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怎么办理
A1级、A2级压力容器、A级锅炉资质办理流程
目录一、A1级、A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办理流程 ............................... - 3 - 第一步申请.......................................................................................... - 3 - 第一节基本条件 ............................................................................. - 4 - 第二节专项条件 ............................................................................. - 6 - 第二步受理.......................................................................................... - 6 - 第三步产品试制 ................................................................................. - 7 - 第四步型式试验 ................................................................................. - 7 - 第五步鉴定评审 ................................................................................. - 7 - 第六步审批发证 ................................................................................. - 8 - 第七步复查换证 ................................................................................. - 9 - 第八步许可证变更与延期 ................................................................. - 9 - 第九步补证与注销 ........................................................................... - 10 - 二、A级锅炉制造许可办理流程 ..................................................... - 12 - 第一步申请........................................................................................ - 12 - 第一节基本条件 ......................................................................... - 12 - 第二节专项条件 ........................................................................... - 14 - 第二步受理........................................................................................ - 15 - 第三步产品试制 ............................................................................... - 15 - 第四步鉴定评审 ............................................................................... - 16 - 第五步审批发证 ............................................................................... - 17 - 第六步复查换证 ............................................................................... - 17 - 第七步许可证变更与延期 ............................................................... - 17 - 第八步补证与注销 ........................................................................... - 19 - 三、附件.............................................................................................. - 20 -首先查询《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分级范围》,确定申请特种设备许可的级别和受理审批机关.省局受理审批的,请查询各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联系电话表,与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办理。
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材料制造许可申请、审查流程
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 “材料”制造许可申请、审查流程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制度简介2006 年 4 月 20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国质检特〔2006〕162 号《关于将石油天然气工业用焊接钢管等 5 类工业产品实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的通知》。
文件规定了自2006年5月1日起:停止受理锅炉压力容器用钢管(含不锈钢管)的工业产品许可证。
转为实行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
文件规定:1、自 2006 年 5 月 1 日起,停止受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中的锅炉压力容器用钢管(含不锈钢管)的工业产品许可证,转为实行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锅炉压力容器材料)制造许可证。
2.已取得上述项目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直接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换成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原有效期不变。
3、今后,申请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要按照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要求和程序办理。
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评审依据的国家法规: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6 年 6 月 1 日实施。
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2007年1月1日实施。
2.TSG D7002-2006《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2007 年 2 月1日实施。
3.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2007 年 8 月 8 日实施。
4.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2007 年 8 月 8 日实施。
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无缝钢管、焊接钢管)制造许可工作程序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申请、评审工作涉及 3 大部分:1.当企业采用“企业标准、国外标准” 生产并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时的“企业标准、国外标准”标准审查(适用时才进行);2.“申证产品的型式试验” ; (适用时才进行)3.“申证产品的鉴定评审” 。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申请条件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1.锅炉(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2)补偿器(A级);(3)密封元件(A级);(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1)乘客电梯(A、B、C);(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1)桥式起重机(A级);(2)门式起重机(A级);(3)塔式起重机(A级);(4)流动式起重机(A级);(5)铁路起重机(A级);(6)门座式起重机(A级);(7)升降机(A级);(8)缆索起重机(A级);(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10)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6.大型游乐设施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3)电梯部件;(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受理机构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进行受理、评审(由企业自行约请评审机构)、审批、发证联系人:徐 骏(锅炉), 郑建伟(压力容器)、顾山乐(压力管道)、郭顺松(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 马溢坚(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联系电话:0571--85027326服务对象法人项目类型D级锅炉;D级压力容器;B级压力管道元件;B、C级载货电梯,C级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B级及以下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小于1800mm的封头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内告知补正内容或受理或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自收齐鉴定评审材料后,应当在30日内完成审查、批准工作(不包括试制和鉴定评审时间),并在作出决定10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许可证或者不许可通知书。
收费情况不收费设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受理条件1、法人或法人授权的组织;2、健全的制造质量保证体系;3、满足特种设备制造要求的人员、场地、设备等资源条件。
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网上填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并提供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确认2、受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在接到初审的申请资料后,对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
3、产品试制造申请单位接到同意受理申请书后,可进行受理范围内的相关产品的试制造工作。
试制造期间,按规定进行产品技术鉴定。
机电类特种设备凭受理后的申请书约请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取得型式试验合格的报告。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办理操作指南
办理事项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二、办理方式网上申请:现场办理三、申请条件申请条件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申请单位应当具有以下与许可范围相适应,并且满足生产需要的资源条件:-员,包括管理、技术、检测、作业等;-工作场所,包括场地、厂房、办公场所、仓库等;-设备设施,包括生产(充装)设备、工艺装备、检测仪器、试验装置等;-技术资料,包括涉及文件、工艺文件、施工方案、检验规程等;-法规标准,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具体资源条件和要求详见《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四、提交材料-申请书(在系统中填写并提交)。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无法在线核验时,可在系统内提交)。
-申请书中的“申请许可项目表”[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主要负责)签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在系统提交]。
-原许可证(仅申请增项、改变许可级别或者换证,且无法在线核验时)。
-公司法书面授权文件(分公司单独申请的)纸质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一)首次申请、申请增项(增加制造地址除外)或者申请提高许可参数级别如下:1.发证机关收到申请资料后,对于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
2.发证机关在收到申请资料后,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资料补正告知书。
3.发证机关收到申请资料后,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不予决定书:(1)申请项目不属于特种设备许可范围的;(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被发现的;(3)被依法吊(撤)销许可证,并且自吊(撤)销许可证之日起不满3年的。
(4)鉴定评审机构接到发证机关委托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单位商定鉴定评审日期。
(5)鉴定评审组在备忘录中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6)发证机关在收到鉴定评审机构上报的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符合发证条件的,向申请单位颁发相应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申请条件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1.锅炉(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2)补偿器(A级);(3)密封元件(A级);(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1)乘客电梯(A、B、C);(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1)桥式起重机(A级);(2)门式起重机(A级);(3)塔式起重机(A级);(4)流动式起重机(A级);(5)铁路起重机(A级);(6)门座式起重机(A级);(7)升降机(A级);(8)缆索起重机(A级);(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10)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6.大型游乐设施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3)电梯部件;(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特种设备许可证申请流程
申请条件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1.锅炉(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2)补偿器(A级);(3)密封元件(A级);(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1)乘客电梯(A、B、C);(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1)桥式起重机(A级);(2)门式起重机(A级);(3)塔式起重机(A级);(4)流动式起重机(A级);(5)铁路起重机(A级);(6)门座式起重机(A级);(7)升降机(A级);(8)缆索起重机(A级);(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10)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6.大型游乐设施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3)电梯部件;(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二)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1.锅炉锅炉(D级)。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鉴定评审工作流程
1、按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要求完成规定文 件的收集提交;确定试制产品的并制作。 ◎若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具体内容请按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查看申请条件及准备 受审文件材料; ◎若申请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具体内容请按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许可与监督管理规则》查看 申请条件及准备受审文件材料; 2、 了解国家质检总局的评审程序及流程,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中 “第三章 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及要求”。
申请单位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并提交以下资料: 1、2份《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原件盖公章); 2、1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盖公章); 含: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本单位主要资质证书(复印件); 4)特种设备许可证(复印件); 5)质量手册。 3、1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原件盖章)
鉴定评审机构 1、在接到申请单位材料准备齐全的告知后,在鉴定评审实施日期的7日前,向约请单位寄发《特 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 2、组织鉴定评审组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鉴定评审(一般3个工作日完成)。 3、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申请单位 1、根据审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2、撰写整改报告。 鉴定评审机构 1、收到整改报告后,进行确认。 2、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含:报批报告、鉴定评审报告和整改报告)(10个工作日完成)。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 接收审查报告和整改报告。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审核批准。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 制证,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邮编:100088;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10-82261764、010-82261762(锅炉、容器许可)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指引(含首次、换证、增项、升级)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指引一、项目名称: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含首次、换证、增项、升级)二、设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第一百零一条: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三、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2号)(四)《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技监局令第13号)(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2号)(五)《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六)《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国质检锅〔2003〕194号)(国质检锅〔2003〕(七)《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194号)(八)《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函〔2003〕408号)(九)《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174号)(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十一)《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十二)《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十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2007)四、实施主体:省局五、受理范围:定为“国家质检总局”受理的,则所有申请均由“国家质检总局"受理.六、许可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并经所在地政府部门合法注册;(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三)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并能有效运转;(五)具有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七、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一式4份,附规定格式电子版本1份);(二)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1套);(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委托办理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原件1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五)质量保证手册(l份,附电子版1份);(六)原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仅适用于换证、增项、升级申请);(七)自上次取证以来的制造产品汇总表(1份)(仅适用于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换证、升级申请)。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指南(压力容器D级
精心整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办理指南(压力容器D级)一、项目名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压力容器D级)□1□2□3□4□□。
□1;□2□3□4□5□6、焊接及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及复印件)□7、分包协议及分包方资质证明(及复印件)□8、质量保证手册□9、升级、换证、增项:原证书复印件。
备注:可以下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电子版六、许可程序1、申请①申请单位参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填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件);②同时准备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企业简介、已获得的认证或认可证书复印件、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资格证(及复印件)、焊接及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及复印件)、分包协议及分包方资质证明(及复印件)、质量保证手册等相关资料;2、受理①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个工作②省质监局收到鉴定评审机构的鉴定评审报告及相应资料后,对鉴定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结论意见为符合或者不符合《许可条件》。
6、发证①对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单位,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报发证部门为其签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②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单位,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报发证部门后向申请单位发出不许可通知,1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制造许可申请。
7、增项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需要增加制造许可类别、品种和级别时,应当向相应的许可实施机关提出增项申请。
增项许可程序按以上1~6条规定。
8、变更制造单位名称、产权(所有制)、主要资源条件或者单位地址等发生变更时,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变更手续:①制造单位应当在变更1个月内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并且提交与变更有关的证明文件;。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制度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制造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单位。
二、许可条件1. 制造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和必要的生产条件。
2. 制造单位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制造单位的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证书。
三、许可程序1. 申请:制造单位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查: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3. 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颁发制造许可证书。
4. 公告:获得许可的单位名单应向社会公告。
四、监督管理1. 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制造单位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和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
2. 制造单位应配合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
五、法律责任1. 对于未取得制造许可而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制造活动的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制造单位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制造许可证。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制度会更加详细和具体,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来制定。
甘肃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甘肃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1.申请人首先需要到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领取申请表格。
Applicants first need to obtain an application form from the local special equipmen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department.2.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提交给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
Submit the completed application form and relevant materials to the special equipmen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department.3.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接收申请后会进行资料初审。
Thespecial equipmen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department will conduct an initial review of the application materials.4.如通过初审,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关的费用。
If the initial review is passed, the applicant needs to pay the relevant fees.5.缴费完成后,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将安排现场核查。
Afterthe payment is completed, the special equipmen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department will arrange for on-site inspection.6.核查合格后,将签发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After the inspection is passed, the special equipment productionlicense will be issued.7.申请人需要妥善保管好领取到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第一步申请申请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向国家质检总局或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提交的附加资料:1.工厂概况介绍;2.典型产品样本及参数和规格;3.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质量手册;6.产品图纸和设计文件(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需要)。
申请条件: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2.有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3.有相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5.有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6.能够保证制造产品的安全性能。
锅炉制造许可的具体条件,请查询·《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关于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国质检特函[2005]203号)·《关于电热蒸汽发生器设计、制造、使用等有关问题的意见》(国质检特函[2005]20号)第二步受理国家质检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分级范围》,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国家质检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补正/补齐申请材料;第三步产品试制首次申请制造许可或增项、升级的申请单位,在许可申请经受理后,应进行产品试制。
产品试制的数量要求,请查询《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试制产品的图纸未经设计文件鉴定的,应先进行设计文件鉴定。
产品试制前,应向当地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制造监督检验,监督检验的具体要求请查询《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检验规则》。
4.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办事指南(换证或增项)
(二)在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6个月以前(并且不超过12个月),可以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实施 层级
省级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 形式
网上办理
办理 地址
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
办理 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办理 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份数/格式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许可申请书》或《移动
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或《特种 1.请根据
1.扫描电子版1份,上传; 2.原件1份(含正、副本),现场鉴定评审时交评审组;申请自 我声明承诺换证的,自行提交至发证机关。
1.扫描电子版1份,上传; 2.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现场鉴定评审时交评审组;申 请自我声明承诺换证的,自行提交至发证机关。
自我声明承诺书
1.申请自我承诺换证的单位提交; 2.扫描电子版1份,上传; 3.原件1份,申请自我声明承诺换证的,自行提交至发证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1. 受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指自许可实施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到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的时限,补正材 料时间不计算在内; 2. 审查决定时限为11个工作日,指自许可实施机关接到鉴定评审报告到作出是否准予增项或换 证决定的时限; 3.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实地踏查的所需时间不 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4.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换证的,原许可证失效,申请单位(机构)不得从事相应生产、充 装、检验活动。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是指国家安全监管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进行的合格性评估并核发的许可证书。
特种设备是指在生产、加工、贮存、输送、使用等过程中,具有涉及人的生命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风险的设备。
本文将从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概念、审查标准、申请流程和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概念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是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合法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相关的特种设备。
该证书是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合法经营的基本条件,也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手段。
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标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资质条件: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拥有相应的厂房、设备和技术人员,并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 管理体系: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3. 生产能力: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生产特种设备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生产能力,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4. 产品质量控制: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对产品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达到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5. 安全保障措施: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必须建立特种设备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生产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等。
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流程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填写申请表格:特种设备生产企业首先需要填写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申请表格,并详细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资质情况、生产能力等相关内容。
2. 提交材料: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必须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报表等,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交给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审查。
3. 审查核实:安全监管部门会对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包括对企业资质、安全管理体系、生产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申请条件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1.锅炉(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2)补偿器(A级);(3)密封元件(A级);(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1)乘客电梯(A、B、C);(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1)桥式起重机(A级);(2)门式起重机(A级);(3)塔式起重机(A级);(4)流动式起重机(A级);(5)铁路起重机(A级);(6)门座式起重机(A级);(7)升降机(A级);(8)缆索起重机(A级);(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10)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6.大型游乐设施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3)电梯部件;(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申请条件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1.锅炉(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2)补偿器(A级);(3)密封元件(A级);(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1)乘客电梯(A、B、C);(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1)桥式起重机(A级);(2)门式起重机(A级);(3)塔式起重机(A级);(4)流动式起重机(A级);(5)铁路起重机(A级);(6)门座式起重机(A级);(7)升降机(A级);(8)缆索起重机(A级);(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10)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6.大型游乐设施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3)电梯部件;(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A1级、A2级压力容器、A级锅炉资质办理流程
目录一、A1级、A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办理流程..................... - 3 - 第一步申请 ........................................................... - 3 - 第一节基本条件................................................... - 4 - 第二节专项条件................................................... - 6 - 第二步受理 ........................................................... - 6 - 第三步产品试制...................................................... - 7 - 第四步型式试验...................................................... - 7 - 第五步鉴定评审...................................................... - 7 - 第六步审批发证...................................................... - 8 - 第七步复查换证...................................................... - 9 - 第八步许可证变更与延期........................................... - 9 - 第九步补证与注销.................................................. - 10 - 二、A级锅炉制造许可办理流程.................................... - 12 - 第一步申请 .......................................................... - 12 - 第一节基本条件................................................. - 12 - 第二节专项条件.................................................. - 14 - 第二步受理 .......................................................... - 15 - 第三步产品试制..................................................... - 15 - 第四步鉴定评审..................................................... - 16 - 第五步审批发证..................................................... - 17 - 第六步复查换证..................................................... - 17 - 第七步许可证变更与延期.......................................... - 17 - 第八步补证与注销.................................................. - 19 - 三、附件 .............................................................. - 20 -首先查询《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分级围》,确定申请特种设备许可的级别和受理审批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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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的企业应该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制造许可,否则的话国家是不允许开展销售活动的。
具体的办理流程也是需要有关企业熟悉的。
办理的流程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四份)向许可实施机关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许可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
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三) 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完成型式试验后,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许可实施机关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 审批、发证
许可实施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
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如果企业觉得十分繁琐,没有专门的人负责的话,也可以找到一些代办机构,这样流程就简单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