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优秀word范文 (11页)
2019-国家税务总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例-word范文模板 (9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例篇一:十大典型案例:59家公司虚开1720份增值税发票十大典型案例:59家公司虚开1720份增值税发票 201X-01-14 07:09:00来源:大众日报作者:姜宏建我要评论分享到: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十大典型案例。
□记者姜宏建通讯员梁涛报道本报济南1月13日讯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十大典型案例。
这十大典型案例是:1、枣庄市公安局破获王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X年8月,枣庄市公安局在国税部门的配合下,成功破获了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并被公安部经侦局列为督办案件。
该案涉及6个省115家企业,价税合计6.5亿余元,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挽回税款损失7000余万元。
同时,该案是201X年全国涉税领域第一起成功收网的集群战役。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青岛市公安局破获某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X年5月,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破获了青岛某药业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摧毁了以安徽人郑某某为首的涉及7个省20余家受票企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滨州市公安局破获“7·06”特大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201X年8月,根据公安部经侦局、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统一部署,滨州市公安局破获山东某医药有限公司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
经查,201X年11月至201X年12月,该医药公司以向当地农户收购中草药材的名义,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合计16.77亿元。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济南、菏泽市公安局破获“7·15”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X年7月,根据公安部经侦局、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统一部署,在公安部、省厅直接指挥下,济南、菏泽两地同时开展抓捕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票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向购买方开具的,用以证明交易事实、记载交易内容的书面凭证。
第三条发票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四)强化服务、优化流程。
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第二章发票的种类与内容第五条发票分为以下几类:(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普通发票;(三)其他发票。
第六条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一)发票代码和号码;(二)开票日期;(三)购买方名称、地址、电话;(四)销售方名称、地址、电话;(五)商品或者劳务名称、规格、型号;(六)数量、单价、金额;(七)税率、税额;(八)开票人、复核人姓名;(九)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还应当包括:(一)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二)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三)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四)发票代码和号码;(五)开票日期;(六)购买方名称、地址、电话;(七)销售方名称、地址、电话;(八)商品或者劳务名称、规格、型号;(九)数量、单价、金额;(十)税率、税额;(十一)开票人、复核人姓名。
第三章发票的印制与领购第八条发票的印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发票的样式、规格、颜色、字体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二)发票的防伪措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三)发票的印制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九条企业需要领购发票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一)企业营业执照;(二)税务登记证;(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发放发票。
增值税发票管理条例
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怎样写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5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篇1一、各部门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领取发票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财务部设发票管理台帐,由领用人签字。
二、不准转借、转让发票:发票只准本单位的开票人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
四、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盖单位发票印章。
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项目、数量、单位、金额。
未填写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项;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
五、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六、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情况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七、使用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用书面报告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八、增值税发票的有关特殊规定,按有关相应的规定执行。
九、如因发票管理不善而发生税务部门罚款,公司将直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
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篇2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控制企业的发票管理工作,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发票购买、发放、使用、缴回的专用登记簿。
购买发票及时在登记簿上登记,已备查录。
第三条对于已购入的各类发票,应该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第四条禁止转借发票、禁止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禁止擅自拆本使用发票。
丢失发票的,必须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情况,并由企业出面向税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五条开具发票时要按国家规定实事求是填开,发票各联以复写纸套写,内容摘要真实,数量相符,大小写金额相符,注明日期,必须加盖公章及填开人印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减少无谓的经济纠纷,避免企业的损失,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向本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开具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发票上购货单位为本公司),及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向购货方开具的增值税销项税专用发票(发票上销货单位为本公司)。
第三条税务机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长有效抵扣期为90天,超过90天不论何种原因都不能进行抵扣。
第二章进项税发票处理第四条公司采购员采购商品(原主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外委毛坯、产成品、固定资产)时,原则上应该先对供应商送来的商品按合同条款进行验收(固定资产如含包安装条款的,应该在安装结束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通知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员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30天内将发票、合同和《物资验收单》第三、四联送交财务部审核。
第五条检修、维修工程、运输任务应该在工程、任务完工后,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确认。
合格后,经办人员(采购员、设备员、调度员)才能通知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办人员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10天内将发票、合同等相关材料送交财务部。
第六条经办人员与材料会计办理交接时必须有清楚的签收记录,否则视同未办理交接。
第七条材料会计在月底之前将所收到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进行整理,编制明细表并以文本和电子文档形式向税务会计移交。
第八条税务会计在收到材料会计移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立即到税务局办理进项税抵扣手续。
如果收到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有问题不能抵扣,应及时向材料会计反映。
第九条材料会计在收到税务会计反馈的信息后应立即与送交发票的采购员、设备员、调度员沟通,要求他们及时与开具发票的供应商联系并更换发票。
第三章销项税发票处理第十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销售人员、废旧处理人员必须将购货单位详细税务资料(第一次)送交财务部税务会计。
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
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一、概述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依照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用于纳税人开具和领取的用于增值税税款申报、退税和决算结算的特定发票。
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二、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种类和使用范围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普通票和电子票两种形式。
普通票是指印制的纸质发票,电子票是指通过电子方式生成的发票。
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税款的申报、退税和决算结算时,应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使用1.开具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符合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包括发票的格式、内容、计算方式和开票人的资格要求。
2.企业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保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不得虚假开票或伪造发票。
3.企业应及时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录入税务系统,并保存相关的票据和记录,以备税务部门查询和核实。
4.企业在收到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及时核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入账和处理。
四、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和归档1.企业应建立健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包括发票的存储、保管、审计和归档程序。
2.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归档,保存时间为五年,归档期满后应及时销毁。
3.企业应定期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盘点和核对,确保存储的发票数量和金额的准确性。
4.如发现发票遗失、破损或异常情况,企业应及时报告税务部门,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五、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规和处罚对于企业违规开具、使用或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和处罚。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开票、伪造发票、私自销毁发票、擅自转让或挪用发票、不按规定进行入账和处理等。
处罚的形式和程度将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进行裁定,包括罚款、吊销发票领用资格、列入黑名单等。
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还可能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范本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发票管理,加强财务管理,保证企业财务的合法、准确、完整,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其他各类经济实体。
第三条发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正确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保护企业和国家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票管理的原则是合法、准确、透明、便捷。
第五条所有员工都应当遵守本规定,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提高发票管理水平,防范和避免各种财务风险。
第二章发票的种类第六条企业应当合法开具、使用以下种类的发票:(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记载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不动产的开票凭证。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记载全国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开票凭证。
(三)其他税收凭证: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开具的各类税收凭证。
(四)其他经济业务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收据、支出凭证等。
第七条发票的开具、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税务机关的指导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发票的开具第八条发票的开具应当由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的财务人员或者税务专业人员负责。
第九条发票的开具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一)填写开票内容:开票人应当准确填写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或劳务的名称、数量、单价、税率等。
(二)填写纳税人信息:开票人应当将销售方和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名称等信息填写清楚。
(三)填写金额和税额:开票人应当准确计算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金额和税额,并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
(四)盖章和签字:开票人应当在发票上加盖企业公章,并填写开票人的姓名和日期等信息。
第十条发票的开具应当按照法定的时间要求和税务机关的监督指导进行。
第四章发票的使用第十一条发票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发票专用存放:企业应当专门设立发票库房或者保险柜,将发票存放在安全、密封的环境中。
(二)发票专用章管理:企业应当对企业公章、财务章等相关章管理严格,防止发票被冒用或篡改。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保管、开具、传递流程,规避增值税发票税务管理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基层单位、机关部室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3.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3.3《大连港集团增值税发票管理指引》4管理内容4.1发票类型4.1.1本办法指的发票包括开具、收取的各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4.2发票的领购、保管4.2.1增值税发票的领购由财务部人员负责到税务局申请领购。
购买时必须在发票管理簿(税务机关印制)上办理签收手续。
4.2.2 增值税发票的领购由财务部人员负责到税务局申请领购。
购买时必须在发票管理簿(税务机关印制)上办理签收手续。
4.2.3 领购的空白发票、《发票领购簿》、IC卡由财务设专人保管存放保险柜,决不能丢失。
发生丢失,由保管人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
4.2.4 发票由财务部税务管理会计保管,供水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可向税务管理会计申请分拨,税务管理会计通过金税系统对发票进行分拨,已分拨给供水部门的发票,由供水单位设专人保管,出现任何问题,由保管人负责。
4.2.5 任何单位及个人禁止向税务机关以外的机构和个人购买发票,一经发现违规取得发票,将依照相应金额给予处罚,触及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3发票的开具4.3.1除少量供水业务由供水部门根据已分拨的发票自行开具发票外,其他一切发票的开具,均应由财务部完成。
4.3.2财务部开具的发票需加盖“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1)”有效,供水部门开具的发票需加盖“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2)”有效。
以上印章必须在综合部备案。
4.3.3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4.3.4 发票开具时点。
a.预付款以合同约定付款时间与实际付款时间孰先为原则;b.进度款按合同约定付款比例、时点开具发票;c.决算项目需在决算报告日期一个月内开具发票,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公司增值税专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票”)的管理,规范发票开具、使用、保管等环节,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门、岗位和个人。
第三条公司专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专票开具、使用、保管等环节合法合规。
2. 安全保密:加强专票安全管理,确保专票信息不被泄露。
3. 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岗位和个人在专票管理中的责任,确保专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4. 便捷高效:优化专票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发票开具第四条公司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五条开具专票时,应确保以下内容真实、完整、准确:1. 发票代码和号码;2. 开票日期;3. 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4. 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5. 商品或劳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6. 专用发票代码、校验码、收款人、复核人等信息。
第六条开具专票时,应使用规定的发票专用章和防伪专用品。
第三章发票使用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岗位和个人在使用专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专票仅限于公司内部使用,不得转让、转借、代开;2. 不得擅自涂改、伪造、买卖、销毁专票;3. 不得将专票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4. 不得利用专票进行虚假交易、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发票保管第八条公司应建立专票保管制度,确保专票安全。
第九条专票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专票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的专用保险柜中;2. 专票保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24小时值班看守;3. 专票保管人员应定期对专票进行清点、核对,确保专票数量与账目相符;4. 专票保管人员应按规定办理专票领用、开具、缴销等手续。
公司内部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增值税发票管理,确保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增值税发票的购、销、存、收、付款等业务活动。
第三条公司内部增值税发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确保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规范操作:按照增值税发票管理的相关要求,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三)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增值税发票管理中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第二章发票的领购与管理第四条公司设立增值税发票专职人员,负责增值税发票的领购、保管、开具等工作。
第五条专职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按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的领购和缴销手续。
第七条未开具的空白增值税发票应及时放入保险柜保存,确保安全。
第八条保管好增值税发票领用簿、金税盘和发票专用章,使用完毕后放入保险柜保存。
第九条维护好增值税发票开具电脑、打印机、认证扫描仪等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第三章发票的开具与使用第十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一条开发部申请开具发票时,必须按规定填写《开具增值税发票申请单》,并详细填写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开具增值税发票申请单》经开发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十三条开具发票时,应确保发票内容真实、准确,不得虚开、伪造、变造增值税发票。
第四章发票的保管与核销第十四条增值税发票作为公司的重要财务凭证,应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将费用凭证和原始发票作为入帐的依据和附件,按规定年限保管。
第十六条发票的核销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3.0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施行日期】2019.03.02•【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
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二章发票的印制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
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八条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07.24•【文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施行日期】2019.07.2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根据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2019年7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确定。
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四条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用票单位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第二章发票的印制第六条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局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
2019-打击虚开增值税票报告-范文模板 (9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打击虚开增值税票报告篇一:六种情形不可轻易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六种情形不可轻易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X-12-26 宋洪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其具有的巨大社会危害性,历来是国家打击的重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在这一背景下,为加强税收征管,遏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票、货、款一致"逐步成为税务执法机关判定行为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标准之一。
但是,这一标准不仅没有足够的理论基础支撑,而且不满足这一标准的行为在事实上也并非必然构成虚开行为。
本文通过一则实际税案,对税收执法中不可轻易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进行法律探讨。
西南某省P市N县借助自身的江运优势开展煤炭贸易和运输业务。
201X年,国家税务总局发现上海、江苏等地公司抵扣的运费发票数量激增,且均来源于N 县,意识到其中可能存在问题。
201X年6月至7月期间,由税务总局和公安部成立了专案组,共同督办此案。
调查期间,专案组共查询了100余家企业和农户的账簿,公安部门批捕约40-50人。
201X年底,专案组开展集中稽查,分别与涉案企业和农户谈话,取得了这些企业和农户承认违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举报其他农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口供。
专案组认定涉案企业和农户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拟对其进行处理和处罚。
这些公司事实上并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存在诸如通过居间人达成交易、现金流与交易存在差异等导致交易在形式上不符合票、货、款一致的情况。
考虑社会影响,除依法进行相关程序外,积极与有管辖权的税务机关及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做到有理有据,据以力争。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一、背景近年来,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国内生产总值不断增长。
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增值税在国家财政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而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征收的重要凭证,对于保障税收的合法权益、规范税收征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问题1.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手续繁琐: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管理手续,包括税局审核、财政局备案等,使得相关企业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掉的办理,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2.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系统缺乏统一标准:由于各地管理制度不统一,导致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不够规范,容易造成漏洞和纳税方面的问题。
3.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限制:目前只有纳税人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无法索取专用发票,导致了税收征管的不完善。
4.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存在空白区:一些企业利用发票管理不完善的漏洞,采取违规手段进行发票造假和逃税,严重损害税收。
三、对策1. 简化发票管理手续:简化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手续,采取电子化管理方式,通过互联网进行开具和备案,减少企业的操作成本和时间,方便了企业的开具和使用。
2. 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加强各地管理制度的协调,建立统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标准,提高税收征管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扩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对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也可以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既可以提高纳税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可以增强纳税人的税收意识,提高税收收入。
4. 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发票管理监管机制,加大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抽查力度,对违规发票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坚决打击发票造假和逃税的违法行为。
四、建议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做出规定,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维护税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发票开具管理规定模版(四篇)
发票开具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发票开具管理,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发票开具管理范围包括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电子发票等各种类型的发票。
第三条发票开具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发票开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防止发票开具行为的滥用和虚假开具。
第四条发票开具管理的主体是企业或个人,包括纳税人、销售方和购买方等。
第五条发票开具管理应遵循依法纳税、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原则。
第二章发票开具的条件和要求第六条发票开具的条件是:(一)具有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人;(二)按照税法规定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已经办理了相关的发票开具手续;(三)能够提供真实、准确的交易信息和票面信息。
第七条发票开具的要求是:(一)发票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格式和规格开具;(二)发票必须按照交易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税额等;(三)发票必须按照交易实际情况填写开票日期和发票号码;(四)发票必须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合理的保存和归档。
第三章发票开具的流程和环节第八条发票开具的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销售方与购买方达成交易协议;(二)销售方根据交易协议开具发票;(三)购买方确认发票内容和金额,付款;(四)销售方收到付款后将发票寄送或交付给购买方;(五)购买方验收发票,确认无误后将发票进行合理保存;(六)销售方将发票信息报送给税务机关。
第九条发票开具管理的环节包括以下内容:(一)销售方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税务机关的规定,严格遵守发票开具的要求;(二)购买方必须按照真实的交易情况,认真验收发票,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税务机关必须加强对发票开具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发票开具违法行为。
第四章发票开具的风险预警和防控第十条发票开具存在的风险包括虚假开票、滥用开票、偷税漏税等。
第十一条发票开具管理应当进行风险预警和防控,主要包括以下措施:(一)建立完善的发票开具审核机制,对发票开具进行严格把关;(二)加强发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发票开具违法行为;(三)加强发票信息的共享和核验,提高发票开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四)加强对发票开具过程的监督,防止滥用发票和虚假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一种重要的税务凭证,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是企业抵扣税款的依据,也是税务机关监管税收的重要手段。
因此,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对于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防范税收风险以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其特点主要包括:具有严格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具有抵扣税款的功能、实行严格的领购和使用管理制度等。
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环节,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一般来说,只有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才有资格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领购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如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
税务机关会对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才能按照规定的数量和种类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领购回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需要妥善保管。
发票应当存放在安全、干燥、防火、防盗的地方,避免发票丢失、损毁或者被盗用。
同时,企业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发票保管制度,明确发票保管人员的职责,对发票的出入库进行详细的登记和管理。
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操作。
发票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包括购货方和销货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
开具发票时,应当使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专用设备和开票软件,并按照规定的编码规则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此外,企业还需要注意发票的开具时间,应当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及时开具发票,不得提前或者滞后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传递也是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第四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第五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第六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第七章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第八章附则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
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
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
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发票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品销售、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增值税发票是纳税人依法开具和使用的,证明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的凭证,是税务机关征收增值税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纳税人应当依照本规定开具、使用和管理增值税发票。
第二章发票种类第五条增值税发票分为以下几种:(一)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时,向购买方开具的发票。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时,向购买方开具的发票。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适用于纳税人通过电子方式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三章发票开具第六条纳税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一)按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在发票上注明。
(二)发票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货物或应税劳务、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等。
(三)发票应当由纳税人自行开具,不得由他人代开。
(四)发票开具时,应当使用规定的发票打印机或者电子发票开具系统。
第七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一)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由税务机关统一分配。
(二)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应当与纳税人识别号对应。
(三)发票内容应当与实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相符。
(四)发票开具后,不得擅自更改发票内容。
第四章发票使用第八条纳税人应当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不得擅自销毁、涂改、伪造、变造发票。
第九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购买方交付。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增值税发票管理,规范发票开具、领用、保管、审核、报销等环节,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发票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防范税收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第二章发票领用与保管第四条设立发票管理部门,负责发票的领用、保管、开具等工作。
第五条发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熟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发票管理制度;(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3)具备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
第六条发票领用流程:(1)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填写《发票领用申请单》;(2)发票管理部门审核申请单,确认无误后,办理发票领用手续;(3)领用发票时,领用人应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
第七条发票保管要求:(1)发票应存放在保险柜内,指定专人负责;(2)发票管理人员定期清点发票,确保发票数量与账面相符;(3)不得擅自销毁、涂改、转让、转借、伪造发票。
第三章发票开具与使用第八条发票开具要求:(1)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发票管理制度开具发票;(2)发票内容真实、完整,不得虚开发票;(3)发票开具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要素准确无误;(4)发票开具后,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九条发票使用要求:(1)发票仅限于本公司内部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代开、伪造;(2)发票使用应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不得虚开、虚报;(3)发票遗失或被盗,应及时报告发票管理部门,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发票审核与报销第十条发票审核要求:(1)财务部门对发票进行审核,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2)审核内容包括发票开具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要素;(3)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有权拒绝报销。
第十一条发票报销要求:(1)报销人应将发票及相关附件提交给财务部门;(2)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3)报销人应妥善保管报销凭证。
专用发票日常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用发票管理,规范发票使用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使用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发票使用人”)。
第三条专用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用于特定商品或劳务交易,并作为税法规定的合法凭证的发票。
第四条发票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专用发票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二章发票领购第五条发票使用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专用发票。
第六条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非法人组织资格;(二)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三)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够保证发票使用的真实、合法;(五)具备开具发票的基本条件。
第七条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三)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够保证发票使用的真实、合法;(五)具备开具发票的基本条件。
第八条发票使用人领购专用发票,应当填写《发票领购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税务登记证副本;(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三)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材料;(四)其他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九条主管税务机关对发票使用人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专用发票。
第十条发票使用人领购专用发票后,应当在发票上注明领购日期、领购数量、领购人姓名、领购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第三章发票开具第十一条发票使用人开具专用发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和税种开具发票;(二)发票内容应当真实、完整,不得开具虚假发票;(三)发票开具时间应当与交易时间一致;(四)发票开具金额应当与实际交易金额相符;(五)发票开具项目应当与商品或者劳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一致。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规范企业发票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发票使用合法合规,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发票管理工作。
二、发票的种类和使用范围1. 公司使用的发票种类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具体使用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发票只能用于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中的合法需要,严禁私自挪用、出租、转借或私自销毁。
3. 发票使用需要经过授权,授权人为公司财务部门。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发票或者授权后超出使用范围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发票的申领和管理1. 各部门发票的申领由财务部门负责,申领前需填写《发票申领单》,经审核批准后方可领取。
2. 员工领取发票后必须妥善保管,未经财务部允许,不得私自向他人提供或转借。
3. 部门对发票的使用,应按照真实的业务情况填写相关内容,确保发票上的信息准确、完整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4. 发票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财务部门清点,发票流水账簿上需加盖确认章。
四、发票的报销和认证1. 需要报销的发票应按照公司报销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报销,确保报销的发票真实有效。
2. 报销发票必须携带相应的支出凭证,按照规定进行认证并报送财务部门。
3. 财务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发票认证,认证前应对发票进行详细核对并进行归类整理。
五、发票的保存和归档1. 公司发票的保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存档,分门别类地归档管理。
2. 发票存档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发票存放的安全和完整性。
3. 定期归档的发票应根据归档要求按照时间顺序整齐放置,并加盖归档章。
六、发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 公司内部对发票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2. 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发票管理的抽查,确保发票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对于违反公司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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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