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制度
小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小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小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进一步弘扬我校教师崇高的师德风范,努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激励广大教师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勤奋工作、积极献身教育事业,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组长:李洪金副组长:孙胜君刘洪林成员:姜成文刘丙红王真王学欣三、评选对象全镇小学在职教职工。
四、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任劳任怨;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发挥榜样和表率作用,有良好的师德风范,能以德服人,以德育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成为教师、学生道德的表率;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无迟到、旷课、早退等现象;4、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经验丰富,在教学、科研及后勤管理等岗位中成绩突出,得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公认;管理服务人员精通业务,工作成绩突出;5、乐于助人,勇挑重担,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分配,能以大局为重;6、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良好的自控能力,能协调好各种人际关系。
五、评选办法“校园师德标兵”每年评选一次,名额按全校教职工十分之一比例计算。
评选采取民主推荐、评选领导小组评议决定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为:1、推荐评选名额由教干、教学、后勤各部门按一定比例民主评选推荐“师德标兵”(先进个人)候选人;2、候选人填写推荐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上报镇中心小学,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的候选人组织审查和征求意见;3、评选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并提出初选名单;4、公示初选名单,公示期为三天;5、公示期过后,确定“师德标兵”(先进个人),并张榜公布。
教育局2024年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方案
教育局2024年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树立行业典范,教育局决定于2024年举办“师德标兵”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旨在全面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水平,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评选对象与条件本次评选面向全区范围内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公办、民办及外籍教师。
参评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系统工作满三年以上。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得到学生和家长的广泛认可。
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优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评选标准与流程评选标准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师德师风、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具体如下:教育教学能力: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师德师风:评价教师的道德品质、职业操守、敬业精神等方面。
社会影响力:评价教师在社会上的声誉、贡献和影响等方面。
评选流程如下:学校推荐: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选。
资格审查:教育局对推荐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参评教师符合评选条件。
专家评审:组建专家评审团,对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候选名单。
社会评议:对候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公平。
评选方式与权重评选采用综合评价方式,包括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评议三个环节。
各环节权重如下:学校推荐:占评选总权重的30%,主要评价教师在学校内部的表现和认可度。
专家评审:占评选总权重的40%,主要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师德师风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
社会评议:占评选总权重的30%,主要评价教师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影响力,以及公众的认可程度。
奖励措施与激励机制为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提升师德师风水平,教育局将给予获奖教师以下奖励措施:荣誉证书:颁发“师德标兵”荣誉证书,表彰获奖教师的优秀表现。
2024中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2024中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一、背景与目的中学教师是培养未来社会栋梁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师德水平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成长和社会的发展。
为了弘扬教育教学先进事迹,推广中学教师师德模范和敬业精神,特制订本方案,从2019年开始,每两年举行一次中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以表彰那些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学教师。
本方案旨在培养一支具有高师德标准的中学教师队伍,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二、评选标准1. 师德品质:评选对象应具备良好的师德道德品质,包括敬业精神、职业操守、为人师表等方面的表现。
2. 教学能力:评选对象应具备扎实的教学理论和实践知识,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开展教学工作,取得显著的教学成果。
3. 教育创新:评选对象应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在教学工作中积极探索、开展教育改革和创新实践。
4. 教育影响力:评选对象的教育工作应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能够对学生、家长和社会产生积极的教育影响。
三、评选程序1. 拟定评选计划: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学者、教育工作者等参与编制中学师德标兵评选计划,明确评选要求、标准和程序,并公布于各中学。
2. 推荐申报:中学教育工作者自愿参加评选,可以个人申报或由学校提名推荐。
3. 资料审核:评选委员会对申报者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符合评选要求和标准。
4. 面试筛选:通过初步审核的申报者进入面试环节,评选委员会组织面试,对申报者的师德素养、教学能力、教育创新和教育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5. 公示投票:评选委员会将通过面试筛选出的候选人公示在各中学和社会公众范围内,接受公众投票和评议。
6. 评选宣布:评选委员会根据面试筛选得分和公示投票结果,确定最终的中学师德标兵,并对其进行评选宣布和表彰。
四、评选效果及奖励1. 评选效果:a. 对中学教师队伍的激励作用:通过评选活动,充分展示中学教师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教师为培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努力奋斗。
b. 推动教育事业发展:评选出一批教书育人的楷模,将激励全体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小学师德标兵评比制度范本
小学师德标兵评比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评比范围全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评比条件1. 政治素质好。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业务水平高。
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的好评。
3. 关爱学生。
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学生,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善于发现和挖掘学生的潜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4. 敬业奉献。
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5. 为人师表。
严于律己,举止文明,言行一致,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为学生树立榜样。
6. 团队协作。
团结同事,积极参与集体备课、教研活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贡献力量。
四、评比程序1. 自评。
教师对照评比条件,认真进行自评,填写《师德标兵自评表》。
2. 互评。
教师之间相互评价,填写《师德标兵互评表》。
3. 学生评价。
学生对教师进行评价,填写《师德标兵学生评价表》。
4. 家长评价。
家长对教师进行评价,填写《师德标兵家长评价表》。
5. 考核小组评价。
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师德标兵候选人。
6. 公示。
将师德标兵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7. 确定。
根据自评、互评、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和考核小组评价的结果,确定师德标兵。
8. 表彰。
对评选出的师德标兵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奖励与惩罚1. 对评选出的师德标兵,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并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2. 对在师德标兵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师德标兵评选制度
师德标兵评选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培养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敬业精神,激励全园教职工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学校实行每学期评选“师德标兵”制度,师德标兵评选标准具体如下:
一、自觉遵守《教师法》、《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规范》等,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能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二、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关心学校,能以校为家,为校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
能维护学校声誉,能为校争光添彩。
三、能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对学生不讽剌、不挖若、不歧视,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四、治学严谨,能刻苦钻研教学,具有对教育事业的献身精神。
工作任劳任怨,默默无闻,不争名利,不计得失。
五、能讲公德,守纪律,不参与社会上的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六、能团结同志,与人为善,和睦相处,相互学习,相互帮助。
七、能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听从安排,勇挑重担,对工作不敷衍、不推诿。
八、能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九、能虚心听取同志和学生家长的意见,同志之间不闹别扭,不搬弄是非,能平等对待每一位家长,不刁难学生家长。
十、在教师中能树新风,能关心和帮助同志解决困难,在扶贫帮困和献爱心活动中能起带头作用,慷慨解囊,扶贫济困。
十一、注重学生德育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种活动,事迹较为突出。
十二、衣着得体,不穿奇装异服,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作风正派,以身作则。
师德标兵评选制度
第二实验中学师德标兵评选制度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师德修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上中“师德标兵”评选的制度。
一、成立师德标兵评选领导小组。
校长任组长,校委会成员、年级组长和部分教师代表任组员。
二、师德标兵评选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学年突出一个主题,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统一部署。
三、师德标兵评选的内容及标准
1、根据学校关于师德标兵评选的标准和要求,分思想政治、道德行为、教学能力、工作态度、教学成绩、业务考核六个方面。
2、评定标准根据“师德标兵评选意见”评定。
四、评选方法及步骤
1、评选前有每个教职工根据本人在各个方面的表现写出书面总结,考核时向考核领导小组汇报,由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个教职工进行评定、打分。
2、学校再依据每个教职工一年在各方面的考核成绩,分别给予评定,打分。
3、由学生为每个教职工进行评定打分,占考核20%。
4、由全体教师对教职工进行评定打分,占考核20%。
5、由考核领导小组为每个教职工评定打分,点考核60%。
6、最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对每个教职工进行综合考查考核,选出师德标兵。
五、师德标兵评选是一项细致严肃的工作,要每个教师和学生都要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评选工作,严禁敷衍了事、弄虚作假,对态度不认真的领导及教职工,学校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方案XXX将开展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这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教师的崇高师德风范,发扬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
学校制定了实施方案,以下是具体内容:一、指导思想本次评选活动贯彻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通过评选典型、评出形象、评出干劲、评出精神,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浓厚氛围。
评选出先进人物,引领广大干部教师见贤思齐、争先创优,营造和谐向上的浓厚氛围,为学校内涵化发展提供道德支撑和精神力量。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评选范围为在岗全体教职员工。
评选名额为师德标兵2人,师德先进个人7人。
三、评选原则和条件评选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务实。
评选结果的每个环节要在校内进行公示,置于师生的监督之下,增强活动的公信力。
2.坚持以德为先的原则。
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首要是品德高尚的教师。
在推荐人选时,要注重平时表现、一贯行为,注重学生、家长的满意度。
3.坚持群众性原则。
评选工作要向基层倾斜、向教学一线倾斜。
基层要认真推选,领导小组要认真把关,使评出来的先进个人得到群众公认。
4.坚持实践性原则。
评选过程成为广大教师参与道德实践的过程,成为培树先进典型、引领文明风尚的过程,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
评选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自觉遵循教育规律,勇于实践创新,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关心学生成长。
2.具有高尚的敬业精神,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业绩突出,学生、家长认可度高。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吉林市师德师风建设“十不准”,无违规违纪行为。
4.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连续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含合格)。
师德标兵,至少要在校内获得两次先进或市级及市级以上一次先进荣誉称号、在教育或教学及科研方面获得省、市教育局等部门的表彰。
“爱岗敬业师德标兵”评选、实施方案
“爱岗敬业师德标兵”评选、实施方案
一、评选标准:
1. 德行端正、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言行得体,诚实守信,以
身作则;
2. 爱岗敬业,工作认真、勤勉,乐于奉献,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3. 师德高尚,爱生如子,严格要求,以学生成长为中心,关心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为学生排忧解难,树立师范生的政
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受到广大师生认可和尊重。
二、评选程序:
1. 推荐阶段:由单位或个人向学校推荐候选人。
推荐表包括候
选人简介、推荐理由、相关证明材料等;
2. 审定阶段:学校所在机构设立评审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选出10名左右的候选人;
3. 公示阶段: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并征求广泛意见。
公示期为7天。
4. 确定获奖者: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评审小组评出3名左右
的“爱岗敬业师德标兵”,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励。
三、奖励措施:
1.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金,3000元/人;
2. 获奖者享受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协会的优先推荐和选
拔权,优先参加各种学术、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和研讨会,担任校内外重点项目的组长或骨干;
3. 学校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树立典型,激励广大教师和学生爱岗敬业,崇尚师德。
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师德标兵评选方案1. 背景介绍师德是指职业教师应当具备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激励更多教师遵守职业道德,教育部决定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以表彰在师德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教师。
2. 评选原则2.1 公平公正原则评选活动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每位教师都有机会参与评选并获得公正的评价。
2.2 先进典型原则评选活动主要面向在师德方面表现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师,积极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其他教师向其学习。
2.3 积极鼓励原则评选活动要积极鼓励更多教师参与,通过评选活动,提高教师在师德方面的重视程度和自身素质提升。
3. 评选流程3.1 提名阶段•学校教师可以提名其他教师作为候选人,也可以自荐。
•提名需填写提名表,该表包含被提名教师的基本信息、师德表现等内容。
•提名表需经过学校审核后方可有效。
3.2 展示阶段•候选人需准备一份师德展示材料,包括近年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学生评价、同事评价等。
•展示材料提交截止日期需提前通知候选人,并确保展示材料真实有效。
3.3 评选阶段•学校师德评审小组依据提名表和师德展示材料,进行评选。
•评审小组要严格按照评选原则进行评审,认真比对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给予肯定。
•评审结果需经过学校确认并公示。
3.4 表彰阶段•学校通过举行表彰仪式、发布通知等方式,将获得师德标兵称号的教师进行公示和表彰。
•表彰教师要做好表彰证书、奖金、荣誉称号的颁发工作,同时进行媒体宣传,增加表彰的影响力。
4. 奖励措施4.1 荣誉称号获得师德标兵称号的教师将被授予校级或市级荣誉称号,用以表彰其在师德方面的突出贡献。
4.2 奖金补贴获得师德标兵称号的教师将获得一定的奖金补贴,作为对其工作的肯定和鼓励。
4.3 宣传推广通过媒体渠道、学校网站等多种方式,对获得师德标兵称号的教师进行宣传推广,激励更多人关注和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
5. 评估标准评估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师德表现,包括教学态度、职业操守、师生关系等。
学校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学校师德标兵评选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树立典型,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师德高尚的教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校教师队伍建设。
第三条师德标兵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由学校成立评选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二、评选条件第五条师德标兵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爱国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尊重家长。
3.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业务精湛,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力。
5. 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内未受到学校或上级部门的通报批评。
三、评选程序第六条宣传发动:评选活动开始前,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第七条自荐与推荐:教师可自荐参加师德标兵评选,也可由同事、学生或家长推荐。
推荐需填写《师德标兵推荐表》,并附相应的事迹材料。
第八条资格审查: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对自荐和推荐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
第九条民主评议:组织全校教师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十条考察了解: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了解,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全面了解候选人的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
第十一条确定人选: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民主评议和考察了解情况,研究确定师德标兵人选。
第十二条公示与表彰:将师德标兵人选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奖励与待遇第十三条师德标兵荣誉称号获得者,学校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评选活动。
师德标兵 评选实施方案
师德标兵评选实施方案师德标兵评选实施方案。
一、背景。
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是为了充分肯定和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出优秀的师德师风,对学生有着积极影响的教师,激励广大教师向优秀的师德标兵学习,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和教师队伍的发展。
二、评选对象。
1. 评选范围,全校教师均可参加师德标兵评选。
2. 评选条件,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对学生负责,为人师表,严谨治学,热爱教育事业,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评选程序。
1. 推荐阶段,由学校教职工自荐或他人推荐,提交个人简历及事迹材料。
2. 审核阶段,学校设立评选委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3. 公示阶段,公示候选人名单,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议。
4. 评审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深入考察和评审,最终确定师德标兵名单。
四、评选标准。
1. 业务能力,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2. 师德师风,言行举止得体,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对学生负责,热爱教育事业。
3. 教育成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突出的成绩和影响,对学生有积极的影响。
五、奖励措施。
1.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2. 在学校网站和宣传栏上进行宣传。
3. 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励。
4. 参加学校举办的教学经验交流会。
六、注意事项。
1. 评选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利用职权和人际关系干预评选结果。
2. 候选人应如实提供个人资料和事迹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3. 评选结果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七、评选效果。
通过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激励广大教师向优秀的师德标兵学习,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和教师队伍的发展,形成浓厚的教书育人氛围。
八、总结。
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评选活动,旨在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理念,激励广大教师向优秀的师德标兵学习,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和教师队伍的发展。
希望全校教师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共同营造浓厚的教书育人氛围。
师德标兵评选实施方案
师德标兵评选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教师是社会的栋梁,而师德是教师的灵魂。
为了弘扬师德光荣传统,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师德标兵,特制定本评选实施方案。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中小学教师,包括教师、校长、教导主任等。
三、评选条件。
1. 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2. 热爱教育事业,敬业奉献,工作业绩突出;3. 严格要求自己,言行端正,为人师表;4. 在教育教学中有突出表现,取得显著成绩;5. 在师德师风建设中有杰出贡献,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四、评选程序。
1. 推荐阶段,学校推荐优秀教师作为候选人,并填写推荐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初审阶段,由评选工作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候选人名单;3. 公示阶段,公示入围候选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评议;4. 终审阶段,评选工作组对入围候选人进行深入考察和终审,确定师德标兵名单;5. 颁奖表彰,举行颁奖典礼,对师德标兵进行隆重表彰。
五、评选标准。
1. 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2. 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学生和家长好评;3. 在师德师风建设中有杰出表现,为他人树立榜样;4. 在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显著成绩;5. 在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中有杰出表现。
六、奖励措施。
1. 颁发“师德标兵”证书和奖牌;2. 在市教育系统内广泛宣传,树立榜样;3. 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4. 组织开展师德标兵先进事迹交流活动,激励广大教师向标兵学习。
七、组织保障。
1. 成立评选工作组,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和协调;2. 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全市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评选活动;3. 健全评选制度,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标准进行评选,确保公平公正;4.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八、总结。
本评选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力推动全市中小学教师的师德建设工作,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师德标兵,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希望全市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争做师德标兵,共同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中学“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第二中学“师德标兵”评选办法一、指导思想通过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贯彻我校“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办学理念,着力推进新形势下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弘扬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努力营造“学习师德楷模、注重师德修养、塑造师德形象”的良好风气。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一)在我校工作二年以上的教职工均可参加评选。
(二)每届“师德标兵”的表彰名额不超过20%。
(三)师德标兵的评选向一线教职工倾斜,其中专任教师应占较大比例。
三、评选原则(一)每年一度在教师节进行评选。
(二)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四、评选条件(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治学严谨,勤奋任教,优质施教,教书育人。
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教学改革、课程开发、学生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艰苦奋斗,不谋私利,切实为广大师生服务,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五)关注社会,尊重家长,主动经常与家长联系,听取意见与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六)廉洁从教,发扬奉献精神,不谋私利,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言行规范,作风正派。
(七)近三年无教学事故、管理事故。
五、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选小组,学校工会、教导处、政教处主要负责人及部分教职工代表为委员。
具体负责评选工作事务。
六、评选程序(一)民主推荐。
各年级组要在广泛宣传、全面考核、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推荐3-4名候选人。
(二)审核考察。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师生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征求意见,并对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
(三)评委会推荐。
评审委员会委员在认真阅读材料后,投票产生候选人,予以公示。
公示结束无异议即为“校级师德标兵”七、表彰奖励(一)当选人员将被授予“师德标兵”荣誉称号,颁发证书,给与物质奖励,其先进事迹通过校内外媒体予以大力宣传。
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白水镇中心小学校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办法一、宗旨:通过评选学校先进德育工作者,树立德育工作方面的典型,奖励在师德、德育实践、德育改革、德育创新、德育科研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人员,并以此推进德育的变革和发展。
二、评选范围:来我校工作一年以上、正式在编教职工。
三、评选标准: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热爱教育事业。
不断学习德育理论,更新知识结构,勇于德育实践。
2 有良好的师德,心理健康,工作责任心强,言行、仪态得体大方。
3 尊重学生人格,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4 符合上述三条标准,且具有下述条款之一的:(1)担任班主任,该班级累计二次被评为三星级班级(或行为规范示范班);(2)担任班主任,所带班级一次被评为市或县优秀班集体,累计二次被评为学校优秀班集体;(3)指导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爱心工程”、法制宣传、学生自主管理等方面的成果或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以上;(4)德育管理中,为变革和推进学校德育发挥重要作用,其主要负责的项目获省、部委办颁发荣誉称号;(5)教师在教书育人、职工在服务育人方面有突出事例;(6)有创新意识,积极开展德育科研,在德育科研方面获县、市或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评:(1)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行为;(2)自发生重大教育事故之当年起,三年之内。
四、评审领导小组和评选办公室:五、评选办法:先进德育工作者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为2名。
1 教师(含主要从事德育管理人员)由各年级推荐;不任课的由所在工会小组分组推荐。
推荐名额分配比例由领导小组另定。
推荐意见和被推荐人的材料由各年级组长或工会小组长送报评选领导小组。
2 评选办公室组织实施学生调查问卷,了解和分析学生对被推荐人的评价。
3 评选办公室将推荐材料和调查问卷分析汇总,根据评选标准形成推荐名单。
4 推荐名单经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初评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三天,若无异议,由学校发文通报表彰。
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师德标兵评选方案师德标兵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师德标兵评选旨在表彰在教育教学岗位上为学生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杰出师德表现的教育工作者,以激励广大教师增强教育教学意识,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选条件1. 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2.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关心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3. 具有优秀的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显著成绩;4.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进取,以身作则;5. 有效传播和应用教育科研成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6. 具有卓越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向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公开征集师德标兵候选人提名。
每个教职工和学生可以提名多名候选人,并填写推荐理由。
2. 推荐材料提交:被提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简历、工作业绩、师德承诺书等材料。
3. 评审阶段:由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初步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4. 公示阶段:学校在校园内公示初步候选人名单,接受教职工、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
5. 评选结果公示:学校公布最终的师德标兵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四、评选标准1. 教育教学贡献:根据教育教学成果、学生表现等方面考量,评估候选人对教育事业的贡献程度。
2. 师德师风:评估候选人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是否遵守教育伦理道德规范,是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师长形象。
3. 职业素养与创新能力:评估候选人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和应用能力,以及在教育教学中是否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4. 社会影响力:评估候选人在学校和社会的知名度、声誉和影响力。
五、奖励措施1.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公布在校园内及相关媒体上;2. 给予适当的奖金和物质奖励,作为表彰和激励;3. 提供个人发展和晋升的机会,增加职业发展空间和权益保障;4. 授予特殊的职称或岗位称号。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具体评选方案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师德标兵评选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师德标兵评选制度
一、师德标兵评选每学年组织一次,在同一评选的基础上,择优上报,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做到评比公平、公正、公开。
二、师德标兵的评选以年级组为单位,推荐一名候选人,参加全校师德师风建设个人事迹汇报。
三、推荐的师德标兵要实事求是、符合标准,事迹要真实、准确。
如有捏造事实、夸大成绩的情况,取消师德标兵评选资格。
四、学校组织师德标兵候选人进行竞争演讲,根据演讲成绩高低选出前5名为校级师德标兵,其余演讲选手为校级师德师风建设先进个人。
五、师德标兵同学校其他先进个人称号享受同等待遇。
六、师德标兵评选标准。
1、热爱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学习和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为人师表,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在工作中起到良好的影响和带动作用。
3、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强化学科基本功训练,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教学质量优良。
4、师德标兵候选人参加工作时间必须满三年。
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制度
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制度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或研究工作三年以上,能结合学生实际,创造性地做好德育工作,获得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的公认,并在下列某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1.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积极开展德育实践活动,有显著的德育管理成果;
2.在学科教学工作中,能够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积极渗透道德教育,学科德育实践方面效果显著;
3.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在后进生转化、降低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等方面成绩显著;
4.从事心理健康教育2年以上,积极开展以发展性和预防性为主的校园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在组织团体辅导和个别心理辅导方面成绩显著;
5. 在加强德育科研、德育队伍培训、促进校外教育、提高师德修养和综合素质方面成绩显著。
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制度
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制度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制度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师德修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华美中学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制度。
一、评选范围学校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在职教师。
二、评选原则师德标兵评选要遵循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推荐参评。
三、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敬业爱岗,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创新意识,工作勤奋,任劳任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教师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显著。
管理服务人员精通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5、在本部门有较高声誉,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对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且师德表现、工作成绩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
四、评选办法1、学校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每学年评选一次。
2、采用个人申报,校长推荐,产生候选名单。
3、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选小组,根据候选人的工作实绩、事迹材料、各种证件进行评选,每学期先按教职工的总数的15%师德优秀格次,在其中评出3—5名校级“师德标兵”。
4、学校实行逐级推荐,县级师德标兵在校级师德标兵中产生,市级师德标兵在县级师德标兵中产生。
五、师德标兵责任和义务1、师德标兵应严格要求自己,承担对年轻教师的指导和培养工作。
2、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较高质量的师德论文进行交流或发表。
3、师德标兵在各项工作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待遇学校对师德标兵颁发证书,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学校考核中按校级先进标准加分。
XXX中学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XXX中学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1.背景XXX中学作为一所优秀的教育单位,一直以来注重师德建设与先进个人的培养与评选。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推选优秀教师,展示师德标兵卓越风采,提高教师服务社会的水平,特制定本评选实施方案。
2.评选范围XXX中学全体教职工。
3.评选目的通过评选,旨在: 1.弘扬师德楷模,提高师德建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激励广大教师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发扬优良师德; 3.树立为人师表的身份认同感和自豪感,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职业热情与工作动力。
4.评选标准(1)师德标兵评选标准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教育理念和职业道德水准;2.学生综合素质表现好,受到学生、家长与社会的广泛好评; 3.工作成绩突出,有教育教学或管理方面的显著成绩; 4.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5.有领导和同事的肯定和支持。
(2)先进个人评选标准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关键性成果;2.在教学、科研、管理、师德、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3.领导及同事对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被学生家长、社会广泛赞誉; 4.自我学习能力强,经常自我反思,工作积极主动; 5.工作中有独具特色的创新实践。
5.评选程序及流程(1)提名选拔工作由学校常务副校长为主,以学生、家长、教师本人自荐为主,形式多样,包括网上提名、书面申报等。
(2)初选由好评率较高的人员(上10%)组成初评小组,对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并依据评定标准确定候选人名单。
(3)面试对候选人在校党委、校团委宣传部门做评价材料的准备和机房的支持下进行校内拟定的面试,专家根据面试考核评选出师德标兵、先进个人。
(4)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进行文艺汇演及综合展示,强化评选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公示期为一周。
(5)颁奖在文艺汇演当中,对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进行颁奖,为其树立高尚的榜样,同时鼓励其他教师在未来的工作中积极努力。
6.奖励(1)师德标兵1.中国·XXX中学师德标兵荣誉证书;2.由学校设立的优秀教师档案;3.学校专门奖励1000元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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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制度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师德修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华美中学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制度。
一、评选范围
学校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在职教师。
二、评选原则
师德标兵评选要遵循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推荐参评。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敬业爱岗,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创新意识,工作勤奋,任劳任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教师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显著。
管理服务人员精通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5、在本部门有较高声誉,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对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且师德表现、工作成绩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
四、评选办法
1、学校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每学年评选一次。
2、采用个人申报,校长推荐,产生候选名单。
3、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选小组,根据候选人的工作实绩、事迹材料、各种证件进行评选,每学期先按教职工的总数的15%师德优秀格次,在其中评出3—5名校级“师德标兵”。
4、学校实行逐级推荐,县级师德标兵在校级师德标兵中产生,市级师德标兵在县级师德标兵中产生。
五、师德标兵责任和义务
1、师德标兵应严格要求自己,承担对年轻教师的指导和培养工作。
2、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较高质量的师德论文进行交流或发表。
3、师德标兵在各项工作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待遇
学校对师德标兵颁发证书,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学校考核中按校级先进标准加分。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反映强烈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2、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
3、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有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
5、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