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督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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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信和拆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督查工作方案

为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程序,建立有效的激励、监督和约束机制,及时发现工程建设和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各项目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四个年”主题活动和打好“五个攻坚战”为目标,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的工作部署,本着“实事求是,秉公办理”的原则,对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特别是重点、难点工程项目及时、快速、客观、公正地完成督查过程,全面了解掌握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向前推进。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市信和拆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督查工作组,组长为公司党总支书记王明军,副组长为公司副总经理赵江。

由督查工作组正副组长带队,分为两个督查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督查一组督察员为:丁昌峰、张彧、岑贞迪

督查二组督察员为:李聪、农家乐、戚浩

督查小组常设机构为综合办公室。

三、督查对象

本公司所负责或配合城区负责的各项征地拆迁工程。

四、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的责任、任务落实情况;

(二)工程的实施计划执行情况;

(三)工程的基本程序的执行情况;

(四)工程的参与者廉洁自律情况;

(五)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关于工程的批示及要求的落实情况。

五、督查的主要方式

(一)开展专项检查。由督查组定期(原则上每周一次)或不定期到工程现场进行专项检查。各工程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汇报进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督查组认真听取汇报,查看有关文字材料,到工地现场查看。督查结束后,由督察组提交督查报告报公司领导审阅。

(二)督查提醒。督查组对照各工程的计划进度对工程实际进度进行不定期督查。如发现工程的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立即进行电话督查提醒,要求工程责任人分析说明原因。对领导的批示和重大工作事项可由督查组下达《督办通知单》,工程责任部门应按要求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

(三)定期通报。对会议、督查等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和督办通知单办理情况以简报、公示等形式进行定期通报。

六、工作要求和奖惩办法

(一)被督查部门及相关责任人须认真配合督查组的工作。督查过程中,须向督查组认真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工作思路、措施建议等,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事实。

(二)如督查报告中提出需整改事项,被督查部门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督察组反馈整改情况。

(三)工程督查情况与绩效挂钩,督查组根据对各工程督查情况提出奖惩意见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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