
58
全国1:100万区域地震构造图编制技术规范
59
海域活动断层探测技术规范
60
机载雷达数据提取活动断层信息技术规范
61
十年尺度强震危险源判定技术规范
*(1)生态环境部门的4项技术规范本次普查试点暂时未涉及具体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