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味俱全的一年——一个实习律师的真实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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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首届司考过关的,实习至今接近一年,很快就要拿到执业证了,回想实习的这一年,真算得上五味俱全,这一年我最大的感受是,做一个成功的律师很难,但做一个真正的律师,就不是难与不难的问题,而是有没有可能性的问题,构成这一自我追问的原因,不是别的,正是我这些日子的真实体验。

我原来有很好的工作,虽然绝算不上富裕,但一年有近十万稳定的收入,有优越的社会地位,促使我在三十五岁辞职去做律师唯一的信念,是我对这个行业的憧憬和对实现社会公正的信念,于是我提前一年辞去了副处级的职务专门复习,在渡过了艰苦卓绝的一年后,我终于通过了首届司法考试,我至今仍记得拿到分数时喜极而泣的情景,因为我以为,我从此将开始新的生活,我将在一个更为崇高也更富挑战性的领域大展宏图,尽管我的一些朋友同事乃至家人都表示了不同程度的不解,但我自己始终认为,这是我一个绝对正确的选择(至今我也这样认为)。

拿到分数后我先后给十来家律师事务所或打了电话,或投寄了简历,因为我不是学法律的,而且司法考试的分数也不太高,再就是可能和年龄有点关系吧,受到了一些冷淡,但还是有两家事务所表示了积极的态度,我很快选择了其中一家。其实我当时对事务所的好坏根本没有概念,之前我甚至不认识任何一个律师,仅有的对这个行业的认识来自书本和网络加上一些自己的理解,我选择这家事务所唯一的理由是这个所比另一个的态度更热情一些,而且我凭直觉认为这个所的规模要更大也更规范一些,后来我知道这个所在我们这个城市上一年度律师事务所的收入排名上列第九,算个中等偏上的规模了。

事务所地点比较好,在市中心一个商业大厦的八楼,面积近一百五十平方,装修还算可以,所里有律师近五十人——这是名册上的,实际上,来上班的不到十五人,经常来上班的不到十人,每天都来的只有五六个人:一个会计,一个出纳(都是律师兼任,在所里领工资,偶尔也办案,他们负责收钱,每天必须来),主任和另一个合伙人,主任聘请的一个律师助理,加上我和另外三个实习律师,每天上班的不过七八人,有的律师根本不来上班,有的律师连在所里呆了三五年的人都没见过,有的律师甚至连主任都说不清楚是怎么挂上这个所的——于是我知道了第一件事情,律师可以在一个所工作好几年而从不露面。

我听到不少实习律师说他们工资太少了,只有五六百,好象少得不得了,我很惊讶,我不是惊讶他们拿的少,我是惊讶——他们竟然还有工资!我们所的实习律师,根本没有工资,全部尽义务,不要说没有工资,就是你办了事也没有补贴,纯粹的尽义务,所里的态度很明确,你是来学习的,我让你实习就是恩惠,想拿钱就走人,我从侧面打听了一下,很多所都这样,没有工资。不过也有例外,这是我后面要说的了。我对此倒无所谓,不要说一年,我是有思想准备几年都没有收入的,毕竟我工作了十多年,对很多事情我还是会有一个基本的判断,不会天真到以为哪个行当里遍地是黄金。再一个,我有些积蓄,妻子的工作也不差,家庭条件比较好,我也不计较拿不拿这点实习工资。另外三个实习律师有一个情况和我差不多,另两个年轻的就惨了,其中一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家在农村,也没有工作经历,住的是一个月一百五十元钱的贫民房,连自行车都没有,每天走近一个小时的路来上班,真让人难以想象他竟然是一个律师,虽然只是一个实习律师。我对有没有工资无所谓,但我不明白的是,我们算不算劳动者?需不需要签定劳动合同?有没有权利按最低生活标准拿工资?我更不明白的是,我们实习的地方是律师事务所不是包工头的工地,本来应当是最规范最讲法的地方,但劳动法还有很多相关的法律在这里消失了,不见了,被遗忘了,只有当事人来咨询的时候,我在一旁听见主任振振有词地说:不管你签不签劳动协议,劳动关系是确定的,你

有权利······呵呵,也许我缺的不是权利,而是把权利提出来的勇气,或者说,提出这个权利的代价太大了,不值得一提。

我在所里的工作很杂,打扫卫生、接听电话、复印材料、书写法律文书、跑法院检察院、跑司法部门律师协会等等等等。因为所也不太大,事情本来不多,我们四个实习的,都抢着做,无偿提供的劳动力,反而以此为荣,来一个当事人会有几个人跳起来倒茶,电话一响几双手都伸过去,因为没有分配具体的工作,每个律师都可以指使我们。说心里话,我对此是心甘情愿的,全部的原因只有一个,我是来学习的。有时候没事干就闲坐一天,有时候忙起来连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但大部分时候都在做一些很机械的没有丝毫智力因素也没有任何专业色彩的事情。大部分律师对我们比较冷淡,当然也不会专门和你过不去,表面上的礼貌是能保持的,有的律师还是比较愿意指点你,特别一些年纪较大的老律师。过上一段时间,大约三四个月吧,各人的长处或短处多少都会显露出来,渐渐地,有的律师会来和你交往,和你讨论案情,偶尔还会来咨询你一些不太重要的法律问题,当然,性格上有缺点的或能力不太强的,可能日子会难一点。

我来实习几个月后,基本上能和律师们打成一片,一来我性格比较随和,不太计较一些得失利益,有事情进退把握得比较到位,二来有些相关的工作经验能为别的律师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三来经过交谈了解,知道我以前做过公务员,而且有一定的级别,有的律师希望我能给他们介绍一些案源,于是多少把我的地位提高了一些。后来主任知道了(呵呵,其实我的经历我在来的第一天填一大堆表格的时候都写明了,结果还是靠我的嘴讲出来),就来找我,让我给介绍案源,给我提成。之后主任又找我几次,都是谈这个问题,后来见我没动静,就有点不高兴,以为我不愿意,嫌提成少,就说我要嫌少可以商量——我对此比较反感,因为我第一次已经说了,我有案子会介绍来的,但主任的一再提醒我认为是对我不信任,不信任的原因是我嫌钱少,确实有律师把案子拿到别的所去做。事实上,我确实努力过,也希望能为所里带来一些案件,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多官司要打,主任好象觉得我应该认识所有要打官司的人一样。

我实习的第一个问题是实习律师证,因为等法律职业资格证太慢,司法局规定可以凭考试分数办实习证提前开始实习。我很早就把资料交到了司法厅,但整整四个月都没办下来,而我们所里四个实习的,有一个才半个月就拿到了,还有一个过了二十来天也拿到了,剩下我和另一个,左等不来右等不来。主任说要我们去找熟人,主要是司法局或是司法厅的熟人,只要有熟人就可以办下来,没熟人只好等,而先办下来的两个人都是找了熟人的。我没找熟人,而是去司法厅去问,让我万分惊讶的是,律管处负责办证的人竟然也让我找熟人!说你找了熟人能快点,不然只好等。我简直出离愤怒,因为这个该死的实习证实际上只要半个小时甚至十分钟就能办下来,我不明白为什么办这个东西要找熟人,这又不是什么分房子涨工资,这只是一个律师的实习证,一个根本不值钱也不代表任何权力的东西。简直不可理喻,为什么在司法部门会如此公然的以熟人为办事的入口。我后来才知道,有的人根本不用实习就能拿到执业证,有的人根本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就能拿到实习证,有的人实习只是象征性的,我们一起实习的就有三个月拿到执业证的。同样,有的人实习了三年也拿不到证——虽然这是极端的例子。其实这些事情对我这样经历的人本来应该想象得到,但我还是没想到,因为我想法律部门对程序上的事情(其实也就是表面的事情)至少应当起表率作用吧?我不知道一个连办实习证都要找熟人的人是否能当好律师?我认为不能。后来我坚持不找熟人,尽管司法厅的一个副厅长是我父亲大学的同学,但我没有开这个口,直到拿到资格证我才办好了实习证,而这时和我一起实习的已经有人成为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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