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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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
一、厂区卫生要求
1、厂区无垃圾,杂物,每天设专人整理卫生区。
2、路面整洁干净,排水通畅。
3、定期消毒,除虫、灭鼠。
二、车间卫生
1、车间不得存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无有毒有害物品和其他有异味物品。
2、车间内做到无蚊、蝇、鼠害,地面干净整洁,无脏物,无积水。
3、生产前对关键设备进行维护、检查、调试,做好生产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车间、设备、器具定期消毒。
5、车间、设备、器具用洗涤剂和消毒剂处理后,残留的消毒剂应在车间和设备等重新使用前彻底冲洗干净。
6、装罐车间班后无人时进行紫外灯消毒。
7、存放废物的设施必须及时清除其中废物,避免外溢,要经常对存放废物的设施和容器进行清洗消毒。
8、下班后10—15分钟,对整个车间进行卫生整理,对设备工具、用具进行清洁,并关闭所有电器,水管道闸门。
三、个人卫生要求
1、在本厂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工作。
2、工作人员进入车间必须严格执行“六个不准”(不准吸烟,不准吐痰,不准乱扔下脚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吃东西,不准串岗),“三必须”(必须正确更衣,必须在更衣后检查身上是否有头发等杂物,必须洗手消毒)。
3、车间工作人员必须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指甲长度小于3毫米,不得涂指甲油,不得化妆,工作时不戴首饰、手表。
4、车间工作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
5、有皮肤切口或伤口的工作人员不得继续从事装罐工作。
6、工作人员不得将工作鞋、工作服穿出生产车间。
7、下班后,必须将自己的工作服挂齐,鞋帽摆放整齐。
8、上班期间员工需配戴健康证明。
9、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管理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本厂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地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真正做到奖惩分明,责任明确。
二、奖惩制度
1、未经领导同意,迟到、早退,外出接待家人,半小时以内扣3元,半小时以上扣5元,无故旷工一天扣10元。
2、工作未满3天的不发给工资,工作3—10天的发工资的80%,工作10天以上的按天数发工资。临时工3天以上的按天数发工资。(小时工另记)
3、丢失或损坏物品由丢失者按原价赔偿。
4、车间内员工有事需请假的,需提前1天请示主管领导,3天以上假期需厂长批示。
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人每次罚款2元。
(1)擅自脱岗(2)闲聊、扯皮、唱歌、吹口哨
(3)上班打闹、大声喧哗(4)乱扔垃圾
(5)随地吐痰、挖耳抠鼻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罚款10元。
(1)进入生产车间衣、帽、工作服、工作鞋穿戴不符合要求;
(2)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
(3)带私人物品进入车间更衣室;
(4)偷吃原辅料;
(5)带本人亲属或外人进入生产车间者;
(6)在车间、更衣室、厂区、仓库内吸烟;
7、在产品装箱等工序中不执行工艺文件要求,每发生不合格一次,扣工资5元;在装罐(袋)工序中发生不合格,扣工资5元;不重视产品质量,给企业造成200元的经济损失,或客户意见较大的扣发当月工资的20%,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8、车间内用具要轻拿轻放,禁止扔、砸、摔,如有违反者,致使工具损坏要原价赔偿。
9、对各工序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者,不坚守工作岗位,以及出现责任事故者,影响企业荣誉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与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正确性,非本室人员禁止入内,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厂长批准。
二、化验室内禁止吸烟、吐痰、吃东西,禁止将与检测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保持化验室内整洁、卫生。
三、化验室内实验台、椅、仪器等,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清洁,仪器零部件要妥善保管,室内的工具、玻璃器皿化学试剂、配制的溶液等要按相关要求放置,操作规程、说明书、原始记录、检验结果等技术资料要设专人保管。
四、未开展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防火防盗,保证化验室内的安全。
五、化验室内应设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准擅自挪用,并保持其良好性。
六、化验室的仪器设备、专用工具要定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定,实行专人保管、防止丢失。
七、化验室内任何仪器设备或其它用具未经主管厂长批准,不准外借或带出室外。
八、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管理制
度,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处理。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一、根据质量标准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中出厂检验项目的要求,确定所需要的检测设备,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化验室的有关人员负责采购。
二、检验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检测器具的规格等级、数量、精度进行验收,填写设备验收报告单。
三、检验人员负责对使用的各种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建立台帐,对所有的检测设备要按规定定期进行校准检定,对校准情况进行记录,保存好检定证书。
四、检测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和维护保养,非检测人员禁止使用、调整检测设备。
五、检测设备的使用、存放应符合规定的要求,特殊器具要置于特殊环境。
六、对于经校准或检定的达不到使用要求的,提出报废申请,经领导审批后报废。
生产设备、设施管理程序
一、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设施条件满足生产过程能力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设备的选型、验收、报废以及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保养、卫生清理和维修等要求。本程序适用于本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的控制。
三、职责
由生产科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各车间负责按规定要求操作执行,并负责本车间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卫生清理。
四、工作程序
4.1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及验收
4.1.1大型或重要设备的选购由生产部根据产品生产策划的安排,组织调研和技术经济论证,定出最佳配置、采购方案,经部门会签、厂长批准执行。
4.1.2新购设备进厂由生产部组织进行开箱检查,组织有关操作人员在生产厂家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安装调试。
4.1.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由厂长、生产科、车间设备负责人及设备生产厂家共同进行验收,运行效果达到出厂技术资料交档案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