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平罗县为自治区园林县城陶乐镇为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平罗县为自治区园林县城
陶乐镇为自治区园林镇的决定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宁政发[2011]156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14
【实施日期】2011.1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平罗县为自治区园林县城陶乐镇为自治区园林镇的决
定
(宁政发〔2011〕15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近年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各地以创建园林城镇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对城镇园林绿化工作的领导,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与城镇园林绿化、美化建设结合起来,全区建成区绿地率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