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1钢柱及柱间支撑安装工艺标准2007.3.15-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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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柱及柱间支撑的安装工艺标准(Ⅲ-501)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单层、多层及高(超高)层房屋建筑钢结构中钢柱及柱间支撑的施工。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

2.1.1 主要材料:钢柱及柱间支撑等,应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包括:钢材、焊接材料、涂装材料、高强螺栓、焊钉及瓷环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按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的复验。

2.1.2 配套材料:普通螺栓、切割用气体、脚手架、爬梯、护拦、道木、钢垫板等应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2 机具设备

2.2.1 起重设备:起重吊机、卷扬机、钢丝绳、倒链、千斤顶、路基箱、滑轮、拉索等,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吊装安全。

2.2.2 测量器具:全站仪、激光铅直仪、反射接受仪、经纬仪、经纬仪弯管目镜、水准仪、塔尺、水平尺、钢尺、拉力计、冲子、钢针、磁力线坠、墨斗、手锤等工具,所有测量用的器具应进行标定,并在使用有效期内。

2.2.3 焊接设备及检测仪器:电焊机、配电箱、焊条烘干箱、保温筒、空压机、切割设备、碳弧气刨、超声波探伤仪、磁粉探伤仪、焊缝量规等。

2.2.4 主要器具:力矩扳手、电动扳手、普通扳手、电动钢刷、砂轮机、撬棍、大小锤、冲钉、风绳等。

2.3 作业条件

2.3.1 基础工程已完成或一批基础(不少于能形成空间刚度单元的柱基基础)已进行基础检验和交接验收。并符合下列规定:

2.3.1.1 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2.3.1.2 基础周围回填夯实完毕;

2.3.1.3 埋设件的轴线、标高、平整度及杯口的底部标高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3.1.4 基础的轴线(行列线)标志和标高基准点准确、齐全。

2.3.2 钢构件按顺序配套已运至现场,并经复验合格。

2.3.3 机具设备已到位。

2.4 技术准备

2.4.1 编制安装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包括特点、难点与对策)、施工组织与部署、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分项安装工艺、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资源计划(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和构件供应计划)、工期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

2.4.2 在编写施工方案时,应考虑工程所在地的气候条件,尤其是台风、雨雪情况,便于在工期允许的情况下,避开冬雨季施工;在工期不允许的情况下,应做好冬雨季施工方案,保证工程质量。

2.4.3 所编制的施工方案应受控于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各项要求。

2.4.4 高强度螺栓及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应进行试验。

2.4.5 编制焊接专项方案(含焊接工艺评定)、测量专项方案。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3.2 操作方法

3.2.1 在安装前对运至现场的钢构件应进行全面检查,包括:钢柱两个侧面的中轴线、标高基准线,以及钢构件的外形尺寸、螺栓孔位置、直径、数量及质量、焊缝、焊钉、摩擦面处理、防腐涂层、外观等;对构件的变形、缺陷及灰尘、泥砂、污物等不合格处,应在地面进行矫正、修整,处理,合格后方可安装。

3.2.2 在安装前对基础进行复测,除检查全部验收资料外,尚应按柱基数抽查复测20%,且不应少于5个,检测结果应符合表3.2.2-1、3.2.2-2、3.2.2-3、3.2.2-4的规定。

表3.2.2-1 建筑物定位轴线、基础上柱的定位轴线和标高的允许偏差

3.2.2.1 当采用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承面,或以基础顶面预埋钢板或支座作为支承面时,其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2-2的规定;

3.2.2.2 当采用座浆垫板时,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2-3的规定;

表3.2.3-3 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

表3.2.2-4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

浆处的基础表面应凿毛;地脚螺栓预留孔应清洁;地脚螺栓(锚栓)应完好无损,其螺纹露出长度宜大于等于30mm;预埋钢板作支承时,其表面应平整,无焊疤、飞溅等污物;

3.2.2.5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必须进行修复直至合格。

3.2.3 将钢柱的安装轴线(行、列线)标注在基础表面,钢柱的柱底部、柱身(牛脚处)及柱上部分别划出行、列轴线及标高观测点(以牛腿标高为基准)均用油漆标注。

3.2.4 安装前对杯形基础标高应进行找平。纵横楼轴线偏移过大者,影响钢柱安装要剔凿混凝土后达到合格。

3.2.5 钢柱安装

根据施工方案及现场实际选择吊机,按要求站位,吊装前将要安装的钢柱按位置、方向摆放到吊机的旋转半径范围内,根据方案设定吊点及焊接吊耳,当有地脚螺栓时,穿过螺栓应注意保护螺纹不受损伤,并及时拧紧螺栓固定,同时尚应用临时支撑或拉风绳固定,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摘除吊钩。

安装:如无钢梁连接,应采取临时钢梁连接,且要与土建配合钢筋穿过钢柱。倾斜钢柱或柱脚为铰接节点钢柱安装:通过计算采取临时支撑固定。门式刚架柱安装工艺:与单层钢柱安装方法相同。

①柱顶标高调整:刚架柱标高调整时,先在柱身标定标高基准点,然后以水准仪测定其差值,调整螺母,当柱底板与柱基顶面高度大于50mm时,几条螺栓承受压力不够时可适当加斜垫铁,以防螺栓失稳。

②刚架柱垂直度精确校正;在初校正的基础上,安装刚架梁的同时还要跟踪校正刚架柱,当框架形成后,再校正一次,用缆风或柱间支撑固定。

3.2.6校正

3.2.6.1 标高调整:放上钢柱后,利用柱底板下的螺母或标高调整块控制钢柱的标高(因为有些钢柱过重,螺栓和螺母无法承受其重量,故柱底板下需加设标高调整块——钢板调整标高),精度可达到±1mm以内。柱底板下预留的空隙,可以用高强度、微膨胀、无收缩沙浆以捻浆法填实。当使用螺母作为调整柱底板标高时,应对地脚螺栓的强度和刚度进行计算。

3.2.6.2 调整:在吊车摘钩前,可采用千斤顶或倒链等机具,将轴线偏差调整到规范允许范围内,直至下柱底板轴线与基础轴线、上柱底部轴线与下柱顶部轴线相吻合,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1.2-1或4.1.2-2的规定:

3.2.6.3 度调整:在吊装过程中,在钢柱行、列方向的适当高度设置磁力线坠,测量钢柱侧面与线坠吊线之间距离,上、下一致则钢柱垂直;整体校正时,用两台经纬仪或全站仪分别放置于钢柱行、列线方向,由下至上观测钢柱中心线的引出线,每节柱的定位轴线均应从地面控制轴线直接引上,不得以下层柱的轴线为标准来确定上层柱的轴线;在测量校正时,应考虑日照和温度变化的影响,宜在无日照影响和焊接完成24小时后进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1.2-1或4.1.2-2的规定;

3.2.6.4 钢结构的标高校正,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钢垫板进行调整,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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