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
中小学艺术测评标准
4.基本技能
掌握和运用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本技能的情况
25
发展指标
5.校外学习
自主参加校外艺术学习、参与艺术实践的情况(主要指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
10
6.艺术特长(加分项)
在学校现场测评中展现的某一艺术项目的特长(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绘画、书法等)
附表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XX年级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指标内容分值源自基础指标1.课程学习
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
25
2.课外活动
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表现
15
学业指标
3.基础知识
理解和掌握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的情况
10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
25
发展指标
5.校外学习
自主参加校外艺术学习、参与艺术实践的情况(主要指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
10
6.艺术特长
(加分项)
在学校现场测评中展现的某一艺术项目的特长(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绘画、书法等)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分值
基础指标
1.课程学习
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
25
2.课外活动
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表现
15
学业指标
3.基础知识
理解和掌握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的情况
25
4.基本技能
10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状况,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覆盖到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第四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见附表)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
基础指标是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业指标是中小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第五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
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
学校可分年级段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上报。
第七条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状况,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覆盖到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第四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见附表)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
基础指标是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业指标是中小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第五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
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
学校可分年级段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上报。
第七条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项目包括艺术课程、艺术活动、艺术教师、条件保障、特色发展以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状况,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覆盖到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第四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见附表)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
基础指标是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业指标是中小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第五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
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
学校可分年级段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上报。
第七条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状况,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覆盖到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第四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见附表)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
基础指标是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业指标是中小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第五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 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
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
学校可分年级段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上报。
第七条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项目包括艺术课程、艺术活动、艺术教师、条件保障、特色发展以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小学音乐)
3.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 轮唱、合唱,对指挥动作做出恰当的反应;
4.了解变声期嗓音保护的知识,初步懂得嗓音保护的方法;
5.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唱作简单评价;
6.每学期能够背唱4〜6首歌曲(其中1〜2首中国民歌),3-6 年级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片段。
C7
表现(15)
演奏⑶
1 .用打击乐器为歌曲伴奏;
2.掌握竖笛、口琴、口风琴或其他课堂乐器的正确演奏方法,参 与歌曲、乐曲的表现;
3.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奏作简单评价。
综合性艺术表演(3)
1.用身体配合乐曲、歌曲做动作;
2.能够与他人合作,进行律动、集体舞、音乐游戏、儿童歌舞等 活动;
3.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表演做简单评价。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小学音乐)
一级指 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内容
测评要点
A1
(40)
B1 课程 学习
(25)
C1出勤率
(5)
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艺术课程学习的 出勤情况。(无故旷课、缺勤每次扣0.1分, 扣完为止。)(测评依据班级花名册)
1.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
2.不无故旷课,学期出勤次数。
3.在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中承担的角色及其任务完成情况;
4.在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中的表现情况。
C5其他艺术
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节、联欢会等艺术活动
1 .参与艺术活动的积极性;
活动(5)
的情况O
(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节联欢会、展览等艺 术活动,得2分,获校级一等奖得5分,二 等奖4分,三等奖3分)(测评依据:获奖 证书或参与活动照片)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审美能力:- 对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等艺术形式的感知和理解能力; - 对艺术作品的欣赏和评价能力;- 对美的敏感度和审美情趣。
2.创造能力:- 在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等艺术领域进行创作的能力;- 独立思考、发散思维、想象力和创造力;- 创作作品的独特性和创意程度。
3.技能水平:- 在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等艺术领域的表演和表达能力; - 演奏乐器的技巧、舞蹈动作的准确性、表演角色的形象塑造等。
4.表达能力:- 通过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等艺术形式来有效表达情感和思想;- 能够自信地展示自己的艺术作品;- 使用适当的语言和形式,将自己的创意传达给观众。
5.学习态度:- 对于艺术学习的积极态度和主动性;- 学习新知识和技能的热情和认真度;- 与他人合作、交流和分享的合作精神。
6.文化意识:- 对中国传统文化和世界各国文化的了解和认同;- 具备一定的文学、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能够欣赏和理解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艺术作品。
7.素养培养:- 具备广泛的艺术修养和素养;- 珍惜和保护艺术作品及艺术环境;- 尊重他人的艺术创作和观点。
以上是一个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
根据具体的测评需求,可以进一步细化和拓展指标,以更全面和具体地评估学生的艺术素质。
继续完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拓展:8.文化遗产传承:- 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统艺术形式、乐器、舞蹈、表演等有一定的了解和基础;- 参与和学习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与推广;- 了解和尊重各个地域、民族的传统文化。
9.敏感度与表达:- 对于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等艺术形式的细节、情感和意义的敏感度;- 能够通过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等艺术形式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 发展独特的艺术表达方式和风格。
10.创意思维:- 能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培养创造性思维;- 善于提出独特、富有创意的艺术作品和项目;- 通过艺术的思维方式,拓展创新能力。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状况,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覆盖到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第四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见附表)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
基础指标是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业指标是中小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第五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
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
学校可分年级段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上报。
第七条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状况,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覆盖到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第四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见附表)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
基础指标是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业指标是中小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第五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
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
学校可分年级段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上报。
第七条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项目包括艺术课程、艺术活动、艺术教师、条件保障、特色发展以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
5.随伴奏轻声哼唱或默唱出音乐主题旋律;
6.分辨出不同体裁和类别的器乐曲,并用打击乐对所听音乐做出相应的情感配合。
音乐风格与流派
小学
1.初步感受并辨别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儿歌、童谣及小型器乐曲或乐曲片段的风格;
2.聆听并了解代表性地区和民族的民歌、民间歌舞、民间器乐曲和以京剧为代表的中国戏曲及曲艺音乐,分辨其不同的风格。
指
标
(50)
音乐
基础知识
与
基本技能
感
受
与
欣
赏
音乐表现要素
小学
1.听辨出常见打击乐器的音色,并用打击乐器奏出强弱、长短不同的声音;
2.发现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模仿喜欢的音响;
3.听辨出人声的分类;
4.感受并描述音乐旋律中力度、速度、高低、快慢、强弱的变化;
5.听辨出不同类型乐器的音色;
1.参加艺术课程学习的注意力、意志力等状况;
2.课堂学习的表现情况,包括听讲、与同伴交流及发言的情况等。
任务完成
对艺术课程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
1.课堂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
2.课堂作业的完成情况。
课
外
活
动
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
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的情况。
1.参加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的类别和数量;
附件1-1
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素质测评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容
测评要点
基
础
指
标
(40)
课
程
学
习
出勤率
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情况。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状况,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覆盖到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第四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见附表)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
基础指标是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业指标是中小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第五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
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
学校可分年级段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上报。
第七条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项目包括艺术课程、艺术活动、艺术教师、条件保障、特色发展以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分值
基础指标
1.课程学习
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
25
2.课外活动
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表现
15
学业指标
3Hale Waihona Puke 基础知识理解和掌握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的情况
25
4.基本技能
掌握和运用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本技能的情况
25
发展指标
5.校外学习
自主参加校外艺术学习、参与艺术实践的情况(主要指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
10
6.艺术特长(加分项)
在学校现场测评中展现的某一艺术项目的特长(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绘画、书法等)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