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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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

甲方: __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

为保证广大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___号)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市政府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共同防范医疗保险道德风险。

第三条乙方应树立基本医疗观念,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将医保管理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快捷、人性化服务;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结算、审核及管理人员,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

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及医保服务窗口,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六条乙方所有使用的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要求,计算机系统应由专人负责,按时准确录入传输有关数据,并保证完整。甲方负责组织与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二章就诊

第七条 1.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院、首科、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断提高医疗质量。2.乙方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收费标准(《______省医疗服务价格》03版)和药品价格标准,收费项目及药品价格应明码公示。3. 乙方在参保职工住院时应按规定向医保中心报告,执行住院报告制度。对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应随时报告。4.乙方应严格执行特殊医疗审批手续,对体内置放安装的高档卫生材料应执行限额结算,并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甲方,乙方如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

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九条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坚持人、卡、证相一致,严禁医患串通,弄虚作假,杜绝冒名就医。

第十条乙方应为住院参保人员建立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处方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15年,并提供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第十一条严禁违反医保政策进行虚假宣传,擅自减少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或以现金返还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严禁虚构伪造住院医疗文书虚假住院。

第十二条乙方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能门诊治疗的不得降低入院标准按医保收治入院,杜绝挂床住院开药、检查、治疗,严禁人为延长住院时间。有会诊、转科、转院记录。

第十三条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急诊病例可先转院后按规定程序补办手续),年转诊转院率不超过5% 。对符合转诊转院条件,乙方未及时转诊造成参保人员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杜绝不按规定任意或人情转院行为的发生。

第十四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___日内因同一疾病重复住院的,只按住院一次结算费用。

第十五条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三个《目录》)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应实行告知制度,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名确认,认真执行知情同意原则,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统筹基金也不予支付。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及市关于诊疗项目管理

的有关规定,杜绝分解项目、巧立项目等乱收费。

第十七条参保人员在甲方其它定点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重复检查,杜绝不对症检查。

第十八条经治医师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用药、治疗的收入不得开单提成。

第十九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新开展的诊疗项目,如该项目在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诊疗项目的申请;(二)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及实地考察,如不同意申报应通知乙方,并说明原由;如同意申请,应同时确定给付标准,及时通知乙方。对新增诊疗项目不申报、使用不履行备案手续而发生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四章药品管理

第二十条1、乙方应严格执行______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规定,超范围用药,甲方不予支付。2、乙方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内药品备药率应在90%以上,目录内用药85%以上,保证参保职工住院用药有充分的选择余地。3、药品费比例不得超过医疗费用总额的50%,目录外药品费比例应小于10%。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的原则给药。要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不得搭车开药、跨科开药、超量超品种使用非本病种治疗药物。严格控制抗生素、贵重和进口药品的使用。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允许参保人员持本医疗机构医生所开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不得干涉参保人员的购药行为,外购药品的处方应书写规范,使用汉字字迹工整,并加盖乙方门诊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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