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设施分劳务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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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宝华镇原凯美科瑞亚场地修复工程初期临时设施建设总包单位: 江苏天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 句容华威隔音施工队
合同编号:天晟合字—KM(2016)第001号
签约地址:句容市宝华镇
工程项目分包合同
总包人:江苏天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句容华威隔音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宝华镇原凯美科瑞亚(江苏)场地修复工程初期临时设施建设
二、工程地点:句容市宝华镇
三、工程分包内容和范围:详见附表 1
四、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安全要求: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开工日期:定为2016 年12 月 1 日,竣工日期:定为2017 年 1 月15 日.(具
体以开工报告为准)如遇下列条款,工期相应顺延:
1、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工作未做好;
2、停电、停水连续八个小时以上;
3、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时;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停工;
6、以上工期顺延条款必须经甲方确认。
六、工程价款:
1. 一次性包干计14400元,
约计总造价64073.64 元。包干内容和范围见附表1
,另加综合管理费及营业税为6349.64元;
七、材料供应:详见附表1
第二条工程变更和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变更:
1、本合同的总造价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图纸变更时,双方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工程量可按实调整,价格按相应项目单价,无相应项目单价,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在乙方没有准备就绪的前提下,应提前 2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
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 2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清单,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二、工程价款支付:
1、每次支付工程款,由乙方出具《江苏省镇江市建筑安装专用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给甲方,甲方具体支付时间为:该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价款的95%;保修金按决算造价的 5 %计留,保修为 1 年,其余各费待公司与业主结算完毕且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结清兑现。
2、本工程应承担的代缴税费由甲方单位代缴代扣(只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具体以完税证明单和有关票据为准);
3、为保证工程及时完工、不拖欠民工工资及材料款等,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应在甲方的监督下由乙方直接背书转让于本工程的民工工资及材料供应商等。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派周雨为甲方现场负责人,协调现场质量、安全、进度;
2、做好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工作,确保乙方进场顺利施工。
3、有权对乙方承包工程和合同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乙方视而不纠,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及违反合同中条文,甲方有权单方面进行处理,所引起的一切经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有权监督工程款的使用,用于发放工资、购置材料。
5、发现乙方确无完成所承包工程的进度、安全、质量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甲方付乙方的工程款只能按实做工程量的80%计算。
6、甲方对乙方承包的工程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存在隐患或检查不合格或未履行合同义务,停止支付工程款,待消除隐患或合格或履行完毕后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委派张海玉为乙方现场负责人,协调现场质量、安全、进度;
2、乙方根据图纸,合同的要求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承担因施工
不当或材料保管不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和噪音等管理规定。
4、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5、负责办理质量监督站的报监、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前,上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四套(一套原件,三套复印件)。
6、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明确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目标和保证措施;管理人员必须上报到位;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报公司技术部门审核批准。
7、必须对工程全面负责,履行保质、保量、保进度、保安全、保员工工资按约支付。
8、严格按施工图及技术联系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系列标准组织施工。
9、认真落实生产工人上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并教育全体工人遵纪守法,文明施工,严禁偷盗赌博、打架斗殴及违反计划生育。严格按建筑有关法律法规生产施工。
10、遵守甲方有关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并遵守工程所在建设单位、街道、居委会的厂纪厂规、市容、治安等综合管理。因管理不严而被处罚,由乙方负担。
11、本工程所有所涉及的法律责任由乙方终身负责。
12、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特殊工种安全生产的各种标准、规范及相关条例和公安部门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并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确保不造成安全事故,负责办理好相关保险工作,如出现施工机械、施工人员及第三者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3、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4、现场由乙方进场发生的临时设施,由甲方协调好,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5、乙方配合测量放线、技术管理、实验材料取样等工作
第四条质量、验收与结算
一、本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按受甲方现场监督技术人员或甲方现场负责人的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
四、乙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向甲方递交竣工通知书,甲方应及时通知质检(监)部门在7 内