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游个人安全责任介绍模板之欧阳家百创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员工出游个人安全责任书
欧阳家百(2021.03.07)
1、外出人员应确保自身健康,身体符合出行要求。身体不适者主动提出,不报病情、勉强外出,造成的后果自负;
2、外出人员需带适合运动的衣物、遮阳镜、伞、护肤用品、自己必备的药品等;装备不符合运动要求,造成的损伤等由个人负责;
3、一切行动听指挥,参加出游的员工必须听从队长、副队长的安排;
4、遵守活动和作息时间要求,按时休息,确保第二天有充沛精力继续活动。往返统一集合乘车,不得私自外出。
5、上下车有序,在车上时,不得把头和手臂放到车窗以外,下车后不得乱跑;
活动过程中听从指挥,不要单独行动,遇到问题可与队长联系,请不要擅自作决定;
6、离开集体时,应约定返回集合地点和返回时间,集合时互相查看人数,发现谁没归队时应马上告知队长;
7、在海边沙滩游戏时一定要注意安全,遇到危险时及时向队长报告;
8、一定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钱和相机等贵重物品;
9、严格遵守上述关于安全方面的规定,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坚决杜绝各种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若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及时向队
长报告。任何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总之,安全第一!
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有关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公司及其它任何人无关。
《出游活动个人安全免责协议书》
经过当事人集体倡议,充分协商,决定到丽江进行自助游,为了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经过全体参加人员充分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供全体当事人遵守。
第一条本次出游本着放松心情、亲近自然、无任何商业目的、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户外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这些风险可能导致参加者人身、财产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上的损失。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旅行中的危险和滑脱或坠落;被高处落下的物体击中;天气突然改变造成的损害;自身身体状况的不适应;个人装备和物品的损坏或丢失;没有医疗急救设备的偏远地区生病或遇到事故等等。这里对风险的描述是不完全的,我对此项活动的参与完全是自愿的。因这些风险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害,均由受害人自行承担责任,同行的其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自助游活动属个人行为,因任何原因导致的伤亡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产生的责任均自行承担。同行的其他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及其它法律责任。
第二条本协议书为强制性必签文本,签字人必须签写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签字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不签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第三条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必须是环境保护主义者,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四条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
第五条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个体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本次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对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七条本次活动时间:2015年4月 6 日——8日
第八条本协议自参加者从出发时起生效,活动结束回到家中作废。
第九条在签名表里签上名字,签名本人即作为当事人,从活
动起至期间遵守本协议。
第十条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我已经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字:
活动参加者签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