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评估方案(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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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征求意见的通知函

信息化征求意见的通知函

信息化征求意见的通知函尊敬的各位同事:您好!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企业信息化建设日益成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司信息化建设,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我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向各位同事征求意见,希望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

一、征求意见的内容1. 现有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请各位同事结合自身工作,对我司现有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2. 信息化需求:请各位同事从业务发展、工作效率、管理提升等方面,提出对信息化的需求和建议。

3. 信息化建设方案:请各位同事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为我司信息化建设提供创新性、实用性的方案。

二、征求意见的对象本次征求意见面向我司全体同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1. 管理层:希望各位管理层同事从公司战略发展角度出发,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

2. 技术部门:请技术部门同事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评估,并提出优化方案。

3. 业务部门:请业务部门同事关注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信息化解决方案。

4. 职能部门:请职能部门同事从管理角度出发,提出信息化需求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的时间自即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请各位同事将意见以书面形式(Word或PDF格式)发送至邮箱:________@__.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信息化征求意见”。

五、注意事项1. 请各位同事在提交意见时,尽量详细描述现状、需求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了解和把握。

2. 请保持意见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我们将对收到的意见进行整理、分析,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3. 对于具有建设性、创新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予以采纳,并在适当范围内予以表彰。

六、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信息化建设小组,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联系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再次感谢各位同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共同为我司信息化建设出谋划策。

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

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

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一、背景随着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数据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数据泄露、数据丢失等问题频繁发生,给各个行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更好地保护数据安全,需要建立科学的数据安全评估方法,准确评估数据安全风险,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目的1.为了有效评估数据安全风险,及时发现潜在的数据安全隐患,减少因数据安全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

2.为了指导企业和个人采取相应的数据安全措施,提高数据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3.为了规范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促进数据安全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1.确定评估对象确定需要评估的数据存储系统或数据处理系统,包括数据存储设备、网络传输设备、数据库管理系统等。

2.分析数据资源分析评估对象的数据资源,包括数据的种类、数量、价值等,确定数据资源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

3.识别威胁识别可能对数据安全造成威胁的因素,包括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如网络攻击、恶意软件、自然灾害等。

4.评估风险根据威胁的潜在影响和发生可能性,评估数据安全风险的等级,确定每种威胁对数据安全的威胁程度。

5.制定应对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数据安全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等,提高数据安全防护和响应能力。

6.定期检查和更新定期对数据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新的数据安全威胁和风险,更新评估方法和应对措施。

四、征求意见为了进一步完善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专家学者、企业机构和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1.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是否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估数据安全风险?2.如何更好地确认数据资源的敏感程度和价值,提高数据资源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3.在识别威胁方面,是否考虑全面且深入,发现数据安全威胁的潜在来源?4.评估风险的方法是否科学、可行,能够全面准确地评估数据安全风险的等级?5.有关应对措施的制定,是否充分考虑了不同类型数据安全风险的特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6.对于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的定期检查和更新,是否考虑到了数据安全环境的变化和新兴威胁的出现?欢迎各界专家学者、企业机构和个人积极参与讨论,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完善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促进数据安全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南充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南充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南充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政务系统应用绩效,依据国、省政务信息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南充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政务信息化项目主要包括: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政务云平台、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数据中心及机房等)、信息资源库、共性支撑平台、重点业务信息系统、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国家标准的项目。

第三条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产生方式主要有自行建设和购买服务。

第四条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应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五条市政府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政务信息化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做好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奉头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登记备案。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明确职责、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市政府办公室承担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共性支撑平台等基础性项目建设实施,制定共建共享标准规范,组织项目技术论证,以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政务信息化项目登记备案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规划编制和项目审批管理;财政部门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市网信办、市国家保密局(市密码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实施和运行、安全监管、绩效监督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系统整合和信息共享第六条政务信息化项目原则上必须依托市级政务云、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公共应用支撑平台等开展集约化建设,实现政务信息系统由分散建设向共建共享共用模式转变。

原则上不再批准建设孤立信息系统。

第七条重点建设以下类型项目:(一)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政务信息化项目;(二)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执政能力、民主法治、营商环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管理服务效能的项目;(三)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推进"一网通办"条件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项目;(四)对分级分散建设的业务系统、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共建共享的项目;(五)涉及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公共数据安全,弥补网络安全短板、消除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

重庆大学校园信息化建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_20150708

重庆大学校园信息化建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_20150708

重庆大学校园信息化建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据•重庆大学校园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对学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细化和补充。

第二章项目预算与立项第二条项目预算申报范围。

各二级单位申报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公共服务领域,包含信息化基础设施、教学科研公共资源、面向校内的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等。

第三条年度项目申报。

(一)截止时间。

每年10月底前,各二级单位向信息化办公室申报次年需要启动建设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由二级单位自行组织可行性论证,业务领域专家和信息技术领域专家参加。

主要论证申报方提出的需求、概算、进度等实施可行性。

(三)项目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书,(2)项目需求说明、技术方案,(3)可行性论证报告。

第四条临时项目增补。

对于未列入学校当年度信息化预算的项目,经专家论证确属学校建设急需的,信息化办公室将根据学校批复以及校园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安排经费支持。

二级单位需及时补充相关项目申报材料。

第五条立项论证。

信息化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全校各二级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立项论证,并根据专家论证情况、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年度财政预算以及实际建设需要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是否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第三章项目启动第六条项目启动申请。

已纳入学校信息化建设专项预算的项目,二级单位应及时确定项目建设需求,并向信息化办公室提交项目启动申请书。

未及时提交相关启动申请材料的项目,则参考第二十七条进行延期处理或参考第二十八条取消项目。

第七条项目启动论证。

由信息化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二级单位申请启动的项目进行论证,二级单位参与论证。

对于预算2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及设备采购项目需进行大型设备购臵可行性论证,填写•重庆大学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购臵可行性论证报告‣。

第八条单一来源采购。

需要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建设的项目,二级单位需提交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根据国家单一来源采购相关规定,必须有充分的单一来源采购理由方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广东省妇联系统信息化建设方案

广东省妇联系统信息化建设方案

广东省妇联系统信息化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妇联九届五次执委会工作报告关于2004年的工作任务中明确要求:要加强妇联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妇联组织的工作效率和现代化水平。

省妇联将启动机关局域网,使机关办公自动化进入轨道;开通广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信息网,加强对实施规划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拓展“南粤妇女网”的功能,开辟服务妇女群众、服务基层的信息窗口,进一步畅通妇联与广大妇女群众的联系,为宣传妇女工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平台。

各级妇联也要根据实际,把妇联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摆上议事日程,把它作为新时期推动妇女工作发展、提高工作效率、拓展工作领域的新增长点,大力推进妇联组织的信息化建设。

为此,我们对全省妇联系统信息化建设情况分别进行两次较为全面的摸查,基本掌握目前全省21个地级市妇联、127个县(区、市)妇联信息网络建设现状。

到全国妇联学习了解机关局域网开发应用情况和“中国妇女网”建设情况;到佛山南海区妇联了解区一级妇联在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趋势;还走访了省政府办公厅和省信息产业厅电子政务处,了解目前全省电子政务的发展情况及省政府网络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办公自动化状况。

妇联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和调查情况表明,建立我省妇女工作的信息化系统,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创新妇女工作势在必行。

现状:目前全省妇联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发展是不平衡的。

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的网络建设走在前头。

如东莞、佛山、顺德、南海等市县妇联都与当地电子政务网链接,不仅实现了办公自动化,还建立了自己的网站。

部分妇联利用当地政府的信息平台搭建网站,与省妇联“南粤妇女网”链接。

地级市与县区妇联发展差距大,珠三角和山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不平衡状态明显。

通过努力,全省绝大部分县以上妇联已配置了电脑,但大部分地区妇联信息化设备仍处于单一或落后状态。

虽然21个地级市妇联、127个县区妇联,普遍拥有1台以上的电脑,但全省市、县两级妇联人均电脑占有率为49.47%,县(市、区)级妇联人均电脑占有率为39.1%,目前还有大亚湾、惠来、信宜3个县(市、区)妇联未配有电脑;仁化、大埔、连州等78个县(市、区)妇联只配备1台电脑,占同级妇联的61.4%;有13个县(市、区)妇联只配备2台电脑,占10.23%;佛山、深圳、广州、江门等市妇联基本实现人手一机。

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管理及技术人才队伍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管理及技术人才队伍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管理及技术人才队伍
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法院下发的《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管理及技术人才队伍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已收悉。

经我院院长办公会讨论学习,对指导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一、为各级法院增加信息技术人才专门编制。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的落实,各中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凸显,公务员编制处于饱和状态。

中基层法院的技术人员大多为招聘的临时人员,进入角色慢,人员流动频繁。

为保证信息化建设可持续发展,首先应当解决编制问题,招录一批具有公务员编制的技术人才。

二、加强技术人才培训。

信息化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速度非常快,法院的信息化技术工作属于信息技术和法律知识相互交叉的一个领域,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只有经过法院进行信息技术和法律知识相结合的培训,才能真正适应法院的工作需要。

三、应当在专业分类体系中增加应用推广类。

即中基层法院各配备至少一名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人员,对全员干警进行信息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以提高全体干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州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州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集约化发展,深化数据资源共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意见》(黔党发〔2017〕14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58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府办发〔2017〕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州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使用州级财政资金投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购买服务的信息化项目,包括大数据标准规范及相关支撑体系建设,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云平台、信息安全保障、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业务系统的新建、扩建以及升级等项目。

本办法所称州级财政资金,是指州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资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信息化项目类别分为采购服务类和基本建设类,其中,轻资产、后期运维专业性强、有成熟商业模式、核心数据来源非政府等类型且费用超过(含)50万以上项目按照采购服务类划分,其余类型项目且投资超过(含)100万以上按照基本建设类划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州级建设资金全部或者部分来源于州级财政资金的信息化项目。

第五条信息化项目应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六条州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相关单位职责:州发改委牵头负责基本建设类项目管理,负责项目审批、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项目综合验收,并出具综合验收批复。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评估方案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评估方案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评估方案1、什么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面向公众提供网络信息服务或支撑能源、通信、金融、交通、公用事业等重要行业运行的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且这些系统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故,会影响重要行业正常运行,对国家政治、经济、科技、社会、文化、国防、环境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包括网站类,如党政机关网站、企事业单位网站、新闻网站等;平台类,如即时通信、网上购物、网上支付、搜索引擎、电子邮件、论坛、地图、音视频等网络服务平台;生产业务类,如办公和业务系统、工业控制系统、大型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电视转播系统等。

2、如何确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确定,通常包括三个步骤,一是确定关键业务,二是确定支撑关键业务的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三是根据关键业务对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的依赖程度,以及信息系统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后可能造成的损失认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4.1.确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关键业务。

可参考下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梳理关键业务。

4.2.确定关键业务相关的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

根据关键业务,逐一梳理出支撑关键业务运行或与关键业务相关的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形成候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清单。

如电力行业火电企业的发电机组控制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市政供水相关的水厂生产控制系统、供水管网监控系统等。

4.3.认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对候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清单中的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参照以下标准认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A.网站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1. 县级(含)以上党政机关网站。

2. 重点新闻网站。

3. 日均访问量超过100万人次的网站。

4. 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故,可能造成以下影响之一的:(1)影响超过100万人工作、生活;(2)影响单个地市级行政区30%以上人口的工作、生活;(3)造成超过100万人个人信息泄露;(4)造成大量机构、企业敏感信息泄露;(5)造成大量地理、人口、资源等国家基础数据泄露;(6)严重损害政府形象、社会秩序,或危害国家安全。

工业和信息化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工业和信息工业和信息化化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实施实施办法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以下简称《目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目录》中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

第三条企业投资建设上述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取得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后,按照规定报送项目核准机关。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章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第四条项目申报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附电子版)。

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甲级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第五条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二)拟建项目情况。

(三)社会影响分析。

第六条项目核准机关将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并颁发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指导企业的项目申报工作。

第七条项目申报单位在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四)根据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节能评估审查意见。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项目申报单位应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核准程序第九条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投资建设第二条所规定项目,可直接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单位投资建设第二条所规定项目,应经主管部门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上项目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省级通信管理局(限于涉及信息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项目)的意见。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加强信息化系统基础设施集约建设,以及跨部门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化项目管理及安全、保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资金或用财政资金作为还款来源、补贴资金投资建设的信息化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管理包括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编制、项目评审、项目审批、实施、变更、验收、资金管理、绩效评估、运行维护、审计监督等。

第四条信息化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遵循“统筹规划、集约节约、汇聚整合、共享开放、有效应用、保障安全”的原则,统一项目评估、统一平台支撑、统一应用开发、统一安全保障,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数据资源局、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计局、项目建设单位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信息化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数据资源局负责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牵头负责全信息化规划和项目年度计划编制,信息化系统建设方案审查、建设经费和年度运维经费预算投资评审、组织实施、绩效评估等工作。

委网信办参与全信息化项目规划,负责对全信息化项目的网络安全落实情况进行论证、评审、验收、备案。

发展改革委负责信息化项目审批或备案,配合数据资源管理局编制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

财政局参与信息化系统建设方案和预算投资审核,负责信息化系统建设经费及年度运维经费的预算安排,对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审计局负责符合规定的信息化项目预算执行、竣工决算等内容的审计监督。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需求提出、建设方案编制、实施进度、建设质量及资金管理等工作总负责。

项目建设单位要确定专门机构或部门,负责信息化项目规划、建设方案编制、项目申报、建设管理、竣工验收,以及数据资源共享等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布日期】2024.11.06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公开征求对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
稿)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新型储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了《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1月11日前书面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电话:010-68208045
传真:010-68271654
电子邮箱:****************.cn
附件:《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1.09.30•【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公开征求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为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快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工业、电信行业数据安全保护能力,防范数据安全风险,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拟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0月30日前反馈。

传真:************邮箱:***************.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邮编:100804)。

请在信封上注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 起草说明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9月30日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活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工业和电信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

第三条【数据定义】工业数据是指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民爆等行业领域,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平台运营、应用服务等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

信息化评估标准 建议

信息化评估标准 建议

信息化评估标准建议信息化评估标准建议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然而,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如何评估信息化的成果和效果,成为了企业面临的一个难题。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信息化评估标准,对于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信息化评估标准的必要性信息化评估标准是企业进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依据,它可以帮助企业评估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和效果,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同时,信息化评估标准还可以帮助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信息化建设计划,提高信息化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信息化评估标准,对于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信息化评估标准的建议1. 信息化建设目标的评估企业在进行信息化建设时,需要明确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包括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降低企业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等。

因此,在评估信息化建设成果时,需要对信息化建设目标进行评估,以确定信息化建设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2. 信息化建设投入的评估信息化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因此,在评估信息化建设成果时,需要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进行评估,以确定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是否合理。

同时,还需要评估信息化建设的成本效益,以确定信息化建设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3. 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水平的评估信息化建设需要使用各种技术工具和软件,因此,在评估信息化建设成果时,需要对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水平进行评估,以确定信息化建设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技术水平。

同时,还需要评估信息化建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保障企业的信息安全和业务连续性。

4. 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水平的评估信息化建设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管理、资源管理等。

因此,在评估信息化建设成果时,需要对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水平进行评估,以确定信息化建设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管理水平。

同时,还需要评估信息化建设的组织架构和流程,以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5. 信息化建设的用户满意度的评估信息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体验,因此,在评估信息化建设成果时,需要对用户的满意度进行评估,以确定信息化建设是否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

信息化建设评价考核办法

信息化建设评价考核办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评价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冀政办发〔 2015〕43 号),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平台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资源共享,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信息化建设、应用,以及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之间进行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等工作的评价考核。

第三条【名称解释】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是指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综合监督的体系。

第四条【责任分工】评价考核工作由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交易监督办”)组织实施,评价对象为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章平台建设第五条【建设原则】我省采取“总体规划设计、分级分类建设,谁建设、谁运维”的原则,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监管平1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内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内控管理平台” )的建设和应用,构建起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综合信息平台”)。

第六条【服务平台】省交易监督办负责建设全省统一的服务平台,省、市、县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综合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使用服务平台进行市场主体管理、平台互联互通、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监管信用信息应用、交易信息发布和交易数据整合分析等工作。

第七条【电子交易平台】各级交易中心负责建设本级电子交易系统。

我省原则上采用“集约化”方式建设电子交易系统,暨由省交易中心统一组织开发,提供给各市、县进行个性化改造和部署使用,县级原则上与市级一体化应用电子交易系统。

辽宁省中小学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最后稿

辽宁省中小学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最后稿
辽宁省中小学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基础层级提高层级示范层级一组织管理与机制保障一组织管理与机制保障一组织管理与机制保障1
辽宁省中小学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中小学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
基础层级
一、组织管理与机制保障
提高层级
一、组织管理与机制保障
示范层级
一、组织管理与机制保障
1. 领导机构:学校领导班子对技术改变教育达成共识, 1. 领导机构:学校领导班子对技术改变教育达成共识, 1. 领导机构:学校领导班子对技术改变教育达成共识, 建立以校长牵头的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有分管的 建立以校长牵头的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有分管的 建立以校长牵头的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有分管的 领导,且领导班子带头使用技术。 领导,且领导班子带头使用技术。 领导,且领导班子带头使用技术。 2. 发展规划: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 2. 发展规划: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 2. 发展规划: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 研究落实学校信息化工作。制定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 研究落实学校信息化工作。制定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 研究落实学校信息化工作。制定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 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清晰、措施得力、步骤明确。 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清晰、措施得力、步骤明确。 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清晰、措施得力、步骤明确。 3. 工作队伍:学校设立专门的信息化管理内设机构,级 别为学校中层。人员结构合理,有信息化专业人员、多 学科教学骨干共同参与,职责明晰。(信息化专业人员 配置详见附表。) 3. 工作队伍:学校设立专门的信息化管理内设机构,级 3. 工作队伍:学校设立专门的信息化管理内设机构,级 别为学校中层。人员结构合理,有信息化专业人员、多 别为学校中层。人员结构合理,有信息化专业人员、多 学科教学骨干共同参与。在设备管理与维护、学科教学 学科教学骨干共同参与,职责明晰。(信息化专业人员 、技术应用与实践创新、教育技术培训等方面职责明晰 配置详见附表。) 。(信息化专业人员配置详见附表。)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信息报送与共享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信息报送与共享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信息报送与共享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信息获取、分析、研判和预警工作,及时掌握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整体态势,提高数据安全风险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数据安全风险信息,是指通过检测、评估、信息搜集、授权监测等手段获取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泄露、数据篡改、数据滥用、违规传输、非法访问、流量异常等数据安全风险:(一)数据泄露,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被恶意获取,或者转移、发布至不安全环境等相关风险;(二)数据篡改,包括但不限于造成数据破坏的修改、增加、删除等相关风险;(三)数据滥用,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超范围、超用途、超时间使用等相关风险;(四)违规传输,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未按照有关规定擅自进行传输等相关风险;(五)非法访问,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遭未授权访问等相关风险;(六)流量异常,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流量规模异常、流量内容异常等相关风险;(七)其他信息,包括由相关政府部门组织授权监测的暴露在互联网上的数据库、大数据平台等数据资产信息,以及有关单位掌握的威胁数据安全的其他风险信息等。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风险信息报送,是指有关单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地方通信管理局报送数据安全风险信息的行为。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风险信息共享,是指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地方通信管理局审核、授权后,向有关部门、单位告知风险提示的行为。

第五条风险信息报送与共享工作坚持“及时、客观、准确、真实、完整”的原则,不得迟报、瞒报、谎报。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监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信息报送与共享工作。

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以下简称网安局)会同各相关业务司局共同开展。

其中,网安局统筹协调风险信息报送与共享工作,各相关业务司局负责参与风险信息评估、研判、处置等工作。

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

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

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信息安全技术是当今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是信息安全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它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数据安全至关重要。

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的意义在于通过系统性的分析和评估,发现和识别数据安全风险,并提供有效的对策和措施,以减轻或避免数据泄露、数据丢失、数据篡改等安全风险的发生。

在当前信息化的大背景下,各种类型的数据不断增长,数据安全风险也愈发复杂和多样化,因此,确立科学有效的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的建立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风险评估的目标和范围,确定评估的范围和目标有助于准确定位风险点,其次是风险评估的方法和工具,合适的方法和工具有助于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效率。

此外,还需要考虑评估的周期和频率,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定期进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改进。

在实际应用中,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可以通过定性和定量两种方式进行评估。

定性评估主要是基于专家经验和直觉,通过专家讨论和分析,对数据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判断。

而定量评估则是基于数据和统计分析,通过量化的指标和模型,对数据安全风险进行量化和分析。

两种评估方法各有优势,可以相互结合,提高评估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此外,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还需要考虑风险的来源和影响,风险的来源可以包括外部攻击、内部失误、技术故障等多种因素,而风险的影响则可能导致数据泄露、数据丢失、数据篡改等不同程度的安全风险。

因此,在评估方法中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通过全面的评估,准确地把握数据安全风险的发生和演变规律。

总的来说,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是信息安全领域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它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数据安全、维护信息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科学有效的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可以有效地识别和防范数据安全风险,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信息化建设 评选活动方案

信息化建设 评选活动方案

信息化建设评选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化建设在各行各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表彰先进、推广优秀信息化建设成果,提高全行业的信息化水平,特举办本次信息化建设评选活动。

二、目的与意义本次评选活动旨在:1. 发现和推广优秀的信息化建设成果;2. 激发企业、机构等参与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3. 促进全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4. 加强行业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

三、评选范围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全社会,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机构、政府部门、科研院所等。

参评单位或个人须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代表性。

四、评选标准1. 创新性:参评成果在理念、技术、应用等方面具有创新性;2. 实用性:参评成果在实际应用中具有良好的效果和价值;3. 推广性:参评成果具有较好的推广价值和市场前景;4. 可持续性:参评成果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较好的表现;5. 规范性:参评成果在建设过程中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

五、评选流程1. 报名阶段:参评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格式提交申请材料;2. 初审阶段: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参评成果;3. 现场评审阶段:组织专家对入围的参评成果进行现场评审,综合评估各项指标;4. 公示阶段: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5. 颁奖阶段:举行颁奖仪式,表彰获奖单位或个人。

六、组织架构本次评选活动由主办方、支持单位、评审专家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组成。

1. 主办方:负责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包括制定评选标准、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等。

江苏省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5.12•【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江苏省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及其管理活动,保障信息系统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重要公共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重要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以下简称风险评估)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要系统,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

本办法所称风险评估,是指依据有关信息安全技术与管理标准,对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及由其处理、传输和存储的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等安全属性进行评价的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险评估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重要系统的风险评估,可以由其行业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涉密重要系统的风险评估,由国家保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

第五条风险评估分为自评估和检查评估两种形式。

自评估由重要系统的建设、运营或者使用单位,自主对其重要系统进行风险评估。

检查评估由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法开展风险评估,也可以由重要系统的上级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双方实行互备案制度。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本行政区域内重要系统目录,制定检查评估年度实施计划,并对重要系统管理技术人员开展相关培训。

第七条重要系统建设、运营或者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自评估,并接受和配合开展检查评估。

重要系统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的,在设计、验收阶段,应当进行自评估;在运行维护阶段,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自评估。

重要系统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安全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进行自评估。

本年度已进行检查评估的重要系统,可以不再进行自评估。

【免费下载】信息化评估方案征求意见 1

【免费下载】信息化评估方案征求意见 1

深圳市医院信息化评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快全市各医院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提高各级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常态化、精细化管理,现制定各级医院信息化建设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组织方式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市医管中心、各区卫计局和各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本辖区内公立医院的信息化评估工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协会负责全市社会办医院的信息化评估工作;市医学信息中心负责对全市医院的信息化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市医管中心、各区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协会将评估结果报送市医学信息中心,市医学信息中心负责汇总全市医院的信息化评估结果,并上报市卫计委。

二、检查内容市医管中心、各区卫计局和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的信息化评估须包含“信息化评分细则”(见附件1)的各项内容。

-1-三、检查时间安排市医管中心、各区卫计局和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应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本年的信息化评估工作,市医学信息中心在11月底前完成抽查复核工作。

四、检查方式信息化检查方式包括医院自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一)医院自查各医院在市卫生计生委下发年度评估工作通知后一个月内进行医院自查,并登陆《深圳市医院信息化建设评估管理系统》填报检查结果和数据。

(二)现场检查1、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检查各医院自查工作结束后,市医管中心、各区卫计局和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协会负责组织专家到现场对各医院自查结果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录入《深圳市医院信息化建设评估管理系统》,由系统自动算出各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得分。

-2-市医管中心、各区卫计局和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协会检查结束后,市医学信息中心在市属、区属、社会办医院中分别抽取10-30%的医院(综合及专科医院各不少于1家)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的抽查复核工作,对全部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复核。

2、信息安全现场检查信息安全现场检查与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现场检查工作流程一致,同步进行,检查内容为系统权限控制、防病毒软件病毒库更新情况及操作系统口令等,被检查的电脑终端现场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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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院信息化评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快全市各医院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提高各级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常态化、精细化管理,现制定各级医院信息化建设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方式
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市医管中心、各区卫计局和各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本辖区内公立医院的信息化评估工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协会负责全市社会办医院的信息化评估工作;市医学信息中心负责对全市医院的信息化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市医管中心、各区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协会将评估结果报送市医学信息中心,市医学信息中心负责汇总全市医院的信息化评估结果,并上报市卫计委。

二、检查内容
市医管中心、各区卫计局和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的信息化评估须包含“信息化评分细则”(见附件1)的各项内容。

三、检查时间安排
市医管中心、各区卫计局和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应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本年的信息化评估工作,市医学信息中心在11月底前完成抽查复核工作。

四、检查方式
信息化检查方式包括医院自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一)医院自查
各医院在市卫生计生委下发年度评估工作通知后一个月内进行医院自查,并登陆《深圳市医院信息化建设评估管理系统》填报检查结果和数据。

(二)现场检查
1、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检查
各医院自查工作结束后,市医管中心、各区卫计局和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协会负责组织专家到现场对各医院自查结果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录入《深圳市医院信息化建设评估管理系统》,由系统自动算出各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得分。

市医管中心、各区卫计局和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协会检查结束后,市医学信息中心在市属、区属、社会办医院中分别抽取10-30%的医院(综合及专科医院各不少于1家)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的抽查复核工作,对全部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复核。

2、信息安全现场检查
信息安全现场检查与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现场检查工作流程一致,同步进行,检查内容为系统权限控制、防病毒软件病毒库更新情况及操作系统口令等,被检查的电脑终端现场随机抽取。

(三)非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包括:健康卡监控、信息化数据质量监控、信息安全监控、预约挂号、组织机构和信息化建设经费,共6项;其中健康卡监控、信息化数据质量监控、信息安全监控、预约挂号4项由市医学信息中心根据监测数据进行评估;组织机构和信息化建设经费2项由市医管中心、各区卫计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和市卫生计生信息协会根据监测结果进行评估。

五、奖惩措施
综合区级检查和市级抽查成绩后得出医院信息化评分,根据
信息化评分将评估结果分为四类,优秀(评分大于或等于90)、良好(评分小于90且大于或等于80)、合格(评分小于80且大于或等于60)、不合格(评分小于60)四档。

当年获得优秀考评的医院将给予表彰。

对于达不到评估要求的医院的责罚措施如下:
(一)通报
对于信息化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医院,市卫生计生委会将进行通报。

(二)约谈
对于评估分数全市排名后十位的医院,市卫生计生委将在公布结果后一月内约谈医院主要领导,下一年评审再不合格,将约谈所在区卫计局主要领导。

(三)降级
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级别与医院信息化水平挂钩。

达不到相应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级别的医院,在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市卫生计生委将在下一年降低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级别。

附件1 信息化评分细则
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附件2 信息科配置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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