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国家预算和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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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楼继伟2016年4月26日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

基本建设是指以新增工程效益或者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续建、改扩建、迁建、大型维修改造工程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正确处理资金使用效益与资金供给的关系。

第四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依法筹集和使用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资金,防范财务风险;(二)合理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执行;(三)加强项目核算管理,规范和控制建设成本;(四)及时准确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面反映基本建设财务状况;(五)加强对基本建设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实施绩效评价。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并指导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实施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含一级预算单位,下同)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加强本部门或者本行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二)按项目单独核算,按照规定将核算情况纳入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三)按照规定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根据批准的项目概(预)算做好核算管理,及时掌握建设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做好核算资料档案管理;(四)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报送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和资料;(五)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六)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工作。

财政学总结

财政学总结

财政学知识点整理第一章、财政学对象和财政职能1、财政:从经济学意义来理解,财政是一个经济学范畴,是一种以国家为i主题的经济行为,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

2、财政学的对象:财政收支及其治理。

3、财政运行的主要特征:(1)财政运行是财政收支的矛盾统一;(2)财政运行是财政规律与财政政策的矛盾统一;(3)财政运行是公共性与阶级性的矛盾统一。

4、财政职能:(1)资源配置职能;(2)收入分配职能;(3)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4)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职能。

5、政府参与资源配置的原因:(1)私人不愿意提供公共产品;(2)私人不愿意清楚外部性;(3)规模报酬递增所导致的垄断。

6、财政配置资源的机制和手段:(1)在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能的前提下,确定社会公共需要的基本范围,确定财政收支占GDP的合理比例,从而实现资源配置总体效率;(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压缩一般指出,提高资源配置的结构;(3)合理安排财政投资的规模和结构,保证国家重点建设;(4)创新财政资源配置方式,大幅度减少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大力提倡采取PPP方式,带动民间资本的发展,同时对每项生产性投资的确定和考核都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进效益。

7、经济公平:要素收入与要素投入相对称。

8、社会公平:是指将收入差距维持在现阶段各阶层居民所能接受的合理范围内,平等不等于公平,甚至是对社会公平的背离。

9、经济稳定: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10、充分就业:是指可就业人口的就业率达到了由该国当时社会经济状况所能承受的最大比率。

11、物价稳定:是指物价上涨幅度维持在不至于影响社会经济正常运行的范围内。

12、国际收支平衡:指的是一国在国际经济来往中维持经常性项目收支的大体平衡。

13、财政实现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的机制和手段:(1)经济稳定的目标集中体现为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大体平衡;(2)在财政实践中,还可以通过一种制度性安排,发挥某种“自动”稳定作用,例如累进税制度、失业救济金制度都具有这种作用;(3)通过财政投资、财政补贴和税收等多方面的安排,加快农业、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等基础公共设施的发展,消除经济增长中的“瓶颈”,并支持第三产业的兴起,加快产业结构的转换,保证国民经济稳定与高速发展的最优结合;(4)财政首先应切实保证民生性的社会公共需要。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有条件转移支付
条 件
配套补助

转 移 支 付
配 套 补 助
无 限 额
配 套 补 助
有 限 额
配 套 补 助
(二)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必要性 解决区域性公共产品外溢问题 辖区间效益外溢和成本外溢 弥补地方财政缺口 促进落后地区的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 实现公共资金的公平分配 保证各地最低公共服务标准 优化资源配置
(一)国家财力分散 (二)强化了地方的利益机制,加剧
了地方保护主义 (三)形式不够规范
二、分税制基本问题
分税制是以各级政权之间事权划分结 构为依据,根据不同税种的不同特性, 将其分别划归不同财政级次,确定不 同政权间财政分配关系的财政管理体 制。
完全分税——中央税与地方税 适度分税—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
⊙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

⊙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

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

决定和命令

⊙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

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

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
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以 上
⊙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
预算管理体制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具 体体现。
建立预算管理体制的根本任务——正确划 分各级政府预算的收支范围,规定预算管 理权限及相互间的制衡关系,使国家财力 在各级政府及各区域间合理分配,保障相 应级次或区域的政府行使职能的资金需要, 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
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 组成部分。

国家预算与预算管理的题目

国家预算与预算管理的题目

第一章国家预算与预算管理的题目一、填空题1、是具有法律规定和制度保证,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2、旧中国国家预算的形成起因于。

3、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和发展是国家预算产生的。

4、是国家预算产生的必要条件。

5、国家预算是政府分配集中性财政资金、为配置必要资金的重要工具。

6、国家预算的、需要以预算程序、步骤为保证,预算周期按预算年度为期、并分阶段进行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各阶段紧密联系、互为条件。

7、决算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要划清预算年度、预算级次和资金界限,做到收支、、。

8、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计划。

9、单位、部门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本单位、本部门预算后汇总后报送。

10、预算编制一开始就应细化到每个具体用款项目,细化的程度至少应达到决算要求,细化到达、、甚至级科目,总的原则应是越细越好,这样才能保证足够的透明度和强化监督。

11、是以项目的绩效(效益)为目的,以成本为基础而编制的预算。

12、绩效预算强调政府而不是,支出内容与服务规划紧密相关,使绩效评价渗透到政府的每一个部门。

二、单选题1、国家预算管理的主体是()。

A、政府B、财政C、国家D、税务2、国家预算管理在财政管理中处于()。

A、主导地位B、次要地位C、从属地位D、领导地位3、国家预算由()的预算组成。

A、各级财政部门B、各级政府C、各个单位D、各级国库4、国家预算是以()为基础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

A、数字B、报表C、管理D、计划5、()是指在编制预算时不考计划虑基期情况,对原有的各项开支都要重新审核而测算并编制预算年度指标的方法。

A、绩效预算B、部门预算C、零基预算D、单位预算三、多选题1、国家预算的基本特征为()A、计划性B、法律性C、集中性D、年度性2、国家预算按照收支管理范围分为()。

A、财政总预算B、绩效预算C、部门预算D、单位预算3、预算周期的构成环节一般应包括()四个步骤。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更名)•【公布日期】1998.10.28•【文号】[98]国管财字第266号•【施行日期】1998.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98]国管财字第266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八日附件: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行政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部门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各部门)的行政财务活动,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各部门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开展行政财务活动。

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科学、合理地安排各项支出,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任务、机构、人员第四条行政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一)根据本部门工作任务的需要和主管预算单位的要求,编制本部门的预算;(二)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搞好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管理;(三)根据核定的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各项资金,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四)加强国有资产价值形态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收支状况,科学分析财务活动,积极参与财务决策;(六)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行政财务活动进行控制、监督,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七)对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有关财务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国家行政财务管理制度

国家行政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行政财务管理,规范行政单位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单位。

第三条国家行政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公开透明,民主监督;(三)厉行节约,提高效益;(四)分类管理,分步实施。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国家行政财务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行政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实行年度预算和部门预算相结合的制度。

第八条行政单位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法定职权和职能要求编制;(二)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三)按照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四)按照法定程序编制。

第九条行政单位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第十条行政单位预算编制程序:(一)单位提出预算编制意见;(二)财政部门审核预算编制意见;(三)单位编制预算草案;(四)财政部门审核预算草案;(五)单位根据财政部门审核意见修改预算草案;(六)单位报送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行政单位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二)合理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分类管理,分步实施。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资金来源包括:(一)财政拨款;(二)非税收入;(三)国有资产收益;(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资金支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按照预算执行;(三)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落实财务预算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各项支出的管理和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全面预算管理,是指在全面的科学经济管理理念指导下,按照政府的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综合考虑资源的配置、财政收入和支出,按照一定程序,对预先确定的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的专项经费进行编制、执行和监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人员。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四条预算编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单位的经济计划和决算、财务数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各项政策、计划,编制全面预算。

第五条预算编制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编制的流程和制度,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六条预算编制机构应当以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对财政预算的编制程序、数据依据、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不断改进预算编制工作。

第七条预算编制机构应当组织专门力量,对预算编制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第八条预算编制机构应当根据预算管理的需要,建立有效的预算编制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九条预算编制机构应当组织专门力量对预算编制的过程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预算编制水平。

第十条预算编制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预算编制的情况,并接受监督。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十一条预算执行单位应当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单位的财政预算,保证预算的实施效果。

第十二条预算执行单位应当妥善处理好支出与收入的关系,确保预算的平衡和合理。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单位应当依照预算法和有关法规,确保经费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得挪用、挤占、截留财政资金。

第十四条预算执行单位应当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及时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预算的合理实施。

第十五条预算执行单位应当加强财务预算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防范和纠正各种财务风险。

《国家预算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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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强化法律性
传统的部门预算通常只需要在财政的业务机构和部
门之间进行信息的传递,现行改革的部门预算方案是作 为功能预算的细化部分,也需要传送到立法机构,我国 政府除了向人代会提交功能预算外,还同时提供有关部 门的部门预算,以便于立法机构审批年度预算法案、并 为监督政府预算的执行提供依据。
二、实行部门预算的必要性
四、基本支出预算的控制和调整
定额标准确定后,财政机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按定额
标准计算形成的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及财政拨款补助数下
达给部门或单位。 基本支出预算中按照政府采购品目规定应当纳入政府 采购的支出,应当同时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国家有 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第四节 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
一、项目预算的范围及其分类
三、基本支出经费的测算方法
(一)按不同用途经费的核定 1.人员经费的核定方法:按定员和工资标准据实核定。 基本工资是人员经费的主要部分,一般根据核定的编制人数或全年平均 人数、上年平均工资定额,并结合计划年度工资调整情况计算确定。 全年工资额=编制人数×年均工资定额 发给在职人员的各项津贴、补贴等补助工资一般根据人员数和平均标准测算。
(四)事业费定额的测算工作 1.审核、分析、整理测算资料 审核; 分析和整理。 2.测算制定定额标准 3.测算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和财政补助数 根据各个单项定额标准及定额标准的计量单位测算出事业 费的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 核实单位的收入情况; 为便于分析和管理,可根据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数和单位编 制内实有人数计算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包括人员及日常公用 经费); 定额标准初步确定后,要进行复盘试算。
5.科学性 打破按基数编制预算的方法,部门预算支出的核定不 再以上年基数为基础;而采取零基预算和绩效预算结合, 以财政部门核定的定员定额标准为依据编制经费预算;以 科学合理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为预算编制的基础。 6.经费分类管理 部门预算对支出经费实行分类编列与管理,即:所有 行政事业经费一律按部门划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 分。对部门预算中的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预算, 实行不同的编制方法。

国家预算管理条例

国家预算管理条例

【发布单位】国务院【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90号【发布日期】1991-10-21【生效日期】1992-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国家预算管理条例(1991年10月21日国务院令第90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预算管理,强化国家预算的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各部门、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等,下同),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国家预算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

国家预算应当做到收支平衡。

第四条国家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旗)、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

第五条国家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

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组成。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第六条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组成。

第七条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第八条单位预算是指实行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经费预算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务收支计划中与预算有关的部分。

第九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

第十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条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是预算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

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本级总预算草案、决算草案;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消本级各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预算方面的不适当的决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国家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国家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家财政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家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以下简称“国家单位”)。

第三条国家单位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进行财务活动。

(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财政资金保值增值。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国家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组织实施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

(三)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四)规范会计核算,及时、准确编制财务报表。

(五)开展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第五条国家单位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部门财务行为。

(二)按时提交财务预算、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三)配合财务管理部门开展财务检查、审计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国家单位财务预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兼顾,确保重点支出。

(二)量入为出,厉行节约。

(三)合理分配,优化支出结构。

(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七条国家单位财务预算编制程序:(一)各部门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二)财务管理部门对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三)单位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对年度财务预算草案进行审议,形成年度财务预算。

(四)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八条国家单位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监管,防止资金违规使用。

预算管理制度办法

预算管理制度办法

预算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管理活动。

第三条预算管理以前期计划为基础,以后期控制为重点,以评价为导向,全面推行科学管理,贯彻全面预算,在预算范围内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效率,保证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依法合规,按照科学的管理方法,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六条预算编制是一项重要的预算管理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发展规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科学编制财政预算。

第七条预算编制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分配、严格约束的原则,合理确定预算规模,科学分配资源,严格控制预算支出。

第八条预算编制应依法合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发展规划,确保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第九条预算编制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财政收支状况、社会民生等方面的需求,结合国家和地方的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各项目标和指标,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条预算编制应充分参与,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参与预算编制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信息资料和数据,积极配合预算编制工作。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应加强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应及时公布,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公布财政预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预算的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预算编制应加强评估,各部门、各单位应对预算编制结果进行评估,及时纠正和改进,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十四条预算执行是财政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十五条预算执行应遵循严格约束、合理支出、高效管理的原则,切实节约和合理使用预算资金。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课件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课件
收入按税种的特点划分;
支出按公共产品的层次性划分。
解决之道是对各级财政收支水平进行调节,以 达到财权与事权的最终统一(转移支付)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公平原则——横向均衡
含义: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标准和供给数 量在各地区的均等化。
理解:由于地区差异的存在,各地区人均 公共支出水平不可能完全相等。但是对基 本公共产品的供给应保证与国家发展状况 相应的起码水平。如部分地区确有困难, 无法保证最低标准,则应通过预算管理体 制的设计来解决。
财政职能在政 府间的界定
事权
收支划分
2、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四、收支划分的方法
(1)统收统支 (2)收入分类分成
预算收入




中 固定比例分成收入 央


收地


入方




分 成
调剂比例分成收入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3)总额分成 (4)定额上缴(或定额补助) (5)分税制——分税、分权、分管 五、地方政府机动财力的确定 (一)地方预算机动财力的内容 1、地方预算的预备费 2、地方预算超收分成、增收分成和支出结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 组成部分。
财政管 理体制
预算管理体制 税收管理体制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等等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预算管理体制与政治体制和经济管理 体制密切相关。
预算管理体制的级次划分与行政体制划分 一致,通常实行分级管理: 政府体系划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进一步划分级次。
基本公共产品——义务教育、公共安全、基本 医疗保健、水电设施、交通设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正)-国家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正)-国家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第四章预算编制第五章预算审查和批准第六章预算执行第七章预算调整第八章决算第九章监督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全国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

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第四条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第五条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第六条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包括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和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向中央的上解收入。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第七条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包括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和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第三章预算法

第三章预算法

(5)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6)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7)监督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 (8)改变或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算、
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9)向全国人大、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和地方预
算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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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预算法
2、各级地方行政机构的职权 (1)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决算草案; (2)向本级人大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3)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
(1)全国人大的职权
●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 行情况的报告
●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撤销人大常委会预决算不适当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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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预算法
(2)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 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 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 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 ● 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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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预算法
(三)编制方式 ——复式预算(26比31)
(四)编制依据或方法 ●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度收支预测(25比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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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预算法
(五)预算收支编制要求 1、预算收入编制应当(36比29) ——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真实 2、预算支出编制应当(37比30) ——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 ——统筹兼顾、确保重点
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 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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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预算法
2、地方权力机构的职权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职权 ● 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总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 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改变或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预决算不适当决议 ● 撤销本级政府预决算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政府预算习题集-答案

政府预算习题集-答案

政府预算习题集答案第一章政府预算概论一、名词解释1、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是政府筹集、分配和管理财政资金的重要工具。

2、政府预算原则是国家选择预算形式和体系的指导思想,是一国预算立法、编制及执行所必须遵循的。

3、年度预算平衡是指每一年的财政收支结果都应是平衡的预算。

4、周期平衡预算是指在预算收支的比照关系上,应在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内保持收支平衡,而不是在某一个特定的财政年度或一个日历时期内保持平衡。

5、充分就业预算平衡就是设想在现有的经济资源能够得到充分利用的条件下,国民生产总值可以到达最大值,税收收入也随着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而增长。

二、单项选择题1、相对于其他预算主体和传统的国家预算来说,政府预算具有的最鲜明的特征是〔A 〕A、公共性B、法律性C、计划性D、集中性2、现代预算制度最早出现的国家是〔B 〕A、美国B、英国C、德国D、中国3、现代预算产生的根本原因是〔D 〕A、加强财政管理B、财政监督的需要C、公众的要求D、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4、充分就业预算平衡政策的突出特点,是以〔D 〕为基础。

A、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理论B、凯恩斯经济理论C、经济周期理论D、财政自动稳定器理论5、在各种财政政策手段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D 〕A、税收B、公债C、公共支出D、预算6.中国第一部国家预算为〔C 〕年预算。

A、1949B、1950C、1910D、19017.国家预算管理的主体是〔D 〕。

A、政府B、部门C、财政D、国家2.在我国经办国库业务的是〔D 〕A.农业银行B.工商银行C.建设银行D.人民银行8.我国国家预算管理级次分为〔D 〕A.中央和地方两级预算B.中央、省、市三级预算C.中央、省、市、县四级预算D.中央、省、市、县、乡五级预算9.预算管理的主体是〔A 〕A.国家B.银行C.事业单位D.其他社会组织10.预算计划管理的中心环节是〔A 〕A.编制预算B.执行预算C.编制决算D.调整决算11.我国预算年度采用〔C 〕年制。

国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国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财政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管理,保障国家财政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单位。

第三条国家财务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公开透明原则:加强财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勤俭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反对铺张浪费。

(四)权责一致原则:明确财务管理责任,强化监督考核。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国家财政部门负责全国国家财务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监督。

(二)编制国家财政预算,管理国家财政资金。

(三)监督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单位依法进行财务活动。

(四)组织国家财务检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条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职责,加强财务监督。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国家财政预算应当按照年度编制,实行滚动管理。

第七条国家财政预算应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

第八条国家财政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预算草案。

(二)预算草案的审批。

(三)预算执行。

(四)预算调整。

(五)预算监督。

第九条国家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十条国家财政资金的收支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财政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收支两条线原则:预算外资金不得与预算内资金混淆使用。

(二)专款专用原则:财政资金应当按照预算用途使用。

(三)及时性原则:财政资金支付应当及时、准确。

第十一条国家财政资金收支应当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国家预算管理条例

国家预算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预算管理,强化国家预算地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地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实行预算管理地各部门、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等,下同),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国家预算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地原则.国家预算应当做到收支平衡.第四条国家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地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地市、市辖区、旗)、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地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第五条国家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地预算组成.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第六条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地下一级总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地预算组成第七条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第八条单位预算是指实行预算管理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地经费预算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地财务收支计划中与预算有关地部分第九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地预算,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第十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十一条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是预算管理地国家行政机关.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本级总预算草案、决算草案;组织本级总预算地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预备费地动用;编制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地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消本级各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预算方面地不适当地决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是预算管理地职能部门.各级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总预算草案、决算草案;具体组织和监督本级总预算地执行;编报本级政府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第十四条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预算地法律、法规和规章地规定,制定本部门预算具体执行办法;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地执行;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第十五条各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地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本单位预算草案、决算草案;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严格执行本单位地经费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第十六条预算地内容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预算收入包括:(一)税收收入;(二)企业上缴利润收入;(三)基金收入;(四)专款收入;(五)事业收入;(六)其他收入.预算支出包括:(一)经济建设支出;(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支出;(三)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四)国防支出;(五)各项补贴支出;(六)其他支出第十七条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国家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预算固定收入、地方预算固定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国家预算支出划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地方预算支出、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支出.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收支范围地划分,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地原则,在保证中央宏观调控和监督地前提下,赋予地方相应地财政自主权第十八条地方预算固定收入加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中分配给地方地预算收入,大于地方预算支出地,上解中央;小于地方预算支出地,由中央给予补助第十九条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收入和支出项目地具体划分、地方上解中央或者中央对地方补助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确定.在分税制财政体制实施前,可以继续实行不同形式地财政包干办法第二十条地方各级政府预算与下一级总预算收入和支出项目地具体划分办法,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第二十一条预算收入应当统筹安排使用.确需设立专项基金或者列收列支项目地,必须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审批第二十二条上级人民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或者变相调用下级人民政府地预算资金.下级人民政府不得挤占上级人民政府地预算资金第二十三条民族自治地方地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地安排,以及财政地管理权限,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地规定执行;该法没有规定地,依照本条例和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地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预算编制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之前按照规定编制预算草案.第二十五条预算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预算管理职权和收支范围地规定,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编制.预算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第二十六条国家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分为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两部分.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应当保持合理地比例和结构.经常性预算不列赤字.中央建设性预算地部分资金,可以通过举借国内和国外债务地方式筹措,但是借债应当有合理地规模和结构;地方建设性预算按照收支平衡地原则编制.国家预算地具体编制方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各级预算收入地编制,应当坚持积极可靠、稳定增长地原则.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地收入,不得隐瞒、虚列,不得将上年地一次性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地依据第二十八条各级预算支出地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留有后备地原则.在保证经常性支出合理需要地前提下,安排建设性支出第二十九条凡影响预算收支变化地重大政策措施,应当在编制预算草案前确定,并在预算草案中作出安排.第三十条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地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四设置预备费,用于解决当年预算执行中难以预料地特殊开支第三十一条各级政府预算应当设置一定数额地预算周转金.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地上年结余款项,应当视同下年地预算收入,用于上年结转支出和补充预算周转金;尚有余额地,可以用于下年必需地预算支出第三十三条国务院于每年11月1日前下达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地指示.编制预算草案地具体事项,由财政部部署第三十四条中央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地指示和财政部地部署,具体布置所属各单位编制预算草案,并负责汇总编制本部门地预算草案,报财政部审核.财政部审核汇总中央各部门地预算草案,编制中央预算草案第三十五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地指示和上级财政部门地部署,具体布置本级各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编制预算草案,并负责汇总编制本级总预算草案,由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第三十六条财政部将中央预算草案和地方预算草案汇编成国家预算草案,由国务院审定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第三十七条各级总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人民政府地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应当向本部门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第三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地预算,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下一级人民政府上报备案地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五章预算执行和监督第三十九条各级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第四十条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未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之前,暂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编制地预算草案执行第四十一条一切有预算收入征收任务地部门,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地规定,积极组织预算收入,确保中央和地方预算收入任务按期完成,不得超越权限减免应当征收地预算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应当上缴国库地资金第四十二条一切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地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地规定,将应当上缴地资金上缴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和拖欠第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支出预算执行,并贯彻勤俭节约地方针,提高资金地使用效益.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预算、按程序、按进度及时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资金地管理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预算必须设立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具备条件地乡(民族乡、镇)预算,应当设立国库.各级国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库业务地管理,及时准确地办理预算收入地收纳、划分、留解和预算支出资金地拨付.各级国库库款地支配权属于同级财政部门.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动用国库库款或者退库.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国库地管理和监督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不得超越权限,作出减少预算收入、增加预算支出地决定;对超越权限作出地减收增支决定,上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权限,作出减少预算收入、增加预算支出地决定;对超越权限作出地减收增支决定,本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消第四十六条政府各部门制定地规章和行政措施,凡涉及财政、税收地,必须按照规定商得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地同意;未经财政、税务部门同意地规章和行政措施,财政、税务部门有权拒绝执行第四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地领导,保证财政、税务部门依法组织预算收入,严格管理预算支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收入和支出地管理,不得违反规定将预算内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或者将预算外支出转为预算内支出第四十八条各级预备费地动用由本级财政部门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除因紧急情况必须支出地外,上半年不得动用第四十九条各级预算周转金由本级财政部门管理,用于预算执行中地资金周转,不得用于增加支出或者挪作他用第五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预算执行情况地报告第五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监督下级人民政府预算地执行;下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第五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预算地执行.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期限,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第五十三条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对预算执行地监督,接受财政部门地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期限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第五十四条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预算地执行.第六章预算调整第五十五条预算调整是指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地本级政府预算在执行中因追加支出或者追减收入而发生地部分变更第五十六条在预算年度内,遇有重大事件发生、方针政策调整或者经济情况变化,对预算执行产生较大影响时,可以进行预算调整.但是,追加支出,必须有相应地收入来源弥补;追减收入,必须有相应地压缩支出措施第五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对于必须进行地预算调整,应当编制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第五十八条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人民政府下拨各项专款而引起地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接受拨款地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第五十九条各部门、各单位地预算支出应当按照规定地预算科目执行,不得随意流用.预算科目间地流用,须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改变隶属关系,其财务关系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第六十一条各级政府预算在执行中当年实际收入超过预算地部分,应当留作下年使用;确需安排某些急需支出地,视同预算调整处理第六十二条地方各级政府预算调整方案经批准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第七章决算第六十三条决算草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编制.编制决算草案地具体事项,由财政部进行部署第六十四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划清预算年度和预算级次,分清资金界限,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第六十五条各部门对所属各单位地决算草案,应当严格审核,并编制本部门地决算草案,在规定期限内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核.各级财政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决算草案应当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地,有权作出调整第六十六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编制本级总决算草案,经上一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由人民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地决定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财政部编制国家决算草案,经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第六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地决算,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第六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上报备案地决算,认为有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相抵触地,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第六十九条各级审计部门有权对本级各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地决算实行审计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七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地下列行为,属于预算违法行为:(一)擅自改变预算地;(二)越权作出减收增支决定地;(三)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擅自退库地;(四)擅自动用预备费地;(五)在预算调整中由于追加支出没有可靠地收入来源或者追减收入没有相应压缩支出,而造成财政赤字地;(六)编报虚假决算草案地;(七)擅自将预算内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或者将预算外支出转为预算内支出地第七十一条对有预算违法行为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依法清还违法所得外,上一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地,并应当追究有关领导人员地行政责任第七十二条对有预算违法行为地财政部门,除依法清还违法所得外,上一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本级人民政府并可以追究该财政部门有关领导人员地行政责任第七十三条对有预算违法行为地部门和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审计部门除追回被侵占地国家资金外,应当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或者核减拨款、罚款地处罚;情节严重地,由有关部门追究其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地行政责任第七十四条由于上级部门地责任而造成预算违法行为地,由上级人民政府追究该上级部门及有关责任人员地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七十五条国防费预算草案、决算草案,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和专项经费管理部门编制,报财政部审核汇总,分别纳入国家预算草案、决算草案第七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外资金地管理.第七十七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本条例地实施细则由财政部制定.第七十八条本条例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1951年8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地《预算决算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第三章国家预算及预算管理体制

第三章国家预算及预算管理体制

一般地说, 各级政府有什么 样的行政权力 (事权),就应 当有相应的财 权,以便从财力 上保证各级政府 实现其职能。
政府间职责的划分
(1)中央(联邦)政府应承担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的职责, 地方性的公共产品则应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
(2)具有效益外溢性的公共产品可由中央(联邦)政府提供, 或者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提供
(3)宏观经济调控的职责只能由中央(联邦)政府来承担, 地方政府不能从事对经济宏观调控
(4)收入公平分配和提供社会福利的职责主要应由中央(联 邦)政府来负责
政府间财政收入的划分
分税制,即中央(联邦) 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收入划分 要按照税种来进行。
政府间税种划分遵循的原则: (1)税源广大的税种应划给中 央(联邦)政府
第三章 国家预算及预算管理体制
国家预算 预算管理体制
第一节 国家预算
什么是国家预算 我国的国家预算体系
一、什么是国家预算
国家预算是国家的财政收 支计划,它是以收支一览 表的形式表现的、具有法 律地位的文件,是国家财 政实现计划管理的工具。
国家预算的特点
国家预算是政府某一财政年度的财政收支计划 国家预算要经过一国的立法机构批准才能正式生
R为1994年税收返还基数;C为消费税收入;V为增值税收入;S为 1993年中央对地方的下划收入。
Rn=Rn-1+ Rn-1×0.3×(C+75%V)n – (C+75%V)n-1/(C+75%V)n-1
Rn=Rn-1×(1+0.3rn)
Rn 为1994年以后的第n年的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Rn-1 为第n年 的前一年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 rn为第n年的“两税”增长率

国家预算管理条例

国家预算管理条例

【发布单位】国务院【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90号【发布日期】1991-10-21【生效日期】1992-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国家预算管理条例(1991年10月21日国务院令第90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预算管理,强化国家预算的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各部门、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等,下同),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国家预算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

国家预算应当做到收支平衡。

第四条国家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旗)、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

第五条国家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

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组成。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第六条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组成。

第七条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第八条单位预算是指实行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经费预算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务收支计划中与预算有关的部分。

第九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

第十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条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是预算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

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本级总预算草案、决算草案;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消本级各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预算方面的不适当的决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三章 预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 预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 预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概述 第二节 预算权的分配 第三节 预算收支范围 第四节 预算制度 第五节 预算监督制度 第六节 预算法律责任
第一节 预算法概述
一、预算的概念


所谓预算,是指相关主体对自己的经济活动 的预先盘算,其实质是在需要与可能之间进 行权衡和评估,以决定是否和如何进行某种 资源配置的过程。 预算可以分为公共预算和私人预算,国家预 算(政府预算)、企业预算、个人预算等。
第二节 预算权的分配


四、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权
依据我国《预算法》的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部门 具有以下预算管理职权:( 1)编制权,即有权 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有权具体编制本 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2)执行权,它有权具体 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3)提案权,它 有权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4)报告 权,它有权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政府财政部门 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三节 预算收支范围


一、预算收入的分类
此外,我国《预算法》还对预算收入做出 了法定分类,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税收收入;(2)依照规定应当上缴 的国有资产收益;(3)专项收入;(4) 其他收入。
第三节 预算收支范围


一、预算收入的分类
首先是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工商税收(包括商品税、所 得税、财产税等)、海关税收(包括相关的进出口税收) 等税收收入。税收收入的取得是通过国家税务机关代表 国家依法向应纳税主体征收税款,再将税款缴入国库, 从而形成国家的预算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在税收收入的取得阶段,因征税而引起 的征税人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应由税法来调 整;而在税收收入转化为预算收入的阶段,即因上缴税 款而发生的税务机关与国家财政机关的缴款入库关系, 则由预算法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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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护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功能分类特点五:充分考虑国情 国际(IMF)
一般公共服务
基础科研

科 学 技 术

医疗卫生
研究与发展
…… 经 济 事 务
交通运输 农林水事务 ……
(三)支出经济分类
类(12) 工资福利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房屋建筑物购建 专用设备购置 ……
款(98)
资本性支出
转移支付 ……
类(6) 款(49) 项(354) 目(750)
烟消费税
增值税
国内消费税 进口消费税 ……
酒及酒精消费税 ……
税收收入
非税收入 ……
消费税 ……
收入分类的内容
• (1) 税收收入,下设20款 • (2)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下设6款 • (3) 非税收入,下设8款 • (4) 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下设4款 • (5) 债务收入,下设2款 • (6) 转移性收入下设9款
• 缺点: • 仍是投入型预算,不 能反映预算支出的效 果,只能反映支出的 用途和数量; • 完善:编制产出型预 算和效益预算
按国家预算指标(预算数字)的确定 不同:内容的区别
• 1、增量预算 • 2、零基预算
1、增量预算
• 增量预算是指财政收支计划指标在以前财 政年度的基础上,按新的财政年度的经济 发展情况加以调整后确定的。 • 我国预算编制基本上采用增量预算编制方 法 • 优缺点:编制方法较为简便,易于操作; 但存在编制方法的不科学、不规范、欠公 平、造成预算约束软化。
××重建 ……
43 …… ……
80 … 210 … ……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与管理
• (1)政府性基金的性质及其管理
•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为42338亿元,相当于公共 预算收入的27.8%;政府性基金支出为42347亿元 ,相当于公共预算支出的24.1%。
• (2)土地出让金收入
• 2015年全口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共计 32545.75亿元,占当年地方政府基金本级收入的 85.2%
200
200 200
150
150 150
100
100 100
750
750 750
教育
科学技术 医疗卫生 …… 合 计
50
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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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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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 750
50
400100800来自1501200
200
1600
第二节、推进依法理财,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体制
(一)编制部门预算
(二)实施政府采购制度
(三)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四)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推进依法理财,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体制
(一)编制部门预算 1.编制部门预算的背景和意义 ①有利于提高国家预算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加 强廉政建设。 ②使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程序和流程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 化 ③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④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针和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措 施,实现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行政管理费
E. 教育行政管理费
……
功能分类特点三:科目设置明细
医疗卫生
疾病预防 控制

医疗服务
妇幼保健
农村卫生

疾病预防控制运行 重大疾病预防控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处理

功能分类特点四:便于比较交流 国际(IMF)
一般公共服务 国 防


一般公共服务 国 防
公共秩序和安全
公共安全 教 育

(三)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5.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中的职责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 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 (1)起源:丹麦 • (2)含义:将预算年度内全部的财政收入 和财政支出按经济性质分别编入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收支对照表,从而编成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相对独立的预算,通常分为经费 预算和资本预算 或是经常性与预算和建设 预算(或债务预算)
(3)复式预算的优缺点
• 优点: • 编制复式预算使经常 性支出和建设性支出 泾渭分明 • 反映出来的盈余或赤 字真实可靠,且能保 证国家债务收入用于 建设性支出 • 有利于加强预算管理 及宏观经济的分析和 调控
二、推进依法理财,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体制
(一)编制部门预算 2.部门预算的内容
①部门预算就是按部门编制预算,改变过去长期 以来按支出功能和收入类别编制预算的做法。 ②部门预算是一种全面反映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
二、推进依法理财,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体制
(二)实施政府采购制度 实施
1.政府采购制度及其实施
150
1200
100
800
750
6000
支出分类与部门分类、项目分类的联用(图2)
功能分类 经济分类 科目名称
单位 编码 类 款 项
331 213 01 24
项目 分类
工资 资本性 … 合计 福利 支出 支出
××农业局 农林水事务 农业 灾害救助 ××救助 163 12 271 … 670 35 … 230
第三章 国家预算和预算管理
第一节、国家预算概述 第二节、推进依法理财, 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体制 第三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第一节、国家预算概述
一、国家预算及其类别和编制原则 二、公共预算及其收支分类和科目设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与管理
一、国家预算概述
(一)国家预算的含义及其类别
以预算形式的差 别为依据,国家 预算可分为单式 预算和复式预算.
二、推进依法理财,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体制
(三)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1.我国过去国库支付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 ①缺乏严格的预算约束和预算监督机制,容易滋生腐败和寻 租等违法和违纪行为; ②财政资金周转过程中的沉淀资金分散于各部门和各单位, 不利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③不利于预算管理制度的全面改革,比如,编制部门预算和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要求与国库支付制度相互配套,如 果仍实行分散支付制度,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前两项改革有关 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的目标。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 预算收支科目
•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2015全国国有本经营预算收入共计2560.16亿元, 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共计2078.57亿元。
•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 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共计44660.34亿元 其中,保险费收入为32518.48亿元,财政补贴收 入为10198.15亿元。社会基金支出共计39356.68亿 元,当年收支结余5303.6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57002.33亿元。
工资福利 ……
支出功能分类、经济分类交叉表(图1)
经济分类 工资 商品 对个人 对企 资本 和服务 和家庭 业的 性支 …… 合计 福利 功能分类 支出 的补助 补贴 出
一般公共服务 50 100 150 200 150 100 750
外交
国防 公共安全
50
50 50
100
100 100
150
150 150
(1)政府采购制度是以公开招标、投标为主要方式 选择供货商(厂商),从国内外市场为政府部门或所 属团体购买商品或劳务的一种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二、推进依法理财,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体制
(二)实施政府采购制度
2.《政府采购法》的主要内容
(1)政府采购当事人 (2)政府采购方式 (3)政府采购程序和政府采购合同 (4)采购人与供货商
1、单式预算
• (1)含义:是将预算年度内的全部财政收支 汇编在一个预算总表内,形成一个收支对照表 的预算编制形式。 • (2)优缺点 • 优点:符合预算完整性原则; • 缺点:没有把全部的财政收支按经济性质分列 和分别汇集平衡,不便于对财政经济活动进行 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一种投入型预算。
2、复式预算
二、推进依法理财,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体制
(三)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2.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含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对预算资金分配、资金使用、 银行清算及资金到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账户的全过程集中 进行全面的监控制度
3.实行集中支付制度的措施 4.政府采购的对外开放
二、推进依法理财,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体制
功能分类特点二:分类标准规范
旧:教育总支出=A+B+C+D+E+F 新:教育总支出=A
基本建设支出 企业挖革改造 科技三项费用
A. 教育基建支出
教育管理事务
B. 教育企业挖革改造
普通教育
职业教育
C. 教育科技三项费用
D. 高等学校经费
旧新
A 教 育
成人教育 广播电视教育
教育事业费
D. ……
留学教育
经济分类特点一:自成体系
原目级科目 经济分类
工资福利 资本性支出
人员支出
商品和服 务支出
……
公用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 债务支出 的补助
经济分类特点二:充分细化
办公费
差旅费
邮电费
租赁费
公务费
水电费
维修费 ……
会议费
经济分类特点三:运用广泛
资本性支出 ……
债务支出 …… 基建支出 …… 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 部分经费支出
(二)国家预算原则
1、公开性 预算原则
2、可靠性
3、完整性 4、统一性 5、年度性
二、公共预算及其收支分类和科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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