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
学院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方案
学院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方案(范本)目录一、优秀毕业学生奖项设置 (2)二、表彰对象 (2)三、评选条件 (3)(一)科技创新奖 (3)(二)学业优异奖 (4)(三)热心公益奖 (4)(四)菁英干部奖 (4)(五)奋发自强奖 (5)(六)文体翘楚奖 (5)四、优秀毕业学子奖项名额设置 (5)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6)六、其他事项 (7)为了在应届毕业生中大力表彰和弘扬先进,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增强毕业生的社会责任感,为社会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根据《2023届市、校两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方案》,结合学校2023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和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在学校评选方案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优秀毕业学生奖项设置1.科技创新奖:表彰科研能力突出,科研成果丰富,在学术科研、课外科技活动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毕业班学生;2.学业优异奖:表彰学习能力突出、平均绩点名列前茅、学习成绩优秀的毕业班学生;3.热心公益奖:表彰在志愿服务方面表现突出、服务社会、服务大众,引领志愿服务新风尚的毕业班学生;4.菁英干部奖:表彰在各级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责任心强,为同学服务乐于奉献,在工作中组织协调能力强,表现突出的毕业班学生;5.奋发自强奖:表彰在学期间能发奋图强,积极面对各种困难,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毕业班学生;6.文体翘楚奖:表彰在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一定成就的毕业班学生。
二、表彰对象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参评学生必须具备开拓进取、顽强不屈、乐观积极、敢于梦想、勇于实践等优秀品质,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无违规违纪记录外,还需要根据各奖项的要求具备相应的条件,条件相当,曾获评学院学子之星的优先考虑:(一)科技创新奖1.开拓进取、积极向上;意志顽强、品行端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2.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2.8以上;研究生:每门学位课程75分以上,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3.学术科研能力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3)公开发表、出版著作;(4)以学生第一作者身份在B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刊物分类参照社科部和科技处公布的期刊分类目录;(5)曾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获国家立项并被评为优秀项目;(6)曾参与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并在课题组中排名前三位。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已经成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衡量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准。
优秀毕业生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首先,学术成绩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首要标准。
学术成绩是学生在学业方面的表现,是学生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的体现。
优秀毕业生应该有良好的学习态度,能够主动学习,独立思考,并且在各项学科中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
其次,社会实践能力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社会实践是学生实践能力的体现,是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生活的能力。
优秀毕业生应该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能够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并且能够与他人良好地合作。
再次,优秀毕业生应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创新能力是指学生能够独立思考,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
实践能力是指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活动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优秀毕业生应该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和实践意识,能够主动参与各种实践活动,并且能够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创新。
最后,优秀毕业生还应该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能力。
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是学生综合素质的体现,也是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优秀毕业生应该能够与他人良好地沟通和合作,能够有效地与他人协作解决问题,并且能够在团队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总之,评选优秀毕业生应该综合考察学生的学术成绩、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能力。
只有具备全面素质的学生才能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和发展。
学校评选优秀毕业生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学生自觉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优秀毕业生怎么评选
优秀毕业生怎么评选评选优秀毕业生是一个严肃而又重要的任务,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评估和选择。
以下是一种可能的评选流程和标准。
首先,评选优秀毕业生应该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是学生在学校的主要表现之一,能够反映他们的学习能力和努力程度。
评选过程中可以根据学生的成绩单或学年报告对学生的学科成绩、综合成绩、排名等进行统计和比较,以确定学术成绩优秀的候选人。
其次,评选优秀毕业生还应考虑学生的科研和创新成果。
在大学期间,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或进行创新实践可以培养他们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
评选过程中可以参考学生参与的科研项目和创新实践的质量、影响力和成果,以及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竞赛、获奖情况等,来评估学生在这方面的表现。
此外,评选优秀毕业生还需要综合考虑学生在社会实践和实习方面的表现。
社会实践和实习是学生了解社会、培养实践能力和与人相处能力的重要途径。
评选过程中可以参考学生参与的社会实践和实习的情况,包括实习单位的评价、自己的实践报告等,来评估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最后,评选优秀毕业生还需要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人品德。
大学教育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评选过程中可以从学生的学风、师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综合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人品德。
在评选优秀毕业生时,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评选过程应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偏袒任何候选人。
评选结果应该公开透明,让候选人和全校师生都能了解评选过程和结果。
综上所述,评选优秀毕业生需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和创新成果、社会实践和实习表现,以及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人品德。
评选过程应该公平公正公开,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
通过这样的评选流程和标准,可以选出最优秀的毕业生,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同时也激励其他学生进一步提高自己。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在每年的毕业季,学校都会评选出一批优秀毕业生,以表彰他们在学业和个人发展方面的杰出成就。
本文将介绍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具体办法和标准,以及对于评选结果的公示和奖励措施。
一、评选标准1. 学业表现:优秀毕业生的学业成绩应达到一定的要求,如平均绩点在3.5以上。
此外,还应注重对课程的全面掌握和对学科的深入理解。
2. 科研能力:优秀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表现为主动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或获得专利等。
对于本科生而言,可以要求有一定的科研实践经验。
3. 社会实践:优秀毕业生不仅在学术方面有出色的表现,还应在社会实践中拥有突出的成就。
这包括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获得社会荣誉等。
4. 综合素质:优秀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如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此外,还应具备较高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二、评选程序1. 报名:学校根据评选时间发布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报名参加。
报名时,学生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成绩单、科研成果和社会实践证明等。
2. 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相关学院的教师和校外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面试:初步筛选出的候选人将参加面试环节。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申请材料的进一步深入了解和对候选人综合素质的评估。
面试由评审委员会成员负责,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4. 公示与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学校将会给予获选学生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毕业生”等,并颁发证书和奖杯作为奖励。
三、公正公平原则在优秀毕业生评选过程中,学校始终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
评选委员会的成员都必须具备专业背景和权威性,确保评选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同时,对于申请材料的保密工作也十分重要,以防止不正当行为和舞弊现象的发生。
四、评选结果的意义和影响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结果对学生个人具有重要意义。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法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法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大体线路,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专业大体功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课平均成绩在全班前25%之内。
3.踊跃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注重全面进展,在校期间本科生至少四次、专接本及专科生至少两次取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5.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态度端正,能服从国家需要,正确处置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毕业生:1.在校期间因违纪而受到全校通报批评者;2.在校期间有一门以上课程成绩绩点在2以下者;3.在择业进程中,不能正确处置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表现不行者;4.本科学生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及表彰方法1.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生评选必需高标准、严要求,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前提下,各专业的评定数应操纵在毕业生人数的10%之内。
2.优秀毕业生奖励方法(1)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并装入个人档案,发优秀毕业生证书。
(2)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可取得学校一次性奖励。
(3)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与三勤学生一样对待。
三、组织领导及评定方法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各学院由党总支(党委)组织领导,学校由学生处(部)归口治理。
2.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对象为我校本、专科毕业生。
3.优秀毕业生的评定由各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依照本班实际情形组织全班同窗民主评议、推荐,确信本班候选人,报学院党总支(党委)审议。
4.各学院党总支(党委)按规定的条件和比例,审定本学院优秀毕业生,组织填写《河北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并附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表送学生处(部)。
5.学生处(部)对各学院报送的优秀毕业生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全面衡量,并报主管校领导审定。
6.学生处(部)负责优秀毕业生的表彰及奖励。
四、时刻安排依照毕业班的实际情形,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于每一年二月下旬开始,至三月底终止,具体安排如下:1.二月下旬,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有关材料的搜集和评议推荐工作,确信各班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包括学业成绩、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个性特质四个方面。
首先,学业成绩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基本标准之一。
学业成绩是衡量学生学习能力和知识掌握程度的重要指标,包括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和科研成果等。
优秀毕业生应在各个科目中取得优秀的成绩,并拥有较高的综合学分绩点。
他们应积极参与学术科研活动,取得科研成果,例如发表论文或参与科研项目。
其次,实践能力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实践能力是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解决的能力,包括实习经验、实验室技能、实践创新等。
优秀毕业生应具有较丰富的实习经历,参与过各种实践项目,并能在实际问题中做出较好的解决方案。
他们能熟练运用实验室技能,掌握先进的实验技术。
第三,综合素质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方面。
综合素质包括品德素质、团队合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领导才能等。
优秀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品德素质,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
他们还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在集体中与他人协作、沟通,共同完成任务。
此外,他们应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清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思想。
优秀毕业生还应具备一定的领导才能,在集体中能够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
最后,个性特质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一个重要指标。
个性特质是指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表现出的个人特色和独特风貌。
优秀毕业生应该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具备良好的自学能力和探索精神。
他们应具备较高的自我激励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自主管理、自我规划和自我发展。
综上所述,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应综合考虑学业成绩、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个性特质。
只有在这四个方面均能表现优秀的学生才能评选为优秀毕业生,这既是对学生的全面素质要求,也是对他们未来发展的一种鼓励和指引。
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了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与管理,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在校大学生创先争优、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具体评选办法如下:第一条评选的对象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本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专科生。
第二条评选的条件(一)评选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领导,努力学习,关心时事政策。
2.思想上进,言行一致,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分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3.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克服不良倾向,无违纪现象,敢于同错误行为作斗争。
4.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文明礼貌,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讲究个人修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群众基础。
5.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外语和计算机通过所要求等级水平考试。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二)本科优秀毕业生具体评选条件:1.大学生英语四级成绩达425分以上,计算机通过相应能力考试;2.在校期间连续三年或以上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3.综合测评成绩占所在班级前1/3,在校期间连续三年或以上获得各类奖学金,校期间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4.实习期间表现优秀,获得优秀实习生称号;5.毕业论文优秀。
(三)专科优秀毕业生具体评选条件:1.通过英语相应能力测试;2.在校期间连续两年或以上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3.综合测评成绩占所在班级前1/3,在校期间连续两年或以上获得各类奖学金,校期间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4.实习期间表现优秀,获得优秀实习生称号;5.毕业考试成绩优秀。
(四)被授予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可直接授予优秀毕业生。
(五)对在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对学校建设有特殊贡献的同学,其基本条件符合者,经审批可参与评选。
(六)在校期间曾获奖学金者、毕业时积极支持“西部发展计划”、参加“三支一扶”和到农村任职、志愿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服务的本、专科学生可获得此称号。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引言:伴随着大学生活的结束,高等教育机构举办优秀毕业生评选,以表彰那些在学业、社会实践和个人发展方面有出色表现的学生。
该评选活动不仅可以鼓励学生追求卓越,还可以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自尊心。
为了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评选细则。
一、评选标准:1.学业成绩:优秀毕业生应该在学术方面取得杰出成就,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成绩排名、任课教师评价和学术研究成果等。
2.社会实践:优秀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3.综合素质:优秀毕业生应具备优秀的综合素质,包括领导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4.个人特长:优秀毕业生应具备突出的个人特长和潜能,如艺术才能、体育才能、语言才能等。
二、评选流程:1.提名阶段:任课教师、学院教师和学生可提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并提交提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社会实践证明等。
2.审核阶段:由学校评选委员会组成专家组对提名材料进行评估,并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
3.面试阶段:评选委员会将对最终候选人进行面试,以了解他们的个人特长、实践经验和综合素质。
4.综合评定:根据提名材料、面试结果以及其他相关评估指标,评选委员会将对每位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最终的优秀毕业生名单。
5.公示阶段:将公示最终优秀毕业生名单,接受公众监督。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评选委员会提出申诉。
6.颁奖仪式:在毕业典礼上,学校将为优秀毕业生颁发奖项、证书和奖金,并公开表彰他们的优秀表现。
三、评选原则:1.公平公正:评选过程应当公平、公正和透明,不得有任何非分之想,不得偏袒任何候选人。
2.全面考量:评选委员会应充分考虑候选人的学术成绩、社会实践、综合素质和个人特长,综合评定。
3.多数决定:评选委员会的决定应经过多数委员同意,遵循民主原则。
4.反馈机制:评选结果应提供详细的反馈和评估报告给每位候选人,以便他们了解自己的不足并改进。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机车学院细化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机械与车辆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毕业设计(论文)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综合性、创造性的教学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对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检验。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完成,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分工与职责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学院、教研室二级管理。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制(修)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及工作方案(其中答辩工作方案单列)(附件1和附件5),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经教务处审批备案后生效,如进行修改,需再次经教务处审批备案。
我院要严格按备案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教研室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保证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
第二章选题第二条各教研室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选题工作的严肃性和选题质量,遵循以下原则开展选题工作。
(一)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二)选题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中。
(三)同一专业相继年级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年更新率不得低于50%。
(四)选题应尽量与实践相结合,除教师或学生的自拟选题外,来源于生产实践、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的比例不得低于50%,鼓励教师、学生结合实习、实践、学科竞赛等环节或活动提出富有创新性的选题。
第三条选题分四个阶段进行,程序如下。
(一)选题申请阶段。
题目由指导教师或学生提出,学生提出的选题,需经指导教师审核。
确定选题后,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报表(附件2表一)交工作小组,经工作小组论证后报领导小组审核。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附件8: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方可参加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其评选指标体系如下:
二、评选原则
评选应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从严评选,宁缺勿滥的原则,力求评选结果能够反映本学院教学水平和特色,代表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高水平。
三、评选程序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工作由教务处和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评选程序如下: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总数不超过本单位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填写《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见本附件附表)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原
件、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意见表一并报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教学工作专家库专家对学院推荐的校级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定,由教务处公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
3、公示7日后,如无异议,由学校正式公布。
四、奖励办法
学校将给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和其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对获得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专业学院应该在计算教学工作量时予以奖励。
附表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作为学校对毕业生进行评选的标准,必须是全面、公正、科学的,以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以下是优秀毕业生评选的标准:一、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首要标准。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所在专业的特点和难易程度,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学生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在评定学业成绩时,不仅要考虑学生的平均成绩,还要考虑学生在专业课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二、科研能力。
优秀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意识、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学校可以通过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科研论文、获得科研奖励等情况来评定学生的科研能力。
三、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学校可以通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成果、社会实践能力等情况来评定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四、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社会责任感等方面。
学校可以通过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社会实践能力等情况来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
五、奖惩情况。
学校可以通过学生的奖励情况和违纪处分情况来评定学生的品德和纪律情况。
奖励情况包括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违纪处分情况包括违纪违规、违法犯罪等。
六、个人陈述。
学校可以要求学生提交个人陈述,包括对自己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的自我评价和展望。
个人陈述可以作为评定学生的重要参考。
综上所述,学校在评选优秀毕业生时,应该综合考虑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奖惩情况和个人陈述等方面的情况,制定科学、公正的评选标准,以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同时,学校还应该建立健全的评选机制,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优秀毕业生是指在学业成绩、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学业成绩优秀。
学术成绩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最基本条件。
学生在各门课程的成绩应达到一定的标准,如平均绩点要求不低于某个值,或者成绩排名在班级、专业、院系等层次的前百分之几等。
此外,成绩稳定性和全面性也是评选的考虑因素之一。
二、社会实践经历丰富。
评选优秀毕业生还要考察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学生必须参与实践活动,如社团、志愿服务、社会实习等,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并在其中表现出良好的素质和能力。
在实践中,学生要具备团队合作意识、沟通协调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
三、科研创新能力突出。
学生在科研、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
学生需要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或竞赛,能够独立思考、主动探索,并取得较好的成果。
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造力体现在科研项目的设计和实施能力、获奖情况、论文发表等方面。
四、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优秀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要求全面发展。
学生的英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智力素质、思想道德品质等都被考虑在内。
此外,学生的领导才能、组织能力、创业精神等也会被纳入评选范围,以体现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潜力。
五、课外活动和社会积极参与。
学生在校园活动和社会服务中的表现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术讲座、文艺活动、学生会等各类活动,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此外,学生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也会成为评选的参考因素之一。
以上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一些主要条件。
当然,各个学校或单位在评选中可能还有其他要求和考虑因素。
评选依据的具体标准和比例会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而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学业成绩、社会实践、科研创新和综合素质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主要依据。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是学校对毕业生进行评定的一项重要标准,也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科研、实践等方面综合能力的一种充分肯定。
那么,什么样的毕业生才能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首先,学业成绩是评定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直接反映了他们在专业知识学习上的水平和能力。
优秀毕业生应当是在专业课程学习中成绩优异,综合排名靠前的学生。
他们应当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其次,科研能力也是评定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毕业生在校期间是否参与科研项目、是否发表过学术论文、是否获得过科研成果奖励等都是评定科研能力的重要依据。
优秀毕业生应当是在科研方面有所建树,能够独立思考、独立设计实验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此外,实践能力也是评定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毕业生在校期间是否参与过社会实践活动、是否参与过创新创业项目、是否获得过实践成果奖励等都是评定实践能力的重要依据。
优秀毕业生应当是在实践方面有所建树,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最后,综合素质也是评定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毕业生在校期间是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是否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是否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等都是评定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优秀毕业生应当是在综合素质方面有所建树,能够在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总之,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评定体系,需要全面考量学生在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表现出色的学生,才能够被评定为优秀毕业生。
希望广大毕业生能够以此为目标,努力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成为社会需要的优秀人才。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为深入挖掘和培养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校园氛围,引导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本年度学校继续对表现突出的毕业生进行表彰。
评选条件
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活动,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道德品格;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毕业设计和论文取得阶段性成果;
身体健康,意志坚韧,具有拼搏精神;
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研究生申报者需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高于平均水平。
评选范围与比例
评选对象为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学生,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10%。
评选与奖励办法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下而上进行评选,认真做好评优材料的收集、审查和备案工作;
学校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学习成绩优良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也可参评,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对在二三线城市国防航天单位就业的优秀毕业生,学院应积极宣传。
评选工作流程
1. 各学院根据评优细则确定候选人;
2. 候选人填写申报表;
3. 学院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有效;
4. 上报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并在学院内公示候选人名单;
5. 学校审核,公示评优结果,授予荣誉证书。
其他说明
各学院需严格按照评优细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选工作;
评选结果公示后,如毕业生出现不合格情况或违规行为,将撤销荣誉称号。
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棒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精神,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学生。
第三条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5%;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不重复授予同一毕业学生。
被选拔确定为“援疆公务员”“援藏公务员”、“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等响应特殊政策的毕业生在满足基本条件前提下可不受指标限制。
第四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
2.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综合素质好,至少有两学年学习、综合成绩排名均在专业年级前20%(或毕业总评学习、综合成绩排名均在前20%)。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能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并依据自己的特长,积极投身建设事业。
6.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以上(含)校级优秀个人奖励(同一学年度内获得的奖励按一次计)或获得一次省级以上优秀个人奖励。
第五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优秀学生干部除应具备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第1、2、4、5、6款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综合素质好,至少有两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30%(或毕业总评成绩在前30%)。
2.担任学校各级学生团组织、学生会、班级、纳入学校统管理学生社团主要干部且工作时间满2年以上。
3.工作积极,热心为同学服务,认真负责,有创新精神,在所担任的工作中成绩显著。
第六条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6年5月18日第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毕业生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对象及比例第三条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第四条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分为校级和市级,其中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五条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一)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生活健康向上;(四)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者“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之一;(五)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在就业过程中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就业协议无法履行的毕业生不得参评。
第六条以下两类毕业生,在符合第五条第一、二、三款条件的基础上,学校直接授予其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并可优先推荐其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一)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二)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在公益事业等方面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
第四章评选程序第七条评选流程(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优秀毕业生评比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比细则一、评选目的二、评选范围和条件1.评选范围:本次评选对象为学校毕业年级的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评选条件:(1)学习成绩突出: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该年级上5%以内;(2)品德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记录,遵守校纪校规;(3)社会服务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历和影响力;(4)其他特殊贡献:如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特殊成就。
三、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和学生代表提名候选人,提名人需在提名材料中详细陈述候选人的学业成绩、品德表现、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阶段:学校评选委员会对提名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进入正式评选阶段。
3.材料评审:学校评选委员会成员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议,综合考虑学业成绩、品德表现、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分评议。
4.现场答辩:根据评审结果,评选委员会组织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
候选人需根据评选委员会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和演讲稿,全面展示自己的学术能力、品德素养和个人成长。
5.终评:根据初评、答辩等环节的评分情况,评选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公布评选结果。
四、奖励与表彰1.优秀毕业生奖: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将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其他表彰:(1)学习成绩突出奖:评选出在学业成绩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授予“学习成绩突出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2)社会服务突出奖:评选出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授予“社会服务突出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3)品德表现优异奖:评选出在品德表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授予“品德表现优异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4)特殊贡献奖:评选出在科研、竞赛等方面获得特殊成就的学生,授予“特殊贡献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结果公示与申诉1.评选结果公示:学校将公示评选结果,公布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对获奖学生进行通知。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一、学业成绩优异。
学业成绩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首要标准之一。
优秀毕业生应当在学业上取得优异的成绩,表现出对所学专业知识的深刻理解和掌握。
他们应当在各门课程中取得高分,展现出对知识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此外,他们还应当在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如发表优秀的学术论文、参与学术竞赛并获奖等。
二、综合素质突出。
优秀毕业生应当具备较为突出的综合素质,包括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等。
他们应当表现出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社会实践经验丰富。
优秀毕业生应当在校园内外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实习实践等。
他们应当在社会实践中展现出较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此外,他们还应当在社会实践中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展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科研能力突出。
优秀毕业生应当在科研方面表现出突出的能力和成就。
他们应当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他们还应当在科研活动中表现出扎实的科学基础知识和较高的科研素养,为科研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五、综合评定。
最终评选优秀毕业生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上各项标准,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评选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结果真实可信。
同时,评选工作应当与学校的育人目标和办学特色相结合,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育人理念。
综上所述,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评定过程,需要全面考量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社会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只有全面、公正地评价学生的表现,才能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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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为了促进人才的培养,激励学生为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奋发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使自己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同时也有助于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择优录取”和“优才优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评选条件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起到模范带动作用。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仔细刻苦,成绩良好,毕业论文(设计)良好,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评选办法
.以专业学院为单位组织评选。
.校优秀毕业生的比例掌握在毕业生总人数的,具体名额届时通知。
.在个人进行总结的基础上,采取上下结合办法,产生初选名单,经专业学院学生工作组同意后,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送学生工作处审核,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三、奖励办法
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四、评选要求
各专业学院要加强对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领导,把评选工作作为对毕业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重要环节来抓紧抓好。
附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