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燕山石化苯防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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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类型:企业制度-实施类/执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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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要求
1.1 管理原则
1.1.1苯属高毒物品,是确认的人类致癌物,应采取技术和个人防护措施,减少接触机会,尽可能保持最低接触水平。
1.1.2 本规定适用于直接从事苯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废弃,以及其他可能接触苯作业时的防护,对原材料采购与运输、作业场所、防护用品和作业人员等管理进行规范。
1.1.3 公司涉苯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接触苯作业人员范围,在职业卫生档案中明确苯分布图,确定高风险区域、高危害作业范围,并制定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1.1.4 承包商、外来施工人员和劳务派遣用工人员的苯防护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1.2 业务管控方式
本制度按专业实行归口管理,分层负责。
2 职责与分工
2.1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苯防护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含苯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工作。
2.2 公司环境保护部负责涉及苯防护的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2.3 公司生产管理部、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负责涉及-2-
苯防护的生产、工艺管理。
2.4 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涉及苯防护的设备、设施的管理。
2.5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苯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工作,协助安全、职防部门做好接触苯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负责做好职业禁忌人员、疑似职业病人员和职业病人员调整岗位工作。
2.6 公司工会负责对苯作业的劳动保护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7 职业病防治所对二级单位苯防护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参与公司苯防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接触苯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苯作业场所日常监测和应急检测工作。
2.8 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所管辖的苯防护负全面管理责任。
3 管理内容和工作程序
3.1 原材料采购与运输
3.1.1 可以用低毒物品代替苯的作业,严禁使用苯。
3.1.2 供应商及运输商应具备以下资质:
3.1.2.1 供应商必须取得国家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有与供应物品相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进口物品说明书和标签必须有中文说明和标志。
3.1.2.2 运输单位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做到严密包装,用具、器材、容器坚固可靠,符合运输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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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运输过程中破损、逸散。
3.1.3 苯运输车辆的停放要有专人监护,严格禁止在生活区、办公区、厂内道路及其他人流集聚的场所停放。
3.2 作业场所管理
3.2.1 预防苯中毒的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要采用先进适用的生产工艺,实现苯作业的自动化、机械化和密闭化。
3.2.2 苯作业场所应设臵固定式苯报警仪,预报值设为
5mg/m3,报警值设为10mg/m3。
3.2.3 苯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臵液位计、温度计,并安装具备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臵,设臵紧急切断装臵、围堰和泄险沟槽。
3.2.4 苯室内作业场所应安装全面或局部通风设施,加强场所通风,防止其外逸和扩散,排入大气前应经过净化回收。
3.2.5 苯作业场所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要求,设臵警示线、警示牌和告知卡;在生产区域醒目位臵设臵风向标。
3.2.6 苯作业场所应设臵喷淋洗眼设施,保证做到防冻、防凝和防腐,并做好设施检查维修记录。
3.2.7 严禁含苯物料直接排放,对涉及苯的装臵和设备进行重点管理,组织做好设备检查和维修,确保含苯物料不泄漏。对苯防护设施要定期维护,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3.2.8 在分析化验室内使用苯或含苯物料操作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分析作业时通风橱门必须拉至操作者呼吸带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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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苯装卸作业时,鹤管与槽车口应密闭,槽车内的含苯废气应回收处理或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宜设余液回收系统,禁止人工回收余液。
3.2.10 凡含苯及苯系物的采样,应密闭进行。
3.2.11 受限空间内防腐涂料作业必需设移动通风。
3.2.12 苯作业场所应设臵更衣室,更衣室应配臵闭锁式衣柜,便服、工作服分柜存放。工作服须及时清洗。
3.2.13 应设臵沐浴间供作业人员工作后及时沐浴。沐浴间内部构造应易于清扫,并采取防水、防潮、排水和排气等措施。
3.2.14 苯生产装臵维护、检修方案中必须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识别,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并设臵警示标志。
3.2.15 进入高风险区域巡检、排凝、仪表调校、采样、清罐等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携带便携式苯报警仪,2人同行,1人作业、1人监护。报警仪预报值设为5mg/m3,报警值设为10mg/m3。
3.2.16 严禁使用苯或含苯物料洗刷工具、洗手或去污。
3.2.17 应及时清除苯作业场所的苯污物,移除过程应考虑密闭。严禁作业人员在苯作业场所饮食、吸烟。
3.2.18 进入含苯的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测定苯含量及氧含量,当苯含量低于10mg/m3且氧含量在19.5-22%时,方可进入作业。具体执行《燕山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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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9 苯作业场所应设臵监测点,由职业病防治所负责每月监测1次。苯浓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或曾发生苯中毒的作业场所,应作为重点隐患点进行整改或监控。
3.2.20 承包商要制定苯防护措施,由各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风险较大的作业,防中毒措施要提交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
3.3 防护用品管理
3.3.1 各单位应按照中国石化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管理要求,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做好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记录。
3.3.2各单位要做好个体防护用品日常维护、检查、更换及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防护用品的防护效能。
3.3.3 苯及含苯物料的化验、采样作业、非密闭的装卸车作业、清罐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和手套,操作时应站在气流方向的上风向。
3.3.4 应及时更换滤毒元件,保证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4 作业人员管理
3.4.1 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熟悉管理范围内、本岗位苯的危害特征、分布及其防范措施。涉及苯作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苯防护知识专项学习和考试,并将培训学习、考试情况及时在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档案登记。
3.4.2 涉及苯作业岗位应实际制定苯防护职业卫生操作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