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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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试行)

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试行)

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试行)一、《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与评分细则》总分值为1000分,分为:重症医学科组织管理(180分),病房布局(150分),人员配备(80分),设备设施(150分),医疗质量控制(150分),患者管理(40分),护理质量控制(100分),医院感染管理(100分),制度落实(50分)。

二、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二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只有通用标准得分超过600分才有资格参加重点专科评价。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检查项目评价标准与评价要点分值评价方法与评分标准实得分一、重症医学科组织管理(180分)1.学科定位: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应成立独立的重症医学科(ICU)。

重症医学科属于二级临床学科、一级诊疗科目。

重症医学科是重症医学的临床基地,负责集中救治各学科重症患者,并为此类患者及时提供系统、持续、高质量的监护与治疗,并为原发疾病的专科诊疗提供支持。

为了避免学科之间命名的混淆,ICU特指重症医学科的英文简称,专科的监护室只能统一中文名为××科重症监护室,不能称为××科ICU。

5年内有科技进步奖,有承担教学及培训能力。

60 重症医学科非二级学科扣60分2.管理体制: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ICU为重点,医院在满足ICU建制的前提下,可成立专科重症监护室。

湖北省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难

湖北省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难
5(3)
查有关资料
无中长期的发展规划不得分
4




(原40现26)
专业技术人员有相应的执业资格;专科医师人数合理
12(8)
查医院花名册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应执业资格;医师人数不低于0.2/床
有1人不符合相应执资格不得分;专业技术人员数每少1人扣2分
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所占比例
16(8)
查学位证书原件,各学位医师应占专科医师的比例为硕士达30%,博十达10%
7(4)
查职称证书
正高级职称或40岁以下副高级职称5(4)分;非高级职称不得分
学科带头人主持科内专科查房每年于少30次,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大会诊至少10次
2
查相关资料
主持科内专科查房未达标准,扣2分;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未达标准扣2分
主持科研项目(国家级、省级、市级)
7(5)
一例未履行知情同意不得分;一名患者不了解相关情况扣10(3)分

医疗水平(35%)
350
(400)
18
技术
特色
(原240,现315)
独立开展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南必备的技术项目。成功开展指:1、本科独立完成;2、每一项目能提交评审前3年内的10(20)份病历的技术资料
240(230)
严格按照《建设指南》的要求进行考核,现场查看规章制度、操作常规及人员设备等情况,查阅10(30)份病历
每项各占总分值的1乃,满足3项标准方可得满分,有一类人员不达标扣4分
高级、中级、初级所占比例
12(6)
变职称证书,高级、中级、初级人员占医师总数比例为3:4:3
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5%范围,满足3项标准方可得分

湖北省2018年县级省重点专科评审标准标准定稿神经外科评分标准

湖北省2018年县级省重点专科评审标准标准定稿神经外科评分标准
老中青医师结构合理,层次分明
4
查相关资料
结构层次清楚,人数近似得4分;人数比例明显失调扣4分
8
护理
队伍
21分
建立专科护理质量管理组织,有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实施计划和管理目标
6
查看相关资料及工作记录
未建立专科护理质量管理组织不得分;无实施计划和管理目标扣3分;无质量分析记录和改进措施扣3分
护士长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符合科室工作要求
甲级病案率<90%,每降1%,扣3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10
查看相关资料及随访记录
未建立患者随访制度,扣5分,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50%,扣5分
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
10
随机抽查10份病历
根据医院的年出院人次、疑难危重症比例、以及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进行综合打分(非手术科室直接得分)

技术队伍
110
5
学科
带头人
34分
副高以上职称
10
查职称证书
非副高级以上职称不得分
主持科内专科查房每年不少于30次,
10
查相关资料
主持科内专科查房每年少于30次,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主持科研项目(国家级、省级、市级)
10
查评审前3年内获准批件,多个项目可累加计分,最高不超过标准分
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
60
按照必备技术项目的要求进行考核,每一项目查阅20份病历
按相应专业技术项目的条款的总数平分分值;病历数少于10者,本项按未开展计算,大于10不足20的扣除相应分值
主要病种诊断标准恰当、治疗手段合理、疗效满意、并发症合并症发生率低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普通外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普通外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普通外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最新】湖北省临床药学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最新】湖北省临床药学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湖北省临床药学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六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组织与管理”占90分,“基础条件”占100分,“药品质量与安全”占200分,“药学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10分,“人才队伍建设”占200分,“教学与科研”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专科负责人是指具有高级职称、临床药学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专科持续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的专业人员。

五、专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专科负责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本标准中的“创新项目”指省内尚无先例。

七、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为“一票否决”项目。

评审中出现“一票否决”时,该项所在的部分得分为零。

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药学领域。

湖北省临床药学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湖北省临床药学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湖北省临床药学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六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组织与管理”占90分,“基础条件”占160分,“药品质量与安全”占230分,“药学服务能力与水平”占230分,“人才队伍建设”占190分,“教学、科研与制剂”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药学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本标准中的“创新项目”指省内尚无先例。

七、此标准用于答辩评审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为“一票否决”项目。

评审中出现“一·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附件4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基础条件”中对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评分表
11。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通用部分)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基础条件”中对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试点专科的专科部分评分标准另行下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表。

(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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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一、基础条件1.专科规模床位数量专科病床数量达到80张及以上,每增加20张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低于80张不得分。

2.医疗技术队伍1)年龄结构:小于45岁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50%以上得5分。

2)学历结构: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70%得3分,≥80%得5分。

低于70%的比例不得分。

3)职称结构:高级职称医师总数比例≥20%得3分,≥30%得5分。

低于20%的比例不得分。

二、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1.平均年出院人数评估前3年,年均出院人数2500人次得10分,每增加200人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2.平均住院日评估前3年,平均住院日≤14天得12分;≤13天得15分。

14天不得分。

3.疑难病例比例评估前3年,结合出院诊断;非脑血管病例病的神经系统疑难病比例>40%,得满分;每降低1%扣1分;非脑血管比例<20%者不得分。

4.诊断符合率评估前3年,诊断符合率≥95%,得20分;每降1%,扣4分;低于90%不得分。

5.甲级病案率评估前3年,甲级病案率大于90%得15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三、医疗质量状况1.病区质量评估前3年,基础护理合格率≥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95%,得5分,每下降1%,扣2分。

2.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评估前3年,医院感染发生率小于10%得10分,医院感染漏报率小于10%得10分。

不达标者均不得分。

3.正高、副高职称医师数/医师数四、专科能力评价体系1.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评估前3年,基础护理合格率≥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95%,得5分,每下降1%,扣2分。

2.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评估前3年,医院感染发生率小于10%得10分,医院感染漏报率小于10%得10分。

不达标者均不得分。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普通外科评分标准(试行)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普通外科评分标准(试行)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普通外科评分标准(试行)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普通外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正高、副高)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申报单位:
评审人:。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3.04.28•【字号】•【施行日期】2013.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县卫生局: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划(2013-2015年)〉的通知》(鄂卫办发〔2013〕1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3年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省卫生厅研究制定了《2013年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联系人:魏伟王燕联系电话:************;87823010电子邮箱:***************附件:2013年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方案湖北省卫生厅2013年4月28日附件2013年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方案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划(2013-2015年)的通知》(鄂卫办发〔2013〕1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3年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审专业和名额(一)评审专业2013年评审专业为: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普通外科、骨科、泌尿外科、病理科、重症医学科、眼科、护理。

二、申报要求(一)申报专科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原则上申报医院为县(市、区)二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

其中,新核定的县(市)三级医院可以参加评审,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黄陂区人民医院、武汉市汉阳医院不参加评审;2、拟申报专科必须是市(州)级临床重点专科;3、能独立开展本专业技术项目指南中规定的诊疗技术项目≥90%,具有较强的医疗辐射能力;4、学科带头人至少担任市级专业委员会委员以上职务,在市域内本专业学术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在专科发展中能起引领作用;5、人才形成梯队,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及学历结构合理,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后备人才队伍;6、具有满足本专科业务需要的设施和设备;7、有住院病床的专科要求有独立病区且专科床位数≥40张、病床使用率≥90%、住院患者中危重症患者比例≥30%;8、除提供本专业科研的实验技术外,本专业实验室技术必须由医院医学检验科承担和完成;9、申报前三年本科室无违法执业行为发生;申报前三年内本科室未发生重大医疗事故(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医院负主要责任);10、申报前三年内未发生一起违背卫生部规定的“八不准”并受到查处的或科内人员受刑事处罚的事件;未发生因医疗纠纷产生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11、医院积极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并认真完成政府交办的任务。

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1

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1
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
发表论文2篇(统计源以上)
4
查评审前3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统计 源以上期刊杂志
少一篇扣2分
6
学科 骨干
22分
有3个以上明确的学科骨干
6
查有关资料
少1名扣2分
主治以上职称
6
查有关资料
1名不具备主治以上职称扣2分
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平均每周1次以

10
查相关资料
1名学科骨干主持科内专科查房平均每周少于1
例失调不得分
老中青医师结构合理,层次分明
4
查相关资料
结构层次清楚,人数近似得4分;人数比例明显 失调扣4分
8
护理 队伍
21分
建立专科护理质量管理组织,有护理 质量持续改进的实施计划和管理目标
6
查看相关资料及工作记录
未建立专科护理质量管理组织不得分;无实施计 划和管理目标扣3分;无质量分析记录和改进措 施扣3分
查资料
每下降1%扣2分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 及执行情况
3
支撑 条件
45分
评估前三年医院每年对专科经费投入 不低于20万兀人民币
10
查医院账薄、报表,核对有关数据
每少10万元减5分
专科建设经费有专账,专款专用
5
查帐溥、报表,核对有关数据
无专账、无专款、未专用均不得分
专科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 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20
现场查看专科必备的仪器情况,查看仪器的使用记 录(参照指南)
30
查人事报表、护士排班表等相关资料,现场查看, 随机抽查2名护士进行考核,并随机询冋病人
病房护士数与病房实际床位数的比例低于0.4:1

县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县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XX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一、本细则分4个部分,实行量化100分制,其中“基本情况”占20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占50分,“技术、教学、科研”占25分,“医德医风管理”占5 分。

二、申报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医院为县级综合、专科医院。

2.能独立开展本专业技术项目指南中规定的诊疗技术项目≥80%,具有较强的医疗辐射能力;
3.学科带头人在市域内本专业学术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在专科发展中能起引领作用;
4.人才形成梯队,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及学历结构合理,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后备人才队伍;
5.具有满足本专科业务需要的设施和设备,应具备本专业科研的条件和实验技术;
6.有独立的专科护理单元,且床位数≥30张、病床使用率为85-93%、住院患者中危重症患者比例≥30%;
7.申报前三年本科室无违法执业行为发生;未发生违背卫生健康委“九不准”内容并受到查处的或科内人员受刑事处罚的事件;未发生因医疗纠纷产生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8.医院积极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并认真完成政府交办的任务。

三、本细则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连续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四、细则中所指“查看资料”系指近三年资料,重点是前一年。

五、本细则由XX省医疗机构管理研究所负责解释,XX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公布后执行。

三级综合医院临床科室技术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临床科室技术标准

2021年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临床技术项目指南一、心血管内科专业1.心脏骤停的抢救2.心源性休克的抢救3.静脉临时起搏4.急性大面积心机堵塞的抢救5.顽固性心律失常的诊治6.设立心脏监护〔CCU〕包括监测心率、血压、呼吸、血氧饱和度,有独立的护理单元8.高血压的诊治〔包括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高血压标准化治疗〕11.心脏亚极量负荷试验〔踏车运动试验、活动平板试验〕12.血液动力学监测:动态血压、腔内压测定13.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标准化诊治14.埋藏式永久起搏〔DDD〕二、呼吸内科专业1.支气管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分级与标准化治疗的诊治的抢救的诊治的诊治〔包括ARDS的诊治、多种机械通气模式〕的诊治和肺活检技术11.下呼吸道感染的正确诊断〔病原学〕和抗生素的合理应用13.慢性阻塞性肺心病的分级与标准化治疗三、消化内科专业2.消化道出血内镜下诊断与治疗〔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出血镜下治疗,三腔二囊管压迫止血及其他原因出血的内镜下止血治疗〕的诊断与治疗的诊治5.标准的胃镜、肠镜检查的诊治7.急性重症胰腺炎的诊治8.超声导向下肝穿刺9.食道狭窄扩张术,内支架置放术10.常规开展的胃镜、肠镜检查四、神经内科专业1.危重病人的抢救〔如昏迷、脑疝、呼吸肌麻痹、癫痫持续状态〕4.头痛的诊断、鉴别诊断、相关检查及治疗5.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性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8.脑电图检查9. 二维或三维经颅多普勒超声〔TCD〕10.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炎性疾病的鉴别诊断和治疗五、普通外科专业2.肝局部切除、脾切除术5.胆总管切开取石〔探查〕T管引流术、胆肠内引流术12.经皮经肝胆道造影〔PTC〕和引流〔PTCD〕技术六、骨科专业摘除术6.脊椎后路椎板减压、椎弓根内固定术7.周围神经损伤〔缺损〕的修复术9.断肢〔指、趾〕再植12.四肢血管损伤修复术13.骨盆骨折手术复位内固定术14.胸腰椎管狭窄减压术七、泌尿外科专业1.全膀胱切除术及膀胱损伤修补术2.尿道狭窄的手术治疗3.经尿道膀胱肿瘤电切术4.输尿管镜技术〔碎石、镜检〕5.经皮肾镜碎石取石术6.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7.肾癌根治术8.泌尿外科腹腔镜技术〔肾囊肿、输尿管取石等〕9.附睾切除术12.腹腔镜下肾上腺肿瘤切除术、肾囊肿去顶13.肾盂、输尿管交界处狭窄整形术八、眼科、人工晶体植入3.眼内异物取出术〔非磁性〕9.眼底荧光血管造影10.眼睑成形术11.定量视野计的应用12.眶内肿瘤摘除术13.眶壁骨折整复术14.视网膜脱离手术九、重症医学科1.心肺脑复苏术2.电复律、电除颤术3.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技术4.血流动力学检测技术5.动脉静脉穿刺置管术6.胸腔穿刺术、胸腔闭式引流术、心包穿刺术7.机械通气技术8. CRRT或血液灌流技术9.危重病的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治疗技术10.感染相关的预防、诊断与治疗技术11.疾病严重程度评分12.床旁临时心脏起搏技术十、病理科1.至少设置标本检查室、常规技术室、病理诊断室、免疫组化室、细胞学室和病理档案室各部位活体组织病理检查3.活检标本病理组织学诊断〔包括切取、咬取活检,内窥镜钳取活检及穿刺活检、手术切除标本的病理诊断〕≥2000例〔次〕/年4.全身各部位活体组织冰冻切片快速诊断,冰冻切片快速诊断与常规切片符合率达 95%5.细胞病理学诊断,包括脱落细胞学和穿刺细胞学诊断6.各种疑难疾病及特定专科疾病的正确诊断及病理分型7.开展组织化学染色种类在5种以上8.石蜡切片诊断的准确率≥95%9.切片质量优良率≥85%10.能开展与临床实验结合的科研工作11.开展免疫组化染色的种类应在30种以上12.能开展常规针吸细胞学及脱落细胞学〔如浆膜浆积液、CSF、支纤镜等〕检查与诊断13.能利用细胞病理学新技术〔如液基细胞学〕开展宫颈细胞学的检查与诊断。

湖北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科评审标准(二、三级医院)

湖北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科评审标准(二、三级医院)

湖北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科评审标准(二、三级医院)湖北省卫生厅二〇〇七年三月湖北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科评审标准编写说明1.制定依据《湖北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科评审标准》(以下简称《专科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文件以及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临床检验管理办法》(鄂卫发[2003]2号)文件,并参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同时融入了《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ISO15189:2003)《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ISO 15190:2003)和《湖北省医院管理评审实施细则》(暂行)标准要求的部分内容编制而成。

2.适用范围本标准围绕“组织机构与管理、执业规范与管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医疗安全与管理和工作绩效与评估”五方面进行编写,适用于湖北省二、三级综合性医院临床实验室。

3.评审办法湖北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科评审,遵照《湖北省医院管理评审办法》和有关标准及附件要求执行,省卫生厅委托省临床检验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被评审单位应根据《专科评审标准》向评审组提供有关资料,并如实汇报,不得弄虚作假,评审组采取听汇报、现场考查考核、座谈及问卷调查综合评分,提出评审反馈意见。

4.评分与优秀、合格标准《专科评审标准》总分为1000分,其中,组织机构与管理100分,占10%;执业规范与管理240分,占24%;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550分,占55%;医疗安全与管理60分,占6%;工作绩效与评估50分,占5%。

得分上要封顶,即不超过该项最高分值,扣分下要保底,即不倒扣分。

临床实验室专科评审最终得分在920分(含92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800分(含800分)以上为合格,80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专科评审实行三级六等制,即三级优秀临床实验室、三级合格临床实验室;二级优秀临床实验室、二级合格临床实验室;一级优秀临床实验室、一级合格临床实验室。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贝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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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专科
医师
队伍
18分
专业技术人员有相应的执业资格;专科医师人数合理
8
随机抽查3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执业资格;医师人数不低于0.2人/床
有1人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不得分;医师床位比不达标扣6分
高级、中级、初级所占比例
6
查职称证书,高级、中级、初级人员占医师总数比例为3∶4∶3
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10%范围,超出范围比例失调不得分
5பைடு நூலகம்
考核护士长掌握业务情况及科室管理情况
对业务不熟悉扣3分;对科室管理情况不清楚扣2分
定期开展护理专科业务培训,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
10
查有关资料,现场考核2名护士本专科护理能力
无培训计划扣3分,无考核记录扣5分;1名护士业务能力不熟悉扣5分
9
人才
培养
15分
有专科人员培训计划、措施及落实
5
查资料
无计划不得分,无培训记录扣3分

技术队伍
110
5
学科
带头人
34分
副高以上职称
10
查职称证书
非副高级以上职称不得分
主持科内专科查房每年不少于30次,
10
查相关资料
主持科内专科查房每年少于30次,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主持科研项目(国家级、省级、市级)
10
查评审前3年内获准批件,多个项目可累加计分,最高不超过标准分
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
每份病历5分,根据病历评价情况适当扣分
危重症诊治能力
50
抽查10份危重症病历,查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危重病种由专家组结合本专业实际确定
每份病历5分,根据病历评价情况适当扣分
14
创新
能力
40分
创新项目的数量
10
查在评审前3年内疾病诊疗方面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创新数量
老中青医师结构合理,层次分明
4
查相关资料
结构层次清楚,人数近似得4分;人数比例明显失调扣4分
8
护理
队伍
21分
建立专科护理质量管理组织,有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实施计划和管理目标
6
查看相关资料及工作记录
未建立专科护理质量管理组织不得分;无实施计划和管理目标扣3分;无质量分析记录和改进措施扣3分
护士长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符合科室工作要求
1份病历不合理扣5分
合理用血
20
抽查10份用血病历,检查是否严格遵守输血禁忌症,临床用血是否科学、合理
1份病历不合理扣2分
无重大医疗事故发生
10
查记录
发生三、四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不得分,次要责任5分/次
17
门诊
质量
30分
专家门诊情况
10
查看相关资料及工作记录并实地查看
每天均安排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出门诊,副高级以上专家每周至少出1次门诊,得10分。有一人不符合要求扣2分
技术推广情况
10
评审前3年,每年举办技术推广培训班
未举办技术推广会议或培训不得分,1年未举办扣2分

医疗质量状况
260
16
质量
概况
110分
合理检查
30
抽查10份病历,检查项目是否合理
1份病历不合理扣3分
合理用药
50
抽查10份病历,检查用药是否合理,包括项目:用药适应证是否明确、预防应用抗菌素合理性、联合应用抗菌素正确性、有无明显的药物配伍禁忌、是否根据药敏实验使用抗菌素、有否重复用药,具体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判定
常规技术项目缺一项扣4分
科室病床使用率
10
查资料
病床使用率<90%终止评审;病床使用率≥95%,得满分,每降低1%扣2分
科室平均年出院人数
10
查阅医院相关统计报表
专家根据参评单位平均年出院人数情况综合打分
科室平均年门诊人次
10
查阅医院相关统计报表
专家根据参评单位平均年门诊人次情况综合打分
科室平均住院日≤15天
3
支撑
条件
45分
评估前三年医院每年对专科经费投入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10
查医院账薄、报表,核对有关数据
每少10万元减5分
专科建设经费有专账,专款专用
5
查帐薄、报表,核对有关数据
无专账、无专款、未专用均不得分
专科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20
现场查看专科必备的仪器情况,查看仪器的使用记录(参照指南)
专科有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有医疗质量的管理制度,每月有科内医疗质量检查记录,并落实缺陷整改。
10
查资料、查记录;随机抽查2名医务人员进行考核
未成立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不得分;无质量管理制度扣5分;每月未定期检查不得分;1人不熟悉质量管理制度扣3分
专科有建全的岗位职责,并能认真履行
10
查资料,现场随机抽查医、护人员各1名进行考核
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20
查询相关病例和资料,由专家结合本专业实际确定2个反映本专业水平和能力的病种或技术进行比较评价
专家综合评价给分
12
技术
特色
10分
市内先进以上
10
医院提供的评审前3年内1项技术,评定其先进性
对医院提供的1项技术进行评估,每项技术适应症的合理掌握(3分),实施效果(3分),单项技术先进性、领先程度(4分)
20
随机调查30名病人
满意度低于95%,每降低1%扣3分,低于90%不得分

科研与教学
50
20
学术
影响
16分
学术委员会任职情况
6
查颁发的聘书。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学科多人担任职务,累加记分,最高分不超过标准分
市主委6分,副主委5分,常委4分、委员2分
设备满足所开展技术项目需要得10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6分,具有适宜性得4分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10
查看相关科室医疗技术队伍情况及设施设备情况
相关科室医疗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强得5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5分
4
科室
管理
75分
科室有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总结
5
查评审前3年内有关资料
无发展规划扣2分;无工作计划扣2分;无年度总结扣1分
13
诊治
能力
220分
独立开展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南必备的技术项目。成功开展指:1、本专科独立完成;2、每一项目能提交评审前3年内的20份病历的技术资料
60
按照必备技术项目的要求进行考核,每一项目查阅20份病历
按相应专业技术项目的条款的总数平分分值;病历数少于10者,本项按未开展计算,大于10不足20的扣除相应分值
医院制定有重点专科发展规划
3
查有关资料
规划欠合理得1分;无中长期发展规划不得分
2
专科
规模
30分
独立单元,科室布局合理
10
查医院有关文件;现场查看科室布局、就诊流程指示、重点专科科室标识
无重点专科科室设置文件不得分;
布局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医院感染管理不符和要求不得分;
就诊流程不清晰、不合理不得分;
科室标识不规范、不清楚、不醒目扣8分
开设本专科专病门诊
10
查看相关文件、实地查看
开设专病门诊得10分,未开设,不得分
门诊患者中预约挂号情况
10
查看相关记录,实地查看
已开展工作得10分
18
病区
质量
100分
诊断符合率
10
随机抽查20份病历
诊断符合率<95%,不得分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
10
随机抽查20份病历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70%,不得分
10
查阅医院统计报表
每上升一天扣3分。同一个专业的专科如果均在标准之内其最短天数按满分计数,其他酌情给分
科室床位周转次数≥19次/年
10
查阅医院统计报表
降低1次扣3分
11
亚专科建设
30分
亚专科与专科发展相适应
10
查相关资料,实地查看并询问医务人员
亚专科设置超过2个以上得10分,1个得5分,没有不得分
创新水平
10
查2项创新项目
2项创新项目具有先进性且临床应用好,得10分;1项创新项目具有先进性且临床应用好得5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
查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情况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10分;转化能力一般,得5分;不能转化为临床使用则不得分
15
辐射
能力
50分
年出院患者中外埠患者比例≥10%
10
根据《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1)改变护理工作模式,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2)依据科室专业特点及护理工作量,合理配置护士;(3)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等文件,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患者的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相符
床位数
10
查医院有关文件,并现场查看
病床总数≥30张得10分,每少1张扣1分
业务用房每床使用面积≥60平方米,每床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业务用房不包括辅助用房)
10
每床使用面积=业务用房面积/床位数。每床净使用面积=病房面积/床位数。查医院有关文件,并实地查看
业务用房每床使用面积≥60平方米得5分,每减少10平方米扣2分;每床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得5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2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无岗位职责不得分,岗位职责不健全扣2分;1人不熟悉岗位职责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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